誰能負責?公共政策爭議中之媒體與記者

我能理解,許多社區,的確在水保局試點下,有了不錯的成果,但重點是,《農再條例》是全面性的法令,它會根本造成農村的改變,如果不是這樣,也不會寫出這麼多「善」的部分。但「惡」的部分,例如反農再團體不斷強調…

前言:

《農村再生條例》的闖關引發長久關心農村發展的農運人士的集結及反對,批判的雪球越滾越大,《農再條例》的研擬機關水保局,會用盡任何力量翻轉局勢是可以想見的,這是所有政府機關想要衝法案時的必然現象。

我碰到這種事情,除了會從較批判性的方向解讀法令,也會嘗試著善意設想,也就是說,縱使裡面可能有我不能同意的一套資源整合分配機制在,但政府機關的主事者及執行者,是真心相信這個機制是好的。

這個對同一件事情好與壞的不同解讀,常常牽涉到意識型態、位置的差距,需要時間處理,不過當一個重大法令在立院箭在弦上,幾乎是沒有這個空間的。

在這裡我不去細談政府機關的角色了,我想談記者與媒體,主要的原因是,五年前,另一個極其重大的法令,也就是對勞工退休制度有關鍵性影響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闖關與通過,裡面有媒體與記者的重大角色,但從來沒有人探討這個部分,現在,另一個對農村發展極其重要的《農再條例》又循著同樣政府機關硬闖、農運團體橫擋的劇本在演,而記者和媒體會做出什麼事情?

從勞退慘痛經驗,來看農再條例中的媒體及記者

五年多前,現任高雄市長陳菊主政下的勞委會,將《勞退條例》送入立院審議。勞工退休制度,原本是在勞基法中訂定,但由於屬於資方自行提撥及一次給付性質,加上政府對於資方是否有提撥或提撥足額,從來沒有依法查察,以致於,幾乎所有民營企業勞工,退休時都拿不到退休金,加上台灣的民營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常常就看員工都差不多要退休了,就故意把公司弄倒,老闆就落跑,這樣連資遣費都省了。

這樣的結構,造成自1980年代末期後,關廠歇業的爭議不斷,勞工運動激烈爆發,而勞工團體也多次要求勞委會修改退休金制度。

勞工退休金制度約分成兩種,一種是「年資累計制」,另一種則是「個人帳戶制」。勞工團體都會傾向年資累計制,因為勞工退休時,將會按照他當時的薪水和年資,計算退休金,一次或以年金性質分次給付。而所謂的個人帳戶制,則是勞工工作時,每個月由資方提撥一定金額的退休金至自己的個人帳戶,退休時再一次領取或分次請領。

在2002年的經發會中,曾經做出兩軌併行的共識,不過,在2003年12月31日,勞委會忽然和當時民進黨立委沈富雄提出新的版本,也就是只有個人帳戶制的勞退新制,引發譁然。

個人帳戶制有什麼問題呢?當時反對的勞工團體提出的疑慮,是說,現在勞工存的錢,20、30年後退休,碰上年年往上堆的通貨膨脹,根本難以支應,另外,八百萬勞工將每個月的薪水存入一筆大基金,然後基金要每年有7.5%的孳息才能打敗通貨膨脹,但在金融風暴三不五時爆發、基金操作前科不良的情況下,7.5%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當時的勞委會為了通過法令,怎麼宣傳呢,不斷地說只要基金每年有6%的利益,一個年薪4萬元的勞工,薪資成長率每年3%,退休時就能領高達所得替代率 24%的9600元。但勞委會不談通貨膨脹的可能性,也不談所謂勞退舊制基金及勞保基金以往每年6%的平均孳息,是過去銀行高利率時代的產物。

勞委會對勞工團體的批評,則不斷放話說只有這樣的制度能解決勞工領不到的問題,所以反對勞退新制就是害了勞工。
勞委會這種只講好的一面的說法,現在來看是不是似曾相識?和現在的水保局像不像?當然很像,不過我這裡還是強調一點,我仍然一定程度相信,勞委會是真心認為勞退新制的個人帳戶制是對勞工好的。

從2003年12月31日突襲式丟出法案,到2004年6月11日通過《勞退條例》,僅有短短6個多月,從審查會快速一讀到後來朝野協商中間政治角力的驚濤駭浪不去說了,中間有一個媒體扮演的重大角色,一定程度讓局勢急轉直下,最後讓法令通過,

6月9日,中國時報忽然以極大篇幅刊出極度偏向官方版勞退新制的報導,其中有高有智寫的〈角力十四年差臨門一腳 修法拖拖拖 勞工憂憂憂〉(有智,抱歉啦,會點你出來是因為當時你這一篇給我的震撼太大了,也讓我一直去問為什麼),我給大家看一下裡面的一些句子:

不過,再三堅持高理想的勞工權益訴求,就目前台灣面臨全球化及企業西移的不利環境而言,最後恐怕只會落得破局,勞工反可能受害。

試想,新制遲遲不能上路,就一再影響社會新鮮人早日獲得較佳勞退金保障。高舉關心勞工的大纛,但不考慮後果,最後結果是勞工守護者?還是資方幫手?

一位工會幹部就曾將勞基法的勞退舊制比擬為「沒飯吃」,新制的個人帳戶制為「陽春麵」,勞工期待的附加年金制則為「牛肉麵」。如果吃不到牛肉麵,至少先吃碗陽春麵,實在不需因為堅持己見,落到什麼都沒有的處境。

是不是和現在許多記者寫力挺農再條例的文章很像?但我這裡也強調一點,雖然高有智並不是跑勞委會的記者,但我其實相信,以他長期在新聞工作上的努力,是有其專業性,並且也是真心認為勞退新制的確該通過了。

不過之後,我還是很好奇為什麼他會對勞退新制有這樣的判斷,閒著沒事就來打聽,後來打聽出來,當時勞退新制法案推動的主導部門,也就是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李來希有一天很得意的告訴我,他在五六月法案推動的關鍵時刻,曾經親赴立法院,對立院記者上了勞退新制的解說課,這些記者聽完後,都拍手鼓掌,認為這樣的法案勞工團體反對個屁,所以之後立院記者的報導,可以說是幫了大忙(我不確定所有寫報導的立院記者是不是都去聽了這一場。另外,鼓掌、屁真的都是李來希講的,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嘴就是這樣出名的口無遮攔)。

所以,重點來了,現在來看,勞退新制的龐大基金和這一次的金融海嘯,的確完全應驗了當時被記者視為「屁」勞工團體的說法,基金利息不僅達不到6%,還淪為負值,勞委會陳菊以降所說的9600元新台幣,根本就是空中樓閣,問題在於,請問,這誰要負責?

陳菊要負責嗎?對不起,她老姐已經拍拍屁股,去當她的高雄市市長,現在還想著連任及繼續高昇。李來希等行政官員要負責嗎?很抱歉,當時一堆官員因為新制推動有功記功獎勵不斷,現在的爛攤子則又是「制度問題」,不是他們的錯。

那記者和媒體要負責嗎?請問,你們怎麼負責?這一大筆錢、這麼大的利息差距,你們賠得起嗎?你們切腹都還不起。那你們表達過一點點歉意嗎?我得說,現在台灣的媒體連最低標的負責,也就是道歉及對政府官員算帳的作為都沒有。

拜託,如果你們無法負責,就請不要拿著媒體公器,只聽政府的片面說辭。要選邊站也可以,這是你的權利,我從來就相信記者本來就有立場,不過重點是,那請告訴我,未來出事了,你會負什麼責任。

這一陣子,我們也可以看到,許多媒體對於《農再條例》的善意報導。當然,也許水保局下了很多整合行銷,但我不認為,媒體就這樣簡單被買,而我百分之百相信,這些報導,絕對是這些記者真心這樣認為的,好啦,我就點名啦,就是聯合晚報的邵冰如(昨天又來兩篇,如新農村 也需要新法令村長志工帶頭 農村再生),我不管她是不是Chyng所說的那個「我今天代表水保局」的記者。

我能理解,許多社區,的確在水保局試點下,有了不錯的成果,但重點是,《農再條例》是全面性的法令,它會根本造成農村的改變,如果不是這樣,妳也不會寫出這麼多「善」的部分。

但「惡」的部分,例如反農再團體不斷強調的,這麼多的錢,會造成農村資源分配問題,還有重點根本是農業大環境,而不是現行法令所僅強調的農村建設。如果記者們認為農運團體現在的批評都是「屁」,那也可以,老話一句,請大聲講出來,《農再條例》就這樣通過,未來的後果你會負什麼責任。

否則,作為媒體記者,就算已有以及本來就會有既定立場,多一點理解之心,應該不是難事,其實,所謂的「正反併呈」,我一直不認為是什麼新聞準則,其實不過就是在紛雜的意見中,記者的自我學習及帶著讀者一起學習,尤其在水保局及農運團體資源、權力高度不對等的狀況下,媒體更該細緻辨析並呈現正反雙方背後的論述,讓社會大眾知道裡面的要害及重點,這樣的立法過程,才有意義。

同樣是對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同樣是影響巨大,對於《農再條例》,大家能不能從勞退的經驗,學到一點點的教訓?

(作者為苦勞網記者,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遊走…觀察…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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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拾福壽螺的農婦。不施農藥種米的她提起,當年引進福壽螺的人實在應抓去槍斃。

在〈誰能負責?公共政策爭議中之媒體與記者〉中有 2 則留言

  1. 支持Torrent 的觀察,謝謝

    在這一波運動中,相關的反對訊息都在主流媒體出不來,的確令人失望,而這經驗,讓我有更深遠的擔憂!
    水保局為了護衛他們所擬的這個法案,花了近千萬元分別委託幾個媒體製作宣傳,毫無限制地運用置入性行銷。於是乎,媒體上可見到的都是正面的報導,甚至,立法院公聽會在被處理成新聞時,也巧妙地包裝了一下,讓觀眾雖然聽到「立法院為此條例辦公聽會」的新聞,畫面上看到的卻是訪問支持的學者,並切割畫面呈現農村改造的新風貌!之所以憂心,除了這掩蓋了真實問題外,更破壞了媒體的角色。在戒嚴時期,人民基於對執政者的廣泛不信任,也會對媒體抱持質疑的態度;如今解嚴了,媒體彷彿比較可以信任,人民因此對媒體鬆懈了,反倒錯解更多真實!誰給行政部門這樣做的權利?
    水保局並不是為一個已經立法的法案政策進行宣導,而是運用民脂民膏於護衛尚在立法中,頗有爭議的法案。行政單位理應在立法階段保持開放態度,多聽陳述以利於修法,怎會是用來與民意對立呢?誰給行政部門這樣做的權利?
    媒體工作者能在此泥淖中看到自己所處的位置嗎?一個理想的社會又如何有一套讓這些角色各就正位的機制呢?立法院、監察院、媒體、公民團體?
    很希望邀請新聞系的老師多多關注這現象,作為教材,激起新聞專業的討論!新聞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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