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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鴨霸,公民不服從! – 小地方新聞網

政府鴨霸,公民不服從!

由於財政困窘及政治目的,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地將權力釋出,委由地方政府及私人企業來承接,惟由於公民參與決策機制仍未法制化,使得各縣市的發展是由地方行政部門、地方派系及財團所建構起來的霸權聯盟所壟斷…

在苗栗縣政府強力主導下,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似乎是勢在必行。農委會日前已正式回函內政部區委會,表示「本案本會尊重縣農業主管機關之評估及審查意見」,而縣府的意見為「同意申請變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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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6月14日是第八年的灣寶西瓜節,希望不是最後的一次,西瓜節活動網頁請點選這裡)

此外,縣府雖然依照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之審查意見,在地方密集召開了五場說明會,但在專案小組已做出「有條件通過審查」初步結論後,是否能夠翻案,也讓人不敢樂觀。

另一方面,社區民眾則是強烈的反對,因為他們的土地即將被徵收,不僅財產權受到剝奪,生活方式也將會根本的改變。但是他們的焦慮及憤怒卻僅能在說明會現場表達,換回來的是縣府官員一句「帶回去研究」的答覆。遺憾的是,我們的決策機制並沒有為弱勢民眾保留任何的位置,更荒唐的是,法律制度竟然都是站在有權力者那一方!

例如,我國的說明會或公聽會是由開發單位及需用土地人自己來辦理,如環評法第八條:「開發單位應於前項陳列或揭示期滿後,舉行公開說明會。」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本案苗栗縣政府本身就是開發單位及需用土地人,試問,開發單位自己要開發工業區,有可能公正的舉辦說明會?苗栗縣政府本身就欲徵收私人土地,有可能具同理心來聆聽土地所有權人拒絕土地被徵收的訴求?

除了球員兼裁判、利益未迴避的不當設計外,更嚴重的是公共政策制定時所需的公共利益要件,其詮釋權竟然也全由開發單位及需用土地人所掌控。若以環評為例,不論是說明書或評估書,竟然皆由欲開發工業區的苗栗縣政府自己提出,試問,它有可能作出一本結論為「對環境嚴重影響、不應開發」的說明書嗎?

土地徵收制度也不遑多讓,從徵收計畫書之提出,迄內政部作成徵收處分的過程中,並無任何公益、私益衡量的機制,也就是說,苗栗縣政府認定什麼是公共利益,那就是公共利益!多麼可怕的制度啊!

由於財政困窘及政治目的,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地將權力釋出,委由地方政府及私人企業來承接,惟由於公民參與決策機制仍未法制化,使得各縣市的發展是由地方行政部門、地方派系及財團所建構起來的霸權聯盟所壟斷,民眾的利益大抵仍被棄之一旁。

其實,公共利益是必須經由公平公開的論述過程,透過彼此尊重及誠心的溝通來獲取的。然而,現今的狀況是,制度並沒有為公民社會提供出路,權力擁有者又強力壓制民眾的聲音,這怎不讓人擔憂及忿忿不平呢?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本文同時刊登於6月5日自由時報言論廣場)

在〈政府鴨霸,公民不服從!〉中有 9 則留言

  1. 秋似花小姐:
    看過您的大作「外行人談天」感觸良多,台灣的公務員假如個個像您,那國家真的有救了,真想交您這個朋友。
    您說是「外行人談天」,應算是「內行人講古」。
    桐花

  2. ETC的省思
    各國經濟普遍蕭條,失業人口與日俱增,台灣自不能例外,如果再不改善國內的現況,錯失當前良機,那可能會演變成所謂「萬劫不復」。
    高速公路如太過鼓吹安裝ETC,屆時全台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收費員,勢必全面精簡,那豈不造成了全國的失業率提升,執政當局不可不加謹慎。
    當初報導;某部003涉貪與財團掛鉤,現在好像又「無消無息」。
    台北內湖捷運系統,老出包,這就像演員戲服沒穿妥,就急著上台表演,難怪東丟西落,穿梆處處,是不是急於搶功。

  3. 侯硐週報 . 猴硐週爆(每週一爆) 秋似花

    侯硐不是硐
    侯硐早期開發是在清乾隆年間,原名猴硐,嘉慶時期;即有平埔族原住民為狩獵踏出小徑,後因懇民東移蘭陽拓荒,漸成「官道」,名曰「淡蘭古道」。其間路線前後變遷過三次,在侯硐復興礦上方山尖,有處「三紹嶺大崙」,穿越極為艱難,故當時商旅有一句諺語:「那過三紹嶺,祙記(忘記)厝內某、子」。形容如穿越過去,就懶得往回走,不會想念家裡妻兒了。
    同治六年;鎮台巡撫劉明燈,北巡蘭陽地區,必須通過淡蘭古道,部屬事先率兵整修並題詩書字刻「金字碑」。
    侯硐上方有一處稱「猴硐尾」,即是現在的「劉厝」,該地山壁有穴洞數處,古時彌補猴群聚,故曰「猴洞」。
    民國五十一年地方人士有感猴硐地名不雅,改名「侯硐」。邇來;為了推展觀光,又將地名改回『猴硐』。
    其實返復更名,毫無意義,這跟「中正紀念堂」變更成「台灣民主紀念館」一樣,【無彩曉】(台語發音)。

    侯硐週爆-下週再會

  4. 外行人談天
    八月八日南台灣大雨成災,確實可憐。但人類與大自然間的爭執,不可不加省思。
    天旱;溪河枯水時;沙洲競相栽植或利用,假借疏浚之名,確作盜採砂石之實,取走砂石、留下塵土。
    為了己私;濫抽地下水,或作養殖、或作灌溉。山坡地過度開發,百姓如此、政府亦同,只圖一時方便,那思嚴重後果如何?
    災後土石流搶修,盡將落石往河道推,有因必有果,難怪大自然會反撲。
    全國經濟蕭條,地方政府擴大公共就業服務,受輔導就業的人員,一天到晚;道路撿撿垃圾,虛應交差。道路妞澤西排水孔;任由砂塞草生,排水溝雜物堵充,敷衍從事,豪雨怎不淹水?這般人真不知工作得來不易。
    水庫洩洪;控管單位也不會預作評估,及早因應。這般公務人員只會喝茶聊天,平時不思研究發展,用時胡塗茫然。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夜深人靜,可有捫心自問?同屬公務人員,雖事不關已,實有愧我心,下月願捐薪俸一半,以慰受災父老。
    滾滾洪水,人與水爭。真是『拳頭母撞石獅』。

  5. 侯硐週報 . 猴硐週爆(每週一爆) 秋似花

    侯硐不是硐
    侯硐早期開發是在清乾隆年間,原名猴硐,嘉慶時期;即有平埔族原住民為狩獵踏出小徑,後因懇民東移蘭陽拓荒,漸成「官道」,名曰「淡蘭古道」。其間路線前後變遷過三次,在侯硐復興礦上方山尖,有處「三紹嶺大崙」,穿越極為艱難,故當時商旅有一句諺語:「那過三紹嶺,祙記(忘記)厝內某、子」。形容如穿越過去,就懶得往回走,不會想念家裡妻兒了。
    同治六年;鎮台巡撫劉明燈,北巡蘭陽地區,必須通過淡蘭古道,部屬事先率兵整修並題詩書字刻「金字碑」。
    侯硐上方有一處稱「猴硐尾」,即是現在的「劉厝」,該地山壁有穴洞數處,古時彌補猴群聚,故曰「猴洞」。
    民國五十一年地方人士有感猴硐地名不雅,改名「侯硐」。邇來;為了推展觀光,又將地名改回『猴硐』。
    其實返復更名,毫無意義,這跟「中正紀念堂」變更成「台灣民主紀念館」一樣,【無彩曉】(台語發音)。

    侯硐週爆-下週再會

  6. 灣寶社區數十年來人口持續外流…..社區持續老化……試問現在握有權力的主事者…..誰能活化灣寶社區…..吸引外地人進駐……

  7. 狂賀竹科後龍基地興建,請貴單位勿再頑強抵抗馬總統愛台十大建設,馬總統萬歲

  8. 土地強制徵收的情況, 在新竹/苗栗等地區尤其嚴重, 而這些區域的政治嚴重傾向一邊, 這或許是原因之一, 因此造成執政者肆無忌憚, 視百姓生命財產如草介, 百姓應該看清此事實, 應該選賢與能.

  9. 灣寶社區原來是在大山車站附近.
    安靜的小村,僅存的木造老車站.
    注意到賣農地的廣告特別多.
    原來是土地正在改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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