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編註:關於七星潭的議題與背景瞭解,請點選這裡閱讀:「自然美豈能獨佔?」
七星潭,我不懂,筆直的道路通向何方?
該向下滑或右彎?
如何親近前方的妳?
妳是否怕吵,所以不願大車載人來?
是否要人緩慢接近,
所以讓坡既陡又急?
為何我看見拉下鐵捲門的餐廳
高低參差的房子
聽見妳的歌聲
卻不見妳?
莫非有人
有人靠妳維生?
是漁民嗎?
那為何架上的是
殘破的網?
是民宿、飯店或小吃嗎?
為何船駛上了路
二十四小時的店家開在小雜貨店旁?
為何我仍未見妳?
莫非妳是屬於誰的寶藏?
是社區居民、單車族、機車族的?
是政府的還是財團的?
不懂
為何我見了妳
卻不敢也不能奔向妳?
莫非妳的歌聲是溫柔的提醒
告訴我
妳會在無意間爆發致命地激情
莫名地
我敬畏著妳
卻不敢赤足
虔敬地走向妳
因為我害怕
踏下被妳掏空的
那最後一格階梯
我害怕
自己會跌向滿地的木屑與碎玻璃
只能小心翼翼地走向妳
聽妳歌唱
聽妳反覆吟唱著
那好長的一支歌
不知聽了多久
若非太陽曬的人發暈
不然誰捨得離開妳?
臨別前再看你一眼
才看見
妳在岸上
譜的曲
這是妳送給人們的廢物或禮物?
所以船和推土機在岸上
等著領
人們回送妳的又是廢物或禮物?
妳以砂石與馬鞍藤覆蓋
代表收下?
或拒絕?
不懂
如何與妳唱和?
莫非我
未曾真正面向妳?
不明白
如何為妳的長調
伴奏
只好不停追問
何時才能懂妳?
誰能懂妳?
七星潭,我想懂妳,於是我面向海洋,同時對政府發問。
既然政府聲稱合法擁有管理妳的權力。
那麼,政府應該最瞭解妳。
而我是繳稅給政府讓它施行管理權力的人,
那麼我就有權利要求政府釋放與妳相關的資訊。
政府,我想問:
「既然民國86年中央政府交通部觀光局通過「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之審議公告,開發計畫必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才能變更地目,
為何民國96年初花蓮縣政府卻通過派帝娜公司投資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計畫?」
「為何民國98年7月14日又以〝行政程序未完備〞為由,計畫廢止「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的公告,企圖讓七星潭〝在開發範圍低於五公頃以內不必進行環境評估〞,如此一來,是否表示計畫開發中,面積4.45公頃的七星潭渡假村可不受環境影響評估限制,變更地目後即可動工?」
政府,我不明白,是我誤會什麼了嗎?
請你解釋:「為什麼我覺得你打算讓大家的七星潭變成財團私有的財產?」
政府,我不明白,如果你不希望我誤會你,為什麼我以明確的信件主旨「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明確的信件內容:
「為瞭解花蓮縣崇德至七星潭沿海地區之現況與發展規劃內容,敬請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各乙份,裨研讀後提供意見予貴單位施政或審議參考,感謝。」──
索取即將審議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都沒有半個人能提供我想要的訊息呢?
現在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人兒阿!
如果你跟我一樣關心、想要懂七星潭,
請用你自己的方式,
或參考我的方式,
持續對政府有禮且堅定地發問:
「請解釋你是不是企圖讓七星潭成為財團私有的財產?」
上網寫信給:
花蓮縣長http://www.hl.gov.tw/mailbox/Mail.asp、
營建署長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81&Itemid=140
環保署長http://forum.epa.gov.tw/EPASPS/SPSB/SPSB01001.aspx
參考資料:
A.98年10月31日–公民新聞報: http://www.peopo.org/peoponews/post/45233
B.98年11月2日–公民新聞報: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5305
C.2009年11月1日公視晚間新聞: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5604
D.七星潭事件.危機來襲: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4617
E. 美麗七星潭-七星潭渡假村討論資訊平台http://sites.google.com/site/meiliqixingtan/
給你頻果日報爆料的網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complain/
與他們聯繫吧!!
一分鐘搶救七星潭 http://0rz.tw/uDn4u
忘了給信件編號
98-2274
為瞭解花蓮縣崇德至七星潭沿海地區之現況與發展規劃內容,敬請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各乙份,裨研讀後提供意見予貴單位施政或審議參考,感謝。
==========================================
鄭先生您好:
感謝您對縣政的關心,您的來信敬覆如下:
您的來信已收到,「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及「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業已送請內政部營建署審查,目前無法提供,敬請見諒,感謝您對花蓮七星潭風景特定區未來發展的關心.
敬祝 安康
花蓮縣縣長 謝深山 敬上
一定要透過多一點人來幫忙,
就算我目前人在曹營,心在漢!
不要再說那麼多官話了,
我不想再看到曾經美麗的七星潭,
又重新被洗臉!
等了一個禮拜
終於等到花蓮縣政府的回信
但回信的內容等於又把問題踢給了內政部營建署
令人嚴重懷疑此案的計畫內容究竟為何?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溝通網絡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回覆(編號:98-2206)《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的來信2009/11/16(一) 上午9:11
寄件者: “pc@hl.gov.tw” 將寄件者加入至通訊錄收件者: 江小姐您好:
感謝您對縣政的關心,您的來信敬覆如下:
您的來信已收到,感謝您對花蓮七星潭風景特定區未來發展的關心,有關您來信索取「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及「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乙案,刻正送至內政部營建署審查作業中,目前尚無法提供參考,敬請見諒。
敬祝 安康
花蓮縣縣長 謝深山 敬上
以下是今天收到的營建署回信,花蓮縣政府仍未回信。
珮瑾小姐您好:
您於98年11月10日寄給署長的電子信箱,提及「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乙節,經交由本署綜合計畫組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係由花蓮縣政府於98年4月4日府觀企字第0980059655號函檢送「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及「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其中「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係依本部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辦理;至「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則由本部轉送行政院環保署審議;是本部僅就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部分具有審議之權責。
為釐清「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辦理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及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行政程序,本署於98年8月5日召開行政程序審查專案小組會議,並請花蓮縣政府依行政程序審查專案小組會議結論調整計畫書內容,本署復於98年10月19日暨10月28日接獲縣府補正資料,將於近期依本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程序辦理。
因本署非計畫擬定機關,如台端欲知悉前揭二冊計畫書內容,請逕洽詢花蓮縣政府城鄉發展處。
本案聯絡人員: 劉皓寧
聯絡電話: 02-8771-2873 02-8771-2873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營建署 敬啟
謝謝妳的轉載
我高中電腦被當重修勉強混畢業後
對網路的東西是近兩年才較熟悉
~冏~
忘了說,我想要的只是「知道」而已
在還沒有其他資訊匯集之前
除了多方蒐集資料
論述或其他的行動
是我不在行的
也不敢貿然以一個非七星潭社區
非花蓮人的角色多做或多說什麼
將來若有需要,我會聯絡的。
萬分感謝。
以轉載如下網址: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6280
加油!
有需要,請直接與我聯絡。我不常上facebook.
發現連我在內總共有七個人到花蓮縣長信箱留言了
可是都是處理中的狀態
奇怪,只是要看文件而已
為什麼要處理這麼久
這是有效能的政府該有的表現嗎?
莫非,我並沒有誤會政府?
Gene
我不知道怎麼用更正式的方法寫耶~
可以請你或者有誰可以幫忙寫嗎?
除了行政院環保署有回函以外
另外兩個單位都沒有回應
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
花蓮縣縣長信箱信件編號2206
行政院營建署署長信箱編號 166385
行政院環保署署長信箱案件編號:09A07798
案件主旨: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
案件內容:為瞭解花蓮縣崇德至七星潭沿海地區之現況與發展規劃內容,敬請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各乙份,裨研讀後提供意見予貴單位施政或審議參考,感謝。
主辦單位:綜計處-第四科環評審查
回復日期:2009/11/10
處理情形:
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並非向本署申請,本署並無相關資料;又本署尚未收到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策評估說明,爰歉難提供參考
Gene
我不知道怎麼用更正式的方法寫耶~
可以請你或者有誰可以幫忙寫嗎?
除了行政院環保署有回函以外
另外兩個單位都沒有回應
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
花蓮縣縣長信箱信件編號2206
行政院營建署署長信箱編號 166385
行政院環保署署長信箱案件編號:09A07798
案件主旨: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
案件內容:為瞭解花蓮縣崇德至七星潭沿海地區之現況與發展規劃內容,敬請提供《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暨《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各乙份,裨研讀後提供意見予貴單位施政或審議參考,感謝。
主辦單位:綜計處-第四科環評審查
回復日期:2009/11/10
處理情形:
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並非向本署申請,本署並無相關資料;又本署尚未收到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策評估說明,爰歉難提供參考
寫信給壹周刊報料,媒體喜歡這種衝突,也會逼著花蓮縣政府回應。
此外,最好有證據他們有收到陳情信,所以要用更正式的方法寫,
最好是存證信函,這樣報料時才會比較精彩。
所以寫這篇文章
希望政府至少應該滿足每一個人民原有的「知」的權利
希望多一些人直接同時寫信到那三個信箱
每一封信都一定會留下紀錄
一個人問一個問題
政府可以不理
但如果是一百個、一千個,甚至於一萬個人都問同一個問題呢?
政府是否還能如此置若罔聞?
所以說花蓮縣政府現在是擺爛不理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