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路迢迢─原民與主委的對談

孫大川說,如果演變成族人分裂那很不好,應給個人一點空間,有人要留、有人要走、中繼屋變永久屋,這些都是可能的、都是選項。至於族人指控慈濟作法不當,孫大川說,將請慈善團體說明他們的想法,「可能有一部分道理。」

八八水災重建工作已陸續展開,但重建的主角,原住民,在重建過程中卻缺乏參與,變成重建的邊緣人,充滿被迫離鄉的無奈與惶恐。尤其,行政院在9月21日公布「莫拉克颱風災害部落原居地安全初評結果」,評估的64個部落中,有33個不安全、10個經工程補強才能轉為安全。也就是說,初步評估結果有33到43個部落必須遷村,報告公佈後引發原民更大的疑慮。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20多人,今(24)日前往原住民委員會與原民會主委孫大川會面,提出10大訴求。包括在「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前提下,充分討論遷村地點與遷村後的配套措施。應暫緩永久屋建設,保障原民土地,建立一套具有原住民觀點的重建計畫綱要。

針對原民對初評結果的疑慮,孫大川強調,「總要有個起頭」,報告是提供一個到部落溝通的基礎,「這是大事,不是一個人的意願而已」。原民會表示,已規劃從月底起三周,與縣政府以及鄉公所到各部落溝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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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應以原民為主體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星‧歐拉姆表示,以色列最大的痛苦是失去土地,如果用立法院通過的條例,原民可能比以色列失去土地的痛苦還大。「你只要下去聽人民聲音,就知道上次通過的條例是不正確的。」

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牧師Palri指出,「重建條例」是我們最大的疑惑,未來應以原民為主體多方溝通。部落初評報告已引起很多隱憂,對原鄉來說非常不公平,現在政府都在做「植入式的遷村」,由上而下,只是告訴我們,用強硬行政手段。

「遷村不只是遷村而已,歷史、文化都要顧慮到。」Palri強調,這些不是外面的人可以理解的,「除非你帶著檳榔、小米酒,還要來跳舞、long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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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評估要複勘,且有真正懂傳統領域的人參與

聯盟在會後討論提出,部落初評結果一定要複勘,而且要有真正懂部落傳統領域的耆老參與。原民會在之前發出的新聞稿中雖強調,「每到一個部落都有當地族人陪同」,但聯盟指出,陪同的人不見得真的懂部落。要求未來複勘時要有真正的專家參與,且不只是村長,而要由部落會議推薦人選。

部落變危險,是天災還是人禍

鄒族行動聯盟發言人陳友福說,阿里山道路不通,族人無法到山上去採集,經濟敗壞,且愈來愈空洞化。土石流非常危險,最大兇手是林務局、水保局,一直在建攔砂壩,河床泥沙不斷升高,既不疏浚也不拆攔砂壩,才會造成嚴重土石流。「不要動不動說這裏是危險區,把族人瓦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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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友福重申反對阿里山興建纜車,「這是趁人之危」。他說,八八水災至今,族人吃飯都有困難,還要受害,「錯誤政策不要在繼續在鄒族上演。」他當場要求孫大川以原民會主委立場表態贊成或反對纜車,但孫只說,「我對不了解的事不敢回答,如果我不是政府官員,我立刻跟你說我反對。」

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牧師理斷說,「要追究造成部落不安全的原因,但現在都不談了。」他表示,曾文越域引水工程每次炸山,整座山都會晃動。

民族村林南吉說,災後許多人指責原民是破壞山林的原罪者,要破除這種不當的說法,原民才有力量去爭取重建。「我們怎會變成山林破壞的原罪者?原民在這裏萬年,與大自然追來追去原民依然存在,原民不應揹黑鍋。」

重建‧讓原民承受二度傷害

牧師理斷說,現原民受的是二度傷害,政府在很匆促情況下與慈濟扼殺原民命脈,政府應重新檢討法令,「如果不是要滅族不會定這種法令」。

他質疑,慈濟要百姓遷去住永久屋,埃家埃戶敲門,是因為原計畫在山林創造2000戶永久屋,現只有700戶,不能達成目標,才會不斷打擾族人生活,讓人無法思考。「還要我們放棄產業,這很不道德。」

理斷說,已經有部落族人因對重建看法不同差點打架。許多部落分兩派,有人想在山上,有人想跟慈濟走,「情何以堪」。他說,再這樣下去,有一天會暴動,應阻止慈濟在營區繼續打擾族人生活。

孫大川說,如果演變成族人分裂那很不好,應給個人一點空間,有人要留、有人要走、中繼屋變永久屋,這些都是可能的、都是選項。至於族人指控慈濟作法不當,孫大川說,說明會時將請慈善團體說明他們的想法,「可能有一部分道理。」

另外,台東縣大武鄉大鳥村重建小組代表沙勒冷,請原民會關心災民災後生活。她說,許多災民無法撤離,缺乏物資,洗澡、吃飯都有問題,有人身體慢慢出現疾病,還有部落在火車鐵軌旁成立自救會。「台東最近三不五時打雷下雨,我們累了、跑不動了。」

做對原民真正有用的措施

台東縣金峰鄉嘉蘭村代表胡雅各說,縣政府要花3000萬做1200個消波塊,但族人認為消波塊並不安全。從縣府到鄉公所都沒說要如何整治河川,建議應用港口防波堤來做標準,河堤安全了,就不會有遷村的問題。

他也提到漂流木應留給原民,因為漂流木對原民來說是很好的重建材料,不需要再貸款來蓋房子。另外也可以讓村民學做木雕,變成重建基金,根本不用再花1200億。「漂流木是我們嘉蘭村的,不了解為什麼要開放民眾去採。」

請用法律承諾保留原民土地

針對原民要求保留土地,孫大川強調,政府不會把原民土地徵收回去,「除非總統要賠掉他的政治承諾,請大家放心。」

不過牧師理斷覺得這是空口說白話,「政治人物的話都要回到法律面」,一定要白紙黑字,因為政府官員實在已說了太多承諾,最後都不算數。

(感謝獨立記者朱淑娟20090924於原民會報導,本文轉載自「 我還會留在地球」部落格)

我們要回家 守護森林山川!

原住民不能再逃避,不能再被排除,必須負起守護森林山川土地的責任,我們必須要回家!我們必須直言,過去政府救災,混淆救援、安置與重建三步驟,並在錯誤認知下,政策配合慈善團體所提供的永久性遷移方案…

編按:

內閣改組後,莫拉克災後需重建各部落,對新上任之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先生,有許多的期待,今日(9月24日)下午,由許多部落成員將共同拜訪孫主委,並提出以下重建的主軸與意見,小地方先刊出部落連署意見,稍後再刊出今日會面之詳細報導。

建立具有原住民觀點的重建模式

耆老告訴我們:水會認得回家的路,水走過的地方,還會再回來。無論在天上、地上或地下,高山、河谷、平原或海岸,水都會自己找尋回家的路來奔流。原住民相信,我們的生活、行事為人都必須順服大自然在地的性情道理,不能逆天而行,自以為是地做土地規劃分類。

台灣是上天獨特的創造,天降豐沛雨量,大水從高山、溪流奔流到海,挾帶大量土壤砂石,更新河谷、平原及海岸,外來的朋友們必須瞭解,本來這地無論高山、河谷、平原或海岸,全屬所謂高敏感、危險、需保護地帶,

無奈外來開發模式超限利用,從海邊順著河流到高山,充滿了人造所謂水利設施,一道道高牆阻擾水的道路,把泥砂阻絕在山上,嚴重干擾破壞了水文地貌生態。

但是,我們卻發現,一些朋友們居然只針對災後方便撤離家園的原住民部落山區,要來進行「山林休養生息」,忘了台灣全地都該休養生息,甚至我們可以預見,撤離與山林相依存的原住民,外來的不當整治、開發會更囂張,平原及海岸的超限利用、與天爭地會更加肆無忌憚。

我們感謝所有台灣人民在救災期間所表現的愛心,帶給我們的溫暖關懷與支持,特別來自各慈善及志工服務團體、國軍弟兄的辛勞,教我們感激不盡,我們應該聽從祖先教訓,在大地面前學習做一個懂得順服與感恩的人。

原住民不能再逃避,不能再被排除,必須負起守護森林山川土地的責任,我們必須要回家!我們必須直言,劉兆玄院長所領導的政府救災,混淆救援、安置與重建三步驟,並在錯誤認知下,政策配合慈善團體所提供的永久性遷移居屋方案,使原住民陷入了更大的恐慌與集體焦慮,同時,有幫助政府逃避山林毀損、治水錯誤的致災責任之嫌。

安置,應該是我們回家的中繼站,不是驅使我們流浪的開端!劉內閣許多的救災政策錯誤,迫使我們必須整合各部落,組織部落聯盟,展開自救行動!希望新上任的孫大川主委能糾正錯誤亂象,真正瞭解問題徵結所在,傾聽、瞭解我們的需求,再推動政策,我們有所期待!因此,在此提出三大訴求:

一、 你是否要尊重災民的主體性,回到以部落為主體的重建模式?

改正目前以企業及慈善團體主導,對災民構成慈善滅村的暴力。應投注人力與經費協助災區部落/社區重建委員會基層組織的發展;要重建的主體是部落,不是個別家戶,安置、重建的協商,一切應以部落為溝通對象。地方行政(縣、鄉、村)為協助服務角色,不能代表部落做決定。

重建委員會請納入部落代表,不能以地方行政首長代表部落居民。

二、 原住民不斷呼喊:「我們要回家!」

我們要回家,歸回祖先懷抱,撫慰受創森林山川,照顧守護,不讓牠再被欺負。感謝慈善團體愛心,但「永久屋」不是目前我們所需要的,請擺脫這種思維。

我們急迫需要「中繼性安置」,具穩定生活、防災減災、銜接社區重建等重要多重功能,目前請先做好這部份。救援與安置應注重時效,重建則需慎重全盤考量,涉及部落族群環境生態長遠發展,不可急就章!

不宜於土地狀況未清楚穩定的此時,逼迫受災部落作是否遷村重建的抉擇,若經部落協商,需要遷村,原則應為「離地不離村、離村不離鄉」,依據原住民部落生活領域傳統規範來選擇。

三、 你是否要在原居地的安全鑑定過程,遵守資訊公開,在地參與的模式?

我們拒絕片面強加的「安全性」及「遷村」的調查評估及要求,要求真實災害調查,勸離部落有模糊致災因素、逃避政府破壞山河責任之嫌。重建綱要計畫應有災民代表的參與、納入社區觀點。

沒有確立在地部落權利主體及參與的災害調查,無法有效規劃災後重建。整個調查必須要求資訊公開、民眾(在地與民間)參與,片面草率的「安全性評估」,並據以規劃遷村重建,只會掩飾人為疏失或掩蓋真正問題。

最後,我們要重申,「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一條規定,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所以,目前許多劉內閣的救災政策作為,不適用於原住民族地區。盼望孫大川主委能夠放下前內閣包袱,針對議題,歸零檢討,提出、做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回應。

讓我們一起來愛護這片有著美好豐富恩賜的寶島台灣!

【具體做法】

1. 開放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的會議供各界旁聽,並應開放時段供災區代表登記發言,透過廣納意見的方式,將重建政策的決策過程公開化。(提議者: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2. 推動部落自主性安全鑑定調查計畫,運用在地就業方案,結合環境、地質、生態及人文等各領域之學者專家,與部落耆老和地方人士共同會勘受災現場,讓可能需要遷村的部落能夠優先在傳統領域中找到合宜的遷村地,並且在「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前提下,給予足夠的時間討論遷村地點與遷村後的配套計畫。(提議者: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

3. 重建之路,工程浩大,不僅需要地方行政首長配合,更需要聽取部落的意見領袖建言。希望今後原民會與災後各部族自主性成立之組織之間,能建立起常態性的對話機制。

行政院原民會應設立一諮詢機構,針對原鄉部落重建問題進行生活、文化、產業等面向,建立一套具有「原住民觀點」的重建計畫綱要,做為各部落研擬重建計畫的依據,並依此做為核定部落重建計畫的主要決策機制,為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該諮詢會議應輪流於各災區舉辦,除進行會議之外,應開放給部落代表發言,讓綱要的推動更符合現況的需求。

此機構成員應主要由災區部落或組織推薦而依影響部落之族群比例組成,唯具原住民身份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提議者: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4. 暫緩所有「永久屋」的規劃與建設,以「中繼性安置」做為中期安置階段的重點,讓各部落能夠有足夠的時間凝聚內部共識,以做出最適於部落發展的決策。(提議者: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

5. 應盡速搶通原鄉的主要道路、橋樑與水電等工程,協助受災地區之原住民族人,回到原居部落,檢視其受災土地、建屋及其他財產,以便進行家園重建之準備。同時,應與各受災部落進行防災計畫的研擬,為未來重建過程的需求做準備。(提議者: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6. 前任劉內閣政府跳過與各受災部落溝通之程序,任意與大型慈善機構約定重建作法。然而,大型慈善機構與各部落之間,並無法定之責任與義務關係,更無法定之溝通管道。使得相對弱勢並且正在受災當中之族人,陷入極為不利的境地。希望原民會能負起居中協調之責任,守護部落族人之主體性,協助與大型慈善團體建立對話機制與溝通管道。

若有遷村之決議,必須建立在部落獨立及族群完整的基礎上,由族人經由民主程序商議決定後,再行邀集相關慈善團體、環保團體,分別提出包括社會重建、文化重建、產業重建以及家屋重建之整合性部落重建方案,由族人討論並決定最終之合作單位。(提議者: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

7. 扶植各部落成立在地重建組織或辦公室,提供專職人力與設備以利部落內部進行重建計畫的討論與規劃,並且在部落進行重建規劃與討論的過程中,提供各種諮詢與組織協力的協助機制,並且訂定三至五年的陪伴計畫,協助部落在重建過程進行資源整合。(提議者: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8. 遷村議題之關鍵,在於原住民族如何能保有其土地?蓋因受災族人,與其他國民皆屬同一國度內的災民,不是來自異國的難民。就算不得不遷村,國家也不應該任意使其失去土地。然而,此項保障並不見諸於重建特別條例之中,請原民會思考,如何保障遷村災民之土地權益?

故行政院原民會應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協助受災部落進行各項土地取得、文化重建、產業復振等重建面向的工作,凡是在核定的重建計畫中所列之工作項目,應協助受災部落突破重重障礙,完成重建計畫的目標。(提議者: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9. 此次災後重建範圍廣大,影響層面極廣,故行政院原民會應投入資源進行重建過程的長期記錄工作,並且原住民族文化延續與山林永續發展課題,進行長期的觀察與研究,為此次災難造成部落的變遷留下記錄。(提議者: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10. 從原住民的文化脈絡出發,訪問各族群耆老、巫師、祭師等部落文化祭儀人士,透過族群文化的觀點,如何看待原住民現在的處境、災難、及創傷,以及文化集體因應的方式。並搜尋各族群之神話及傳說,透過人類學、社會學及心理學的觀點,結合田野的資料,探討各族群文化自我療癒的可能模式。

整理訪談記錄,將族群文化本有的自我療癒觀點,以及對於族群現況的理解與支持,集結成可流傳運用的文獻資料。(提議者: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發起單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

聯署單位:

鄒族青年行動聯盟、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台灣原社、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長老教會泰爾雅中會、泰雅族馬里光.基那吉部落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聯盟、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黨、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民間司改會、青年95聯盟、勞工陣線、台灣生態學會、台灣農村陣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靜宜大學南島民族研究中心、綠色陣線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擴大連署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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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的人希望回家守護森林河川(圖片引用自sumuku ’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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