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白海豚保護機制探討

目前農委會僅將中華白海豚屬列為第1級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並未賡續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乃至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野生動物保護區,欠缺實質性之保護強度。不過,中華白海豚之棲息環境,係以中臺灣西部沿海……

、中華白海豚保育概況

中華白海豚學名為「Sousa Chinensis」,英文及中文分別稱為「Indo-Pacific Hump-Backed Dolphin」與「太平洋駝海豚」, 又稱「印太洋駝海豚」或「中華白海豚」。

依據2008年國際自然保育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簡稱IUCN)受威脅物種紅皮書(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之資料顯示,中華白海豚僅為「近乎受威脅(Near Threatened)」(如圖一),不過,卻將中華白海豚之東臺灣海峽子群列入「嚴重危險(Critically Endangered)」等級(如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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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中華白海豚分佈,資料來源:國際自然保育聯盟受脅物種紅皮書網站(http://www.iucnredlist.org/details/20424詳細圖檔請點選此處放大。image003
圖二、中華白海豚東臺灣海峽分佈,資料來源:國際自然保育聯盟受脅物種紅皮書網站(http://www.iucnredlist.org/details/133710),詳細圖檔請點選此處放大

依據生物物種分類,中華白海豚為鯨目(Cetacea)海豚科(Delphinidae)白海豚屬(Sousa),該屬共有4種,包括中華白海豚、鉛色白海豚、花白海豚和西非白海豚,目前僅存中華白海豚及西非白海豚等2種。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於2008年7月2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簡稱「野動法」)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華白海豚屬被列為第1級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顯示中華白海豚之保育條件,特別是臺灣西部沿海,由苗栗到臺南之子群,已經遭逢非常大之生存威脅,必須加以正視及面對。

中華白海豚生態特性與面臨威脅

有鑑於此,國立臺灣大學森林學系盧道杰助理教授於2008年12月19日邀請中華鯨豚協會林子皓先生於該校進行專題演講,介紹中華白海豚之物種屬性及其目前保育概況。

中華白海豚分布於暖溫帶及熱帶沿岸海域,主要出現於印度洋及南中國海。出生時體長約1公尺,雄性及雌性成體,分別約為3公尺及2.5公尺,體重大約150至200公斤。

林先生表示,臺灣西部沿岸之幼豚,體色成深灰色,少年體色轉淡且多斑點,成年則為白色或粉紅色,斑點逐漸減少。有關族群結構以1-6隻最常見,偶爾會聚集達20隻以上,是屬於高度流動性的族群結構。因其棲息環境以沿海水深3至23公尺,以及離岸距離100至3,000公尺之區域範圍為主,偶爾會進入河道,不過,仍屬鹽水性生物(如表一)。因與人類活動範圍較為接近,故亦造成保育工作推動之瓶頸與困境。

表一、臺灣西海岸中華白海豚分布範圍(依據林先生簡報資料整理)

區域 港口 河口
苗栗 龍鳳漁港、公司寮魚港、白沙屯漁港、通宵漁港、苑裡漁港 冷水溪口、後龍溪口、苑裡溪口
臺中 梧棲漁港 大安溪口、大甲溪口、大肚溪口
彰化 王功漁港 後港溪口
雲林 台西漁港 新虎尾溪口、北港溪口
嘉義 布袋漁港 鹽水溪口
臺南 將軍漁港

至於為何要特別重視中華白海豚之保育工作?林先生表示,中華白海豚之性成熟時間大約需要7至8年,懷孕間隔約3至4年,1胎僅懷1子,壽命約30歲左右。壽命最長之中華白海豚約38歲,係於香港發現。依據近年調查,2005年於大肚溪口發現1對母子,2006年於外傘頂洲及布袋沿海發現5對母子,2007年發現6對母子,顯現繁殖棲地包括大甲溪至大肚溪沿海,以及外傘頂洲至布袋沿海,因生存及繁衍環境為近岸淺水區,故可作為海洋生態系統健康指標

目前中華白海豚所面臨之生存威脅,林先生整理為棲地破壞、環境汙染、漁業衝擊、行為干擾等4大面(如表二)。不過,其主要來源以目前已完成,或刻正進行之大型工業開發影響最大(如表三)。後者因仍必須進行或刻正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與之息息相關之中華白海豚保育課題,亦為開發計畫能否通過與執行之重要關鍵之一。

表二、中華白海豚面臨之生存威脅(依據林先生簡報資料整理)

威脅面向 主要課題
棲地破壞 海岸開發、填海造地、河川截水、棲地破碎化
環境汙染 水質污染、噪音衝擊
漁業衝擊 漁民與海豚爭食、誤捕傷害
行為干擾 船隻交通、開發工程


表三、威脅中華白海豚生存之重大工業開發
(依據林先生簡報資料整理)

進度 主要案例(縣市)
已完成 通霄火力發電廠(苗栗縣)、臺中港(臺中縣)、龍井火力發電廠(臺中縣)、彰濱工業區(彰化縣)、台塑六輕(雲林縣)、台西工業區(雲林縣)
評估中 線西火力發電廠(彰化縣)、大成中油石化(彰化縣)、海上離岸發電廠(彰化縣)、中油管線鋪設

另過往中華白海豚與當地漁民或開發業者之互動狀況不佳,甚至完全不了解中華白海豚就生活於週遭環境。林先生表示,依據監測資料,2005年至2007年,在雲林麥寮六輕工業區附近,並無中華白海豚之目擊紀錄。不過,2008年卻發現,六輕南方已經成為中華白海豚之重要棲地。

因調查工作係由2005年開始,並無更早之歷史資料,因此,並不清楚中華白海豚究竟是原本即棲息於此,或因工業開發而遷移。顯現工業開發對於中華白海豚之棲地影響,仍需進行長期研究與追蹤。

經由目前調查發現,東臺灣海峽之中華白海豚大約僅有200隻,甚至可能少於99隻。其生存條件遭受嚴重威脅,甚至有族群滅絕的危機,這是非常明顯而刻不容緩必需處理的重要課題。因此,林先生認為,因應海岸及海洋環境之高度複雜性,以及其與人類活動之高度相關,未來或可考慮研訂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進而推動海洋保護區之劃設工作。

、臺灣野生動物法規機制

筆者認為上述另立新法之提議,或將緩不濟急,是故整理臺灣野生動物保護法規之發展與現況,並嘗試針對中華白海豚之未來保育機制,提供相關建議。

臺灣於1982年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簡稱「文資法」),保護標的包括古物、古蹟、民族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自然文化景觀等5大類。其中自然文化景觀係「指產生人類歷史文化之背景、區域、環境及珍貴稀有之動植物」,涉及野生動物保育範疇。

農委會於1989年定訂野動法,賦予野生動物保護之獨立法源。依據野動法第4條,「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為針對野生動物棲地進行保護,野動法第8條規定「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

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農、林、漁、牧之開發利用、探採礦、採取土石或設置有關附屬設施、修建鐵路、公路或其他道路、開發建築、設置公園、墳墓、遊憩用地、運動用地或森林遊樂區、處理廢棄物或其他開發利用等行為,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層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為之」、「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如對野生動物構成重大影響,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提出改善辦法」、「第一項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變更時,亦同」。

另野動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四項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後,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有關土地利用方式、管制事項及開發利用行為之申請程式通知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佔有人」、「中央主管機關規劃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時,得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供轄區內亟需劃定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位置範圍圖說、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佔有人資料及土地利用現況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參考;變更時,亦同」。

同時,為賦予野生動物重要棲地之實質保護強度,野動法第10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執行」、「前項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必要時,應先於當地舉辦公聽會,充分聽取當地居民意見後,層報中央主管機關,經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認可後,公告實施」。

此外,野動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依本法第十條所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得分為核心區緩衝區永續利用區分別擬訂保育計畫」、「地方主管機關為前項劃定前,應會商有關機關,並檢附保護區保育計畫書圖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13條規定「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公告之;並於公告後將其圖說交有關鄉 (鎮、市、區) 公所,分別公開展示。展示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展示後,應將圖說妥為保管、以供查閱」。

簡言之,臺灣之野生動物保護機制,係由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指定保育物種,並依實際需求及狀況,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若針對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的必要,地方主管機關(農業局)可劃定野生動物保護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

依據農委會林務局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之建置資料顯示,農委會累計公告30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如圖三),總面積達321126.3公頃,約佔全臺灣面積的8.3%,其中17處已公告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如圖四),部分範圍與國家公園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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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臺灣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資料來源:農委會林務局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http://ngis.zo.ntu.edu.tw/wih/index.htm),詳細圖檔請點選此處放大image007
圖四、臺灣野生動物保護區,資料來源:農委會林務局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http://ngis.zo.ntu.edu.tw/wr/),詳細圖檔請點選此處放大。

、中華白海豚保育策略建議

誠如前述,目前農委會僅將中華白海豚屬列為第1級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並未賡續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乃至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野生動物保護區,欠缺實質性之保護強度。不過,中華白海豚之棲息環境,係以中臺灣西部沿海地區為主,涉及範圍相當廣大,並無明顯保育熱點之完整監測資料,同時,亦缺乏以海洋作為主要區域之保護區劃設案例,未來究竟如何推動,恐怕仍有諸多課題,尚待進行思考與釐清。

該區域刻正進行大型工業開發之籌劃與推動,在目前全球經濟疲軟之狀態及前提下,是否出現暫緩或停止推動之可能與契機,仍將有待進行觀察。不過,持續強化全國人民對於中華白海豚之關心與重視,恐怕才是提升不同權益關係人之理解與支持,進而落實野生動物保育目標之重要關鍵。

舉例來說,過往六輕工業區周邊海域並無中華白海豚之明確紀錄,在當前該地已成為其重要棲地之狀態下,實應提升台塑公司及其員工對於相關生物特性及生態價值之認識與理解。此外,區域內之漁民,經常將中華白海豚視為搶奪漁獲之負面因素,建議經由深度性生態旅遊之策劃及推動,降低或改變傳統沿海漁業與養殖業之實質需求,漸次創造可以共存共榮之條件與基礎。

當然,對於政府部門而言,保育團體亦可突顯目前中華白海豚之東臺灣海峽子群已被2008年IUCN受威脅物種紅皮書列入「嚴重危險」等級。經由國際專業社群之外部力量,迫使相關中央部會,乃至其他政府高層,更加重視中華白海豚之生存危機,進而於重大海岸與工業開發,以及重要物種保育之間,尋求更為明智與文明之決策及判斷。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博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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