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三部落─我們是「原住民」,為什麼還要「所有權」證明?

台東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在這次莫拉克風災後,雖然只有兩戶被政府核定為房屋損毀的災戶,但整個部落,都被政府初步評定為潛在危險區,村民希望遷村。

台東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在這次莫拉克風災後,雖然只有兩戶被政府核定為房屋損毀的災戶,但整個部落,都被政府初步評定為潛在危險區,也就是面臨下一次大雨之後,整個部落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小林村」。

面對整個部落都有潛在危險的狀況,村民希望遷村,而要遷村,就得經過政府的人口普查(確定戶口數)、畫定危險線(在危險線內才能符合配得永久屋的遷村首要條件)的行政程序,

而富山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表示,政府普查過後的戶口數為31戶(也就是到時候分配永久屋數最多為31棟),但部落至少大約有40戶人口,其中有大約兩戶目前選擇中期安置在馬蘭榮家,而其中一戶為政府所核定的受災戶,大部分的村民還是選擇住在富山部落,為了生計,也是不願離開「家」。

但要取得永久屋,不只是住宅要畫在危險線內,還有幾點重要的條件(請參閱「永久屋的申請與分配」),也就是要有房屋所有權狀,若沒有房屋所有權狀也要有土地所有權狀及水電證明,但富山部落大部份的居民都沒有房屋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

全部落的族人幾乎都沒有土地所有權

台東縣大武鄉公所黃翠蓮表示,目前富山部落的居民都是以前從舊部落遷移到現在的用地,那些都是國有地,所以那裏的房屋在法律上是屬於「違建」,致使他們也沒有土地所有權。

在民國74年時,政府為解決此問題,曾經提出「非都市土地編地使用」,只要是在民國74年11月16號以前,在那裏蓋房子的住民,提出接電證明、接水證明、舊有房屋證明、房稅證明,透過大武鄉公所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經過地政事務所割地劃定,將原本的林業用地改為建築用地,才能向鄉公所申請土地所有權,經過五年使用,再透過鄉公所與縣政府的審核通過,最後再由地政事務所處理,給予土地所有權狀。

黃翠蓮也說,那個時候富山部落並沒有人去做申請的動作,所以到現在那邊的人還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居住在那裏。

富山部落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表示,對於鄉公所的說法感到相當遺憾,那還是在用「非原住民」、「文明」的觀點在看待原住民,何曉英說:

「他們怎麼不想想看,為什麼74年的時候我們沒有過去申請,你想想看,我們現在面臨莫拉克風災,對於那些法令、政府要怎麼作已經很難理解了,何況74年那個時候,我們原住民這麼窮、受的教育又差,怎麼會了解政府要我們做什麼?像我的母親,那個時候,他們也是以為政府會過來做處理,而不是我們自己過要過去政府那理處理阿,都說我們是原住民了,這裡本來就是我們的土地啊…。

何曉英也說:「民國92年鄉長王福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請政府的人來做每戶的測量,而依測量坪數的大小要給予不同的經費,那時候部落有一些人就各付了4000元,但之後也就不了了之,到現在還是一樣…。」

這某種程度的,這突顯了一個長久以來在文化上的衝突與行政管理殖民心態的問題。

部落傳統的遷徙模式與文化

原住民幾千年以來,為了生存、躲避災難、躲避瘟疫、躲避戰爭,不斷的遷徙,與大自然平衡共生,尊敬土地、萬物、祖靈、天地,但近幾百年來,卻開始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外人殖民,改變、扭曲他們的生活方式與文化。

原本住在深山的Calapi部落(日據時代的大部落,後來Calapi又拆為幾個部落,富山部落為其中之一,也只有富山部落繼續使用Calapi這個名字),卻因為日本政府的管理方便,而被強制拆散、遷移到接近平地的山坡,之後,為了生存,一次又一次的遷徙,譬如現在的富山部落,三十年前左右陸續從舊部落,遷到現在的地方。

在原住民的文化裡,根本是沒有文字和法令的,他們有自己千年來形成的文化和倫理,他們從來就不知道在自己長久居住的土地上求生存、自給自足,需要一個外來政府的允許、需要所謂的土地所有權狀,

他們從來不知道,一個他們自古以來就在實行的、半農耕、採集、狩獵、與山林土地貼近的生活方式,在文明社會裡是那樣的難以實行,

他們從來不知道,自己千年來居住的土地,會因為所謂的外來者政府的法令,就變成「國家」的而不是他們的,而那個國家現在又是誰的?是大家的?還是某些少數統治官僚的?

原住民只要一天過著不是自己要的生活方式,他們永遠都是處在被殖民的狀態。

政府以「非原住民的文化與法令」來決定原住民的未來

當初日本總督府及後來的國民政府佔有、搶奪了原住民千年以來就生存在上面的土地,並訂定了有利於外來者的遊戲規則(法令)要他們去遵守,幾乎忽視原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與文化,而他們會聽從是因為無奈,長年下來,聲音不被聽到,無處發聲,外人也看不見原住民真正的文化內涵與差異性。

部落長老表示,現在甚至連一些年輕輩的原住民,也被文明化得盲目的追求文明的生活方式,以為他們可以與一般民眾一樣公平的享受著法令與權益,以為他們可以過的和一般民眾一樣好,忘了他們到底是如何在不聲不息中被剝削著走過來的,原住民一直以來會聽話順服,那是因為,殖民者如日本有大砲、有槍、有軍隊,國民政府有警察統治,有政經優勢的內部殖民掠奪,有流竄於民間的極端暴力黑道。

面對文化的衝擊與內部殖民勢力,為了生存,他們漸漸失去了、遺忘了、或是不得不放棄自己的文化、生活方式,而不得不過著「迷戀文明」的生活,原本在山林裡自給自足的生活,已變成沒有錢就活不下去的現金主義生活,進入都市工作、資本主義的勞雇關係、一切向錢看的大環境,造成部落的共同體價值倫理瓦解,在放棄傳統與追逐文明的過渡期中,因為資源的落後與對文明的適應困難,原住民也一直處在弱視與被歧視的位置。

即使是憲法原住民條款通過後15年的今天,因為國民政府的長期忽略,等同繼續殖民化原住民,或許大家會以為,這是過往的事情,但到了現在,以富山部落為例,他們的處境有任何改變嗎?

透過這次的莫拉克風災救災安置行動,我們再次看到了,我們的政府,沒有更了解原住民、沒有比較尊重原住民,一樣用「不是原住民」的角度、標準、法令在衡量他們、決定他們該怎麼生活。

回到法令執行層面,台東縣政府原民處的王技士表明,沒有土地所有權狀的富山部落,要配得永久屋相當困難,唯一的希望,就是將這個問題讓中央重建委員會知道,希望他們對原住民放寬審核條件。

期待政府能夠正視原住民文化差異,與文明、法治社會的對原住民照護的法規盲點,重新給原住民一個適合他們的人道待遇,讓他們從漫長被剝削、忽視的歷史狀態下,給他們一個稍微合於紅十字救災人道精神的補償,稍微適於世界展望會愛的展望的愛顧,給他們憲法昭示的最起碼的生存和居住權。

如果我們的政府,當初將原本這片土地的主人的山林拿走,認為自己會妥善分配這些資源,會照顧到所有的人民,那在這次災難,是否就應該切確落實這樣的態度呢?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排灣大武的未來–安全評估說明記錄1015

縣府(與鄉公所)溝通不良,(縣政府)急就章,鄉公所沒人清楚(上面的政策),(還在跑舊的政策),造成人民不信任政府,大家惶恐…譬如原民會用自己的方式發放錢,結果依縣政府核定,拿到錢的人其實是不符合資格的…

前言:

10/15號,政府於台東縣大武鄉舊大武國小,召開「大武鄉原住民族部落原居住地安全初步評估說明會」,主要說明大武鄉大竹村的愛國埔部落、大竹部落、富山部落、加津林部落及大鳥村的初步評估安全性。

由專家報告,目前初評結果,愛國埔、大竹、富山、大鳥為不安全,而加津林部落則是短期安全,長期來看不安全。

(註:初步安全評估,與中央農委會的安全評估不同,前者是一個初步的安全性報告,後者則是決定一個地區是否危險、是否要遷移並給予永久屋的評估。)

本文除作為重建過程中的歷史紀錄,透過說明會中的族人與部落重要意見領袖之發言,可以瞭解地方人士所關心、擔心的事項,以及他們思考重建與未來的模式,說明會記錄文字量大,感謝記者耐心整理以及讀者耐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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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間為原民會許副主委,右為大武鄉鄉長(右)居民熱烈參與(攝影/楊念湘20091015)

鄉民反映針對說明會的想法,及政府官員的回應

許副主委:

這陣子大家辛苦了…我們會請水利、地質專家,有問題的地區,趕快去看、做初步的評估…其實各溪上游都崩塌的非常嚴重,很多土石都還沒跟著溪流下來之後碰到颱風,可能都要不斷撤離和疏散,將來要想辦法解決這部分。

有些局部不安全的地方,可能可以用工程的方式來維持安全,但有些要直接面對的地方,就不要去賭,可能就要遷離,不過一定是要大家取得共識,才會有遷村的動作,找土地的部分,只有公部門去找可能力量不足,請大家、各位鄉民一起找土地,有找到安全的,就提供給政府去做評估。

政府不會去勉強大家去做什麼,但如果有危險,最好的方法就是離開、沒有任何人是可以去抵抗大自然的力量的。

葉工程師提供遷村的意見:

我們是負責永久居住地的業務,找土地絕對是找你們有意願的,我們從8月26從南田開始往北找,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宗旨,找到五塊土地,考慮到居民對傳統土地的需求,就永久安置的部分,合乎以下,就有資格得到永久屋,第一、自由住宅受到毀損不堪居住,有設籍或有居住事實,居住事實由鄉公所、村長來認定,如果房子被沖掉,就由土地使用權或水電使用作為證明,第二、村落被評估為不安全,而且全村的共識是想要遷村,並有自用住宅、有設籍或居住事實

我們找土地找的非常辛苦,希望鄉公所、縣政府可以提供土地,也希望各位協助我們找土地,要做永久屋的慈善機構已經找好了、規劃的人也找好了,各位要透天的、符合文化的、聚落式的房屋,我們也會盡量做到,希望各位可以協助。

金峰鄉衛生所高主任深入的發言:

可惜的是,今天的會議,我們沒有母語的翻譯,母語文化怎麼看待溪流與部落建置,會在無意中被忽略,對今天與會的災民族人來說,是相當重要的。

我們應該用母語溝通,用文化記憶來解說部落現在面臨的狀況,更要用原住民簡單易懂的話,來做報告與說明,要不然,只會造成現在的恐慌情境,聽到報告說,部落都不再安全,大家都立時陷入莫名的恐懼,沉默的無言以對。還好徐副主委立刻請工程師繼續報告遷村的方案及相關準備,讓大家稍稍鬆了一口氣。

跟部落人溝通說明,為什麼要用母語呢?人文歷史記憶為何重要?文化合適是為何重要?因為任何形式的對話,尤其是不同文化語言的人與人對話,只有有文化與語言尊重和合適性的內容,對老人家來說,那才有是有血有肉的,才是有靈性和誠意的。

我們的祖先,在不斷的災難中,不論是地震或是水患,在部落毀了,族人傷亡了之後,會及時派人到處勘查,找到合適的土地,需經過一年的耕作收穫考驗,再用收成物祭拜祖靈,一切順利才得定居設部落,依循此智慧,存續了數千年。結果外來殖民者,用歐陸經驗,大陸經驗及西方和漢人文明的看法,把我們半強迫的集體遷徙。

像現在的嘉蘭村,日據時期住在當初的舊部落,集團移住計畫硬要部落從高海拔的地方遷下來,許多老人家無意願搬遷,日本警察就把房子燒掉,到了新的地方pu-ler-pu-ler-san(現在的新富社區),不知是不是祖靈不從,部落的小孩子一個接一個夭折,從此,災難接連不斷。

對部落人來說,不論是地震或流行性感冒災難讓我們不斷遷徙,我們都會說成故事,用narrative說故事的方式、用禁忌形式和凝集成傳說故事,傳承給下一代,成為行為規範或部落行事的準則,這種用個人經驗形成的知識認知系統,跟文明使用information訊息和data數據,來預測分析,看待事情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在部落經驗裡,一定要是我們信任的人,才會配跟你講事情,研商問題。政府安置條例中有關中繼屋的規定,因為缺乏文化合適性,執行起來,反而,都是在割裂家族及部落得整體性,對那些救濟物的分配要很小心,以部落整體觀感思考,所有族人一起平均分配。

根本來說,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在風雨過後,我們就拿山刀上山砍竹子、木頭、茅草,全村的人合力來蓋自己的工寮,暫時安置,不依賴外人,不依賴政府。但政府的安置條例說不行,你一定要接受安置,讓很多原住民的公務員面臨兩難,不知道要遵循部落意願,還是官方規定,我希望原住民公務員能站在戰略點上,應該要把政府規定及專家學者意見,包含到這個部落文化意願裡,整個安置救災工作才有辦法順暢。

譬如說,國立台東大學的廖秋娥教授的博士論文,對大武地區區域型成的歷史軌跡多有記载,日據時期的南番事件,造成大谷部落的瓦解,分散到鄰近部落,有的到加津林、大鳥等這樣的低地,回過頭來看,南迴線上的大武窟、金崙、大竹都是半強迫遷下來,災難才上身。

如果遵循我們祖先的智慧,繼續住在高山,即使,遇到風災水大,也不會造成危險,各級的災難重建委員會,應該要多一點這方面的知識,不然,只會面臨部落不同意的意見,甚至逼迫部落的人分裂。有的災民要台糖的地,災民習慣拿地、拿補助,然後賣掉,什麼都沒了之後,再申請低收入戶,

另外,如媒體報導,現在教育機構的災民關懷計劃,提出許多經費,讓學者們去災區部落做心理諮商研究,一個災區的學生可能會被問十幾次「你有沒有做夢」,有的甚至一個月就生產了一篇研究論文,真的是很荒謬的事情,希望大家能夠合作,一起努力,做的具有文化及部落合適性,我們的安置遷村過程將可提交成國際論文,來和全世界報告分享!

大竹村長擔憂的表示:

聽完這個報告,了解這五個部落(愛國埔、大竹、富山、加津林、大鳥),都是屬於危險的部落,很糟糕,聽完這個報告,從今天開始,可能我們就不想要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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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大武國小,世展將會在這蓋永久屋,目前暫訂27棟。

我們怎麼樣子要對我們大竹村來做一個規劃,我提供意見做參考,從災害到現在,幾乎富山部落沒睡過好覺,大家應該很清楚看到那個災況,真的很恐慌,現在有的災民住在榮家,但是有的不習慣,因為很遠,但我始終一直想,真的要照顧到富山,最重要的是給他安置的地方,

富山是危險地區,不適合人繼續居住的地方,大家都同意遷這個部落,應該要給予富山永久屋,當然在鄉長關心之下,原本選在愛國埔,但因為火車會經過就放棄,另一個地方選在南興國小,第三選在舊大武國小,

我原本認為大竹可作為一個選地考量,但鑑定過後也是危險的,南興也危險,只有舊大武國小這地方安全,但面積不大,三十幾戶要蓋下去,可能住不下,希望各部落提供土地,請專家學者來評估,給大家做為永久安置,要是大竹部落沒有安全的地方或是大武鄉沒有安全的地方,最好的選擇,就是台東台糖的土地了。

而大竹(部落)是不是也是不堪居住?要是大竹鑑定之後,確實危險,那當然大竹也要遷,大竹也有二十五戶到三十戶。

原本覺得愛國埔很安全,沒想到有坍崩,比舊部落還大,造成我們恐慌,還好,上游有公墓擋住,但我的祖先卻被埋在下面,一直跟鄉長講,有沒有經費能把這公墓清除掉,還有,愛國埔的上游,要怎麼整治?

應該把土方,用砂石車運出去一半,應該是沒什麼問題,然後再做個擋土牆,要做得很進步,要不也很危險,現在鄉公所有座土方,之前因為經費,沒有做好,這次又滿出來,我有跟鄉長講,他很清楚,希望縣府會有工程來整治。

而加津林,聽到簡報說短期內不會有危險,但還是覺得很危險,上游的部分,有大面積坍崩,離村莊很近,上方土方的坍崩,流入河面,造成加津林危險,希望可以疏洪,為了加津林安全。

但還有另外的想法,要是加津林不遷部落,平時碰到颱風下大雨,要怎麼去疏散、安遷?這次疏散,大家就睡在地板上,好像是狗睡的地方,看到這畫面我會感觸良多,希望可以將暫時避難的地方做成日本式(榻榻米)的,不要睡在地板上,看了會很難過,看以後只要危險會疏散在哪,就對那做簡易的裝潢,最好要有隔間,尤其是有太太有老公的,你想想看如果沒有隱私,居住了一個月,那要怎麼辦呢?這個很嚴重,搞不成,搞不好會離婚(笑),希望讓村民疏散的時候,有好的地方可以住。

鄉民:

聽到村長這樣說,有感而發,以前的大鳥村很美麗,山明水秀,居民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排灣族的,純樸可愛,這次聽到危險,老人家不願意走,以前從中央山脈遷過來,聚在一起,對土地非常有感情,(這次芭瑪颱風來)看到鄉親睡在地板上,真的很痛苦、不忍,如果有榻榻米式的,照顧好災民,以至於不會造成很多後遺症、後果…。

鄉民:

當今的受災戶,到底要怎麼安置,希望政府給他們一個正確的答案,讓他們放心,當然遷村計畫案,是個龐大的工程,涵蓋整個地理,可能很難叫族人遷村,既然已經劃定不安全地帶,那政府是可以在整個大武鄉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再讓我們族群自己協商因為要我們自己找地是很困難的,沒有人會想提供自己的土地,還有人有家歸不得,沒被列入中繼屋或有房子,例如據我所知大鳥就有兩戶,希望也可以照顧他們。

鄉民:

經過這次說明會,大家對自己的故鄉有所了解,大家最關心的,是怎麼蓋自己的中繼屋,現在都由世展會來做,大鳥部落,本來中繼屋變為永久屋又取消(又變為中繼屋),雖然(大鳥村被評估為)不安全,但不蓋怎麼辦,他們沒房子住,得讓他們先安定,(政府)先把資料給世展會,讓他們進物料,可以開始動工,再跟軍方要80人來幫忙蓋。

富山部落,永久屋預定在舊大武國小蓋,目前部分災民到馬蘭榮家短期安置,也有參與(八八水災)短期就業,但都要到這邊來回跑,有工作的,也要來回跑,很不方便(自行開車單程大約一個小時又20分鐘,光是交通費又是一個開銷),希望政府能跟展望會催促,希望可以盡快安定下來。

鄉長:

大竹部落,整個村莊,現在一下雨就滑動,但一定要經過(農委會)安全評估為不安全,才有可能進行安置,希望能把這個時程(行政程序)加快。

第二,是不是沒有風雨後,災民可以回到原住地去使用(房屋或土地),本來災前每個人房子都不同,但(永久)安置時大家都一樣,村民會不甘放棄之前的所有而繼續留在原居地,這可能讓政府變成說(給別人這樣的感覺),我都說不安全了,那你自己要去住我就不管你的死活,是不是政府能改成,你還是可以使用,但風雨來時就得離開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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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村中繼屋用地

大鳥是不是要再改成中繼屋,因為那邊也被評為不安全,應該要求世展會加快,冬天快到了,要讓災民感受到,政府有在幫他們做事情,一定要弄出一塊地,讓災民看到,才有願景,他們才會願意遷村,但如果有村民認為哪裡更安全,那就再由政府、專家過去評估。

(此時鄉長還不知道縣政府已經發文給世展會,原本從中繼屋改成蓋永久屋的大鳥,已經又確定改為中繼屋,在接下來的會議過程中,鄉長會因自己過晚接收到這個資訊而有情緒。)

許副主委回應:

當然政府有義務去找地,但也希望災民能夠提出哪裡覺得安全。

面對自然災害,工程沒辦法對抗,我們就走(遷離),工程有辦法,政府就有義務進行工程,但真是要大家生活安定後,才看的到前景,怎麼安定,大家一起想辦法,大家其實都很樂於去解決問題,像高主任提到的,對民族文化的尊重,我們會去想,怎麼在一個新的環境去承載傳統文化,當然我們還是有時效上的壓力,大概在怎麼樣的時期上把它完成,當然在這個過程一定會聽取大家的意見,把大家當家人、一起溝通。

安遷後,村民原來的房屋,保持土地所有權,沒有問題,但不能當作主要住宅,但土地、房屋要怎麼用,得經過部落協商

那土地可不可以接受政府徵收?只要災民不想用了,可以要求政府徵收,地價可能是低的,但房屋價一定是公平,能夠把房子的本金收回來也是不錯嘛

今天是安全評估說明會的最後一場,下星期 把整個紀錄做好,就進行討論,原民會可以做到的趕快做,做不到的給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做,院長就是委員長,等於是行政院在做,該做的,就會轉給其他部會,只要預算通過,就能趕快做,舊大武的地目變更已經在進行,政府其實很努力,但只要沒有民意參與,就會是二次傷害這次的確感受到,災區的民眾對政府強烈的不信任,看到的確很難過,就是大家溝通不足造成,但因為救災初期兵荒馬亂嘛,現在大家可以心平氣和的做了。

富山自救會成員:

富山部落已經是危險區,已經不能住人了,那我們安置的地點到底在哪?依照離村不離鄉,遷村是不是可以全部部落到舊大武國小,目前有什麼補助呢?

台東縣原民行政處副處長回應:

目前還是希望暫時安置在馬蘭榮家,離開大家的原居住地的確不方便,但為了安全,還是那裡比較好,希望大家能去馬蘭,但要居住在原地也是可以,但下大雨時希望可以離開大家也是有租屋補助的,租屋一戶最多不超過一萬, 生活費一戶最多不超過一萬五,很怕會有強烈颱風,連帳篷一起流走,真的是…如果颱風進入黃色警戒的話,軍方隨時準備幫助災民撤離。

大鳥部落王中山頭目

講到遷村問題,在大鳥部落(有四百多戶),不是一兩年就可以解決的事情,譬如宋議員(台東縣議員,大鳥部落的居民),他的房子就五六百萬,他肯去換那個永久屋嗎?我認為先處理災民要緊,畢竟大鳥,到現在還沒有分危險區,被劃分(在危險區)的,就可以去住永久屋,要不大家爭來爭去,(從風災到現在)兩個多月(過去)了,到現在都還沒有劃,我們嘉蘭的經驗(海棠颱風風災)做為一教訓,不想做一個被人家騙的人。

(兩個多月了,災民現在還是住帳棚,頭目認為談永久安遷太遠,趕快處裡中期的安置要緊,讓世展會蓋中繼屋,要不談那個不知道甚麼時候會劃定的不安全區域,擔心會像四年前嘉蘭的海棠風災,當時的嘉蘭災民到現在都還沒接受妥當安置。)

許副主委回應:

災區很大,所以(行政)會有點慢,當然災戶是要第一時間去處理,緊急避難屋當然是很重要,但還是要跟部落商量,已發生災害的,當然要先處理 基本上尊重部落尊重族人,我們訂個時間來做決定(再去做),像高雄,已經規劃了危險區,但災民卻不想遷離,這邊的災民雖然願意,但如果也是劃了沒去怎麼辦?

(難道行政程序是不可逆或不可停止的?劃定危險區就一定要蓋永久屋?還是劃定危險區後又沒去,等於浪費評估的費用?)

富山自救會總幹事又說:

到底什麼時候劃危險區?沒劃進去的住戶有租屋補屋嗎?(短期)安置的地點只有馬蘭嗎?

工程師回應:

我們一定會配合富山的需求,但富山說過一定要在一起,就整個村都劃危險區,要整個安置,也不一定塞的下,但如果已被劃為危險區,也願意遷,那就是開始啟動了(進行永久屋的興建)。

富山目前還未劃危險區認定的災戶也只有幾戶,其他人是沒有任何補助的,只能(想有)去馬蘭榮家(接受短期安置)。

台東縣原民行政處副處長回應:

災民補助的部分,是由(縣政府)社會處認定,自由住宅受到損失或是租給別人的房子被流掉,有永久屋、中繼屋給屋主,若沒有房子的人,可以去租別人的房子,政府可以補貼租金,但沒有中繼屋,第三、富山這個地方,只要被劃成危險特定區,(在危險區內的)就會給你房子、永久屋,但現在還沒有劃定

工程師:

永久屋申請的部分,只要在八月八號前有設籍,有居住事實、不動產證明,如果這個不動產是多戶人持有,每戶都可以申請,一戶兩人有十四坪,三到五人有二十八平,六人以上有三十四坪。

世展會督導:

中繼屋和永久屋的經費,是大眾的善款,10/12我們收到公文,我們得透過縣政府公文證明我們能蓋幾戶,而不是世展決定(想蓋幾戶就蓋幾戶),而是要透過政府的行政流程決定,我們才能蓋,目前大鳥地區,收到公文要蓋九戶(中繼屋),另外六戶,要再透過縣府去核定而大武舊國小,共二十七戶,會請工兵來幫忙,下禮拜做施工的處置。

鄉長:

目前,南興的三戶安遷戶,都想要貸款買房子加上大竹的兩戶大鳥九戶總共四十戶舊大武國小又只能塞二十七戶,那是不是要爭吵了,愛國埔也已不安全…各單位溝通不良(縣政府與鄉公所)連我也不清楚,還沒談到說要打掉(舊大武國小)(縣政府)就說要蓋二十七戶,難怪鄉民會恐懼,希望以後縣府在溝通的部分,(有什麼資訊)能在第一手讓鄉民知道,雖然只有兩三天的差距,但這邊觀感會很不好,透過媒體傳播,顯得鄉長不關心,這樣(鄉公所的)努力好像就白費了。

芭瑪颱風時,大鳥部落就收容了大概八百個,這邊(舊大武國小)也有,大鳥國小也有,也有到馬蘭榮家的,是不是原民會有經費,能有支持緊急避難配套,做稍為人性化、裝潢,讓人家感覺到我們有在關心。

官員:

公文上雖然寫有二十七戶(舊大武國小的永久屋),但可變動,最主要的幾戶,越快動工越好,而決定有幾戶是依照社會處…到底要怎麼劃定災民資格,在高雄開的會決定,現在中央把權限給縣,如何認定的申請趕快讓災民知道(http://www.cpami.gov.tw/web/filemgr/dept/rp/981013-1.xls)憑證權限在縣政府,大家趕快進入行政流程,我們再去做複審,大家不要用猜的,

其實安遷戶的認定很簡單,就是無家可歸、有家歸不得、覺得自己住的地方很好但被強制遷走的,中央授權給縣的重建會,台東希望趕快劃區域(危險區),現在(申請過了)給憑證,災民拿憑證給展望會,就趕快去蓋,那才是最終永久屋的戶數,大鳥永久屋的條件是滿寬鬆,但中繼屋是很緊的,中繼屋不仿趕快做符合大鳥災民的。

鄉長:

縣府(與鄉公所)溝通不良,(縣政府)急就章,鄉公所沒人清楚(上面的政策),(還在跑舊的政策),造成人民不信任政府,大家惶恐…譬如原民會用自己的方式發放錢,結果依縣政府核定,拿到錢的人其實是不符合資格的,那你敢要回來嗎?溝通不良,問題一個個出現,那應該不要急,流程一定要對,現在村民就是不信任我們,馬蘭榮家這麼好不去,就是因為不信任,因為我們自己的流程就是有問題,溝通清楚,那以後村幹事講話也就很清楚了。

(聽起來,縣政府與鄉公所的溝通不良,形成各行其事的局面,讓村民無所適從,造成民怨,也讓鄉長很難做人。)

參考文件

這次說明會,政府有發放兩份文件,給大家做為參考

研商莫拉克颱風災後劃定特定區域援助居民遷村原則工作會報記錄(https://www.dfun.tw/wp-content/uploads/2009/10/98012-1.doc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http://www.apc.gov.tw/main/getfile?source=5AA0036B3FC9CB65A9DF04BB68D4BD3115AF0D0BD8A8C3265069A519D4681D0C32B2BCF3E1456766431F419E604E2B2FA852238F00A7C162&filename=0E4781724F423B290D6FEF6DE01E136E95053E6B6B6F86D3F1C28FC3FBB8058C

八八水災的這一堂課-如常順天

部落居民說在村落北方上頭原有四株約三人才能合抱的大茄苳樹,但陸續遭盜砍了三株,在第三株運出時才被查獲,說是要拿去種香菇用。而碩果僅存的一棵,這次也獨木難撐再也抵擋不住滾滾洪流的沖蝕而整株連根衝入小溪…

災後不久,隨同本校師生組成的「校園重整送愛活動」志工團來到受媒體關注較少的台東縣大武鄉,投入附近學校、社區、部落的環境清理。

火車在中午時分一路由宜蘭往花蓮台東前進,平時這可能是趟最悠閒的慢活之旅,確實在到花蓮之前的山水之美是大致依舊,然而在花蓮之後往台東之間,每經過一條河川,無不見仍滾滾而來的泥流,很難想像在大雨過後近十天,卻仍有這麼盛大的溪水,或確切的說是山河嗚咽的淚水。

而距出海口不遠處的河段或橋下則滿佈大大小小的木頭與巨石,正常的樹木不該落腳在河流,不是嗎?如今他們不知為何被連根拋拔出土地,滾落激流中,再一路被洪流推擠到此,如今他們累了,河流終究收容了他們,但遲早大海也將成為他們的歸宿。

此刻正慶幸此條連結花東縱谷的鐵路橋段施工還不賴,仍能挺住。但由台東火車站轉由中巴接駁行經太麻里段時,我們震懾於路旁堆積比人還高的土石,而巴士行走之處卻是公路被沖刷掏空後再回填砂石的臨時便道,只能說車在晃晃盪盪下終抵大武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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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災民也傾聽山林的嗚咽

除了本校宜蘭大學及蘭陽技術學院組成的82名師生志工團外,隨後也聯合輔仁大學前後兩批各兩天的志工團一起運作。我發現組成這支百多人的志工團最喜歡的是去現場清污,最怕的是被派去打掃檢落葉的工作,因越粗重越有成就感。在這裡保證可以發掘企業老闆最喜歡的員工類型,因為大家皆是工作狂,會積極地沒事找事做。

我們幸運遇到台北縣來此支援由吳豫州督導帶領的16位教官團成員,經統籌後可以適當評估哪些是優先清理的重建單位,以及更有效率地進行人力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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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幾天在一剷又一剷、一桶又一桶的泥漿土流中,我思索著何以致之?

此次大武地區受災最重的地區在大鳥村,雖然因及時撤離未有人直接因土石流傷亡,但遭埋沒在大片土石下的家園以及兩層樓只剩一樓或屋頂的房屋卻警示著,下次可能就無這般幸運?

部落居民說在村落北方上頭原有四株約三人才能合抱的大茄苳樹,但陸續遭盜砍了三株,在第三株運出時才被查獲,說是要拿去種香菇用。而碩果僅存的一棵,這次也獨木難撐再也抵擋不住滾滾洪流的沖蝕而整株連根衝入小溪,橫阻在整治後毫無生態觀的水泥河道的小橋上,以其肉身抵擋更多奔流而下的土石。

而土石束集後只能往河階台地古老行水區上的建築灑野,遂造成小溪旁路邊的好多戶與大鳥社區活動中心首當其衝。社區活動中心內被土石泥漿自窗門外攻陷深達腰際,面對室內滿滿的土石,推土機只能清到大門可入內的某個程度,因此我們就要接續室內在二扇辦公室門後約莫七分滿五尺高土石的挑戰,面對此景的人大概就能體會所謂愚公移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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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來自土地的請還給土地

部落另一側原也是條小野溪,之前野溪旁有幾畦的梯田,聽說是請漢人朋友前來傳授種稻技巧,如今只剩最上一畦水稻田猶在,以下的幾畦皆被側邊傾洩而來的土石流沖走,不復見原貌了。

然而大量的土石怎能在筆直鋼混凝土化後的小溪溫馴而下,故大半的土石遂堆在村落南岸與大竹高溪交接處的低窪平台,在低處的房子淹沒二公尺有餘,本小隊榮幸被分派負責善後,清理出的泥漿土石量令人驚惶!

真正幸運的是大鳥部落的土石流大抵順著部落兩旁小溪而行,中間居住的民宅僅山坡較高處被掩沒十來戶,且無人傷亡,比起幾全面覆滅的小林村算是天可憐憫。

後來從另一位耆老處又聽到更早也更完整的故事,原在部落兩側野溪未整治前,是有10多棵大茄苳樹的,但在做河岸工程整治時,只留下了4棵。老人家都認為這樣不好,因為先人交待千萬勿破壞大樹等有神靈的生命,無奈這樣的叮嚀早已失落或也無力改變。

這位耆老還說造成這次的災難,恐怕早在日據時期就已種下,斯時日本人為便於管理原住民,強迫原分散在山上4個部落的人齊聚到山下來。而漸離山上的遊獵生活後,遂造成日後山坡地種田、種檳榔等被過度開發的命運,也埋下今日之果,這推論甚有道理。

不管歸咎於日本人或歷來的政府,我們對待森林、野溪的方式定是出了問題,如今只不過是一次的總體檢,就暴露了原已外強中乾的體質,如今只能思考如何去改變體弱多病的山川環境,因為接續而來的氣候變遷仍會不時強迫我們接受無數來自大自然的體檢。

環境倫理也是品格教育

這次大武溪左岸的大武村亦深受淹水之害,支援期間我們就住在同側的大武國中學生宿舍,學校以操場及教職員宿舍是受害最慘。究其因除了上游大量土石流傾洩而下,還因為有一段距出海口上頭約1公里處的堤防被故意撤守所致,此缺口乃因此處砂石廠為出入方便而撤堤,導致洪流灌入堤內形成另條滂沱水路的奇景。

向我們投訴的村民包括甚至是某民代的樁腳,皆將責任指向盤根錯結的地方政治惡勢力,在一付莫可奈何的怨嘆背後是大家不願多惹事的鄉愿心態,鄉愿就是我們山林被毀,以及這個社會原地踏步無法往前邁進的主因。

畢竟所謂生態倫理或環境正義離我們庶民或達官貴人仍遠矣!相對於現推行品格教育是有些諷刺,品格教育不僅是人對人的尊重,也包含人對大自然該有的態度與同理心,不善待環境、不重視環境倫理,就只能接受大自然的試煉與回饋!

水產養殖業只是共犯之一

同樣在高山另一端的濱海,一樣是受到天災加人禍的肆虐,只是這人禍早已種下。地下水超抽不是始自今日,也不是只有水產養殖業在超抽而已,這是戰後一心發展經濟、賺取外匯的時代背景種下的因,因為在中上游的工業用水超抽的更厲害。養殖業實在很倒楣,只因是下游的最後一棒,遂成為眾矢之的。

其實現今佳冬、林邊的養殖都以養殖海水魚為主,多已跳脫原養鰻、養蝦等須超抽地下水的方式,已漸朝向友善環境養殖而努力,只是昔日造成的地層下陷卻已無可復原,遂有今日肇致的慘況,政府或漁政單位應思考將林邊溪周遭既有漁塭徵收轉恢復為洪泛平原以還地於河,徹底解決遇水則淹的問題,漁民有這筆資金也可有其他轉業的機會,否則仍是在受災與修復間循環。

面對百年災變要如常順天

這場百年內的島內災害,在親身走訪及目睹土石流淹沒後景象,我想人禍應遠大於天災!

然而我們也要回顧過去的兩三百年,其實台灣的天災也不下數次,因為在雲林到台南的沿海存在一個「台江內海」,清朝的彰化鹿港,雲林北港,台南鹿耳門等可行舟楫之便的港口如今何在,如今「台江內海」只剩下數呎深的七股潟湖溼地?

過去 300年來多次的暴風雨(1823年、1842年、1906年)帶來的積泥填海造陸的應算是自然的旨意而非人為的傑作(註1),包括曾文溪的數次改道。面對今後不可抗拒的天災與全球氣候變遷,我們能做的是不要再把人禍加諸其上。

山坡地的過度開發與高山農業的盛行,其實與我們偏愛高山茶與高冷蔬菜的消費心態脫離不了關係。但除了不鼓勵平地人上山租買高山田園耕作外,最不忍苛責的是這群原住民朋友,要不是早期漢族先人的逼迫,原住民何必退守到窮山僻壤,成為第一線的氣候災民,今後更將面對大自然的加劇反撲,這個全民共業由高山與低地的居民承擔了,怎能輕鬆一句「遷村、撤村」就可以解決這個誰也不想背負的原罪。

今天原住民面臨的是退無可退,進無可進的窘境,要遵重原民的生存權、文化權,唯有傾聽其內在聲音,輔以其原有在大自然的生活智慧,才能脫離自我甚是的狹隘心態。部落是原住民生命與文化持續之所在,四分五散的遷村又與滅村何異?

建議是否有可能在維持原住民生存與文化保留的民族尊嚴上,輔以友善環境、友善農業的生產方式,以較不破壞表土流失等草根栽培的生態農業方式,做適當的農業生產,如同我在新竹尖石鄉原民部落看到的範例(谷立有機農場),這只是讓原鄉農夫回復祖先的耕作農法與傳統技能。或可藉由企業以公平貿易方式認養原住民有機農業使其免受菜蟲掮客的挾制,而得以永續的利用原有山林。

山水本有情,不論是高山或低地,山原本是我們先民的家,水是我們的生命之源,奈乎一次又一次我們都學不到慘痛教訓,這次老天只好無情的給大家上了這堂課,只是在災後我們能感同身受多久呢?

就如同那被遺忘也躺了好幾年的國土復育條例,到現在又有多少人在乎呢?不在乎,那就只好年復一年繼續上這堂課,直到老天哪天教會了我們。

註1:以上引述自湧升海洋部落格: 日全蝕與88水災

(本文作者為宜蘭大學動物科技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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