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農村責無旁貸─農委會對聯合報社論之回應

我們持續努力下去的動力來自於農村居民的熱切期待。這些年來,水保局同仁的腳印踏遍各地大小農村社區,某位921受災重建社區村民說過一句話讓我非常感動,他們說「水保局不僅修補了我們的…

編按:

本篇文章為農委會針對聯合報4月8日社論「農村再生的美景,為何讓農民深感疑懼?」提出的回應,原標題為「振興農村責無旁貸─農委會將用心溝通化解疑慮」,但為了讓讀者瞭解前後文脈絡,更名為「振興農村責無旁貸─農委會對聯合報社論之回應」,但於文章開頭,仍保持原標題,以表達作者原意。

文中之照片與圖說為小地方編輯增補,另為閱讀之便,文章有若干段落略有拆分,但文字並無刪減,為全文刊登,僅此說明。

振興農村責無旁貸─農委會將用心溝通化解疑慮

拜讀貴報昨(8)日社論「農村再生的美景,為何讓農民深感疑懼?」一文,對於所提期許與指教,本會謹表敬意,然其中亦有若干誤解之處,至盼能借貴報一隅略做回應:

農委會做為全國最高農政主管機關,振興農業、照顧農民與活化農村一直是本會的核心任務,然而為了使資源運用更有效率,法律的制訂也應配合不同的任務需求有其分工。

為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本會早於民國62年完成「農業發展條例」立法實施,並配合社會變遷多次加以修正,此外政府更以12年編列1500億元農發基金落實對農業與農民的實質幫助。

然而,農村發展至今,人力老化與人口外流帶來農業發展的困境,而農村景觀紊亂、生活機能不佳,土地問題難以解決,再再成為農業轉型發展難以突破的瓶頸,更無法吸引青年人力回鄉;此次本會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就是以解決並突破上述這些問題與困境為出發點,期望藉由該條例美化農村景觀、活化農村生活機能,從而帶動農村產業發展,達到建設富麗新農村的目標。

農業發展條例與農村再生條例,都是農委會藉以振興農業、照顧農民與活化農村的政策工具,各有任務、相輔相成,就好比醫生開的感冒藥處方,裡面有退燒的、止咳的和消炎的藥物,病人知道要3種都吃下去感冒才會好;而如今質疑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救農村卻忘了救農業」,是不是就像質疑醫生開的止咳藥水無法退燒是一樣的道理呢?

也有人質疑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內容「重外觀風貌卻忽略精神內裡」,這或許是對主政機關是水土保持局的疑慮,認為搞硬體的怎麼會懂精神建設,其實水土保持局多年來在農村社區營造的努力與成果,在農村早已累積許多成功經驗與案例,尤其在培訓農村人力、凝聚社區意識方面更是受到農村居民的肯定。

921地震今年就要滿10年了,過去10年來,水保局陪伴不少農村社區從瓦礫中重新站起來,協助他們透過互動參與找尋願景,今天國內外遊客來到南投魚池鄉的澀水社區,盛讚「台灣小瑞士」美景,飽覽生態之餘又消費了農產美食、民宿、陶藝及竹炭工藝產業,這些可都是我們與社區居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如今我們推動「農村再生」,正是要擴大這樣的社區營造成功經驗,希望幫助更多農村社區找到自己的未來,「農村再生」是要以農村環境的改善,為農產業的發展營造一個好的環境,根本不是如質疑者所言「只是發包工程」而已。

至於條例草案被外界質疑「擴大農業部門的權力,削弱農民自身的支配權」、「充滿行政權力的專斷」,我認為這也是錯誤的理解。

農村再生條例對於農村社區計畫的提出與審查有完整的程序規定,計畫要先經地方政府審核才會到中央,這是分權的落實,也是目前各部會普遍採用的計畫審查方式;至於「政府以行政力介入改造,可能造成農村單調化、庸俗化及水泥化」的質疑顯然是多慮了,因為農村再生強調的是居民自主,因此許多建設項目強調「農村居民自行僱工備料」,農民自己設計家園、自己動手,水保局主要是提供資源與協助,希望大家不要低估農村社區居民的活力與創造力啊。

我們持續努力下去的動力來自於農村居民的熱切期待。這些年來,水保局同仁的腳印踏遍各地大小農村社區,某位921受災重建社區村民說過一句話讓我非常感動,他們說「這些年來,水保局不僅修補了我們的家園,也修補了我們的心」,因此,即便有誤解,對於質疑與挑戰的聲音,我們感謝他們對農業、農村的關懷,也願用心溝通、化解歧見,更希望有機會安排這些朋友到農村實地走走看看,讓農村鄉親親口表達對社區再造的渴望,大家都是為了農民、農業好,我衷心企盼這個最大公約數可以在未來幫助我們化解歧見,給台灣農業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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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級大師陳雄鎮老師讓澀水陶藝發亮再生(圖說及圖片飲用自「澀水社區發展協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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