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狼煙的隱喻

原本該在山林部落燃起的狼煙,日前卻在行政院大門口升起,那是八八風災中受創的五大原住民族對政府百日重建不力的抗議。冉冉上升的煙柱,暗喻中央政府對兩公約的認知與重視,或許還不如新竹檢察官。

新竹地檢署日前有項令人耳目一新的認定: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費案,檢察官認定部落未違法,並引用馬總統剛簽署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認為主流社會須尊重原住民的部落生活方式,及對傳統領域的支配權。

這是馬英九總統簽署兩公約、並公布「兩公約施行法」後,在國內適用的頭一樁案件。與此對照的場景是,原本該在山林部落燃起的狼煙,日前卻在行政院大門口升起,那是八八風災中受創的五大原住民族對政府百日重建不力的抗議。

冉冉上升的煙柱,暗喻中央政府對兩公約的認知與重視,或許還不如新竹檢察官。

原住民族提出三項訴求:中繼安置、住民參與、停止劃定特定區域。但政府回應一向強硬,官員多次發言塑造出災民「就是賴著不離危地」的錯誤印象,卻不針對災民最關心的以地易地、耕作權利、道路修復等疑問提出明確答案;大眾在救災激情褪去後也對災民多了幾許不諒解。

聯合國匯集國際經驗訂出的「國內流離失所問題指導原則」,值得台灣借鏡。例如:「應採適當措施保證被遷移者得到充分的資訊,說明遷移的理由和程序,並應說明補償和重新安置的條件」、「遷移中分散的家庭應能早日團聚」、「在決定遷移人民之前,應探討所有可能替代方案。若無替代方案,則應採取一切措施,將遷移範圍及負面影響減至最小」。

政府雖也喊出相應的重建口號:「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但實際作為卻與上述原則相違。

以高雄縣為例,共有近廿個受災狀況不一的原漢村/部落,政府的對策卻是撥出一塊離受災區域甚遠的土地,由慈善團體以民間捐款興建「集合式永久屋」,讓受災民眾作夥入住,並保證在明年漢人過年前,交出馬政府的第一張重建成績單。規格化的限時「統籌辦理」,對政府而言,一口氣「解決」問題,卻令災民為難。

例如原居地全毀的小林村,日前舉行投票,以「313:1」的懸殊比數表達「希望自主重建,而非進駐大愛園區」,並期待政府撥出部分土地,小林人願意出錢出力,打造新的小林聚落,而不希望成為「永久屋群的一個單元」。

災區除了少數「確定非遷村不可」的部落外,還有些因為行路難,或者山上狀況未明而被劃入災區,災民多數被安置在沒有隔間隱私的軍營中。他們不打算遷村,但一時也無法返鄉,在多次爭取「有家庭功能」的中繼安置未果的情況下,只能自嘲「留在山上是災民,遷入軍營成難民」。

累積的失望與無奈,可能使原住民重視的耶誕節成為情緒引爆點,政府須及早因應。

當然,政府也不無委屈。立法院才剛通過一千一百六十億元的重建預算;吳敦義也說:「只有這次災難才有永久屋,以前都沒有。」

但是,原住民不是固執地反對「永久屋」,而是反對缺乏住民參與的「永久屋政策」;反對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的土地交換;反對只給「房子」而非重建部落生存空間的「速食式重建」。

每到選舉,政治人物總免不了赴部落示好,穿上頭目服裝、與耆老同喝連杯酒;但我們的政府可曾真正明白部落的心聲?可曾具體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或是深切理解原住民在巨大天災之後,部落分崩離析的處境,及憂懼不當遷村帶來文化滅絕的焦慮?

重建是個過程,部落需要參與,因為對付災難最有力的方法,是當個「有能力的鬥士」,而不是「依賴的受害者」。原住民歷史上也曾因災難而「自然遷村」;如何協助部落遷至另一相似環境,接續族群生命與文化,需要耐心與時間。

(本文轉載自200912.04 聯合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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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災區原住民族至行政院門口燃燒狼煙。攝影/ chengintong

焚燒狼煙,就能讓災民找到回家的路嗎?

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於今(11/25)天上午舉行第8次聯合會議。各受災部落與聲援團體於行政院前抗議陳情,提出「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立即啟動中繼安置」與「公開資訊、尊重災民選擇」3大訴求。

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於今(11/25)天上午舉行第8次聯合會議。包含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南盟)、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災區各部落 自救會與許多聲援團體,齊聚行政院抗議陳情,提出「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立即啟動中繼安置」與「公開資訊、尊重災民選擇」3大訴求(災區團體聯合聲明, 請見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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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的怒吼,決策者聽見了嗎?

由於重建委員會拒絕將上述3項訴求列入議程,場外抗議群眾並焚燒狼煙表達不滿,與警方爆發數次推擠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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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災民表示,在布農族傳統中,狼煙就是指引迷路族人重返村落的象徵。今天在行政院前面焚燒狼煙,就是希望政府正視災民需求,把家還給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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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不滿重建委員會未將訴求列入議程,與警方爆發衝突。

隨後,重建委員會副主委陳振川雖出面接受陳情書,並表示他可代表行政院長吳敦義發言,但其發言內容與災民需求不符,亦無法針對3項訴求提出具體承諾,雙方遂在無法取得共識情況下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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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災區重建決策權的副主委陳振川在陳情書上簽了名,但對於「中繼安置」與「住民參與」等議題,顯然與災民有非常歧異的詮釋。未來,這些中央決策者的承諾,能否為災民爭取到更多實質福利,恐怕對地方父母官,以及全體的災民都是一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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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副召集人歐蜜.偉浪牧師表示,災後重建委員會從未正視災民需求,已無法達到災民期望,因此預定要在12月時,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更大規模的抗議,請馬英九總統給災民一個公道。

代表南盟出席重建會議的吳紹文透露,吳敦義非但拒絕將「中繼安置」等3項訴求列入議程,還在會議中表示「慈濟600戶永久屋一定要住滿」、「又有中繼屋又有永久屋,哪有那麼好的事」,顯然要堅守「永久屋」立場。

此外,陳振川雖在接受陳情時表示會「加速啟動中繼安置」,但吳紹文反擊,陳振川在會議中曾表示「軍營就是災民的中繼安置」,根本就與災民期望的家庭式中繼屋背道而馳。

針對「停止劃定特定區域」訴求,陳振川回應:「劃定特定區域都是為了安置災民,有很多災民跟我們反應一定要快點劃定區域…相關說帖已經完成,有疑慮的受災戶可以詳閱說帖內文。」

然而,當現場民眾群起反對劃定特定區域,且表示「沒有人要劃定特定區域,也沒有人看過說帖」時,陳振川僅表示會「尊重災民」,並召開公聽會讓災民瞭解重建政策與進度,但拒絕在陳情書上寫下「尊重災民『決定』」的書面承諾。

地球公民協會成員楊俊朗表示:「災民都在中南部,但決策者都在北部,到底誰比較清楚災民需求?政府永遠都是先下了決定,再要災民『同意』!現在的安置根本就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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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不滿中央重建政策,揮汗走上街頭,為的就是希望能奪回土地、家庭與尊嚴。

吳紹文也引用「原住民族基本法」表示,原住民有權拒絕惡意進入原鄉區域的外來者,如今政府的中央重建政策根本就漠視原住民對土地與家族的需求,絕對有權拒絕、抵抗到底,並揚言要在12月時,到總統府前舉辦更大規模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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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環扣,能否讓災民衝破、翻轉中央的重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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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烏瓦知部落牧師張進財表示,朱立倫過去擔任桃園縣長時,曾經穿著原住民服裝呼籲原住民不能讓自己權益睡著了,結果不但迫遷部落,現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了,也從不接見原住民。他認為,讓這種政客穿原住民的服裝,就是在侮辱原住民,也希望原住民能真正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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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本末倒置、漠視災民訴求的中央重建政策!

災後百日以來,原住民災區部落已因政府措施乖謬,發起多次抗議行動,要求政府虛心檢討錯誤政策,讓受難者得著尊嚴,受災者得到適切安置,未受災者能恢復生活。

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於11月19日串連上街頭,以燒狼煙、吟唱方式,表達「我要回家」的心聲,反對迫遷,要求以原鄉重建為本、進行中繼安置,並提出「我們要決定權、要回原鄉、要恢復生活!」三大訴求,楊秋興縣長允諾只要中央政府評估地點安全,會盡力協助災民回家。意思是說,可否回家,是不是安全,都要由中央來判定!

甚至,什麼是我們的家,還要由慈善團體來定義!這也是中央的立場嗎?我們要來問清楚!

假如先讓有需求者有中繼屋,再讓有豐富遷移選址傳統知識的部落自行協調決定重建方式,包括家園再造的安全、地點、過程與形式,政府提供必要資訊及協助,民間團體依照災區人民真實的需求來提供服務,不就沒有這些爭議嗎?

國土保育不能與災後重建混為一談!如果不能讓原住民回鄉守護山林,復育台灣本土生態文化,只會加速國土切割、開發破壞。重建應以原鄉部落為本,確立部落權利主體及選擇決定權。我們反對政府藉「保育策略分區」「特定區劃設」「安全鑑定」「迫遷永久屋」進行系統性綁架!這根本是政府逃避環境治理加重災害的不負責作為!

我們卑微的要求:讓我們自己決定,何處是安全、如何有尊嚴地回家、如何選擇原地恢復、離災不離村以及永久或中繼屋的各種搭配型式,如何 建造,那是我們的安全、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根。我們有權決定自己部落的未來!

因此,南部災區原住民族五大族群,包括魯凱族、排灣族、布農族、鄒族、小林平埔族,今日(11月25日)來到行政院前表達三大訴求,要求吳敦義院長回應:

一、停止劃定特定區域:

捍衛原鄉生存權,恢復返鄉原有安全道路,察明災變原因及環境安全狀況。草率劃定特定區域,會讓原住民「失去永遠的家」!

二、立即啟動中繼安置

軍營不是家,請立刻給予中繼安置,恢復部落及家庭生活機能,維護基本人權。

三、資訊公開住民參與、尊重災民選擇

反對黑箱作業,要求重建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公開資訊,落實災區住民決策參與及自主決定。

政府重建政策本末倒置、漠視災民需求,導致流離失所,關鍵在中央政府重建推動委員會陳振川執行長為首技術官僚的傲慢與專家學者的無能。

所以,要達成三大訴求,就必需改組重建推動委員會,撤換陳振川!

如果沒有得到善意回應,我們將把戰場移回山上,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我們有權拒絕惡意進入原鄉區域的外來者!同時,我們也將繼續捍衛與實踐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利,排除所有不當干預!

【聯絡人:歐蜜‧偉浪0985072926 金惠雯0910-901250,

吳紹文0937-878-919,劉行健0926-588447】

共同聲明單位:

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重建委員會、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民族自救會、大社重建運轉中心、民權自救會、打卡努瓦自救會、寶山自救會、勤和自救會、仁美營區自治會、鳳雄營區自治會、陸官營區自治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來義村自救會、南布中會重建關懷站、魯凱區會重建關懷站、排灣中會重建關懷站、鄒族區會重建關懷站、東排中會重建關懷站、鄒族重建委員會、魯凱青年行動小組、霧台愛鄉協會、嘉蘭村自救會等等

聲援單位: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小米穗原住民族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國際特赦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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