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魯村一致決議:我們不劃定特定區域

陳振川副執行長強調,「劃定特定區域」不會影響「想回山上的人」權益,不劃定則會影響「想申請永久屋的人」資格。但居民們一致表示,南沙魯村想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幾乎都已取得房屋毀損證明,所以大家都不明白…

1/8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陳振川副執行長會同政府各部會官員,來到工兵營區向營區內的那瑪夏鄉南沙魯(民族)村民舉辦劃定特定區域說明及諮商會議。

南沙魯村是高縣受災區中,災情僅次於小林村的地區,村子毀損嚴重,是目前唯一不在高縣政府規劃的「1/21返鄉日」當日返鄉的村落,目前多數村民仍集中住在工兵營區,趁有空閒時回山上的家看看。

南沙魯村因受災慘重,曾在災後第一時間與小林村一樣,被重建會認定為危險區域,幾乎各戶人家都取得房屋毀損證明,並因而獲得了申請永久屋的資格,其中多數都在受災之初就申請了永久屋。因當初申請永久屋的條件是必須放棄山上的房子、不得回到原居地,導致災民強烈反彈,於是政策法令一變再變,永久屋切結書版本也跟著「推陳出新」,讓有意申請者一簽再簽,說明會當日已經簽了第三次。

陳振川副執行長反覆強調,「劃定特定區域」不會影響「想回山上的人」權益,不劃定則會影響「想申請永久屋的人」資格。但居民們一致表示,南沙魯村想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幾乎都已取得房屋毀損證明,所以大家都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劃定?」陳副執行長聞言錯愕,後來居民以鼓掌方式,全體同意通過「不劃定特定區域」的結論。

以下為當日會議記錄,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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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魯村與別村不同的,多數人一進會場就先排隊簽永久屋切結書。據村民表示,為了申請永久屋,這份切結書已簽了三次。

申請永久屋要簽下的「切結書」(最新版本)。

陳:汛期前要完成安置、不劃定就沒有安置

陳振川副執行長首先為大家說明,劃定特定區域是為了方便政府界定「誰是災民?哪裡是災區?」他並表示劃定後「會尊重土地上一切自主權。」也不會強制徵收土地,「如果有人說,家被沖走了,可以徵收嗎?我們才徵收。」

劃定特定區域後,不剝奪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只是會「限制居住」。但若劃定之後又申請到永久屋,就算特別條例三年失效,「限制居住」的規定也會因和政府簽訂的永久屋契約書而繼續生效。除非放棄永久屋,仍不能回到山上自由居住。

他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不是共產黨,憲法高於特別條例,尊重遷徙自由。」請大家不要擔心。但他也表示,一旦劃定特定區域,「災防法有這個法律,災難來了要撤離。」汛期來臨時,平時不願下山接受政府安置的居民,必須配合警報發布暫時撤離。並表示政府也會盡量在山上設置避難屋、安心屋供留在原居地的村民使用。

最後他向災民們說:「我們現在有很大壓力和挑戰。一個就是汛期,若這之前未完成安置,大家一定怪政府。二是外面的老百姓的眼光,會說怎麼重建這麼慢。」他認為現在「外面的老百姓動不動要對政府算帳,所以希望重建安置,要在4/30前完成。」


村民到場關心會議。但是大家都不明白,「劃定」和「取得永久屋安置」有何必然關係。

居民與政府官員的對話

副執行長說明結束後,留下時間讓大家發言提問。

呼頌鄉長怕族人對冗長的說明不夠了解,此時用布農母語簡短扼要的再為族人做一次補充說明:

(1)重建會這次來說明,就是要取得村民同意。

(2)如果不同意,就沒有永久屋。

(3)如果劃定的話,村落將受限制,房屋只能放農具,能不能就住不知道了。

(4)劃定的法律,三年就沒有了,那三年後有沒有其他條例也不知道。

(5)如果有其他條例,那到時會不會降限也不知道。

由於陳副執行長表示,劃與不劃,道路使用都不會降限,並會盡力維護水、電等基本設施。有疑慮的居民進一步詢問,「產業道路包括在基礎建設裡面嗎?」原民處谷縱處長說,這方面原民會有編預算做基礎建設,包括路、簡易自來水等。

「那電話、網路會不會盡力維持?」陳答說會盡力維持,「我們不會說不人道啦,你還是要看電視、要網路嘛。」

另有問及村子現用的水是山水,用水管到山裡接出的,是否有人把關衛生?政府不強制遷居,會做好汛期時的警監系統,那麼明年梅雨季前可否完成?陳均表示,相關單位應會做好,政府也會注意。

關於「限制居住」問題,副執行長沒有明確解釋限制範圍,只舉例「白天能住晚上不能住,那也算限制居住。」因此有村民詢問到底標準為何:「有人說可以回去午睡,有人說只能放農具……?」陳副執行長說:「那你就自行斟酌。」

村民有不少人兄弟姊妹都登記在同一戶籍之下,其實已各自成家,其中有的人想取得永久屋,也有的想留在原居地;因此不少村民都十分關心申請永久屋的戶籍問題。「我戶籍跟我哥放在一起,我哥要下來我不下來,怎麼算?」谷縱處長回應:「那就是申請到的(永久屋)面積扣除你那邊的人數,你可以留在原鄉。」

「我弟弟的戶口有我妹妹的名字,我弟弟要申請永久屋,那我妹妹要去哪裡?」

副執行長回答:「她可以在山上,尊重她。」

村民進一步確認:「我弟弟可以住永久屋,她留在山上?」副執行長表示「可以。」

村民們對於劃定仍充滿疑慮,關於取得永久屋的資格,有村民詢問:「沒劃定可以申請永久屋嗎?」陳表示:「房子沒壞就不行。」

村長希望重建會可解釋:「到底我們民族村安不安全?既然我們不安全要劃定,為什麼好的家(未通過屋損認定者)就不能取得永久屋?」認為既然政府已經認定了民族(南沙魯)村不安全,就應予適當安置,為何還設立「要劃定才有永久屋的」門檻?

村民們也認為村子是否「安全」,界定模糊不清,「和孫主委的不一樣。原民會第一時間帶專家去看,就和小林一樣說不安全,那時就可遷居永久屋。」

陳副執行長認為「安不安全是專業的問題。」所以要請專家學者來,「這不能用大家投票或再那邊喊就決定,所以這就是要諮商。」

村民表示「族人可以自己評估。」「你說的『尊重』,是尊重個人意見,還是多數人意見?」

陳回答:「我們說共識,就是尊重每一個人。」並請農委會說明水保局說明村子將被劃定特定區域的部分。

水保局祝簡任正工程師投影南沙魯村空照圖,指出經專家勘查村子多數範圍為不安全,詢問大家是否同意。村民們上前圍觀,對空照圖指指點點,認為專家提出的不安全範圍與村民自己所認知的都不相同。記者詢問祝工程師,這算是向大家說明,或算是與大家諮商?她含糊表示:「我們是要看大家同意不同意……同意的話,就看要不要是諮商。」

陳副執行長則一再強調「劃了還是很有好處的……劃了沒什麼不好,反而可以自由選擇,幫助你的同胞。」認為這樣可以協助想取得永久屋的村民如願。對於現場村民表示堅決反對劃定,他的回應是:「別這麼就說反對,大家要相信政府,幫助你的同胞。大家要對自己有信心,換個角度看,在美國,黑人都可以當總統了。」


村長:如果村子是經政府認定不安全的,為什麼要劃定才能讓居民有永久屋?


簡報南沙魯村空照圖,用紅線圈出專家擬定的劃定範圍(順便諮商村民的共識?)


此時村民都離座上前為觀,對專家的認定議論紛紛。

村民:我們已經可以申請永久屋,因為我們有屋損證明

村民們表示對於劃定的範圍不認同,無法達成共識。自救會幹部打亥質疑:「除了劃定,政府就不會幫我們做事嗎?你說要取得共識,我們不同意劃定你還是要劃,那就是違反條例。」陳避而不談:「這就不再去討論。」

由於取得永久屋的條件,是:一、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二、劃定特定區域的遷村、遷居戶。村民謝老師問:「那如果不要配置永久屋,就沒有這個(劃定)問題?」在場自救會幹部提出:「房屋毀損的可申請,未毀損要通過劃定,那為什麼不用屋損申請就好?」原民會劉世傑秘書答:「如果有屋損證明,就不用劃了。」

於是村民表示:「我們每一戶都有屋損證明。」

陳副執行長並不鬆口,表示:「我們就是擔心有人沒拿到屋損證明。」並詢問現場:「有人沒拿到嗎?」在場村民沒有回應,無人表示未拿到屋損證明。

呼頌鄉長發言:「我們都拿到了。」並認為:「難道我們不是中華民國的一份子,要劃才有照顧?我身為鄉長,希望政府不要劃定也要照顧我們災民。」村民們全體鼓掌表示認同。

陳副執行長並不知曉南沙魯村多半已拿到了屋損證明,因此表示要先與其他政務官討論。

有村民在台下說:「你看看,沒有搞清楚狀況就跑來了,來幹什麼的?」

最後陳副執行長向大家宣布:「那大家還有沒有意見?沒有就通過了,謝謝大家。」

村民認為到此就表示南沙魯村不會被劃定了,紛紛回答「沒有意見」,歡呼鼓掌散會。


自救會幹部打亥:堅決反對劃定。沒有劃定,政府就不會照顧我們了嗎?

回鄉村民:不劃定對我們比較有保障啦

因南沙魯多數村民都已申請永久屋,並簽下永久屋契約書,大家對於似乎「不用再劃定區域」都感到相當滿意。認為這樣就可以放心進住永久屋,不會失去山上的房子和土地。

至於「限制居住」、「山上的房子不能住、只能放農具」的規則 ,會藉由入住前與政府簽訂的「永久屋契約書」永久持續生效,同樣申請了永久屋的村長微笑說:「我們都知道,不用講了。不能居住,但偷偷住是可以的嘛!他們都說了(指政府官員及在營區服務的慈濟志工)」

而希望回山上居住的少部分村民表示:「這次他們規定改很多,有水電、有避難屋、有路,我們很開心。不劃定,對我們(想回山居住的)比較有保障啦。」

這位村民表示她的房舍已經倒塌,一開始也想申請永久屋;但因逐漸對政府所說的入住永久屋條件產生疑慮,最後還是決定回山上的家。「我山上沒有房子,我還是要回去。回去自然就有得住了。」

厚厚一疊、密密麻麻的「房屋毀損戶證明書」清冊,有了這個就可以申請永久屋,而不需被劃定為特定區域,限制子孫將來的土地使用權。

(本文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基金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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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不能代表災民,請問你的災民是誰?吳院長…

我在行政院前面大樓看到一個標語:擁抱台灣土地,熱愛土地上每一個人。我想到,所有人來到部落,我們都不吝嗇的款待,讓他們感受用心經營的土地,但這場風災,政府卻指控我們是傷害這土地的兇手,且要把我們…

編按:

本文作者為參與災後重建的魯凱青年,和他的同伴們一起參與1125到行政院的活動,返鄉後寫下的記錄與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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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的凌晨兩點從屏東出發,因為今天是中央重建委員會的開會日,我們希望今天的陳情活動,能夠讓政府完全聽到災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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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點半,各區的族人與友人已經在集合點監察院等者我們,雖然是工作上學的時段,但為了我們災民及原住民的權益,我們團結一起在今天,發出我們在風災百日後所累積的民怨,對遠在中央的高官們,讓他們知道我們的想法,雖然重建會裡也有我們的災民代表,但好像聲音都很薄弱,於是我們決定陪伴我們的代表人一起到行政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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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發前,由魯凱耆老做一個傳統的儀式,就是請每一個災區代表人,先喝一杯酒,喝了就表示今天的任務必定要達成,在以前這個任務是出草,回來一定要見人頭,但也可以先不喝,等到任務達成才喝;幾乎每個代表都喝了,有一個代表很有技巧的沒喝到,這個代表可能不是很把握今天任務會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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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之後,猶如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我們慷慨激揚的往行政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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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原住民族人中,我們魯凱青年是醒目的,因為我們身者我們魯凱勇士的傳統服裝,到了行政院門口前,等者我們的是人民的褓母,但從他們的眼神與肢體,卻不是要保護我們百姓,視我們如土匪強盜一般,怎麼會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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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風災讓台灣南部重創,但各地方所受的災害與情況也不同,但所受到的政府安置情況是一樣的,是由上而下的處理,不貼近民心的對待方式,造成我們各地區的災民,在受到政府的安置過程,比天災受的傷害還大,

我們災民的只有三大訴求:一、啟動中繼安置。二、停止劃定安全區域。三、尊重災民選擇。

從災民代表的口述中得知,我們的訴求,還是無法得到中央重建會的同意,災區代表於是集體離席表示抗議,而吳敦義院長在回應災民代表時,竟說來台北抗議的民眾,只是災民的小部份,不能代表災民的意思,請問吳院長,難道會議中的災民代表,不是代表所有災民嗎,難道他們提的與會場外的民眾所提的訴求有不一樣嗎?

我們災民在行政院門口要求吳院長到我們中間說明,為什麼你不來看我們一下,跟我們說明一下,我們老遠從南部來,沒睡好,想親口對你說我們的聲音,想聽聽你怎麼處理我們往後的日子,結果你還是不出來,最後派你的屬下來,與我們對談,說了一大堆,都遲遲不肯簽我們的訴求書,最後簽了,你是否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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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行政院前面的一棟大樓看到一個標語:擁抱台灣土地,熱愛土地上每一個人。

我想到的是我的族人,在我們所處的環境,我們是很用心用生命去經營,所有人來到我們的部落,我們都不吝嗇的款待,讓他們感受我們所經營的土地,但一場的風災,政府不分青紅皂白的指控我們是兇手,是傷害這土地的兇手,且要把我們與這土地分離,這種指控與處置,是我們族人無法去釋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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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之後,牧師找我聊聊天,聊我最近的情況與她所遇到的事情,在這聊天的過程中,我聽到一個讓我難過的事情,我牧師最近在查老人癡呆症的資料,想了解這病的症狀,為什麼呢?

因為我牧師的婆婆,晚上會莫名情妙的睡醒,然後問她公公他們在哪裡,白天的時候就會說要去找某某朋友,結果那個朋友是她不可能用走路去找到的,因為婆婆現在住在平地,在風災之後,與部落的朋友分住各地。

原本在部落生活的老人家,一輩子生活在這部落,雖大部分的日子沒子女陪伴,老人家在部落也過得悠然自在,自給自足分享的生活,可是家園受創,大家無法彼此互勉,讓這心靈的的病痛加劇,影響了身理的健康。

如果政府一開始先用中繼部落的方式安置,讓老人家慢慢瞭解以前的部落已經不能生活的事實,加上因為大家都在中繼部落的生活,彼此可以互相勉勵,有在像部落那樣的共患難,這心理的傷痛就很容易恢復,更對未來部落的重建是信心與盼望的。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焚燒狼煙,就能讓災民找到回家的路嗎?

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於今(11/25)天上午舉行第8次聯合會議。各受災部落與聲援團體於行政院前抗議陳情,提出「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立即啟動中繼安置」與「公開資訊、尊重災民選擇」3大訴求。

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於今(11/25)天上午舉行第8次聯合會議。包含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南盟)、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災區各部落 自救會與許多聲援團體,齊聚行政院抗議陳情,提出「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立即啟動中繼安置」與「公開資訊、尊重災民選擇」3大訴求(災區團體聯合聲明, 請見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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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的怒吼,決策者聽見了嗎?

由於重建委員會拒絕將上述3項訴求列入議程,場外抗議群眾並焚燒狼煙表達不滿,與警方爆發數次推擠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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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災民表示,在布農族傳統中,狼煙就是指引迷路族人重返村落的象徵。今天在行政院前面焚燒狼煙,就是希望政府正視災民需求,把家還給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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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不滿重建委員會未將訴求列入議程,與警方爆發衝突。

隨後,重建委員會副主委陳振川雖出面接受陳情書,並表示他可代表行政院長吳敦義發言,但其發言內容與災民需求不符,亦無法針對3項訴求提出具體承諾,雙方遂在無法取得共識情況下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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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災區重建決策權的副主委陳振川在陳情書上簽了名,但對於「中繼安置」與「住民參與」等議題,顯然與災民有非常歧異的詮釋。未來,這些中央決策者的承諾,能否為災民爭取到更多實質福利,恐怕對地方父母官,以及全體的災民都是一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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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副召集人歐蜜.偉浪牧師表示,災後重建委員會從未正視災民需求,已無法達到災民期望,因此預定要在12月時,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更大規模的抗議,請馬英九總統給災民一個公道。

代表南盟出席重建會議的吳紹文透露,吳敦義非但拒絕將「中繼安置」等3項訴求列入議程,還在會議中表示「慈濟600戶永久屋一定要住滿」、「又有中繼屋又有永久屋,哪有那麼好的事」,顯然要堅守「永久屋」立場。

此外,陳振川雖在接受陳情時表示會「加速啟動中繼安置」,但吳紹文反擊,陳振川在會議中曾表示「軍營就是災民的中繼安置」,根本就與災民期望的家庭式中繼屋背道而馳。

針對「停止劃定特定區域」訴求,陳振川回應:「劃定特定區域都是為了安置災民,有很多災民跟我們反應一定要快點劃定區域…相關說帖已經完成,有疑慮的受災戶可以詳閱說帖內文。」

然而,當現場民眾群起反對劃定特定區域,且表示「沒有人要劃定特定區域,也沒有人看過說帖」時,陳振川僅表示會「尊重災民」,並召開公聽會讓災民瞭解重建政策與進度,但拒絕在陳情書上寫下「尊重災民『決定』」的書面承諾。

地球公民協會成員楊俊朗表示:「災民都在中南部,但決策者都在北部,到底誰比較清楚災民需求?政府永遠都是先下了決定,再要災民『同意』!現在的安置根本就不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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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不滿中央重建政策,揮汗走上街頭,為的就是希望能奪回土地、家庭與尊嚴。

吳紹文也引用「原住民族基本法」表示,原住民有權拒絕惡意進入原鄉區域的外來者,如今政府的中央重建政策根本就漠視原住民對土地與家族的需求,絕對有權拒絕、抵抗到底,並揚言要在12月時,到總統府前舉辦更大規模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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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環扣,能否讓災民衝破、翻轉中央的重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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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烏瓦知部落牧師張進財表示,朱立倫過去擔任桃園縣長時,曾經穿著原住民服裝呼籲原住民不能讓自己權益睡著了,結果不但迫遷部落,現在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了,也從不接見原住民。他認為,讓這種政客穿原住民的服裝,就是在侮辱原住民,也希望原住民能真正站起來!

現場活動集錦及各媒體報導,請點選這裡閱讀。

觀看更多今日的現場畫面,請點選這裡閱讀

災區團體聯合聲明1125
反對本末倒置、漠視災民訴求的中央重建政策!

災後百日以來,原住民災區部落已因政府措施乖謬,發起多次抗議行動,要求政府虛心檢討錯誤政策,讓受難者得著尊嚴,受災者得到適切安置,未受災者能恢復生活。

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於11月19日串連上街頭,以燒狼煙、吟唱方式,表達「我要回家」的心聲,反對迫遷,要求以原鄉重建為本、進行中繼安置,並提出「我們要決定權、要回原鄉、要恢復生活!」三大訴求,楊秋興縣長允諾只要中央政府評估地點安全,會盡力協助災民回家。意思是說,可否回家,是不是安全,都要由中央來判定!

甚至,什麼是我們的家,還要由慈善團體來定義!這也是中央的立場嗎?我們要來問清楚!

假如先讓有需求者有中繼屋,再讓有豐富遷移選址傳統知識的部落自行協調決定重建方式,包括家園再造的安全、地點、過程與形式,政府提供必要資訊及協助,民間團體依照災區人民真實的需求來提供服務,不就沒有這些爭議嗎?

國土保育不能與災後重建混為一談!如果不能讓原住民回鄉守護山林,復育台灣本土生態文化,只會加速國土切割、開發破壞。重建應以原鄉部落為本,確立部落權利主體及選擇決定權。我們反對政府藉「保育策略分區」「特定區劃設」「安全鑑定」「迫遷永久屋」進行系統性綁架!這根本是政府逃避環境治理加重災害的不負責作為!

我們卑微的要求:讓我們自己決定,何處是安全、如何有尊嚴地回家、如何選擇原地恢復、離災不離村以及永久或中繼屋的各種搭配型式,如何 建造,那是我們的安全、我們的生活,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根。我們有權決定自己部落的未來!

因此,南部災區原住民族五大族群,包括魯凱族、排灣族、布農族、鄒族、小林平埔族,今日(11月25日)來到行政院前表達三大訴求,要求吳敦義院長回應:

一、停止劃定特定區域:

捍衛原鄉生存權,恢復返鄉原有安全道路,察明災變原因及環境安全狀況。草率劃定特定區域,會讓原住民「失去永遠的家」!

二、立即啟動中繼安置

軍營不是家,請立刻給予中繼安置,恢復部落及家庭生活機能,維護基本人權。

三、資訊公開住民參與、尊重災民選擇

反對黑箱作業,要求重建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公開資訊,落實災區住民決策參與及自主決定。

政府重建政策本末倒置、漠視災民需求,導致流離失所,關鍵在中央政府重建推動委員會陳振川執行長為首技術官僚的傲慢與專家學者的無能。

所以,要達成三大訴求,就必需改組重建推動委員會,撤換陳振川!

如果沒有得到善意回應,我們將把戰場移回山上,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我們有權拒絕惡意進入原鄉區域的外來者!同時,我們也將繼續捍衛與實踐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利,排除所有不當干預!

【聯絡人:歐蜜‧偉浪0985072926 金惠雯0910-901250,

吳紹文0937-878-919,劉行健0926-588447】

共同聲明單位:

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重建委員會、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民族自救會、大社重建運轉中心、民權自救會、打卡努瓦自救會、寶山自救會、勤和自救會、仁美營區自治會、鳳雄營區自治會、陸官營區自治會、南方部落重建聯盟、來義村自救會、南布中會重建關懷站、魯凱區會重建關懷站、排灣中會重建關懷站、鄒族區會重建關懷站、東排中會重建關懷站、鄒族重建委員會、魯凱青年行動小組、霧台愛鄉協會、嘉蘭村自救會等等

聲援單位: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小米穗原住民族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國際特赦組織等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