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重要聚落之後(1)

澎湖望安花宅是臺灣非常重要之離島聚落典型,除國內學者持續進行調查,並入選為「世界文化紀念物基金會」(World Monument Funds,WMF)之2004年百大瀕危遺址(Lists of 100 Most Endangered Sites)之一。

澎湖望安花宅是臺灣非常重要之離島聚落典型,除國內學者持續進行調查研究外,並入選為「世界文化紀念物基金會」(World Monument Funds,WMF)之2004年百大最值得關注及保存的文化紀念物(Lists of 100 Most Endangered Sites)之一。

花宅居民為積極推動聚落保護,在2005年1月正式成立「台灣花宅聚落古厝保存協會」(以下簡稱「花宅協會」),並陸續執行小型性之社區營造工作,2007年6月實地考察日本沖繩石垣島,有關生態旅遊之獨特經營模式,亦引發同為離島之花宅居民的諸多想像與期待。

「望安花宅」已於2006年12月27日依據文資法正式公告登錄為「聚落」,目前正由文建會進行「重要聚落」之審議程序。2008年1月27日於高雄市舉辦第一場公聽會,將於4月份回到社區舉辦第二場公聽會。很有機會成為全國第一處「重要聚落」,備受各界關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簡稱「文資法」)第26條規定「私有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所需經費,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主要考量聚落與常民生活息息相關,希望能於不破壞既有文化脈絡的前提下推動,並期盼透過修繕經費之部分補助,提高在地居民之責任心及參與感。

此外,文資法第34條規定「為維護聚落並保全其環境景觀,主管機關得擬具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特定專用區」,亦即完成登錄後,並不宜貿然推動聚落建物及景觀風貌等營繕工程,而應優先依據個別聚落屬性及在地居民意見,進行整體保護機制與長程營運策略之研議及探討。

舉例來說,過往傳統民宅之營造方式,多由屋主與匠師共同討論與規劃,後續營建過程,屋主及其家人亦經常協力參與其中。因此,未來聚落修繕工程,是否也可仿此模式,在滿足文化保存目標,並排除安全顧慮等條件下,由具備文化資產實務經驗之建築師及傳統營造匠師,結合屋主及社區居民,乃至其他熱心義工等共同執行,藉此提高在地居民之價值認同,並降低保存維護工作與日常生活需求乃至後續營運管理之相互衝突。

再者,聚落保護首重社區居民之參與及投入,但以花宅為例,目前仍然居住於社區者,僅剩老人與小孩,前述花宅協會成員,多已搬遷至馬公或臺灣本島,未來能否鼓勵更多離鄉居民經常性的回返家鄉,甚或援引日本沖繩竹富島或石垣島之相關經驗,建構居民常住於此之支持條件及發展基礎,將是未來聚落保護能否落實執行之重要關鍵,值得大家一起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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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宅仍保有傳統聚落格局及空間配置,但部分建築卻因年久失修而毀壞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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