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村與否,應思考國土規劃

八八水患的重建層次拉高,解決人類與自然衝突的生態再規劃問題,也解決部落與國家的土地再分配問題,才是讓一場災難有真實改善的意義。災區重建的議題,討論至今,已經從一個國土再規劃重分配的高度,落入…

 開始覺得有些錯亂!當反遷村成為一種固守斯土堅持,突然發現期待國土再規劃的討論,開始陷入失去定位的矛盾。

災難的發生,明白的顯示,人類太侵入已有危險的自然區域,無論造成的原因,來自自然地質的改變,已經不適人居,或是掠奪自然的經濟開發,形成自然的反撲,甚至不當工程的建設,引發更大的災難。

對於無情的自然,它不會問人間恩怨,只會依照山崩水沖的邏輯,闖出它自己的途徑,無論繁華都市,純樸農村,位於水石之前,就是災難。

面對越益強大的自然巨力,其實人類只有二種選擇,找尋安全區域的遷居遠離,或是以更強力的水泥工程,進行永無止息的人力抗衡。

一旦為了抗衡自然,進行更多的野溪整治、駁崁加高、沿岸護堤等等山區碉堡化的水泥建設,會是生態保育團體所樂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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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地質環境的調查,早已進行多年,北部、中部已經完成,南部今年進行,為了安全的大規摸遷村,早是政府無法逃避的問題。自然的異變,讓國土規劃已從長期的生態保育,迫近到生命保護,對於關心生態、愛護部落的團體,自該深思趨吉避凶之道。

問題是,當反遷村成為一種刻版化的文化口號,看見的是期待國土再規劃的願景,無從提起,甚至讓面臨危機的部落,永難逃脫再度落入生死賭局。

如果反遷村成為一種僵化的部落正義,無異在無助部落遠離危險,又再失去另一半的國土正義。

對於山區部落,充滿太多假想,一直以為隱居深山,就是世外桃源。

但是,真實的部落樣貌,卻是山林高度開發,部落凋零殘破,無論早期平地人租用國有、校有林地入山開墾,或長期掛名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種菜,或是晚期原住民複製學習資本體系的掠奪經濟,山區早是處處開發,顯露危機。悲慘的是,來自產銷體系的剝削,將農作價格不斷壓低,反過來必須開發更多山林土地,以更多的量產彌補低利,結果是砍掉更多林木,讓山林裸露變貌,部落一樣窮困。

一旦加上伐林歷史的遺禍,地質變動的困難,就算部落不成災,也要面對時時道路中斷,人困在山上,菜載不下山的窘境。

在台灣,扣除掉那些位於觀光區的部落,更多數的部落,處在經濟近乎瓦解的樣貌中,一如偏遠農村,同樣面臨人口流失、文化斷根的危機中。許多關心部落人士,投身部落再造的工作中,但是老年人的逝去,青年人的離去,早是心中說不出的苦痛。至今喊出部落年輕人回鄉參與重建,問題是蓋回家屋,能補得回經濟的凋零,青年人會依著口號回鄉?

山區超限使用土地,不是原罪,而是無奈,不義歷史卻讓部落背負沈重的傷悲,這是始終只說一半的道理。

山區不是沒有適合人居、適合開墾的土地,存在台灣土地千年的原住民,早已清楚並且曾經居住。但是從清朝到日治,接續國府的強權政治,早把這些原屬於部落所有的安全肥沃土地,佔為國有,從伐木到農墾再到觀光,好的土地創造國家利益。

從武陵、清境、福壽山三大高山農場,以及十餘個森林遊樂區,再加上數個大學農場,這些地區都是安全區域,歷年災害鮮少發生危害,在過去早是原住民的生存領域。

最好的山區土地,國家收走,留下的全是陡坡碎岩,才劃為原住民保留地,部落為了生存,不去強行開發如何生存。於是部落被指責、被怪罪,卻不見生存的傷悲。至今災害發生,政府以劃分危險區域,準備進行遷村,在部落平地化的爭議中,卻讓這些隱藏在山中的安全地區,成為不被討論的地區。

可惡的是,這些安全的高山農地,長期租賃農作,甚至許多森林遊樂區打算BOT,交由財團經營,再以高度開發,形成另一項生態破壞。每逢災難發生,居民的遷村拖拖拉拉,同樣發生災情的觀光區,卻早已路通橋修,等待下一波觀光季,以及再一年的災難賭局。重建,總是居民喊的響亮做的超慢,商人悶不吭聲修的特快。

如今,災後重建議題再起,如果歸鄉只成悲微的求條路,重回到危險的原部落,卻放任政府、財團共享山區安全區域,無異是放任祖地被佔,自己委曲自己。
山區不是不能住人、營生,人山亦有和諧之道,但是長期以來,可以安全住人營生的地區,握在國家手上,剩下的爛地,人民去爭,當災害發生,不是放任年年受害,就是一股腦的全部趕下山,那種佔便宜還要別人乖的態度,才是隱藏的不義。

重建,不該是政府指定區域,更不必弱化到慈善團體施予,而是強化歸還部落土地的行動,要回山中這些原屬部落擁有的安全區域,在此居住,在此生計。這也是在國土規劃議題上,讓危險地區恢復自然的生態重劃議題外,加入部落地理再分配的人文考量。

所有山林都是部落的故鄉,面對災難發生,重建的選項不該窄化,成為死守故土或接受安排的宿命,而是應該擴大議題,要求歸還傳統領域,讓部落重返山區的安全地,在新的家園重造生計與延續文化。

關心部落的協力團體,也應該幫助部落討回被竊的土地,在住居安全無虞可長可久之後,陪伴部落在這些土地上,不再重覆掠奪利用,走向永續發展,開展部落的新貌。

災後重建,不該只是蓋房子的設計比賽,其實台灣任何災難的發生,在屋毀人亡之後,面對的根本是災難發生前的種種現實生存問題,災難只是惡化、突顯問題的存在。八八水患其實也是一樣,衝擊出人與土地的生態問題,也衝擊出人與社會的生存問題。

將八八水患的重建層次拉高,解決人類與自然衝突的生態再規劃問題,也解決部落與國家的土地再分配問題,才是讓一場災難有真實改善的意義。

災區重建的議題,討論至今,已經從一個國土再規劃重分配的高度,落入災戶重建的爭議中,讓一個危機成轉機的時刻,就此消失。

對於政府,要找地蓋房子簡單,但是要做國土規劃分配很難,失去國土生態規劃及土地分配的討論,無異讓政府輕易的逃遁。然後就在災戶重建的窄化論述中,以資格認定、協商購地、工程招標、貸款上限種種無限冗長的行政程序,消磨受災部落的意志,最後在蓋好房愛住不住隨你,或領了錢自行租屋遷居的傳統模式下,重建焉然宣告完成。

別讓重建議題,窄化到不搬回鄉或想搬指定的單選題中,拉出生態再規劃、國土再分配的多重選項,才是回歸到生態主體、部落主體的面向,而非以政府為主體,只重解決民怨,重獲信任的政治工程。

當災難發生,說出的一半正義、一半道理,選擇有限,沒說出的另一半正義與道理,才是想像無窮。

還地於自然,還地於人民,讓想省事的政府,開始去頭痛。

(作者為資深線上記者,本文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別讓收容所不如難民營

太多的政府機構早成蚊子館,太多軍營有著空房舍,早該規劃成為臨時避難中心備用,不必隔間做套房,但是簡易可拆卸的行軍床,以及以家庭為單位的隱私空間,甚至可以讓政府偷渡作文宣的電視、網路等溝通、傳播器材…

幾年來,總是覺得納悶,以台灣天災繁複的頻率,面對災難應該很有心得,但是實際上卻是馬馬虎虎,一種碰上了將就過的心態。

對於災難發生,住居面臨危險的災民,第一時間最需要就是一個臨時安置的收容所,但是台灣一些收容所,簡直比難民營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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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災難發生,避難或救出的災民,在政府提供的收容所,以活動中心和學校教室為主,但是長期下來,大都是打地舖、排排睡的型式,設置相當簡陋。

對於飽受驚瞎的災民,環境品質相當低落,一旦災民人數眾多,個人空間變小,不只無法舒適休息,家庭或個人也毫無隱私,甚至悲傷的情緒不斷相互感染,讓收容所更顯哀傷。
提供一個舒適的空間,並不是說給災民五星級的居住空間,但是最基本的休息環境,也該有所安排或設計,讓災民能有基本的尊重。

如果說台灣很少碰上災難,政府臨時不知應對就算,但是實際上台灣天災頻傳,災民年年逃難,但是對於臨時收容,政府總是漫不經心,抱著有得住就別嫌的心態,讓落難災民看起來還真像亡國難民。

打地舖的收容所,實際比較還真不如一人一床的難民營,甚至有如天地為家的街友。

政府一直把撤離掛在嘴上,但是差勁透的避難收容政策,常常讓災區民眾卻步,寧可待在家中,用生命賭上災害不會來臨。

相反的,這也是遇上災難,政府動作緩慢的因素,因為根本沒有適當、足夠的收容處所,撤出及救出的人不知往那裡擺,於是政府也跟著賭,用災民的命賭政府的省事。於是,電視上會出現鄉長覺得危險想下山,縣長覺得人數太多無法安置不准撤的怪誕現象。

在這次災難中,嘉蘭部落一部份住部落社區中心,一部份下山住學校,但是學校要開學,災民又得找地方搬遷,那種災區流浪的生涯,簡直是在惡整災民。更扯是在旗山,收容小林村、那瑪夏、桃源鄉等地的災民,收容中心竟然沒有一個是公共建築,完全由宗教團體代為收容,失職的政府有如拿著民間的愛心來遮羞。

這種毫無規劃的收容法,延伸的問題,就是災民的分散,災民一個個救出來,善心團體接走安置,造成一個村分成二三個收容處所,原有鄉里組織瓦解,人數統計更加困難,這也是傷亡人數搞不清,搶救效率低落的主因,沒出來的村民,沒人知道到哪去救,已經下來的村民,不知在別的收容所,還急急忙忙上去救,讓整個救災一團混亂,也錯失許多寶貴資訊與時間。

連帶進入安置、重建階段,各界高呼尊重部落共識,但是現實是災民散居各處,沒車沒地方,連要一起開個會都不容易,資訊片段、討論不足下,能有什麼好共識,加上政府不斷加速安置重建,連想聚一起陳情抗議都難。

台灣避難收容真的很糟!長期下來從未改善,災民在收容所的居住品質,真的比年年戰亂的難民營還不如,至少人家還有一張有腳的床,一片擋住最後尊嚴的布幔。

台灣呢?如何對待災民?或是以什麼樣的同理心對待災民?那些官,真該親身到收容所住一晚,就會知道如何難過!如何改善!

撤離是避災的救命方法,要談撤離,也得有好的避難收容空間,不然要人撤離,卻不知何處收容安置,換成那些官,他們想不想離家逃難,住到沒有尊嚴的收容所。

太多的政府機構早成蚊子館,太多軍營有著空房舍,早該規劃成為臨時避難中心備用,不必隔間做套房,但是簡易可拆卸的行軍床,以及以家庭為單位的隱私空間,甚至可以讓政府偷渡作文宣的電視、網路等溝通、傳播器材,都算是最基本的需求,難道都做不到?給不起?

避難收容極為重要,在臨時組合屋的安置空間蓋好前,災民至少一星期到一個月要待在收容所,這樣的時間,對一個親人亡故、家園毀壞的災民,無異是一場生活磨難的二度傷害,根本視他們為二等國民,比囚徒、難民都還不如。

常常看見落寞的災民,無奈地待在收容所的窘境,心真的會痛!他們不幸當災民,政府救災無能,至少在收容上,給他們一些最後的尊嚴!

(作者為資深記者,文章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建立 [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 (2)民間先行,政府虛心跟進

我們當瞭解真正要幫助災區居民重建,先以「人民即是政府」自我看待,搞清楚權責歸屬,也釐清行政層級該負責為何?協助政府的重建團隊進入狀況,才有迅速重建的機會與品質。要政府虛心跟進, 是因我們人民明確…

參與”莫拉克之後”的NGO伙伴好:

為了要「透過反省思考,探索災難成因,找出與環境共存之道」,則需要更多的NGO結合社會各界,靈活的在政府之前提出具體建議,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邁向重建。

我們需要–

在政府: 有以公務員為主的建置,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以免政黨輪替如此刻般, 又亂成一團;

在民間: 有以NGO在各地形成,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

但是,要體認民間組織必然是走在政府之前,「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不分藍綠選民,歷經政黨輪替後,大都明白,所選的領導能做出什麼決策?痛定思痛還是回歸,人民的集體水準的提升上,那共同的一步,如何步步扎實?點滴扎根?反省不脫朝向自己所能!找出進路不離他人所能!

完整的制度向來不會是一蹴可及,而是靠對話再對話,統整再統整,集結眾人無私的思維與經驗,通力合作跨越本位立場、尊重各自專業分界、傾聽當事者需求與期待,民間先行,政府虛心跟進。

民間先行是為重建品質之關鍵

組織NGO、 對話平台、 資訊平台、 需求分類、 資源整合、 分工分配、 決策研議、參與決策、、、關鍵是民間先行示範於前,切莫等待遲疑。

組織NGO分為兩個向度,一為組織受災區居民, 一為進入服務或能夠分階段支援的NGO

組織受災區居民其實很難也容易,難的是這些人大都少有社團經驗,要組織起來委實困難,自顧不暇又要代表集體,但是自救會本身才有對話的正當性。這樣的代表性難以替代,故再難也要組織起來。說容易是第一時間,居民提出的通常是直接、迫切而單純的需求,如果時間久了居民想太多,欲望也就複雜起來,很不容易整合意見。

迫切而單純的需求,多數容易解決,如同921在新莊博士的家,協助組織自救會般,雖然花了近三天組成,但一週內因與縣政府的溝通平台架設在社會局,故殯葬需求都能透過社會局迅速安排妥當。生者的安置,因有自救會的溝通管道,縣政府迅速安排進駐營區現有兵營,政府與人民的合作無礙,蘇貞昌縣府團隊主持有效率與建商的對話,讓重建成為可能的任務,實質受惠到的才會是受災的人民。

反觀台北東星大樓,一是人民組織的時間點,一是政府辦事的能力,重建遙遙無期令人扼腕嘆息。台灣人民從小到大,真的需要學習參與不同型態的組織,以歷練&提升組織能力。這真是要列為長期而重要的教養目標,來學會表達需求與意見、練就統整與分析問題的能力、懂得與別人溝通合作。人民素養如此,政府素養也將復如是。

筆者有幸921在新莊服務到安置退場,當年幸好因係北縣婦權會委員與書香協會的NGO立場與身份,故能獲得政府與自救會的信任。不過,當921在光華活動中心與居民共同渡過首夜時,因陪伴而和警員取得共識,共同拒絕過那帶著記者與拿著救濟物資,想要與受災居民共同合照的團體。這樣的情事也在930進入南投時常常看到。讓筆者感概於NGO到底要做什麼樣的NGO?站在災難的現場,一覽無遺。

莫拉克之後,重建的此刻,最緊急的是從自救會的需求如何聯結資源?資訊的平台如何迅速將需求分類?NGO如何任務分工而不重曡?

由於和921差異的是災區幅員遼闊,這更需要NGO進場協助居民,從居民的對話到與地方政府對話,跨區自救會團結起來,共同與中央政府對話,這過程會讓屬性不同的重建責任,各有歸屬。何事歸居民?何事歸地方政府?何事歸中央政府?問題與需求才能各有所解。這部分可參閱賴青松所著的《走過阪神大地震-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註2)。

我們當瞭解真正要幫助災區居民重建,先以”人民即是政府”自我看待,搞清楚權責歸屬,也釐清行政層級該負責為何?協助政府的重建團隊進入狀況,才有迅速重建的機會與品質。

政府虛心跟進, 是因我們人民明確而具體的要求,這才無各級政府與各部門,含混的空間與可能。

~~~ 在高貴與醜陋的急難現場,唯有無私是邁開重建步伐的起動力~~~

閱讀「建立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1:定期對話機制」,請點選這裡。

註1:

因為新災又會再來臨,以全球的溫室效應看,這樣的災難只會增不會減。

我們一起努力吧!個人願將許多參與建制的經驗陸續整理與分享。必然有個人之限,僅祈願能有磚拋之效。

註2:

《走過阪神大地震-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係 賴青松 自費與募款出版

以知識份子的責任自我期許,其遠渡日本收集資料編寫的心情,令人敬佩。將巨細靡遺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日本的政府與民間如何合作邁開重建之路寫得深入,值得台灣借鏡與學習。

(本文作者 曾任: 921南投安置工作站召集人、2001~2009行政院婦權會民間委員、婦運人士,現任: 桃園縣大溪鎮愛鎮協會顧問、婦權基會普照政策研議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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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不同NGO的經驗可以引領重建品質更好(圖片引用自「環境報導」部落格)。

【莫拉克之後】法扶基金會提供電話法律諮詢

在面對失去親人、家園的傷痛後,法律更應該要保障災民的權益!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災民電話法律諮詢專線」,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間8點,為八八水災的災民提供電話法律諮詢,災民有任何水災造成之法律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8/13起提供災民電話法律諮詢

在面對失去親人、家園的傷痛後,法律更應該要保障災民的權益!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災民電話法律諮詢專線」,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晚間8點,為八八水災的災民提供電話法律諮詢,災民有任何水災造成之法律問題,請打(023322-6666

八八水災災民可能遇見的法律問題:

n 農、漁損之補助申請、稅捐減免、保險等!

n 身故親人若有債務,相關繼承問題!?

n 親人掉落斷橋身故是否可申請國家賠償?第一時間要如何保全證據?親人不幸因土石流罹難,死亡宣告要如何進行?

n 其它各類日後要面對的法律問題!!

※拜託大家大力宣傳轉寄,讓更多災民知道本服務,感謝大家!

法律扶助基金會災民電話法律諮詢專線:02-332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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