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與安置不要相綁,大社村籲盡快解決瑪家農場戶數問題

我們強烈聲明,堅持反對政府進行任何劃定特定區域的行為。並要求政府重視部落的文化自主與集體性,盡快於瑪家農場以245戶解決族人中繼安置的問題。

2010年1月14日(星期四),在內埔鄉龍泉營區召開「大社村劃定特定區域作業說明會」,由重建會負責解釋劃定特定區域的方式和內容,原民會、鄉公所等相關單位列席,村長提出部落集體聲明,現場由村民提問發言。

整場討論會中,重建會不斷重申劃定特定區域只是必要的法定程序,不會影響大家原有的權益,只是界定一個範圍,讓範圍內的人有資格來申請永久屋。而大社村民也提出部落會議的集體聲明,重申反對劃定的立場,以及盡快安置245戶的需求。

至於瑪家農場的永久屋規劃案,因目前不到30公頃土地有四個部落進駐,因此大社村擬將此地當作中繼屋,希望另覓合適的腹地遷村,與中央規劃方向不同(詳見附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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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下午的上班時間,村民放下手邊的工作事務,前來參與說明會。對於參與無數次的會議,意見卻沒有獲得應有且實際的尊重,許多人都相當失望(圖片提供/原鄉創藝生活重建工作站-大社運轉中心)

以下包含說明會以及會後採訪居民的綜合整理。

重建會(重建委員會劉敬宗專員)說明:

一、強調劃定特定區域,只是一個必要的法定程序,「並不影響原居住者依現有法律規定之任何權益。」(詳情請見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之第一大項)劃定特定區域才能夠啟動安置的相關程序,方便處理需要安置的區域。

大社村回應:

(1) 村民伊誕表示,依現有法律規定,那日後法律再修改後,土地是否就會被徵收呢?

(2)此一隱憂包括,國土復育法日後通過後,這些被劃定的區域是否就依法有所限制呢?

國土保育法草案25條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安全堪虞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擬定安至計畫,限期遷居。」(引用自《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http://www.88news.org/?p=1596

(3)大社居民憂心,日後重建條例結束,原鄉變成國家公園,管制進入等等,連拿原有房屋建材來蓋新家等行為也會被告。

重建會說明:

二、劃定後,原鄉的土地、房子都還是自己的,不會被拆,要不要被徵收也看居民意願。(詳見說明書第四項之二與第八項)

大社村回應:

鄉民代表勒格艾回應,說可以不用被徵收,還能擁有,但是劃定後限制居住權益,等於房屋土地還是不能自由使用。(補充:說明書字面上與實際狀況仍然很矛盾)

重建會說明:

三、劃定後的限制,是根據公平原則,一戶不能有兩屋。

限制居住:不願離開者不會強制遷離。

限期強制遷居遷村:獲配永久屋三個月內,需搬遷。

(詳見說明書第五項)

重建會說明:

四、有劃定,才有後續安置,房屋沒有毀損的人才能獲得安置。只是界定一個明顯的範圍,讓裡面居民有資格申請永久屋。

重建會說明:

五、劃定後,未接受政府安置,選擇留在原鄉,將維持該區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等基本功能。(見說明書第四項之(四))

除了提出對劃定特定區域計畫內容的各項質疑,大社村更懷疑劃定區域行動的正當性,並積極且負責的在現場提出部落會議的聲明文稿,經由部落代表簽名交與現場重建會代表,不過與會代表沒有收下聲明文,大社村會將聲明文以公文方式發函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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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伊誕發言(圖片提供/原鄉創藝生活重建工作站-大社運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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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發言(圖片提供/原鄉創藝生活重建工作站-大社運轉中心)。

以下為大社村的決議,和對後續安置的意見

一、大社村村長提出1月12日的部落會議決議

(1) 反對劃定特定區域。

(2)盡快以245戶數進行瑪家農場的中繼安置,大家已經在營區五個多月,比喻「饅頭真的不好吃!」希望盡快解決。

(詳見附錄: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村(達瓦蘭部落)堅決反對劃定特定區域聲明文)

(註:大社村風災前登記的174戶,1戶包含分家的數戶,在經過部落自組的認定小組勘查認定後,決議以245戶作為大社永久屋的總戶數。)

二、部落的疑問與意見與重建會回應

(1)為何要劃定特定區域才能安置?

如果尊重原居住者的土地與文化,為何一定要劃定才能啟動後續的安置計畫?不劃定就不安置嗎?

(2)為何堅持一戶只能有一屋?大社提出分支部落的概念

在會議裡部落gama陳發厲對此安置計畫激動的發言:

「民國五十年,政府將土地分割,限制耕作,原本連河床裡的魚都是上天給我們的菜,現在究竟誰有權力來擁有?我們像是一條豬,在豬圈內,餵飽後就殺掉,有經歷過的人都很難過,不能申請(永久屋)的人要去哪裡?不如把我們殺死,或者小孩子留下,老人家犧牲。」

我們的生命、文化、血液都是跟傳統領域一體的,老人家說這個地方不適合住,但不代表一定要劃定或者放棄,我們需要安置但不要斷絕跟傳統領域的關係,大社運轉中心的李秋月提到,大社是個古老的部落,地名有其歷史淵源,而地名和人名則有很深厚的連結。

相較於中央的二擇一,大社人提出自己的想法:一個家族裡,當家繼承的老大會繼承祖屋,而分家的兄弟姊妹,可以到新遷地生活,但是還是屬於同一個部落體系,汛期來臨時留在原鄉的族人到新遷地避難,危險期結束後再回鄉居住即可,為何只能二擇一?強迫放棄原鄉?

(3)劃定就能申請永久屋嗎?多數家戶資格不符

談到申請永久屋資格,鄉代勒格艾說,按照日前政府對永久屋申請的嚴苛標準,在大社裡具有申請永久屋資格約100戶,在劃定後,不具永久屋資格的人,無法回原部落居住,又沒錢租房子,這些人要去哪裡?

重建會回應:

重建會家園重建處處長葉仁博說,目前已經放寬永久屋申請標準,對於沒有合法權狀的居民,只要自行宣告房屋是自己的,還是有資格申請。(按:但是並不代表一定會申請到)。按照現行法令,房屋有損的,可以申請永久屋,沒損的,不能申請永久屋,請大家彼此尊重,想留的人不要阻擋想下來的人,年紀大的人留在山上,年紀輕的,可以考慮小孩,在平地受教育,也許更有競爭力。

(按:雖然沒有明說,但這即是對是否劃定特定區域,需與原居住者達成共識的「共識」,已從部落共識變成個人主張)

(4)為何不能靠自然的力量來慢慢復育部落呢?

重建會回應:

葉仁博說,颱風來時,原居地聯外道路有中斷問題,而且短期至少五年內此區域仍不安全。所以需要安置。

(5)永久屋、遷村規劃是很長遠的事,能否先談中繼?

重建會回應:

葉仁博說,現在的重建計畫比921還好,第一次由慈善捐款蓋永久屋,不用居民出錢。永久屋,房子是你所有的,地是政府的。中繼屋是臨時建築,莫拉克重建條例結束後,中繼屋變成違章建築,而且你不能擁有中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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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a陳發厲以母語發言。鄉代勒格艾一旁翻譯(圖片提供/原鄉創藝生活重建工作站-大社運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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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春香村長念讀大社反劃定聲明文(圖片提供/原鄉創藝生活重建工作站-大社運轉中心)。

附錄1: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村(達瓦蘭部落)堅決反對劃定特定區域  聲明文

我們確信,我們的傳統領域包含山林土地、生態河川,都是造物者賜給族人的永續命脈。

雖然部落於88風災受創,迫使我們必須遷離,但我們有權利依照我們的民族特牲、文化及傳統產業特性來決定居住地的足夠性及十足的經濟與文化機能性。我們強烈聲明,堅持反對政府進行任何劃定特定區域的行為。並要求政府重視部落的文化自主與集體性,盡快於瑪家農場以245戶解決族人中繼安置的問題。

我們有權利擁有祖先承傳的領土和資源,也有權利知道政府對我們的領土規劃的政策與動機,我們享有集體自決權來確定我們的生存與各項發展。因此,強烈反對政府剝奪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權,並呼籲政府落實停止劃定特定區域的計劃。

國家應遵守具國際習慣法位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以及具有國內法效力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表達國家對災民生存權與適當足夠的居住權的尊重。

世居孕育與大姆姆山下的子民

大社村(達瓦蘭部落)全體族人堅決的聲明

2010年1月14日

附錄2:瑪家農場永久屋規劃案進度

瑪家農場將由北葉、瑪家、大社、好茶等四個部落進駐,大社族人原本認定的永久屋基地,目前分配到8公頃恐容納不下全村人口,因此現正尋找其他可能的遷村地,未來可能將瑪家農場當作中繼屋,或者瑪家農場仍作未來遷居地,但另覓一處以容納其他族人。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繼鳴組長說,瑪家農場實為不平整基地,100公頃土地經勘查後,保留邊坡緩衝區,實際建地只能使用不到30公頃,日前已通過計畫核定,現已交由世界展望會作後續的營建工程。

而基地的示範屋,目前在進行內部裝修的收尾,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主任王秋明說,預計1月20日前完工。初步規劃案中,大社部落為174戶,但後續戶數如何分配,還有待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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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家農場示範屋尚未完工前,先把農作種下去。(攝影/蔡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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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已久的瑪家農場遷居地,目前面臨面積過小,無法全數安遷,美麗的示範屋,或許只能提供中繼安置,無法成為永久家園(攝影/蔡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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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後,僅管尚未確定安身之處,村民將拾撿來的木材堆放整齊,準備日後整家之用(攝影/蔡之今)。

不棄原鄉,桃源鄉反對劃定特定區域

由重建會推動的桃源鄉「劃定特定區域」諮商會已巡迴部落結束,目前桃源鄉各部落確認,全部反對劃定特定區域,也反對政府「不劃定就不安置」的違背人道政策模式,族人要在不棄原鄉的基礎上,推動安置與重建。

 一、從桃源鄉全面反劃定區域,看重建政策

災後第160天,對於莫拉克風災受創極深的桃源鄉與那瑪夏鄉親而言,「行政災」延續著風災而來,並且徘徊不去;「不劃定,就沒有安置」之陰影,一直威脅著祖靈所在的原住民傳統領域。居民感嘆,政府只想推動「特定區域劃定」,卻對真正的家園重建議題沒有興趣,「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乾脆改名為「劃定特定區域推動委員會」算了。

據消息來源指出,高雄縣長楊秋興答應吳敦義院長,1月31日之前,要能有保證慈濟蓋的杉林大愛屋可以有200名災民入住。很尷尬的是,至今只有通過永久屋審查的災民只有130戶,所以縣府除了大幅放寬申請永久屋者的資格限制之外,更私下以「沒有民間團體會幫忙你們了」的說法,施壓茂林鄉受災鄉親20餘戶遷進永久屋。

目前尚待核定的永久屋申請有116件,還有200多戶後續申請中,而劃定特定區域的說明書也開宗明義指稱,劃定特定區域的目的,就是讓房屋沒有毀損、但是認為自己的家鄉不安全的民眾,可以藉此取得政府的安置,因此許多居民都被迫在「獲得安置」與「離鄉棄守祖靈地」的兩難中做選擇。

繼上週在那瑪夏鄉三個村推動特定區域劃定吞下零分的「鹹鴨蛋」之後,本週四(1/14),被戲稱為「行政院劃定特定區域推動委員會」的中央重建會,契而不捨地班師桃源鄉,進行兩天三場劃定特定區域的諮商會,分別是1月14日10:00在六龜鄉的活動中心、1月14日14:00、1月15日上午10:00在桃源鄉公所二樓會議室;分別是舉辦「寶山部落、二集團部落、舊藤枝部落、新藤枝部落諮商會議」、「桃源鄉勤和村特定區域諮商會議」與「拉芙蘭村樟山部落、阿其巴部落與梅山村梅山口部落特定區域諮商會議」。

重建會希望透過鄉長在行政程序上的配合,再嘗試說服部落居民是否願意同意將原鄉土地劃歸為特定區域,並且願意搬進月眉農場的「慈濟林大愛屋」,讓入住居民的人數能再好看一些。

重建會過去在推動桃源鄉「劃定特定區域」的過程中,早在12月10日已被被勤和部落攔路阻擋嚴厲拒絕。後來重建會官員開會修正了「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將現勘作業以「原民會及經建會等已完成現勘,其中經評估結果不安全,若於辦理現勘作業時已邀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等參與者,得由特定區域劃定機關評估採認,毋須重新辦理勘查作業」作法省略,並且將原住民區域的劃定方式由原先的集體決改變成為可以比照漢人區域的一戶一戶自己決定;

順此脈絡,重建會官員告訴村民「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劃定為特定區域(這是必要之法定程序,以協助災民),依法政府對區內的居民有責任,提供一個更安全的環境(包括基礎設施改善及緊急應變機制之強化等)及進行適當的安置(安置住宅(永久屋)提供等)」(資料來源:說明書第1頁)

重建會對「如何劃定特定區域」的行政命令一改再改,至今僅剩下唯一功能為「以劃定特定區域換取政府安置」。問題是,以「劃定特定區域換取政府安置」的條件說,完全違反國際對於遭受緊急危難者的安置準則,是趁火打劫的反人權政策。

甚至有法律人士認為,整個劃定特定區域的作業完全是行政命令,其法源所謂的莫拉克重建條例第20條只說「得」劃定特定區域,以副執行長陳振川為首的工程會背景官員,卻硬生生解釋成「必須劃定」才能安置,此是公務人員不當的行政擴權。

原住民部落由於過去國有林地政策、國家公園徵收等歷史經驗,知道國家覬覦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初步驟,都是丟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不會影響原住民山上的生活」之正面說帖,等到原住民簽了同意書,後續的行政限制手段就會以國家鐵腕實施。因而族人這次對於官員口稱的「現在劃定特定區域只是幫忙大家安置的手段」,抱持著懷疑與不信任的態度,所以,桃源鄉這兩天的劃定特定區域諮商會議,全數被部落族人打回票,並且受到嚴重的質疑。

結果,高雄縣桃源鄉寶山、二集團、新舊藤枝、勤和、樟山、阿其巴與梅山口等部落皆反對劃定特定區域,並且要求重建會不要只會當「劃定特定區域委員會」,應該趕快做重建工作了;抗議政府以劃定特定區域與安置掛鉤是脅迫災民,族人也表示,漢人主導的政府藉機破壞災區原住民的部落共識原則與傳統領域完整性,是違反國際公約的霸權行為。

觀諸今天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在高雄的表現,劃定特定區域政策在幾經阻擋之後,已經是強弩之末,行政部門不得不面對,這項政策實難以強推,甚至被認為是愚行的尷尬處境。目前高雄縣從那瑪夏鄉到桃源鄉各部落,皆異口同聲地要求政府修正「以劃定特定區域換取永久屋」的作法時,重建會官員除了表示「要帶回去研究」外,似乎對安置與重建沒有其他的準備。

但事實上,只要內政部願意將「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中對於重建住宅申請資格的規定,將申請資格除了現行的被劃定特定區域、房屋毀損或土地被徵收者之外,增加一項「所居住部落被勘查為危險、安全堪虞者」,就可以解開目前雙方對峙的僵局,讓真正需要照顧的居民,不需要背著離棄原鄉的壓力,就能得到安置,居民莫不期盼政府能放下劃定特定區域的框架,讓安置與重建能夠以最單純的人道協助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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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門口迎接官員的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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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線仍為沙河路,居民希望政府不要只重視劃定特定區域,要真正重視重建問題

二、桃源鄉三場諮商會議重點節錄

(1)寶山部落、二集團部落、舊藤枝部落、新藤枝部落諮商會議

時間:01月14日10:00

地點:六龜鄉義寶村活動中心

此行官員包括行政院重建會綜合規劃處處長張恒裕、原民會副主委夏錦龍、高雄縣原民處谷縱處長、水保局宋簡任工程師(勘查機關)、內政部工程師、林務局人員等。聽到消息自行到場關心的村民約80餘人。

會議一開始,族人就先質疑究竟主持人是鄉公所還是重建會,以及會議紀錄者為誰。重建會綜合規劃處處長張恒裕自任「臨時主席」之後,被點名報告的專家又被指出根本沒有到過寶山部落做現勘作業,無資格說明,於是全場進入村民直接發表意見的百家爭鳴狀態。

寶山村重建委員會發言代表:「寶山村重建委員會已經有決議了,我們要求宣讀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反對劃設特定區域,已經是該村重建委員會的決議。「寶山村重建委員會成立了,桃源鄉的重建委員會也成立了,號召鄉公所請尊重寶山村重建委員會」。

由於有村民被縣政府灌輸一個概念說,因為有村民反對劃定才造成房屋沒有全毀的人無法申請永久屋,寶山村重建委員會今天指出:「要去永久屋的我們的鄉親,重建委員會也想幫妳們,但是不要說要劃定特定區域才能拿永久屋,造成我們鄉親之間的困擾,好幾戶都再同一個房子,大家都要劃,結果我們要留在家裡的人怎麼辦?你讓我們家人吵架咧」!

任職於國小的文主任說:「我們的族人被撕裂了」。

張處長說:「接受永久屋的人,不能回到原來的地方居住,可是政府不會強制徵收。這是你接受政府的協助,將來會用契約限制(使用原住屋的權利)」,村民反駁:「這個不是政府的錢喔,這是善心人士要捐給災民的,不是政府的喔,你應該是在雨季來的時候給我們避難空間嘛,為什麼要這樣子呢?」

針對張處長說:「針對颱風的部份只有這個特別條例,有這個程序才可以幫忙。房屋毀損的,本來就可以接受政府安置;特定區域是讓房屋沒有毀損的,也可以接受政府的安置。」

文主任反駁:「你們不要在欺騙我們了,口說無憑,你敢不敢寫,我畫了你的地,你就可以拿永久屋?我不畫,你就不能拿永久屋?你要注意,法律是寫『得』(意即可以劃定特定區域為取得安置手段,但是並非說「應」劃定才能進行安置)。我相信到永久屋的人也不要劃定啊,不要再騙人了」。

「我們有族人需要永久屋,但是我們要留在家鄉的人也需要啊,我們到永久屋跟留下來的人都堅決反對祖靈地被劃。」

最後做成會議紀錄如下:

高縣桃源鄉寶山、二集團、舊藤枝、新藤枝部落諮商會議決議:

一、每位原居住者意願都予以充分尊重。

二、今天與會原住居者意見如下:

1. 依據寶山村重建委員會99年1月9日第3次會議紀錄:本村堅決反對劃定特定區域。

2. 上揭委員會議建議有申請者無條件取得永久屋。並於38甲地興建中繼屋或避難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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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各處可見反對劃定特定區域的布條,圖為寶山村二集團部落一景。

(2)桃源鄉勤和村特定區域諮商會議

時間:01月14日14:00

地點:桃源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開完熱鬧滾滾的寶山村諮商會議,上述官員一行人以及水利署代表下午移師桃源鄉公所,進行由鄉長親自主持的勤和村特定區域諮商會議。到場關心鄉民約50人,包含想遷居樂樂段的人與堅持留守原鄉的勤合部落重建委員會會長、總幹事都出席。

由於聽聞當天稍早寶山場諮商會議中,鄉親對於鄉公所自行邀請重建會官員來開諮商會議的做法有所批評,鄉長一開頭即聲明他是「執行上級交代,走完行政院劃定特定區域的程序」。張處長也說:「說明書的主要內容有整本的書面資料,早上在『玉寶村』(寶山村之口誤)的說明會,也完全尊重大家的意見」。

鄉代會副主席到場發言:「既然知道是不安全的地方,就應當開放選擇永久屋,不需要劃定」。張處長回應:「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不願意接受,我們會做工程,承諾不會做任何為反原住居者權益的事情」。

由於水利署主導的越域引水工程在地方上被視為造成嚴重災情的元兇,出身於勤和村的理斷牧師表示:

「今天是一個諮商會議還是說明會?(鄉長說:諮商會)我看到水利署在這邊我就一直不舒服,你們在興建越域引水工程之前,我們也花了很多時間對話,但是你沒有一句聽懂,今天造成了問題,你水利署不要說劃定特定區域啦,應當是要用你們的能力把村莊維護好,過去九年對話中,你們說沒有問題啊!水利署要把村莊弄好,是你的責任」。

「水利署做越域引水工程的時候就已經規避環評,現在應當停工」。他並且指出:「現在劃定特定區域的行政程序已經沒有意義啦,整個條例完全不符合原鄉的需求,要求政府,想要永久屋的就給他們嘛,就不要條件了。那個不是政府出的錢嘛,那個是善款。」

針對高雄縣政府至今仍然阻擋山上的中繼安置,理斷牧師說:

「政府騙人,鄉公所憑什麼說中繼屋不能做呢?根據哪一個條例說3年沒有就沒有了?有人說一年,是誰講的?政府不可以這樣子欺騙我們鄉民。這個是恐嚇!政府有責任協助人民」。

鄉長支吾其詞:「縣府有公文來,說中繼屋只能1年…」縣政府原民處谷縱處長:「我不知道」。重建會張處長:「條例適用期限3年。…」後來發現一年之說是縣政府建設處發文的筆誤。

水利署官員回應:「目標是明年汛期前提供基本上的安全,沖刷非常嚴重處就地取材以蛇籠保固,要求河川局濬深河道讓河水可以通過。道路是否施作也需要檢討」。他並且特別指出勤和村安全的主要威脅來自上游的土方。「今年下來4億土方,上面還有12億土方,所以成為潛勢地區」。

勤和村長回應:「雖然是危險,但是也不強制勤和村民遷村;但是前幾天縣長來說,劃定特定區域是要方便村民申請到永久屋裡面,我發現這是釣魚的魚餌,過了兩年,如果發現沒有辦法生活,難道還可以回到原來的土地上嗎?我要求中央不可以條件交換,讓需要永久屋、中繼屋、留鄉重建的人,自己選擇。現在交換房子讓我們去永久屋,過了兩年,發現不能生活了,難道可以在平地要飯嗎?要求直接用不安全部落來申請永久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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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代表

對於村長提出的問題,張處長教導村民如何取巧:「契約上(註:指取得永久屋必須與縣政府簽訂一張不會回到原有房屋居住的切結書)確實有限制,只要接受政府安置,就不能回到原來的房子;三年後,就是回歸契約關係,你想回家,就放棄這個契約,可以回來啊」。有鄉民聽到這個創意回答,舉手請教:「那我可以試住嗎」?但沒有受到回應。

村長:「你今天沒辦法給我們一個答案,我不滿意。你們都是口頭講,過個幾年沒有人承認,今天你沒辦法答覆,我也不知道你有沒有執行啊」。

理斷牧師繼續追問:「既然我們都可以輕易地放棄契約,為什麼不允許興建中繼屋呢?你乾脆告訴慈濟,這都是中繼屋,讓所有的鄉民都可以進去接受中繼安置,等我們結束認為可以了,就拋棄,回到原鄉」。「如果你們說那裡3年後契約可以拋棄回去,何不讓桃源鄉民可以每個人在那裡都可以有房子呢」?

針對這一點,張處長表示必須帶回去重建會跟上級討論。他說:「關於不要用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名詞(去取得申請永久屋資格),是否用安全堪虞就可以,必須修法」。

但居民表示,只要內政部修改其行政命令「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中對於重建住宅申請資格的規定,除了現有的劃定特定區域、房屋毀損或土地被徵收者之外,增加一項「所居住部落被勘查為危險、安全堪虞者」就可以處理上述問題。

鄉代會賴代表沉痛發言抗議政府一再欺迫原住民:

「原住民從荷蘭人時代到國民政府,從我們最高山的傳統領域,被逼到只能住在半山腰,現在又劃定特定區,將來我們的子孫後代何去何從?今天政府應當作復健、安全維護,而不是去做(平地的)永久屋」。

「牡丹水庫當初說只要在你的地作水庫,後來變成只要500M以內都不能耕種,今天若桃園鄉寶山、樟山、阿之巴都劃為特定區域,還有什麼地方可以留給祖先?今天政府有誠意的話,可以設定一個地方做中繼屋,原住民不能離開自己的傳統領域跟傳統生活,寶來與勤和村,一模一樣的地形啊,他們一夜就做好護欄!再過5個月,就是颱風季節了,應該每一個部落的安全屋先做嘛,不然明年5月颱風的時候,我們都還在安置所啦。」

「應當給我們安置,在平地的郊區;在原部落,應當幫助補強。遷村有好處?原住民在平地,一定被邊緣化嗎。原住民到杉林,誰照顧我們?現在劃定特定區域的衝擊與負面,你要給我們一個交代」。

然而,在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中,對於畫定特定區域的負面性,隻字未提,顯然生計模式的變動與文化衝擊並不存在於由工程背景主導的重建會的思維當中。

眼見大家異口同聲反對劃定,鄉長猶作最後的努力:「今天要辦理諮商的,就請舉手;不要辦理諮商的,就不要舉手」。不過,當場未獲理睬。

最後,在眾人的要求下,重建會綜合規劃處張處長手書會議紀錄並經在場村民檢視確認後,雙方簽字承認內容如下:

桃源鄉勤和村特定區域諮商會議決議:

一、 每位原居住者的意願都予以充分尊重。

二、 今天與會原住居的意見列舉如下:

1.部落重建委員會反對劃定特定區,但不影響住民選擇永久屋之權利。

2.建議經勘察安全堪虞即可獲得政府安置措施。

3.請水利署加強勤和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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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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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代表發言

(3)拉芙蘭村樟山部落、阿其巴部落與梅山村梅山口部落特定區域諮商會議

時間:01月15日10:00

地點:桃源鄉公所二樓會議室

此行官員包括行政院重建會綜合規劃處處長張恒裕、原民會副主委夏錦龍、高雄縣原民處谷縱處長、水保局宋簡任工程師(勘查機關)、專家學者吳明淏等。今日到場村民僅20餘人左右。

鄉長開場白,念了樟山部落的陳情書,大意是桃源鄉樟山部落重建委員會主張只要勘查為不安全地區就應當可以申請永久屋,不應當以劃定特定區域為申請要件。

鄉長並且說明劃定特定區域的永久屋沒有任何限制,空間彈性非常的大。「如果你認為不要劃定特定區域,要留在部落也可以」。並且特別聲明:「政府絕對尊重大家的意願,也希望這個會議少數人不要綁架多數人,不要內部對立」。他認為,「要去住永久屋的人都不敢講話,要在部落重建的人聲音特別大」。希望大家都可以先聽學者專家的說明,「這是一個程序」。

重建會綜合規劃處長張恒裕:「特定區域是一個法定的程序,鄉親希望劃定特定區域不要和永久屋掛鉤,歷次會議紀錄都有把它寫進去,一定是尊重我們參加鄉親的意見,而且每一個人的意見我們都尊重」。

接著由高雄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助理教授吳明淏就初勘、複勘的結果作說明。結論是,樟山部落不安全有危險疑慮(部落西南側接近荖濃溪處建物基礎遭溪水沖刷流失)樟山國小附近邊坡與北側土石流需做整治。阿之八部落河床淤積30M以上,不安全有危險疑慮。

樟山部落重建委員會代表張新華指出:

不安全部落不應用劃特定區作為取得永久屋的方式,阿其巴應當用房屋毀損取得永久屋。樟山國小應當補強,水溝堵塞至今尚未處理;砂石應當疏濬,颱風季節當然砂石自然會往下流,也許過個幾年河道就會恢復原來的樣子,疏濬應當馬上作,重建委員會有責任」他呼籲「勤和以上河段應當馬上疏濬,這是政府責任,疏50年都沒有關係啊」。

張恒裕處長:「房屋毀損本來就可以申請永久屋,關於勘查安全堪虞的部落就可以配置永久屋的部份,我們往上提報確認。國小、水溝、疏濬的部份,疏濬部分請水保局簡工程師回應」。該工程師接棒說明:「疏濬主要以橋樑的部份來做,野溪的疏濬牽涉到土地部分,還要好幾年,坡角補強部份有在作」。

關切梅山口問題的村民想請專家說明梅山口,但是在場專家沒有梅山口的資料。

梅山口重建委員會顏會長表示:「應該放寬不得用劃特定區域綁永久屋。一直做諮商會議沒有意義,既然已經戡定危險,就要無條件的把永久屋可以給族人」。

鄉長:「沒有設定條件喔,只是不能回去過夜,如果在永久屋住得不習慣,就放棄永久屋,自己回來自己的房子」村民聽了喃喃不解:「可是申請永久屋就會簽約,簽約就會綁住了啊」。

樟山部落重建委員會代表張新華:「原民會在作什麼?沒有盡到把關的責任。修改行政命令就可以了嘛。」

原民會秘書劉世傑發言表示:

已經有提議要放寬拿永久屋標準,但是在審議中,還沒有結果。農地還是可以蓋農舍,沒有一定趕下山;你的農地還是可以蓋,以後農地就是你自己的,爭取在自己的農地蓋永久屋。屏東縣的人一樣下山蓋永久屋,可是我山上有鐵皮屋蓋農舍,所以如果你蓋鐵皮屋有三棟房子」。大家聽了有點茫茫然,不清楚這位善心人士建議大家蓋三棟房子要做什麼。

夏副主委解釋:

說明書修訂五次就是因為有很多不符合大家的需求,這部分我們會繼續把關繼續處理。制定條例中有一個附帶決議,土地沖掉農地不夠用,可以跟林務局商量放出土地使用,接下來會進行。莫拉克特別預算已經核定下來,縣政府、鄉公所的執行計畫也都有了,所以各位所擔心的坡崁、道路、飲水設施與產業重建,都會進行」。

拉芙蘭村社區重建委員會副會長吳清吉表示:

「阿其巴的問題,房子已經沒辦法使用了,還要劃定特定區域才要申請?應當不用畫為特定區,只要有意願申請永久屋的就答應他們嘛」鄉長也接著這個意見說:「以部落不安全作為申請永久屋的條件,會讓桃源鄉親感覺安全一點」。但他接口跟鄉民說:「要永久屋的,你們有意願的,可以到樓下拿申請書」。

由於之前已經有部落族人誤以為申請永久屋資格已經放寬到可以用部落被勘定為危險來申請永久屋,鄉長這一發言顯然有誤導族人的危險,考驗族人用國語開會已經很吃虧的語言能力。

最後,在衡量當場意見都是反對劃定特定區域之後,張處長又手書了會議紀錄如下:

今天的諮商會議取得以下的共識

一、每位原居住者的意願都予以充分尊重。

二、今天與會員住居者意見如下:

1.樟山部落重建委員會與梅山村梅山口重建委員會反對劃定特定區,並希望不影響族人申請或配永久屋之權益。

2.上述重建委員會建議勘定為安全堪虞即應可接受政府安置與補助措施。

3.希望相關單位加強荖濃溪疏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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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其巴場諮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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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蘭村代表發言

一定要看─圖解 [劃定特定區域]

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種種,本文「圖解」勾勒政府想法,看看在「尊重」的言詞以外,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政府將採取那些措施。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災後,「國土保育」的呼聲四起,情景與過去幾次災害沒有兩樣:遷村,再度成為解決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問題的「上上之策」。

過去,因「遷村」涉及原住居者「異地」後的重建,非政府機制所能及,因此,多數「遷村」計畫常流於口頭說說而已,即便完成,也是歷經千辛萬苦。

88水災後,在民間捐款大量匯集下,慈濟基金會等慈善團體承諾興建「永久屋」無償提供給遷住者,化解政府辦理「遷村」的關卡,也為「遷村」的可能性提供強力的背書,「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列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就不值為奇了。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自2009年8月28日公布施行後,「特定區域」如何劃定?劃定程序為何?劃定後對原居住者的影響如何?眾說紛云。一下子是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工作小組」的說法,一下子又是「委員會」的決議,官員、災民與民間團體的解讀總是不相交。問題,就出在資訊的不透明。

2009 年12月31日,不小心從網路取得「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帖(草案)」(請點選這裡閱讀),細讀之後,總算找到幾個月來相關傳言的「輪廓」。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的種種,試著以圖解方式,將政府的想法給勾勒出來,看看政府在「尊重」之餘,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將採取那些措施。

圖解中,將不難發現其中仍有待釐清之處,包括:原住民部落「凝聚劃定特定區域共識會議」的共識要如何定義?以及不同意徵收、撤離者,要如何處置?

目前為止,政府一方面在新聞稿中承諾「對於劃定特定區域後,仍不願接受政府安置,且不願意離開原居住地者,則尊重每一位民眾之意願,在諮商取得原住居者同意接受安置前,不會強制遷離,政府亦將維持該區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等之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在說帖中強調「限制供應及修復維生系統」。看來,只有將政策走向全面托出,對話的基礎才會更健康。

※1/3更新內容:

就在《圖解【劃定特定區域】》上網後,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官員來電,表示:「『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已於2009年12月30日第9次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通過後的內容與說帖草案有些出入。」

為善盡言責,我再度細讀說明書內容,重新解讀後,再就【劃定特定區域】予以圖解。

再度的圖解,發現修正後的說明書除刪除原說帖(草案)中的警示性文字,並強調劃定「特定區域」後,不會影響原住者依現有法律規定的任何權益,也不會強制徵收 災民的土地及地上物。對於「無法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即原住居者不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時,該如何處置的棘手問題,絕口不提。

加上,「二、如何劃定特定 區域?(三)」的說明:「原民會及經建會等已完成現勘,其中經評估結果不安全,若於辦理現勘作業時已邀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等參與者,得由特定區域劃定機 關評估採認,毋須重新辦理勘查作業。」來看,

是否意謂著劃定機關會同專家學者評估不安全或危險、並建議劃為「特定區域」者,只有接受劃定「特定區域」一 途?或者如官員所稱:「正向看待劃定『特定區域』,藉由劃定『特定區域』才能依法有據的協助災民。」

再觀察吧!?

(更清楚的圖檔,請至作者部落格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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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依據(皆可點選閱讀)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不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就不能做事嗎?大鳥居民的疑問

12月23日,行政院中央重建委員會又來到台東縣大武鄉大鳥村,計畫劃定特定區域,並進行說明會。居民希望不要劃定,也有人希望先把村內工程做好再談,但官員表示,不劃定無法處理問題。

12月23日,行政院中央重建委員會又來到台東縣大武鄉大鳥村,計畫劃定特定區域,並進行說明會(當日現場情形,亦請點選這裡閱讀)。

會議的開頭,部分居民強烈反對政府官員進入村內劃設特定區域,災民擔心,自己的家園只要一被劃定特定區域,該區域內的居民就會失去土地,有災民反應另外的想法,先把村子的上游土石及村內的排水整治工程做好,再來談劃定特區域。

但官員表示,這樣的話,工程是不可能趕在下一次颱風大雨來之前完成,所以,官員們希望劃定特定區域(等於核定居住永久屋資格?)與整治工程能同步進行,盡可能的,讓在特定區域(危險區)的居民在下一次土石流危機前,盡快離開危險區,但從劃定特定區域,到村民能夠入住永久屋的時間,將是遙遙無期,這其中遇到水患時,災民的安置問題更是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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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村王中山mazangi頭目(或叫頭家),在這次會議中,帶頭守護家園!(攝影/胡愛人)

說明會的情形

會議開頭,專家學者以圖像先向民眾說明大鳥村目前的局勢,莫拉克水患時,大鳥村上方的編號DF097的野溪,上游崩塌面積八公頃,土沙量30萬方,造成大鳥村許多村民遭受土石傷害,嚴重造成財物損失,目前已緊急清除11.6萬方,剩下的18.4萬方,陷入工程上的兩難,若是不清除,下一次大雨來時,大鳥可能再度面對土石掩埋的危機,但是若去清除,由於大鳥村山坡的土質鬆軟,清除土石的工程可能會震動到山坡而造成更大量的土石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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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村環境現況圖示:第一期整治工程所在、預設土石流緩衝區所在及土石流流向(圖為重建會官員所示,筆者於圖上稍作增添修改。)

大鳥村西側背山坡地的土質鬆軟,當雨量過大時,就有可能有大量的土石流沖入村內,雖然當地的老人家說,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土石流,但大鳥村本身所在的高階地,就是古代的土石流所沖積出來的,針對這樣的地形,本身所乘載的危機,加上這次水患已造成的傷害,政府預計撥款4800萬的預算進行整治工程,於大鳥村上方,建兩座梳子壩、兩座防砂壩、兩座沉砂池,但有災民反應,大鳥村兩側的水溝排水不良、泥沙淤塞,工程為何不一併處理,水利局陳主任反應,這是因為經費不足的原因,所以將工程分期進行,排水溝整治的部分將會在第二期的工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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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砂壩圖例,主要功能為阻擋砂礫下移。(摘自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231/T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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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子壩圖例,其功能除可擋住上游的大量巨石、斷木往下游沖刷,讓較小的土石仍可穿過壩與壩的間隙,使土石流變為土砂流,也可讓小動物等生物穿越。(摘自http://waterwatch.ngo.org.tw/node/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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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砂池圖例,將沙礫沉澱,再將水流排放至村旁水溝,以防土砂堵塞水溝。(http://intranet.tpepb.gov.tw/ch14f/magazine/9412/3knowledge/knowledge-2.htm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治中心陳政宇主任也強調,很遺憾,沒有絕對安全的工程,就算進行了上述的工程,也只能阻擋18.4萬方的部分土方,那剩下的土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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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防治中心陳政宇主任(攝影/胡愛人)

對於防砂工程,無法阻擋的土石問題,專家建議,得在大鳥村上方設土石流之緩衝區(見大鳥村現況圖示,以期盡量阻止土石進入村內,為此,陳政宇主任為此會議做了第一點結論專家學者現場勘查討論,建議先針對以埋沒之房舍(大鳥村上方已被土石流沖毀之房舍)範圍,劃定特定區域,為因上游推積土方量甚大,建議部落上方,藉由畫定特定區域方式,預留緩衝區,至於緩衝區大小,宜再檢討。

陳政宇主任還強調,這第一點的建議,也只是專家提供的建議,居民絕對有否決的權利,這個結論也只是作為一個紀錄,並不代表這個會議之後就會實行將部落上方劃特定區域,「沒有經過大家同意,絕對不會劃設特定區域!」陳主任再次強調。

劃設緩衝區,在防治土石流的角度上,的確可能是必要的,但難以理解的,這與劃設特定區域的關聯性在哪?如果不劃特定區域,就沒辦法設立緩衝區嗎?

儘管陳政宇主任已強調居民有否決官員意見的權利,居民還是對「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字眼相當敏感,部分居民堅持不要在今天劃定任何的特定區域,希望能給一段時間,讓整體大鳥村民眾了解今天政府所作的說明之後,達成一個共識,再與政府進一步對話,討論劃定特定區域的事宜。

於是在會議結論上,官員們在會議結論補上第二點:針對劃設特定區域,現場與會村民持反對意見。陳主任也說,會做第一點的結論,也是不得已,因為今天既然任務是來劃特定區域,還是得對上頭有些交代,不能空手而回。

而今天也因為到場的居民不夠多,人數不足以代表大鳥村民眾的意見,讓一些村民批評中央重建會,應該將開會的時間設在晚上,因為白天的時候很多人都要工作,直到晚上才有空閒參加這會議。

持續存在的安置問題

就算是已經劃了特定區域,像我們富山,不也是要等到明年的六月多才能有永久屋住,那這段等待蓋好的時間裡又遇到大雨,那我們要怎麼辦?」富山部落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在會議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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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部落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於會中發言(攝影/胡愛人)

儘管官員表示了,得盡快劃定特定區域,災民才能盡量在下次大雨前入住到永久屋,但快如富山部落,在11月18日,就已劃定特定區域,還得等到明年6月多,才能有永久屋可以住,何況目前還沒劃特定區域的大鳥村,得等待多少個隨時會有土石流沖向家園的颱風天呢?更何況,與富山部落不同的,大鳥村目前還沒有永久屋用地的選址,永久屋的規劃,更是看不到前景。

面對到將來可能要長期的過著豪雨來時,就得暫時遷離避難的生活,也有村民反應,希望能將危機來臨時,政府的暫時安置場所的居住品質需要提升,不要就讓居民睡在地上,看了很心寒,很像難民。「疏散地點要設置好,並且疏散地點要有適當的人性化生活品質!」大鳥村長唐中興提出訴求。

流言蜚語?中央重建會的澄清

為何村民們,會如此的反對政府來劃定特定區域?他們是擔心,只要一被劃定特定區域,就會失去自己的土地、政府就會強制徵收土地、就會限制土地的使用權,到最後,像日本政府據台時期、國民政府一般的強制移住,又不得不再次離開自己的原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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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勘查大鳥村地形時,中央重建會綜合規劃處張恆裕處長(攝影/胡愛人)

針對這些擔心,中央重建委員會的綜合規劃處張恆裕處長表示,「劃定特定區域內的土地,政府絕對不會強制徵收,除非是土地所有人認為不需要那塊地了,政府才會徵收土地,並補貼土地所有人金錢。

而劃定特定區域後,政府絕對尊重當事人意願,並不強制遷移居民,而讓居民自己選擇要繼續住在原居地,或是選擇移住永久屋,若是選擇永久屋,居民的原居地房屋則會限制其居住,因為若選擇了永久屋的人又能回去住,等於就有兩棟房子,這樣說不大過去…。所以說,選擇永久屋,除了限制居住之外,土地的使用上與劃定特定區域之前並差異。

選擇繼續在原居地居住,而放棄永久屋的人,並不會因為劃定特定區域而改變任何的權利,譬如有20戶被劃定在特定區域內,其中15選擇永久屋,另外5戶選擇原地居住,水電還是會繼續供應,而政府對特定區域內的公共設施、道路的維護,並不會因為被劃定而降低改變。

所以說,在現有的法規之下,劃定特定區域所影響的,只有對選擇居住永久屋的人,限制其居住於原有房屋。

儘管張恆裕處長這樣保證,當地自救會志工卻擔心,「那也只是張處長那樣說,後來陳政宇(農委會水保局土石流防治中心主任)說還是有但書,『若是真的很危險,政府還是有可能強制徵收』。到底要怎麼樣決定,還是中央政府的權責,至少在台東這個地方,為什麼政府不是想其它的方式,來讓當地居民能夠安全生活,而是要用限制其財產、土地及遷移的方式呢?」

甚至,政府默默在立法院推動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引用自《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http://www.88news.org/?p=1596),雖然表面看似,是因應此次重大水患對山林造成的傷痕進行復育,讓山林休息,以有能力面對往後的豪雨,其中草案23條也提到如下: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及設施之設置。」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一、 既有原住民部落之設施

二、 生態保育或研究有關之設施

三、 林業保育必要之疏伐作業

四、 必要之水土保持設施

五、 國防設施

六、 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設施

看起來,在政府整個復育山林的計畫裡,原住民在山林原鄉居住的權利看似被保障了,但在草案25條又提到: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安全堪虞者,直轄市、縣()政府應擬定安至計畫,限期遷居。」

也就是,原住民於山地原鄉的居住權利,將再次被政府、專家給決定,其中更沒有類似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的「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或「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的權益保障。

其實,村民更是擔心,所謂的劃定特定區域,會不會跟「國土復育促進區域」劃上等號,到最後,原住民將永遠離開山林、家園、祖靈之地。

針對這份擔憂,張恆裕處長再次強調,「我不是很瞭解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因為那不是重建會的職掌,亦尚未聞其關聯性,就我的瞭解,劃定特定區,係依據莫拉克特別條例,經劃定特定區域,不會影響原住居者依現有法律規定之任何權益。惟若未經劃定特定區域,政府無法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予以災民安置與協助。」這才是重建會最擔心急迫的重點。

魯凱重建工作進度1225

八八水災至今已過了四個多月,通往霧台鄉的路通了,除了吉露與阿禮部落之外,佳暮、大武、谷川、神山部落已通電。通電通水之後,部分居民們陸續回到部落整理家園。但還有許多居民害怕若回到部落,以後無法得到安置。

前言:

本文為輔大生命力新聞網記者,電訪魯凱青年工作者,記錄上週魯凱重建工作內容,由賓拿流口述,柯珂記錄整理。

霧台鄉道路全通

八八水災至今已過了四個多月,通往霧台鄉的路通了,除了吉露與阿禮部落之外,佳暮、大武、谷川、神山部落已通電。通電通水之後,部分居民們陸續回到部落整理家園。

道路通後,雖然有些人回到部落居住,但還有許多居民害怕若回到部落,以後無法得到安置。這次回到部落後,部落居民對於避難屋的概念越來越清楚,也更深入了解,知道可以於汛期時至山下居住,不像之前一樣認為一定要有永久屋。

劃定特定區域 加快遷村步伐?

目前除了不用劃定特定區域即可遷村的好茶部落外,其他部落都在等安全特定區域的諮商,因為部分部落需要透過劃定特定區域才能申請永久屋,得以遷村,因此諮商就是要讓大家達成共識,決定未來該怎麼辦。

吉露部落在十二月二十日的部落議會中,以十四票對十一票的比數,通過支持劃定特定區。阿禮部落則分兩個地區,一個地區希望劃定,一個不希望劃定。佳暮部分還要透過內部諮商才能決定,目前尚不確定。大武部落已確定為安全區域,不需要決定。谷川部落則是希望先有避難屋,能於汛期時到山下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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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下部落的居民同意被劃定,準備遷村(圖片引用自「sumugu’s blog」)。

儘管部落居民知道被劃定特定區域後,部落土地有可能會降限使用或做其他使用,但仍然有較多數的人希望劃定。因為地方領袖表示,利用劃定特定區域的方式,遷村速度才會加快,若使用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不堪折損來申請遷村,遷村速度相對較慢。而且政府也有意無意地透露出,若現在不遷村,未來沒有資源就無法遷村。

除了希望加快遷村步伐外,居民相信地方首長可以替他們爭取權益也是其中的理由之一。他們認為可以先劃好特定區、遷村,等遇到問題時再爭取,而政府也不會做出拆掉部落房子等如此殘忍的事情。如此樂觀,其實蠻令人擔憂的。

這個星期,我去了吉露部落,看到房子受損情形相當嚴重,應該是除了被滅頂的好茶部落之外,最嚴重的部落了,因此我能夠體會他們遷村意願為何如此強烈。

下星期我們將會找議員及鄉長等人,看看他們對於劃定特定區域的看法為何,目前所知道的是他們也支持劃定特定區,但還要再看鄉長及縣議員會有如此想法,是知道劃定特定區域的後果後仍做出此種決定,或有其他因素,否則若連首長都不知道劃定特定區域土地可能要降限使用的情形,族人未來的權益問題也會隨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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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風災後的吉露部落受損嚴重,居民對遷村議題難以抉擇(攝影/蔡敏男)

中繼屋 只缺縣府表態

中繼屋的爭取還是不斷在進行,雖然中央政府已對中繼屋的概念鬆綁,但是屏東縣議員的態度,還是希望災民住在安置中心,而非遷往中繼屋,至於原因為何也會於下星期一併找縣政府官員談過才知道。目前我們已經世界展望會的支持,中央也沒有意見,就等縣政府表態了。

回首觀霧-災後的山林開發政策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

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的花開葉落,壯闊的四季容顏,營造觀霧獨特的美感。

但是災害,讓觀霧開始深鎖山間,永不再現。

2009年,觀霧重新開放,在初冬時刻帶著家人開車上山,重返觀霧,一圓心中的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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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土場災變現場。】

2004年艾利颱風來襲,讓美景變煉獄,土場的山崩土石流災害,一夕奪走二十四戶十五位罹難者的生命,災區中怪手在泥流的土層中,尋找失蹤者的下落,清泉以上道路嚴重毀損,觀霧變成遺世獨立的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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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心裡很明白,觀霧有朝一日一定路通,不僅因為它是林務局的遊樂區,更重要是觀霧附近還有軍方的樂山基地,在政府的山林開發邏輯,只要有重要公共設施存在,就像中橫的青山電廠,道路再如何險峻,一定都會修通,讓公務車、工程車能夠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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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土場–觀霧道路搶通。】

山區修路,一直為人詬病,認為破壞山林,造成基腳淘空形成崩塌,但是所有責難,成為一個價值選擇問題,如果山區某地適宜也允許人們居住,修築一條道路成為必須的建設,應該控制的重點,在於何種等級的道路,以及維持原路不再擴張擾動山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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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之後,政府遷村問題搞不定,最後一樣祭出「以路封村」的策略,想以不修道路迫使居民下山,問題是這樣的作法相當粗魯,甚至擺明就是觀光區、國家公園、林務局、水庫等重要旅遊、水利設施所在處,一定維持道路暢通,至於小部落就是放著擺爛,不負責任的變相迫使遷村。

對於原鄉重建,人人看法不同,幾年前在武陵雪山登山口,遇上一群山友,聊起山區災情,他們氣憤直呼山區道路不要再修,該讓山林回歸自然,但是看著他們裝備放上休旅車,準備一路飆回家,心裡想著他們下一次登雪山,該從宜蘭大同或台中東勢開始步行,不要舒服開車到登山口算福利,部落居民想要有條路回家就是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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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滋賀縣的山林部落樣貌】

價值選擇,一直是山區開發的問題,對於台灣多山地形,管制重於禁止,未開發區域嚴禁開發,已開發區域高度管制,才是一個多山國家的治山之道。一如日本,同樣山區地形,適度的道路、安居的村落,規劃的農業,山林不是完全不能利用。如果在長期軍管海禁之後,現今又想以山禁治山,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只是凸顯政府的無能自私,無能管制山區超限濫墾的不當開發,自私只讓財團、國家機構獨享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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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三月櫻花盛開時。】

觀霧,該存在的,或者不該孤絕於世,山林對於人類,不僅是眼前美景的旅遊勝地,更是一種洗滌心靈的自然回歸,但是必須認清山林屬於萬物共享,人類應該更加謙卑。

封園多年,進入觀霧的道路也是修了再壞,至今維持簡易的暢通,山路的狹小顛簸,變成一種入山的代價,一切值得,也是災難多年之後,應該學習到的居山經驗。幾年來,觀霧維持單線車道的小車通行,就算成團觀光客,也是以24人小巴士,在山區穿梭,真的不必再為了引入大量遊客,寬開二線道路,方便大型遊覽車行駛,以道路限制遊客人數,其實也是很好的山區總量管制,甚至走向申請入園才能入山的策略,都是不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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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橋墩、木橋面,就地取材的生態工法。】

幾年來,雪霸國家公園緩慢整修園區,許多崩毀的步道,以自然的生態工法修建,前往巨木林區的步道上,幾座小橋以石頭壘起橋墩,鋪設木板橋面,台階以木片間隔,山徑盡量保持自然,都算去除水泥化的減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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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完成的巨木檜木林區】

進入巨木區,修築觀看平台,除了控制行進的動線,更重要是避免遊客踩踏巨木根部,或是在巨木上刻字,造成破損引起病菌侵入的危害,畢竟這些巨木都算國寶,不能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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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美自然的山徑步道。】

看巨木,其實只是一個前進的藉口,重要是一路山徑前行,體會山林之間的寧靜,反思人與自然的關係。一路上,落楓染紅小徑,針葉鋪上黃毯,藍天、綠樹、紅楓、黃徑的山林原色,就在眼前展開。接近自然,才能愛護自然,在災難時刻,該學得是和自然共生的智慧,而非封山避難,視山如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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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開發、空間使用效率偏低的公共建築。】

回到觀霧的開發區域,其實觀霧有兩個單位存在,在台灣許多山林地區都是如此,一個是早期的林務局遊樂區,一個是晚近的國家公園管理站,通常備受山區居民指責,山裡限建開發,但是政府單位建築蓋得最大。其實這樣指責一點沒錯,扣除早期設立的山屋、木屋,新建的辦公廳舍,常常是山區裡的大建築,但是仔細計算建築裡的空間使用,少數的駐守人員,有限的教學、會議空間,其實整棟建築根本可以縮減,根本不需在山上蓋起高樓,破壞地理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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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具有歷史感的老建築。】

綠建築的推廣,不只是節能,更該是在山林裡,應以舊建築再翻修的方式,降低對自然區域的再破壞。林務局有計劃將觀霧BOT出去,沒人反對BOT,但是一旦採取重建的高度開發方式,或是營運又成高價私樂園,另一場山林的反BOT、ROT風暴,將會到來。

今年四月,新竹縣府和林務局已經規劃,從清泉到觀霧設立高空覽車,如果放棄道路,只以覽車進出,也是好事一樁。但是實際上從居民進出,加上樂山基地的運補,根本不可能廢棄原有道路,高空覽車反成觀光噱頭,一項多添的山區工程,又是考驗地質危機的新建工程。更糟是,台灣許多覽車設計,根本像是山區的高架道路,只從起點到原點,越過原有道路上的部落,只是帶遊客進樂園,讓部落面臨被孤立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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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場災變現場。】

下山,一樣長長的山路,順路前往土場部落探訪,四年光陰草木遮蓋,已經看不出災害地景,滑落的山坡依舊整治,部落中依舊有人居住,災難加深部落原有的凋零。當初災害發生,政府也是高喊遷村,但是歷年災害之後,從來沒有真正完善的遷村計畫,政府所做,精確的說是受災戶遷居,有受災的才有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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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隱蔽路旁的土場部落。】

八八水災也是如此,大家擔心遷村,問題是只有少部分受災戶能遷居,大多數都重新回山,根本沒考慮找尋安全居地,協助部落重建,居民就在亂石堆、殘破路的環境裡,一年渡過一年,賭著下一場災難不會受害。談遷村敲鑼大鼓,有空回到土場看看,就知道無情政府的遷村,根本是逼急了,才撈一些送進組合屋當遷村樣板,絕大多數原地放生,根本沒有重建計畫,任部落走回老路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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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優美,高度發展民宿的白蘭部落。】

離開土場,繞經白蘭部落,這裡是原住民的希望所在,因為大家都在觀看,這幾年白蘭部落的原住民民宿部落發展,能不能走出一種風格,開創部落的經濟。

當原住民不必當人頭,租售保留地給外人,自己能在原鄉發展,的確是守護故鄉的美事,但是一旦複製高度開發的思維,大肆開發破壞水土保持,失去山林共生的謙卑,政府就必須有所管制,不能因為原住民身份,就可以置身法外破壞生態,居山都該愛山,是祖先智慧,也是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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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之後,災區進出,一堆悲傷事,看到煩愁,對於長期忽略部落,只會蓋工程做表面的政府,一旦災害發生,居民擔心遷村是假問題,切記法令上只有受災戶有樣板房舍,真正的問題是大多數人回鄉之後,如何面對一地的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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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觀霧,一個急欲重訪美景的心願,也重看一個老災區,反思災後重建,政府終究幹了什麼?

政策如觀霧,讓人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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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昔日為纜車預定地,今日被評不安全─寶山遷居預定地

別的專家來看的時候說,這裡環境那麼好,是上天賜給我們的福地,以前縣府也要在這裡建纜車,但是你們現在說不安全,為什麼不能調那時候的資料來看看呢?寶山村的老村長趕到現場,用布農語說出心聲…

寶山村部落與遷居地評估之背景說明

桃源鄉寶山村內有三個部分:寶山部落、二集團部落、新舊藤枝部落,於莫拉克風災中皆有受損。寶山村如果被評估為不安全,就得面臨遷村命運,而即使遷村,部落也希望能夠尋找附近安全土地,希望能夠離災不離村,繼續在熟悉的山林中生活。

寶山村的布農族人也做過內部的評估,他們認為新舊藤枝部落的確是有危險,但是寶山部落(本部落)以及二集團部落,應該還算安全。而如果真的要遷村,那麼「藤枝38甲」(155-2),是非常適當的,這塊地先前曾被高雄縣府規劃為纜車興建處,所以不論是從居民的常識判斷,或從縣府曾做的規劃來看,這塊地都是安全的,足以作為萬不得已的遷居之地。

11/8日,原民會安排的寶山村安全複勘中,現場專家學者的口頭結論為寶山部落安全、二集團部落有潛在危險需補強、新舊藤枝部落危險。(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同時,專家也初步認為「藤枝38甲」地(155-2號地)是安全的,因此,11月8日當晚的寶山村民大會中,也決議要請政府在來復勘,確認「藤枝38甲」地安全無虞後,也願意做遷居的準備(當晚會議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但是,在12月14、15日,專家分別針對寶山村原居地,以及「藤枝38甲」(155-2)號地勘查後,卻得出與過去不一樣的結論,因為上一次的分類標準是:「安全」、「t條件性安全」、「不安全」,這一次卻把分類標準變成:「安全」、「潛在性危險」、「不安全」,

寶山原部落也就從「條件性安全」變成了「潛在性危險」,被歸類到危險區域後,村民繼續的居住權,以及是否會被降限使用,就成了很大的問題,讓居民十分不能接受(12月14日探勘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除了原聚落意外的被評為不安全,原先看好的遷居準備地─藤枝38甲(155-2號),也於12月15日的探勘中,被專家視為有很多問題,但是居民與專家對於該塊基地的看法並不相同,例如專家擔心該塊地邊坡需要處理,恐將無太多部分做公共設施,例如市場等,但居民表示,族人都自己種菜,並不需要菜市場,只要能繼續住在山上,並不要求什麼公共設施。

以下即為12月15日現場會勘的情形,以及專家和民眾之間的對話記錄。

藤枝38甲地(155-2號)是最後的希望

12/15營建署協同專家學者,來到寶山村為將來可能遷村地點155-2地號做複勘。在居民們屬意的38甲公有地中,上次155-1地塊經複勘被認為不安全後,村民們滿懷期待迎接這次的會勘。

「這是最後的希望」。許多人放下手邊的農事,在平地有工作的請了半天假趕上山來,參與現場勘察,急著想了解情況。

會勘由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鑑章隊長領勘,參與會勘的包括來自農委會水保局、經濟部地調所、營建署建築組、縣府、鄉公所及具備大地工程、水保、地質專業的專家學者黃富國教授(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王承德技師、王威升技師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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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和專家學者們會合前往複勘地點。 核對比照地圖資料。專家學者們手上各有一份,現場卻未備給自救會幹部或其他村民們參考。(攝影/鄭淳毅)


(上)從停車場(纜車預定地)通往涼亭。(下)藤枝38甲地之 較平緩的一面。鄉公所在此種植櫻花,原規劃為觀光用地(攝影/鄭淳毅)。

環境優美空氣好 村民屬意

會勘地點藤枝段155-2地號,屬原民會經管,真正的擁有者為鄉公所,在此種植櫻花,有意發展為觀光區。總面積有23.6甲,據營建署一公頃最多可容納40戶居住的規定來說,村民們認為讓目前確定有意願遷居到此的60到70戶人家蓋房子是沒問題的。

而對面就是美崙山,是許多村民的果園、茶園的所在地,過去車程只要十五分鐘,要去整理園子也很方便。兩邊都有路通到二集團部落,離相距最遠的藤枝,也不過十幾二十分鐘的車程。不少村民十分屬意,認為不論環境或安全性都是可供選擇的地塊中最適宜的。

「我們都喜歡往高的地方住啦!你看這裡的風景多好,晚上還可以看高雄的夜景。」一位二集團居民微笑指著對面的美崙山:「你看那是我們種的茶樹,多漂亮!」「我們喔,就是喜歡住山上,我七十幾歲了啦,叫我住到山下我不習慣欸。」

居民說:「我們喔,就是喜歡住山上,我七十幾歲了啦,叫我住到山下我不習慣欸」(攝影/鄭淳毅)。

專家複勘 考量安全性與生活機能

上午與會勘的專家學者們會合後,由自救會長成員及當地居民們陪同,核對圖資上的方位。會勘從停車場徒步到上方的竹林附近的涼亭,然後在涼亭當場展開小說明會,討論各方意見。

簡隊長:「我們這次複勘,主要是考量到安全性、生活機能,還有聯外交通。這塊地有23甲,範圍從下面的停車場到這邊竹林。那就請各位專家說明一下自己的意見。這不是結果,只是請大家說明。」

王技師首先說明:

「因為希望這是一塊永久地,也希望大家住進去之後一直就是安全的,不要每年颱風還要擔心,所以會比較慎重的評估。這裡是一片坡地,有其潛在的問題。像我們一路看到樹木的彎曲,表示它是有一點往下滑動的現象。雖然很緩慢,但就不能保證它完全沒問題。

還有我們從這裡看過去,對岸有河流侵蝕的現象,雖然在我們這裡看不到,但我相信我們這一邊也是有一樣的現象。這在平常降雨的時候,可能不會怎麼樣,但雨量大的時候,比如像這次(莫拉克颱風)一樣大的話就很難說。」

大地工程技師工會技師表示:「這一塊地,有的部分適合有的不適合。像坡度高一點的就不適合。停車場附近就適合。不知道你們想開發的範圍多大。」

居民回答,我們大約六七十戶(會住在這裡)吧。

大地工程技師公會韓技師認為:「下方的坡地不建議使用,要用的話要再加強水土保固。」

地調所表示:「建築考量上,只能低密度使用,避開一些凹谷源頭,因為這些通常都會往上發展。邊坡比較陡的地方就保持安全距離,不要開挖。」

水保局蔡正壽贊成以上兩位看法:「其實這兩邊是山,中間是集水區,停車場那一帶是集水出口,要做好排水。附近有裸露的地表,最好種樹覆蓋。整地牽涉到邊坡的水土保持,最好不要開挖太快,盡量往停車場那邊找地。」

營建署建築組:「我們沒什麼意見,主要就是如果遷進來的話,第一個是基礎設施,水、電,另外就是生活機能,學校啊,市場等等。」

此刻居民交首議論:「我們本來就沒有市場啊。」「我們都自己種菜,到處都嘛是市場。」

對於「生活機能」的定義,居民與營建署並不一致。

有學者認為,本地塊仍有受土石流衝擊的危險,因為附近有河流。村民問道:「哪裡有河流?」學者在地圖上指出後,大家紛紛議論:「那麼遠,從這裡走過去一天都走不到」、「「開車過去起碼要半個小時」。

營建署人員表示,由於專家建議邊坡附近不要開挖,整塊區域實際上可用的面積不大,「只准許低度開發,這樣的話,六七十戶可能就不是低度開發喔!」


涼亭中的小說明會(攝影/鄭淳毅)。

(上、下)居民凝神傾聽(鄭淳毅)。

(上)專家表示意見。(下) 自救會幹部發表意見

守住最後一塊希望

眼看專家學者們的態度愈趨保留,村民們感到憂心,深恐可能會失去這塊「最後的希望」。

自救會幹部文主任首先提出:「這是兩批專家兩種說法。那時候別的專家來看的時候,說這裡環境那麼好,是上天賜給我們的福地。縣府想在這裡建纜車的時候,都來勘查過,那時候38甲地都是安全的。為什麼不能調出那時的資料看看呢?」

村中婦女表示:「你們說的路的問題,我們有很多路可以走,沒有什麼生活機能的問題。」

「那時候我們面對面和縣長說,縣長當場答應了,只要中央的專家學者來看說這塊地可以,馬上為我們做後續的處理,水土保固啊,基礎的建設啊,所以拜託你們,一定要幫我們寫好一點。」

一位學者表示:「其實我們到這裡也是希望幫助大家找一塊真正適合居住的地啊,你們可以趕快再找找有沒有更理想的。」

村民:「沒有更理想的了,就只剩下這一塊了。」

寶山村的老村長趕到現場,用布農語說出心聲,請自救會長翻譯:「專家學者,你們很辛苦的來到我們這裡,但請了解我們也很痛苦。」、「我們原住民喜歡居高臨下的生活環境。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生活。」、「拜託你們了,給我們一次機會。」

場外,有的婦女因為焦急和失望而悄悄落淚,憂心的是村子的未來。

「我們只想留下這塊地,不然很多人會成為流浪漢。現在申請慈濟永久屋的,很多沒有通過的資格。如果沒通過,那邊(原本的村子)又不能回去住,想想會有多少流浪漢,叫他們去哪裡。」

「這是天災,不是常常發生的。這麼大雨量放在台北市,台北也一樣淹掉,難道把台北整個遷走嗎?」

文主任表示:「各位專家學者們,我們都知道你們有你們的專業。可是請你們在專業之外,能了解居民的心情。如果離開這裡,我們無法交代祖先和土地。因為祖先說了,我們註定要當這裡的鬼。」

最後,由簡隊長做總結,同意學者專家雖認為有潛在風險,但不排除可居住的可能。只要邊坡的水土保固能處理,並建設排水設施,仍可再做評估。同時將村民們想要留在土地上的心聲一並寫入報告中傳達給上層知道。

下午本有安排繼續勘察另一塊位在美崙山的候選地塊的行程,村民因失望而沒有隨行。「這麼好的地(155-2)都已經說不行了。」

(上、下)對於勘察結果感到不樂觀的村中婦女(攝影/鄭淳毅)。


老村長趕來說明自己的心聲後又離去(攝影/鄭淳毅)。

(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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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安全,每次都不同?寶山村之寶山部落復勘

11月8日,寶山村安全復勘,當時專家口頭報告結果為安全,但12月14日再度復勘,卻將寶山與二集團同列為「潛在性不安全」,新、舊藤枝部落不安全。寶山部落的結果與村民所知落差太大,現場一片嘩然。

前言:

11/8日,原民會安排的寶山村安全複勘,現場專家學者的口頭結論為寶山部落安全、二集團部落有潛在危險需補強、新舊藤枝部落危險。(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12/14在原民會的陪同下,當日參與現場會勘的專家學者們來到二集團部落的活動中心,向大家報告並說明複勘結果。與會者包括營建署官員、原民會秘書、原民處處長及主任、寶山自救會各幹部及寶山村各部落居民。

專家報告結果,寶山與二集團同為「潛在性不安全」,新、舊藤枝部落不安全。寶山部落的結果與村民所知落差太大,現場一片嘩然。

專家到來前,村民們在活動中心集 合,自救會長告訴大家得到了寶山部落「不安全」的消息,村民交頭接耳的討論。(攝影/鄭淳毅)

政府改變分類,原「條件性安全」成為「潛在不安全」?

這次複勘,把原訂為安全、條件性安全、不安全的三個層級改變為安全、潛在不安全、不安全。條件性安全」與「潛在不安全,」兩者的判定基於差不多的考量,但危險層級大不同。「條件性安全」傾向歸類為「安全」,只要做好排水、護堤等小型工程補強;但「潛在不安全」就被歸類為「不安全」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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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安全變為潛在性不安全說明(攝影/宋小海)

對此,原民處主任的說法是:「我們是為了讓大家的選擇自由一點。如果我們直接說『安全』,那政府就會說安全了,不用撥款(做補強工程)了嘛!如果是不安全,就比較有彈性,申請經費比較容易,要遷村的也才能遷村。」

村民:「可是之後政府要劃定特定區域,都是拿著你們這份報告啊!你現在說不安全,我們以後呢?」

原民會秘書劉說,安全不安全還要大家同意才行,遷村也是,根據莫拉克條例,大家不想走政府沒辦法把你遷走的。

「那國土復育條例呢?」

「國土復育條例還沒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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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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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源侵蝕」 寶山部落判為不安全 村民強烈反彈

上次參與會勘的專家表示,當時現場口頭說寶山部落「安全」,是因為沒有看到週邊全部情況。「我們承認這裡是我們的疏失,因為我們在那裡才停留三十分鐘,時間太短。」

「我們有現場評估和回去後的室內評估。」從室內評估中看到空照圖,部落下方有一道裸露出地表的深溝,「這是向源侵蝕,這道侵蝕,根據判斷以後還會往上走。」因此最後認為寶山部落有潛在性不安全問題。

這個結論立即引起村民們群起反對。一位村民表示:「你說這是向源侵蝕,向源侵蝕是有水流過侵蝕過才叫向源侵蝕,這裡根本就沒有水嘛!這個痕跡是這次降雨量太大,上面的排水函管太窄,造成水淹出來沖刷成的,怎麼會是向源侵蝕!」

「這個排水就是林務局做的,是林務局道路設計不當造成的!」林務局在部落上方開闢森林遊樂區,觀光道路的排水工程卻不完善,做排水系統時也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導致處在下方的部落,一遇颱風季,年年淹水。村民們認為這次降雨量太大,終於造成水流往下衝出,在部落下方沖刷出一道山溝。

而此刻居民們為了勘地、遷村、安全與否的問題焦頭爛額,林務局則置身事外。

對於專家表示在複勘當下未注意道周邊環境的問題,自救會幹部洪英雄說,「這個(被認為是向源侵蝕的山溝)是他們(當時複勘的專家學者們)自己不去看。我有說要騎摩托車帶他們下去看。他們一看,太遠了,不會影響到什麼,就說不去看了。」

村民們認為,專家們會勘草率,結論反覆,第一次的會勘「只在邊邊看一下,就說不安全,進去都沒進去」,第二次也只停留了半小時,卻要與在這片土地上住了幾十年、熟悉所有一草一木的寶山居民談論村子安全與否。

寶山自救會會長陳清榮:「之前專家來看寶山的時候,現場就說這裡很安全,我們大家都很高興,當場鼓掌,現在又說不安全了!你們是怎麼回事嘛!」

村民:「我們是從小這裡長大的,我們知道哪裡容易崩塌,哪裡可能流失。你們卻跑過來勘地勘來勘去,弄得我們人心惶惶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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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爭議的寶山部落向源侵蝕空照圖(攝影/宋小海)。

場外,寶山部落居民敘述每年颱風淹水情形。「林務局颱風的時候就下山,等到風和日麗才回來。路上的土石只要發包工程清掉就好,一樣開業。」

我們不要這麼多程序:我們要比照寶來

眼看現場情緒越來越沸騰,原民會劉秘書出面緩頰:「其實複勘的結果都要你們同意才算數。像是勤和,複勘之後,還可以去勘察樂樂段,適不適合居住…..」

對於政府說法反覆已充滿疑慮的村民們,立即表示:「我們不要這麼多程序!」

「幹嘛要比照勤和,幹嘛不比照寶來。他們也土石流啊,但是什麼事也沒有,政府幫他們防護堤啊什麼的都弄得好好的,馬上可以住人,可以營業。」

政府雙重標準,令村民感到不平。風災發生到現在已四個月,反覆的勘地、說明、開會,村子的何去何從卻始終下不了定論,也令部落焦慮不安。

我們對政府越來越無法信任

村民們深恐因被認為不安全,將必須遷村,及影響將來特定區域的劃分。若劃定特定區域時被列入「紅色危險區」,地塊與道路使用都要降限。對此,政府官員回應道:「大家可能不知道,其實是可以分開劃定的。像這一區的人想遷村,我們就把他們劃出來。以後你們住一住覺得不安全了,我們可以再劃一塊出來。」

自救會幹部洪英雄立即指出:「那為什麼一定要劃定?為什麼不是避難屋就是永久屋?給我們中繼屋,政府替我們做工程補強不安全的地方,觀察個三、五年再說嘛。看看會不會變安全,或者變得更危險。」發言受到居民們群起贊同,紛紛表示要中繼屋,不要劃定。

「要林務局、水保局把道路、排水做好。」

「現在如果不安全,就用工程補強,不就安全了嘛!」

結論

經過一個下午的討論,村民們對於政府態度的不信任感加深,專家們的「不安全」判斷無法取得共識。大家希望19號的劃定特並區域行程暫緩,並拒簽會議紀錄。原民處處長谷縱表示,將找原民會申請道路和排水系統的補強。「等工程做了再看看。」

(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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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口,傳歌聲

隨著高雄縣桃源鄉勤和以上部落開始通電的消息,11日夜裡開始,梅山口也通電了,終於結束了風災以來的「黑暗部落」狀態,災後第124天,梅山口的燈,終於亮了。

災後第124天,梅山口的燈,終於亮了。

梅山口是位於玉山國家公園入口,與梅山遊客中心為鄰,屬於梅山村。這次莫拉克風災,部落後方發生土石流,壓垮了三戶民宅,所幸人員不在屋內,無人傷亡。然而部落全數被強制驅散下山,至今多數人留在營區,僅少數鄉民自行回鄉,或者從事八八零工,或者自行整理家園。

隨著高雄縣桃源鄉勤和以上部落開始通電的消息,11日夜裡開始,梅山口也通電了,終於結束了風災以來的「黑暗部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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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人家的孤燈透暖意(攝影/土豆)

「營區住不習慣啦,每天吃飽睡、睡飽吃,不知道要做什麼」。麗花姐是在梅山口經營小小遊客餐館生意的布農族婦女,她在災後一周後便自行由桃源村跋山涉水步行返家。雖然幾個月來斷水停電,但是她寧願留守家中引水燒柴,整理環境。

一復電,麗花姐趕緊地將閒置許久的冷藏櫃清洗乾淨,出門到梅蘭去採買食材,等藏櫃開動,店裡的「重建」大致底定。看看餐館恢復秩序,心裡舒坦了一些,打開供客人唱個用的卡拉OK試個效果,部落裡的年輕人聞聲而來,「也讓我們唱一唱好不好?」

因此,當我們尋路前行走到梅山口的時候,傍晚時分天光微暗,已經有了燈光、炊煙,與迴盪山巔的歌聲。馬路旁,一片豐富的菜園子,小白菜、清江菜、菜豆苗等綠油油地招展著安適的嬌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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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口街景(攝影/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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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了不忘洒上菜種(攝影/土豆)

只有通往後方社區的柏油路,還留有一些土石走過留下的斑駁痕跡,以及路盡頭通往社區水塔的路,仍被走山覆蓋,挖土機正伸展著老長的獨臂,一勺勺地將土挖到砂石車的車斗上,載滿、開走,下一輛空車補上,再挖。路旁\堆積著好幾輛載土石中挖出的小轎車,已經被揉碎變形,以及仍舊吃滿積土的房子,靜立一旁等待處理。

砂石車司機看到我們,忍不住嘀咕,「國家公園管理處發的包,是只要挖18000平方米的土石,這幾車再裝一裝,達到數量我們就走了,你們要告訴社區居民,這樣(還沒有挖完)很危險,叫他們要跟國家公園管理處反應」。

看看已經清出來的地方,還不到整個土石流堆積的1/10,再下一次雨,可預見這9/10的土方便會繼續往下滑落,恐將埋掉前一排倖存的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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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後方的清除土石工程僅「作半套」,安全嗎?(攝影/土豆)

往回走幾步路,一個男子蹲在自家門前抽菸,只有一隻老狗相陪。再隔兩戶是一位老婆婆在升火煮水,整條十餘戶的住宅,看起來只有這兩戶人煙。他獨自回來做八八臨工「我的家人都在營區,一個人,真的很無聊」。

說到農路剛剛打通,那田地有沒有怎樣?「我種了一些芋頭、梅子,很幸運,上天有保佑我,隔壁的田都流走了,不過我的地還在」。

回到已經在洗米煮飯的麗花姐家,青年仍在唱歌,問他們知不知道這個月底,預計23日,重建會官員就要帶著「專家學者」去梅山口作劃定特定區域的動作。「不知道咧,都沒有通知」。

便道才剛打通沒有幾天,大多數人都還沒有回來,村長家也大門深鎖。村民說,「他們官員都是偷偷的作,上一次來勘查部落安全,也沒有通知我們,官員帶著學者來,以為這樣就是他們最大;官員和專家學者自己在開會」。

學者專家?村民指著屋前的作給遊客看的涼亭屋頂,已經扭曲變形;「國家公園管理處花了500萬,作了這種變形的涼亭,還不是有學者專家來背書驗收」。沒有民間監督的力量,專家學者也可能淪為政策背書的「訓練有素的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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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破爛屋頂也是「專家學者」曾經背書驗收的喔(攝影/土豆)

整個梅山村360多人,目前回來的人還不到百人,其他人分散在平地住營區或者租屋居住,究竟到時候官方要跟誰諮商呢?對於家園的安全性問題,部落人自有其看法:「學者肉眼看,就要判我們的生死,憑什麼?數據在哪裡咧?要用眼睛看的話,我也會看咧」。

天色已暗,由於大多數婦女孩子都在營區,部落中留守的人都零星走到麗花姐這邊來報到搭伙,家人分隔兩地總是不便,為什麼不叫孩子們回來?「我叫他們先不要回來,路這樣,回來幹什麼」?

政府一意強推劃定特定區域政策,眼見一周後就要來做現勘、審議跟諮商了,部落的人卻音訊阻隔,沒有得到隻字片語的說明;風災後125天了,雖然溪底便道暫時打通,溪水已漸穩定清澈,但是劃定特定區域的行政災繼續在各部落中延燒蔓延。布農人回家的路,仍然顛簸難行。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好茶劃定特定區域,暫停!

「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當初的政府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著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政府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忽然收到要來劃定特定區域的公文

「莫拉克颱風災後劃定特定區工作審議小組」十二月九日一早到好茶部落進行勘查,並且會同好茶部落遷建推動委員會委員及部落人士到好茶部落受災區域進行勘查。

好茶遷建推動委員會會長陳再輝表示,遷委會前兩天才收到公文知道要到部落來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對於政府未召開任何說明會或公聽會就要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感到氣憤及莫名其妙。

但由於事關重大,部落於八日晚上臨時召開遷建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有關「劃定特別區域」事項,臨時會議中達成共識「只願意受到災害的部落建地被劃定,而其他原來部落其他原本所擁有的農地、林地及其他傳統領域皆不能接受被劃定」。

而九日劃定特定區域工作小組勘查部落受災區域之後,也尊重部落決定,在11日下午兩點於好茶隘寮安置中心召開諮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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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這就是官方的安全勘查,帶者幾張圖與幾位學長以及敏銳的雙眼,就可以檢測出區域的安全性,「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是你們當初的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者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你們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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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現在說明的人,是我們部落的遷建會會長陳在輝,我相信他說你們都同意,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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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茶地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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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93年前美麗的好茶村
(下)風災後的好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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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紅框內為好茶部落的建地,只能用這樣才知道是建地還是河川
(下)大家坐在以前的家園上,討論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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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不足,只能「討論」,不算正式開會

但好茶村民認為召開劃定特定區域諮商會議,茲事體大,攸關後續部落土地所有權及使用問題,要求需達到全村戶數177戶之一半戶數才能進行會議。由於召開會議的時間倉促,又擺在禮拜五的下午,多數村民因為工作無法到達,參與開會的戶數代表僅76戶,所以此諮商會議並不能決議任何事項,只能以討論方式進行。

會議中村民也表達對於政府急就章的政策感到無奈其氣憤,好茶長老教會鍾牧師說:「政府對於劃定特別區域並沒有召開任何的說明會,突然間就要跟村民協商劃定我們的土地,很多人對於劃定之後的厲害關係並不清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要我們做決定,我們要拿什麼跟政府對談?」

大多數族人都表示希望政府能夠對於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續影響問題做過充分的說明之後,再來討論劃定的事情。族人也表示希望政府能夠開放開挖受災區域,八八風災之後,好茶所有人的財產皆遭受沖毀,但還是希望可以開挖,讓損失達到最小。

好茶遷村事宜迫在眉梢,族人期盼政府儘速遷村,不想再讓老人小孩受苦,會長陳再輝詢問工作審議小組:「劃定特定區域到底跟好茶的遷村進度有無直接關係?」

好茶遷村與劃定特定區域的關係?

劃定特殊區域小組執行長表示,根據內政部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十條之規定,申請政府興建之重建住宅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二、災區房屋位於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劃定特定區域之遷居、遷村戶。三、依本條例被徵收土地上合法自有住屋之拆遷戶。

而好茶全村已經符合第一項條件,依法已經具備申請永久屋之資格,所以與劃定特定區域與否並沒有直接關係,好茶部落已經具備第一項之資格,所以對於好茶的特定區域劃定的必要性,小組還會再做討論。他也表示是否劃定特定區域,絕對會經過諮商會議,取得部落族人共識後才會執行。

由於11日之諮商會議並不能做成決議,好茶村人表示要在了解劃定特定區域之厲害關係而達成是否要劃定特定區域之共識後,再來作劃定特定區域的諮商會議。

好茶安全區域諮商會議的結論:

(1)經確認會議現場人數未達咨商會議法定人數,本次會議僅做為雙向溝通。(即本會議非咨商會議)

(2)本案好茶村全村房屋毀損不堪居住,得依「莫拉克颱風災區畫定特定區域暨安置用地堪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申請重建住宅。需否畫定特定區域請好茶村內部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識需要召開。

(亦即到底要用第一款或第二款請部落內部討論後再召開咨商會議;若使用第一款則不需再召開咨商會議。)

(3)災區國宅貸款戶權益疑慮請內政部儘速函覆屏東縣等災區地方政府轉知相關部落。

(本結論摘致好茶部落無名網站)

陳再輝(遷委會會長)建議:

畫定小組資料是否留給部落參考?小組可畫定區域只有部落紅框區內,其它農耕地不在其中,本部落也拒絕畫定農耕地。

希望以後參與代表能派可以直接解決部落疑慮的長官蒞臨,即時回應部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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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壯年人,一生要忙兩次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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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蔡信登長老,剛剛落成的美麗房屋,在這場風災後已不復見,結果要換回的,是所謂不是永久的永久屋,這樣不符合比列原則對換。

(右)部落的傳統領袖柯光輝,最後一個在好茶辦理落成的人,隔沒幾個月後,八八風災就來,所有傳統的寶物,就在這場風災所藏了起來。但他還是期望能開挖,不放棄任何可能找回的機會,雖然學者專家說,挖到的機率,就像大海撈針一般,還是抱持者僅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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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
一生都在忙房子
這樣意識
其實就是魯凱男人的本能
魯凱族是很注重家屋的民族
所以每一家都有家名
並以家名為姓氏
若一個魯凱男人
擁有一個自己屬於自己的家屋
是很一生中榮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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