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來吉部落於6/18向嘉義縣政府送交「撤銷劃定來吉1至4鄰特定區域意願書」,最後以超過總住戶82戶半數的56票,具體傳達1~4鄰居民反對劃定的意見。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處長白又謙表示,目前鄉公所正在處理來吉反對劃定特定區域的問卷結果回收,縣政府還不知道確切結果,等鄉公所將結果上呈後,就會將結果呈報給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屆時將會做出最後決定。
行政院重建會綜合計畫處處長張桓裕則表示,即便「特定區域」可被撤銷,但專家學者所認定的「安全堪虞」區域實屬專業意見,不應該,也不可能因為民眾反對就推翻或更改。
立委:支持來吉撤銷特定區域,呼籲其他村落可比照辦理
阿里山來吉部落日前於立法院參加「撤銷劃定來吉1至4鄰特定區域協商會」,主張若6/18阿里山鄉公所調查後,證實不願意被劃定的人數居於多數,政府應撤銷將來吉劃定為特定區域。
主持該協調會的立法委員簡東明則強調:「來吉受創情況沒有那瑪夏鄉嚴重,政府應該盡力重建,如果多數部落族人都反對劃定,那麼我也站在原地重建的一方,支持撤銷劃定特定區域。」
他補充表示,政府在災後,的確是應該優先解決「住」的問題,因為重建條例的效力只有3年,但因為劃定特定區域等相關問題,政府並沒有充分尊重災民,所以現在才會製造出那麼多衝突。簡東明認為,如果來吉能夠循法律途徑撤銷劃定特定區域,那麼希望其他有相同意見的阿里山部落,也都能夠比照辦理。
曾主持2/14來吉劃定特定區域協商會議的張桓裕表示,政府一切都是依照程序,先依照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與部落諮商取得「共識」(註)後才劃定特定區域,並依照20條第8項規定,經行政院核定後才公告生效。張桓裕說,來吉當然可以依法申請撤銷劃定,但仍要按照相同程序,也就是在取得多數居民意見會,再次召開協商會議,並將決議上呈,經行政院核定後撤銷。
「只是」,張桓裕強調,「專家學者對於安全評估畢竟有其專業性在,不可能因為民眾反對就改變專業判斷,因此依照規定,特定區域可被撤銷,但經過專家學者審慎評估之後決定的安全堪虞判定,不應該也不可以撤銷」。
(註:在該場諮商會議中,幾乎所有來吉人都支持「個別劃定」,也就是只劃定想要取得永久屋的災民,至於不願意接受安遷者,在場部落族人也都支持不要劃定。然而,張桓裕表示,族人這種意見,就表示他們都有共識,也就是全部都接受劃定,因此來吉在經歷這場協商會議後,整個部落就都被劃定為特定區域,引爆去留雙方在部落中爭執不斷。)
左:來吉重建協會副主委陳震魁認為,來吉部落是受所有鄒族人託付,擔負守護祖靈聖山重責大任,沒有理由離開來吉,更不可因為政策因素,被政府判定為危險不可居住,並限制發展的地方。
右:阿里山鄉前鄉長武野仁強調,絕對尊重專家學者判斷,但更相信祖先選定來吉現址居住,必定有其智慧存在,因此堅決要在原地重建家園,捍衛祖靈聖地。
「安全堪虞」法定地位不明,撤銷特定區域又如何?
行政院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明白表示:「劃定特定區域只對要走的人來說有差別,因為涉及到拆遷補償、貸款補助等權益,但對於要留下來的人而言,事實上不管是特定區域也好,安全堪虞區域也好,都是一樣的。」
特定區域與安全堪虞補助對照表:
據行政院重建會資料顯示,此次莫拉克風災受災區域一旦經核定公告為特定區域,只要願意搬遷,那麼無論選擇接受永久屋或是希望自行購屋,每戶都能得到搬遷費、6個月生活輔導金、2年租金補助,未接受永久屋自行購屋者,還可享有購屋自備款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然而,以上所有補貼都是針對「願意搬遷且被劃定為特定區域者」;對於不願搬遷,或是僅被評定為安全堪虞地區之遷居戶,以上補貼完全不具意義。換句話說,對於不願搬遷,堅持原地重建家園的來吉村民而言,撤銷特定區域,變更成為安全堪虞區域後,究竟換得什麼好處,恐怕也沒有人可以說明。
由於重建會祭出永久屋政策初時,並沒有對於專家學者所認定的「安全堪虞」地區多做說明,即便直至今日,莫拉克重建條例母法也還沒有給予「安全堪虞」一個法定地位說明應有的權利義務關係,僅在贈與永久屋相關資格的子法中,追加安全堪虞區域者也可申請永久屋。因此,即便重建會宣稱來吉可經法定程序撤銷特定區域,但所謂安全堪虞是否真的無法撤銷,其實也都還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說明。
來吉部落之所以考量撤銷特定區域,是擔心未來政府不會再挹注觀光、建設、產業發展等資源於來吉,所以堅決撤銷。然而,如果撤銷特定區域後,還是會保留已被政府公告為「安全堪虞」區域,且無法撤銷,那麼來吉的命運,究竟會有何不同呢?
左:簡東明直言,來吉在過去半年時間,部落內部一直無法整合意見,紛紛擾擾;他認為部落應該要在內部先整合意見,外界才知道如何協助。然而,他也強調,絕對願意與希望原地重建的族人站在一起。
右:在立法院協商會中,有來吉村民出示之前村辦公室要村民填寫的「劃定特定區域意願調查表」,根本就是「放棄永久屋切結書」,有模糊焦點的嫌疑。一位自稱「部落媽媽」的村民說,需不需要有安置場合,和願不願意看到故鄉被劃定特定區域,根本是兩回事,她批評村辦公室沒有真正為族人權益著想。
農委會災防中心:短時間內搬不走災民,仍會持續挹注資源
雖然不願搬遷的來吉村民擔心,劃定特定區域會讓政府從此以後拒絕挹注資源給部落,但事實上,政府在災後仍然針對來吉部落擬定了許多中、長程發展計畫;這些計畫包括:
1. 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山林河溪整體規劃安全防護工程執行中,總經費超過2億。
2. 交通部公路總局完成規劃重建道路橋樑災害部分。
3. 林管處同意來吉部落經鄉公所申請使用阿里山溪內漂流木,做為鄒族祖靈祭場地興建「庫巴亭」等造景設施,及部落內設置叢林意象特色指標。
4. 水保局農村再生計畫,志工培訓人員已完成結業,社區已進入重建工程設計作為階段,並核定2名工作人員。
5. 原民會已經來吉部落重建案,函請有關政府機關辦理中。
6. 勞委會多元就業方案,99年度同意來吉部落變更記劃為災區重建工作,核定23名工作人員,100年度後,恢復經濟型多元就業方案。
7. 原民會重點示範部落。
8. 文建會99年度來吉部落社區營造高階計畫執行。
9. 林管處99年度核定來吉扎基谷瀑布步道興建工程,並規劃其他生態步道觀景區。
10. 風管處將來吉納入整體規劃重建觀光設施。
略觀上述計畫不難發現,許多重建來吉部落的計畫與方案,都是經由農委會核可認定執行的。問題在於,來吉部落劃定特定區域的執行單位,正是由農委會水保局土石流災防中心。來吉重建協會副主委陳震魁質疑,政府一方面建設重建,一方面又將來吉化入特定區域,豈不是自相矛盾嗎?這種政策豈不是讓來吉人無所適從?
「事實上一點都不矛盾」,農委會水保局土石流防災中心主任陳振宇強調,「就長遠來看,劃定特定區域事關國土保育,是正確的方向與決策,但政府在短時間內也不可能全部把災民就全部搬離災區,所以我們仍然會在這幾年持續挹注資源到來吉,畢竟我們還是要照顧人民,維持他們的生計…至於這個時間會拉多長,我想得看下一步政策怎麼走」。
換言之,在政府的眼中,「在災區持續挹注資源、興辦計畫」,與「限制災區發展,鼓勵災民遷移」,原來並不是矛盾的政策。據陳振宇所言,無論災民此刻搬遷與否,政府的大方向就是希望災區部落能夠「慢性遷離」。因此,政府仍然將經費投入在災區,甚至將來吉劃定為「重點發展部落」,但一方面堅持「長遠」規劃,鼓勵來吉村民遷移。
也就是說,政府所謂的重點發展,畢竟只是來吉的過渡計畫;只要來吉仍然被評定為安全堪虞,且現行行政規定無法撤銷,那麼長久來說,恐怕仍難逃遷村命運,爭執與衝突也會不斷上演。
由高處眺望來吉第1、2鄰,可見部落旁的河道大幅被土石抬升,幾乎與部落同高。堅持在原地重建家園的來吉村民認為,第1鄰的族人確實有安全考量,也有比較多人願意遷往永久屋,但第2鄰多數人仍希望原鄉重建,因此這次申請撤銷劃定特定區域,僅針對第2~4鄰申請,未來第1鄰是否撤銷,則待族人後續意見再決定。
圖說:位在第1鄰的美麗民宿。重建會於2/14在來吉召開協調會時,原民會衛福處副處長陳淑敏就曾表示,希望繼續在來吉經營民宿的族人,應該要拒絕被劃定特定區域,因為要遊客住在有疑慮,且自己也承認不安全的地方並不合理。然而,第1鄰多數人都支持劃定特定區域,業者受訪時也認為,即便被劃定特定區域,他們也遷往永久屋,仍然會在原地經營民宿。業者認為,就算被劃定特定區域,也不代表該地全年都處於不安全狀態,因此經營民宿與劃定特區並不衝突。
來吉:堅守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叫人感到難過,同時也匪夷所思的是,來吉重建協會即便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進行訴願,希望政府撤銷劃定特定區域,但他們卻完全不知道安全堪虞認定無法被撤銷。
6/14日,立法院「撤銷劃定來吉1至4鄰特定區域協商會」結束後,記者詢問陳震魁是否知道安全堪虞無法藉由協商機制撤銷,陳震魁才恍然大悟,即便來吉不是特定區域了,也仍舊是政府眼中的安全堪虞部落,這對致力於發展觀光產業的部落而言,簡直就是致命關鍵;畢竟,誰願意到有安全風險的區域觀光住宿呢?
對此,陳震魁僅無奈表示:「目前僅能走一步算一步,先想辦法撤銷特定區域再說。至於安全堪虞這個問題,我們呼籲政府先透過工程手段回復來吉安全,之後再設法打行政訴訟官司,一定要讓政府撤銷認定,畢竟來吉是我們鄒族塔山下永遠的部落。」
政府的法規如此繁雜難懂,重建的決策如此輕率反覆;來吉的未來,究竟是兇?是吉?
風災至今已屆週年,不僅阿里山鄒族人到現在都還找不到可以在原鄉重建的永久屋基地,就連「劃定特定區域」與「安全堪虞」的紛爭也慢慢浮上台面。究竟,被台灣政府視為觀光重點的阿里山,能不能重返過去的榮景?阿里山真正的主人 – 鄒族,又能不能在原鄉土地繼續延續文化發展呢?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