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魯凱部落─吉露

風災後的吉露部落,族人認為寄居親友家比住在榮家比較像人住的地方,所以原住戶四散各地,山上找不到,山下也找不到人。而因受災嚴重,面臨遷村以及劃定特定區域的決定,12月20日,吉露部落終於聚在一起開會。

吉露部落位於位於隘寮北溪中游河床傾斜台地,海拔1151公尺是屬於屏東縣霧台鄉的行政區,全村約40戶,在這次八八風災後,吉露部落遭受到嚴重的破壞,整個部落地基下陷,幾戶房子摔到山谷裡,其他的房子都已受損,不堪居住,因此部落面臨者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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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八八風災前(下)八八風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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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稱為消失的部落,是因為在發生風災全村撤離時,因當時政府沒有安置的安排,於是村民就選擇依親(與親戚同住)的方式,即使之後政府有了安置的地方,但吉露的族人認為依親的環境比較像人住的地方,於是風災後,要找吉露部落,去原居地找不到,到山下安置所,也找不到人。

因此現在部落面臨了很大的困擾,就是沒辦法三不無時去討論遷村的事宜以及一些福利資訊的傳達,所以吉露部落幾乎沒有什麼社福團體去做災後的服務,就是因為沒有全村在一起的中繼部落,就很難去推展任何團體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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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吉露村長發言

要有中繼安置,才能讓吉露部落族人重新聚在一起

在中央派的劃定特定區域小組要來勘查的那天(災後百日後),因為族人的抗議,因此先在鄉公所開了一個勘查說明會,在會議中,吉露的村長要求中央,先讓吉露部落的居民有個中繼屋,好讓族人在等候遷村的日子,有一個中繼部落的生活,也使在原居地的家當,可以搬下來放,因為原居地的家當因為沒有地方放,現在都還是放在危險區域裡,這是災區族人一直放不下心的地方,因為有好茶部落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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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村戶長幾乎全到參與討論

部落會議討論,是否要劃定特定區域

2009年12月20日召開部落部落議會,部落議會要開的議題只有一個,就是如何畫定部落的特定區域範圍,在會議中,村長與村幹事,都認為,只有劃定特定區域,才能讓部落遷村,因為部落的大部分房子,雖受損,但還是不符合重建條例20條第一項的規定,而吉露部落是完全符合第二項的規定,因此村長在會議中認為要討論的事,怎麼劃定特定區域的範圍,

村長也保證,認為政府不會任意拆部落的房子及徵收部落的土地,更不會讓部落的耕地劃進去,村長說如果連耕地都劃進去,就不會同意讓他們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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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露部落地圖虛線為村長認同劃定的範圍

吉露村的青年巴秀芬在會議中表示:

「我們是符合20條第一項的規定,不需用第二項來辦理遷村,如果我們用第二項將會失去很多權利,因為我參加了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的說明會,針對特定區域的規範,律師都認為有很多的漏洞及不利被劃定的人民,因此吉露部落沒有必要去用第二項,直接用第一項就可符合遷村的事宜,

身為公務人員,我知道政府都是依法律在做事,如果劃定了,很難在事後跟政府在去談保障的問題,所以我們要很清楚知道這劃定之後,這片土地的利用是怎麼去處理,才去談,不然我們得了永久屋,結果土地也不我們的,想回山上,土地也被政府管制了,也不能回去,因為畫定後是永久性的改變,不是我們認為它好了就可以回去了,

我再一次重申我的想法,沒有必要去做劃定特定區域的動作,因為我們的受災情形可以申請永久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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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露青年巴秀芬

自救會的執行長柯金龍也表示,好茶也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就可以申請永久屋了,我們吉露的情形也是差不多,所以我們先不要劃定特定區域,用20條第一項的規定來申請永久屋。

最後在劃定與不劃定的兩方堅持下,用戶長舉手投票的決定,支持劃定的有14票,不支持的有11票,在場實際票數30票,全村有效票39票。因此這次會議議決,先已劃定說法通過之,等到諮商那天在重新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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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投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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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完全,導致族人看法不一

在參加吉露部落的議會裡,我看到的是一個資訊很不完全的的會議,村長接收的資訊,與部落青年,所接受到的一個資訊,有落差,而大部分的會議居民,都是老人家,在接收資訊的過程,不是這麼完全,回去之後在傳達給自己的親人,又是傳達上的不完整,在這過程中,族人卻要在這不完整的資訊裡,去決定自己的未來。

政府究竟扮演什麼角色?政府決定的政策,要人民去揣測政府的決定,政府只是接收人民決定的結果,在這過程中沒有需要先向人民表示政府的政策意向,就等於醫生開了藥不給藥單,人民只有接受吃藥或不吃藥的決定,這要對於人民的病痛有沒有針對性,就不曉的,因為政府只說了你吃就對了,請問政府這樣的看醫過程,是否符合醫療法規呢?這樣的對待人民的方式是否合乎人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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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露部落耆老很認真的看申請永久屋的表格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我們失去房子,但不願失去祖靈住的地方─霧台法扶座談會記錄

法律扶助基金會秉持幫助弱勢的精神,來和魯凱族人說明重建條例,讓族人了解,所有政府的「承諾」遇到「法律」後,一切還是「依法行政」,經由律師…

前言:

法律扶助基金會,於昨日(12月10日)秉持幫助弱勢的精神,特別對魯凱族人面對法律的問題給於幫助,尤其是切身相關的重建條例,更是說明會的重點,讓族人更了解法條到底在說什麼,以及瞭解有許多官員的承諾只是假象,因為所有「承諾」遇到「法律」後,一切還是「依法行政」,經由律師身份的說明,更能使族人相信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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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由左至右:林益仁教授、黃智慧教授、林富美律師、陳彩藝律師、林三加律師、宋文生大哥、柯清雄委員、鐘正宇律師、林淑妃律師、賴昌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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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聽的族人,比例上雖然不多,但對重建條列還是很多不解,所以法律的活動,應該要持續辦理,但這樣的活動應該是政府要推廣,讓人民了解

法律扶助基金會霧台鄉座談會

說明會地點: 榮民之家20091210

記錄:魯凱青年行動小組 羅紀彥 整理

攝影:魯凱青年行動小組 紀錄組

一、林三加律師說明:協助大家處理釐清法律問題

我們是法扶基金會邀請老師來霧台鄉做座談會,我先簡單的說明今天要來的目的,也介紹成員。我是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我叫林三加,這位是我們組織的律師陳彩藝律師,這個是黃智慧老師,以及林益仁老師,屏東有林富美律師,還有台北同仁鄭妙音,屏東有一位分會同仁賴昌隆,也是我們排灣族同胞,有2位NGO(Ours)專家處理空間議題,屏東高雄有2位律師,還有台大人權中心2位助理。

接下來我簡單說明今天來這裡的目的,我們基金會基本上是在幫助窮人弱勢朋友處理法律問題,我們是依照政府法律所設置的組織,所以我們是有法律授權來幫助弱勢窮人,今年8月8號發生颱風造成南部部落造成很多傷害,所以專門成立一個風災處理專案,我們專案目的是希望了解部落災民的需求再哪裡,然後希望協助法律方面的困擾。

我們今天來有好多位律師和老師及相關團體一起來,那昨天我們也看到今天的報紙有關魯凱族劃定特定區域的困擾,那在我們座談會開始之前,也和幾位部落朋友包括宋先生及重建聯盟討論目前部落可能面臨的困擾,

二、劃定特定區域的大致說明

現在據我們已經所了解,政府為了88風災制定了一個重建條例,這裡面有牽涉到劃定特定區域及永久屋中繼屋相關問題,那我們目前所了解的是我們族人沒有充分資訊了解這個法律在說些什麼,所以昨天會發生這樣事情,應該是法律目前對各位有什麼影響及疑慮不太清楚而會有這樣情況,

不過我們今天目的是希望多聽聽各位除了劃定特定區域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整個一起來討論關於法律上的困擾是什麼,所以我們今天可能沒有很多時間跟各位講目前重建條例所有規定,可能花時間講重建條例20條目前規定如何做簡要說明,不過今天重點還是在於想要聽大家的想法、大家的意見與想法是什麼。

那我開始講重建條例20條規定,20條第一項規定說災區重建應該尊重該地區人民部落組織文化與生活方式,這個條文的意思基本上是說我們現在發生風災的災害,如果想要開始重建家鄉,非常重要的是尊重地方組織與文化。

第2項規定是同意政府在很危險的地方可以劃定特定區域,劃定特定區域有2個會發生的效果,他可以強制遷村,不住在原來地方與村落,他可以強制要求各位必須要搬家遷到別的地方,不過這個劃定特定區域會有2個主要前提:

第一個是這個地方一定是不安全地方,然後第二個要件是他必須要跟原來居住在那邊的人民了解大家的意願想法,大家都同意那裡不安全要搬離那裏,所以就是不安全的地方而且大家都同意這個時候政府才可以劃定特定區域,

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第三項有規定,為了讓大家有地方住,土地提供給各位住,政府可以收購過來安置大家住,第四條有提到如果原來住的地方被劃定特定區域,妳就必須限期強制遷村,政府就不讓妳住在那裡。那妳在原住地方可能有土地、房子,政府都有權力徵收為政府的,但政府要給你們補償金。

各位的土地與房子,法律規定土地改良物(不管是工寮、瞭望台、果樹等),都可以徵收。如果妳在原來住的地方妳有租政府土地,政府也可以解約不讓妳繼續租,但是他解約之後還是要依照契約規定補償你們。

如果在政府土地上面有實質居住,並從事農業,但沒有與政府租,政府也會考慮給予救助金,接下來這一項說徵收土地不必與各位討論要用多少錢來徵收而直接決定。

因為劃定特定區域需要原來住的地方很不安全、大家有遷村共識,我所了解好像共識如何形成不是很了解還有標準在哪裡,那共識如何達成?會前林益仁老師提到是否有這樣可能性,我們住的地方有多安全沒有足夠資訊來判斷,另外政府有沒有提供足夠資訊讓各位了解我們不是很確定,待會也可以聽聽大家想法。

然後另外就是說各位是不是對於劃定特定區域後對各位有什麼影響不清楚,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情況?比如說劃定特定區各位就不能回去原來村落居住與耕作,這個部份不知各位是不是已經了解,還有劃定特定區域後援來房子政府可能把它拆掉,或成為文化財成為公共財產,這個大家是不是已經了解?

我所理解的在9月開始有一些族人在考慮要不要簽永久屋切結書,簽了以後會不會有什麼效果,這個大家是不是還有不明瞭的地方,另外有關遷村部份政府目前有原則訂下: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這個原則主要意義是原來住的地方真的不安全,可以有權力再找一塊離妳們原來家鄉最近的地方重建。

現在據我們所了解內政部營建署除了調查原居地是否安全,也調查其它57處地區是否安全做為遷村選擇,據我所了解有一些部落族人會想去住永久屋留平地,有一部份族人想留山上,對於想回去山上假如地不安全要找安全的地,可以主動向政府要求評估地是否安全,選擇在原地重建。

另外我補充,劃定特定區域如未達成共識,政府不可以強迫大家不能住在那邊,不過現在如果政府評估不安全的地方,政府不會提供相關修復養護措施,或者是將來不可以做什麼樣的使用與限制,因此劃定特定區域是相當嚴肅的事情,所以法律會規定大家要有共識才能劃定特定區域。

座談會之前,我有聽到部份族人提到高士村只有2人同意就達成共識,實際情形如何不知大家是否了解。如果部落只有少數人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我的見解這樣在法律上不算達成共識,法律第20條有規定重建要尊重族人文化,我不是很了解部落傳統文化及運作如何達成共識,等一下座談大家可以談一下,我暫時先跟各位說明到這邊,不知道有沒有老師或夥伴需要補充。

今天最主要就是來聽大家有什麼問題與困擾,及剛剛我所談的有什麼不明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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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家律師主講,魯凱重建聯盟委員柯清雄翻譯

三、大家的問題

宋文生:

剛剛所提的很多不同人講過,但我想問的是要聽哪個人說的才對還是聽法律的才對?

答:

到底要依照什相信什麼可能大家都不清楚,目前法律寫到的是什麼是最重要的,另外就是政府有「莫拉克重建條例」規定的子法有明確條文,比如重建條例20條怎樣劃定特地區域,有比較清楚說明怎樣劃定的相關程序是可以相信的,第三個可以相信的是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的決議與結論,那個部份會有很明確的會議記錄,記錄寫下的結論可以依據去辦理,會有強制效益。

那我們基金會也有編了一個相關法律規定及子法,各位可以很清楚看到政府會怎麼做,那至於其他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不同團體與單位有與各位做說明,如果說他們的說明沒有寫法律裡面,說明就沒有法律效益。

如果各位有疑慮他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可以到法條找做依據,如果說講的是很好卻找不出法律規定在哪,那大家就要詳細考慮其真假與否。那如果各位不清楚也可以打電話到法扶基金會分辨真假,我們提供一電話也請自救會將問題給我們。02-23225151分機210找陳律師

佳暮代表:

昨天勘查完,他們說依照專業判斷,劃定特定區域,但劃定特定區域要交給部落,部落有共識才能劃定。另一問題是村莊是危險的,如不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就不提供照顧,那我們是什麼,是山林守護者嗎?劃定了以後我們就不是人了嗎?他說特定區域是一個界線,同意了政府才會給你支援,不同意是不是就只能自我成長多一點了嗎?

林益仁:

政府這對族人已經是一種威脅了,因為我自己也在大學教書,我剛剛聽柯先生說的話,我想問他們在你們部落待多久,如果沒有長期用儀器來測量,他們如何確切知道你們部落安全與否?

我現在比較擔心是部落族人對於專家使用的方式與科技是很陌生的,他們說什麼我們可能也不是很懂。但是我們必須要非常堅持,判斷要我們自己來下,可不可能我們自己來找專家學者來做,如果只是待30分鐘就判定,這是太草率的決定。

我曾經在霧台做研究,於小鬼湖待過一年,我知道短時間不可能清楚狀況,以及部落有老人家對山林很了解,所以我建議說要組織部落有知識的耆老,有專家來就請耆老一起來討論,同時我建議透過重建聯盟或組織來請專家學者與政府專家一同判斷與診斷,這樣才可以知道部落安全與否。

現在我很擔心政府很快要幫我們做決定,可是部落都不清楚,要做什麼決定應該要有我們的參與在裡頭,在裡面住的是我們而不是專家。

霧台村長:

莫拉克條例針對原住民地區,為什麼我們都不清楚?第二是永久屋利害關係為何,政府都沒說。第三個我是神山部落,要向災區部落道歉,但是我們所擔心的是劃定特定區域,佳暮段、阿禮段、吉露段也是我們的傳統領域,所以也是為了我們自己在爭取權益。

黃智慧:

昨天大家在霧台表達意見與行動,我要向各位致敬,效果非常好,各大媒體都有報導,表示議題是正確的才會有這麼大的報導效果。在座很多朋友長老都有出來,過去都是年輕知識份子的身影,這次是真正部落的力量發出了聲音。

莫拉克條例制定為何沒有我們的參與,我想有些分享說明。條例在災後不到2禮拜就提出,8月底立法院就通過,它沒有辦任何一場公聽會,只有在8/24在台北辦公聽會,並把意見送到台北立法院。

25號開始立法院開議第一天我們就去表達抗議,也有國際記者會與小的遊行做表達,各位才剛做安置無法表達意見,政府在非常急就章的手法下27號就通過了,所以其實在我們這個社會還是有持平公正想法的人,在制訂過程中就發覺這是有問題的,從一開始就有問題的情況下,我們要去適應他與對抗他,這是非常辛苦的事情。

制訂條例主要中央37名委員內有很多問題,專家學者組成有大企業老闆、土木工程學者、心理學者等,沒有一個真正懂原住民的專家,所以制訂出來的這樣一個條例有很多問題不適用於原住民區域。

柯信雄剛剛有提到,如果堅持不劃定,維生系統要自己負責,法律是沒有規定的,然後劃定特定區域同意劃定才有下一步,不同意可以看規定只有再諮商,那麼劃定區域跟取得永久屋為什麼要關連在一起呢?可是這個就是中央重建委員會定出的方式,我們本來就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遷村,沒有說要劃定特定區域才能遷村,沒有這樣的道理。

這是現在的政策設定是這樣,我們要不要照這樣走,這個需要大家判斷。

現在永久屋走最快的是小林村,為什麼他們還要去抗爭呢?因為他們發現永久屋一點都不永久,因為他們遷到了那個地方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地上物所有權,如果我們其他的原住民部落遷村地點還在原鄉附近恐慌沒這麼大,可是小林村遷到杉林鄉土地不是他們的話問題很大,所以他們全部反對。

那麼他們現在提出我們自己出錢買地可不可以,他們希望蓋的是以前村落的樣子,但政府並沒有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所以小林村要抗議。我自己是小林平埔原住民族重建協會發起委員,上禮拜愛鄉協會也有跟我們一起去看組合屋狀況,所以小林村得到永久屋並不永久,我們只會永久失去我們的土地。

重建條例的制定沒有經過族人參與,這些問題都牽涉政府有沒有與族人完整溝通,如果族人沒有共識是不需要接受的,政府有義務要跟族人不斷溝通,溝通後是好的才能繼續,政府要多多溝通與說明,大家才會安心我們做的會是對的,倉促做決定對部落是不好的,大家要多溝通與政府也多溝通。

阿禮村長:

重建條例對我們原住民等於判死刑,我們無法接受,政府可不可以修原住民特別法,如果政府不接受我們的建議,那我們可能會再有個北上抗議的動作。另外我的請教是,如果偏向中繼屋的話,那自己的房屋與土地還是會被徵收嗎,如果朝向避難屋的方式,政府會許可嗎?

阿禮頭目家人:

這個條例已成為政策很難變動,我會將一些青年的提案表給律師,霧台鄉算是我們的母親,不同部落各自的傳統領域與獵區可能分散各地。

中繼屋的問題,永久屋可能是政府既定政策,可是我們看就有一些村民房屋倒塌沒地方住,又不想馬上永久屋,我們真的不願意放棄家鄉,有專家說地層下滑,這幾十年來我們在山林土地興建過量,我們很願意保有原來土地,不希望霧台鄉分崩離析。

那我們就針對昨天被劃為非常危險房子的人,他們都是很窮困的人,很多會迫不得已簽下永久屋。另外我一直很納悶,我們遷出的那塊地族人都應該有權力去找地,其實在我們沿山的路線有蠻多還不錯的,那要透過什麼方式取得?

我們各部落都有自救會,是否自救會各自影印法規,大家都有一本。

律師:

我先回應部份,第一法規部份,我們回台北再寄幾本過來,選地部份這個很明確,當時營建署官員都很明確表示部落族人有找到合適地點都可以回到縣政府,要求縣政府回報中央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有專員去勘查安全與否,政府有責任幫我們看地點是否安全,但要提供明確地號等資訊,如果是比較小型(1公頃以下)的地不用這麼複雜的程序。

另外中繼屋與永久屋部份,重建條例並無永久屋與中繼屋規定,這都是慈善團體的分別,目前重建條例法律僅規定「安置」,目前重建條例有修法過,如果要修法也要彙整大家意見並提案,當時我有拜會陳瑩立委表達南部狀況,以請高雄重建聯盟提案,除了永久屋也提供中繼安置選擇。

黃智慧:

關於中繼屋補充一下,11/25有向中央提案(包含顏金成鄉長),吳敦義有改口表達政府不反對中繼,像是阿里山就有中繼屋,那怎麼會有2套標準呢?陳振川副執行長也簽字加速同意中繼安置,那中繼成立後,要有策略性的工作方式,像是修法與清楚的政策表達,有很多項的工作要同時做,我是真的很敬佩大家。

林益仁:

我想很多事情要自己站起來去爭取才爭取的到,現在慈善團體有不一樣的做法,現在我們的重建原則是離災不離村,那怎麼會背離行政院原則?其實老人家有很多智慧,我們可以自己去找土地,重點是我們自己要努力尋找安全的地方,很多傳統領域都可以找,像阿里山就已找到一塊,但政府不會主動幫你選擇做這件事情,找他們便利的方式,那對族人好的方式要靠族人自己來找,法律不會阻擋我們做這樣的事。

林教授所講的在重建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就有提到,政府有義務幫我們找到想要的地。

律師:

劃定特定區域與家屋重建的相戶程序這在法條邏輯是相反的,如果我們認為今天在所住的地方暫時無法居住但我們不願放棄,也可以不用選定區域與永久家屋,我們不只有重建法令做為一解決,也可以找其他法做救濟。

其實法律20條第1項就強調重建要尊重部落文化,如果法律不符合部落文化,應該是法律要修改。

賴天賜:

我想都已經很清楚特別法對重建的依據,那關於共識的部份,我希望各位法律先進可以提供更好更積極的做法,也替我們把關,不要再度成為高士村第二代。另外永久屋的法律層面只有破壞沒有保障,遷村是不是自生自滅,沒有相關法律給我們保障,希望可以修法給我們更好福利。

霧台長老:

莫拉克條例是滅族滅宗,這罪過誰要擔?水災這本來就週期自然因素,把罪過推給原住民,最大元凶是林務局。水利局也只清中段而不清上游,此外也絕對不要劃部落的農地,原住民也不是省油的燈,也希望能夠給原住民多休時間來做決定。。

巴秀芬(吉露自救會委員):

目前吉露全部房屋被縣政府判定全部損毀不堪居住,昨天村長已強力表達不願劃定特定區域,我們房屋損毀必定遷村,我們雖然失去房子,但不願失去土地祖靈住的地方。我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永久屋的Q&A,之前訊息只要部落議會通過既可以自行決定,讓我們不知道該相信誰?

陳律師:

申請永久屋要主動申請,不符合申請會被駁回,申請人資格於第10條有規定,部落會議的項目已被刪掉。

佳暮代表:

如果說申請永久屋是否會劃定特定區域,如何解套,如果不劃定特定區域在另外找地興建能否解套?

賓拿流:

諮商通過是否只劃定部落安全領域,耕地是否還能屬於我們?使用權使否由他們認定,是否我們就無法再進行諮商?劃居住地外會再劃定其他區域嗎?

律師:

現在劃定特定區域要找各方專家學找及居民做安全評估,評估後會公告一段期間可能會就劃定,如果不服會有救濟管道,做行政撤銷之訴。目前可以做的是你們要求提供更多的資訊來判斷。

黃智慧:

只要房屋毀損就可申請,跟劃定區域不必綁在一起,我們看申請永久屋的小林村、嘉蘭村沒有劃定區域也已申請永久屋,劃定特定區域原先是要用在安全堪慮,就已劃定區域做為理由,但房屋毀損就不需要這個理由,也可以用別的法律不見得是重建條例,也能自己做決定遷村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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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佳暮村柯幸雄

(下)霧台村村長巴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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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霧台村賴天賜

(下)霧台村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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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凱青年行動小組工作情況:啦瓦告、宜瑾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魯凱重建工作1130-1204:再度回部落勘查

們要重新評估政府的檢測,並與族人溝通,有些部落受到的傷害不嚴重,但政府用類似恐嚇的方式告訴族人「危險就是危險」,卻未說清楚危險在哪裡。未來我們是用「專家對抗專家」,用科學數據要求政府,這樣才會更有力量。

(1)部落勘查需要長期且精密的監測

十一月三十日到十二月二日,我們邀請了生態工程專家,針對部落工程的問題做了勘查,此次分別去了阿禮、谷川、佳暮、大武。

生態工程專家指出,類似這種的安全評估觀察,需要長期監測,或利用科學儀器,找出原因在哪裡,才能進行評估。就像一個人若感到不舒服,還沒做詳細檢查,就說他是牙齒痛,但他可能是胃痛,或是其他種種原因集合而成的。

也許一個部落只看了一個小時,就馬上拿出勘查藥單,認為它不安全,專家都認為官方怎麼會用這種方法,真的不可思議。

專家認為,部落工程當初在建設時未做通盤考量,讓原先沒問題的「工程」,變成最大的問題。在規劃排水系統時,必須考慮到居住安全的風險,但解決風險的時候只想到如何避掉該處的危險,這段做好,再想下一段,所以將小水溝墊高,把水集中到大水溝,可是大水溝沖刷堤防,該處就遭到破壞。地層是很薄弱的,一傷害到部落,部落有一天可能就毀了。

我們之後要重新評估政府的檢測。並與族人溝通,讓大家知道政府的勘察並非相當完善。有些部落受到的傷害不嚴重,但政府目前用類似恐嚇的方式告訴部落的居民,「危險就是危險」,卻未說清楚危險在哪裡。未來我們能做的是用「專家對抗專家」的方式,做完整評估,用科學數據要求政府,這樣才會更有力量。

以下為上山勘查的圖文說明(攝影/文字:賓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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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武霧台間道路,這條路俗稱23個灣,因為它是用之字型的方式開路,這種開法也是最易破壞山的方式。從這條路可以看到
好幾期的工程被破壞,工程惡性循環。這樣的作法,只是加速山林的破壞,但施造工程之人,從不檢討這樣的作法,就持續的破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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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大武村小山部落來到小山嚴重土石流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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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于波老師說:
世界上沒有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
任何地方都有風險
那我們人只能盡量減少風險
在山上面對大自然
相信在這生活千年的原住民
必有規避風險的方法
看到魯凱族用傳統的石頭砌法的工法
完全是讓水節流的方式
讓水的力量分散
且讓水到河流時間拉長
減少直接的衝擊
在面對大自然的力量
就是要削弱它的力
但往往我們看到現代的工法
是把水集中然後統一排出
也就是說把大自然的力量
集中起來
這集中起來的力量是何等大
我們可以看到
人與大自然的力量的相抗
人都是落敗的
在部落看到許多這種對抗自然的水泥工法
在不瞭解這區域的自然環境下的設計
看到的是自然無情摧毀
在沒有政府的時代
原住民用傳統自然的方式生活者
沒有如此大的傷害
卻在科技進步的有為政府下
發生如此多的災害
所以在遭受這次的災害後
人們應審思的是
怎麼減低自然的風險

(上)大武村小山部落

一般的坡地安全處理,都是用水泥工程,但水泥只是把土擋住,水就用小的管子排出,經年累月,管子就會塞住,塞住水就排不出去。可是水遭到阻擋,就一定會找到脆弱的地方排出
,更何況水的力量是很恐怖的,因此擋土牆就會被沖毀。

在國外,排水的涵管是固定要疏通的,讓這功能發揮,減少大自然的力量,但不會有人去處理。

(上)大武村小山部落。為什麼會有土石流的原因呢?在地人指出這邊本來有個小獵徑,因為要做簡易自來水塔,所以把路徑開大好做工程,工程用大,勢必對這片坡地造成影響,經過八八豪雨,就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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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武村小山部落。這種排水溝就是很好的例子,把雨水集中起來,快速的排入要排入的地方,完全的把雨水的力量集結,把這力量完全的往另一方去,這樣的作法,雖規避了這一方的風險,但勢必增加了另一方的風險,且這個風險是加劇的,所以我們看到這排水溝所連結到部落的地方,都有水的衝擊下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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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往阿禮的路

(下)黃老師說:這個就是魯凱族的石砌法,雨降下來後,水不是被集中,而是被石砌節流,水可以從石砌的縫隙流出,這樣就減少水的力量,加上石砌是一層一層的,讓雨水沒有這麼快的流下,就達成減少這雨水的力量。在現代的工法也是有這樣的方法,但這傳統的方式更是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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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到這個招牌,就是神山部落了。

(下)神山部落的大量的工程遺蹟。我們笑說,這裡可以看白堊紀到石器時代地層,也就是說明這樣的工程已經失敗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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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與聖誕節 重建會議暫緩

這陣子因為選舉,加上準備聖誕節,許多重建會議都暫緩,因為開會都有可能會被視為不尋常的飯局。

而十二月的聖誕節,對於多數信仰基督教的魯凱族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人一到了節日,就會莫名的傷感,就像一個失戀的人,即使已經釋懷,但一碰到情人節,難免觸景傷情。

身為好茶部落的居民,在安置中心兩年,我之前就有如此的經歷,也許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可是難免會讓災民們想到去年在部落中過節的情景,受災的感覺又會浮上心頭。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88水災,阿禮災民有家歸不得

林老師表示,在政府揭示的空照圖下,阿禮部落的族人陷入是否要遷村的痛苦抉擇。一方面想讓下一代能在安全的環境生存,一方面又割捨不下原民的文化及祖先留下來的產業;族人希望政府能針對原民對於土地認同…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霧台鄉的阿禮部落至今已經3個月了,當初成功撤離阿禮部落的族人們仍然是有家歸不得。

88水災的前一天,在國小服務的林老師與其丈夫及朋友在阿禮部落參加大頭目的胞弟喪禮,她形容當天雨下得很大,每換一次衣服都被淋得濕答答的。喪禮後,她與先生決定趁早下山,因為雨勢下得實在太大,一路上因為道路堆著土石及樹木,車子左右搖晃得很厲害,到達依拉的時候,還因為道路幾乎被沖毀而差點回不到平地。

林老師表示,回到平地後,她和先生立刻向鄉公所求援,但是聯絡不上,所以轉而求助媒體,並透過手機簡訊與還留在山上的族人們聯絡以確定族人們是否平安。

林老師表示,當時留在部落的族人共有72位,從8月8日被困在山上直到8月13日被直升機載運到平地,72位族人都平安無事。這72人中有阿禮村的村長及在內埔鄉崇文國中的包主任,發揮了老雞帶小雞的功能,在風災當時迅速的成立危機小組,幫助族人安然度過這場危機。這種處變不驚、臨危不亂的表現,堪稱為災區自救的典範,他們的經驗值得借鏡。

林老師的先生是位牧師,週末會到屏東榮民之家為安置在這裏的部落族人進行禮拜活動,撫慰他們受創的心靈。林老師表示,被直升機搭載下來的阿禮村民目前多數被安置在這裡,雖然衣食居住無虞,不過令族人困擾的是,平地的天氣太熱,空氣又不好,也沒有自己的田地可以耕作,在這裡不知道要做什麼,只好縫製原民的傳統服飾來打發時間,希望回家的路能趕快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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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在阿禮國小就讀的部落小孩,目前被安排寄讀北葉國小。和爸媽一起被安置在榮民之家的賴小妹妹說,她家就住在阿禮國小的旁邊,早上7點起床都來得及上學;現在6點就要起床,和大家搭九人座的「巴士」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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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師表示,在政府揭示的空照圖下,阿禮部落的族人陷入是否要遷村的痛苦抉擇。一方面想讓下一代能在安全的環境生存,一方面又割捨不下原民的文化及祖先留下來的產業;族人希望政府能針對原民對於土地認同、文化歸屬、山林保全等需求下,協助原民返回山林。

(屏北社大公民新聞寫作班)

魯凱─阿禮部落的微光心願

在魯凱族的霧台鄉阿禮部落,包泰德與古秀慧夫婦在災後決定回到山上,想以行動重建家園,展現部落守護山林的決心。他們以簡單的生活方式,開始修補受傷的部落,也想讓外界知道,戀山的人是如何離不開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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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道路,阻擋不了回鄉的心情,簡單的生活,表達山居適意的心境。在魯凱族的霧台鄉阿禮部落,包泰德與古秀慧夫婦在災後決定回到山上,想以行動重建家園,展現部落守護山林的決心。

當他們以簡單的生活方式,開始修補受傷的部落,其實也想讓外界知道,戀山的人是如何離不開山林。也許離開喧囂的城市,遁入深山的寧靜裡,在綠光晨曦的沐光中,終可明瞭,山是一個國度,如何鎖人心魂,讓遠離的族人,思念著山裡的悠然生活,於是歸鄉。

公視13頻道,在十一月三十日晚間十點,將會播出「八八重建— 阿禮部落的微光願望」,在災後重返霧台鄉最深處的阿禮部落,報導一對夫婦返鄉的簡單生活,以及他們所傳達的愛山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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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驚恐的時刻,阿禮部落裡的包泰德夫婦,自願和幾位留下,收拾好家園再開始撤離。在離開的時刻,夫婦倆人哭了!他們擔心這一趟下山,從此就再也不能回到家鄉。

進入榮家的安置環境,一切方便,但是倆人十分難過,部落居民不斷召開會議,討論部落的重建方案,但是冗長的會議,部落居民永遠不能清楚政府重建政策的全貌。重建方案的不確定,讓思鄉的包泰德夫婦,感到相當困擾,心中決定先行返鄉,回到部落重建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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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翻過中斷的山路,回到部落查看,包泰德夫婦發現房屋沒有損壞,就帶著行李回到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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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三個月,位於霧台鄉最深處的阿禮部落,聯外道路終於搶通,但是道路狀況十分危險,吉露部落之後的山路,必須通過十多個髮夾彎,再步行進入部落。一路上,搶通鞏固的工程依舊進行,一些部落居民陸續返鄉,探望離開許久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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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部落之後,下部落所在位置,受災情況相當嚴重,許多聯絡道路都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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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泰德的家園位於上部落處,沒有太大的災情,回到家中的古秀慧,忙著整理民宿的環境。面對沒有電的環境,生活相當不便,雖然有一台柴油發電機,但是為了怕破壞山中的寧靜,也只有在看新聞瞭解山下情形時,才讓它運轉發電。

古秀慧是新竹客家人,嫁給包泰德後,就搬到部落居住,她喜歡山上的生活,覺得生活在山上很自在,三個多月住在榮家,每天關在房裡悶悶不樂,覺得失去生活的意義,看著先生也是無語落寞,夫婦倆人就決定回鄉,就算過著原始生活,心裡也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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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熟悉的家,讓人覺得自在,夫婦倆人就和幾位居民,成為阿禮部落的管理人,幫著山下居民巡視家園,查看部落的實際災情。在阿禮部落,區分為上、下部落的居住區,在祖先選地居住時,就已區分安全與危險地區。包泰德表示,上部落是最早的居住地,下部落的地名就是開墾地,祖先用來種植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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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部落的情形,其實反映著原住民各部落的問題,就是原始居住地大都安全,但是人口的增加,常常會讓部落擴張,居住到原本不安全的地區,災難來臨就容易受到重創。如果再加上後期公共工程設計不當,一旦排水順著馬路引入部落之內,長期下來就可能造成地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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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部落在遷村問題之外,另一個有關文化保存的議題,也是讓部落居民十分擔憂。在部落的頭目祖屋內,保存大量珍貴文物,從裝飾華麗的禮刀到歷史久遠的帽飾,樣樣都是重要文化資產,並且每件都有深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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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屋的管理人包基成主任,指著架上的古壺,表示這些古壺歷史久遠,壺口上有許多缺口,都是以前嫁出或離鄉的族人,在缺口上取走陶片作為信物,等待改日歸鄉,拿出陶片對上缺口來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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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內的文物,在部落的傳統習慣中,必須留在祖屋,不能隨意遷移。八八水災的發生,讓許多族人都離鄉下山,未來如何保存,成為部落憂慮的課題。一整屋魯凱祖文物,訴說著一個部落的久遠歷史,不能移動祖屋文物,像是古壺的故事一般,在破碎的土地上,等待族人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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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部落,包泰德靠著八八重建專案工作賺錢,工作一天,在黃昏的時刻回到家中,馬上又必須出門找尋食物,張羅晚餐的菜肴。他到房屋旁的空地,拔取佛手瓜,採集的食物,交給古秀慧製作晚餐,請來返鄉的居民一起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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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電的生活裡,晚上燃起營火一起聊天,包泰德夫婦說起災後返鄉的心情。包泰德說他們想過,到山下只能進到工廠工作,以前就是做不慣才回山上,如今要在下山工作,實在是很痛苦,夫婦倆寫信給政府,希望能夠留在山上,保護這片山林。

伴著火光的搖曳,包泰德撥弄著吉他的琴弦,深情的歌聲,迴盪在夜靜的山谷中,充滿著思鄉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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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災害之前,阿禮部落就朝生態部落發展,自許成為南部的司馬庫斯,讓部落與山林能夠和諧共生,包泰德和古秀慧,成為部落中重要的推手。對於部落一旦評估為不安全,可能降限使用,包泰德夫婦覺得沒什麼不好,阿禮部落早在十多年前就是人口外流,山林回歸自然,他們也能習慣簡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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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屏東科技大學的陳美惠老師,協助阿禮部落走向生態社區,對於阿禮部落進行生態保護,認為能夠開創一個部落和山林共生的典範。她深知包泰德夫婦的決心,也希望能夠幫助他們,覺得讓愛山的人留在山上,其實對於保護山林,也是一件好事。

或許在原鄉重建的規劃上,打破部落整體安全評估的思維,細膩做分區評估,找出部落安全地區,降低居住區域面積,並且加入考慮居民意願,讓愛山的人留在山林,以低度使用的方式,經營生態部落,保存山林生態與部落文化的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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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災難,讓許多部落族人流離在土地之上,在遠山的阿禮部落中,點燃一盞微光,告訴世人,一個部落想要守護山林的重建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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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山相隔,網路不便,古秀慧上個網,必須越過崩塌地,到三公里的公路旁收發訊息,但是無論如何,留言鼓勵她們吧!這一對愛山守家的深情夫婦。


古秀慧的
sumuku ‘s Blog

(本文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阿禮,傷心的一天

勘驗人員走了之後,我們覺得極度惶恐不安,永久屋的美麗藍圖從來不曾激起我們兩人對它的憧憬,生命如果只是在集體秩序中日復一日的追求「柴米油鹽」,大自然又為誰而存在呢?離開阿禮,我們還能擁有甚麼快樂的元素?

今天(11月15日),莫拉克重建委員會來了7個組員做部落安全勘驗的復勘工作,大約花了一個半小時走完上下兩部落,我方在場人員只有村長、泰德和我。

下部落明顯的災情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上部落不同於上次的勘驗結果,也被列入不安全區域,讓我們難以接受,泰德更是又急又氣的當場抗議,攔住他們理論及要求更精確的勘驗。

當下也對鄉公所派來陪同勘驗的公共工程技正暴起衝突,泰德在落井下石的言語嘲諷下不再克制自己對這位大漢人技正的反擊〈大概是八八水災不久前泰德到衙門抗議部落排水工程設計有問題而冒犯了他吧。〉,真不知道要佩服泰德的勇氣好呢?還是要持著一貫對衙門小吏敬畏的心態好?

勘驗人員走了之後,我們回到家裡覺得極度惶恐不安,我們會被強制遷離不能再居住在部落。泰德語無倫次的對我發表他自己對上部落的安全認知,直到晚上還無法跳脫「安全」、「不安全」的思維裡悲哀的嚇唬自己。

躺在床上輾轉難眠,思慮著我們要何去何從?模擬各種與政策對峙的溝通方法,想著殺出重圍的可能。我們也在重建委員會的決議書面記錄中找到一絲有利的模糊空間,我告訴泰德不要那麼悲觀,事情不是如想像中那麼糟。

永久屋的美麗藍圖從來不曾激起我們兩人對它的憧憬,生命如果只是在集體秩序中日復一日的追求「柴米油鹽」,那,大自然又為誰而存在呢?離開阿禮我們還能擁有甚麼快樂的元素?

安置以來,我們一直樂觀的朝著回部落重建去規劃未來的生活,今天的勘驗說明讓我們亂了方寸,我總是感受其他村民對永久屋的期待,有著對家人在平地租屋謀生及求學的考量背景反射在遷村的決擇上,我要泰德看事情不要太一廂情願的感情用事,多多尊重別人的立場。

天將亮泰德好不容易的睡著了,看著他糾結的眉頭回想著餐桌上,他直視我久久的拼出一句:「秀慧,妳會不會後悔來山上?」

當然不後悔,這七年來是我出社會以來最豐富的時光,也是扭轉我對人生價值持負面觀感的地方,我們絕不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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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落的居民打包準備離開傷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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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落的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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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兩隻野放的豬仔一樣,在山上自在度日。

(本文轉載自「sumuku’s blog」)

魯凱─我們的土地我們自己勘查

八八風災到至今,因聯絡道路受損,霧台各部落,實際受災情況不明,官方第一次安全區域勘查,是用空照圖與風災間媒體所拍得的照片進行評估,做出來的報告許多人不能接受,除要求政府重新勘查,部落青年也決定自己展開探查

前言

八八風災到至今,霧台鄉各部落實際受災的情況,都還沒有很明確的資訊,因為部落的聯絡道路柔腸寸斷,無法進去部落;因此造成官方的第一次安全區域勘查,是用空照圖與風災間媒體所拍得的照片,進行評估,而這樣的評估報告是許多人不能接受的,因此族人要求政府重新勘查。

族人覺的部落勘查行動,應由部落的耆老來帶領官方的勘察隊伍,瞭解部落的災害情況,更能知道部落受災的原因,於是魯凱青年們決定在官方的復勘前,自己先去會勘各部落,協同外面友人,並由部落耆老率領,希望在短短的官方復勘行動,提出族人的疑慮與修正官方的勘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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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行程

11/8中午12點出發,沿途勘查谷川、神山、霧台

11/9佳暮、大武

11/10吉露、阿禮

11/11好茶

勘查情形

(1)谷川部落:

從圖(1)可以明顯看出河床已經與部落同高,如果沒有立即做河川疏濬與整治的工程與岸邊的防護措施,雨季一來,河水一漲,谷川部落就會遭到河水的衝擊;

從圖(2)中看到谷川部落的對面,有大面積的土石流淤積,如果下一個大雨來,把大量的土石下來,就會阻絕河川,那河川一改道,直接衝擊到部落,谷川部落就會淹沒的可能,所以政府應立即處裡這樣的土石瘀積的狀況,不然居民的財產會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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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武部落:

大武部落可以分為東川與小山兩聚落,從圖(3)右邊東川聚落,左邊為小山聚落,東川聚落下方地基已是岩盤,目前不會再有進一步的沖蝕。但老人家表示,由於上游處阿禮、吉露等地方都會有大石與土石流崩落讓河床變得更高,到時河床太高恐會有侵害部落的危險,這是老人家最擔憂的部份。

雖然河川流水會有自然的疏浚功能,但需要長時間無法立即見到成果;小山不安全部份的主因是水塔不當設置的問題,從圖(4)可以看出,大武部落已確定會將水塔移走並施作坡崁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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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佳暮部落:

佳暮部落可以分為舊新聚落,舊聚落在圖(5)的左邊,新聚落在右邊,新佳暮有大崩落狀況,靠近崩落的12戶房屋有崩塌的危險,另外則沒有這樣的顧慮,而舊佳暮教會一帶為砂土回填地,為了建立停車場而填土,表面出現裂痕,將來恐有崩坍危險,為圖(6),聚落的右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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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吉露部落:

部落以呈現走山的現象,居民已確定遷村,而崩坍地方就是排水溝涵管埋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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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阿禮部落:

阿禮部落分為新舊部落,而出現狀況的地方為新聚落,從圖(8)可以看出聚落有幾處坍陷的地方,但部落下方卻無塌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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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好茶部落:

從圖(9)與圖(10)的比對,好茶部落已經在地球的地表上消失了,而消失的原因,隘寮南溪沒有好好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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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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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凱整體說明:

這次的勘查,看到霧台鄉的山域,崩塌地方多又廣(圖10),這些崩塌的地方多為林地,之所以會崩塌,據部落耆老多年觀察,為政府實行造林的政策,原本好好的原生種樹木,大量的坎伐,坎伐後種植小樹苗,又霧台鄉的山域大都陡峭,地質脆弱,這樣長年累月的坎伐,最後是經不起一場大雨。

而部落為什麼會有災害的產生,其實就是政府對部落的排水設施與公共工程,都未實地了解部落的地形地貌去規劃,像吉露部落的排水規畫,集中排到部落下方,水就直接沖刷部落下方地基,以致於部落呈現走山現象;阿禮部落更可以看到排水溝竟無出口(圖11),讓水到處流竄,造成傷害。

部落的公共工程呈現都是都是設計的思維,未對山區作好好的規劃,以致於造成族人的傷害;在道路工程方面更是如此,未對道路的排水作好好計畫,大雨來了,道路的排水無法宣洩,就到處衝擊。

這次災害,政府如果一直認為是天災,不檢討人為的因素,那台灣應該沒有一處是安全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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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凱本週進度─重建法條巡迴說明會

八八水災後,屏東霧台鄉的重建工作遇到最大問題就是,居民對於莫拉克災後特別重建條例的不熟悉,大家最關心的是山上的土地是否會因為取得永久屋而被徵收。從這個禮拜開始,屏東縣霧台鄉愛鄉協會…

八八水災後,屏東霧台鄉的重建工作遇到最大問題就是,居民對於莫拉克災後特別重建條例的不熟悉,大家最關心的是山上的土地是否會因為取得永久屋而被徵收。

從這個禮拜開始,屏東縣霧台鄉愛鄉協會及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結合「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針對法條中的第二十條(土地是否被徵收問題)向各個部落的村民做說明。由於各部落情況不同,我們希望讓他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什麼樣的狀況,所以說明會將分場次進行。

重建法條巡迴說明第一站─谷川(伊拉部落)

十月二十八日時,我們在谷川部落做了第一場說明會。谷川部落也就是伊拉部落,大約有將近100戶,但是房子只有約60間,這個部落比較特殊的是,全部的土地都屬於神山部落大頭目的,他們當年是從神山部落分出來的,所以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一戶是有土地所有權狀的。

目前谷川(伊拉部落)被行政院評估為「有條件安全」,原則上是,離河道50公尺內的不安全,往山上則算安全。古川族人大部分都想回去住,但也有人怕有水一來,會不安全,所以蠻多人想要中繼安置,一個避難的房子,豐水期就下山,但是也有一些人怕不安全,就想遷村。

針對永久屋的部分,谷川部落的居民中有兩種不同的想法。

第一種是認為即使有了永久屋,原來山上的土地也可以保留。

但是一旦擁有永久屋,山上的土地必須降限使用。降限使用就是由政府評估後決定土地必須做何種規畫,例如:原來為農地,種植農作物,經過降限後可能只能種植樹木等。雖然居民依然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自己的土地種什麼卻由別人決定,心情上會有土地並不是我的感覺。

而有些居民認為,如果是這樣,我不要取得永久屋,只要有中繼屋即可,如此一來,有長期居住的地方,也能保有山上土地的決定權。

可是情況並非如此理想,只要山上的土地被判定為不安全區域,不論是居民取得的是永久屋或是中繼屋,土地依舊會被降限使用。有些居民也表示他們並不想下山,因為一旦下山了,他們要靠什麼吃飯?在山上就算沒有錢也不會餓死。

老人家宋文山也表示過去政府沒有限制的開路、伐木才會造成現在的災害,為什麼倒頭來又要我們居民自己負責任?


老人家宋文山(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因此還要再做安全評估,以了解谷川地區的情況,雖然之前有專家學者前往該地區做安全評估,可是由於評估靠的是空照圖,空照圖除了不甚清楚外,還有許多陰影的地方沒辦法看到,與實際上的情況有落差。所以谷川居民希望能夠再配合當地居民、熟悉地理環境的居民,再做一次環境評估。

我們自己可能在十一月的六、七、八號會自己帶年輕人上山勘查、評估,先完整地建立自己的資料,未來可以與政府的資料做比對,看看哪裡有闕漏。做好自己的資料整理,才能清楚了解狀況,而不是一切都是聽別人說的。

(左)谷川社區發展協會會會長賴聰明(右)古川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李靜花(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參與的谷川居民(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10/28 谷川部落說明討論會紀錄(針對居民問答部分)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晚間八點整

地點:榮家谷川餐廳

出席人員:谷川部落居民

工作人員:素芳、彥龍、啦法告、撈祖(魯凱重建聯盟)、宜瑾(魯凱重建聯盟)、敏男(魯凱重建聯盟)、江瑛(協助重建工作者)、盈豪(大安溪部落重建經驗工作者)、俊朗(地球公民協會,南方部落聯盟成員)

主持人:賴聰明

紀錄:吳宜瑾

一、主持人開場

二、主辦單位自我介紹

三、地球公民協會俊朗講解

1. 重建計劃工作流程

2. 永久屋取得流程

四、問答

李靜花:

若我們全體以離災不離村離災不離鄉,是不是我們擁有現在完整的家跟土地還有權利?

江瑛:

有一個辦法是由我們自己選擇要遷居的地方,選好地方之後請政府做安全勘查,若可以居住的話,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現在政府提出的地或是我們自己選的地,都有一個工作是要徵收做移住使用,即使是林務局的地我們都可以做考慮,由政府要去談怎樣釋放土地出來。

若我們選的地是別人的地也是一樣有一個徵收過程,是有這些可能性的,而不是像現在開出來的這些地都是台糖的地。只要政府安全評估是可以住的,那就談怎樣拿到這些地,然後我們就可以住。

俊朗:

如果談到離災不離村離災不離鄉這一步,就還是走到劃定特地區域、降限使用的這一步了。

素芳:

只要你的地區被勘查是危險的,你的土地就是降限使用,這是現在國家的政策。

江瑛:

我們要取得居民共識。現在政府已經有做安全評估報告,接下來第二個步驟是我們認不認同這個結果,若我們不認同的話可以在要求再做評估,而且我們可以要求我們要進入評估安全的小組,找我們的老人家和熟悉山上的人一起來評估部落安不安全。

我們接下來要去看的是我們認不認同他們評估我們安不安全,我們自己也可以去提出我們覺得安全的標準是什麼。原民會的評估標準的結果,那是他們的標準,住在部落的人可能更清楚這些地方究竟是不是安全的。評估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就是要決定我們同不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話,那接下來我們要做什麼事情。

賴聰明:

現在的問題是說,如果政府說我們是不安全,如果我們不同意怎麼辦,我們是不是要去跟政府講我們的聲音,永久屋可以換我們老人家留下來的財產嗎?不可能!原住民不可能是這個樣子!

有幾個村長跟我一樣卡在這個問題,我們是不是能夠發出我們的聲音,讓政府去聽到我們?要我們住永久屋,地也不給我們!要我們住永久屋去換祖先的財產,我們不同意!

所以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如就給我們中繼屋,不要永久屋,我想政府不可能不管我們,是不是我們釐清我們的聲音,對政府表達出我們的立場。阿禮、去露是不可能再回去住,像我們谷川是河流邊不安全,我們也是可以搬,但是誰能保證我們的安全?希望我們的聲音能夠發出去讓政府聽到。

俊朗:

我分享高雄縣勤和部落的情況,勤和沒有土石流,但是河床墊高,所以專家學者會擔心下次雨來的時候。現在河床跟部落之間的距離剩下十公尺,以後會面臨最大的危險就是下雨後會沖上來,一開始專家學者都說不安全,但是勤和的人都覺得河床挖一挖保護地基就可以了。

楊縣長去了之後也覺得可以朝這樣子去走,把河床跟部落的距離拉高,就可以把部落的安全問題解決掉,如果谷川是類似的或許也可以提這個訴求。

宋文三:

八八災害的評估都是政府的評估,我們要不要遷都不是部落的人在講的,規則都是政府訂下來的。過去的工程都用到大量的木材跟石材,所以會有很大的破壞,以前的老人家就有說知道部落有大量的木材跟石材運送出去,佳暮部落上方土石也是因為木頭的大量砍伐。

過去傳統領域有很多比較大的樟樹,日據時代留下來還有沒有開採的,政府機關也沒有確實的管制木材的開採。要不是你們的開發、開路我們今天也不會這樣子,這是你們造成的為什麼要怪罪在我們身上。

谷川有些人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有一部分的人是想要遷走的,還是要以部落所有人的共識為主。

江瑛:

回去住還有另外一件可能是,我們練習雨下很大的時候我們就下來避災,平常安全的時候就回去住,這也是一個可能性,不一定要到整個村莊放棄。

回去住也有一個意義是,以後國家在做公共工程的時候我們要去把關,去看這些工程會不會危害到我們的環境,我們可以去盯住這些事情,要開路的人要經過我們的同意,要回去住的話我們主動的力量要更強大。

林秋男:

我剛剛看到我們霧台鄉在(區域重建計劃綱要的)紅色區域裏面,要降限,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魯凱族都沒有了,我們沒有辦法同意!

我們魯凱族的願望就是我們不能沒有魯凱族的土地。谷川社區,政府說是安全的,但是又說河流邊五十公尺以內不能住,那已經是社區的一半了,所以我們這樣真的很困難,很多老人家不懂這個事情。

原民會來說明的時候我要求再一次勘查,專家學者帶我們部落的人一起去,我們部落有五個人死掉,我們也知道好茶都沒有了,所以今天我又看到這個報告真的心裡很難過,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不能接受!我們知道我們是不安全,所以我要求政府再一次勘查,大家一起看我們才知道我們的方向在那裡。

俊朗:

政府第一次做的勘察真的是滿離譜的,霧台鄉連去都沒有去,因為說天氣不好、路不好所以沒有進去,所以我們也認為專家學者沒有實際踏到土地上的勘察不算數,應該要做第二次勘查而且應該要帶部落裡熟悉環境的人去看,這樣才會提高勘查結果的公信力,這點是我們一直的訴求。

我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透過什麼管道要求屏東縣政府或行政院的重建委員會做複勘。我昨天在高雄仁美營區,高雄縣原民處處長說原民會剛簽了約要做部落的第二次勘查,我們要知道第二次勘查包含哪些鄉鎮、哪些部落,時程要怎麼排,有沒有部落的人參與,我們比較可以清楚的知道說霧台鄉有沒有被排在第二次勘查裡面,這個我們可以去了解一下。

李靜花:

如果我們申請中繼屋的話還可以擁有山上的土地是不是?

素芳:

如果申請中繼屋就是我們先把問題慢下來,我們每次先討論一個問題,把谷川的想法弄出來,我想政府會聽我們的。我們霧台這邊是完全沒有聽到是要中繼屋還是永久屋。我們之後有最新的消息會拿給理事長去看,看其他地方發生什麼事情,我們就可以知道人家在講什麼事情。

我們太過於信任政府了,可是我們的權益我們自己要知道,定案之後再吵、再抗議已經很難改變什麼了。

李靜花:

我們這邊一直卡在安全不安全,其實我們應該要改變思想,如果部落是不安全的如何改變為安全。我們只求自己生存,沒有以整體考量,沒有統一。我們要慢一點去思考要不要遷村的問題,遷下來我們要靠什麼?

政府不會一直養我們,我們要養自己。現在我們可以工作,可是我們也不願意跟我們的小孩一起生活好像累贅,我們在山上就算沒有錢還是可以過生活不至於餓死,因為我們有土地可以自己去做。

五、俊朗講解返鄉、安置、遷村的可能性

六、素芳總結

賴聰明:

我們希望團隊可以協助將我們的訴求展現出來,是不是我們原住民可以發出我們內心的話語向中央表達我們的立場?這是我們最需要的。如果永久屋不能住我們就先住中繼屋,讓我們有一兩年的時間好好想一想,所以我希望我們的團隊可以幫我們將這樣的要求發出來,你們需要我們的幫忙我們會盡力的支持你們。

那瑪夏朋友:

我想分享我們的情形,一開始我們也是很怕,因為我們那邊很嚴重。那時候我是指揮逃難、搶救的,當時下來之後我發誓永遠不回去,但是我後來覺得不能這麼快放棄我們祖先留下來的地方,我們原住民被遷來遷去我覺得很可憐。

只要我們人在那邊,政府一定會重新整理我們住的地方,但是遺憾的是民族村重災區現在分成兩派,那時候經過紛紛擾擾,我們遺憾不能把絕大部分的人拉回山上,要回去的已經是少數了,但我們還是堅定要固守祖先留下來的地方。

我們一到平地其實會沒辦法生存,現在吃住都不用花錢還沒有感覺,再三五年問題就出來了。我們有義務要跟住在永久屋的人說情形是怎樣,但是我們也不強求。

我們民族現在的狀況就是分成兩派,有人要永久屋而我們是要回原居地,我們還是會找山上比較安全的地方。我覺得原住民不要再沉淪下去,必須要對抗造成我們傷害的事物,譬如政府、林務局,我們還有越域引水的問題。

我們必須提出我們強烈的訴求,不然會被政府壓下來,我們的子孫會一直沒有辦法跟上社會的腳步。不要這麼快被打敗,就算不安全我們還是要回去,政府有這個方案只是寫出來給我們看,但是我們要回去他們也沒辦法,因為我們有那個權利。


現場解說可能的遷村程序。(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延伸閱讀:災前的伊拉部落(谷川部落)http://lfat.pixnet.net/blog/post/24946350

屏東魯凱最近消息1028-推動中繼屋,繼續找地重建

遷村、重建的路不知道還要走多久,目前最重要是推動中繼屋,讓居民能有自己的村辦公室、活動中心,讓居民回家是真的「回家」,才不至於久而久之失去社區機能。現在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居民對於重建法條的熟悉度不夠…

前言:

屏東魯凱族領域在莫拉克風災中,幾乎全數受創,災後族人組成「魯凱重建聯盟」,以集體群力的方式進行重建。

Laucu(安君毅) 魯凱青年,也是「魯凱重建聯盟」的成員,同時擔任莫拉克88新聞網駐魯凱的記者,現場重建工作越來越多,laucu也忙得不可開交。

感謝輔大生命力新聞網的年輕人相助,以電訪的方式,請laucu定期口述魯凱的新進度,再由同學協助整理,然後laucu也仍然會提供最新的消息,讓大家跟著魯凱的腳步一起走。

謝謝台北與屏東魯凱的年輕人的聯合努力!

魯凱目前的安置情形

八八水災後,屏東縣霧台鄉的受災居民已分別安置於內埔榮民之家及中廣長治分台,其中阿禮、谷川、佳暮、大武部落住在榮民之家。

現在住在安置中心的多為老人家,大多數的年輕人都帶著孩子前往屏東市區工作,居住在自己在屏東市的家裡、或親戚家,僅一兩成做八八零工的年輕人還住在安 置所中。除此之外,安置中心還有少部分不想工作的年輕人。

我覺得因為安置中心不愁吃,不愁穿,而且還有許多慈善團體固定送錢來,讓他們認為沒有工作的必 要,但是慢慢地他們會習慣這樣的生活方式,失去工作的能力。

大鍋菜
目前榮家安置是集體放飯的方式,三餐皆由榮家供應,經費來源是縣政府提供。

工作面試
榮家不定時會有工作面試,提供村民工作機會。

「回到家就是要有回家的感覺」

雖然居民對於所住的地方還算滿意,但他們目前最希望有的是自己的村辦公室,得以商討重建事務,對於原住民,開會不只是開會,還有凝聚族人情感的功能。

會議中心
會議中心:四個部落做禮拜用,或是舉行比較大一點的活動、會議。使用時也要跟榮家調配時間。

榮家中正堂前廣場
中正堂是榮家最大的集合場,大型會議或是活動皆於此,使用前都需要跟榮家借用。

以 榮民之家來說,雖然有一個公共空間,可是並不大,一旦舉辦大型活動,那個地方就不堪使用,且四個部落共同使用,對彼此也會產生影響。由於榮民之家空間有 限,目前尚在協調中。

住在安置中心對於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亦有傷害。例如很多新人結婚時,因受限於場地,省略了許多傳統習俗。往常結婚時,新娘都要到頭目家拜訪、抬轎子等, 現在都無法實行。對新人來說也是一種傷害,畢竟是一輩子一次的大事。

安置中心沒有部落的感覺,居民回到安置中心也不像回到家。以我自己是好茶村民來說,每當社區要討論,都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是這些東西都會隨著住在安置中心的時間而慢慢習慣。

在好茶很明顯,好茶因為前年的八一三土石流侵襲,已經在安置中心住了兩年,村民的習慣變得不一樣,對部落的認同感不夠,也越來越少年輕人關心部落的情況。變得好像不是原本的村莊。

所以為了長期著想,目前最需要的是積極推動中繼屋,遷村、重建的路不知道還要走多久,唯有推動中繼屋,讓居民能有自己的村辦公室、活動中心,讓居民回家是真的「回家」,才不至於久而久之失去社區機能。

阿禮部落幹部會議
阿禮部落部落幹部會議:目前各部落的能獨立運用的公共空間。

重建進度

重建現在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居民對於重建法條的熟悉度不夠,例如重建法案的第二十條,我們不知道有了永久屋之後,一旦山上的家被評估成安全,我們還能不能擁有山上的家。因此針對法條,我們找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談,預計在十一月十四號舉辦說明會。

關於遷到什麼地方,先前縣政府釋放出台糖的「東海豐」是適合霧台鄉遷入地點的消息,但縣政府對「東海豐」沒有規劃權,因此還無法確認。
大武部落村民最近找到台鳳公司的一塊地。台鳳公司以前為國營,現為民營機構,因此預計以價購的模式購買四公頃土地,以「集村興建農舍」方式進行。

「集村興建農舍」是類似農村再造,房舍以農舍方式興建,山上有農舍的村民,必須註銷、放棄山上的農舍。雖然放棄農舍,山上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屬於村民,只是另外再買一塊地,做一個安全居住地。

購買土地的費用需要村民自己負擔,以大武村民一百三十多戶計算,每戶必須負擔二十萬,而建材則由慈濟提供,村民自己蓋自己的家。政府針對此方法,也提供補貼方案,每戶最多可補貼五十八萬。

此辦法有其執行上的困難,因為並非所有村民都負擔得起二十萬,即使向銀行貸款,村民也沒有東西可以抵押。另一困難是不是所有村民都想遷到那個地方,一旦有人不願前往,每戶負擔的費用就會增加,因此大武部落提出這個方法後,還需要再做討論。

我們正在努力的

目前「魯凱重建聯盟」針對災害重建法條問題,對各部落做說明會。各部落所面臨到的情況不大相同,所以會面臨到不一樣的問題,所以說明會會是以「部落」為單位召開說明或是討論會,讓各部落了解自己所面臨的到情況及因應方式。

另外,好茶遷村瑪家農場問題,最近又再有爭議,內容請見:http://www.88news.org/?p=828

公所臨時辦公室人員
鄉公所人員目前都回到山上辦公,在榮家設立臨時辦公室,處理較簡單義務,如申請災害證明。

霧台:希望能有中繼屋

霧台戶政事務所專員同時也是神山部落的杜梅霞表示,目前安置中心表面上看似沒事,但是其實已經發生許多問題,包括個人生活區域的隱私,村民就業狀況,社區機能的萎縮等等,實在沒有辦法想像在過一陣子會發生什麼情況。

八八風災過後,霧台鄉受創的部落分別為阿禮、吉露、佳暮、大武、伊拉(谷川)及前年以受到八一三土石流侵襲已經被安置兩年的好茶。風災過後縣府安置災民的地方分別為中廣長治分台、內埔榮民之家。

阿禮、谷川原安置於中廣長治分台,但因為考量資源集中及管理上的方便,並且榮民之家的環境較為舒適的情況下,霧台鄉公所取得居民的同意將阿禮、谷川村民遷至榮民之家。

阿禮村民古秀惠表示現在還能有這樣的住所,已經心存感激,榮家安置的空間雖不像從前那般自由自在,但已能滿足他們現在暫時安置的需求。

但也有村民表示,對於重建、遷村的日期遙遙無望,不曉得這場災難到什麼時候才要結束,很希望能趕快回復到以前村莊的狀態,因為不論是婚喪喜慶,在榮家總是不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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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刺繡是農閒時的畫面,在榮民之家年長的婦女只好整天刺繡打發時間。 攝影者/古秀惠,圖片引用自作者部落格20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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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到右為作者laucu、阿禮部落包泰德、古秀惠。

已經安置在隘寮安置中心兩年的好茶村最能感同身受,兩年來所有的婚喪喜慶都是在安置中心,在安置中心成婚的新人已將近十對,最令人心痛的是,有些老人家因為不太適應生活空間及模式的改變,悄悄的離開人世間。現在好茶村一心只想趕快遷村到一個能夠真正屬於他們的地方,趕緊打造自己的家園。

也有人提出中繼屋的想法。霧台戶政事務所專員同時也是神山部落的杜梅霞表示,目前安置中心表面上看似沒事,但是其實已經發生許多問題,包括個人生活區域的隱私,村民就業狀況,社區機能的萎縮等等,實在沒有辦法想像在過一陣子會發生什麼情況。

政府應該先「安置」災民在「中繼屋」,讓每一戶災民能有一個比較舒適且獨立的空間,恢復一個正常的家庭,也讓社區恢復正常的運作模式,然後再來談「重建」、「遷村」這樣需要考量相當多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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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川的青年在榮家內(下)榮民之家的公告
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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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榮家內跑步運動。

kid
榮家內的小孩和祖母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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