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的山中之國-魯凱阿禮感言

昨晚,將入睡恍惚中聽到泰德喃喃的說:「秀慧啊,為甚麼我們的日子總是在不安中喘息…」為了遷村問題,泰德像隻困獸般,風吹草動都讓他感覺危機四伏。意識如水擺蕩著,向繁華平地傾斜的人口,讓我們深感無力。

前言:

政府推動「劃定特定區域」的政策,將永久屋的取得與遷村合在一起,在部落內部引起許多震盪,也讓族人之間的關係面臨緊張考驗。

作者為屏東縣魯凱族阿禮部落媳婦,阿禮部落有兩部分,下部落於災後決定遷村,上部落則打算原地重建,延續災前推動的生態部落,希望在山上永續生活。

但部落內部因政策與推動者的作法,讓作者以及其他族人感受到莫名的關係變化,這不單是在阿禮部落面臨的情形,也是許多部落在八八災後持續面對的內部張力。

以下文章轉載自作者部落格,除有近日心情感想外,以及阿禮上部落族人希望推動的生態家園,更多阿禮部落與作者的訊息,請點選這裡閱讀。

孤寂的山中之國

每雙周逢二開自救會,我和泰德會從阿禮匆匆下山,最近,在安置所我們總是感覺熱絡的老人家變冷漠了,中年的哥兒們打招呼顯得客氣簡短。有人傳說我們的立場影響其他想遷村的人取得永久屋的權益和進度。還好這個遷村意願操作方式已從多數決,改成依個體戶行使自主權,很欣慰有了這個尊重少數意識的作法,也為我們從害群之馬的罪名中解了套。

昨晚,將入睡恍惚中聽到泰德喃喃的說:「秀慧啊,為甚麼我們的日子總是在不安中喘息…」為了遷村問題,泰德像隻困獸般,風吹草動都讓他感覺危機四伏。

那是我們聽到巴代表在他的家裡招集上部落第三、第四鄰的鄉親,宣揚部落遷村發展理念,是他一直積極推動及信仰的部落遠景。上部落未被標定為危險特定區域,我們可以名正言順的留下來,想要擁有永久屋的居戶也有選擇個別被劃定特定地區的空間,令泰德不安的是事情還在操作中演變。

意識如水擺蕩著,向繁華平地傾斜的人口,讓我們深感無力。因為,我們完全沒有優渥的表面條件挽回流失的心,而我們也鮮少以長篇道理意圖說服鄉親改變意念,撤離以來,遷村議題在阿禮不似其他族群的災區般風風雨雨,大概是阿禮沒有經濟農業的發展環境好眷戀,而我們推動的生態產業路途遙遠,鄉親無法想像和等待,也不符通俗社會追求的質與量吧。畢竟,人各有志。

就讓我們為阿禮人永遠守護台24線的暢通吧!

希望遷村的鄉親能在平地發展得很好,找到他們要的生活品質及生命價值。而我們留在山上寥寥釘子戶也能受上天眷顧,平安的擁有美好的山居生活和奮鬥的力量。

只是,我們真的很感傷,為這孤寂的山中之國,悠悠史詩裡的人兒。

12-1562683991

天馬行空話重建

八八水災的當頭棒喝下,危機也是轉機,更讓我們認知地球資源不能予取予求。我們有信心建立一個節能減碳綠生活的典範社區,在生活機能、土地利用、地形特質、區域氣候、保育政策、國際環保趨勢及社區安全監控等等切身問題,再再都是居民今後應該更嚴謹配合與面對的新生活概念。

未來,除了公部門的基楚安全建設是社區的重建項目外,我們知道與大自然共舞是山居生活的常識,這也是過去一年多來我們一直努力營造的部落產業內涵,在屏東科技大學森林所美惠老師的團隊輔導下,取得林務局計劃性的持續支援,推動「社區林業計劃」生態保育休閒產業營造,以建立生態、生計、生產三生一體的山居部落的發展模式。

留在阿禮約4分之一的16戶居民,將形成更緊密的生命共同體,「留下」是一種對山林的依戀,是對生活質量取捨的堅持,也是對魯凱族在阿禮的先祖先賢們山居精神的仰慕與不捨。我們也將在這樣的願景下,維護自然資源,兼顧實用與美學,形塑部落產業。永續經營生態休閒產業,重新站起來。

天馬行空話重建,寒冷的夜晚,我們一面烤火,聊著山上的阿禮要如何永續經營。

一個夢幻生活圈於是成形─

1.環境綠美化:在地植物全面美化社區居屋周邊環境。

2.生態解說培訓:山林知識的解說能力培訓

3.共同生活機制:如部落共同廚房、飲用及灌溉水資源共管機制…以減少能源的浪費

4.生態教室:畫面、標本、影音、書本畫冊出版、模型設置…..對外開放及經營生態知識體驗及教學。

5.生態工法全面整頓:集取及清裡水災坍塌之落石用於水土保持、石階路網、圍籬、建築….. 找回山城因地制宜的生活特色。

6.在地植物資源應用:野菜、養生植物、染料、編織…應用於生活上及產品創意研發。

7.傳統文物館:

8.山林樂團:提供傳統歌謠欣賞,建立生態產業人文方面的深度。

9.農藝品展示小舖:小而雅的風格小舖,形成部落特色之一。

10.太陽能設施:在平日解決基礎電能需求,如照明、手機充電、熱水供應等等生活機能。颱風季更可以讓我們在自我防災機制裡,以最快的速度維持安全應變能量及恢復基礎生活作息。

11.資源回收屋: 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

12.農特產品:酒窖設置,紅肉李露集中釀製,塑造在地味的農產品牌。

13.接待家庭整修:

14.戶外裝置藝術:魯凱傳統家名識別設置,教堂的在地印象、涼棚石桌椅設置….等

15.生活文化建構:推動友善、悠閒、知足的山居慢活風格。

16.居屋綠建築改善計劃:採光、通風、作息空間的環保設計。

17.節能減碳生活實踐:如日常器皿的選用及資源回收再利用的習慣。

11-1562683990

樹林裡自生了四季蘭。

好茶部落遷村,指日可待?

期盼了兩年遷村的好茶部落,可以說是歷盡天災與人為的磨難,終於在2010年有了一道希望的曙光,預定1月17日瑪家農場規劃案開始執行,8月底完成第一階段的工程,並分批入住。

期盼了兩年遷村的好茶部落,可以說是歷盡天災與人為的磨難,終於在2010年有了一到希望的曙光,預定1月17日瑪家農場規劃案開始執行,8月底完成第一階段的工程,並分批入住。

980106-hao3cha-450.jpg
(瑪家農場之展望會永久屋示範屋)

在2006年的8月13日因聖帕颱風帶來的豪雨,造成了好茶部落第一鄰土石流的淹埋,也讓好茶部落的族人開始面對遷村的議題,經過部落會議的討論出來的共識,於是決定遷村,遷村的預定地,就是現在所選擇的瑪家農場。

<483A5CA1BD4D4C4BA861ABE1ADABABD8ADABABD85CABCCAA46BFA45CA454A661AAF9B66D5C30312EBABFAE61B941B3F55FA46AAAC0A7F82BA66EAFF9A7F85C30322EB35DAD70A4E8AED75CBABFAE61B941B3F5B074B86D5CBABFAE61B941B3F5B074B86D2D3938303931392E647767204C61796F7574322
(第一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歷經磨難的好茶遷村規劃案

在八八風災前,好茶部落在瑪家農場的規劃案,規劃案的內容有耕地以及未來部落擴建面積,是一個完整且完善的部落規劃,雖部落族人需負擔部份遷村經費,但至少土地所有權為自己所有,且建坪比照原有部落,因此部落當時預定遷村地有者美好的夢想。

八八風災後,好茶部落全村滅頂,族人無法想像部落的毀滅,幸好全村已撤離到隘寮營區安置,這次八八風災更讓族人想要搬到所預定的遷村地中,但因這次水風災重創台灣南部,所以政府對這次風災擬定了政策,頒行的重建特別條列,所以有受創的部落均要受此條列規範,因此原本的好茶部落遷村規劃案,被併入這次的規劃中,因此瑪家農場的規劃改變了。

image005
(第二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二次的瑪家農場有兩部落一起規劃,左邊為大社部落,右邊為好茶部落,兩個部落在瑪家農場。

image007
(第三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三次的瑪家農場規劃,因當時阿禮部落也是八八風災受創的部落,居民當時也決定遷村到瑪家農場;瑪家部落雖不是八八風災受創的部落,但因居民認為聚落長期受風災的威脅下,部落已不堪居住,有必要遷村的可能,因此要求政府讓瑪家部落遷到瑪家農場的規劃中;

北葉部落可以劃入瑪家農場是因部落已建地不足,且瑪家農場原為北葉的傳統領域,按照原住民基本法,開發使用原住民傳統領域需要這擁有傳統領域的原住民族族人同意,且可使用,雖瑪家農場為台糖所有,但還須受此規範,因此北葉部落要求政府畫入一部分土地,但這樣的要求政府還未答應,只先預留這部份土地。

image009
(第四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四次的瑪家農場規劃,有了變化,因為阿禮部落對於八八重建條例遷村條件,有很大的意見,於是遷村的規劃停了下來,而北葉部落的問題還未解決,所以瑪家農場的規劃暫時有四個部落來規劃。

好茶遷村案的執行,部落都在看

瑪家農場規劃案中,很確定先執行的部落為好茶部落,而好茶部落也是屏東縣第一個要執行八八重建條例規則下遷村的部落,雖然有很多部落,因為八八重建條例的苛刻條件下,而打消申請永久屋的念頭,可是好茶部落,在漫長的兩年的等待,只希望趕快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才選擇接受這樣的遷村規範。

也因為有好茶部落身先是卒,許多原住民部落想看到好茶部落的建立,來看到政府的誠意是否很美,但好茶部落的族人其實很明遼,如果還有其他的選擇下,是不會用八八重建條例來遷村,因為條列下的遷村,放棄了很多權利,也無法擁有很多權益。

在政府眼裡,好茶部落是八八重建條例的最後一道貞節牌坊,同樣滅村的小林部落決定不用八八重建條例來建村,而好茶部落是要執行的,如果好茶部落也不八八重建條例來遷村的話,勢必對八八重建條例是很大的衝撞,因為政府的政策,居然沒有一個人民要接受,表示這個政府在施政上有很大的問題,而這樣的問題如同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狀況,完全不能體會基層的人民。

好茶部落除了面對遷村的問題,還有面對政府與外界處理的大小眼,因為好茶部落是二次受創,因此政府與民間團體在處理上,都忽略了好茶部落,在兩年的等待的煎熬下,好不容易快撫平的傷痛,又因八八風災把那傷疤掀了起來,受傷的情況又更大,可是所受的安慰卻如此的小,難怪好茶村的族人認為自己不是災民,而是難民。

因為兩年前到現在,沒有一個民間團體長期住點服務,伙食的費用自己出,水電自己出,生活賑助金、租金補貼在八八風災後才說有資格申請,因此好茶部落族人更能體會,如果沒有白紙黑字下的福利,是沒有保障下的承諾。

失落的塔羅留溪─高中村與興中國小1229

高中村目前實際居住人口約為七百多人,約有八十人從事八八零工。由於早年的遷徙歷程,讓這裡成為布農、南鄒、漢人、排灣、魯凱等各族群雜處的聚落。部落曾努力復育塔羅留溪,可惜隨風災埋於土石中。

一、流失農地與溪流的高中村

農地流失待補助、長期就業需輔導

高中村的洪虎傑村長與部分村民,趕在九月中旬時就已先回山上,與國軍一起清理村落內的土石流,並連絡水、電的修復,為村民做好返鄉前的準備,村長說:「我是想,不先上來的話,如果村子裡路又不通,水電又不通,怎麼說服人家回來重建?所以很多人回來都很驚訝,怎麼村子好像都沒事一樣。」


洪村長談論村子水電、道路、就業問題逐步邁入正軌的的重建過程。

現在的高中村,供水供電已大致正常,農路也搶通得差不多了,目前苦惱的問題是農地毀損或流失的,申請補助不易。

「他們分很多,很細,說法都不一樣。」,村長表示,旱地歸農務課、林地是林務局,作物的損失要找農糧署。有的人靠收桂竹筍維生的,竹林天然生成,算是林地,就不在補助之列。老園子裡的梅樹有三、四十年的樹齡,後來卻被劃為林地的情形也有,「去申請補助還會被罵,怎麼可以在上面種東西。」

土地的使用現況,是世代耕作、靠山吃山的自然演變結果,法令規定和地塊劃分卻是後來才加諸其上的框架。「所以說,我們原住民在山上會碰到很多麻煩。」村長簡單總結連日來尚無結果的奔波。

高中村目前實際居住人口約為七百多人,約有八十人從事八八零工。由於早年的遷徙歷程,讓這裡成為布農、南鄒、漢人、排灣、魯凱等各族群雜處的聚落。因只有原住民身分才可透過原民會申請八八零工,情況特殊的高中村村長特別向原民處反映:「不要只有原住民才能做啊,那些入境隨俗的漢人怎麼辦?」後來還是透過勞委會,為本地十多名漢人安插了性質差不多的「擴大就業」臨時工。

這些工作畢竟仍屬短期,以往鄉公所定期舉辦的就業輔導,因風災暫時停辦,村長希望趕快恢復,「我是特別希望我們年輕人可以有工作做。不要讓一些年輕人沒事做,就會馬拉桑(醉酒)。」


各族雜處的高中村裡,布農族、南鄒族是主要人口,學校的族語教學也是「雙語並行」。

災前成功復育塔羅留溪,心血隨八八土石流走

高中村在七年前,認養附近的塔羅留溪,與鄉公所攜手合作展開護溪行動。一方面是為了阻止溪流繼續遭受毒魚、電魚者的破壞,一方面也配合茂林風景區帶動觀光發展。經過多年復育,溪流恢復往日生態,看得見苦花、高身鯝魚、馬口魚等特有原生魚類,也創造了約一百名的就業機會。往年雖也曾有遭遇水災、魚群被沖走的經驗,但最後仍再度復育成功。

「白天有公所的巡溪員,晚上就是我們輪流固定派兩個人去顧那個魚。」村長說:「因為我們的魚太笨了啦,丟麵包屑給它它就過來,很好抓。」護溪行動是村民們的共識,也是大家的驕傲,「我們都很喜歡,外面來的遊客看到也很欣賞。」

可惜莫拉克颱風過後,塔羅留溪被土石覆蓋,河床墊高,河道的走向和面貌都不復舊觀;無水流過,村民口中「我們的魚」更早就深埋在近二十米的土石之下。「都沒有了啦,白費我們的心血了。」村長相當遺憾,未來如何再營造聚落共同的目標,是高中村重建的一大難題(關於塔羅留溪護溪的過程,請點選這裡閱讀。

河床墊高了近二十米,溪流已,溪流已面目全非。

凝聚村子共同心血的護溪行動已成過去。

9

二、先穩定孩子的心:興中國小

興中國小自10/19復校以來,至今已兩個月,蕭興宗校長回憶倉促復校的情形,得面對堆積校園的土石流,校園也早被村民們飼養的豬、狗等動物占領。「我本來是想說,那隻豬我們拿去烤肉招待大家,他們(村民)說不行,說這隻是誰家的,這隻又是誰的。村子很小,他們都認的出來。」

當時許多高中村的家長因在平地租屋或找工作,未及跟上山,不少孩子都託給山上的老人家、親戚照顧。「我們那時都想,學校百廢待舉,老師也分身乏術,所以都跟家長說,盡量能回來就回來。」

現在,高中村民都已還鄉,學校的事務也慢慢上軌道。校長表示,目前仍希望以先穩定孩子們在風災中不安的心緒為主。「我們辦了許多的活動,盡量讓大家開心一點。」

12/23高雄佛教會來到興中國小辦慈善會,並發放物資給家長和孩子們,興中國小也邀請同樣已回到山上復校的建山、桃源兩校參加。由於聖誕節將至,全校師生在前幾天已忙著布置校園,在早晨慈善會開始前的空檔,先行舉辦了燭光祈福的小聚會。

佛教會舉辦的慈善會活動發放物資,家長領取米、衣物等生活用品。


小朋友穿著鄒族傳統服飾觀賞台上的表演。

校園內師生一起動腦筋動手的聖誕布置。

(本文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基金會贊助)
樹谷基金會LOGO

魯凱重建工作進度1225

八八水災至今已過了四個多月,通往霧台鄉的路通了,除了吉露與阿禮部落之外,佳暮、大武、谷川、神山部落已通電。通電通水之後,部分居民們陸續回到部落整理家園。但還有許多居民害怕若回到部落,以後無法得到安置。

前言:

本文為輔大生命力新聞網記者,電訪魯凱青年工作者,記錄上週魯凱重建工作內容,由賓拿流口述,柯珂記錄整理。

霧台鄉道路全通

八八水災至今已過了四個多月,通往霧台鄉的路通了,除了吉露與阿禮部落之外,佳暮、大武、谷川、神山部落已通電。通電通水之後,部分居民們陸續回到部落整理家園。

道路通後,雖然有些人回到部落居住,但還有許多居民害怕若回到部落,以後無法得到安置。這次回到部落後,部落居民對於避難屋的概念越來越清楚,也更深入了解,知道可以於汛期時至山下居住,不像之前一樣認為一定要有永久屋。

劃定特定區域 加快遷村步伐?

目前除了不用劃定特定區域即可遷村的好茶部落外,其他部落都在等安全特定區域的諮商,因為部分部落需要透過劃定特定區域才能申請永久屋,得以遷村,因此諮商就是要讓大家達成共識,決定未來該怎麼辦。

吉露部落在十二月二十日的部落議會中,以十四票對十一票的比數,通過支持劃定特定區。阿禮部落則分兩個地區,一個地區希望劃定,一個不希望劃定。佳暮部分還要透過內部諮商才能決定,目前尚不確定。大武部落已確定為安全區域,不需要決定。谷川部落則是希望先有避難屋,能於汛期時到山下避難。

ali3-11562683960─480

阿禮下部落的居民同意被劃定,準備遷村(圖片引用自「sumugu’s blog」)。

儘管部落居民知道被劃定特定區域後,部落土地有可能會降限使用或做其他使用,但仍然有較多數的人希望劃定。因為地方領袖表示,利用劃定特定區域的方式,遷村速度才會加快,若使用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不堪折損來申請遷村,遷村速度相對較慢。而且政府也有意無意地透露出,若現在不遷村,未來沒有資源就無法遷村。

除了希望加快遷村步伐外,居民相信地方首長可以替他們爭取權益也是其中的理由之一。他們認為可以先劃好特定區、遷村,等遇到問題時再爭取,而政府也不會做出拆掉部落房子等如此殘忍的事情。如此樂觀,其實蠻令人擔憂的。

這個星期,我去了吉露部落,看到房子受損情形相當嚴重,應該是除了被滅頂的好茶部落之外,最嚴重的部落了,因此我能夠體會他們遷村意願為何如此強烈。

下星期我們將會找議員及鄉長等人,看看他們對於劃定特定區域的看法為何,目前所知道的是他們也支持劃定特定區,但還要再看鄉長及縣議員會有如此想法,是知道劃定特定區域的後果後仍做出此種決定,或有其他因素,否則若連首長都不知道劃定特定區域土地可能要降限使用的情形,族人未來的權益問題也會隨之產生。

image

八八風災後的吉露部落受損嚴重,居民對遷村議題難以抉擇(攝影/蔡敏男)

中繼屋 只缺縣府表態

中繼屋的爭取還是不斷在進行,雖然中央政府已對中繼屋的概念鬆綁,但是屏東縣議員的態度,還是希望災民住在安置中心,而非遷往中繼屋,至於原因為何也會於下星期一併找縣政府官員談過才知道。目前我們已經世界展望會的支持,中央也沒有意見,就等縣政府表態了。

消失的魯凱部落─吉露

風災後的吉露部落,族人認為寄居親友家比住在榮家比較像人住的地方,所以原住戶四散各地,山上找不到,山下也找不到人。而因受災嚴重,面臨遷村以及劃定特定區域的決定,12月20日,吉露部落終於聚在一起開會。

吉露部落位於位於隘寮北溪中游河床傾斜台地,海拔1151公尺是屬於屏東縣霧台鄉的行政區,全村約40戶,在這次八八風災後,吉露部落遭受到嚴重的破壞,整個部落地基下陷,幾戶房子摔到山谷裡,其他的房子都已受損,不堪居住,因此部落面臨者遷村。

981225jilu-450.jpg

(上)八八風災前(下)八八風災後

image003

之所以稱為消失的部落,是因為在發生風災全村撤離時,因當時政府沒有安置的安排,於是村民就選擇依親(與親戚同住)的方式,即使之後政府有了安置的地方,但吉露的族人認為依親的環境比較像人住的地方,於是風災後,要找吉露部落,去原居地找不到,到山下安置所,也找不到人。

因此現在部落面臨了很大的困擾,就是沒辦法三不無時去討論遷村的事宜以及一些福利資訊的傳達,所以吉露部落幾乎沒有什麼社福團體去做災後的服務,就是因為沒有全村在一起的中繼部落,就很難去推展任何團體的事物。

image005

20091209吉露村長發言

要有中繼安置,才能讓吉露部落族人重新聚在一起

在中央派的劃定特定區域小組要來勘查的那天(災後百日後),因為族人的抗議,因此先在鄉公所開了一個勘查說明會,在會議中,吉露的村長要求中央,先讓吉露部落的居民有個中繼屋,好讓族人在等候遷村的日子,有一個中繼部落的生活,也使在原居地的家當,可以搬下來放,因為原居地的家當因為沒有地方放,現在都還是放在危險區域裡,這是災區族人一直放不下心的地方,因為有好茶部落為例子。

image007
全村戶長幾乎全到參與討論

部落會議討論,是否要劃定特定區域

2009年12月20日召開部落部落議會,部落議會要開的議題只有一個,就是如何畫定部落的特定區域範圍,在會議中,村長與村幹事,都認為,只有劃定特定區域,才能讓部落遷村,因為部落的大部分房子,雖受損,但還是不符合重建條例20條第一項的規定,而吉露部落是完全符合第二項的規定,因此村長在會議中認為要討論的事,怎麼劃定特定區域的範圍,

村長也保證,認為政府不會任意拆部落的房子及徵收部落的土地,更不會讓部落的耕地劃進去,村長說如果連耕地都劃進去,就不會同意讓他們畫。

image001
吉露部落地圖虛線為村長認同劃定的範圍

吉露村的青年巴秀芬在會議中表示:

「我們是符合20條第一項的規定,不需用第二項來辦理遷村,如果我們用第二項將會失去很多權利,因為我參加了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的說明會,針對特定區域的規範,律師都認為有很多的漏洞及不利被劃定的人民,因此吉露部落沒有必要去用第二項,直接用第一項就可符合遷村的事宜,

身為公務人員,我知道政府都是依法律在做事,如果劃定了,很難在事後跟政府在去談保障的問題,所以我們要很清楚知道這劃定之後,這片土地的利用是怎麼去處理,才去談,不然我們得了永久屋,結果土地也不我們的,想回山上,土地也被政府管制了,也不能回去,因為畫定後是永久性的改變,不是我們認為它好了就可以回去了,

我再一次重申我的想法,沒有必要去做劃定特定區域的動作,因為我們的受災情形可以申請永久屋了。」

image003
吉露青年巴秀芬

自救會的執行長柯金龍也表示,好茶也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就可以申請永久屋了,我們吉露的情形也是差不多,所以我們先不要劃定特定區域,用20條第一項的規定來申請永久屋。

最後在劃定與不劃定的兩方堅持下,用戶長舉手投票的決定,支持劃定的有14票,不支持的有11票,在場實際票數30票,全村有效票39票。因此這次會議議決,先已劃定說法通過之,等到諮商那天在重新達成共識。

image005

(上、下)投票情形

image007

資訊不完全,導致族人看法不一

在參加吉露部落的議會裡,我看到的是一個資訊很不完全的的會議,村長接收的資訊,與部落青年,所接受到的一個資訊,有落差,而大部分的會議居民,都是老人家,在接收資訊的過程,不是這麼完全,回去之後在傳達給自己的親人,又是傳達上的不完整,在這過程中,族人卻要在這不完整的資訊裡,去決定自己的未來。

政府究竟扮演什麼角色?政府決定的政策,要人民去揣測政府的決定,政府只是接收人民決定的結果,在這過程中沒有需要先向人民表示政府的政策意向,就等於醫生開了藥不給藥單,人民只有接受吃藥或不吃藥的決定,這要對於人民的病痛有沒有針對性,就不曉的,因為政府只說了你吃就對了,請問政府這樣的看醫過程,是否符合醫療法規呢?這樣的對待人民的方式是否合乎人權呢?

image009
吉露部落耆老很認真的看申請永久屋的表格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魯凱生命共同體─包基成先生重建提案

觀諸當今政府之重建政策,皆以劃定特地區域,令族人放棄原鄉土地,迫使遷居平地為優先考量。族人當以「原鄉不棄,文化不滅,魯凱永續。」為基礎,凝聚共識,思考對我族人子孫最有利的永續營生之道。

前言:

包基成先生為阿禮部落的頭目,魯凱重建聯盟副召集人,同時為內埔崇文國中主任。近日在魯凱重建聯盟中,提出了一份完整的魯凱族各部落重建架構草案,日前已經重建聯盟內部通過,也將和各部落繼續開會,以及請鄉長代為向中央提案。

在這份重建草案中,詳述了魯凱族預計與自然相處的模式,重建的方式,族群文化的活化模式,88新聞網詢問魯凱青年工作者後,經同意刊登於此,希望能夠讓更多關心部落的朋友瞭解魯凱對族群與環境復育的想法。

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 提案表no1─魯凱生命共同體

提案人包基成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 副召集人,霧台鄉阿禮部落自救委員會 委員)

事由:

因應八八水災所帶來對魯凱族的空前災難,請 以大格局大思維規劃西魯凱霧台鄉八個部落(谷川、神山、霧台、吉露、阿禮、大武、佳暮、好茶)從災難中重建再起,復興族群文化之道。

草案說明:

一、 規劃理念:「原鄉不棄,文化不滅,魯凱永續。」

觀諸當今政府之重建政策,皆以劃定特地區域,令族人放棄原鄉土地,迫使遷居平地為優先考量。族人當以「原鄉不棄,文化不滅,魯凱永續。」為基礎,凝聚共識,思考對我族人子孫最有利的永續營生之道。

二、 重建型態:「母子臍帶相連之生命共同體」

霧台鄉傳統領域是西魯凱族人的母親,八個部落當中,有三個部落(神山、霧台、大武)留在原地繼續發展,其餘五個部落中,好茶村確定將重建於瑪家農場,另外四個部落(阿禮、谷川、佳暮、吉露)是否遷居鄉外或留居鄉內,尚有許多可能性。

無論居於何處,各部落與霧台鄉先祖傳來土地之間仍為「母子臍帶相連之生命共同體」關係不變。

、 空間軸劃分「重整復育圈」與「中繼生活圈」

(一)重整復育圈:留在原鄉傳統領域部落之重建目標,設定為「重整復育圈」。

(二)中繼生活圈:離開原鄉另尋新居地部落之重建目標,設定為「中繼生活圈」。

四、 時間軸劃分:「颱風汛期」(6~10月)與「平常時期」(11~5月)

(一)當颱風汛期來臨,位居「中繼生活圈」之部落可提供「重整復育圈」避難照顧之功能。

平常時期,位居「中繼生活圈」之部落將成為「重整復育圈」部落之生計產品的包裝、展示與對外聯繫窗口。

(二)「重整復育圈」又可規劃為「自然生態復育區」、「傳統產業復振區」以及「文化資產保護區」。平常時期,位居「重整復育圈」部落將照顧看守在「中繼生活圈」部落族人之土地家園,利其仍可回鄉工作。如此方可兼顧族人安全與復育,生計與文化雙贏。

image001
大武部落現況(圖片提供/賓拿流)。

image003
佳暮部落現況(圖片提供/賓拿流)。

image001
吉露部落現況(圖片提供/賓拿流)。

image003
阿禮部落現況(圖片提供/賓拿流)。

預計實施辦法

一、重整復育圈:

(一)三生一體:

(1)自然生態復育區(生態)

配合農委會林務局與部落居民共管機制,規劃以工代賑再造「山林守護天使」的就業新方案,擬定「治山、防洪、造林、疏濬等國土保育專案」,解決當地居民生活安置就業與原鄉部落自然生態復育的兩大問題。

(2)文化資產保護區(生活或文化)

原鄉部落不乏千百年古蹟古物,建請文建會與原民會調查現有文化遺產列管,寬列預算派駐專業人員或居住地保管(擁有)者,妥善維護與保存,進而結合自然生態深度的旅遊網絡。

(3)傳統產業復振區(生產)

生產之農特產品,諸如:小米、甘藷、芋頭、紅藜、紅肉李、愛玉子、龍鬚菜(佛手瓜)、咖啡……等傳統產業,該生產區原生態工法列為安全區者持續經營維護,不再大面積濫墾、濫伐,列為不安全區者嚴禁復耕或栽植。

(二)配套措施:

(1)嚴密控管機制

制定部落公約對原鄉部落之居民,尤以工代賑方案之工作人員採績效責任淘汰與激勵制,強化復育工作效能。另對濫墾、濫伐者依據相關法令處以嚴厲之處分。

重大公共工程發包修建,應成立「災後環境勘查與環境工程監測驗收」委員會,成員包括部落大頭目、部落長老、幹部代表、專家學者與政府代表一干人組成,為社區安全與工程品質,此委員會應以公正超然的立場審慎勘驗,且公部門應予法律公權力,杜絕偷工減料之弊端。

(2)緊急應變指揮中心

每年雨季6~10月份訂為「封山重建月(或重整復振期)」,颱風警報「族安預警機制」啟動,勒令長居原鄉部落之族人全數撤退至「中繼生活圈」之住屋,設置「平地區急難指揮中心」與「部落緊急救援中心指揮站」,建置部落與都市雙向聯絡網,成立之緊急應變指揮中心,相互支援、調度或提供救援物資,原鄉僅留緊急應變中心特定人員留守,以維持生命安全。

(3)生態旅遊願景藍圖

為落實魯凱族「分享主義、共產文化」之理想,達到國家森林資源全民共有、共管、共享之願景,在原鄉部落重整的經營管理上,民宿經營業者建立民間企業或慈善團體認養制度,並草擬「原鄉部落生態環境認養要點」及『部落果園農場認養手冊』,讓慈善團體、民間企業得以順利執行其相關之認養工作,發展結合自然生態、人文關懷與文化探索的深度旅遊網絡,以維持民宿經營業者基本的收入,解決原鄉產業復振生計的難題。

二、中繼生活圈:

(一)基本需求

(1)安全第一:配合「永久屋」政策,建造安全、穩固、耐久的房舍。

(2)就業為先:考量居民多元就業的發展,兼顧生計需求與生涯規劃。

(3)部落機制:維持魯凱部落型態,避免分崩離析,散居異鄉,而遭致村毀、鄉滅、族亡之途。

(二)配套措施

(1)型塑魯凱族語言巢

西魯凱霧台八個部落五分之四的人口幾乎在平地工作,魯凱共和村之興建,離鄉背景流離各地的族人必能匯聚在一起生活,自然型塑「魯凱族母語語言巢」,魯凱共和村內只要達成共識皆以母語交談,甚至鄰近的魯凱部落–三地門鄉的青葉部落、瑪家鄉的美園社區,也一併納入語言巢的教學系統,設立新小學或托兒所或幼稚園,實施三語(母語、英語、國語)教學之本位課程,深信母語可以復振且能永留傳,期達「母語不斷,文化不滅」的終極理想。

(2)返鄉尋根探源之旅

配合年度三節(春節、小米祭、聖誕節),規劃返鄉尋根探源之旅,融合部落文化、自然生態、傳統領域、傳統祭儀宗教儀式等課題,舉辦多元親近原鄉、認識原鄉、關懷原鄉,進而保護原鄉的具體行動方案,期使下一代的孩子不忘本–知道真正的故鄉原來在這裡。

(3)三合一返鄉重整運動

推動部落「文化、信仰、生活」三合一返鄉重整運動,在道路安全、氣候穩定的前提下,鼓勵在都會區工作者週休假日返鄉,帶領全家人回家整理住屋,清潔環境,蒔花、種草、植樹,美化環境,一起參加主日崇拜,一起關心部落年邁的長輩,一起安慰鼓勵在地替我們看守整建家園的弟兄姊妹,並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服務,此乃當下急迫該做的事。

(4)共和村擬定「部落公約」

透過「部落公約」之建立,強化居民與部落生命共同體的使命感,不只是部落再造運動,更經由公約之建立發展部落之自治運動,保存優良傳承更是不斷革新進步的動力。

(5)文化中心草擬「遊客守則」

中繼生活圈設立「遊客服務中心」,目的希望能經由行為管制,使要前往「重整復育圈」參加生態旅遊的遊客,做行前解說與訓練,達到原鄉部落自然恢復穩定之生態環境,同時限制遊客之破壞和干擾,教育自己也教育遊客,以深度的關懷,回鄉歸人的心情回饋部落,使其自發性地維護部落生態環境和傳統領域自然保護區。

(6)單一窗口對外發聲:為增加部落與政府部門之互動與意見交流之功效,經由部落會議決議之事項,依據部落會議組織章程,委由「民意代表」對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建議案,並由監督委員追蹤其發展結果與辦理成效。若為民間企業團體或社會慈善團體,則交由「公共關係」負責人與之接洽或提出建言。

(7)重整經費籌措

經費拮据是部落發展最大的問題,應依據部落公約籌募資金,經費來源包括:居民奉獻、公益團體樂捐、擬計畫向公部門爭取、或部落公共營業收入盈餘………。

如果有一天,「中繼生活圈」也能設立諸如九族文化村或原住民文化園區的舞台,暫定名為「魯凱文化園區」召回各地傑出的魯凱藝術家進駐本共和村,世界僅有的以魯凱之名的文化村,發展魯凱本位的文化技藝節目表演或展示,結合「重整復育圈」原鄉生態旅遊是否也可以自籌財源呢?

暢通交通路網

(一)母子臍帶相連之生命共同體:

本提案「重整復育圈」一如重症病患,亟待療傷止痛的母親,而「中繼生活圈」一如初成胚胎,更需哺育滋養的嬰兒,母子二體之間的臍帶連絡網即是台24線公路及其支線,

(二)台24線公路務必保持暢通

聯絡「重整復育圈」與「中繼生活圈」的重要交通幹線,台24線沿途之谷川、神山、霧台、吉露、和阿禮五個部落的公路保持暢通,另支幹線通往大武、佳暮乃至舊好茶的路網亦能修建搶通。

備註

這是最黑暗的時代,也是最光明的時代,魯凱族人在世界上僅有一萬一千人,如果大有為的政府,參與重建委員會掌握主導權的領導人,都無法拯救正面臨亡族、毀鄉、滅村噩運的少數民族,我們還能期待什麼呢?

提案人連署:

黃智慧(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董事,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 顧問 )

1867849906
魯凱是山的族,對環境與自然有自己的想法(圖片引用自「魯凱共和國」2008狩獵祭出發宣言)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願做魯凱人─荷蘭代表體驗台東深度文化之旅

達魯瑪克頭目古明德,為胡浩德代表詳細解說「我們魯凱不是拿筷子的文化,而是用湯匙的文化,不管是吃野菜還是喝小米粥,都是使用湯匙。」綠產中心專員楊春桂也表示,投入心血設計、純手工製作的生活工藝品…

什麼樣的旅遊方式,能避免走馬看花,真正融入生態村所希望呈現的生態精神和社區文化當中?

國立台東大學理工學院綠色產學合作中心基於愛護農村、保護生態及尊重神靈,而在台東推出「拜訪旅遊」。98年12月15日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胡浩德,參與拜訪旅遊首梯試營運,在「達魯瑪克」及山上的舊部落「卡巴里瓦」體驗了一趟深度文化之旅,帶回滿心的感動,自願成為魯凱的一份子。

981218-dalumakecn0582-400.jpg
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胡浩德與達魯瑪克部落族人在大自然中享用美食。

【先拜再訪的拜訪旅遊】

進入魯凱族傳統部落領域前,頭目站上部落守護神祭台,以檳榔及米酒祭告祖靈,訴說身後的旅人是誠心來認識部落文化,請庇祐他們一路平安。

台東大學理工學院院長劉烱錫強調「要先拜,才能訪,不能只訪而不拜」因為敬拜是心靈淨化的過程,是維護村落的必要儀式,配合相關旅遊禮儀,在當地人的帶領下遊賞,讓「拜訪旅遊」具有更深層的內涵以及魅力。

【荷蘭代表與台灣原民結緣】

曾經到過霧台魯凱族部落的荷蘭代表胡浩德,擁有一個頭目家族賜予的名字「達卡鬧」,未料八八風災後山林環境丕變,人事景物全非的衝擊讓他心中產生一份責任感,除了參與災後物資運送工作之外,也願意向更多人推廣魯凱文化,因此他來到東台灣的魯凱領域達魯瑪克,想要認識更多有關魯凱族部落深度傳統文化。

【綠產中心激發部落美學創意】

台東大學綠色產學合作中心,整合跨部落藝術家,製作了精美的手工木雕湯匙致贈荷蘭代表胡浩德,希望他生活的每一天都能欣賞台灣原住民族美好的文化。

達魯瑪克頭目古明德,為胡浩德代表詳細解說「我們魯凱不是拿筷子的文化,而是用湯匙的文化,不管是吃野菜還是喝小米粥,都是使用湯匙。」綠產中心專員楊春桂也表示,投入心血設計、純手工製作的生活工藝品,才能突顯在地真正的文化特色,是送給外國友人最好的紀念品。

2-DSCN0623
台東大學理工學院院長特別助理吳立超代表院長劉烱錫,致贈生活工藝品予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胡浩德。

【忘記時間、用心體會的真正旅遊方式】

達魯瑪克部落留有17世紀與荷蘭人接觸的歷史,對胡浩德來說,不管是來到當年魯凱族人與荷蘭人接觸的古戰場懷古,或是跟著部落長老的腳步上山拜訪美麗的「卡巴里瓦」舊部落,在海拔550米的藍天白雲下享用部落美食、聆聽鼻笛與古調,都讓他覺得「非常感動」,他以擁有魯凱名字為榮,並希望這種優美自在的生活方式能夠繼續傳承下去。

3-DSCN6362
達魯瑪克部落頭目夫婦與部落工藝師杜振勇演出魯凱傳統樂音。

台東大學綠色產學合作中心,執行經濟部補助計畫「拜訪生態農村學研聯合研究計畫」,除了讓荷蘭代表悠遊達魯瑪克之外,也希望將來能吸引更多識貨到台東「拜訪旅遊」的朋友,親自體驗這種獨一無二的旅遊方式,台東還有許多令人驚艷的村落等著人們去探索。

想知道更多,請洽台東大學綠色產學合作中心–

網址:http://www.peopo.org/nttuia/post/48203

專線電話089-356034,電子信箱nttugreen@nttugreen.url.tw

好茶劃定特定區域,暫停!

「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當初的政府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著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政府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忽然收到要來劃定特定區域的公文

「莫拉克颱風災後劃定特定區工作審議小組」十二月九日一早到好茶部落進行勘查,並且會同好茶部落遷建推動委員會委員及部落人士到好茶部落受災區域進行勘查。

好茶遷建推動委員會會長陳再輝表示,遷委會前兩天才收到公文知道要到部落來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對於政府未召開任何說明會或公聽會就要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感到氣憤及莫名其妙。

但由於事關重大,部落於八日晚上臨時召開遷建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有關「劃定特別區域」事項,臨時會議中達成共識「只願意受到災害的部落建地被劃定,而其他原來部落其他原本所擁有的農地、林地及其他傳統領域皆不能接受被劃定」。

而九日劃定特定區域工作小組勘查部落受災區域之後,也尊重部落決定,在11日下午兩點於好茶隘寮安置中心召開諮商會議。

15841_1309023168396_1315094504_860000_609053_n
(上)這就是官方的安全勘查,帶者幾張圖與幾位學長以及敏銳的雙眼,就可以檢測出區域的安全性,「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是你們當初的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者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你們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15841_1309023248398_1315094504_860002_1692114_n
(上)現在說明的人,是我們部落的遷建會會長陳在輝,我相信他說你們都同意,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無庸置疑。

15841_1309023608407_1315094504_860011_3833666_n
(上)好茶地形圖

15841_1309023768411_1315094504_860015_4038398_n
(上)93年前美麗的好茶村
(下)風災後的好茶村
15841_1309023808412_1315094504_860016_5212341_n

15841_1309023848413_1315094504_860017_8016673_n
(上)紅框內為好茶部落的建地,只能用這樣才知道是建地還是河川
(下)大家坐在以前的家園上,討論未來
15841_1309023488404_1315094504_860008_1579692_n

參與人數不足,只能「討論」,不算正式開會

但好茶村民認為召開劃定特定區域諮商會議,茲事體大,攸關後續部落土地所有權及使用問題,要求需達到全村戶數177戶之一半戶數才能進行會議。由於召開會議的時間倉促,又擺在禮拜五的下午,多數村民因為工作無法到達,參與開會的戶數代表僅76戶,所以此諮商會議並不能決議任何事項,只能以討論方式進行。

會議中村民也表達對於政府急就章的政策感到無奈其氣憤,好茶長老教會鍾牧師說:「政府對於劃定特別區域並沒有召開任何的說明會,突然間就要跟村民協商劃定我們的土地,很多人對於劃定之後的厲害關係並不清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要我們做決定,我們要拿什麼跟政府對談?」

大多數族人都表示希望政府能夠對於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續影響問題做過充分的說明之後,再來討論劃定的事情。族人也表示希望政府能夠開放開挖受災區域,八八風災之後,好茶所有人的財產皆遭受沖毀,但還是希望可以開挖,讓損失達到最小。

好茶遷村事宜迫在眉梢,族人期盼政府儘速遷村,不想再讓老人小孩受苦,會長陳再輝詢問工作審議小組:「劃定特定區域到底跟好茶的遷村進度有無直接關係?」

好茶遷村與劃定特定區域的關係?

劃定特殊區域小組執行長表示,根據內政部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十條之規定,申請政府興建之重建住宅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二、災區房屋位於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劃定特定區域之遷居、遷村戶。三、依本條例被徵收土地上合法自有住屋之拆遷戶。

而好茶全村已經符合第一項條件,依法已經具備申請永久屋之資格,所以與劃定特定區域與否並沒有直接關係,好茶部落已經具備第一項之資格,所以對於好茶的特定區域劃定的必要性,小組還會再做討論。他也表示是否劃定特定區域,絕對會經過諮商會議,取得部落族人共識後才會執行。

由於11日之諮商會議並不能做成決議,好茶村人表示要在了解劃定特定區域之厲害關係而達成是否要劃定特定區域之共識後,再來作劃定特定區域的諮商會議。

好茶安全區域諮商會議的結論:

(1)經確認會議現場人數未達咨商會議法定人數,本次會議僅做為雙向溝通。(即本會議非咨商會議)

(2)本案好茶村全村房屋毀損不堪居住,得依「莫拉克颱風災區畫定特定區域暨安置用地堪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申請重建住宅。需否畫定特定區域請好茶村內部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識需要召開。

(亦即到底要用第一款或第二款請部落內部討論後再召開咨商會議;若使用第一款則不需再召開咨商會議。)

(3)災區國宅貸款戶權益疑慮請內政部儘速函覆屏東縣等災區地方政府轉知相關部落。

(本結論摘致好茶部落無名網站)

陳再輝(遷委會會長)建議:

畫定小組資料是否留給部落參考?小組可畫定區域只有部落紅框區內,其它農耕地不在其中,本部落也拒絕畫定農耕地。

希望以後參與代表能派可以直接解決部落疑慮的長官蒞臨,即時回應部落需求

15841_1309023408402_1315094504_860006_4917103_n
部落壯年人,一生要忙兩次遷徙。

15841_1309023888414_1315094504_860018_812327_n
15841_1309023928415_1315094504_860019_5701812_n
(左)蔡信登長老,剛剛落成的美麗房屋,在這場風災後已不復見,結果要換回的,是所謂不是永久的永久屋,這樣不符合比列原則對換。

(右)部落的傳統領袖柯光輝,最後一個在好茶辦理落成的人,隔沒幾個月後,八八風災就來,所有傳統的寶物,就在這場風災所藏了起來。但他還是期望能開挖,不放棄任何可能找回的機會,雖然學者專家說,挖到的機率,就像大海撈針一般,還是抱持者僅有希望。
15841_1309023968416_1315094504_860020_2719396_n
我叔叔
一生都在忙房子
這樣意識
其實就是魯凱男人的本能
魯凱族是很注重家屋的民族
所以每一家都有家名
並以家名為姓氏
若一個魯凱男人
擁有一個自己屬於自己的家屋
是很一生中榮耀的事

我們失去房子,但不願失去祖靈住的地方─霧台法扶座談會記錄

法律扶助基金會秉持幫助弱勢的精神,來和魯凱族人說明重建條例,讓族人了解,所有政府的「承諾」遇到「法律」後,一切還是「依法行政」,經由律師…

前言:

法律扶助基金會,於昨日(12月10日)秉持幫助弱勢的精神,特別對魯凱族人面對法律的問題給於幫助,尤其是切身相關的重建條例,更是說明會的重點,讓族人更了解法條到底在說什麼,以及瞭解有許多官員的承諾只是假象,因為所有「承諾」遇到「法律」後,一切還是「依法行政」,經由律師身份的說明,更能使族人相信事實的真相。

3-15841_1308422313375_1315094504_858441_3191212_n
(上)由左至右:林益仁教授、黃智慧教授、林富美律師、陳彩藝律師、林三加律師、宋文生大哥、柯清雄委員、鐘正宇律師、林淑妃律師、賴昌隆律師。

8-15841_1308421633358_1315094504_858429_5794951_n
來聽的族人,比例上雖然不多,但對重建條列還是很多不解,所以法律的活動,應該要持續辦理,但這樣的活動應該是政府要推廣,讓人民了解

法律扶助基金會霧台鄉座談會

說明會地點: 榮民之家20091210

記錄:魯凱青年行動小組 羅紀彥 整理

攝影:魯凱青年行動小組 紀錄組

一、林三加律師說明:協助大家處理釐清法律問題

我們是法扶基金會邀請老師來霧台鄉做座談會,我先簡單的說明今天要來的目的,也介紹成員。我是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我叫林三加,這位是我們組織的律師陳彩藝律師,這個是黃智慧老師,以及林益仁老師,屏東有林富美律師,還有台北同仁鄭妙音,屏東有一位分會同仁賴昌隆,也是我們排灣族同胞,有2位NGO(Ours)專家處理空間議題,屏東高雄有2位律師,還有台大人權中心2位助理。

接下來我簡單說明今天來這裡的目的,我們基金會基本上是在幫助窮人弱勢朋友處理法律問題,我們是依照政府法律所設置的組織,所以我們是有法律授權來幫助弱勢窮人,今年8月8號發生颱風造成南部部落造成很多傷害,所以專門成立一個風災處理專案,我們專案目的是希望了解部落災民的需求再哪裡,然後希望協助法律方面的困擾。

我們今天來有好多位律師和老師及相關團體一起來,那昨天我們也看到今天的報紙有關魯凱族劃定特定區域的困擾,那在我們座談會開始之前,也和幾位部落朋友包括宋先生及重建聯盟討論目前部落可能面臨的困擾,

二、劃定特定區域的大致說明

現在據我們已經所了解,政府為了88風災制定了一個重建條例,這裡面有牽涉到劃定特定區域及永久屋中繼屋相關問題,那我們目前所了解的是我們族人沒有充分資訊了解這個法律在說些什麼,所以昨天會發生這樣事情,應該是法律目前對各位有什麼影響及疑慮不太清楚而會有這樣情況,

不過我們今天目的是希望多聽聽各位除了劃定特定區域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整個一起來討論關於法律上的困擾是什麼,所以我們今天可能沒有很多時間跟各位講目前重建條例所有規定,可能花時間講重建條例20條目前規定如何做簡要說明,不過今天重點還是在於想要聽大家的想法、大家的意見與想法是什麼。

那我開始講重建條例20條規定,20條第一項規定說災區重建應該尊重該地區人民部落組織文化與生活方式,這個條文的意思基本上是說我們現在發生風災的災害,如果想要開始重建家鄉,非常重要的是尊重地方組織與文化。

第2項規定是同意政府在很危險的地方可以劃定特定區域,劃定特定區域有2個會發生的效果,他可以強制遷村,不住在原來地方與村落,他可以強制要求各位必須要搬家遷到別的地方,不過這個劃定特定區域會有2個主要前提:

第一個是這個地方一定是不安全地方,然後第二個要件是他必須要跟原來居住在那邊的人民了解大家的意願想法,大家都同意那裡不安全要搬離那裏,所以就是不安全的地方而且大家都同意這個時候政府才可以劃定特定區域,

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第三項有規定,為了讓大家有地方住,土地提供給各位住,政府可以收購過來安置大家住,第四條有提到如果原來住的地方被劃定特定區域,妳就必須限期強制遷村,政府就不讓妳住在那裡。那妳在原住地方可能有土地、房子,政府都有權力徵收為政府的,但政府要給你們補償金。

各位的土地與房子,法律規定土地改良物(不管是工寮、瞭望台、果樹等),都可以徵收。如果妳在原來住的地方妳有租政府土地,政府也可以解約不讓妳繼續租,但是他解約之後還是要依照契約規定補償你們。

如果在政府土地上面有實質居住,並從事農業,但沒有與政府租,政府也會考慮給予救助金,接下來這一項說徵收土地不必與各位討論要用多少錢來徵收而直接決定。

因為劃定特定區域需要原來住的地方很不安全、大家有遷村共識,我所了解好像共識如何形成不是很了解還有標準在哪裡,那共識如何達成?會前林益仁老師提到是否有這樣可能性,我們住的地方有多安全沒有足夠資訊來判斷,另外政府有沒有提供足夠資訊讓各位了解我們不是很確定,待會也可以聽聽大家想法。

然後另外就是說各位是不是對於劃定特定區域後對各位有什麼影響不清楚,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情況?比如說劃定特定區各位就不能回去原來村落居住與耕作,這個部份不知各位是不是已經了解,還有劃定特定區域後援來房子政府可能把它拆掉,或成為文化財成為公共財產,這個大家是不是已經了解?

我所理解的在9月開始有一些族人在考慮要不要簽永久屋切結書,簽了以後會不會有什麼效果,這個大家是不是還有不明瞭的地方,另外有關遷村部份政府目前有原則訂下: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這個原則主要意義是原來住的地方真的不安全,可以有權力再找一塊離妳們原來家鄉最近的地方重建。

現在據我們所了解內政部營建署除了調查原居地是否安全,也調查其它57處地區是否安全做為遷村選擇,據我所了解有一些部落族人會想去住永久屋留平地,有一部份族人想留山上,對於想回去山上假如地不安全要找安全的地,可以主動向政府要求評估地是否安全,選擇在原地重建。

另外我補充,劃定特定區域如未達成共識,政府不可以強迫大家不能住在那邊,不過現在如果政府評估不安全的地方,政府不會提供相關修復養護措施,或者是將來不可以做什麼樣的使用與限制,因此劃定特定區域是相當嚴肅的事情,所以法律會規定大家要有共識才能劃定特定區域。

座談會之前,我有聽到部份族人提到高士村只有2人同意就達成共識,實際情形如何不知大家是否了解。如果部落只有少數人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我的見解這樣在法律上不算達成共識,法律第20條有規定重建要尊重族人文化,我不是很了解部落傳統文化及運作如何達成共識,等一下座談大家可以談一下,我暫時先跟各位說明到這邊,不知道有沒有老師或夥伴需要補充。

今天最主要就是來聽大家有什麼問題與困擾,及剛剛我所談的有什麼不明瞭的地方?

1-15841_1308421873364_1315094504_858434_370429_n
林三家律師主講,魯凱重建聯盟委員柯清雄翻譯

三、大家的問題

宋文生:

剛剛所提的很多不同人講過,但我想問的是要聽哪個人說的才對還是聽法律的才對?

答:

到底要依照什相信什麼可能大家都不清楚,目前法律寫到的是什麼是最重要的,另外就是政府有「莫拉克重建條例」規定的子法有明確條文,比如重建條例20條怎樣劃定特地區域,有比較清楚說明怎樣劃定的相關程序是可以相信的,第三個可以相信的是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的決議與結論,那個部份會有很明確的會議記錄,記錄寫下的結論可以依據去辦理,會有強制效益。

那我們基金會也有編了一個相關法律規定及子法,各位可以很清楚看到政府會怎麼做,那至於其他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不同團體與單位有與各位做說明,如果說他們的說明沒有寫法律裡面,說明就沒有法律效益。

如果各位有疑慮他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可以到法條找做依據,如果說講的是很好卻找不出法律規定在哪,那大家就要詳細考慮其真假與否。那如果各位不清楚也可以打電話到法扶基金會分辨真假,我們提供一電話也請自救會將問題給我們。02-23225151分機210找陳律師

佳暮代表:

昨天勘查完,他們說依照專業判斷,劃定特定區域,但劃定特定區域要交給部落,部落有共識才能劃定。另一問題是村莊是危險的,如不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就不提供照顧,那我們是什麼,是山林守護者嗎?劃定了以後我們就不是人了嗎?他說特定區域是一個界線,同意了政府才會給你支援,不同意是不是就只能自我成長多一點了嗎?

林益仁:

政府這對族人已經是一種威脅了,因為我自己也在大學教書,我剛剛聽柯先生說的話,我想問他們在你們部落待多久,如果沒有長期用儀器來測量,他們如何確切知道你們部落安全與否?

我現在比較擔心是部落族人對於專家使用的方式與科技是很陌生的,他們說什麼我們可能也不是很懂。但是我們必須要非常堅持,判斷要我們自己來下,可不可能我們自己來找專家學者來做,如果只是待30分鐘就判定,這是太草率的決定。

我曾經在霧台做研究,於小鬼湖待過一年,我知道短時間不可能清楚狀況,以及部落有老人家對山林很了解,所以我建議說要組織部落有知識的耆老,有專家來就請耆老一起來討論,同時我建議透過重建聯盟或組織來請專家學者與政府專家一同判斷與診斷,這樣才可以知道部落安全與否。

現在我很擔心政府很快要幫我們做決定,可是部落都不清楚,要做什麼決定應該要有我們的參與在裡頭,在裡面住的是我們而不是專家。

霧台村長:

莫拉克條例針對原住民地區,為什麼我們都不清楚?第二是永久屋利害關係為何,政府都沒說。第三個我是神山部落,要向災區部落道歉,但是我們所擔心的是劃定特定區域,佳暮段、阿禮段、吉露段也是我們的傳統領域,所以也是為了我們自己在爭取權益。

黃智慧:

昨天大家在霧台表達意見與行動,我要向各位致敬,效果非常好,各大媒體都有報導,表示議題是正確的才會有這麼大的報導效果。在座很多朋友長老都有出來,過去都是年輕知識份子的身影,這次是真正部落的力量發出了聲音。

莫拉克條例制定為何沒有我們的參與,我想有些分享說明。條例在災後不到2禮拜就提出,8月底立法院就通過,它沒有辦任何一場公聽會,只有在8/24在台北辦公聽會,並把意見送到台北立法院。

25號開始立法院開議第一天我們就去表達抗議,也有國際記者會與小的遊行做表達,各位才剛做安置無法表達意見,政府在非常急就章的手法下27號就通過了,所以其實在我們這個社會還是有持平公正想法的人,在制訂過程中就發覺這是有問題的,從一開始就有問題的情況下,我們要去適應他與對抗他,這是非常辛苦的事情。

制訂條例主要中央37名委員內有很多問題,專家學者組成有大企業老闆、土木工程學者、心理學者等,沒有一個真正懂原住民的專家,所以制訂出來的這樣一個條例有很多問題不適用於原住民區域。

柯信雄剛剛有提到,如果堅持不劃定,維生系統要自己負責,法律是沒有規定的,然後劃定特定區域同意劃定才有下一步,不同意可以看規定只有再諮商,那麼劃定區域跟取得永久屋為什麼要關連在一起呢?可是這個就是中央重建委員會定出的方式,我們本來就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遷村,沒有說要劃定特定區域才能遷村,沒有這樣的道理。

這是現在的政策設定是這樣,我們要不要照這樣走,這個需要大家判斷。

現在永久屋走最快的是小林村,為什麼他們還要去抗爭呢?因為他們發現永久屋一點都不永久,因為他們遷到了那個地方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地上物所有權,如果我們其他的原住民部落遷村地點還在原鄉附近恐慌沒這麼大,可是小林村遷到杉林鄉土地不是他們的話問題很大,所以他們全部反對。

那麼他們現在提出我們自己出錢買地可不可以,他們希望蓋的是以前村落的樣子,但政府並沒有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所以小林村要抗議。我自己是小林平埔原住民族重建協會發起委員,上禮拜愛鄉協會也有跟我們一起去看組合屋狀況,所以小林村得到永久屋並不永久,我們只會永久失去我們的土地。

重建條例的制定沒有經過族人參與,這些問題都牽涉政府有沒有與族人完整溝通,如果族人沒有共識是不需要接受的,政府有義務要跟族人不斷溝通,溝通後是好的才能繼續,政府要多多溝通與說明,大家才會安心我們做的會是對的,倉促做決定對部落是不好的,大家要多溝通與政府也多溝通。

阿禮村長:

重建條例對我們原住民等於判死刑,我們無法接受,政府可不可以修原住民特別法,如果政府不接受我們的建議,那我們可能會再有個北上抗議的動作。另外我的請教是,如果偏向中繼屋的話,那自己的房屋與土地還是會被徵收嗎,如果朝向避難屋的方式,政府會許可嗎?

阿禮頭目家人:

這個條例已成為政策很難變動,我會將一些青年的提案表給律師,霧台鄉算是我們的母親,不同部落各自的傳統領域與獵區可能分散各地。

中繼屋的問題,永久屋可能是政府既定政策,可是我們看就有一些村民房屋倒塌沒地方住,又不想馬上永久屋,我們真的不願意放棄家鄉,有專家說地層下滑,這幾十年來我們在山林土地興建過量,我們很願意保有原來土地,不希望霧台鄉分崩離析。

那我們就針對昨天被劃為非常危險房子的人,他們都是很窮困的人,很多會迫不得已簽下永久屋。另外我一直很納悶,我們遷出的那塊地族人都應該有權力去找地,其實在我們沿山的路線有蠻多還不錯的,那要透過什麼方式取得?

我們各部落都有自救會,是否自救會各自影印法規,大家都有一本。

律師:

我先回應部份,第一法規部份,我們回台北再寄幾本過來,選地部份這個很明確,當時營建署官員都很明確表示部落族人有找到合適地點都可以回到縣政府,要求縣政府回報中央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有專員去勘查安全與否,政府有責任幫我們看地點是否安全,但要提供明確地號等資訊,如果是比較小型(1公頃以下)的地不用這麼複雜的程序。

另外中繼屋與永久屋部份,重建條例並無永久屋與中繼屋規定,這都是慈善團體的分別,目前重建條例法律僅規定「安置」,目前重建條例有修法過,如果要修法也要彙整大家意見並提案,當時我有拜會陳瑩立委表達南部狀況,以請高雄重建聯盟提案,除了永久屋也提供中繼安置選擇。

黃智慧:

關於中繼屋補充一下,11/25有向中央提案(包含顏金成鄉長),吳敦義有改口表達政府不反對中繼,像是阿里山就有中繼屋,那怎麼會有2套標準呢?陳振川副執行長也簽字加速同意中繼安置,那中繼成立後,要有策略性的工作方式,像是修法與清楚的政策表達,有很多項的工作要同時做,我是真的很敬佩大家。

林益仁:

我想很多事情要自己站起來去爭取才爭取的到,現在慈善團體有不一樣的做法,現在我們的重建原則是離災不離村,那怎麼會背離行政院原則?其實老人家有很多智慧,我們可以自己去找土地,重點是我們自己要努力尋找安全的地方,很多傳統領域都可以找,像阿里山就已找到一塊,但政府不會主動幫你選擇做這件事情,找他們便利的方式,那對族人好的方式要靠族人自己來找,法律不會阻擋我們做這樣的事。

林教授所講的在重建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就有提到,政府有義務幫我們找到想要的地。

律師:

劃定特定區域與家屋重建的相戶程序這在法條邏輯是相反的,如果我們認為今天在所住的地方暫時無法居住但我們不願放棄,也可以不用選定區域與永久家屋,我們不只有重建法令做為一解決,也可以找其他法做救濟。

其實法律20條第1項就強調重建要尊重部落文化,如果法律不符合部落文化,應該是法律要修改。

賴天賜:

我想都已經很清楚特別法對重建的依據,那關於共識的部份,我希望各位法律先進可以提供更好更積極的做法,也替我們把關,不要再度成為高士村第二代。另外永久屋的法律層面只有破壞沒有保障,遷村是不是自生自滅,沒有相關法律給我們保障,希望可以修法給我們更好福利。

霧台長老:

莫拉克條例是滅族滅宗,這罪過誰要擔?水災這本來就週期自然因素,把罪過推給原住民,最大元凶是林務局。水利局也只清中段而不清上游,此外也絕對不要劃部落的農地,原住民也不是省油的燈,也希望能夠給原住民多休時間來做決定。。

巴秀芬(吉露自救會委員):

目前吉露全部房屋被縣政府判定全部損毀不堪居住,昨天村長已強力表達不願劃定特定區域,我們房屋損毀必定遷村,我們雖然失去房子,但不願失去土地祖靈住的地方。我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永久屋的Q&A,之前訊息只要部落議會通過既可以自行決定,讓我們不知道該相信誰?

陳律師:

申請永久屋要主動申請,不符合申請會被駁回,申請人資格於第10條有規定,部落會議的項目已被刪掉。

佳暮代表:

如果說申請永久屋是否會劃定特定區域,如何解套,如果不劃定特定區域在另外找地興建能否解套?

賓拿流:

諮商通過是否只劃定部落安全領域,耕地是否還能屬於我們?使用權使否由他們認定,是否我們就無法再進行諮商?劃居住地外會再劃定其他區域嗎?

律師:

現在劃定特定區域要找各方專家學找及居民做安全評估,評估後會公告一段期間可能會就劃定,如果不服會有救濟管道,做行政撤銷之訴。目前可以做的是你們要求提供更多的資訊來判斷。

黃智慧:

只要房屋毀損就可申請,跟劃定區域不必綁在一起,我們看申請永久屋的小林村、嘉蘭村沒有劃定區域也已申請永久屋,劃定特定區域原先是要用在安全堪慮,就已劃定區域做為理由,但房屋毀損就不需要這個理由,也可以用別的法律不見得是重建條例,也能自己做決定遷村與否。

4-15841_1308422513380_1315094504_858445_1252198_n
(上)佳暮村柯幸雄

(下)霧台村村長巴三光
5-15841_1308422553381_1315094504_858446_6208665_n

6-15841_1308422593382_1315094504_858447_2736010_n
(上)霧台村賴天賜

(下)霧台村耆老
7-15841_1308422673384_1315094504_858448_2247437_n

2-15841_1308422033368_1315094504_858437_1939174_n
魯凱青年行動小組工作情況:啦瓦告、宜瑾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魯凱-我們不要滅族式的 [特定區域劃定]

對我們來說,「遷村」是整個部落遷移,是房子、耕地、部落領域一起的移動,但是政府的「特定區域劃定」,卻是把你的領域圈起來,然後不讓你再來使用,土地說是你的,但等於不能接近,給你一個「永久屋」,其他都沒有。

1209魯凱抗議「劃定特定區域」的事件概要

今天(9日)上午行政院原民會、農委會以及水利署等單位,前往屏東霧台鄉原本要會勘劃定特定區域的事宜,一旦被劃成「特地區域」後,該地就不能在居住,土地也必須降限使用,為了捍衛部落完整,霧台鄉的魯凱族人阻擋在路口,不讓官員進入部落勘查。

雖然行政院「劃定特定區工作審議小組」召集人林裕益向村民解釋,今日「只是會勘」,還沒有要劃定特定區,但族人對政府言行不一的舉動已失去信心,仍然不讓小組人員上山。

僵持一段時間後,該小組人員作勢下山,看到人群散去,隨後又轉頭上山,族人發現後,十分憤怒,現場氣氛十分火爆,後經鄉長顏金成和縣議員杜春生出面調解,預定「被探勘」的阿禮等部落居民同意─「可以探勘,但是不能劃定特定區域」,才讓小組成員上山勘查。

勘查團隊表示,目前僅進行會勘,之後還要開會做審議,接下來還會和部落族人做諮商協議,在未取得共識前,不會劃定特定區域。

(更多今日新聞報導整理,請閱讀「狼煙行動聯盟」)

以下為魯凱青年行動聯盟的賓拿流(蔡敏男),記錄今日的活動及居民的想法。

14-15841_1306595707711_1315094504_854806_370132_n

「遷村」不等於「滅族式的劃定特定區域」

文/攝影:魯凱青年聯盟 賓拿流(蔡敏男)

今天政府第三次去山上探勘三個「有安全之虞」的部落─阿禮、佳暮、谷川,其中谷川部落是水利署看查,阿禮和佳暮是水保局要勘查,我們擔心他們勘查後就準備要劃設「特定區域」,所以大約上午7點,我們有6、70個人到台24線往霧台、德文的交叉口路段,不讓那些劃定區域的勘查人員上山。

我們並不是反對勘查,也不是反對危險區域要遷村,但是政府把「遷村」和「劃定特定區域」綁在一起,就是說,如果你不肯同意讓他劃定「特定區域」,他就不處理遷村、安置等等工作,官員一直跟居民說:「你如果不給我劃特定區域,我怎麼讓你遷村?」

對我們來說,「遷村」是整個部落遷移,是房子、耕地、部落領域一起的移動,但是政府的「特定區域劃定」,卻是把你原來的領域整個圈起來,然後不讓你再來使用,土地也要限制使用,說是你的,但等於不能接近,然後就給你一個「永久屋」,其他沒有耕地,什麼都沒有,

原住民離開了土地,就等於部落的滅絕,所以,我們覺得這是「滅族式的特定區域劃定」,不應該跟「危險區域遷村」綁在一起。

我們在三強調,政府做事一定要透明化,但是他們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所以,我們認為,今天一旦讓勘查人員上山後,他們就會自己去進行特定區域劃定,不會來尊重我們。

本來我們已經阻擋住勘查人員了,沒想到他們假裝離開竟然又折返回來,是鄉長和那些村落的帶領人說,就讓他們勘查吧,最後才放行。

但是,雖然阿禮、佳暮、谷川部落的人讓官員上去探勘,但是他們已經知道劃定特定區域的危險性,所以大家說,同意被勘查,但是不會願意被劃入特定區域,如果一定要被劃進去才能遷村,那族人情願繼續住在山上,也不要永久屋,因為不能輕易把祖先的土地就這樣放棄。

2-15841_1306594987693_1315094504_854789_7234310_n

一大早,大家就來到霧台的路口準備,不讓勘查人員上山。

4-15841_1306595107696_1315094504_854792_4345525_n

5-15841_1306595147697_1315094504_854793_103808_n

部落的人配上了刀,表示強烈的反對這件事情。

8-15841_1306595307701_1315094504_854797_3367319_n

10-15841_1306595427704_1315094504_854800_482981_n

12-15841_1306595547707_1315094504_854803_3219553_n

14-15841_1306595667710_1315094504_854805_1388317_n 13--1-15841_1306595587708_1315094504_854804_1433632_n

17-15841_1306596027719_1315094504_854814_1889669_n

16-15841_1306595987718_1315094504_854813_3671039_n

族人檔在前面,勘查人員還是想要上山

15-15841_1306595947717_1315094504_854812_3254859_n

20-15841_1306596187723_1315094504_854818_6442528_n

18-15841_1306596107721_1315094504_854816_6849779_n

鄉長出面斡旋,大家先去鄉公所談一下。

23-15841_1306596627734_1315094504_854829_1868603_n

勘查人員說,今天只會勘查,不會下結論,也不會劃定特定區域。

24-15841_1306596667735_1315094504_854830_2952715_n

部落的人很明確的表示,可以去勘查,但是不能「劃定特定區域」,如果一定要劃定才能遷村住永久屋,情願繼續住在山上。一定要尊重部落的意見。

26-15841_1306596947742_1315094504_854836_821261_n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