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釣竿,魚源─六龜重建啟示

每個人都想多吃魚,但卻很少人發現魚園有損毀,需要精心復育才會回到原來的狀況。面對各社區複雜沉重問題,李懷錦認為,重建工作最重要的還是回到每個人身上,畢竟,災難只是放大了原本潛藏的問題。

「有人說要給他們魚吃;有人說不如給他們釣竿教他們抓魚;有人說給了釣竿卻沒有魚可以抓,其實,復育魚源才是最重要的,可是那是最緩慢最辛苦的。」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李懷錦如此形容災區重建

災區農業如何重生?

六龜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都是務農,這裡是有名的金煌芒果發源地,還有可口的蓮霧行銷全台灣,八八風災過後,許多農民的土地損失慘重,雖有津貼慰問,但微薄的金額根本不足以支持農地的重建。荖濃村的一個阿伯說,他房子沒倒,也沒被水淹,更算不上政府定義的災民,但土地卻被沖毀大半,因為像他這樣的農民太多了,政府對於這種情形根本無能為力,也沒有對應政策,他想乾脆放棄耕種。

農會有一筆針對農業重建的經費,藉此開了許多有機農業產銷班,報名踴躍。但許多人上完課後,仍對未來茫然;即使對於有機農業充滿嚮往,但是水果要做有機本質上就很困難,做了也不知道成功率是多少。即使成功了也不知道銷路在哪裡,一切的變數都讓農民心有餘而力不足,義賣和重建並沒有必然和持久的關係,消費者愛買災區農產的心態很快就會隨時間而逝了,那接下來的生活又該如何呢?

道路搶通之後?

六龜鄉沿著荖濃溪畔發展,八八風災來時,所有連接溪畔的重要橋梁都被沖垮,所以鄉內最快速也最顯著的重建工作就屬沿著河堤而建的便道了。新鋪的柏油在太陽的照射下閃閃發亮,這些便道在乾涸期當然通行無礙,但是當地人害怕的是雨季一到,這些路恐怕還是非常容易被淹沒、消失。

每每詢問鄉公所何時會有正式的橋墩,主管機關卻從未有明確的答案。致電多家承包公司,想知道各路段的完成期程,對方也總是語焉不詳地含糊帶過。風災時,被大水沖刷而下的砂石依然佔據著河道,砂石車一輛輛地在河床上載運砂石,疏浚的時程卻被精準地控制著因為,要維持市場上的砂石價格,就不能太快把泥沙都運到市場上,遠方有更大的利益糾葛在操控計算著。


疏浚與砂石利益之間的糾葛,恐怕仍是難以言明的問題。上圖攝影/廖建瑋,下圖攝影/鐘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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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區域劃定的弔詭

即使主要縣道都修復得差不多,但是鄉道卻還維持災後的模樣,只是被卡車勉強壓出一條平路。

被鄉道連接的不老溫泉觀光區位於新發村,剛好在新開部落路段的後面。新開部落風災時遭土石掩埋,因而上了各媒體頭條,但除了新開部落外,新發村大致上並沒有太大的災害。半年後,新發村成為是否該畫定為「特定區域」的爭議點,因為討論未決,所以修路工程乾脆全數停工,鄉道全部維持原狀。

由於道路行駛不便,沒有旅客上門,業者沒有生意,許多在飯店餐廳工作的當地人眼看馬路不通,必須外出找工作,因此萌生搬入平地永久屋的念頭,重新開始生活。然而,這些人往往因房屋並未損壞,所以不符合申請永久屋資格,而唯一入住永久屋的入場券,就是原住處被畫定為「特定區域」,所以在原鄉沒有資產的,反而渴望被劃入特定區域,這樣就可以換得一棟大愛村的房子

但對於業者來說,被畫為危險區域等於是被斷了生路,政府不可能再撥經費修復「特定區域」道路,只希望將特定區域內的人為活動降到最低。許多世代經營溫泉的業者將畢生的積蓄,全部投資在旅店或山莊上,要放棄所有資產實在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業者們聯合起來,堅決反對特定區域劃定

業者和當地人各持立場引爆衝突。最後雖然因為業者的施壓,使得特定區域畫定政策有所改變,道路的修復也產生契機,但當地人分歧的意見並沒有獲得消解,觀光業的重建更是遙遙無期


通往新開村的道路(攝影/廖建瑋)


不老溫泉區蕭條的街景(攝影/廖建瑋)

觀光是其他產業的火車頭

反觀寶來村同樣以溫泉聞名,也同樣面臨劃定「特定區域」的爭端,但經營有成的寶來社區發展協會,在這次災害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及時團結、整合在地意見,讓當地人共同想像未來的路該怎麼走下去。寶來原本就是交通部推廣觀光的重點,比別的地區享有更多行政資源,他們決定不放棄這塊土地,有志一同地否決了「特定區域」的劃定

寶來村的觀光資源較新發村豐富,夏季時有熱門的荖濃溪泛舟,冬季有竹林休閒農業區的賞梅季,又在南迴公路的重要幹道上,旅人總會在此歇腳,所以各種產業,都因為觀光客的光臨而有了收入,農產品也更容易賣出。當地人明白「觀光帶動其他產業」的道理,所以都想要在這塊土地上繼續生活。

社區發展協會暫時轉為重建協會,每週四大家聚在一起開會,分享資訊和討論議題。即使荖濃溪面目全非,泛舟幾乎不可行,山區的道路也柔腸寸斷,但是幾乎所有受訪者,都對未來感到樂觀,很多業者甚至已經接到老顧客的預約電話。


寶來的泛舟中心(攝影/廖建瑋)


寶來地區山巒處處崩塌(攝影/廖建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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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寶來已有共識,要重振過去觀光榮景,但相關交通、行政資源能否配合,仍值得持續關切。圖為仍陷在土石堆中的新寶來飯店。攝影:鐘聖雄

六龜重建關懷協會的目的

究竟是趕快給魚餵飽他們重要,還是為他們上課,教給他們很多技術再讓他們自求多福?

每個人都想要多吃魚,但卻很少人發現魚園有損毀,需要精心復育才會回到原來的狀況。李懷錦說,面對各個社區複雜而沉重的問題,他認為重建工作最重要的還是回到每個人身上,畢竟,災難只是更放大了原本就潛藏的問題罷了

六龜重建關懷協會希望,各個村落都可以因為這次的災難而活絡起來,能更自主地思考社區的未來方向。每週出刊的「荖濃溪望」就是一份讓居民看見彼此的社區報紙。

當然,路還長著呢。

(本文作者為台大政治系學生、大學新聞社成員)

魯凱近況0222:遷村之憂與尋根之旅

屏東縣霧台鄉的阿禮、吉露、佳暮、谷川四個部落,已經決定將遷往位於屏東市的東海豐,由慈濟興建永久屋。若談外在物質,房子真的很好,但若談到心理層面,很無奈,所以真的也無法說是好還是不好。

遷往東海豐慈濟永久屋,是好是壞?

屏東縣霧台鄉的阿禮、吉露、佳暮、谷川四個部落,已經決定將遷往位於屏東市的東海豐,由慈濟興建永久屋。

未來的東海豐,將會依照需要興建學校,也會有讓魯凱族人舉辦活動的大型育樂場所。若人數足夠,會推行就業方案,解決族人的生計。莫拉克風災發生後,多數族人前往屏東、高雄等地工作,但只要有學校,加上東海豐位於屏東市,大家都會回來,因此入住率應該很高。

儘管設備齊全,且遷往新的地方,是一件開心的事,但族人們更擔心會出現如那瑪夏鄉一樣的情形,怕入住後慈濟的管理會影響大家的生活,而掛著「慈濟」名字的意識形態也讓族人不太舒服。

那瑪夏鄉那裡不斷有讓族人憂慮的訊息傳出,例如勸導不抽菸、不喝酒、不烤肉等,雖然這些都是好的,但每天不斷被人告知不能這樣不能那樣,多少妨礙到他人,好像自己的空間都沒有了。

雖然不知道是否真的會受到如此管制,我們還是用預期的心去看待,若談外在物質,房子真的很好,但若談到心理層面,很無奈,所以真的也無法說是好還是不好。我只能用祝福的心情,希望遷往東海豐的族人可以在那裡創造出更棒的生活,看能否跳脫出協助者的意識形態。

春節活動 大武尋根 佳暮回顧

前一周是農曆春節,各個部落也舉辦各種活動,但都以簡單的方式呈現。谷川的族人回到自己的部落舉辦晚會;佳暮部落由於決定要遷村了,因此這次活動也回到了部落中,以影片、照片回顧以往;大武部落則是回到舊部落舉辦尋根之旅;好茶部落舉辦了為期三天的活動,有青年大會、春運等。

好茶部落的氣氛很熱絡,因為這次最後一次在營區舉辦活動,明年的活動就會在新家舉行,大家都很快樂,也enjoy(享受)在活動中。

而大武部落的尋根之旅,很多在外地的族人都回來參與。五十年前,大武部落從舊部落遷村至新部落,要回到舊部落需步行一天才能到達,但莫拉克風災沖刷下來的土石流填平了河床,部落族人只需花兩個小時,就可以開車直達舊部落下方。

遷村已經五十年,許多老人家離開後都沒能回去,因此很開心,原先莫拉克風災是令人難過的事,但反而藉此得以回到舊部落。

一路上,老人家邊走邊看著地形的變化,述說著部落的歷史。參與尋根之旅的年輕人很興奮,不僅了解祖先原先的生存方式,也體認到祖先的偉大,居然可以住在那麼遠的地方,還從那麼遠的地方遷村至新部落。

這趟尋根之旅,讓大武部落族人更加團結。從以前的遷村,到住在安置中心、確定不用遷村,更凝聚了族人對於不要遷村的共識。

感謝參與大武尋根活動之羅紀彥提供的照片紀實,與大家分享。

第一天部落獵人與耆老作舊部落探路

01 第一天部落獵人與耆老作舊部落探路

部落工作人員驅車涉水進入

02 部落工作人員驅車涉水進入

大武舊部落河岸景致

03 大武舊部落河岸景致

部落工作人員作傳統石材設置

04 部落工作人員作傳統石材設置

活動當天部落頭目主持

05 活動當天部落頭目主持

部落族人以傳統方式殺豬慶賀

06 部落族人以傳統方式殺豬慶賀

部落族人集體驅車進舊部落

07 部落族人集體驅車進舊部落

部落小朋友一同參與文化傳承

08 部落小朋友一同參與文化傳承

部落族人驅車集合於隘寮溪河床

09 部落族人驅車集合於隘寮溪河床

抵達大武舊部落

10 抵達大武舊部落

部落獵人滿載而歸

11 部落獵人滿載而歸

部落族人鳴槍告示

12 部落族人鳴槍告示

大武部落族人回到舊部落家屋整理

13 大武部落族人回到舊部落家屋整理

霧台部落族人於大武部落尋根留念

14 霧台部落族人於大武部落尋根留念

部落族人圍坐煮食

15 部落族人圍坐煮食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社會大眾看大愛(3)大愛石的真相

慈濟基金會營建處景觀顧問陳瑞源表示,石頭上要刻什麼字,在什麼地點,的確是由他決定,但災民受到慈濟的協助是事實,今天有人很想要表達他們對慈濟的感激,所以才要把這些文字刻在石頭上,天經地義,沒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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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大愛園區裡面有很多石頭;很多石頭上面刻了字。

這些刻了字的石頭,大體上只為了兩個目的存在 – 其一:住山上很危險,你們原住民以後住平地就好,這樣才安全;其二:你們這些住進來的人,一輩子都要記得是慈濟施捨、幫助你們,你們一輩子都欠慈濟,現在輪到你們感恩,請記得要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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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石頭當中,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就是寫上「一早就看到浮屍在大馬路」的石頭。這顆石頭,不僅內容教人怵目驚心,而且「地點」極佳,就位在慈濟大愛園區的出入口一帶,左鄰右舍分別是「我的生命撿回來了 / 我看到人的生命 / 被土埋了 / 被土石流拖遠」,以及「小林村堰塞湖暴開 / 斷橋 / 心臟差點停止」。換句話說,往後大愛村民每天進出園區,都要被提醒他們的家人是如何罹難,他們的傷痛必須一再被喚起,他們心中的瘡疤要一再被掀開。

我絕對尊重每個災民的選擇,不管是要回鄉,還是選擇住進大愛屋,我都希望他們的選擇,對他們的現實、心裡條件來說,都可以是最好的選擇。然而,這些石頭,教那些為了迴避傷痛,避免觸景傷情才離鄉背井住進大愛村的災民,情何以堪?

那瑪夏、桃源鄉災民搬進園區的那一天,慈濟基金會秘書處專員簡東源跟我說,他不知道園區中有上述石頭的存在,但他強調,所有被刻在石頭上的文字,都是災民在慈濟人文營中所寫下的心得,這些心得文字有幾百篇,全部出於災民之手,絕非慈濟假造。

我於是問他,那請問是誰決定哪些句子要被刻在石頭上?為什麼絕大多數信奉天主教的原住民,會這麼剛好都在感謝慈濟,沒有要感謝上帝的?有人說要捐財產給大愛台,把這刻在園區中這難道不是置入性行銷?慈濟瓜田李下難道沒有把關機制,難道不能避嫌嗎?災民每天都要被提醒自己家人如何罹難,慈濟真的認為這是災民自己想看到的嗎?

簡東源回答我,說大愛園區中的景觀設計,全部出於以工代賑的88零工之手,絕大部分是災民自己設計,自己決定的。至於慈濟人文營的心得感言,是如何經過篩選,「脫穎而出」被刻在石頭上呢? 簡東源說,每個部落的災民在入住之前,都會有一些意見領袖,或是委員會存在,這些委員會對於園區要如何設計,有充分的參與權力,換句話說,是這些災民意見領袖、委員會決定要把那些字刻在園區中的,慈濟絕對沒有干涉

且不管石頭上文字是不是災民決定的,如果園區中所有景觀設計,都是出於當地災民之手,那麼為何園區入口的原住民圖騰,既不是布農、Kanakanafu,也不是排灣、魯凱圖騰呢?簡東源完全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只一再強調慈濟絕對有和災民充分溝通,從來沒有主導過園區內的景觀應該「長怎樣」。

事實證明,簡東源說謊(請見補充資料)。

和簡東源Say Goodbye之後,我們在教堂前遇到了南沙魯村的靼虎‧犮拉非,當時他正忙著與一位慈濟的師姐,確認入住災民的數量與地址、鑰匙發放事宜。按照簡東源的說法,靼虎就是他口中的災民意見領袖與入住委員會成員。

靼虎說,他的確看到園區中有一些石頭上,刻了一些「不太適合」的文字,他會找機會跟慈濟反應。慈濟?如果是災民自己決定要刻哪些東西,為何還要找慈濟反應呢?靼虎強調,石頭上的文字,的確選自災民在慈濟人文營中所寫的心得,但決定哪些心得要被刻在石頭上的,還是由慈濟主導,入住災民委員會並不知道細節

十分鐘後,我們在大愛園區中找到一位負責刻字的工人,他一邊沒放下手上的刻字工作,繼續刻著「有愛的地方就是天堂」,一邊跟我說 – 決定要刻哪些字,刻在哪些石頭上的,都是一位叫做陳瑞源的設計師;關於園區內所有景觀設計的問題,問他就對了!陳瑞源是誰?陳瑞源是慈濟基金會營建處景觀顧問。相關報導

第二天,慈濟大愛園區舉辦「歡喜入厝圍爐」儀式,我們在園區內的「大愛路」上找到了陳瑞源設計師。他強調,所有石頭上刻的字,都出自於災民參加慈濟人文營時所寫下的心得,決不是慈濟憑空杜撰,而且災民在撰寫心得的當下,也都知道這些心得很可能會被刻在大愛園區中。但陳瑞源也坦承,園區內所有景觀設計,的確是他一手包辦,石頭上要刻上哪些字,刻在什麼地點,的確也都是他決定。陳瑞源說,災民受到慈濟的協助是事實,今天有人很想要表達他們對慈濟的感激,所以才要把這些文字刻在石頭上,天經地義,沒有什麼不對。

陳瑞源又說,災民被土石流掩埋,山上受到重創,這也是事實,災民應該要記取教訓,不能忘記這一場災難,所以才要把有關災難的描述字眼,刻在大愛園區入口顯眼處,有其警示意味存在

於是我問陳瑞源 – 請問陳老師,今天如果換成您自己的住家門口,刻上自己的往生家屬是如何受害的,然後您每天出入家門都要看到這些文字,您可以接受嗎?我想有些入住大愛村的災民,是為了想要忘卻傷痛才決定不回山上住,這些文字難道不會加深他們的心靈創傷嗎?

陳瑞源想了一想,然後給了這樣的回覆:「你看我們那邊有顆石頭上也刻了,過去就過去了嘛!如果有災民覺得這些文字讓他們不舒服的話,那他們可以選擇Ignore(忽視),裝作沒看到啊!有人不想看,但還是會有人想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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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心痛,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些什麼,說些什麼…

原來,慈濟大愛園區中,充滿了「慈濟精神」的大愛石,是這樣子來的…所有捐款給慈濟,希望自己能為救助災民進一份心力的全國善心人士,你們作何感想?證嚴法師,妳又作何感想?

註:

後來陳瑞源打了一通電話給我,跟我說如果要把他的發言寫出來,請務必註明是我去採訪他的時候,他針對我的問題答覆,絕對不是代表慈濟發言。我不知道陳瑞源的考量是什麼,但我想,這整段大愛石的由來真相,包括陳瑞源的發言,以及簡東源公然撒謊的過程,都應該要被外界知道,特別是證嚴上人應該要知道!因此,煩請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能用力轉寄,讓慈濟的人也能看到,讓證嚴法師也能看到,看看實際執行「大愛世界模範村」的慈濟人,到底是怎麼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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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

簡東源所寫的文章:從內文可看出,他在受訪之前,早就看過大愛石的內容了。

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災區筆記(七)

延伸閱讀:

  1. 大愛落成系列 (5) 不同的哲學
  2. 大愛落成系列(6) 愛的代價?
  3. 社會大眾看大愛(2)回到誰的家?小心「慈善」背後溫柔的箭
  4. 大愛落成系列 (7)莫因人為疏失,讓災民成為法律賤民
  5. 社會大眾看大愛 (1) 走調的災後重建-政府角色和民間角色錯置

沒有手機訊號,沒有乾淨用水,遷村沒有著落的富山部落

族人說,他們是一個被遺忘的部落,沒有人重視這裡的想法及安危,加上因政治利益關係及惡鬥,讓族人及遷村議題成為選舉時被利用的議題,談到這裡時甚至一度太激動而流淚。

當大家還在為新年活動規劃而煩惱的時候,在大武鄉的富山部落從八八風災後一直為部落遷村的問題大傷腦筋,部落自救會由於得不到鄉公所及村內重要幹部的認同,遷村的問題持續延燒,在沒有友善的回應前,富山部落只能繼續找尋可能解決辦法,原住民立法委員陳瑩在新年前夕特別來到富山部落聽取部落需求,期盼富山部落的心聲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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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部落族人開會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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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在簡易的自救會辦公室外坐成一圈互相討論接下來要面臨的遷村問題,在部落族人簡報下目前部落居民約有40戶150人,是一個小型的部落,不過在原民會登載的資料中卻找不到這個部落。

由於部落沒有自來水,手機也收不到訊號,在颱風發生後無法向外救援,只能透過部落廣播進行撤離,加上部落水源污濁,族人在風災後的用水成了一大問題,甚至還有人因為用污濁的水洗澡而得到皮膚上的疾病,不過對族人來並不是最大的問題,因為現在他們面臨更大的問題-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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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在簡報時提到,遷村問題其實己經討論了很多年,八年前當初有三個地方可以是考慮的地方,第一個地方是鄉內的南興村,第二個是愛國埔部落,第三個是舊大武國小,部落族人經過多次的研商及討論後才解定要遷村至舊大武國小,除了有交通的考量之外,舊大武國小是最靠近富山部落,族人可以就近到部落裡查看等原因,不過當時遷村進度卻一直沒有進展,直到八八風災後才再被提起。

而鄉公所方面,在去年的三合一選舉時,有候選人承諾會儘速進行遷村,但是選後卻沒有兌現,現在反而持反對的立場,理由是舊大武國小是大武地區的黃金地段不能遷至此地,若要遷至舊大武國小,只能分配到大約五分之一的土地可以使用,這讓族人相當錯愕也相當失望,現在只靠自己自力救濟才能得到重視,不過部落裡因為族人外流嚴重,部落裡幾乎是老人家或小孩,很少年青人可以幫忙,所以要推動遷村的議題難上加難。

族人談到這裡時甚至一度太激動而流淚,族人說,他們是一個被遺忘的部落,沒有人重視這裡的想法及安危,加上因政治利益關係及惡鬥,讓族人及遷村議題成為選舉時被利用的議題,現在大武村村民日前因為反對富山部落族人搬遷至舊大武國小而到鄉公所進行抗議的動作,這讓富山部落的族人更難進行遷村的工作,所以富山部落對於未來實在感到很茫然。

立法委員陳瑩聽取完族人的簡報後表示:族人的意見及心聲她己經聽見了,現在最主要的工作是讓政府相關單位及鄉公所還有族人們趕快進行協商,因為縣政府己經進行公告了,照理說應該要持續推動遷村的工作,接下來在立法院質詢時,也會針對富山部落的遷村問題質問相關單位,讓遷村的工作可以順利。

距離八八風災己經半年了,現在又要面臨汛期的時期,到時如果遷村的問題還是停擺,那富山部落的族又要開始提心吊膽了,至於遷村的問題,族人除了希望可以儘快完成,目前也只能無奈的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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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立委陳瑩 (下) 參與的富山部落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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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部落沈淪記-失信的政府,荒唐的勘查

拿著劃定危險區的法令,如同端著木棍在山上趕羊群,根本無關山區安全鑑定,協助部落找尋安全土地重建,而是藉天災以法令脅迫,讓山區部落大量下山。從小,我們被告誡要守法,但最不守法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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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被評定安全的阿禮上部落】

從小,我們被告誡要守法,但最不守法的是政府。

做人,我們被教導要守信,但最不守信的是政府。

在阿禮部落的安全勘查決議中,讓人有著巨大的憤怒!

水災發生之後,山區一片慌亂,對於自然災害的重創,當然應該避險而居。但是對於原住民文化的部落群聚與生活地域,一開始就不斷提出「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方向,讓被迫遷村的部落居民,在不離生活地域的狀況下,因應大自然的風險,找尋部落的未來。

部落安全區域劃定的審查,應該是架接在「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二原則下,審視部落安全,為部落尋找安全居住地。在災害之後的數月間,政府部門一片「家園重建」的允諾,都是答應幫助部落返鄉重建,並且在山區找尋安全區域,強調「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就近找地安置避難」,來建造中繼屋或進行遷村。

但是,隨著山下永久屋土地取得,以及建造戶數的龐大,尤其慈濟興建的大愛城,根本在先搶建再找人入住的狀況下,所有「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原則,完全拋棄腦後,只想將山上部落居民塞進永久屋內,讓大肆建造的永久屋,不會空戶太多形成浪費,讓省事的政府,宣稱人人有屋完成重建。

當捨棄掉「離村不離鄉」、「建立中繼屋、避難屋」的原則,一些澈底失去房屋、土地的部落居民,無所選擇只能入住,一些家園安在心想回鄉的部落居民,卻在劃定危險區的威逼,以及告知「先去住永久屋,回鄉也沒人管。」的利誘下,就是要衝高永久屋的住屋率。

這種拿著劃定危險區的法令,如同端著木棍在山上趕羊群,根本無關山區土地的安全鑑定,協助部落找尋安全土地重建,而是藉由天災以法令脅迫,讓山區部落大量下山。

在山區裡大搞雞飛狗跳的部落大迫遷中,政府完全喪失信義與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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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9的阿禮上部落勘查行程】

阿禮部落是一個讓人關注的地區,不僅因為它遠,更因為在阿禮部落可能發展出生態部落的典範,建立人山的新關係,未來可以提供其它部落觀摩學習。

但是幾度安全勘查,讓人痛斥政府的荒唐失信。

阿禮部落,九月間第一次勘查結果出爐,在道路不通人員無法上山下,就依著空照圖,看著滿地土石泥濘,做出整個部落不安全評估,經過下山的部落居民抗議,有些地區表面覆蓋土石,只是因為村落排水設計不良,造成土石沖刷地面,並非地基危險。

在許多部落居民抗議中,指責政府根本未進災區,怎麼做出安全評定,紛紛對勘查結果質疑!災後三個月,道路陸續搶通,專家學者上山勘查,但是時間有限,並未做嚴謹的地質探勘,就以短時間目測做出結論,甚至忽視部落個別區域的安全程度,做出和第一次勘查相差不多的結論。阿禮部落面臨一樣的狀況,專家學者到下部落查看,上部落道路未修通,原本不打算進入勘查,在居民強烈抗議下,才進入上部落看看,一樣給出不安全的結論。

十二月,到了第三次安全勘查,在未告知居民會同勘查下,負責山區土石流災害的水保局,以及負責河道沖刷的河川局,帶著重勘的學者自行上山,遭到部落居民的驅趕抗議。經過緊急協調後,必須公開行程,會同居民一起勘查。阿禮部落居民,為了讓懶得走路的官員,有條好路可走,還花了一段時間,修通下部落到上部落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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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上部落不建議劃設危險區的官方評估表】

專家學者進入,發現已經清理掩埋土石的上部落,其實地盤堅固,周遭林蔭圍繞,除了部落邊緣因為建築地基的不當施工,造成房屋龜裂的問題,整個上部落沒有地層滑動、土石流威脅的安全問題,當場做出不劃定危險區的意見,同意居民返鄉居住,並且文件上附註修通道路,以利居民交通。

學者專家的最後決議意見,白紙黑字的官方文件,原來在政府眼中只是廢紙一張,一到山下全不認帳。

原本阿禮上部落保留,彰顯的意義,除了一個生態社區的開展,更重要是在原鄉重建中,政府能有部落分區的細膩思考,仔細評估部落安全與不安全區域,為部落留鄉做最大努力,而不是一竿子人,全都趕下山住進永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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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上部落註記維持交通通行的字句】

阿禮上部落的居民,還高興在法定程序中,獲得法律的保障,可以安心返鄉重建,卻沒想到過年期間,新年還沒過完,政府無故推翻勘查決議,二月八日在官方重建網頁上,又是玩偷偷公佈的鬼把戲。

阿禮部落全數劃入危險區,完全顛覆第三次勘查的決議,讓一個法律程序,就在不知何人決定的密室討論下,推翻專家學者評估決議的法定效力,自行更改決議內容,公告阿禮部落全數劃入不安全的危險區。更離譜是,政府部門不僅違反勘查結論,讓安全變為不安全,甚至對於重建條例中,要求必須與居民協商的保障,竟然就以列出未同意遷居的住戶名稱,作為結案的公告。

整件事,雖然只攸關阿禮上部落十多戶居民的權益,但是卻是嚴重的法律背信與人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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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部落劃定不安全區的重建會綜規處張恒裕處長】

如果阿禮惡例一開,是否意味所有專家學者判定的勘查結果,到山下都可任意更改,不僅污辱專家學者的信譽,更糟是誰賦於行政官員,能有如此超越法律程序的權力,恣意妄為更動決議意見。

再者,部落遷村議題牽扯都是個人私產問題,憲法上對國民的財產權與住居權有絕對保障,因為安全理由可以協助避難遷居,但是在評定安全的情形下,如何以所謂想遷村居民的部落協議,強迫不遷村居民離開已經評定安全的家園,放棄財產與住居權力。

遷村協商,政府應該是與不想離山的居民協商,而不是只選擇下山的居民協商,違反安全評故,以及想要留山居民的意願,做成離鄉結論。如果如此行事,以後是不是就在永久屋區內,不斷召集進駐居民開會,要求山上住居者下山住進永久屋,在山下決定山上的命運與權力。

就像居住城市社區,在大樓、土地沒有居住風險情況下,如何說是社區開會形成共識,要求個別住戶放棄財產搬家,住進寄居的永久屋。這種侵害人民權益的行為,在城市根本不可能發生,為何面對山區部落就是目無法紀,這樣操弄危險區範圍,脅迫人民離鄉,無異國家惡行,就連共產國家都不敢如此行之,為何自由台灣竟在山裡上演。

災後半年,原鄉家園重建幾乎停頓,家園重建被挪移等同於永久屋重建,外界一直將永久屋當箭靶,認為政府只想找人塞進永久屋區,讓永久屋不會閒置太多。但是實際上這種強化收容政績的行為,這只是迫遷的一部分原因,更大原因是政府根本無心或無力原鄉重建,只想用最省事最快的方式,來完成重建。

所謂的危險區,越來越無關災害地區的實際安全狀況,而是依交通地理來區劃。簡單說,「返鄉至道路修通的盡頭,以上清空」,以及「大部落無法動,小部落全數清空」二項標準,彷彿成為一種遷村準則,在現今的劃定危險區上,霧台鄉的霧台以上清空下山,桃源鄉的桃源以上清空下山,以及如那瑪夏鄉等大部落多數返鄉,許多小部落安排遷村,都呈現這條劃分的標準。

這樣的劃分法,相當粗糙,無關部落居住安全,而是以修路的難易,作為部落能否居住的標準。

這種重建心態相當不義,部落安全應以部落所在地,仔細勘查作為安全評估標準,山區道路破壞山體,可以降低道路等級,維持基本人車通行,不能因為不願修築道路,而變相脅迫居民放棄財產,離鄉下山的道理。更可惡是不願修路讓部落返鄉,卻是大修山區觀光道路,以利觀光入山,如信義鄉的山區高架道路,如太魯閣廣開山區隧道道路,甚至阿里山公路的限期搶通,都可以看見這條差異的標準,觀光開路一切好說,部落回鄉無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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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修復道路,阿禮上部落由安全變不安全的主因。】

阿禮上部落,劃定為安全區,至今遭到更改,最大的原因,不是部落不安全,而是政府根本不想修復居民回鄉的路。

重建至此,極度荒謬!

怠惰的政府,根本不是盡最大的能力,保障部落在傳統領域永續發展,根本也無關國土保育的完整規劃,而是赳結在觀光利益與部落生存之間,向觀光利益傾斜,不願得罪大部落,而挑著最遠、最小的部落,不願修路,強迫下山,一堆人送進永久屋,當成偉大的重建政績。

阿禮部落從安全區評定,無由變更為危險區要求下山,為了讓居民同意離鄉,放出先簽結同意住進永久屋,回山也沒人管的風聲,卻不明言日後斷水斷電無路上山,居民從此與家園別離,這種行徑不是光明政府所應為,更不是以守法自譽的馬政府,應有的守法作為,誰陷政府於不義,讓民眾怨恨,這樣的官員,無異是國家信譽的摧毀者。

半年來,重建步伐,充斥著官員完成交辦工作的心態,體恤受災居民的同理心全無,甚至更將人之本性的戀家愛鄉,視為阻擋工作的仇人。可憎的公務員心態,能不能將受災居民視為親人,想想她們返鄉求生的微薄心願。

阿禮部落沈淪記,沈淪的不是部落,而是決定部落命運的國家機器,違法妄行玩弄部落,讓原住民族走上淚的旅途。

阿禮部落由安轉危的變更,如同災後重建的縮影,影響深遠,讓人心驚,萬分憤怒!

附贈:

災後半年的成果記者會召開之後,看看官方「莫拉克颱風災後家園重建計畫」,寫的和做的差多少!!!

延伸閱讀:

一封給總統的公開信─魯凱阿禮的心聲

(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桃源鄉大雨斷路,面對汛期,政府開始準備了嗎?

原鄉重建的村民,迫切希望政府修築完善聯外道路,並協助建造避難屋。但政府對於道路、避難屋、修復補強工程的要求,都無積極回應,村民憂慮:「政府對我們這些人(原鄉重建者),好像不太重視。」

2/19因連續兩日的降雨,勤和村對外道路因函管遭沖走而斷絕。毀損部分包括勤和聯外便道、勤和便橋及勤和連接復興的便道,影響桃源鄉勤和、復興、梅蘭、梅山四村的對外交通;目前正由工務局盡速搶修中。2/20上午,已出動直升機將約二十多名亟需就醫的洗腎患者、準備開學的學生接下山。另有許多在春節期間返鄉放年假的學生、需通勤工作的村民,以及春節出遊的遊客尚滯留在山上,等著聯外道路搶通。

勤和村長表示,這兩日降雨不算強,應是上游水位升漲導致位在下游的便橋遭沖毀。村民多半認為,便橋被沖毀是因為搭建便橋的函管太窄或太低,不堪水流沖刷,應使用口徑更大的函管或至少搭建兩層。不過鄉長則表示,山上的便道、便橋本身就很脆弱,「用什麼口徑的涵管都一樣啦,都很容易沖掉。」

據悉,從今年一月初道路搶通、村民返鄉重建至今,勤和以上四村的對外交通仍依賴便道,沒有正式的完善的道路,居民表示勤和雖一直有鋼構橋的工程在進行,「不過進度實在太慢了。」致使這次在兩日降雨中,對外交通就輕易斷絕。

決定原鄉重建的村民們,目前迫切希望政府能修築完善的聯外道路,並能在山上已經過專家勘查並評估為安全的地段,加速協助大家建造避難屋。但同時,由於政府對於道路、避難屋、村內修復補強工程的要求,都無積極回應,勤和村民Savi也透露出憂慮:「政府對我們這些人(原鄉重建者),好像不太重視。」

為因應汛期到來,各村居民將自行備妥存糧、發電機、醫藥用品等,熬過颱風季節。村民們表示,留在山上重建,「我們已經有心理準備了。」將面對汛期時的道路、避難等問題,若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和協助,就只能靠自己蓋避難工寮等措施,自立重建。

位於勤和村的桃源國中,就讀學生來自桃源鄉各村,在一月中旬就提早結束寒假開學,希望能在汛期前結束一學期的課程,以便若有道路發生問題時,能彈性調度放假時間。校長表示,校方已備有多項腹案,因應汛期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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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nownews。http://www.nownews.com/2010/02/20/11477-2571485.htm )

(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贊助)

樹谷基金會LOGO

一封給總統的公開信─魯凱阿禮的心聲

總統先生:一紙「特定區域」的劃定公告,與我們所認知的勘驗結果,完全不同。原來,我們一直在奔走與關切的只是浪漫無知的行動,一場誤會。而我們竟後知後覺到只能望天興訴,追恨自己不識文明社會的遊戲規則。

前言:

屏東霧台鄉阿禮部落分為Balio及Wumama上、下二部落。莫拉克風災後,Wumawuma下部落居民決議遷村,願意被劃為特定區域。

至於Balio上部落,在三次安全勘驗中,有兩次被評定為安全,但39戶居民中,有24戶希望遷居平地,因此部落希望政府能以「戶」為單位劃定特定區域,讓希望遷居的族人合法取得永久屋,而希望留在山上的族人,也能合法居住。

1月16日,重建委員會至霧台進行特定區域劃定,上部落的居民已十分明確表態,拒絕劃定,要留在部落裡(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因重建會反覆重申,絕對尊重居民選擇,因此上部落的族人認為這就是此事已經告一段落,便開始積極規劃原鄉重建,以及在山上展開生態產業的探勘巡禮(詳細情形請閱讀這裡)。

未料,政府卻在2/11時,將阿禮上、下部落全部公告為特定區域;未來希望留居山上的阿禮部落族人,將失去居住的正當性,他們為部落觀光所付出的努力,也將付諸流水…

上部落的居民古秀慧表示,阿禮是一個生態完整,鮮少人為開發的小部落,從災前就很積極發展生態觀光,霧台鄉長也很支持阿禮如果全部被劃為特定區域,過去為發展觀光所付出的努力,全部都白費了。

以下為古秀慧寫給總統的公開信,希望政府能言而有信,尊重阿禮上部落的選擇,也希望總統能夠尊重留居原鄉者的生存權,讓部落文化能繼續在山上深根。

一封給總統的公開信

總統先生:

重建操作的手法,操弄著我們留居戶對政府的信任。始終相信主辦單位的善意和正義,災後半年來,我們對原鄉重建的規劃腳步也從不懈怠。

從前,我們知道弱勢族群有民主機制的保護義務如種種優惠措施,維繫著環境上生存條件的不足。在阿禮,我們努力的付出心力試圖擺脫弱勢印象,營造一個優質的生活環境和永續產業─生態旅遊,更以走向世界舞台的企圖心,築夢在原鄉。

一紙「特定區域」的劃定公告,與我們所認知的勘驗結果,完全不同。原來,我們一直在奔走與關切的只是浪漫無知的行動,一場誤會。而我們竟後知後覺到只能望天興訴,追恨自己不識文明社會的遊戲規則。

留在山上會給政府較費心的管理維護成本和責任承擔,過去以至未來皆然。但是,政府就只能用這種角度,去考量地方多元發展的策略嗎?「特定區域」的劃定讓留居戶的正當性,變成重建策略中載明要被「持續規勸」的釘子戶?不管接受與不接受政府在平地的解決方案,我們豈不又落入弱勢族群的窠臼,轉型的路更艱辛,向上提昇的機會在那裡?

村裡的意見領袖散播著曖昧不明的政策,遷徙大利多在單純的鄉親想像中被解讀,這之間我們的留居戶在惶恐無助下流失,而重建單位諸公坐視旁觀。

山居民族的環境條件被剝蝕著,我們只能向大同社會繳械投降?夢想,難道不是邊緣人的權利選項?

選擇山上或山下發展,在族人各自依據近代的生活經驗及社會脈動的認知,有了兩股對未來發展的不同信仰。不管選擇為何,為魯凱阿禮未來的前途努力是族人共同的理念。一個互補的局面何嘗不是我們所期待和共享的?為甚麼上位者不能給我們原住民更有利的多元發展機會和協助?

不要放棄這群留居傻鳥,還給他們一個正當性、有尊嚴的原有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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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信念─阿禮下部落遷村,上部落留鄉
那裡跌倒,那裡站起來─魯凱阿禮部落近況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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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古秀慧,阿禮生態豐富,圖中鳥兒為藍磯鶇,是冬候鳥、留鳥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社會大眾看大愛(2)回到誰的家?小心「慈善」背後溫柔的箭

七0年代風行大專院校的山地服務隊,原住民青年江冠明長大後說:「我不喜歡你們的服務隊,因為你們來這裡,帶給我很羞恥,很沒有尊嚴。」泰雅族作家瓦歷斯‧諾幹形容它是一支「溫柔的箭」。

高雄縣杉林鄉慈濟大愛永久屋第一批已於近日落成啟用,許多人鬆了一口氣。政府官員終於看到具體的重建政績,不再擔心被批評重建效率差;慈善團體對捐款人有了交代,不再擔心無法徵信;抽籤入住的災民終於得以脫離漂泊無依的臨時安置生活,一應俱全的居家設施讓生活得以重新開始。

媒體在長期報導風災重建的種種苦難與衝突後,終於有溫馨感人的畫面與新聞可以讓人耳目一新。慈濟大愛村的啟用在慈濟慣有的愛心施與受的框架中被理解。於是,多數媒體報導的邏輯都圍繞著付出與感恩的圓滿圖像建構:

大愛村成為「愛心奇蹟」,大規模的建造工程成為「台灣世紀大工程」、「打造國際模範、世紀典範社區」,見證了「慈濟志工團隊的效率與紀律」;災民則成為「從小到大都沒有住過這麼好的房子」的卑微小民,離開營區的原住民則心存感激,對營區長官用慈濟的術語表達內心的感受「我們要搬新家了!感恩您!」,

對於這一切的安排,災民們心滿意足,因為他們終於「如願踏進屬於自己的新家、可以重新過日子」;而最大的寬容與慈悲表現在證嚴法師超越自己最堅持的宗教信仰,她參與揭牌儀式時,「首度站在大愛村教堂的十字架之下開示,這是證嚴法師生平第一次進教堂」,成為大愛的極致展現。

我無意否定慈濟興建大愛村的善念,也相信入住災民會因為有了長居久安的住所而得以安頓,但在愛心論述只過於單面與短視地呈現眼前的家屋重建景象。助人工作中,愛心往往是最危險的誘惑,因為它在道德上太正當,以致我們誤以為我們可以為他人、甚至其他族群的生命與未來做決定,忽略了還沒有真正認識受助者處境下的協助往往不是真正的幫助,反而是傷害。

眼前慈濟大愛村其實是長期台灣漢人社會戕害原住民族的慣有模式。

六0年代,蔣宋美齡在蘭嶼大量興建國宅取代傳統達悟半穴居家屋,造成達悟族傳統養老文化無法再實踐,導致目前達悟老人無法在家中的工作屋中養老,只能在路邊臨時搭建的房屋中居住。

七0年代風行大專院校二十年的山地服務隊,原住民青年江冠明長大後反省大專院校山地服務隊時說:「我不喜歡你們的服務隊,因為你們來這裡,帶給我很羞恥,很沒有尊嚴。」泰雅族作家瓦歷斯‧諾幹形容它是一支「溫柔的箭」。

或是九二一災後重建,各式善心組織到部落從事救助服務、再到這次的八八風災重建,原住民都被視為要被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具有解決自身問題能力的人,原住民獨特的世界觀不曾主導這些服務的方式。

排除原住民主導參與的救助形式都已經預設了原住民是無能解決自己問題的次等人,正是這種基本互動的心態對原住民最具傷害。部落常見的善心捐贈卻長久地改變了部落的價值而不自知。有人讓部落孩子每人一雙名牌球鞋,即使孩子的家境無法支持這樣的消費行為,但從此孩子只要穿名牌,從此瞧不起自己的父母。

同樣地,慈濟大愛村是慈濟文化的展示。如果地圖反映了家的認知,街道名稱『大愛路』、『合心路』、『善解路』、『感恩路』、『和氣街』、『互愛街』、『協力街』、『包容街』、『知足街』、『尊重街』反應的慈濟世界的圖像,不是原住民的世界,提醒著居住在其中的住民要對慈濟時時心存感激,更標試著受災的原住民是需要他助的受助者,而不是自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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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大愛村反應的是漢人對於家的想像,原住民的家不僅是居住的家屋,而是延續與傳承祖先生活的傳統領域,包括漁獵、祭祀、耕種、聚會等功能場所。在島上生存至少千百年的台灣原住民經歷一場大水,他們所發展出的獨特文化怎能因為證嚴上人一句「讓山林生養休息」就嘎然而止?

原住民與大自然共存的生計文化又豈是台灣首富想像的「有機農業」所能取代?來到慈濟大愛村的人絕對不會認為那是原住民的家,因為它沒有原住民對世界的想像。災後重建的原住民最大的悲哀是他們永遠都是「被重建」的對象,而不是他們自己重建。

愛心裝飾下的永久屋落成背後充滿著權力不平等所造成的暴力,反應的是官員亟需的政績與行政效率、漢人慈善組織慣有的「災難/勸募/報導/再勸募」運作邏輯、以及原住民再三被漢人社會拒絕尊重的主體性。

(作者為陽明大學副教授/台社成員,本文轉載自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編註:

為閱讀方便,編輯將原文較長段落作了拆分,文中黑體也為編輯所加,但對原有文字並無更動,閱讀原文請點選這裡。

系列延伸閱讀:

社會大眾看大愛 (1) 走調的災後重建-政府角色和民間角色錯置

社會大眾看大愛 (1) 走調的災後重建-政府角色和民間角色錯置了

我想目前看得出來,月眉大愛屋的落成,過程和結果確實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政府角色和民間角色的錯置應是問題之所在。即使民間….

編按:

在大愛園區落成之後,除了苦勞、莫拉克新聞網等獨立媒體製作了大愛村相關新聞,還有社會各界關心災區人士,紛紛發表觀察建言。

我們將陸續轉載收集這些評論,集成「社會大眾看大愛」系列,放置於「重建論壇」的分類中,希望透過大愛村的討論,擴展對重建討論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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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落成日,各級政府官員到場參與(攝影/鐘聖雄,20100122)

我想目前看得出來,月眉大愛屋的落成,過程和結果確實有許多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政府角色和民間角色的錯置應是問題之所在。我過去曾經談過,災後重建應該政府為主、民間為輔,即使民間有很大的參與潛力協助災後重建,應該都是在政府政策下實踐人民重建權益的保障,尤其政府應該是主要負責者。因為,這是重大災害事件,牽涉到人民的基本安置人權。

災後重建,牽涉到的是政府和人民之間的「社會契約」。人民有權請求政府的照顧,政府有責照顧社會中的需要者,這樣的社會契約是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因此,政府應該是重建中的舵手、規劃者和執行者,民間的參與災後重建應該是補充性和實驗性,似不宜本末到置。

我不反對民間的參與,相反的,這是台灣很重要的社會資產和社會資本。但是這樣的發展,有指標性的服務或是示範性的服務,或是基本保障的服務,應該是政府與民間的有契約關係比較妥適,民間與政府的合作方式可以由政府委外並簽約方式辦理,即便是民間自發性參與,將夥伴關係建立在重建過程中,因政府要負最後要負責任,公民營之間的遊戲規則應該由契約關係來建構。

政府之於人民的責任,不可能由民間來擔負,民間不宜替代政府來處理政府應該照顧人民的角色義務,這是民主政治的政府角色與責任。我們要呼籲,政府需要在授權和契約關係下將人民或服務交給民間,因為這是涉及到最基本人權保障的問題,尤其,其中若有爭議,如何來善了? 這是政府該負責任的!

重大災變中,政府的角色就像對社會中的弱勢族群一樣(例如對低收入戶的照顧),這是社會正義的的實踐而不是慈善和施捨的過程,政府角色定位不容置疑。

這麼多個月來,我們很擔心政府的主見不見了!政府的主導性和責信不見了,政府應是人民之所賴,但是我看到的,彷彿是「走調的災後重建」,在安置的路上,似乎政府經常退居協助者而不是主導者的角色,不是主要規劃者而是配合者的角色。萬一發生事情,那是民間團體的問題?!

儘管災後欣見公民社會的發展下的蓬勃社會力,政府給NGO很大的空間,民間團體的參與災後重建非常珍貴,但是這是「災後重建」,政府要敏於民間畢竟是民間,它不可能也不宜替代政府。

我們很期待政府觀點的災後重建計畫書,包括短期計畫、中程計畫和長程計畫,很清楚的到位,這些政策一旦確定,結合民間來配合,包括所有公民營相互支援和配合的安置興建規則都是相當具體的,其中尚需要擔負公民部門之間的整合者的角色,以避免資源的重複與浪費,也發揮公部門和民間部門之間互補的角色。

目前災後重建,尤其是安置部分,似乎民間的積極,缺乏政府的主要角色,似乎有公民營組織角色錯置的災後重建。這對福利國家發展中的台灣而言,如何建立”有為政府”的政府形象是有一些矛盾之處。

(作者為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本文轉載自「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網站)

大愛落成系列 (7)莫因人為疏失,讓災民成為法律賤民

我們擔心,假若三五年之後,台灣社會已經淡忘了風災悲情,慈濟基金會與居民卻因這份輕率簽下、漏洞頻出的契約而迭起紛爭,讓全台攜手救災、大愛村迅速落成的美事,成為阻礙災民自立的傷心往事。

天生不平等的贈與契約

慈濟大愛村的首波簽約儀式,2/8於高雄縣政府風光舉行。包括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高雄縣長楊秋興、慈濟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等重要人士均親自蒞臨,而準備入住大愛屋的500多戶災民,也默默坐在會場中間的位置,觀看大愛屋的簽約儀式。

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之下,一紙契約一旦簽下,就成為雙方之間的法律;換言之,當這個簽約儀式結束,這份契約所訂內容,就是慈濟基金會與莫拉克災民之間的法律。一場儀式既名「簽約」,最重要的就是所簽訂契約的內容。

放在前台的大看板上明白寫著: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興建住宅贈與契約書,並於第七條規定:「丙方違反第三條至第六條行為經查明屬實者,依第二條 所為之贈與失其效力,由乙方收回住宅,並終止丙方及其繼承人坐落住宅土地之土地使用權,收回之住宅歸乙方所有,作為慈善及備災用途。」讓人心中一驚。

台大法律系謝銘洋教授指出,贈與契約的性質如下:中華民國法律認為,贈與是一種無償行為,使受贈人無償受有利益,而贈與人只是純粹地付出,並無任何 對待給付請求之權利,因此立法者對於贈與人之責任從輕規定,較有償行為之責任減輕許多。而依契約第七條失其效力之規定,可見其為一附條件之贈與,於條件成 就時,使契約失其效力。

本段翻成白話之意即為:慈濟的大愛屋是出於善意而贈送給災民,因此當雙方就本契約發生爭執時,法院將對慈濟基金會的責任從輕規定,而在贈與契約的性質之下,縣府或慈濟也可以在災民做出「不該做的事」時,隨時收回這棟「永久屋」。

這樣的規定發生在人民與人民之間的時候,看似相當公平。爸爸贈與兒子一棟房屋,要求兒子養老,結果兒子晚年不孝,竟爾棄養,爸爸一怒之下,要求收回這棟房子,這聽起來入情入理,毫無疑問,也符合一般人的法律感情。

但是,今天慈濟與莫拉克災民之間,單純是這種「施」與「受」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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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聖雄 / 翻攝)

現有的疑問:有了大愛屋,全家都不能再購屋?

我們前段已經提到,災民與慈濟簽的,是一個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在某些條件之下,贈與契約即將撤銷,永久屋也將被慈濟收回。

本段讓我們來檢視在哪些條件之下,災民將被趕出大愛村:

三、住宅坐落土地僅提供丙方及其繼承人作為住宅基地使用(僅有土地使用權),不得作其他用途。住宅因故滅失,丙方及其繼承人得自費或尋求其他資源重建。

四、丙方及其配偶與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不得重複申請贈與住宅、購置(興建)住宅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價購國民住宅及利息補貼。

五、甲方贈與之住宅,丙方除繼承外,不得處分(包括不得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出租或設定負擔;丙方於受贈住宅時,應提出預告登記同意書,供甲方辦理住宅所有權登記予丙方,並一併辦理預告登記及設定乙方為預告登記請求權人。

六、丙方及其配偶與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應同意於取得住宅所有權之日起3個月內或乙方公告之遷離期限遷離原居住地,並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

第三條與第五條尚屬合理,第六條雖有爭議,在此先不討論。

本文所欲檢視的是第四條:大愛屋住民的配偶、父母與子女不得重複申請贈與住宅、購置(興建)住宅補助及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價購國民住宅及利息補貼。在高房價的市場現況之下,無法申請住宅補助與房貸利息補貼,幾無可能在都市地區擁有自己的房子,這對於大愛村住民子女出外求學、就業都相當不利。

而大愛村的房屋坪數最大僅有34坪,一家若有五口便稍嫌擁擠,遑論三代同堂。這是否將使災民只能在大愛屋與自力購屋兩個選項間痛取其一?擁有自己的 房子幾乎可以說是每個台灣人的心願,這也是平抑房價、房貸補貼、國民住宅等政策出現的原因,如今莫拉克災民只因為橫遭風災,便失去了擁有自己房屋的權利, 這樣是否合理?

當記者對慈濟發言人何日生提出此一疑問,他先表示並不清楚契約內容,待仔細檢視本條後,便告訴記者:「這個問題很重要,你應該打電話去高雄縣政府問。」

而高雄縣政府上下亦多表示:「契約內容我們不清楚,請你問主管機關。」

而行政院莫拉克風災重建推動委員會綜合規劃處則表示:「這只有對災民規定,跟他們的孩子無關吧?」待記者出示契約規定「直系血親」之後,綜合規劃處又給了記者一個07開頭的電話,表示該電話可以找到主管機關。

記者在萬不得已的情形下,直撥重建推動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的手機,終於聽到陳副執行長表示:「的確不應該剝奪這個國家給予他們房價補貼的權利,這個問題我會請營建署發文處理,請營建署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解決這條契約的適用問題。」

大愛屋
(攝影 / 鐘聖雄)

脫下慈善外衣,接受人民問責

慈濟基金會做為一個享有清譽的非政府組織,長期受到台灣人民的信賴與愛戴。在八八水災後,台灣各地民眾滿懷不忍不捨之心,亟欲對災區付出關愛,又基於對慈濟基金會的信任,故將善款託付與慈濟基金會,幫助災民重建。換句話說,慈濟之所以擁有如此龐大的力量,乃是因為八方佈施,並非慈濟一己之能;今日大愛村之大愛,不僅僅來自於慈濟,更來自台灣民眾扶持同胞、攜手重建的心意。

正因如此,慈濟基金會乃是受全民託付、執行災後重建的單位,不是一個善意贈與房屋給兒子的老爸。政府用「贈與」契約來對慈濟課予最輕的責任,卻用重重條件來規範災民的行為,未來若有爭訟,可以預見法院也將以對待「慈善員外」的角度檢視慈濟作為,災民難得救濟。

莫拉克災民遭天橫禍,全台灣人民協助其重建,乃應然之義,他們得到永久屋應該是一件心安理得之事,為什麼要在法律的語言之下成為矮人一截、多受約束的「受贈者」?

讓我們再問一個更嚴肅的問題:近二十年以來,大家都可以感覺到台灣政府變「小」了。地方政府財政緊縮、大學自籌財源、醫療資源商品化、BOT成為公 共工程的主流執行方法、許許多多的NGO–如慈濟–也開始一肩挑起原本該由政府執行的工程,本次風災重建工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慈濟基金會、世界展 望會、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所展現的力量與效率,均遠遠大於政府救災重建體系之能。

乍看之下,政府開放更多民間參與公共事務的空間,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情,也相當符合民主化的潮流。但民主並不只是讓政府把工作丟給民間而已,民主體 制最重要的精神之一即為「問責」,在威權時代,若人民看見公共工程、公眾事務執行出了問題,人民知道該找政府理論、找官員算帳,但當公共事務的執行單位成 為滿臉笑容的NGO工作者,人民的不滿與疑問該向誰訴說?

不能找NGO,人家是好心人,是來幫我們的。

不能找政府,政府兩手一攤,說政府沒錢,讓好心人幫你們去解決問題吧。

舉例來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在近日所刊登的<大愛落成系列報導>所披露的問題,誰該負責解決?慈濟在贈與契約之下被視為佛心來著的善心人士,政府的角色也在贈與契約中完全退位為「土地提供者」,沒有人需要對系列報導提出的質疑提出回應。

這個在2/8簽下的契約,是給全台灣人民最響亮的一聲警鐘:慈濟重建災區的力量來自全民挹注,我們莫再妄自菲薄,既然慈濟基金會要執行政府職權,我們就該要求它負起政府該負的「責任」,並要求它遵守中華民國的憲法精神,使所有宗教信仰與風俗習慣的災民,都能在大愛村裡自由生活、專心重建。

本文也謹此向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提出建議:未來以相對平等的「承攬」契約代替贈與契約,將重建工作以政府發包、NGO施作、完工後指定交付予災民的方式,處理各地永久屋與中繼屋的建造與移交,莫再以附條件的定型化贈與契約獨厚NGO,輕薄災民。

結語:莫因人為疏失,讓災民成為法律賤民

讓本文再次提醒各位災民兄弟姊妹、高雄縣政府與慈濟基金會:現代民法體系中有所謂私法自治原則的規定,契約一旦簽下,就是當事人兩方之間的法律,法 院也將以此處理兩方之間的法律關係,茲事體大。缺乏法律諮詢資源的災民尚可說自己不清楚契約,這我們瞭解。為何有能力舉辦風光「簽約典禮」、僱有眾多法律 顧問的高雄縣政府與慈濟基金會搞不清楚自己簽了什麼約?

我們不怕一萬,只怕萬一,三五年之後,台灣社會已經淡忘了風災悲情,慈濟基金會與居民卻因這份輕率簽下、漏洞頻出的契約而迭起紛爭,讓全台攜手救災、大愛村迅速落成的美事,成為阻礙災民自立的傷心往事。

天災讓他們成為一日災民,莫再因人為疏失,讓他們成為一世賤民。

後記:春節假期過後,記者將持續向陳振川副執行長追蹤該條契約的法律適用問題與營建署的處理進度,為免占用版面,將回應於文章下方,方便各位關心災區重建的朋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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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既代替政府作為重建執行單位,以非單純慈善施與受的關係,需要清楚的法律關係(攝影 / 鐘聖雄)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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