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為了瞭解縣府與地方如何因應汛期的物資補助需求,我們將陸續刊出針對縣府、公所、地方居民進行的採訪,並確定政府部門編列的預算或採買的物資,是否如期讓居民在汛期時能夠順利應用。以下為系列(1) 縣府的想法,主要由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科長田禮芳進行說明。
沒有完善的避災物資準備,居民就得災難中翻山越嶺出外求援(圖片提供/樟山國小郭基鼎主任)一、縣府針對避難物資的經費編列模式
5月的連續幾場豪大雨,南台灣的山區災情不斷,在橋毀路斷的狀況下,交通受阻、農產品無法順利運送下山,學生的求學路也變得寸步難行,高雄縣包含桃源鄉、那瑪夏鄉、六龜鄉也都成為梅雨季節的受害者,桃源與那瑪夏的居民更是長時間處於「無路可走」的狀況,民生物資的缺乏也成為居民生活的難題。
高雄縣政府在莫拉克之後,考量災區道路中斷後,可能無法在7日內順利搶通,希望危險區域能先行準備2週至1個月的儲糧,特別在今年提撥預算供災區購買物資,補助範圍包含甲仙、那瑪夏、六龜、杉林、桃源、茂林六鄉部分村落,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準備了7百萬的經費將用於物資採買上。
救助科科長田禮芳說,在3月底時,縣府就已依據公所的評估向農糧署申請白米,米糧為每包20公斤的真空包裝,可存放一年以上,也都在3月份將米送至各鄉。
另外,縣府也提供六鄉危險區域每村20萬的補助額度,鄉公所可分批採購或者與商店簽訂開口契約,補助的村落與經費如下圖:
以桃源鄉為例,補助總金額為160萬,共有8個村接受補助,田禮芳說:「我們這個錢沒有先撥下去,因為我們過去的經驗跟作法都是公所先提報要買的內容給我們,我們認為沒有問題之後它就去買,買了之後趕快跟我們作申請,其實裡面的東西滿多樣的。」
田禮芳表示,由公所去選擇需要購買的項目,較能符合在地的需求,「可是有時候我會想要知道他們到底買什麼,因為我的經驗是,有的公所會買罐裝的沙拉油,買的比例就很高,我認為我們的補助物資,其實如果以服務的狀況來講,我們是認定它應該是以有收容災民的時候為主。」
目前山區都出現道路中斷的情況,田禮芳認為,「不能完全只要道路中斷就靠我們的儲備物資,這樣應該都不夠用,路斷人數那麼多又不撤離下來,其實光靠政府買物資這樣每戶分,其實還滿難分配的。」
因此縣府方面希望這筆補助款同時能做到:
1. 加強防災宣導,民眾也備糧
2. 公所與當地商店溝通,希望商店在汛期時能提高存量
3. 由公所或縣政府補助的經費作物資採買動作
桃源鄉居民汛期受困14天後自行接駁出來尋求救援(照片提供/樟山國小郭基鼎主任)
二、縣府或公所,應編列年度預算之1%為災害準備金
但田禮芳也提到,無論是縣政府或是鄉公所,都應編列年度預算的1%作為災害準備金,並非完全無經費且必須透過縣府的補助款,應該依照災害的風險去作因應。
在莫拉克之前,過去的災害狀況不若八八風災嚴重,補助金額也較低,縣府在八八風災後,認為必須提高補助額度,但也都在會議、公文中提醒鄉公所:「我們給你這樣的補助,可是你不能只靠我這個補助給你。」意即公所必須視「在地」的狀況作預算的編列,但這是指儲備物資的預算編列上,也就是災害發生之前就必須完成購買的動作。
當災害發生後,公所就可以調度這筆暫年度預算1%的「災害準備金」,田禮芳說:「我們也告訴它(公所),如果災害來的時候,可以趕快用這筆錢去調度使用,如果公所的這筆錢沒有了,其他的全部是由縣府來支應,但是這個的前提是災害發生了,如果災害沒有發生,就另外要編物資的錢,災害如果發生,它就可以動用災害準備金。」
災害準備金的用途也並非只用於物資採買,包含道路損壞、災害救援或是其他的救災需求也都可以動用這筆經費,公所的這筆災害準備金是「當下災害作緊急救災」的使用,縣府的災害準備金也是同樣的運用方式,一旦縣府的災害準備金用罄,可再向中央提出申請,但前提都是使用於「救災上必要的用途」。
三、以桃源鄉和那瑪夏為例來討論
(1)桃源鄉的情形
「我的看法是,社會處其實是災害協助的立場,基本上公所要先去就它整個鄉的規劃去作準備,因為我不那麼在地,所以我只能從旁去協助、提醒。」田禮芳提出自己的看法,並舉桃源鄉為例:
「比如說以桃源這個部分,我想任何人都非常清楚,這個地方道路中斷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如果民眾沒有防災的意識去準備必要的物資,完全只要路斷就要靠鄉公所、靠民間的資源去作物資的提供,我覺得那個永遠都做不完,
你會看到一群在人在路斷的時候在那邊用流籠送物資,我認為那個都是不對的事情,其實要互相搭配,我認為如果說今天你是一般的家庭,你自己要去作準備多一點,可是如果比方說它是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家庭,這可能政府要照顧多一點點,
其實社區民眾自己要作一部分、政府作一部分,那我們目前的規劃是,如果它超過兩個禮拜以上道路還是中斷的,才用空投,空投就一定是我社會處負責,目前其實整個物資的運作跟規劃是這個樣子。」
記者詢問,部分道路中斷的狀況突然,經常出現一場小雨,涵管就被沖毀的情形,以那瑪夏達卡奴娃村為例,幾天前的一場小雨,溪水又漲至路面,淹沒了甫搶通的民生便橋,田禮芳回應:
「我認為規劃是規劃,我們雖然是按照這樣的想法來作處理,可是如果說今天民眾真的也沒有準備好就發生,政府當然要協助沒有錯。現在的問題應該是說,公所它在地,它比較了解那邊的情況,所以公所第一時間它要運作,如果公所它覺得哪裡有困難,那當然縣政府就要支援我的鄉公所。」
田禮芳說,過去曾經發生民眾要求空投,但當地商店仍有物資,卻連商店都要求要空投物資,「這些錢,其實都是社會大眾的錢,如果今天讓我們的原住民鄉的人他就是路斷就馬上提出物資的需求,那大家就會認為只要路斷就等政府啊,所以我認為應該是互相的,民眾要有一些防災的意識,自己要做一個準備,當然他遇到問題或者是我們之前講的災害是屬於不在規劃跟預防裡頭的,這時候救災就沒有分什麼時間跟原則了,就是救災了。」
(2)那瑪夏的情形
至於那瑪夏鄉的這筆補助款,在6月4日上網招標,預計11日開標,20日完成採購,但鄉民憂心,若在20日之前,再度出現道路中斷,民眾自備的物資也用完時,該如何因應,因而詢問是否可由民間自行作小額的採購,田禮芳說:
「如果依我個人的看法,我非常認同交由『社區』來作,基本上我的看法是,我以為社區共同的需求才是我們認為最幫忙的東西,可是問題是,你交給「民眾」,到底是交給誰才是具有代表性的民眾?我們現在其實有法令上的問題,我的意思是我願意,但是萬一如果沒有配置好,比如說社區有五六個團體,你給誰、怎麼分?我認為這樣作其實還要克服一些東西。」
「其實我都會要求公所,你們要買的時候,要去跟社區問一下,跟社區的一些主要的幹部或者是村長啊,去溝通一下說『我們買這個好不好?』,如果他覺得我們的需要就是買這個,那我們就來買這個,不要公所自己去弄一個跟社區民眾不符合的,也要避免說民眾提的是跟我們原來的想法是不太一樣的東西。」
社會處強調購買的物資是以社區民眾為需求,「民眾如果覺得有的他們可以處理的,他們比較缺什麼的,我們在政府的考量上我們覺得這個是可以的,我們就用這筆錢來買,有什麼不可?因為既然它是民生物資,就是要讓他們可以用啊,所以執行上我當然是認同這樣子作,你如果說今天大家取得共識了由你鄉公所來處理,那一樣我覺得還是達得到目的啊。」
對於那瑪夏鄉在本月20日預計要完成採購,田禮芳表示,
這項計畫在年初時就已通知公所:
「我記得年初應該就講了,我們都是要求他們盡快,我的作法是,我希望他們先告訴我他們要買什麼,我會擔心它買的不是最需要的東西,比如說我剛剛講的油,所以,當它提了這個(採買計畫)給我,我告訴它要調整一下,可能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覺得這個可能或許是公所跟我們縣政府之間的問題,可能要去克服的,確實以現在這個時間,我認為確實是真的比較慢。」
田禮芳坦言,自己也擔心在還沒採買就發生狀況,「如果在還沒有買之前,就可能預知的豪雨或者颱風會來,比如說公所如果它有些經費,緊急去買一些物資起來,明明知道這個狀況快要發生了,就作應變啊,就不是等這20萬的問題,就看怎麼克服。」
居民認為桃源鄉公所沒有盡到政府的角色,下山進公所抗議也不忘先採買物資,顯示山上缺糧的確嚴重(攝影/鄭淳毅)
四、原鄉的需求,應以鄉公所為主導角色
他也提到,在原鄉的詳細狀狀況與需求,縣府無法深入了解,必須依靠在地,而這筆每村20萬的執行進度上,他說:
「我知道的杉林跟甲仙應該是比較快的,它們都採購了,就是有的有部分有買,有的是要採購的東西,過去可能這個問題比較小是因為過去的金額比較小,所以它很容易就直接用採買,就不用再上網去招標,那因為這次的量變大了,我自己縣府這邊的開口契約也流標了兩次(購買罐頭、水、盥洗包跟睡袋,總金額約一百六十萬,但主要是對其他鄉鎮或者是營區安置時的物資需)」
在公部門的角色分配上,田禮芳認為鄉公所是主導的角色,但資源不足時,就由縣府協助,「我去開會就告訴他們,今年的規劃是這個樣子,那夠不夠或者是有沒有問題,他們要提供給我具體的建議跟我可以做的事情,我的看法是說,你不能在那個節骨眼馬上告訴我,我必須去應變了之後,我的支援跟狀況不見得那麼的快,可是如果在我年初我們就已經在處理這樣的事情,如果它知道哪邊是有問題的,我們就可以先作業了。」
米糧的需求上,縣府也已跟農糧署溝通,只要有需求,一周內就可以完成,田禮芳說:「目前桃源是說他們有需求,那瑪夏是告訴我們米暫時沒有需求。」
發電機與發電機用油同時也在補助項目中,田禮芳說,去年災後也有單位捐贈發電機,縣府也有要求鄉公所清查鄉內的發電機數量、保管人,包括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它也有一個補助計畫,提供每一個災民收容所十萬塊的設備費用,「如果實在是沒有,那可以就我們這二十萬彈性地去買。」
據記者了解,那瑪夏鄉南沙魯村返鄉重建的村民曾向鄉公所提出發電機的需求,但公所卻表示發電機送修,無法提供民眾使用,但那瑪夏鄉民代表李惠民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鄉公所有新的發電機放在瑪雅村與達卡努娃村,詢問鄉內負責替公所維修電器用品的鄉民時,卻得知鄉公所在路斷了之後才欲將壞掉的發電機送修。
田禮芳說,若訊息確實,縣府會進入處理,提醒公所,「那個應該是公所可以去思考跟處理的事情,如果像你剛剛說的,民族現在有一群人是比較集中的,那這個我就同意是可以給他們有個代表,可以用,但是這個發電機,我的思考是,它絕對不是沒有電的時候可以一直整天發電在那邊用。」
「我記得桃源比較有去爭取,像我們衛生局也都有轉介其他單位捐贈發電機」,田禮芳在與那瑪夏鄉公所聯繫後,證實在這段期間,公所確實未提供發電機給鄉民使用,目前公所已回覆將提供兩台發電機給南沙魯返鄉的居民使用。
五、防災體系中NGO的角色
在整個防災體制上,NGO也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田禮芳說:
「我們的期待第一個是協助我們作名冊的清查,知道一下實際住在山上的人數有多少人,這裡頭有沒有比較特別弱勢的、需要在災害來的時候,或者是預知有可能會發生危險的時候,是可以作優先協助的對象,這是第一環,對人的掌握的部分。」
「第二個是對防災意識的宣導,比如說我剛剛講的是,大家都很清楚路斷的可能性很高,那除了政府的協助以外,民眾也要自救或者是自己作準備,所以這樣的觀念的宣導跟提醒,也是應該可以作的。我知道很多NGO它也會作,你看像路斷他們就協助送物資,都覺得怎麼會是這個時候才來送物資,如果NGO願意幫忙,應該提前去備災」
田禮芳表示,救助科會與NGO聯繫,若NGO願意幫忙存放米糧,只要提出存量需求、存放地點,縣府方面都會配合,物資的發放上,「如果是NGO的話,它不用看我,因為這個物資是他們規劃的,依照當時他們在山上的需求去視情況」
「我認為有時候比較困難的是說,公所還有民眾跟NGO之間對於災害發生之後的應變的狀況,有時候認知是很不一樣的, NGO因為它站在協助的角色,有時候它會認為只要有它可以發揮的地方,它就會很想去作,可是有的時候到底是民眾應該要有一點觀念跟自己要具備的能量,還是完全都要靠政府或NGO?」
「如果說我們把民眾養成是,它只要有災害,政府都從一要作到十,我覺得我們的民眾永遠不會有意識的觀念,所以怎麼樣去取得平衡,什麼東西是民眾可以自己來的、社區可以自己來處理的,什麼是NGO,什麼是我政府可以作的,但是這個平衡點我認為現在還比較拿捏不到,這是我認為應該要努力的部分。」
田禮芳也談到,縣府供應NGO提供山區米糧的需求是比較沒有問題的:
「因為農糧署它本來就有災害的政策,只要山上有這個需求,米都可以供應,這個米還有分災害米跟救助米,也就是說,我除了災害以外,我每一期都會給NGO提出申請,如果它有比較需要米的,就由NGO來把米載回去,由它去發放,只要交代清楚發給誰就好,所以米的部分是我目前比較可以給NGO的支援,那其他的經費可能就沒辦法我直接給,
目前我們的作法是透過社區,它如果有一個社區的防災計畫,它可能包括教育訓練,包括社工人力,或者包括它可能要做防災的課程,都可以涵蓋進來,但是我就沒有特別對NGO直接補助它物資的經費。」
「以現在紅十字會它在桃源就已經有設了備災倉庫,那瑪夏的部份,其實我們也都有跟公所講,如果它點找得出來,紅十字會也都願意在山上設置物資倉庫,只是那瑪夏我目前知道紅十字會還沒有把物資倉庫放進去,就是它的物資還沒有到位,但是紅十字會它們是有答應用現有的,跟未來甚至可能放貨櫃屋。」
包含那瑪夏、杉林都有NGO成立生活重建中心,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期待,田禮芳說:
「我覺得如果是以我的期待,我們有一個議題叫作社區防災,也就是說社區要怎麼去有災害的意識,第一個它可以在災害的時候有沒有救災的能量、設備,還是他們對社區的安全不安全的議題能夠有些討論,社區能夠成立合作或者是一個組織,方便在災害來的時候比較有效率的公私協力或者是民間社區跟政府一起搭配,去共同達到我們想要減少災害損失的目的,這個部份我們是希望我們的社區跟NGO一起來協助。」
(上)6/10紅會協助提供備災物資給受臨時豪大雨影響而撤退至避難處所之勤和村民使用 (下)紅會針對汛期做了萬權準備(照片引用自紅十字會網站)。
六、災害來臨的民眾安置
未來在災害來臨的民眾安置上,田禮芳說,政府部門分為三級,鄉內的收容由公所負責,若撤離至營區,則由社會處負責,以那瑪夏為例,鄉外收容點是仁美營區。
「那瑪夏是目前對這個收容調查是比較具體的,它有給我們一份名單,初次調查有意願下來營區的人大概四百多個,我們目前跟軍方也都談好,只要開設,社會處的人就會進去,同時願意協助的NGO也會一併進去協助那一段期間政府的照料或者是管理的事情。」
縣府同時在4月份就開始進行各鄉公所備災狀況的瞭解,社會處處長會親自到各地作巡視,目前僅剩那瑪夏鄉尚未完成:
「因為他們要辦演習,演習完後是時間還沒有敲。我們上去的目的,當然第一個是想要知道他們的準備情況到底怎麼樣,有沒有他們評估出來的其他需求,是我們可以協助的部分。有幾次我們在縣府的會議的時候,有邀請那瑪夏的下來作山上一些報告,陸陸續續聽到他們的一些規畫,
那瑪夏目前看起來對規畫的狀況是比較清楚的,只是說執行的面向是不是都準備的那麼清楚,比如說規劃是一個部分,但是否真的把訊息讓村裡的組織、村裡的人都很清楚你公所到底做了什麼運作跟指揮,這個部份我們目前還沒有了解得那麼細。」
(系列待續)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