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徵收農地─苗栗灣寶、後寶里農民反對後龍科技園區

「鴨霸政府魚肉鄉民、拒絕出賣子孫幸福」。23日上午10點第一場說明會在灣寶里北極宮舉行,當天豔陽高照,甘薯正在收成,灣寶里農民丟下才採收一半的甘薯,戴著斗笠、赤著腳就趕到現場,農民持香祈求神明保佑…

前言:

後龍科技園區計畫案,今年3月10日環評大會時,佔計畫區8成農地的後龍鎮灣寶里地主強烈反對後退回專案小組重審。4月10日環保署召開研商會議,決議未來環評專案小組討論重點有二:

一、農業用地變更衝擊:處理重點包括計畫基地大部分屬「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土地」,開發單位應詳細評估無法避免使用這些辦竣農地重劃土地的原因,以及對農業產生的影響衝擊,並提出具體說明,且應先取得農業農業主管同意「農地變更為工業區使用的相關證明文件」。

二、當地民眾溝通不足:重點是開發計畫執行過程缺乏當地居民參與,開發計畫所涉土地變更使用、以及相關徵收作業影響當地居民及地主權益,引起民眾反彈,開發單位應向當地民眾充份說明與溝通。

針對第二點民眾溝通部份,苗栗縣政府於23、24兩天在後龍地區舉辦5場說明會(依序:灣寶里、海寶里、東明里、大山里、造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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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里農民在說明會中強烈抗議,縣府未開場就草草散會。而第二場的海寶里農民也砲聲隆隆反對,要求海寶里應改成休閒農業區或住宅區,就是不要科學園區。

另外,灣寶里每年六月舉辦「後龍西瓜節」,縣府文化局年年補助20萬元,今天突然取消補助,而且連同一些里申請的小建設也取消。灣寶里農民批縣府用行政手段報復農民,農民說:我們也有繳稅耶,縣府憑什麼這樣….

灣寶里農民強烈反對良田變汙染工業區

「鴨霸政府魚肉鄉民、拒絕出賣子孫幸福」。23日上午10點第一場說明會在灣寶里北極宮舉行,當天豔陽高照,甘薯正在收成,灣寶里農民丟下才採收一半的甘薯,戴著斗笠、赤著腳就趕到現場,農民在持香祈求神明保佑他們的土地後才拉開抗議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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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年來庇護灣寶里農地風調雨順的北極宮,陽光下看起來格外莊嚴雄偉,白、黃布條將北極宮廣場團團圍住,觸目驚心。「黑心政客專欺農民、堅決反對科學園區」。農民揮汗如雨,神明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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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農民進到會場,再度在會場四周拉開布條,跟著阿公到會場的小朋友在苗栗縣副縣長林久翔的座位後高舉牌子「鴨霸」。一位老農搶下麥克風對著林怒吼,「你是要給我們活埋、不是死埋,我的財產不必別人作主,副縣長我請問你,你的財產要給別人作主嘸?」

說明會名稱從「開發計畫」變「開發案」

4月10日苗栗縣政府也在後龍鎮公所舉辦一場說明會,當天有一份22頁的簡報資料,名稱是「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政策說明」。23日的說明會名稱卻變成「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說明會」。

而且資料只有一張紙,正面三言兩語交代科技園區的經濟效益、土地規劃構想,特別用紅色字體標示「本園區之土地取得係依法令規定採用徵收方式辦理。背面詳列「徵收補償相關規定」。

有民眾痛批縣府誤導民眾法令已規定強制徵收,並未告知民眾可以選擇要不要賣地,有欺騙農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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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五場說明會是要消滅灣寶里的反對聲音

更多農民湧上來把林團團圍住,輪流遞送麥克風開講。「堅決反對後龍科技園區自救會」會長陳幸雄攤開縣府發的開會通知單,「你看,只通知我們開會,然後列5場,並未通知我們到那一場」。

陳幸雄現場民調,「我們現在就調查給副縣長看,反對後龍科技園區的舉手?」現場農民全數舉起雙手,大喊「反對」。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趕到現場聲援,他對著苗栗縣工商發展處副處長黃智群說,「縣府有聽到民眾聲音嗎?縣府做事實在太野蠻了。」

黃智群連忙解釋,「開發沒有時程表,一定會忠實呈現民眾聲音。」

連非地主的居民也接到開會通知 

前台大農經系教授、也是灣寶里地主的歐煌坤表示,縣府要徵收我們的地有問過我們嗎?有開說明會嗎?沒有。計畫區多數地主在灣寶里、少部份在海寶里,只有當地人有權表示意見,但縣府連開5場, 是要用那些沒地可賣、贊成的意見來消滅灣寶里反對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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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煌坤強調,其他四區說明會不能代表灣寶里的意見,如果縣府敢混淆民眾反對聲音,「一定到中央去抗議」。

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洪箱說,灣寶里不要工業區,如果大山、海寶、或任何一個里同意,那就到那去設。

外地子孫回鄉表達反對

現居住在台北縣的灣寶里居民吳先先生專程趕回鄉參加說明會。他說,後龍不是山、就是海,也只剩這些平地了,縣府還要把這些平地拿去做工業區。「其他縣市都替農民出聲、幫農民賣農產品,你們呢?(指苗栗縣政府)「一點對農民報恩的心都沒有」。

吳先生說,多數農民只有3分、5分地,「現只靠這些了」,縣府還要把這些地賤賣給財團。他說,所有的生產都是土地給我們的,大家要珍惜土地,不要再開發工業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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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久翔表示,「大家反對的聲音我聽到了」,他也承諾會忠實呈現民眾的意見。不過現場紀錄人員只記下發言民眾的名字,而且簡單寫了三言兩語,這種紀錄品質不知該如何忠實呈現民意。

不只灣寶、海寶里的地主也反對

原本以為只有灣寶里農民反對科技園區,沒想到第二場在海寶里的說明會,雖然不像灣寶里農民一樣激烈抗爭,但同樣砲聲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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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不斷說工業區有多好後,住在新竹趕回鄉反對的張小姐說,「你們只說好的,說明會不能只在美化」,引進這種傳統工業,到時就像高雄出事的那個工業區一樣(指潮寮事件),「逃都逃不了。」她說,連祖先留下的這點地都要徵收,這樣合理嗎?

海寶里的地主何明清先問縣府人員,這通知單有通知中央政府也要來參加,請問經濟部、營建署、環保署、農委會他們為什麼都沒來? 這樣中央能聽到民眾聲音嗎?

海寶里要住宅區、休閒農業區

他說,如果有人像他一樣配合縣府查估就是傻瓜,「縣府專門在騙老百姓的」。縣府只來說明,但沒告訴你,你可以同意或不同意(賣地)。公告地價加4成、這樣便宜賣合理嗎?「你家的祖產要這樣賣的話,我保證跟你買。」

何明清對著林久翔說,為了子孫要想長一點,「做科學園區有什麼好?」他要求林向中央提議,海寶里要改成住宅區、休閒農業區。

一位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的民眾表示,科學園區的汙染都無法控制,你們憑什麼說後龍科技園區不會汙染?她表示,銅鑼等工業區閒置沒發揮效果,現又要徵收一大片土地,還用偏低的價格徵收,這種價格你叫他去外面買什麼地?以後老農連農民資格都沒有了。

略一小時後,在場民眾紛紛離開,說明會草草結束。

觀賞「後龍科技園區說明會影片」請點選這裡(灣寶人文藝術工作室)

(本文轉載自「環境報導─我還會留在地球」部落格)

被交在人類手中的自然─《崖上的波妞》觀後感

這宇宙中的、自然裡的人類自身,與那看似不可思議的動畫故事、神話故事其實是相稱的,兩者皆連接著一個超自然的可能性──甚至前者要來得更為豐富,或許這將幫助我們從動畫片尾的歡樂歌聲中有更多看見、期待,與反省。

若要說人們可能會對哪家公司、或說是誰的動畫作品長年保持著期待,那麼除了這十幾年來崛起而魅力始終不墜的美國Pixar動畫工作室之外,應該就是備受尊崇的動畫家宮崎駿與其GHIBLI工作室了。

而後者在去年發表的新作《崖上的波妞》,內容在溫馨可愛之餘,其實別具意義──它絕對不僅僅只是一部降低了主角年齡並重新鋪陳的人魚之戀,在這部片裡,我們似乎可以約略地發現到近代在生態議題討論上的一個面向、一種脈絡的雛形,而這或許值得我們做進一步的討論,甚至,延續那沒有說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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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tuey on Flickr.com(CC:by)

一、生態中心主義可能對人類產生的負面評價

近代生態運動的起源絕不僅僅只是來自於生態危機的反應,它──真確的說,應該是「它們」──其實具有一些歷史悠久的前提與豐富的討論和主張。

生態運動不僅僅是在提醒我們「對自然做哪些事情將會造成個人的生命安全威脅、將會降低個人的生活品質」,也不僅僅是在這種威脅人類利益的基礎上,要我們因著「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與生活品質」的緣故而善待自然──像這樣的考慮,被相對地稱為是人類中心主義的思考,即我們保護自然是因為要保護自己,或者,我們之所以必須善待自然,是因為我們必須道德地考量其他人所擁有或應得的自然利益,以致於在過去的二三十年裡,我們會聽到許多「為後代子孫保留一片樂土」的那種環保說詞。

在這裡,「自然」是作為關係著人際倫理的運作的媒介或附屬而得到重視的,所以,我們之所以不要污染空氣,是因為空氣污染將會危及其他人的健康;我們之所以要珍惜森林、做好水土保持,是因為各種水災、土石流災害將會危及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且,那拿去做災後重建、修復道路與堤防的經費,是納稅人所付出的錢,以致於看在這錢的份上,我們應該監督政府如何使用這些經費,並對這些資源的運用、提出我們覺得更符合人與人之間的公平正義的主張。

誠實地說,像這種被稱為人類中心主義式的思考在台灣已然「流行」了三十餘年,但對於它究竟成功與否,總有非常值得檢討的空間。而這裡所要帶出的,是其他相對地比較小眾的、非主流的主張,它們認為我們之所以要善待自然不是基於人類利益的考量。

例如「動物權利」的主張就是其中格外明顯的一例,其認為我們之所以要善待動物、不因人類利益而殘忍地對待動物,甚至是不食用動物、不殺害動物,不是因為動物與我們的利益有什麼關係,而是因為動物具有苦樂感知的能力──牠們能夠感受到快樂與痛苦,而凡能夠感受到快樂與痛苦的,我們都對其負有義務。

更進一步地,有些人主張要從「生態」的整體觀點來進行考量,例如在生態運動的發展脈絡中有著重要影響的Aldo Leopold(1887-1948)就曾經在〈土地倫理〉一文中主張「當一件事情傾向於保存生物群體(biotic community)的完整、穩定和美感時,這便是一件適當的事情,反之則是不適當的」(Leopold,1998:352),換言之,其不是根據人類利益、以人類為中心而進行思考,它是從生態系統的整體、以生態為中心來進行思考。

以致於破壞一片森林之所以可能是錯誤的,是因為它可能也破壞了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多樣性──必須加以辨別的是,某些人類中心主義的說詞也會使用穩定性、多樣性這些詞彙,但他們最終的考量仍是在人身上,例如: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的重點在於,能夠讓人長久的生活下去,而多樣性的重點在於,能夠讓人有豐富的資源可供未來的開發和利用──例如我們最常會聽到的,保護生物多樣性即保護了那些或許現在還沒發現、但在未來可能可以製作成治療人類疾病的藥品的物種。

但生態中心主義則不會將焦點僅僅放在人類身上,它所要做的是全面性的考量。從這脈絡看來,生態中心主義似乎是一種十分「超然」的主張──因為它不執著於人類本身。但生態中心主義也早已受到質疑,即在以生態系統的整體考量之下,它可能會選擇犧牲個體以成就整體。

舉一個「相對」輕微的例子,例如「在生態中心的考量下,人類可能必須放棄肉食的習慣,以獲致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但我們也可以設想一個更激烈的例子,那就是「為了要讓地球變得更好、要減輕生態系統的負擔與負面影響,以至於我們應該可以除掉相當數量的人類,以獲致整體的利益」 ──像這樣的主張,它並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的確可能、也有理由從生態中心主義的思考裡得出的,以至於生態中心主義有成為「生態法西斯主義」(environmental fascism)的疑慮(Wenz,19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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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obbino on Flickr.com(CC:by)

這種生態法西斯主義的爭議性,已然被許多電影或動畫所擷取、作為素材。《崖上的波妞》裡波妞的父親──藤本,其實就類似抱持著這種想法的環保人士,基本上他對人類的評價都是負面的:人類只會帶來麻煩與破壞,而動畫前段裡的打撈海底垃圾與那隨著海浪被沖上岸的各種垃圾,就更強化了這種負面形象。

我們甚至可以懷疑,藤本之所以願意妥協、讓波妞變成人類、與人類共處,主要還是基於那失去平衡(月球越來越近)對生態整體的威脅──特別是對眾多自然物的威脅,而不僅僅是因為要拯救人類。而事實上,有時候我們也可能會同意藤本的這種觀點:人類似乎是地球上的毒瘤,人類之於自然生態來說,就好像是一種病毒一樣。

這一種將人與自然對立起來的負面觀點,我們或許可以將其視為一種反襯,因為它襯托出了波妞一股腦地想要進入人類世界的種種衝動的突兀──如果人類真是那麼地差勁,為何波妞卻想要變成人呢?

但畢竟這不是一部要詆毀人類形象的動畫,動畫裡的世界雖然沒有那麼完美,但卻也沒有那麼差勁──宗介、宗介的媽媽、向日葵之家的工作人員與奶奶們(除了トキ婆婆較不明顯之外)都流露出一種溫和與溫馨的氣氛,特別是宗介媽媽所展現出來的那種親切與責任感;但最重要的、那對於人類負面形象的主要突破仍是集中在宗介這個小男孩的身上,宗介從頭到尾都展現出了對於波妞的關懷與愛,我們甚至可以說,這裡所要討論的、整部動畫的大部分重點,都得從宗介這個角色得出。

在這樣的對比裡,它或許可以給予我們一種提醒,即我們可能太容易地在類似主題的影片裡,或者是在熱門的環境議題上,輕忽地將人全然地視為自然界裡最為「負面」的存在物──雖然有時候我們是不經思索或漫不經心地得出這種見解。

但當我們靜下心來思考時,將會發現,我們作為人類而對於自身的這種批評,就正好開啟了那龐雜生態議題裡的一道縫隙──在自然界裡,唯有人類會對自身的行為進行反省,人能夠思想自己並否定自己,人會對自己在自然裡所進行的各種「適應」──其中有些被我們認為是環境的掠奪和破壞──進行檢討與批判。

人是自然界裡極為特殊的道德行為者,我們不會去要求獅子要道德地對待斑馬、鱷魚要道德地對待水牛,但我們卻會要求人應該要善待自然。於是,中肯地說,雖然生態問題是人類一手造成的、人類需要負上相當大的責任,但是,自然界裡也唯有人類能夠扛起這個責任。

二、人與自然對立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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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egarc2 on Flickr.com(CC:by)

延續著之前的討論,宗介幾幾乎乎就是扮演著那對自然來說是極為「正面」的人類角色,從動畫的一開始我們就會看到,宗介是對自然充滿好奇而愛生命的,他要小心翼翼地保護從玻璃瓶中救出來的小魚,為它取名字,他是愛這條小魚的,甚至在它被海浪捲走之後還惦記著它。

在這裡我們或許要先思考宗介的形象──從宮崎駿的動畫創作脈絡來看,很容易就讓我聯想到以「小孩」作為動畫主角的用意──因為小孩總是天真無邪,小孩憑藉著他的純真與想像力,似乎能夠看到一個與大人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這樣的比喻是有深意的,它不僅僅只是讓我們這些成年觀眾沾染一些愴然若失的憂鬱而已。

而像這樣的概念也出現在《聖經》裡頭,耶穌曾對其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又對那阻礙小孩子來見自己的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究竟小孩的角色可以具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首先,我們常常是把小孩的純潔對比著「罪惡」的,雖然《崖上的波妞》並沒有那麼樣地──像《魔法公主》那樣濃烈地──描繪出人的罪惡,但透過宗介這個角色,它其實就有對比著罪惡橫行的真實世界──也就是觀眾所身處的這個世界──的功能。

宗介讓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並不圓滿,也正因為有這樣的隱喻,我們才會知道藤本對於人類的惡意是其來有自的,否則我們可能深陷於動畫裡大部分的、舒適宜人的風景裡,而忽略了動畫裡不斷出現的、關於罪惡的伏筆。

「小孩」的這種對比罪惡的角色是有趣的,因為在其他許多動畫與電影裡,我們都習慣看到用「英雄」來對比罪惡,但事實上,我們的真實世界裡並沒有那麼多「戲劇性的」英雄,以致於我們可能會連帶地認為那罪惡也是「戲劇性的」了。

但小孩則不同,我們的真實世界裡充滿了小孩,人類社會也一代一代地總是會有小孩的出現,以致於小孩成為了一個長期有效的、真實的對於罪惡的反襯。換言之,罪惡是一直地存在於我們的世界裡的。

其次,我們也常常把小孩的想像力對比著大人世界的世俗、無聊、現實。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小孩的想像力,其實是對比於這個受到科學主義強烈影響的現實世界所不斷壓抑著的「可能性」──特別是這種可能性往往會與超越界相關。

譬如森林裡的龍貓──科學主義者會告訴我們,這不過只是一種浪漫的童話故事;又如《魔法公主》中、那在科學技術與神話交疊的時代裡,螢光巨人從此消失的象徵──它其實也正好反映著現代科學對於一切神靈的否定;又如《神隱少女》裡、唯有少女才經歷得到的奇幻世界,這些對於科學主義者來說不過都只是主觀妄想而已,除非,它能夠拿得出「科學證據」。

動畫的受人喜愛就正反映著,在「缺乏可能性」的科學主義世界裡,人們是多麼地期待能夠有各種「可能性」。日本民眾要保護東京近郊的森林,他們稱這是要保護「龍貓的故鄉」──因為《龍貓》是取材自當地的森林。而與其說他們是在保護自然資源,不如說他們也是在保護著一種可能性──一種人與自然相親、甚至能夠互動、溝通、相愛的可能性,而這就正是龍貓的象徵。

事實上,我們是需要這種可能性的,熱愛自然的人往往都會發展出一種超乎「自然不過只是物質的組成」的這種理解的感情;當我們為動物節目裡迷人的生物與其特殊生活方式感到「驚訝」並發出「讚美」時,若科學主義者在此補上一句:「那些不過就是演化來的、服膺於適者生存的道理而已」,相信我們都會覺得那宛如一桶冷水,不但澆熄了我們明明的感情,也拒絕了種種可能性。

從普遍忽視可能性與價值的現代觀點來看,我們可能不會覺得宗介顯露了什麼樣的悲劇性,但其實他是富含悲劇性的,因為他想要保護小魚、想要愛小魚,但是這單純誠摯的想法卻因著這個世界的罪惡而要遭到限制──波妞的父親藤本即是因為人類世界的罪惡而不希望波妞與人類有什麼瓜葛,以致於這對於想愛那條小魚──它象徵著自然──卻愛不到的宗介來說是悲傷的。

波妞被藤本帶走的那天,宗介在從幼兒園回家的路上是失落的,他放了綠色的水桶在欄杆上,希望那不知去向的小魚能夠知道他在哪裡。又從一個「現代人」的觀點來看,我們或許會覺得宗介是因為失去了一個「寵物」而悲傷,以至於他其實不需要太過悲傷──他們之間的相處甚至不到一天。

但筆者以為這其中是有深意的,它是意味著人與自然之間的對立與疏離──對許多擁有親近自然的經驗的人來說,或許不難體會──我們其實是希望能與自然相親的,但自然裡的生命卻常常視我們如牛鬼蛇神,我們想要親近它們、常常是沒有那麼容易的;在台灣,光是賞鳥我們就得做足隱藏自己的準備、或者得拉出一大段距離,更不用說想在森林裡遇上哺乳類動物了。

我們或許也部分願意相信,這種疏離是人類的罪惡造成的:我們可以從自然史裡讀到,許多因為從未看過人類而毫不懼怕人類的生物,到後來都因為人類的捕殺而相繼滅絕。而在《聖經》〈創世紀〉裡,我們也會讀到這種失落,即自然萬物從原本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變成了「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創9:12),這是令人感到失落的一種關係。

誠實地說,我們有時候很難用生存競爭的法則來說服自己、說服生物與人之間的疏離是「合理的」,反倒是我們常常希望能夠愛自然,但卻無法愛自然──因為人與自然之間總存在著一種緊張的、對立的關係。甚至,從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這個自然世界根本上就是一齣悲劇──「一個生命必須捕食另一個生命,這是一件令人悲傷的事實──文化確實必須消耗自然」(Rolston III,1994:144)。

人與自然的這種對立關係往往讓保護自然的想法陷入困境。我們有時候會說,人們必須要了解自己與自然是處於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裡,但認真地看,這關係裡往往都是人類有求於自然,但自然並不需要人類(Rolston III,1988:224),於是我們要如何公正地去談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呢?人類總是必須倚賴著自然的支持,甚至文明裡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因著自然資源的利用和流動而運作的,而這種單向的、利用的關係,在某個意義上,它的確造成了人與自然之間的距離。

三、人如何愛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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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jurvetson on Flickr.com(CC:by)

但這部動畫有一些具有爭議之處──或說是奇妙之處。首先,我們或許可以從生態科學的角度來懷疑,為什麼宗介不希望波妞被海浪捲走呢?波妞原本就是來自於海洋,為何宗介還要冒險走到海裡去找波妞呢?讓波妞回到牠原本生活的海裡不是很自然的嗎?甚至我們也會同樣的期待或告誡那來到自然環境裡的民眾或觀光客:「不要帶走原本屬於自然的東西」,那麼宗介的行為會不會誤導了觀賞動畫的小朋友呢?

再讓我們從動畫裡另一處「超現實」的部份來思考──雖然它是那麼地超乎我們的想像,即波妞作為一隻魚,為什麼會希望變成人類呢?為什麼牠會希望住在人類世界呢?

在現實世界裡的我們可能會批評,某些養狗作為寵物的人,常常把狗養成像「人」一樣:穿上擬人的衣服、配件,甚至接受擬人的服務,以致於那被「寵壞」的狗可能很難「正常地」與其他的狗打交道,甚至連正常的吠叫都不會了,而只會像嬰兒那樣的嗚咽;同樣地,我們可能也會批評許多豢養野生動物的行為,讓那野生動物一點也不「野」,而失去了其自然本性。

我們可能會認為,讓一個生物實現其本性才是最符合生態運作的,那麼,我們要如何來看待波妞想要變成人類這回事呢?這樣不是很不「自然」嗎?

這兩者混合起來,或許就是這部動畫最具張力之處了,即人與自然之間竟然要發展出一種超自然的愛,這如何可能呢?倘若我們先將這「可能性」擺在一邊,那麼,這種「超自然」的愛,是不是正回應著我們在現實世界中盼望卻無法盼得的、人與自然之間的愛的關係呢?

我們或許可以以一些看似極端的事件為例。電影《灰熊人》(Grizzly Man)裡的真實人物Timothy Treadwell希望能夠融入自然裡、與他所愛的灰熊生活在一起,但最後卻遭到灰熊的襲擊而因此喪命,這或許可以被視為對於自然的愛的一種極端激烈的表現,而它最終是失敗的。

但是,網路上另有一段很熱門而特別的影片,它是在記錄一頭小時候被澳洲人John Rendall與Ace Bourke豢養了一年、被命名為「Christian」的獅子,因為空間與飼養費用的關係,主人選擇將牠有計劃地野放到非洲。數年後,兩位主人來到非洲探望這隻獅子,沒想到已經長大的獅子竟然還認得他們,並熱情地撲在他們身上撒嬌。

這部影片在播出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眾人多難以置信如此兇猛、並且已然融入獅群、也已經有了後代的獅子,竟然還能夠與人類有如此親密的關係,這是我們所感到不可思議的──哪怕科學家們總是能提出一些理由,但重點在於這事件所呈顯出來的、令人驚訝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讓我們既驚訝又興奮──因為我們幾乎很難與自然處在這種關係裡。

人就是人、自然就是自然,在某個意義上這對我們來說是再習慣也不過的觀點,以致於那十二世紀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si,1182~1226)勸狼不要吃人、而狼也真的聽勸的事件,在現在看來就宛如神話一般了。

的確,從某個角度來看它的確是個神話,就如同宗介與波妞、人與魚彼此相愛一樣,這對我們來說這都是神話了,但是這神話透露了某些真實的人的想望,這些想望似乎是不見容於生態科學的思考,或環境倫理學的見解的。

在後者裡,我們的確被教導要愛自然,但那總是「愛其所是」、愛它作為一個物種、一個地景之所是,我們被教導要根據對生態系統的理解與思考來愛它,我們對自然的愛不可能跳脫現實上我們對於生態環境的理解,我們與自然不可能有那種「與森林裡的動物都是好朋友」的泰山式的關係,但我們在某些時候卻會羨慕泰山、羨慕公冶長、羨慕杜立德醫生(Doctor Dolittle)──但仔細想想,這樣的羨慕有什麼可笑嗎?

我們或許要稱讚宮崎駿在《崖上的波妞》裡的創新與超越──過去的人魚故事僅僅藉著魚寧願變成人來彰顯愛情的深刻偉大,但在《崖上的波妞》裡,它其實更合適被理解為一種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的探討,而不再侷限於人與人之間、「愛不到你」的劇情。

它表達了一種我們似乎很難在現實世界裡發現與實現的、一種超自然的、人與自然之間的親密關係,它表露了一種人們會期待的可能性,一種容易受到現實世界壓抑的可能性。關於此點,筆者將於最後總結時延續對它的討論。

四、被交在人類手中的自然

《崖上的波妞》之所以值得被稱讚的另一個理由,是它喚回了一種已然在科學時代裡式微的相信。

在動畫的後段,我們會更明白它有別於傳統的人魚故事的原因。但在這樣的表達裡必須說明的是,筆者並沒有將宗介對波妞的愛理解為「男女之愛」,除了宗介仍只是一個小孩之外,其種種表現也並沒有屬於男女之愛的情愫──綜觀來看,宗介對於波妞,一直是一種想要相處在一起、並且要保護對方的愛,而很想在一起與希望保護對方不意味著這就是男女之愛。

並且,他很清楚的知道波妞是魚──作為一個人,我們不會像愛人那樣地來愛一隻非人的動物,那種感情將會是截然不同的,以致於在過程中,他也沒有非要波妞是「人」的形象不可,因為他從波妞還是魚的時候就愛牠,他在波妞變得像鳥一樣的動物、最後又變回魚的時候,他還是愛牠,宗介珍視的是波妞的生命。

或許這樣的愛超乎我們對於動物之愛的想像──就如同前面提到的,但根本地說,這樣的愛比較接近「友愛」,或更根本地說,是一種具有超越和啟示意義的對自然的愛。

而宗介也在不知不覺中,經歷了一場愛的試煉,他對與他同行尋找媽媽的同伴──波妞──始終不離不棄;而知情的大人們則是既興奮又擔心的等待著這試煉的完成。最令人感動的一幕,或許不是波妞的母親的交待,而是波妞的爸爸──藤本那要將孩子──「自然」的象徵──交給人類的擔心與不捨。

筆者認為,這是整部動畫非常重要的橋段,假若我們願意循著這樣的象徵而繼續思考下去,啊!看到這裡,那身為人類的我們真的知道那被交諸自己手中的自然是多麼珍貴的東西嗎?千百年來,我們又是怎樣地對待著這被交付在我們手中的自然?

我們或許可以類比思考:在《魔法公主》裡,那曾經見識過森林裡操縱生死的鹿神的阿席達卡與小桑,之後在領受這自然時,將會有多麼不同於一般人──不曾見過山神與精靈的人──的感受?而那真正知道自己是從上帝那裡領受自然、他應扮演的不是「所有人」而是「管理者」角色的基督徒,將會對自然抱持著多麼謙卑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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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woodleywonderworks on Flickr.com(CC:by)

反之,當自然被人類認為是「無主」的,那麼自然的利用與瓜分就僅僅成為人與人之間的事情了;當自然被我們僅僅視為「無主」的「資源」與「物品」,也就難怪自然會遭到如此無情的、隨意的、秤斤論兩的對待了。

我們何必為使用自然抱持著感謝與敬畏呢?──偏偏,現代的我們的理解都傾向於此,在這科學昌明時代的理解裡,自然並不是誰交付給我們、或賜予給我們的,自然不過是被我們發現而後佔有的「財產」。

我們或許會稱讚原住民或年長的長輩在面對自然時是僅取所需、充滿恭敬的,但那是因為他們有值得恭敬以對的「對象」──精靈或自然神祇。但在科學時代裡,我們不會再有那些對象了!自然是光禿禿的自然、是空空洞洞的自然,裡面不會有各種精靈與神祇,更不會有上帝。自然之於人類不過就是一個有待開拓、開發的物理空間,它並不存在著什麼意義與神聖性。

於是,我們的環境倫理就常常只是╱只能在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配上打轉了,我們要如何能夠不再去說「如果自然被破壞了,人類也會跟著滅亡」的這種環繞著人類自身利益的倫理理由呢?我們要怎麼說自然自身──不倚賴於人的工具性利用──就有值得被善待的理由呢?

甚至,我們要如何面對今日我們對於自己的普遍認識──「人是一種經由自然演化而來的生物」──但又能對抗那隨之而來的理解──「以致於人類在這自然世界裡的適應、對其他生物的利用與排擠,其實都是『很自然的』」──呢?

僅僅作為自然裡的一種生物,我何必去保護自然╱愛自然?──除非那與我的生存利益相關;我又何必去相信自然是被交在人類手中的?──這一切不過是自然選擇所成就的,人類似乎成了自然界裡最為優勢的物種,這站在營養金字塔頂端的「萬物之靈」的角色不是誰給的冠冕,而是「自然」如此的。

當我們將自己放置在一個「唯生存是圖」的自然圖像裡時,人類就為自己的自私找到了最可靠的科學依據,然而,我們卻又偶爾為那不太科學的事物所困擾──我們認為自然在關乎自身利益之外是別有意義和價值的,我們認為應該為著這些意義與價值而珍惜自然;我們還是會不科學地感謝自然的賜予,甚至感謝自然給我們的磨練;我們還是會喜歡做人與自然相親的美夢,欣賞人與自然相親的故事──哪怕它的內容是那麼地超現實、超自然。

結語:對生態問題的反省,與對超自然和可能性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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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族館的工作人員向虎鯨敬禮。Photo by gwaar on Flickr.com(CC:by)

《崖上的波妞》是格外有意義的,它給予我們一種人與自然能夠相愛的奇妙想像,它也塑造了一種從頭到尾都善待與珍視著自然的主人翁形象,它也啟示了一種珍視與善待自然的理由──自然是被賜予給我們的。弔詭的是,這些珍貴的意義卻是我們在走出電影院後最被貶抑的,這是動畫的困境,也是作為一種超自然觀點、欲對生態進行詮釋、欲為環境倫理做出指導的困境。

也許前述的種種矛盾值得被我們放在心裡思想,我們為什麼會認為純粹由物質組成的自然其自身是有意義與價值的?我們為什麼會覺得某些循著適者生存法則而對待自然的態度和作為是不好的?我們為什麼會希望自己與其他人都要應該善待與珍惜自然?──就如同期待人與自然之間能夠有與宗介和波妞一樣的快樂結局──我們能夠給出什麼更好的理由呢?這一切都值得我們想得更高。

因為就如之前所提到的,人對自身的反省的這種特殊表現,其實正是作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竟能夠「反自然」的證明:如果人是自然的,怎麼會反自然 ──認為自己那「自自然然」的作為是不好的呢?偏偏「反自然正是人的自然(nature)」(柯志明,2008:276-277),以致於這就讓人更不像自然中的存有了──在環境倫理學裡所展現的人對自我的限制,以及在環境運動裡所展現的、人願意為了反對其他人對於自然的作為而挺身而出進行抗爭,這些都充分顯示了人的非自然性與精神性,顯示了「人『不會不過是』自然的一分子」(柯志明,2008:280-281)。

衡諸整個自然界,自然在「人」這裡似乎特別地展現出一種超自然的可能──人不僅僅只是專注著生存利益的機器而已。為什麼我們不可能與自然發展出一種「超自然的愛」的可能性呢?

熟悉動物節目裡追逐廝殺情節的我們,可能要嘲笑古代的以賽亞所描述的某種世界的狀況:「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賽 11:8),又說「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65:25),但這世界是否就真的不存在這種可能性?

動畫的不可思議之處是有意義的,它說出了一種我們不敢有的期待,但「不敢有」並不意味這期待是沒有價值的,相信未來一代一代的人類必然還要繼續做著這樣的美夢、繼續在這樣的動畫想像裡尋求對於這種可能性的滿足。

同樣的,我們也不會放棄在科學時代裡延續那對自然的超自然思考,篤信演化的生態學家或許也要透過山神與土地公來喚起大眾對於自然生態的重視與尊敬,而這是有意義的,因為我們很難期待在一個高度自我膨脹的人類中心社會裡能得出一種高過自我的道德要求。

筆者在此絕非是支持「把各種宗教、神明都請出來」的相對主義觀點,而是要強調,我們不應排斥去思考超自然。畢竟自然裡的人本身就已經那麼地「不自然」,並且從這獨特的人的角度看出去,我們也會發現那超自然的可能性並沒有脫離「現實」太遠,那浩瀚的宇宙的確是值得我們發出「不可思議」的讚嘆的──而不僅僅是基本物質混合而成的濃湯;那從無到有的生命也的確充滿了「奧祕」──而不僅僅是一堆零件的偶然湊合。

我們要說,這宇宙中的、自然裡的人類自身,與那看似不可思議的動畫故事、神話故事其實是相稱的,兩者皆連接著一個超自然的可能性──甚至前者要來得更為豐富,而或許這將幫助我們從動畫片尾的歡樂歌聲中,得到更多──更多看見,更多期待,與更多反省。

參考文獻

柯志明(2008)。Ecology是家學:以愛為核心的生態學之精神科學意涵──從自然到上帝。獨者 臺灣基督徒思想論刊(16),263-302。

Leopold, Aldo(吳美真)(1998)。A sand county almanac with other essays on conservation from round river(沙郡年記)。台北:天下文化。

Rolston III, Holmes(1988)。Environmental ethics: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Philadelphia: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4)。Conserving natural valu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Wenz, Peter S.(1988)。Environmental justic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不被看見的悲傷─農地污染

無聲的農地因農再條例引發社會關注。然而,台灣農地問題何止從農再條例才開始?看不見的農地底層,包括灌溉水、底泥、土壤一連串的汙染,導致農作物汙染事件不斷上演,即使有時浮出台面,汙染事件也在新聞過後逐漸被遺忘。

無聲的農地因農再條例引發社會關注。然而,台灣農地問題何止從農再條例才開始?看不見的農地底層,包括灌溉水、底泥、土壤一連串的汙染,導致台灣農作物汙染事件不斷上演,即使有時浮出台面,汙染事件也在新聞過後逐漸被遺忘。

如今,看不見的農地底層汙染正在擴散,這是在農再爭議之外,農地不被看見的悲傷。

工業區土壤管制標準還要放寬?

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法(土汙法)實施已7年多,環保署最近打算大修 ,引進「風險管理」、「分級、分區」管制概念。然而土壤管制標準更動滋事體大,最近環保署密集廣徵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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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1)日與工業界座談,一如預期,工業界一面倒要求「工業區」應自成一類單獨管制,而且相較於農地、一般地區的管制標準,還應大幅放寬。

然而,對照上一次與農業部門座談時,農業部門認為工業管制一放寬,首先遭殃的就是農田,堅決反對全面放寬工業區管制標準,還指環保署修法「沒有往前進,反而往後退。」

工業、農業本應相忘於江湖、井水不相干,難就難在台灣許多農地緊鄰工業區,農地每分每秒吸收工業的廢水、空氣、廢棄物汙染,無言的農地默默承受這些汙染,藏在底泥、藏在灌溉水,什麼時候會種什麼汙染作物,還得看老天意思。

今天有業者坦承,即使地下水、空氣等排放符合標準,但汙染進入土地就有累積作用,久而久之那塊地就變汙染場址。

土壤管制分三區?

現行土壤管制標準除了食用作物有較嚴管制標準外,其他全國土地一體適用。修正草案則改成三類,第一類「敏感地區」,包括農業區、飲用水水質保護區、生態保護區、國家公園等。

第二類「一般地區」,包括住宅區、商業區、學校等不屬第一及第三類地區。第三類「特定區域工業區」,包括工業局、國科會、環保署等官方單位核定的工業區。

然而,在農田、工業無法嚴格分區、也無法擺脫汙染牽扯前,硬要把工業區、農業區分類管制,而且一個嚴、一個鬆,其合理性還有待商榷。

環保署表示,如果爭議過大,也許考量依人體、環境健康風險回歸兩類的管制方式,即區分「敏感區」、「非敏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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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定義還要擴大?

草案中重金屬管制濃度,「特定工業區」大幅放寬,鋅從2000mg/kg (毫克/每公斤)放寬到4500、銅從400放寬到800、鎳從200放寬到 600、鉻從250變750。鉛則從2000加嚴到1000、汞從20到10。

環保署放寬工業區管制標準的原意是,有工業反映重金屬管制太嚴,未來如發生汙染,整治費用相當高,而且有些重金屬對人體危害較輕微,強行整治到一定高標準不盡合理。今天就有業界表示,要先讓工業活得下去,才能拿錢出來,一起努力把汙染降低。

這種說法是否合理可以再辯論,總之環保署接受了「合理整治成本,讓汙染土地恢復使用」的說法,將工業區另成一類管制。但又擔心放寬工業區管制恐引發更大爭議,於是將「特定區域工業區」限縮到可管控的範圍,也就是官方所屬的工業區,且必須定期監測。

但今天包括中油、中石化、台塑六輕、鋼鐵業者跳出來反對,指「限定工業區」定義對他們不公平,讓他們無法享用工業區大幅放寬的標準。業者表示,有些工廠面積也很大,且長久做為工業使 用,應適用工業區標準。

也有業者主張應以「行為」定義工業區,不論工廠在那裏、誰主管,只要是「工廠」都應適用。

另有業者舉美國、加拿大的管制方式,要求中央訂的標準,應授權地方再放寬管制。不過,這種主張與現行中央、地方法規管制精神剛好相反,環保署土基會副執秘沈一夫當場就反對。

沈一夫表示,未來將檢討是否將這些工業區用特別許可的方式適用工業區管制標準。但問題是,只要一放寬恐怕沒完沒了,什麼規模要放寬?黃線在那裏?如何避免放寬工業區,反倒讓緊鄰農田承受更高的汙染風險?都是環保署要先想好的問題。

官方應提出經得起檢驗的修法主張

一個土壤管制標準修法在座談會階段就鬧得滿城風雨,想必未來在公聽會、修法時各界對立可想而知。農政單位要加嚴、工業要放寬,環保署似乎顯得右右為難。然而,不論加嚴或放寬,官方都應有一套經得起檢驗、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主張。

另外,在考慮放寬工業區管制標準時,不應只片面考量工業的汙染整治成本,土地恢復使用等工業界的意見,是否也應平等考量農政單位這邊的看法。

畢竟,所謂「社會成本」,不只是企業的成本,而是農地的成本、台灣土地未來的成本。

延伸閱讀:
灌溉水汙染嚴重,近半底泥超過管制標準
工業區土壤管制標準放寬,農政單位批環保署大倒退

(本文轉載自「環境報導」部落格

為什麼,水交社古墓需要保存?

史蹟有非常多的生活層面,把當時生活物件全部做出來,找出或創造出許多當時人的故事,甚至每年農曆七月還可以辦理盛大的鬼月節,深層一點還可以談信仰,談生命,結合日本宿舍,結合眷村文化,也可以從明清…

編按:

水交社古墓群是明清之際的古墓,面積之大,在台灣少見。而且其殯葬方式以石灰為外廓,只見於當時的閩南、金門及台灣,目前前二地已無保存,所以這是該段歷史的僅存遺址,彌足珍貴(閱讀古墓出土的文章,請點選這裡)

這珍貴的遺址不久前於台南出土,引起各界關注,包含作者在內的許多地方人士展開各種努力,期望保存歷史遺跡。

以下這篇文章,是關於「為何保留古墓」的一場對話,文化的價值該如何被認定,古蹟與現存個人的關連為何,在信件來回中有許多討論,與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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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交社古墓群是明清之際的古墓,面積之大,在台灣少見

雅婷來信:為什麼古墓需要被保存下來呢?

瑞光老師:您好!

我是李武昌老師的學生,我叫雅婷。與您見過幾次面。水交社的古墓發掘事件,可以連結很多面向來探討。當務之急,是能夠完好的保留。

我讀了您的文章,想了好久。

過去我也對台南的歷史文化進行一些研讀與撰寫,去年我去水交社拍照,那裡已經開始動工拆除,我看見那個小小的傳統市場,以及幾戶沒有離去的人家。

今年三月初,我又去了一趟,本想去拍一些老樹的照片,但是已經完全無法進去,而那個小市場,還努力地生存著。

我常常覺得,台灣這片土地,就像一處收容所。來了很多不同的人,或許這片土地太過豐足,從每一個外來者身上,總可以看見人性的貪婪與不負責任。

這處收容所,收了很多人,走了很多人,留下一群每天跟著電視節目起舞的人和不知道該擁抱國旗還是五星旗的人。

我寫這封信給您,是因為我想知道,捍衛古蹟的人是否知道自己為甚麼要這樣做?

我聽過很多人說:

一棟破房子有什麼好看

一口井有什麼好留

更別提一棵老樹幹麼要救

還有海灘的保麗龍關我何事

我想知道,老師您會怎麼回答這些人?

因為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我也不知道怎麼回應我自己的疑問。

我過去寫了很多台南的古蹟文章,我常常問自己,看的人到底有幾分感動幾分心動?

喊了大半天的維護古蹟保留文化,如果不知道為何而做,那跟那些舉著布條靜坐在總統府前面的紅杉軍們恐怕沒什麼兩樣。

我能明白也能完全接受維護環境與自然的重要與必要。但是,文化與古蹟呢?為甚麼要保留以及維護?

這只是我的疑問,並不是質疑維護古墓的行動。

我完全支持必須要好好保存這些古墓。

但我認為喊著保留古蹟或是訴說幾百年的歷史,並無法真正觸及民眾的心,無法讓民眾認為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要讓這些歷史活起來,而不是像背誦歷史課本一樣的規律。

因此我想到了,原住民文化,古埃及文化,古希臘文明,巨石傳說,充滿著傳奇性,故事性,神秘性,創造性。

賦予古蹟新的能量,才能吸引民眾的目光,進而讓民眾自動加入保護的陣容。我認為古蹟與大自然不同之處在於,古蹟是人的產物。因此,它的意義,必須由人來賦予,否則沒有一個古老的東西會被留存。具象化的物品都無法保留,那麼精神恐怕也岌岌可危。

所以,老師,你能告訴我,為甚麼這片古墓需要被保留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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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上台灣堡圖後的水交社。

瑞光回信:文化堆疊的累積,訴說珍貴的價值

我試著從幾個角度來談,妳的質疑也是大家的質疑,也是我過去的質疑,不過就是一堆老房子,有什麼好爭的?不過就是一些墳墓,有什麼好爭的?

被這樣一問好像就真的回答不出來了,有時候真在想,我幹嘛去找麻煩?房子不好了就拆嘛,蓋新的不更好,(先不談環境守護這件事)

拆就拆嘛干我何事?什麼文化古蹟,干我何事?孔子、鄭成功~我又沒和他說過話,管他是誰,干我何事?何況我不生小孩,所有事到我這裡為止,這是社會的現象,干我何事~?!大家都不在乎了,我在乎什麼?對我又不痛不癢的。

水交社之於我的意義 

我過去就是住在水交社,我享受在綠地盎然的環境,我看著自己親手種下的小樹在前後院成長茁壯,隨著四季花開花落,舞動著身影,和風在說話。

每天我從窗戶看出去有好多小鳥,有很多昆蟲,下過雨的晚上,落葉堆中會有很多的蕈菇冒出來,有一年有一對白頭翁開始在我房間窗框邊的綠葉下築巢,隔著紗窗我可以偷窺到小鳥向著媽媽搶食食物的情景,之後他們每年都會回來,同樣的家修一修繼續住繼續餵養小孩。

我也聽了很多長輩鄰居的故事,我也看到這裡的發展與變遷,走在社區街道上,緩慢的、舒服的,多少人想要這樣的享受,花大錢卻遍尋不到,這不是一棟建築或兩三間房子可成,而是一整個社區歷經數十年營造出來的環境,保有過去的單純,保有令人羨慕的生活環境。

目前國際上在推崇的,我們政府官員嘴中講的優質的生活環境,我們推崇的綠建築或節能或生態或是對人友善或是適合老人居住或是有文化的~水交社的社區早就是這樣子。

土地的價值來自人們的詮釋

我們曾經努力的要將這些美好告訴別人,我們也努力的想要保留這裡,我們也做了些紀錄及瞭解,越瞭解越覺珍貴(珍貴在台南市無其他地方可以取代),但認識瞭解的速度還追不上土地開發破壞的速度,政策利潤,水交社仍是被夷為平地,用最簡單的最有利益的方式處理掉這一塊土地。

土地的價值,土地的利益,其實來自於人們的詮釋,反映出的是此時此地生活在這人們的認知與層次。在台灣這樣的環境中,台南市發展的過程是獨特的,我們源自曾文溪氾濫淤積與沖刷堆積出來的,環境因素下造就這城市的發展來自於河流來自於海洋,要談自然史,我們是個年輕的新生兒,因此台南市的價值大都來自人們生活的足跡,生活的足跡有故事有連結,有情感大家易懂。

古墓被意外的挖出,我個人視為祖先留下的寶物,歷經長時間的轉換,我不認為這是墳墓了。

我必須從幾個角度來談:出土的狀況先訴說這裡地貌演變的歷史,試想回到百年以前,台南城大南門以南,遍地是墳墓,台江海岸水線就在現今西門路附近,從海岸線看過來水交社剛好是一塊沙丘高地,因此當大家口口聲聲談論著台灣的歷史,台江水域的發展,鄭成功如何進軍攻打台灣,台江水域如何陸化成現今的台南市,這些古墓就如同我們現今用GPS定位一樣,他在時間軸與地理位置軸上做了定位。

當我們在訴說歷史變化的同時,當然我可以用紙本用電腦,大家可以很容易的看到知道,但他可能還是坐在家裡電腦前,現地博物館的概念是讓民眾能親身經歷這個空間,真實的來到這裡。

水交社古墓群之所以會被保留,在開挖道路整地的時候就非常的清楚,因為日本人當時在蓋水交社宿舍群時抓地基水平,因此這一區是被填土掩埋掉的,也因為被掩埋到地下才得以被保留下來,平安的又度過了近一個世紀,有被保留下來的也就不過當時有填土墊高的這個區域。

因此在這裡至少就看到三個文化層面,戰後的眷村生活形態,戰前的日本海軍宿舍,更早前的明清時期古墓,但我們還不知道這個文化層下,會不會還有其他?如原住民的文化層?文化堆疊的累積,才有辦法訴說出我們這裡的歷史,才能說出我們的珍貴,很多人喜歡說台灣文化四百年,那這裡就訴說了百年前的許多事。

說故事方法很多種,光靠紙本是不會吸引人的,而祖先無意間的留下這些資產給我們,我們當然可以利用這些東西來生財,無趣的台南市,需要創造出一些好玩的,特別的空間吸引大家來。

活用歷史作為一種公共資產

對於明清遺址大家會有好奇,對於史蹟公園大家會充滿期待,電影諸羅紀挖到恐龍,我們這裡挖到明清時期遺址道理是一樣的,這裡的價值是我們可以炒作的,安億橋一個水底步道就很新奇,如果水清魚多了就會不得了,如桃米社區自日本帶回來一個紙教堂,在經由設計師做好空間的規劃及經營,就吸引了多少人因好奇、因欣賞或因慕名而來,創造出多少的商機。

史蹟有非常多的生活層面,把當時生活物件全部做出來,找出或創造出許多當時人的故事,甚至每年農曆七月還可以辦理盛大的鬼月節,深層一點還可以談信仰,談生命,結合日本宿舍,結合眷村文化,也可以從明清時期大戰到戰後近代,生活的演變,戰爭的演變,風土民情的演變,飲食文化的演變等等。

但先決條件是要保留創造一個現地博物館,親身的經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毀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德國魯爾工業區就有一個很有創新的想法,如果對於空間目前沒有什麼好做法,那寧願先擱置,保留給後代子孫去經營,現在就維護使其環境變好。

另一個層面是我們要考慮我們要留什麼給後代的子孫?他們會不會在那邊臭罵我們為什麼把什麼東西都拆光了!都破壞光了!其實我不認為我們是在捍衛古蹟,嚴格來講應該說是捍衛公共財,公共財、公共資產是很容易的被詮釋出很有意義或一點意義都沒有,在一個現實而又沒有想法的社會,這些是很快的就因為利益而消失了。

我們毫不珍惜眼前的、生活邊的,反而願意花很多錢大老遠的跑去國外,再說人家有多好,為什麼我們沒有?如果跟人的生活這麼密切的文化相關都是被犧牲的,就可想而知自然資產部分會有多悽慘。

很遺憾的我參與過的案例不多,但每一個都還沒有機會去談未來的想像,因為一直都是在搶救~搶救~再搶救,然後都沒救活,或是只救回一隻手或是一隻腳。

關於海洋垃圾、保力龍,或是諸羅樹蛙的事,其實在我的認知更勝於水交社案,大家都養過動物,很多人會為了死去的寵物悲傷難過,但如果妳看到其他的生物也是如此因人類活動而慘死的時候,妳會更想哭,這是一個不歸路,而自己粗淺的知識告訴我,下一個就是我們自己。

我相信看過好山好水享受過美好事物的人,會更珍惜所有或即將要失去的。

做對的事,做就對了。這是我的信仰~

全台大大規模明清古墓出土─台南水交社

水交社文化園區發現大量的明清時期古墓群,現場開挖有如進入一個考古的遺址,該區域位於台南市南門路這條南北向的歷史軸線上,又位於台南市綠色廊道的小環帶上,同時又是見證以前台江內海陸化的節點….

台南市水交社發現全台出土最大規模的明清時期古墓群

根據台灣堡圖(1898~1904日本繪製),過去(台南市)大南門城以南,就是大片的墓地,但在都市發展的過程中,大部分都已經剷平蓋房子了,水交社發現的明清時期古墓群之所以可以保留下來,主要是因為日本人當時蓋水交社宿舍區時抓地基水平,這一區塊較低,當時填土直接將古墓掩埋於地基之下,古墓群才得以保留。

所以至今仍保留下來的已是極少數,因為明清時期,記錄當時擴墾台灣先民的足跡,說不定還會有鄭成功或其下屬相關的遺跡,在古墓群中或之下,說不定也還有平埔族的生活遺跡,太多的未知,我們卻輕易的將其毀掉,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南,對於自己在地的文化完全不珍惜,登上國際實為台灣之恥。

台南市水交社發現全台出土最大規模的明清時期墓葬群,鑑請現地保留!

一、文物的價值除了特殊名人的紀念價值外,最重要的在於其所處的年代及其地域特性,所延伸出來的環境關係。

二、水交社過去為台江的水岸界線,明清古墓的出土,更證明數百年前台南地區地貌演變的證據。

三、文物如移地保存離開了該地域,脫離了地域關係後其價值就大為降低,如同化石一般,可以說明該出土位置的地域故事,若拿回家收藏,不就是一塊化石而已。

四、台南城外,大南門以南的區域過去為廣大的墓地,在都市發展的過程中都消失了,一般民眾看得到的僅為五妃廟一處,現在發現全台出土最大規模的明清時期墓葬群,更該全區現地保留,以求其完整性。

五、台南市號稱文化古都,以確保水交社重劃區工程不致延宕為前提,實在令人難以相信,有違國際做法。

六、全台出土最大規模的明清時期墓葬群,更能顯現先民來來的足跡,也能展現「台灣:大員」發展的歷程,這不單只是台南人的資產,更是全國人民的資產,大台南地區為台江黑水溝國家公園的範圍,水交社見證過去台江地貌及台灣文化的發展,該地文物歷史彌足珍貴。

七、已開挖及破壞的區域要立即搶救,對於未開挖部分應現地保留,透過探地雷達可以標出大概的範圍,並朝向現地博物館方向規劃處理。

八、日本飛鳥博物館、狹山池博物館都是很好可以參考的例子。

如何看待自己的文化

文化的價值除了法律上的認定外,還有一個是我們自己的認定,我們認為他是有價值的,就可以把他經營的很有價值,這價值不單是實體的物件,還包括區域發展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水交社文化園區發現大量的明清時期古墓群,現場開挖有如進入一個考古的遺址,該區域位於台南市南門路這條南北向的歷史軸線上,又位於台南市綠色廊道的小環 帶上,同時又是見證以前台江內海陸化的節點,過去更是日本海軍的宿舍區,到戰後成為空軍的宿舍,我們不敢說在明清古墓下是否還會有平埔族的遺址,但就台灣 的歷史發展,水交社扮演極重要的地理位置,就如同台南市的安平一樣!

水交社這個區域地底下發現目前台灣最大量的明清時期古墓群,因位於公有地上,整個群體又很完整,相較於台灣其他地區,無可以取代之地位,對於過去先民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過往,可以從中發覺很多的蛛絲馬跡,對於一個小小的台灣,號稱近代歷史文化的400年,又位處颱風肆虐及地震帶的區域上,百年以上歷史文物就已經非常的珍貴,除非回到原住民文化及自然史的部分,才可以談的更久遠。

我們是怎樣在看待我們自己的文化?是口頭上的愛惜自己的土地,還是真的好好面對眼前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水交社未來的發展是指標,過去以經濟開發為主所犯下的錯誤,將完整的日式宿舍群全拆掉了,如今碰到了古墓群,我們還要再繼續錯下去嗎?

古墓現場勘查 

這是古墓群其中的一個區塊,進入這裡有如進入一個考古的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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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交社相關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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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現場現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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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道路施工開挖出來的古墓群,這只是其中一個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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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缺概念及危機處理能力,工程進行中很多古墓就已經遭到破壞,圖中古墓大都被撬開或開洞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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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道路施工的情形,圖左的地方地勢較高,沒有看到古墓出土,右側地勢較低填土,古墓因而埋於地下保存至今。後面綠油油的為水交社日式宿舍群僅存的房子區塊,其他都被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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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挖出來的古墓群其中的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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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的材質特寫,不是木材也不是石頭,而是一種灰泥,這種材質我在安平古堡國家一級古蹟的那面城牆看過,回塑過往工法及年代,應該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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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道路開挖區是圖中央的興中街116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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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上台灣堡圖,興中街116巷的相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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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堡圖圖示,過去大南門城以南,就是大片的墓地,但在都市發展的過程中,大部分都已經剷平蓋房子了,水交社發現的明清時期古墓群之所以可以保留下來,主要是因為日本人當時蓋水交社宿舍區時抓地基水平,這一區塊較低,當時填土直接將古墓掩埋於地基之下,古墓群才得以保留。

所以至今仍保留下來的已是極少數,因為明清時期,記錄當時擴墾台灣先民的足跡,說不定還會有鄭成功或旗下屬相關的遺跡,在古墓群中或之下,說不定也還有平埔族的生活遺跡,太多的未知,我們卻輕易的將其毀掉,這就是台灣,這就是台南,對於自己在地的文化完全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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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西瓜保衛戰

面積3.5平方公里,人口將近兩千,農業戶數三百九十戶,後龍鎮的灣寶里,是一個水田、旱作皆適宜的農業區。民國六十年代,農委會曾進行兩期的農地重劃,當地農民也非常勤奮,以人工方式把黏性較高的土壤…

編按:本篇文章為公視記者李慧宜所做的採訪報導,將於公共電視13台「我們的島」節目中播出─【灣寶西瓜保衛戰】、【童年的保存期限】,時間:4月27日(一)晚間十點以及 5月2日(日)早上十點 。

公視以農業為主題,作了很多深度採訪,同時也有詳細文稿,值得一再細讀。感謝作者同意,將文章轉載於此,與更多朋友分享。

緣起:

三月中旬,打開電子信箱,收到一封信,上面提到台北大學廖本全老師的一句話:「台灣農村最能夠再生的地方。」廖老師口中的,就是苗栗縣後龍鎮的灣寶里。灣寶里,是一個典型的閩南農村聚落,農地大都為砂質土壤排水性良好,早期種植西瓜、地瓜和花生等旱作,民國六十年代起,農委會陸續在此進行農地重劃與農水路劃設,當地開始出現水稻。

由於灣寶里農業生產環境優良、社區集體意識強烈,民國92年,文建會選定灣寶里,將其納入農業社區總體營造單位,同年到94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連續三年進行地方產業輔導。民國95年,農委會接著辦理,苗栗縣農業資源空間整體發展計畫。長期經營下來,灣寶里不只為農業打出一片天空,更成為具備自主能力,無需事事期待政府補助的農業社區典範。

在農業產值低落的現代台灣,這樣的一個農業基地,本應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苗栗縣政府對在地的「關照」,卻造成農民的高度不安,因為縣府將與民間開發單位合作,在灣寶里推動「後龍科技園區」。雖然苗栗縣府強調該園區,未來每年可以產生300億產值、三萬個就業機會,但此舉勢必會大面積徵收農地,大幅改寫灣寶里的生態、產業、人文與歷史發展。

「後龍科技園區」開發計畫,有如一面明鏡,它反映出政府與人民的對立、工業與農業的競爭,也清楚地揭示著台灣未來發展的左右為難。

反後龍科技園區連署: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09022400265100

工業搶地─命運未卜的灣寶社區

灣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洪箱說,灣寶是後龍西瓜的發源地,也是農民世代相傳的家鄉,很多在地的俚語或歇後語,都跟西瓜有關。像是「西瓜怕鬼」,意思就是農人要時時看顧西瓜,不然西瓜不是種不活就是長不好。

灣寶祖先很有智慧,早在百年以前,就以「西瓜怕鬼」來暗示西瓜會寂寞,並且提醒農人要勤走瓜田。傳承到現在,這句話,最能代表灣寶里的價值觀。

不過,未來的灣寶里卻前途不明,到底來年還能不能種西瓜,沒有人知道!因為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底,灣寶里居民收到縣政府公文,說要查估地上物,以為「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進行初步工作,這個時後,灣寶人才發現,自己的家園很有可能要變成工業區了。

近半年後,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六日早上,上百位群眾聚集在苗栗縣後龍鎮公所,「突襲」縣政府舉辦的「後龍科技園區」政策說明會。來抗議的人,幾乎都是後龍鎮灣寶里的地主或農民。

他們會這麼生氣,主要是因為「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座落在他們的農地或屋舍上,可是極力促成開發案的苗栗縣政府,卻沒有任何人,向他們徵詢意見,連這場政策說明會都沒有正式個別通知當地人,農民們覺得非常不受尊重,也認為縣政府態度強硬沒有誠意。

最後,政策說明會在陣陣的抗議聲浪中,草草落幕,低調離開的縣府官員,和憤怒的農民,依然沒有良性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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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農地─灣寶里

平常看起來人口不多的灣寶里,一到假日,田裡就出現很多人,尤其是小朋友。因為假日不上學,無論是年紀多大,孩子都必須下田幫忙農事,像是現在這個季節,正是種西瓜苗的時候,田裡常常有五、六個孩子分工合作,他們把土鋤鬆,然後把棚布鋪好,再依序種下西瓜苗。

面積3.5平方公里,人口將近兩千,農業戶數三百九十戶,後龍鎮的灣寶里,是一個水田、旱作皆適宜的農業區。灣寶里長謝修鎰說,民國六十年代,農委會曾進行兩期的農地重劃,同時,當地農民也非常勤奮,以人工方式把黏性較高的土壤,一擔一擔地挑進砂質田地上,進行農地的土壤改良。過去因為有政府與農民的互相配合,灣寶里才有今天不錯的生產環境。

不過在中央政府的眼中,灣寶里的條件,比「不錯」還要好很多。民國92年,文建會將灣寶里納入農業社區總體營造單位,同年到94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連續三年進行地方產業輔導。民國95年,農委會接著辦理,苗栗縣農業資源空間整體發展計畫。可是,面積362公頃的後龍科技園區,卻會徵收灣寶里大部分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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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里的水田與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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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計畫處處長許滿顯表示,苗栗縣長劉政鴻過去在立法委員任內,就已經將「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列為第一優先的地方建設,這是因為農業產值偏低,「後龍科技園區」的工商產值,每年至少有三億,同時還能創造三萬個就業機會。

可是,對於這些好處,灣寶里民並不領情,農民劉先生說,「我的田地賣掉的話,如果我以後要到別的地方買,賣四分地的錢買不到一分地,我要怎麼生活?」農民陳爺爺說,「這裡徵收賣掉以後,一百萬去買外面的柱子嗎?光買一根柱子吃得飽肚子嗎?」而里長謝修鎰更進一步說明,「縣政府要推動的,說是說科技園區,實際上是要做化學原料製造跟橡膠產業,這樣對嗎?」

苗栗縣政府積極促成開發,地方人士極力維護農業,兩造意見高度紛歧,環保署為求謹慎,在環境影響評估會議之前,特別召開研商會,確認未來環評的議題方向。

不同的意見,在會場上交相傳遞著,環評委員顧洋認為,「農業(變更)工業用地這個事情,是環評會可以討論的嗎?是(環評)專案小組可以討論的嗎?基本上來講,我們比較關切的,是它變更之後的環境衝擊。」

環評委員范光龍強調,「多尊重一點地方的心聲,因為他們就生活在這個地方,他願意過簡單的生活,這種人已經不多了。我們有時候還要剝奪他的權利,也不公平。」

而被農委會認定為特定農業區辦竣重劃地區的灣寶里,卻不受到苗栗縣政府的肯定,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處長謝學森說,「當地農業的年生產值是421萬,每公頃的平均產值大概是2.7萬左右,所以我們基本上認為,它不是一個很優質的農地地區。」

然而,灣寶里是「特定農業區辦峻重劃」地區,農委會對此解釋,所謂「特定農業區辦峻重劃」,就是已經完成農地重劃和農水路劃設的農業區,在農業機關眼中,這是「最好的農地」。

反對後龍科技園區自救會會長陳幸雄激動的說,「我今天要報告的,就是說農委會,在民國九十一年,在我們農地重劃區投資了一億一千多萬,特地去作農水路更新工作,到九十五年才完成,為什麼現在要給我們變成工業區呢?」

農業真的沒前途?農民都賺不了錢、沒有出息嗎?位於灣寶里中心位置的龍雲宮,是在地的信仰中心,周圍四百多戶人家,在五年內,共捐獻了四千六百萬,在民國 94年完成廟宇改建。陳幸雄是龍雲宮管理委員會的副主委,他強調,灣寶里的居民,都是四、五代在這裡靠農地生活,能把龍雲宮蓋起來,沒有花政府一毛錢,如果不是農民辛辛苦苦耕種,哪裡來的這間廟?

對灣寶人的內心來說,農業是人的依靠,這裡的西瓜、地瓜和花生,養活了一代一代的子孫。政府在推動開發案的規劃過程中,似乎不應該忽略如此的社會脈絡。

農人珍視的地方價值

台灣生態學會理事長鍾丁茂強調,環評應該審查開發案對整體環境的影響,整體環境包括當然也要包括土地使用的方式,因為大面積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會影響到自然的生態環境,所以環境影響評估更必須謹慎處理,否則以後想要把工廠恢復為農地,根本不可能。

農地變為工業區,要再恢復生產環境,幾乎不可能。不過在灣寶里,卻有人把賣掉的農地,全部再買回來。張天寶、張添泉從小一起長大,年輕時都曾離開灣寶里,但是依然不間斷地投入家鄉的文史工作。他們共五個堂兄弟,在民國七十六年,把早期家族賣掉的農地,一一買回來。現在張家的孩子,每到週休假日,就會跟著爸爸,回到爺爺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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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爸爸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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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買回的老家,以一棟三合院為中心,屋前是一大片楓樹林、柚子園、花生園、西瓜田還有幾棵枇杷樹,屋後是南瓜田和桑椹園。有時候大人在除草、整地的時候,也可以看到孩子在採桑椹或追著蝴蝶跑,工作結束後,全家人聚在禾埕上泡茶閒聊話家常,還會說很多以前的老故事,給一群睜大眼睛的孩子聽。

雖然不再以務農維生,但是在田間勞動、分工合作,已經是張家人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份。面對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土地可能被徵收,家人的情感、家族的傳承,也可能因此消失,張家人特別有感觸。

張天寶哽咽地說,以前他擔任公務員的時候,曾經目睹因為桃園國際機場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在拿到徵收費用的那一刻,抱著錢嚎啕大哭的模樣,他堅定的說,我絕對不要抱著錢哭。

春風一起,傳來陣陣的柚子花香。張添泉跪在農地上修理耕耘機、張天寶在芒果樹下除草,抬頭一看,一排楓樹正隨風搖曳,對張家來講,所有人都感到幸福的時候,是最美好的時光。

除了對農民的影響,外海可能因為後龍科技園區而產生的環境問題,也受到外界關心。由於園區的廢污水,預計是透過專管排入中港溪,但是到底會不會因此,破壞中華白海豚的生活環境,現在都還沒有任何調查。

對此,苗栗縣政府計畫處處長許滿顯表示,過去他曾任職苗栗縣農業局,當時曾在通霄外海看過中華白海豚,可是他很疑惑,為什麼中科不需要針對中華白海豚進行調查,「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卻被要求要對此評估?

期望媽祖魚保護社區

三月瘋媽祖,是全台灣的重要節慶,在灣寶里也不例外,居民們在門口擺出香案、持香祈福,不過這次很特別,跟著媽祖出巡走遍田野和街道的,還有一隻中華白海豚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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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丁茂說,以前漢人搭船往台灣的途中,在接近海岸的時候,都會出現中華白海豚跟隨在船兩邊,所以過去人們將中華白海豚視為媽祖的護衛,也因此被命名為媽祖魚。三月是媽祖的生日,既然媽祖要出巡,台灣生態學會就把媽祖魚也帶出來出巡,並祈求媽祖能夠保護灣寶社區,讓這裡不要淪陷為工業區。

陳幸雄對此很感嘆,他說,如果以後灣寶里沒有農業的話,媽祖也不用出巡了,整個庄頭等於是解散了。笑說「西瓜怕鬼」的洪箱苦笑著,她說,現在西瓜不怕鬼了,西瓜應該是怕苗栗縣政府,也怕「後龍科技園區」,只要園區一來,西瓜根本沒有地方生長。

媽祖眼前的田野,是灣寶的良田,聚落外圍的木麻黃樹林,是防風防沙的保安林,廢耕的水田變成濕地,出現前來築巢的候鳥,如果灣寶里未來沒有被徵收的話,這個月剛剛種下的西瓜苗,應該可以如期趕在夏天收成。春末的田裡,還看不到有名的灣寶西瓜,不過現在農民要爭取的,是農地、是種西瓜的權利,也是身為農人應該擁有的基本尊嚴。

採訪後記:
在苗栗「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的例子,讓我們看到了農業發展與工業開發的緊張關係。難道,農業與工業的相遇,就一定是農業讓步嗎?

民國五十年代起,政府以低糧價農業政策,支撐工業和都市的全面發展,在農地上賺不到錢的農家子弟,紛紛離家進入城市當起工人,創造了一場經濟起飛的舊時美夢,但是,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台灣的歷史,正走上一條農業衰退的不歸路。

近年來,經濟不景氣、都市消費過高、農產品安全頻亮紅燈、、、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新思考農業的價值與各種可能性,休閒農業、精緻農業和有機農業,紛紛出籠,在這背後最重要的,是農民堅守農地的意志。

在灣寶農民身上,我們深刻地感受到了農地上的求生意志,就是因為有這些不放棄農業、不看輕自己的農民,台灣的農村才依然堅強的挺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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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部落格為FINIMAY地下採訪中心http://blog.roodo.com/finimay,另有灣寶里其他精彩文章,請移駕前往)

飲食改變之後

無趣的旅程終於開始,旅行到哪裡看到的餐廳菜單大都相同,吃不到所謂的道地食物,沒有需要挑戰的味蕾記憶,人類的舌頭嗅覺開始退化,日常的食物是跨國企業量化產出,不花時間烹調而且更方便,所有的食材…

問題 一:每天都會喝一杯咖啡?

問題 二:早餐主食是麵包?

問題 三:覺得吃生鮮沙拉比炒青菜健康?

問題 四:每周會吃到一餐是西式餐點或義大利麵?

以上三個都回答「是」或其中一個回答「是」,

拉回二十年前,答案或許不是這樣。

優勢品牌的洗腦

自從台中的八期重劃區開了一家Costco之後,身邊不時的有人提起Costco的商品,起初不以為意,一直到近日母親也說著,「那個美國超市賣的洗裳精,裳褲洗得足清氣ㄝ內」,我開始意識到這廣泛且深入的品牌(文化)入侵。

A小姐說:「Costco賣的那個燕麥片,每天早餐吃可以減肥而且感覺很通內。」

〈也許吃糙米飯跟足夠的蔬菜水果,就能改善便秘,且有更完善均衡的營養攝取,再不然就增加腰腹運動。〉

B老師 說:「Costco那個松露巧克力很好吃而且超搶手的。」

〈試吃的感覺是,奶味有點重蓋過可可。〉

C媽媽 說:「Costco的濃湯罐頭真的好濃好好喝喔。」

〈也許是安迪渥荷先生太成功了,這款濃湯罐頭的成分標示實在有太多難懂的名稱。〉

D朋友 說:「Costco賣的烤雞很好吃,超多人在排隊。」

〈我嫌棄這烤雞沒有把腿綁的秀氣,而且比較喜歡在家自己烤得滿屋噴香。〉

E表妹 說:「Costco買的焙果好吃ㄝ。」

〈附近的ㄆㄣ桶常常見到這款焙果被丟棄的身影。〉

F家長說:「Costco的牛肉….」 ,G同業說:「Costco的藍莓….」,Costco 的紙巾….

到最後,家裡烤箱壞了時,我也跑去Costco買了一台中國製的烤箱….

這是一家全球跨國性的超市集團,販售的商品一部分為委託當地廠商製造,一部分遙遠的來自全球各地,

因為會員制的原因,無形中綁住消費者的選擇性,而外國月亮比較圓的心態之下,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了牢靠的品牌印象。

在2007年底的一則新聞中,宣告了這家跨國企業在台灣的版圖與錢景….

總投資金額逾12億元的好市多台中旗艦店,昨天開幕,COSTCO好市多全球總裁Jim Sinegal專程來台,與台中市長胡志強、好市多台灣分公司股東大統集團董事長吳振華夫婦一同主持剪綵,現場一大早就有上萬名會員大排長龍,等著進場消費,氣氛熱絡。

Jim Sinegal指出,台中店在開幕前成功招募逾10萬名會員,其中付費的正卡會員多達5.2萬餘人,不但打破全球紀錄,甚至比其他所有分店開幕時的會員數要多出一倍以上,他感到非常驚訝。

COSTCO好市多全球總裁Jim Sinegal宣布,將加碼投資台灣5億美元,預計五年內再開出五家分店,屆時全台店數可望達到十家的規模,明年業績挑戰200億元。

1976年成立的好市多,是全美第四大、全球第十大零售商。

廚房的改變

因為外國月亮比較圓的緣故,台灣的廚房也正慢慢在改變之中。

以往年代,每個家庭的媽媽們三餐在廚房個個練就一身好功夫,

一把刀,片、絲、丁、剁、斬、、等等,各式刀工,

一只鍋,蒸、炸、煮、炒、炆、煨、燒、川、悶、、等等,各種加熱技法,

轉到現代,我用網路看著瑪莎史都華的影片,總是有數不完的各式的廚房工具及餐盤,

而烤箱、食物條理機、攪拌機,這三台機具正是歐美飲食中的三大要角,

一台用來細碎化食物,一台用來攪拌糊化食物,一台用來熱烤熟食物,

三台機具的操作下來,糊碎化了食物,意識裡就一直飄現糖尿病的影子,

年輕的女孩愛職場更甚進廚房,這些美美的西式設備與廚具正在腦海中勾勒出未來的廚房風景,

學作甜點是幸福的,學作碗粿卻像是要擺攤學手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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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的改變

二十年前,早餐的咖啡、麵包,中晚餐的義大利麵,這些都不是住在台灣島人們的日常飲食風景。

那個時候,早餐吃粥配醬瓜小菜,喝豆漿配饅頭,路上還看不到愛吃炸雞的胖肥妹。

二十年後的早餐,牛奶麵包是日常出現的, 有一天突然覺得應該得在每周七天中吃幾次的稀飯早餐,

早餐因為吃麵包,所以稻米的消耗量會被減少30%,醬菜的食用量會減少,這就連帶到胡瓜的種植,以及醬油的用量,

同時的需要增加麵粉及奶油進口量。

二十年後的中晚餐,也被眾多的外食選擇迷惑。倘若中餐或晚餐,有一餐義大利麵或麵包為主食,稻米消耗量就再減少30%,搭配米飯的蔬菜魚肉,則減少銷耗量或是改變種植的作物,產業減產量或是轉型,以及相關的調味料品、中式廚具、中式餐具、、等等相關產業需再減產轉型,相對的義大利麵需增加進口,橄欖油及番茄罐頭、起士需再增加進口品項,牛肉、紅白酒進口需求量再增加。

當每餐的食物比例提升更多非本土生產的糧食作物的同時,就相對的提高跨國企業的市場占有率,美食家推著異國美食與所謂的頂級美食號召,背負著商品的推廣使命, 漸次的佔據更多媒體版面,洗刷著每日瀏覽的眼球腦波。

台灣人的餐桌,是用米飯搭配起來的,這米飯被替換的同時,整各食物供應鏈的瓦解改變可想而知的巨大,一粥一飯影響力有多大。

如果全球的人每週吃一次義大利麵,對全世界會有什麼影響?

有人說照顧好老公的胃就是抓牢了老公的心,而全球的人每天碗裡的食物,就正是弱肉強食的商品文化行銷戰爭,

抓住了你的味蕾就是征服你的文化與國家。

所有的國際貿易協定條款,大都是為了跨國大企業拓展更多版圖而制定的,大者恆大、大吃小,商業市場等同於文化入侵, 大文化覆蓋小文化,農業生產自足佔有率下降的同時,就是肚子被控制的開始。

在台灣東南邊的島嶼-蘭嶼,就是這樣一個活生生例子,台灣是文化入侵者,蘭嶼則是漸被操控的肚皮。

主食為地瓜、水芋的蘭嶼人,年輕一代開始習慣食用米飯,而在蘭嶼並無種植水稻,稻米全由台灣運輸進口,島上的農會超市在附加過海水運費之後,年均收入極低的蘭嶼整體物價則相當於大都會台北,當颱風與冬北季風的天候下,水運、空運馬上就出現斷糧問題,地瓜與水芋的種植衍伸的文化祭儀,搭配的飛魚及其所延伸的海洋文化,這一切因為飲食的改變,也就漸漸的在翻覆中。

台灣人具有高度的吸收接受異國文化的能力,美國漢堡、日本料理、義大利麵、西班牙海鮮飯、法國麵包、韓國泡菜、泰國酸辣,無不熱烈嘗試與容納接受,老一點的台灣人,魯肉醬油腸胃,對異國風味接受度就難些,而正在成長的孩子每天牛奶、乳酪的灌溉,味蕾記憶自然養成。

這一切簡單的只是一碗米飯的變化,但替換成為麵包之後影響之巨大很難去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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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食物里程之外的物種滅絕危機

大家都已經了解食物在運送過程中,所衍生的環境能源消耗與食物保存添加物及加工的部分,但除了這些之外,另外隱含著重大的物種絕滅的大危機,在西方飲食入侵的同時,看到轉機的農民開始種植節瓜或是菊苣,這些來自非亞熱帶的蔬果品種,而越來越多的本土品種慢慢的在被放棄種植品種消失中,番茄中的黑柿番茄被聖女番茄與牛番茄取代,而正值的春天時分草莓越來越壯大取代了難剝麻煩的枇杷。

雖然說農民的技術利害,沒幾年就能讓來自北緯度的蔬果生根落地在亞熱帶,並且隨著一代一代基因更加適應土地健康強壯,但是消失的蔬菜品種就此消失,這個地球上的人們吃的食物越來越相同,從極地到赤道種植的作物越來越相同,作物的品種單一且多數時,也就容易壯大食用的昆蟲族群,而消失的食源的昆蟲族群也就跟著滅絕。

跟著品種消失的還有烹調這些食材的做法,這些煮食方法蘊含在地文化,沒有了食材來源與食用人口,這一段文化就此消失。

無趣的旅程終於開始,旅行到哪裡看到的餐廳菜單大都相同,吃不到所謂的道地食物,沒有需要挑戰的味蕾記憶,人類的舌頭嗅覺開始退化,日常的食物是跨國企業量化產出,不花時間烹調而且更方便,所有的食材大多不用麻煩撥殼或挑揀,餐具大致相同,廚具條理方法大致相同,一切都很平凡無趣省略思考 。

飲食的改變正是農村與文化滅絕的背後跟源所在,跨國的行銷是飲食改變的幕後黑手,WTO則是開啟之門。

在討論諸多農村滅絕危機的同時,背後微微隱現的一隻傍然大物,即將鋪天蓋地而來,

它就像一朵烏雲,平凡到沒有讓人察覺,速度緩慢的在啃食,速度沒有慢下來過….

開發的前夕─大南埔的難題

開發雖然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事實,可是如何發掘出當地獨特而精彩的歷史,並且傳承給下一代,才是最重要的價值。他和林裕祥伯公不斷地拜訪村裡的各個人家討論、思考,究竟是怎樣的一條路,才能為大南埔帶來最好的結果。

編按:
「大南埔」的專題,原本是台大意識報的同學們,進行的獨立調查與專題製作,包含許多不同的主題與篇章。感謝作者為「小地方」的讀者,特別製作了一個整合的專題報導,讓大家可以用一篇文章的篇幅,瞭解大南埔這個聚落的歷史,以及正在面對的難題。

模範市鎮大南埔

林裕祥戴上老花眼鏡,看著辦公桌上一本一本的資料。資料上寫著斗大的的字樣「南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裡面橫列著一張張的表格、名冊還有地圖。素樸的客廳裡面除了辦公桌之外,就只有幾個竹編的沙發椅,還有一台小電視。走出門外,就是大南埔(南富村的俗稱)乾淨的街道,幾條路形成一個「田」字形。房子外頭的紅磚柱子上掛著一張牌子:「土礱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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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鵬山俯瞰大南埔

大南埔位於苗栗縣北部的山巒間,座落在一個狹長的谷地中。這個寧靜的客家庄人口大約一千三百多人。不遠處就是中港溪,在谷地的邊緣前行。沿著中港溪往西邊走就可以到三灣,再過去就是車水馬龍的頭份和竹南;如果往山裡走,則是可以到著名的觀光景點南庄老街還有獅頭山。

村莊的四周都是農田,有的種了一排一排的水稻,有的則是種滿了亮麗的花朵——粉紅色的大波斯菊輕輕張開他們的花瓣、向日葵微微點頭、綿密的油菜花有如一張亮黃色的地毯——代表休耕的田地。村子旁邊的山腳下有一座廟,裡面供奉的神明包括恩主公(即關公)、三山國王、媽祖、孔子等,有文有武,稱為「文武宮」。

文武宮前面的牌樓
文武宮前面的牌樓

文武宮前面的田地,將來要變建地
文武宮前面的田地,即將變成建地

年紀已經七十多歲的林裕祥,是大南埔社區發展協會的總幹事,也是村裡最有名望、最受人敬重的老人家,人稱「伯公」。他處理土地重劃案的事情也有五年了。當時政府還沒有推出「農村再生條例」,而是在全台灣各地挑選了十二個農村成為「模範市鎮」,進行地目上的重劃,並且開發成新的住宅區。

在開發案的規劃之下,文武宮前面有十公頃的農地變成建地,但居民必須割出四成的土地作為公共建設用途(像是活動中心、衛生所、產銷中心、污水處理場、道路拓寬等)。這是大南埔最富饒的一塊土地。經過林裕祥幾年來挨家挨戶的探訪爭取,終於在去年有六成的地主同意,超過了半數的門檻,並且在這個月正式簽字。

改成建地的土地,居民必須自行負擔金額建造房屋,但是如果願意接受政府的房舍藍圖,就會得到二十萬元的補助,也自動節省了畫藍圖的十萬元費用。政府希望可以讓這裡有漂亮的老街景觀,吸引外地人來買房子居住,也規劃了腳踏車道、生態公園等觀光設施。而居民的心裡則是衷心期盼著家鄉可以活絡起來。

大南埔的時代變遷

「這裡以前可熱鬧的了!」林裕祥指著路旁的一排房子說道。「以前這些商行像百貨公司一樣,什麼都有賣。連生死貨都有。你們知道什麼是生死貨嗎?就是燒給死人的東西。」他手指的地方是幾棟三層樓高的西式建築,有幾棟印有「商會」的字樣,但都空空如也,只有一家雜貨店「日輝超商」還在營業。日輝的老闆葉清榮是村裡的村代表,平時沒在顧店的時候喜歡在隔壁(他家客廳)寫書法、泡茶。他說,大南埔以前位於商業要道,最熱鬧的時候其實是日治時期。後來其他家商行一家一家陸續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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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雜貨店

其實光復之後,也有許多不同的產業在大南埔發展。從日治時期開始栽種的茶葉,到了民國四十年代達到鼎盛。當時,文武宮後面的大鵬山幾乎全部都是茶園,村裡除了家庭式的製茶廠之外,還有大型的製茶廠。茶業到了民國六十年左右因為缺乏外銷需求而逐漸沒落,現在村裡僅剩一間家庭式的製茶廠,少量供應給附近地區。

礦業也曾經是附近地區的重要產業。民國五十五年到六十五年是礦業的高峰,當時在大南埔、南庄地區的山裡都有礦坑,大量的年輕男子進入黑暗的礦坑中工作,有些是本地子弟,有些是外地人。他們大都居住在公司配置的工寮,有些甚至還攜家帶眷。那時候南庄的煤礦要運到三灣都一定要經過大南埔,所以儘管沒有日治時期熱鬧,還是有一定的人潮。

後來一條新的道路聯通了三灣和南庄,商店街就此沒落了下來。人稱「阿福伯」的老礦工張榮福,在南埔國小對面建造了一棟「礦業博物館」,裡面收藏了過去礦坑中使用的器物,還有蒐集以前採礦公司的名冊、表格、文獻等等。他希望保存屬於大南埔的一項珍貴的記憶。

同樣珍貴的是林裕祥在「土礱間」裡收藏的土礱。土礱是過去用來磨去米殼的工具,用土、木片、竹片等製成。製作土礱需要許多功夫,而林裕祥正是土礱最後的傳人。他提到,以前他總是在各個村莊之間旅行,幫不同的人家製作土礱,還因為這樣接觸到賽夏族人,學了一些賽夏族語。現在,當然沒有人在使用土礱了,所以一大一小的土礱就靜靜地擺在土礱間,等訪客來訪或是電視台來拍攝時,才會拿出來。

儘管以前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產業的更迭,在農業社會的年代,村裡的多數人家還是有在種田。大南埔是整個南庄鄉的米倉,有一百多甲的農田。七十多歲的張明彩叔公當過礦工、水電工,而且一直都還有在種田。他笑說,大南埔不但田地很多,而且當地人都很會種,一甲水田最多可以有一萬兩千斤的收成。當台灣各地農田都開始休耕時,大南埔的水田卻沒有馬上荒蕪,正是因為在這裡耕種還有利潤。

可是張明彩和林裕祥都覺得,小孩子要不要繼續種田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千年的土地八百祖,每一代子女有自己的事」,就讓時代來決定吧,他們說。

而時代的決定是,讓大南埔的年輕一代跟其他地方一樣,走上離農的道路。

林裕祥伯公(右)和張明彩叔公
林裕祥伯工和張明彩叔公

做農或不做農

彭新喜坐在鐵皮屋外面的一張塑膠椅上。一旁的桌子那裡,他的好幾個堂兄弟為在一塊兒打牌。鐵皮屋位在一片水田中間,還有唱卡拉OK的聲音從裡面傳出來,二十幾個中年人、年輕人聚在鐵皮屋內外談天說笑,打牌、下棋。「老人家很早就睡了,而且怕吵,所以他們就自己蓋了一個屋子,可以在這裡玩,又不會吵到人。」——雜貨店的老闆娘這麼解釋。她本身是閩南人,是彭新喜的姻親。

其實如果是平日的話不會有這麼多人——許多五十歲以下的人都在外地打拼,偶爾才回來一次。可是時間正值剛過完年的週末,大家隔天才回去上班,所以人特別多。彭新喜今年41歲,他每天通勤到新竹科學園區附近的一間工廠上班。他的本業是機械技師,可是也有在種田。每天上班前以及下班後,他都會花上一個小時在照顧自家的田地,週末時也會在田裡看到他忙於耕作的身影。

他表示,由於不像專職的農夫一樣能夠全天候照料田地,相對之下他的收成沒有別人好,收穫所得的利潤跟休耕補助(每分地每期四千塊)相差無幾。更何況,他只有一甲的田地。像他這樣的年紀有在種田的人不多了,每個人的機器可能也不齊全,所以會在需要的時候互相幫忙農事。

他說,持續耕作的理由有點複雜。其中一項影響他最大的,是來自長輩的觀感。他的說法跟林裕祥、張明彩的看法不大一樣,認為農村多有一種「不可以讓田地荒廢」的概念,身為唯一留在家中的兒子,若不繼續耕作,鄰居便會說閒話。為了不讓母親承受四方的壓力,也為了不承受來自母親的壓力,他選擇繼續耕作,也盡一份孝心。「家裡面老大、老三都出外工作了,只有我留在家裡照顧母親。」

目前,在大南埔務農的農民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其一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他們專職務農,也同時接受子女的奉養,處於半退休的狀態。再來則是跟彭先生一樣,在外地有工作,用工作之餘暇維持農耕,以農業為副業的青壯年人口。此兩類人因為時間以及勞力的不足,都會需要是請人協助耕作或是以機器代耕。隨著近日來大環境的經濟不景氣,還有部份失業人口返鄉耕作,他們多以自耕為主、打零工為輔。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特別的例子,用租地的方式來進行大規模耕種。他是曾經獲頒「神農獎」的莊崴翔先生。

今年五十多歲的莊崴翔,是大南埔耕作最多田地的農人,他耕作的地林林總總加起來一共十六甲,其中大部分都是租來的(大南埔多數的農民土地不到一甲)。他大部分種的是水田,可是也會有一兩甲的旱作,像是木瓜、百香果等蔬果,由太太拿到路邊去賣。能夠照料這麼多的田,主要是有賴於兩台拖曳機,一大一小,搭配上不同的配備,讓他一個人就可以完成大半的工作。

「我一開始也沒有想那麼多,只有家裡的一甲地。」莊崴翔表示,自從民國81年他開始務農以來,每年都會再多租一點地。隨著離農、出外工作的人口越來越多,就有越來越多人把土地委託給他經營。「這樣,我們就可以靠量來取勝。」他認為,農業就是要面積夠大、產出夠多,才有辦法做好的經營規劃。

他對農耕的看法也跟老一輩的不一樣,認為再怎麼精更細耨,稻米的收穫一甲也頂多一萬兩千斤——而他雖然用機械耕作比較粗放,一甲也有八千斤,多幾塊田就可以獲得更多利潤。他還可以幫附近一些沒有農具的農人代耕,就如同他自己需要人手的時候會請人來幫忙一樣。跟莊崴翔同年紀的農夫整個南庄鄉還有四、五個,但大南埔就只剩下他了。有許多田比較少的農民家裡沒有機器,就必須要請他去幫忙,代耕費用也是他收入的來源之一。

莊崴翔租土地的租金,從每分地一千塊到每分地五千塊都有,價格要看地點的好壞。其中有些價格比休耕的補助金還要少(每分地四千塊錢)。有些農民是為了要維持地力,才讓莊崴翔用便宜的金額租地。可是如果休耕的補助再提高,他們可能就不會願意這麼做了。他對此有點不滿:「政府不該鼓勵大家不種田還可以領錢。給他們薪水叫他們去抓福壽螺還比較實際。」

其實目前大南埔實際休耕的田地比例沒有特別高,大概二十多甲,佔全部的六分之一。可是村裡的居民,卻都認為「都沒什麼人在種田了」。年輕一輩的都出外工作,就算留下來住,以農業為生的也所剩無幾。在大家的心目中,農業已經是上一個世代的東西。

以台灣今天的農業發展,改成大規模農業耕作,或許是一種能確保利潤的方案。然而如果以一整個村莊或是社區來考量的話,一個農村不可能超過四五個這樣的神農。這樣子的作法無法阻止人口的流失,留得住「農業」,卻留不下「村」……

開發的前夕

林裕祥和邱星崴走在大鵬山的步道「迎龍古道」上,一邊聊天一邊往山裡面走。坡度相當地陡峭,林裕祥年紀長了五十歲,卻一點都不喘。他手中拿著一把長柄鐮刀,一路上清理路邊雜草。原來古道兩旁很多樹其實是當地人栽種的,是客家人有意識的種植自己需要的植物,同時照顧這片山林。

邱星崴是台大社會學系四年級的學生,小時候在大南埔長大,一年多以前回來家鄉跟林裕祥一起推行社區營造。他也開始帶母校衛道高中、台中女中的學生來大南埔做地理GIS專題、生態地圖……另外還有辦營隊帶當地的小朋友認識客家文化(當然,還有帶意識報的同學來進行採訪)。

突然,出現狗的聲音大聲咆叫。別墅區到了。山上土地,正被外地人一塊一塊的買走。購買農地一次最少要買兩分半的土地,而且只有十分之一能拿來蓋房子:所謂的農舍。許多來自新竹的退休人口搬進大鵬山、象山。從迎龍古道另一端走下去,山腳下有一個巨大的看板,上面寫著「買地送農舍!」,一旁還有一對銀髮族的照片,笑得非常燦爛。目前小小的一座山,已經擠了兩百棟的別墅。

山裡的「農舍」
山裡的「農舍」

但其實山上蓋房子,是一件相當危險的事情。林裕祥指著一處坍方的坡地說「那裡以前也是一棟房子。後來土地潛移,就倒了。」這也是他那麼迫切地推動大南埔土地重劃案的原因之一:他覺得,如果山下的土地開發成功,外地人就不會再買山上的房子,這樣才能保護這裡的好山好水。

除此之外,他也認為如果要讓大南埔恢復昔日的榮景,就一定要有多一點的人口。「一個地方至少要有三千人才能維持基本的功能。我們現在才一千人,就很多東西都沒有,像我們就沒有機車行。」他的計畫循序漸進,內心堅定。

土地重劃案試驗性的把村裡的十甲土地改成建地,也給了農村發展工商業的機會。如果做得成功的話,或許還可以把更多的土地改成建地,蓋更多住宅,或是發展蓬勃的觀光業。如果這麼做的話,農村還是不是農村呢?在地人的認同,又要用什麼方法來延續下去?

對邱星崴而言,開發雖然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事實,可是如何發掘出當地獨特而精彩的歷史,並且傳承給下一代,才是最重要的價值。他和林裕祥伯公不斷地拜訪村裡的各個人家討論、思考,究竟是怎樣的一條路,才能為大南埔帶來最好的結果。

村裡大多數的居民提到觀光,直覺會想到附近的南庄老街;至於要不要蓋房子給外地的退休人口來居住,好像也不錯。就交給政府去規劃吧!然而,過去用在南庄老街的觀光模式,真的適合大南埔嗎?南庄從早期的社區營造發展到現在,名產街的光芒早已經蓋過了原本精心設計的老郵局、佈道,而居民也在商業利益的競爭之下,出現越來越多糾紛與爭論,就連許多外地來的商家也加入戰局。

在台灣各地的老街彼此長得越來越相似之際,不同工廠製造的特產,成了為唯一的差別。而當各級政府用相同的模式不斷地在各地複製,原本屬於在地的,細膩而動人的故事,反而可能流失在一片光鮮亮麗之中。

對台灣許多面臨人口外移、老化的農村而言,或許重點不是要刻意維持住傳統農村的生產型態;而是說大家有沒有足夠的想像力和遠見,跳脫舊有的開路—改建地—賣名產的邏輯,為地方上的事物發揚更深層的情感,與意義。

大南埔的巷子
大南埔的巷子,不是被複製的老街劇本,是真實在地故事的場景。 

(本文作者為「台大意識報」成員,目前就讀台大人類學系二年級)

從環境正義與生態倫理角度看農村再生條例爭議與農村價值

農村的發展不能僅考量農村內積極人權的實現,它還要能夠關照到農村裏可貴的自然生態,正因為這些自然生態是可貴的,政府便應該更審慎看待農村的發展、重新評估農村真正蘊含的價值。我們必須把農村的文化與生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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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的27日,筆者參與了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的「方濟生態論壇」,該論壇邀請到政大地政學系的徐世榮教授以「讓人憂心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為題,向研究所的師生們介紹有關於這個草案的爭議與問題。

演講中徐教授具體點出了八項問題點(註1),從農村社區的範圍邊界、農村再生區的法律屬性、主管機關、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的實質內容及規劃程序、地方社區組織及地方政治多元民主確保、農村再生與農地保護及農業永續發展、草案立法的效果等面向進行探討。綜而言之,該草案最表層的問題在於其定義、執行與影響都顯得十分模糊不清。

而更進一步的說,草案內容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人民財產權的保障,它也可能會助長農舍與其他「為建設而建設」的水泥設施的興建,又在地方組織之間埋下不定時炸彈──即美其名為由下而上,但卻造成特定組織的獨大與社區組織之間的緊張關係;而它也可能無助、甚至加速台灣的農業衰退危機,以致於農業的永續發展與生態價值都有可能受到新一波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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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所以讓人憂心,或許不是曾旭正教授(2008)所批評的、對台灣農業問題下錯了藥方,而可能是根本就設定錯了症頭(註2)── 它並無意全面性的探討與解決台灣農業問題,而只是欲解決「其眼中的」台灣農村問題,或是欲藉此草案背後之龐大資源,挹注特定地區或團體,甚至是為實現其特殊政治目的。

關於後者,我們除了見於草案內容將為農地開發大開方便之門外,也可以從立院審查時,朝野立委不減反增地為草案加碼了五百億元的舉動看出(尚毅夫,2008;顏瓊玉,2008;林毅璋等,2008)(註3)。

至於前者,我們會發現約莫自去年五月以來、新聞報導裡有關農委會主委陳武雄的發言與試辦農村再生的內容,幾幾乎乎都聚焦於農村「景觀美」(註4)的改善或塑造,而這其實正體現了馬政府對於台灣農村與農村議題的特殊見解與關心,以致於其討論或實踐的常是二十多年前的老掉牙主題──環境整潔與綠美化。

此外,我們也很難在草案的總說明裡清楚得出「其理想中的農村」與所對應著的農村問題(註5),試問,若說農村人口外移嚴重,那麼究竟農村要有多少人口才適當呢?若說建設與公共設施不足,那麼究竟農村之所以作為農村而有別於都市,其所需要或允許的建設與公共設施是什麼呢?

此外,其所謂「農村傳統生活與文化特色」究竟與其所認為的「落後」的定義有何差別呢?──土角厝與其他老舊房舍究竟是「傳統特色」還是「落後」呢?農村路窄少路燈究竟是「傳統特色」還是「落後」呢?農村的簡單純樸與肢體勞動究竟是「傳統特色」還是「落後」呢?

事實上政府作為一個提出再生條例而欲解決「問題」的重要角色,絕不能天真錯謬地「只是」將「釐清問題究竟是什麼」的責任丟給地方,然後「由下而上」的來決定問題是什麼並想出對策。但事實上,這種「中央砸錢下來,地方不知道該怎麼花」的情況已所在多有,它不僅僅將被懷疑是一種利益輸送,這種粗糙的政策也可能造成龐大的資源浪費與地方衝突。

我們應該可以同意,政府政策與民間實際需求呈現「平行」而無交集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以致於我們很可以懷疑數月以來新聞報導的官方說法與在各種媒體上陸續湧現的討論,其實是就同一個作文題目──「農村再生」──所做出的截然不同的問題設定與解答。

而很明顯地,來自民間不斷湧現的質疑與論述比起官方說法更完整地也更積極地反應了台灣農業所面臨著的問題。在徐世榮教授的演講裡,他也以歐洲、日本在加入WTO後盡力幫助農村、從生態與文化的角度對農村進行補貼的例子,對比著台灣放任又加速農業凋零的景況,呼籲大家應當重視農民的尊嚴、生活與貢獻。

然而,或許是因為演講的形式、時間限制與著重在草案內容的討論,筆者在聆聽的過程中陸續產生了一些疑問與想法,整理如下:

一、問題未必只在怪獸──同為雙面刃的「農再條例」與「自我」

無論是演講或者是電視媒體的報導、網路上所看到的討論,都會特別提到草案第三十一條條文中,關於「主管機關對於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一項,並對其提出批判,認為這將造成侵犯農村居民權益的危機(李慧宜,2009)(註6)。

又如模糊不清的草案第二十五條至二十七條,可根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進行土地徵收或強迫小地主一律得參與計畫,並被迫負擔計畫實施時不足之費用,也被認為很有可能造成政府單位與特定團體能夠以此侵害私有財產權,而土地所有權人將無力阻止(蔡培慧,2008)。無怪乎後者被稱為是「台灣版的圈地條款」(徐沛然,2008)而不難設想百年前的歐洲農民無奈離開家園、面臨各種不適應與貧窮的歷史將在台灣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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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地,農村再生條例所創造的模糊地帶的確讓許多「有心人士」在土地開發上找到了可趁之機,也讓人產生景觀與私有財產將被「強迫改造」的擔心,但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些擔憂主要是因為過往經驗與對政府、社會的不信任所產生

換個角度來想,倘若我們自己是某個農村裡的某個團體、對於農村有著許多改善與改造的想像,但卻苦於資源不足與法令綑綁,我們真的會那麼樣地反對農村再生條例嗎?倘若整個農村社區的大多數人都有意願著手改造,但就是有少數人不願意配合──不願意配合清理周遭環境而顯得十分髒亂、或者是堅守著誇張突兀而與整體社區格格不入的豪華農舍或其他建築物,而這樣的不配合可能抵消了許多社區有心人士的努力,那麼我們真的不期待有什麼樣的機會得以做出改變嗎?

換言之,當農再條例的矛頭不只是指向「反對者認為並無不妥的傳統農村景觀」,而是指向「現今不斷在農村裡增生的醜怪地景」時;或當農再條例的重劃力量可以被用在保護生態敏感地帶──如某種瀕臨絕種生物的重要棲地,或能在因財產權而被破碎切割的土地上劃設出完整的生態緩衝帶,而不一定僅僅是圖利建商、地主等特定人士時,我們又會做出什麼樣的思考呢?

充滿模糊空間的農再條例就像是一隻巨大的怪獸,以致於我們要擔心、要在其羽翼成熟之前進行對抗,但假設今天我們有機會充分駕馭這隻怪獸,那麼我們究竟會選擇騎在牠的頭上,還是依舊要消滅牠?

筆者的想像或許不成熟,但倒也未必偏離現實太多,事實上「國家公園」就存在著類似的性質。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的住民、原住民、或早先就習慣使用與倚賴範圍內的自然資源維生的民眾來說,國家公園無疑是剝奪原有利益、令人痛惡的怪獸。但對某些環保人士與熱愛原始自然的民眾來說,國家公園卻成了保護自然免受人類干擾侵犯的最有利武器。那麼,我們究竟會如何、該如何面對這樣的爭議?

所以,容許筆者這麼思考,或許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農再條例,農再條例僅僅是作為一種政策手段──當然,這不否定條例存在著可議之處,但真正的問題恐怕是在於我們究竟是根據什麼樣的正義原則、價值觀去實行各種政策手段,以致於我們能夠獲致公平正義。而關於這個部分,筆者將在之後繼續說明。

除此之外,我們也會在許多論述裡,見到以「私有財產與個人權益將會受損」喚起民眾──特別是農民──對農再條例的關注與反對。誠然,這種「喚起受害者意識」的方式是非常有力量的,但筆者卻也對此感到些許擔憂,因為這種自我意識雖然能成就反抗政府粗暴作法的力量,但自我意識不卻也是社會運動與改變的絆腳石?

我們今天會讚賞司馬庫斯部落的共產制度,但殊不知這種共享制度裡也總要有人願意付出比別人多,例如付出更多的時間心力去思索、溝通、凝聚共識;而一個成功的社區營造亦然,它不可能──如果我們以量來計的話──讓每個人都得到的一樣多,相反的,一個成功的社區常常得仰賴許多人的不計己利的、在檯面上或私底下的犧牲奉獻才得以成就。

倘若一個社區團體裡人人都如此在乎自己所得到的是否與其他人一樣多,總是計較自己權益的損失多寡──這雖然看似符合現代社會裡民眾都需要被公平對待的理性想法,但稍一不慎,它就很容易落入自我中心的壁壘裡。長遠地看,它也很可能進一步地加劇台灣人心靈的破碎切割。

從一個更高的層次來看,我們所期待的往往不是讓一個個的「自我」冒出頭來──在蘭陽平原上一個個冒出頭來的豪華農舍不就正是自我中心的展現?──我們期待的往往是更多的「共識」與「認同」。即網路上的許多論述其實都對農村的未來抱持著一種美好想像,它可能期待著農村成為一個能支持人們足夠獲得好生活而不必總得離鄉背井的環境,也可能期待著農村能夠能夠生產出多樣性的農產品與豐富深刻的文化,這些想像都需要被認同與凝聚共識。

換言之,這些想像常常得依賴每個人對舊有「自我」的超越、轉而對「群體」產生關注與行動才有可能實現。

換個角度來說,其實我們早就可以從近代越演越烈的生態危機察覺到高舉自我、以自我為中心的問題,因為生態運動者所批評的「人類中心主義」──認為萬物都應以人類作為尺度來考量、自然是為了人類而存在的、自然沒有道德地位與權利等想法──其實恰好就是「自我中心」所開出的花朵(柯志明,2008:287-288)。

於是,我們或許可以推敲臺灣環保運動在推展了三十餘年後,臺灣的自然保育卻依舊居處弱勢而常常感到無力的原因,可能正是太習慣採取「這個污染會對我造成什麼樣的傷害,會讓我少活多少年」、「這個開發會造成我什麼樣的損失,會讓我明明繳了稅卻無法有利於我,反倒使他人獲利」……等激起受害者的自我意識的論述方式,它對於這個瀰漫著個人主義的社會來說可能很有「宣傳」效果,但它對於我們一同追求美好想像卻可能是種潛在的威脅,以致於我們真的必須更謹慎地看待與提出這些論述(註7)。

二、國家介入農村的依據──什麼是農村再生的正義原則?

而延續著之前提及的正義原則,我們在反對農再的論述中比較不容易看到的,是我們對國家干預所抱持的態度「背後的」那個原則。因為在網路上的論述裡,常常是既期待政府能夠真正地做些什麼(解決台灣農村根本的問題),但卻又強調政府可能對民眾做出的干涉(強迫改善窳陋景觀、強迫配合重劃與開發計畫、強迫付費支持計畫)。

換言之,我們究竟有沒有一套基本原則來決定國家該不該介入、國家該如何介入、或是給予民間最大的自由去自行發展?換言之,我們是根據什麼樣的基本原則而要求國家應該給予農村資源與支持,又拒絕國家對農村私有財產權的妨害?

從「人」的角度與網路上的論述來看,這些對於臺灣農村的想像應該不是贊成「任憑市場機制去運作、並盡可能地減少政府的干預」的,事實上,它還是希望政府進行干預──或換個比較正面的詞來說──是希望政府投入、參與。

並且我們期待這樣的投入是符合公義的,以致於它不會是要強冠一種美感在其所認定的窳陋地區之上,而其若要進行重劃與開發,也都必須建立在一種合公義的基礎上──必須注意的是,贊成重劃開發與否不應僅以個人利益受損作為判斷,因為利益受損者也很可能是既得利益者、甚至是在不公平分配下的既得利益者。那麼,這種判斷公義與否的原則究竟是什麼呢?

筆者認為,它或許比較近似於積極人權的主張,即我們不僅僅是要保障作為一個人的消極的、不被干涉與打擾的權利,也不僅僅是要保障自由與財產而已,我們其實是希望能讓農村裡的人擁有一種「好生活」──它不僅僅是能夠「維生」而已,我們還希望農村的人們能夠過得健康又幸福、能夠有機會傳承美好的價值與文化、能夠在農業事務上有機會展現智慧與得到肯定、能夠活得有尊嚴……。

這樣的主張似乎沒有什麼高明之處,但我們卻必須認識到它並不是那麼樣的理所當然,筆者在之前批評的「自我」,其實在某個意義上就扮演著積極人權主張的敵對角色。因為若要實現積極人權,就必須要求某些擁有較多資源的人,將他們的資源提供給其他人──例如居處弱勢的農村──以實現前述的種種福利。

這時,積極人權的反對者──自我中心──就會跳出來質疑:「誰來決定誰應該付出多少呢?」、「這樣的分配合理嗎?」,並批評「這種措施將會侵害某些人的私有財產權」,而認為政府不應強迫人們為他人的福利買單(Wenz,1988:125)。

事實上,這也是筆者之前之所以擔心過於高舉自我的原因之一──因為我們往往可能會願意自己過得舒服一點,而選擇對其他人的不舒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如企業對於減稅與各種優惠總是抱持著歡迎的態度,但往往對於要負起社會責任就閃躲彆扭了起來。

自我中心是積極人權的敵人,這其實不難設想,而要對抗這個敵人,我們可能必須先得堅固對於積極人權的信念,但對於十分缺乏人權意識的台灣社會來說,這樣努力必定得經歷漫長的時間且必須極有耐心。

三、農村的價值──一個生態倫理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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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光是以積極人權就足夠作為農村發展的正義原則嗎?我們其實還需要建立起更多關於農村、農業價值的論述與認同。台灣社會常常在面臨政府出其不意的問題政策與施政時,總無奈地得耗費大多的力氣在「對抗」而非「建構」上,以致於我們可能鮮少能夠在此混亂的情況下,還兼顧對於農村與農業價值的表達、訴求農人的尊嚴。

徐世榮教授在演講中提到,瑞士一年補助平原地區的農家一百三十萬,山林地區則補助更多,此即是看重其文化與生態上的價值。但是,我們或許要問,什麼是農業的文化價值與生態價值?就筆者的觀察,後者──生態價值在此次爭議中常常是只被提出,而沒有做進一步的詮釋。

在一般的認識裡,對環境友善的農業扮演了涵養水源、調節氣候、碳儲存、營造眾多生物棲地的角色;而若以有機農業來說,它也意味著能更積極地保護環境不受化學藥物與肥料的污染、保存更多植物物種而不只是生產特定幾種作物;而「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則又能減少能源消耗與資源浪費。

但將這些價值攤開來看,這些價值之所以有價值,究竟是因為它有助於人類的生命維持、健康與繁衍後代,還是因為自然本身就具有應該被保護的理由?

在這樣的區別裡,前者被稱為是「間接的生態倫理」──即自然在人與人之間扮演著一種工具性的角色,人之所以不該破壞自然,是因為那會損及其他人的利益,而這是不道德的;後者則被稱為「直接的生態倫理」──即自然不必依附於人,它本身就有值得被道德地對待的價值,就算是某些對人來說似乎是一點用也沒有、一點利益也沒有的自然物,我們也都不應該任意地對待它(Rolston,1989:13)。

誠實的說,目前大部分有關農再條例的討論,都是以人們的利益可能遭受到威脅、條例可能導致利益分配的不公義來進行批評,討論中看待農村的生態價值的方式,也多是採取「間接的生態倫理」的角度進行論述,用生態中心主義者的語氣來說,我們可能是將農村裏的自然僅僅視為一種工具,它能夠提供給我們服務,如此而已(註8)。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也是本段一開始之所以提出「積極人權是否足以作為農村發展的正義原則」問題的原因。

長期關注環境正義問題的哲學學者Peter Wenz(1945~)在他的著作《環境正義論》中,已說明人權不足以作為一個好的環境正義原理的原因。他以虐待動物為例──虐待動物並不會侵害我們的人權,換言之,虐待動物也可能不會讓我們損失利益,那麼,在人權的原則底下,我們要如何去保護動物呢?更進一步的說,我們如何能夠憑著人權去保護那在動物之外、不會哀鳴痛苦的自然森林、河流、山脈呢?(Wenz,1988:129-136)

在這裡,我們不可能憑著「多數決」來決定什麼是對的,而什麼是錯的,因為憑著多數決,我們其實很有理由依據人權的原則,考量人類自身的生存與權利、或因為面對的事件與人類自身的生存與權利無關,而同意、選擇去破壞自然。在這裡,人權的原則並無法整全地去批評、阻止破壞自然這種行為,以致於之所以會產生環境倫理這樣的研究領域,就是希望能夠找出一種更整全的、保護自然價值的原則。

於是,農村的發展不能僅僅是考量農村裏的人的積極人權的實現,它還要能夠關照到農村裏可貴的自然生態,並且正因為這些自然生態是可貴的,政府便應該更審慎地看待農村的發展、重新評估農村真正蘊含的價值。換言之,我們必須把農村的文化與生態價值一併納入考量,以致於我們才能更合理與正確地思考農村的發展

對此,環境倫理學家Holmes Rolston, III(1932~)在其有關環境倫理的論述中,其實就十分看重農村的價值,他直接將這地球區分成三種環境:都市、農村與自然荒野,而他認為這三種環境是缺一不可的(Rolston,1988:40)。

生態倫理──或說是當我們在面對生態危機時──所要處理的問題,在某個更深的層次上,其實是要處理人類的「文化」究竟要如何與非人類的「自然」共處的問題。人類的文化是在自然世界裡顯得非常特別的,因為它既是為自然所支撐、支持,但其內部卻又有反自然的傾向──文化的擴張似乎意味著自然的退縮,而更不用說人類文明對自然所進行的改造與破壞。

然而,我們不可能全然地去否定文化──雖然有些激進的生態運動者採取了這樣的態度而常常在鼓吹一種原始主義,似乎人類必須要退回到原始生活始能與自然共存;更激進的想法則是認為讓人類消失於地球上,才是保護自然最根本的作法──因為文化的內容是人類本性的展現,只要作為人,就會有文化表現,並且,這其中有許多文化表現都是我們所珍視的。所以,我們或許不該再被那種「生態原始主義」所混淆,而應該好好地回到對文化與自然如何共處的思考裡。

而Rolston即認為,在前述的三種環境中,農村能扮演著幫助我們思考文化與自然的問題的重要角色。他認為農村是介於都市與荒野自然之間的環境,換言之,農村也就是身處在文化與自然的極端之間的緩衝地帶(Rolston,1994:12)。

沒有一個都市能夠缺乏農村的支持而持續,而農村在某個意義上是被馴化過後的自然,農村體現著人類的生產與自然荒野的相遇、體現著人類對自然的控制,更重要的是,「在那裡我們是透過順從自然以控制自然」(Rolston,1994:13)──在農業上我們看得非常清楚,雖然我們可以透過各種技術去培養出更適合我們需求的作物、改善農作的環境,但我們終究還是要依循著自然的規則去進行改變,而沒有辦法「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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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elmimmo on Flickr.com(CC:by)

更進一步地說,我們雖然可以從農業發展過程中看見人類利用各種巧思來運用自然資源的智慧與努力,並且我們認為這樣的成果是珍貴的,但農業卻也提醒著我們,這些事物之所以珍貴,它無法單單憑藉著人類的巧思與努力而成就──這被我們認為是有價值的事物其實混合了自然的性質在裡頭(Rolston,1994:14)。

簡單的說,「自然也在裡頭出了一分力」、自然幫助了文化的產物展現出價值。以致於當我們越接近農村生產,我們會比較能夠體會到我們每一天的生活都接受著自然的供養、恩賜;但相對的,當我們總是生活在都市裡,與農村產地疏遠,我們便常常也疏遠了「自然供養著文化」的這種認識,甚至是隔離與斷裂的。

於是,農人將會比較能夠理解「疼惜土地」的真正意義與重要性,但對生活在都市裡的人來說,「疼惜土地」便常常只流於一種政治口號與空虛想像。

農村除了讓我們理解文化與種種文化價值仰賴著自然的恩賜,農村也讓我們能從另一種角度,看待人類對自然的管理與控制。

在生態議題逐漸受到重視的今日,我們常常會看到許多論述過度地妖魔化了人類的作為,好像人類文明的一切都是邪惡的、霸道的、粗魯的。但是在農村裏,我們卻可以觀察到文化與自然之間似乎有一種和諧共存的可能,在這裡所想要表達的,不是那種期待自繁忙的現代生活中得到喘息的返樸歸真情懷的陳腔爛調,而是要著重於「從農村裏的勞動,我們似乎可以得出一種真實地被實踐的對待自然、與自然相處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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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elmimmo on Flickr.com(CC:by)

那不會是「統治者」的姿態,而是「園丁」的姿態,勞動者不會粗暴地對待自然,勞動者必須順從自然、照顧自然──當然,我們或許可以表面地認為那不過是在照顧自己的作物與收入,但倘若我們思考得更深,我們或許就不難理解為何在科學昌明的時代,有時候某些人會有一種想要跟農作物、要跟動植物說話的衝動,或有一種好像是在照顧自己孩子那樣地照顧自然的情懷。

因為雙方其實是處於一種密切的關係中,人們知道自己得自於自然的供養、恩賜,而不僅僅認為「因為人類比較優越,所以理所當然地能夠佔自然的便宜、能夠奪取自然的產品」。農村讓我們發現人類不會只是掠奪資源的無賴,農村啟示了我們一種可能性──即人類在必須維持文化的情況下,仍有可能成為溫柔的管理者。

總的來說,農村是觀察文化與自然的一個重要位置(Rolston,1994:15),從農村我們可以望向自然荒野,我們會比身在都市更接近自然荒野,我們也能夠親身體會文化來自於自然的供養。除此之外,從農村我們可以望回都市,我們可以理解文化的底層其實是自然,理解文化的發展在某個意義上犧牲了自然,並進而詢問「什麼樣的文化才值得自然這樣的犧牲」。

農村除了幫助我們做出反省,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透過農村與農村的勞動,不再那麼負面悲觀地看待人類文化的發展,反而要將農村視為一個能夠提供發想的泉源。事實上,筆者以為這將會是農村更為深刻的生態價值之所在。

結語
就在民間團體不斷集結匯聚,期待政府能夠能夠真正地面對台灣農村的問題,並反省農再條例可能會造成的滅農危機之時,筆者進行了一點點的、初步的嘗試,來回應農再條例的問題與提出或許值得進一步思考、建構的部分。

而但願這樣的嘗試不會被理解為「只是概念遊戲」、「徒然堆砌文字」,但願那對建構台灣農業、農村的人文價值、生態價值的期待能被看見,以致於當我們某天如瑞士那樣,每年將補助每戶農家一百三十萬時,我們真的能夠相信與認同農家具有那樣的價值(並超過那補助金額)、配得那樣的補助;以致於我們能夠不再落入過去教育裡、那種背誦死記而蒼白的「農夫很辛苦種稻給我們吃,所以我們要尊敬他們」,而真的能夠說出農人之所以有尊嚴,值得被尊敬與善待,農業值得被珍視與保護的理由。

(本文寫作感謝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研究生陳睿琳提供2月27日徐世榮教授來訪演講之內容記錄作為參考資料)

註1:徐教授所提出之八項問題點與詳細說明已增補於其部落格文章〈四個立場八個問題—我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詮釋及陳武雄主委的回應〉中。

註2:在筆者寫作的同時,這樣的想法似乎得到了印證,環境資訊中心在2009年3月13日的報導〈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中稱「針對核心的生產問題,官員乾脆直言,此條例並不打算處理農業生產部份,間接點明此條例就是著重在景觀層面」。

註3:林毅璋等人在自由時報上的報導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初審『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綠營原質疑一千五百億元『農村再生基金』,恐被拿來為明年底縣市長綁樁,但隨後又以金額太少、不足以幫助農村,反而提議加碼至二千億元,並獲得委員會一致通過。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解釋,希望能多編點預算,以具體行動幫忙農村進行再生。」

註4:對此一著重「景觀美」的現象,可參考中國時報2008年5月22日報導〈10年改建4千農村換新妝〉;聯合報2008年7月14日報導〈側記 蔣:丟掉百憂解 陳:催生夢條例〉、〈貪婪消費走向農村變破壞〉;聯合晚報2008年9月1日報導〈整合重劃 農地建蔽率解限〉、〈農村拚再生 農地將整合重劃 農委會完成「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編列1500億基金 60萬農戶、4000個農村受惠 〉;聯合報2008年9月2日報導〈農村再生 3 社區有望換新貌象山/營造「詩書飄香」街景獅潭/建構優質環境 雙潭/做到有公園有綠地〉;聯合報2008年10月6日報導〈社區幹部DIY 舊農村換新貌〉;聯合報2008年10月10日報導〈景觀結合人文特色社區活力足〉;聯合報2008年10月19日報導〈彰化縣大村鄉〉;經濟日報2008年10月24日報導〈條例通過 農村再生基金1,500億有眉目〉。此與徐世榮教授在演講中透露之農委會期待藉由農村再生計畫幫助休閒農業的企圖似相符合。

註5:其稱「在二十世紀初之都市化風潮及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人口大量往都市集中,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嚴重,居住之高齡者相對較多。另因資源有限,政府投注在農村之建設,僅能偏重於少數地區或重點式之硬體建設,導致農村之建設及公共設施不足。又因政府較少投入農村人文營造等軟體建設,造成農村發展嚴重落後,生活機能明顯低落,城鄉差距越來越大,致農村生活及文化特色逐漸喪失。環顧各國在面臨二十一世紀全球化趨勢下,紛紛將重建傳統特色之農村發展,列為重要之施政政策,我國為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將提升農村整體發展,恢復農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以達建設富麗新農村之目標,作為現階段重要之課題。」

註6:公視記者李慧宜在文章〈農村的生存遊戲─再生的爭議〉中如此記錄:「248農學市集的負責人楊儒門跟農民解釋,『第三十一條條文很好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寙陋地區,可以叫你改善。寙陋這兩個字,實在是很難形容。你們知道嗎?』美濃月光山雜誌主編溫仲良問台下農民:『三合院算不算寙陋地區?』農民說︰『不算。不算。』溫仲良回應農民,『這是你講的啊,這是你們講的!如果今天政府請來的專業建築師或專家說,三合院不符合現代化的潮流,容易成為社區的死角或寙陋地區,那請問大家,農民該怎麼辦?』法條提出的『寙陋』二字,讓人充滿疑惑。第一、寙陋的標準是什麼?是查無屋主、門破牆倒,還是外觀看起來雜亂無章?第二、誰來認定寙陋?是縣市政府、民間團體,還是看不慣隔壁鄰居的張三李四?」

註7:筆者曾經參與反對雲林湖山水庫興建的活動並擔任解說義工,在活動中即可以發現到兩種層面的論述,其一是提出水庫崩壩可能造成雲林斗六居民身家性命的威脅,以及政府花費鉅額經費提供台塑等石化工業、煉鋼廠之用水,有不符合正義的問題;其二是介紹湖山水庫預定地幽情谷的自然生態的價值。而很明顯地,前者在運動宣傳中是較具體有力的,而筆者所接觸到的、參與反湖山水庫活動的民眾對此也特別有感覺。但相對地,講述自然價值的部份就顯得十分軟弱無力──即便「八色鳥」是活動中最鮮明的圖騰。這現象除了因為講述自然價值有某種程度的困難外,當然也強烈地反映著臺灣社會對此部份的不看重,它正顯示出,相對於自身的利益受損或不公平分配,自然生態受到破壞是相對「沒那麼重要」的問題。筆者認為,自我中心不僅僅能讓人輕忽自然、惡待自然,它也會讓人輕忽其他人、甚至惡待其他人,這對於追求社會公義與美好將來,都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註8:雖然在討論中,或許以這種角度論述的內容較多,但筆者不認為在真實的農村環境裡僅存在這種人類中心主義的、唯用的思考方式。就筆者的認識,某些農民在其生活裡常常是默默地體現著一種對自然的尊敬、敬畏,或是謙卑、疼惜與退讓,像這樣的環境態度,其實都值得我們做更進一步的認識與討論。

參考資料:
林毅璋、洪素卿、王寓中(2008,12月16日)。農村再生基金加碼至2千億 初審通過。自由時報,A06版。
尚毅夫(2008,12月19日)。兩千億護農 基金再加碼。聯合報,A10版。
李慧宜(2009)。農村的生存遊戲─再生的爭議。取自FINIMAY地下採訪中心http://blog.roodo.com/finimay/archives/8343555.html。
柯志明(2008)。Ecology是家學:以愛為核心的生態學之精神科學意涵──從自然到上帝。獨者 臺灣基督徒思想論刊(16),263-302。
徐沛然(2008)。細說《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悲慘小農的未來際遇。取自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2434。
曾旭正(2008)。從社造觀點看「農村再生條例」。取自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https://www.dfun.tw/?p=9640。
蔡培慧(2008)。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農村再生條例〉。取自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https://www.dfun.tw/?p=9603。
顏瓊玉(2008,12月16日)。農村再生基金 加碼至兩千億。中國時報,A08版。
Rolston III, Holmes (1988). Environmental ethics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Rolston III, Holmes (1989). Philosophy Gone Wild:Environmental Ethics. New York:Prometheus.
Rolston III, Holmes (1994). Conserving Natural Valu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Wenz, Peter S. (1988). environmental justice.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森林的價值與香菇的代價

現場滿目愴夷,被砍的樹、裸露的國土、被開路而破壞的水土,工地負責人說:這些林木沒有經濟價值,所以要砍掉,重新造有經濟價值的林木。原來這樣就叫『沒有經濟價值』,透過現場照片看看是『造林』或是『造孽』?

 在植樹節前夕,我與四重溪社區巡守隊共同檢舉疑是盜伐林木案。

會同車城鄉農業觀光課、車程分駐所、聯合報、台灣時報、公共電視台。一行人共15位翻山越嶺,上五重山與竹社溪山谷。

現場滿目愴夷,被砍的樹、裸露的國土、被開路而破壞的水土,現場工地負責人說:這些林木沒有經濟價值,所以要砍掉,重新造有經濟價值的林木。原來這樣就叫『沒有經濟價值』,我不知道所謂的經濟價值該如何算?我只能將現場造片提供給大家,看看是『造林』或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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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照片請參考網誌相片簿)

上週四就已經向林務局屏東林管處舉發,承辦技士說會派人現場了解。週五打電話問結果,承辦人出差。同一天,我即上山與巡守隊拍照記錄現地慘況。週一再與承辦連絡,她說:上週四派員到現場,但是回報說找不到伐木現地。(鬼才相信)我告知,請他再派人與我們的人會合,她同意,並配戴GPS定位系統。週二,我再請問定位的結果如何?她說:從提供回來的座標,看來不是林務局的林班地,下午再查出是國有財產局的地。我問:本地是否有申請伐木許可?是否有送審:水土保持計畫書?她答說:都沒有。因此與巡守隊決定:正式檢舉並邀記者同行。

現場尖銳刺耳的電鉅,傳來聲聲林木的哀豪,20幾個工人怎能無動於衷?至少6部電鉅將作業一個月,我們的公務員怎能安心於冷氣房?
台灣真的是寶島,但是,台灣人卻是把寶島變不見的人。一卻都是所謂的『經濟價值』作祟!

去年同樣邀公共電視台舉發青山伐木案,並發表:香菇的代價一文。及香菇代價知多少?(附錄於本文後)也向農委會建議1.停止開放伐木。2.會收太空包再利用,不要繼續伐木種香菇。得到的只是農委會:交農試所研議。

近幾年,常需與官方周旋、抗議。困惑的是:明明法規明訂許多保護環境生態的條文,為何一再發生濫墾、濫植、國土流失崩塌、污染、河川生態危機的事件。我常得到的答案是:既得利益共同體。而且這張利益網是綿密涵蓋到官方與業者。不會講話的土地、環境、生態是他們的提款機。

河川盜砂、圍懇、漁塭、違法種植、山地濫伐、盜挖國土、高山蔬菜、果園等犧牲國土保安,河川自然生命力。寶島變調中…
一項令人費解的資料:全國共有25萬公頃休耕領補助。(全年共有112.5億補助休耕費),但是卻在不該開發的山坡林地、行水區大肆挖掘?

這是什麼樣的國人?
什麼樣的經濟價值?
診麼樣的公務人員?
困惑的我,只能期待綠色經濟!只能寄望公民社會、綠色消費崛起!

附錄:香菇代價知多少?

這兩三年,在屏東的省道奔馳常看見運材車裝著滿滿的木頭,心裡滿是悲憤與疑惑,這些被砍下來的樹木要付出多少環境代價?
為何總是有這麼多的林木被無情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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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屏東最北的三地門鄉到最南的滿州鄉,一再看到山林被濫伐的現象。經由許多環境團體的抗議奔走,行政院終於2006全面中止砍大樹種小樹的:獎勵全民造林運動。這項友善環境的政策應改可以減少伐目的誘因,但是沒有。也曾經檢舉因為伐木而造成破壞水土保持的許多案例。但是這些行動總敵不過利益團體追求利益的動機,也好幾次在檢舉現場看到無辜的原住民朋友為了每一天1000元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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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鍊鋸攔腰鉅下寶貴的大樹,心中的無奈實在難以形容,為何曾是與環境共生的原住民卻為了生計必須扼殺祖先留下的土地?

屏東環保聯盟在和平紀念日當天由專員李佳憲公佈:『香菇的代價』一文,在這次的行動中,我想必需檢驗台灣人吃的環境概念了,除了美味,多少環境不可持續被犧牲,我們要這樣吃掉我們的未來嗎?

一個健康的產業應該是可持續性發展的,以生鮮木材製作太空包養菇的產業每年產值約50-100億,約有2億個太空包需求。
大約是20萬立方的木材。如果以一顆平均20年的樹齡為0.3125立方材積來估算,等於需要砍伐64萬顆20年數齡的樹木。而一顆20年樹齡的樹相當一部冷氣機的空調效應,換言之,我們每年還要因此毀棄64萬部冷氣機的效應。

再以同樣樹齡每年可以吸附約400公斤CO2推算,共可減碳2.56億公斤。當全球都因為暖化議題而苦思對策時,我們竟然可以因為貪圖美味而無視於如此巨大的環境代價?

謹以現場照片來就教嗜食香菇的朋友們:照片請參考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tail2006&book=14

同時提出幾點淺見呼籲大眾:

1.每年行道樹修剪、農園修枝的木條是否可以建立統一的回收機制,供為香菇產業的料源, 避免濫伐林木、露天燃燒枝條等。

2.太空包應回收再利用,以生物科技添加養料,避免伐採林木。

3.農委會、林務局、原民會、掌管山林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還在睡覺嗎?

(說明:照片中的日期,因作者相機尚未設定好時間跟日期,所以顯現為2006年,實則為2008年。)

(本文轉載自「屏東環境保護聯盟&綠農的家」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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