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觀霧-災後的山林開發政策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

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的花開葉落,壯闊的四季容顏,營造觀霧獨特的美感。

但是災害,讓觀霧開始深鎖山間,永不再現。

2009年,觀霧重新開放,在初冬時刻帶著家人開車上山,重返觀霧,一圓心中的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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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土場災變現場。】

2004年艾利颱風來襲,讓美景變煉獄,土場的山崩土石流災害,一夕奪走二十四戶十五位罹難者的生命,災區中怪手在泥流的土層中,尋找失蹤者的下落,清泉以上道路嚴重毀損,觀霧變成遺世獨立的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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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心裡很明白,觀霧有朝一日一定路通,不僅因為它是林務局的遊樂區,更重要是觀霧附近還有軍方的樂山基地,在政府的山林開發邏輯,只要有重要公共設施存在,就像中橫的青山電廠,道路再如何險峻,一定都會修通,讓公務車、工程車能夠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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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土場–觀霧道路搶通。】

山區修路,一直為人詬病,認為破壞山林,造成基腳淘空形成崩塌,但是所有責難,成為一個價值選擇問題,如果山區某地適宜也允許人們居住,修築一條道路成為必須的建設,應該控制的重點,在於何種等級的道路,以及維持原路不再擴張擾動山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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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之後,政府遷村問題搞不定,最後一樣祭出「以路封村」的策略,想以不修道路迫使居民下山,問題是這樣的作法相當粗魯,甚至擺明就是觀光區、國家公園、林務局、水庫等重要旅遊、水利設施所在處,一定維持道路暢通,至於小部落就是放著擺爛,不負責任的變相迫使遷村。

對於原鄉重建,人人看法不同,幾年前在武陵雪山登山口,遇上一群山友,聊起山區災情,他們氣憤直呼山區道路不要再修,該讓山林回歸自然,但是看著他們裝備放上休旅車,準備一路飆回家,心裡想著他們下一次登雪山,該從宜蘭大同或台中東勢開始步行,不要舒服開車到登山口算福利,部落居民想要有條路回家就是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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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滋賀縣的山林部落樣貌】

價值選擇,一直是山區開發的問題,對於台灣多山地形,管制重於禁止,未開發區域嚴禁開發,已開發區域高度管制,才是一個多山國家的治山之道。一如日本,同樣山區地形,適度的道路、安居的村落,規劃的農業,山林不是完全不能利用。如果在長期軍管海禁之後,現今又想以山禁治山,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只是凸顯政府的無能自私,無能管制山區超限濫墾的不當開發,自私只讓財團、國家機構獨享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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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三月櫻花盛開時。】

觀霧,該存在的,或者不該孤絕於世,山林對於人類,不僅是眼前美景的旅遊勝地,更是一種洗滌心靈的自然回歸,但是必須認清山林屬於萬物共享,人類應該更加謙卑。

封園多年,進入觀霧的道路也是修了再壞,至今維持簡易的暢通,山路的狹小顛簸,變成一種入山的代價,一切值得,也是災難多年之後,應該學習到的居山經驗。幾年來,觀霧維持單線車道的小車通行,就算成團觀光客,也是以24人小巴士,在山區穿梭,真的不必再為了引入大量遊客,寬開二線道路,方便大型遊覽車行駛,以道路限制遊客人數,其實也是很好的山區總量管制,甚至走向申請入園才能入山的策略,都是不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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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橋墩、木橋面,就地取材的生態工法。】

幾年來,雪霸國家公園緩慢整修園區,許多崩毀的步道,以自然的生態工法修建,前往巨木林區的步道上,幾座小橋以石頭壘起橋墩,鋪設木板橋面,台階以木片間隔,山徑盡量保持自然,都算去除水泥化的減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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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完成的巨木檜木林區】

進入巨木區,修築觀看平台,除了控制行進的動線,更重要是避免遊客踩踏巨木根部,或是在巨木上刻字,造成破損引起病菌侵入的危害,畢竟這些巨木都算國寶,不能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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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美自然的山徑步道。】

看巨木,其實只是一個前進的藉口,重要是一路山徑前行,體會山林之間的寧靜,反思人與自然的關係。一路上,落楓染紅小徑,針葉鋪上黃毯,藍天、綠樹、紅楓、黃徑的山林原色,就在眼前展開。接近自然,才能愛護自然,在災難時刻,該學得是和自然共生的智慧,而非封山避難,視山如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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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開發、空間使用效率偏低的公共建築。】

回到觀霧的開發區域,其實觀霧有兩個單位存在,在台灣許多山林地區都是如此,一個是早期的林務局遊樂區,一個是晚近的國家公園管理站,通常備受山區居民指責,山裡限建開發,但是政府單位建築蓋得最大。其實這樣指責一點沒錯,扣除早期設立的山屋、木屋,新建的辦公廳舍,常常是山區裡的大建築,但是仔細計算建築裡的空間使用,少數的駐守人員,有限的教學、會議空間,其實整棟建築根本可以縮減,根本不需在山上蓋起高樓,破壞地理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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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具有歷史感的老建築。】

綠建築的推廣,不只是節能,更該是在山林裡,應以舊建築再翻修的方式,降低對自然區域的再破壞。林務局有計劃將觀霧BOT出去,沒人反對BOT,但是一旦採取重建的高度開發方式,或是營運又成高價私樂園,另一場山林的反BOT、ROT風暴,將會到來。

今年四月,新竹縣府和林務局已經規劃,從清泉到觀霧設立高空覽車,如果放棄道路,只以覽車進出,也是好事一樁。但是實際上從居民進出,加上樂山基地的運補,根本不可能廢棄原有道路,高空覽車反成觀光噱頭,一項多添的山區工程,又是考驗地質危機的新建工程。更糟是,台灣許多覽車設計,根本像是山區的高架道路,只從起點到原點,越過原有道路上的部落,只是帶遊客進樂園,讓部落面臨被孤立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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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場災變現場。】

下山,一樣長長的山路,順路前往土場部落探訪,四年光陰草木遮蓋,已經看不出災害地景,滑落的山坡依舊整治,部落中依舊有人居住,災難加深部落原有的凋零。當初災害發生,政府也是高喊遷村,但是歷年災害之後,從來沒有真正完善的遷村計畫,政府所做,精確的說是受災戶遷居,有受災的才有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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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隱蔽路旁的土場部落。】

八八水災也是如此,大家擔心遷村,問題是只有少部分受災戶能遷居,大多數都重新回山,根本沒考慮找尋安全居地,協助部落重建,居民就在亂石堆、殘破路的環境裡,一年渡過一年,賭著下一場災難不會受害。談遷村敲鑼大鼓,有空回到土場看看,就知道無情政府的遷村,根本是逼急了,才撈一些送進組合屋當遷村樣板,絕大多數原地放生,根本沒有重建計畫,任部落走回老路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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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優美,高度發展民宿的白蘭部落。】

離開土場,繞經白蘭部落,這裡是原住民的希望所在,因為大家都在觀看,這幾年白蘭部落的原住民民宿部落發展,能不能走出一種風格,開創部落的經濟。

當原住民不必當人頭,租售保留地給外人,自己能在原鄉發展,的確是守護故鄉的美事,但是一旦複製高度開發的思維,大肆開發破壞水土保持,失去山林共生的謙卑,政府就必須有所管制,不能因為原住民身份,就可以置身法外破壞生態,居山都該愛山,是祖先智慧,也是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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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之後,災區進出,一堆悲傷事,看到煩愁,對於長期忽略部落,只會蓋工程做表面的政府,一旦災害發生,居民擔心遷村是假問題,切記法令上只有受災戶有樣板房舍,真正的問題是大多數人回鄉之後,如何面對一地的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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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觀霧,一個急欲重訪美景的心願,也重看一個老災區,反思災後重建,政府終究幹了什麼?

政策如觀霧,讓人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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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

「國土復育條例」實與國土新憲法無異,幾乎斷絕人民行政救濟可能。政府以近乎違反行政分權的規定,包裝對原住民的偏見,現在更以公權力強制圈地,送這些「破壞山林的元兇蕃」下山。

挾著八八水災的震撼,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在立法院悄悄地前進著。事隔災後半年,全臺攜手救災的熱情早已不復見,殘存的渣滓卻方便兩黨團以「國土復育」之名,行污名原民、強取豪奪之實。

12月9日早上,立法院的公聽會裡發下的兩份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充分展現了這種心態:你們這些蕃人在山上種的芒果、土豆才是破壞山林的原凶,你們的聚落最好趕快離開台灣脆弱的山地心臟,免得大難再次臨頭!

你說政府的公共工程,以及政府重點扶植的事業破壞生態?你搞錯了吧,政府和企業人很nice的,這其中必定有什麼誤會,法案裡完全不會檢討他們。

這份條例名曰「條例」,看起來威力不強,但若按國民黨團推動的版本,其效力實與臺灣國土新憲法無異;而兩黨草案中均明定以民事簡易訴訟程序處理本法可能衍生的所有爭議,更幾乎斷絕人民行政救濟之可能。以狂妄至近乎違反行政分權原則的程序規定,包裝對原住民山林文化充滿偏見的意識形態,政府不但深信「朕躬無罪,罪在蕃人」,現在更要以公權力強制圈地,送這些「破壞山林的元兇蕃」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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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鐘聖雄

臺灣新國土憲法萬歲

國民黨團版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最令人膽戰心驚之處,在於第一條第二項便開宗明義寫著:

其他法律有關本條例實施範圍內土地之許可開發程度、管制事項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

其立法說明更寫道:

為避免本法實施範圍內土地之開發、管制事項於現有法律中有較本法寬鬆之規定,產生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規定不溯既往原則之適用爭議,爰依本法之立法精神與目的,明文廢止或禁止其他相關法規之適用。

也就是說,若國民黨團的版本順利通過,國土復育條例將成為臺灣國土規畫的新憲法,其位階僅次於中華民國憲法。而這部法典所隱含的偏見、賦予行政機關的搬遷武器、對原住民的層層枷鎖,也將在本條的規定之下重重地壓在全臺灣所有山坡地住民身上。

雙重標準,殺原住民一記回馬槍

除了上述第1條規定是國民黨團特有的創見之外,其餘的內容兩黨版本均大同小異,所隱含的種種問題亦一無二致。例如在草案23條,兩個版本都堂而皇之地寫著: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及設施之設置。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一、 既有原住民部落之設施

二、 生態保育或研究有關之設施

三、 林業保育必要之疏伐作業

四、 必要之水土保持設施

五、 國防設施

六、 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設施

乍看之下,對原住民權益已有保障與尊重,實則不然。其後的第25條馬上殺原住民一記回馬槍: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安全堪虞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擬定安至計畫,限期遷居。

於此邏輯之下,23條保障原住民居住權益的規定僅僅淪為宣示,政府依然享有隨時強制搬遷原民聚落的法定權力。最奧妙的是:23條第六項中的公共設施與公用事業設施會不會成為破壞山林的兇手?若該設施與建築破壞山林,政府會不會限期遷移?

從立法理由來看,答案是否定的。

從這個否定的答案,我們已經可以看見這些漂亮理性的法律文字背後,隱藏著多麼傲慢的邏輯:政府無罪,罪在蕃人,都是你們這些番仔在山上居住,破壞了美麗的山林,而國家的公用設施與公共工程絕對符合生態保育原則,無須檢討,亦無須法律強制遷移!

專家邏輯:全臺灣國土均安全堪虞,為何獨搬遷原民聚落?

而再看一次第25條的「安全堪虞」四字,表面上似乎感受到立委諸公對人民的愛護與關懷,卻只讓我想起一個老故事:

2007年,樂生保留運動正方興未艾,各方專家相繼提出「捷運新莊機廠地質堪慮、不適合大型開發」的質疑,捷運局卻來個相應不理。一次會議前的空檔,學生抓住機會向台大土木系教授,也是各方耳語中的「土木界地質大老」洪如江請益,在樂生院的山坡地上興建捷運機廠,到底會不會讓整座山坡滑動、崩塌呢?

洪教授以溫文儒雅、循循善誘的姿態向學生說出了一個饒富禪意的答案:「站在工程科學的立場,我們不能保證任何一個公共工程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所有開發都有它的危險性,所有工程都有它的意外。你們問我這個問題,我是無法回答的。」

在眾人一片譁然中,洪教授更追加一句:「像捷運北投機廠每年都在下陷,他們每年都要請我去解決機廠結構因地層下陷而破壞的問題,你說這樣安全嗎?所以,你的質疑是沒有意義的。」

兩年後的今日,樂生院那群笨蛋終究是無力全面挑戰工程霸權,捷運工程依舊挖斷了院區的大門。

我們卻只想再問洪教授與其他「學者專家」:以各位豐富的學識與經驗,既然願意長年替「安全堪虞」的公共工程補破網,未來是否也會留一條活路給「安全堪虞」的高山聚落,以盡力修復補強代替草率的強制搬遷?既然臺灣全島均地質脆弱、需要呵護,為何以最嚴格標準對待低度開發的原民聚落,卻以最寬鬆仁慈的態度對待大型公共工程開發?

讓我們再換個方式問同樣的問題:國土復育條例通過以後,樂生院門口的山坡地會被畫為國土復育地區嗎?捷運新莊機廠會被限期遷移嗎?如果答案如此明顯,我們該相信哪一套科學?而這個國家的科學,又為誰服務?

鐘聖雄 (77)

除了以「文化資產」、「家園保留」為訴求外,樂生院民近年也頻頻以「地質堪慮、不適合大型開發」為由走上街頭抗議,要求政府不要在位於斷層擾動帶上大挖山腳,但政府卻以「所有公共工程都有風險」為由,拒絕停止施工。同樣是「安全」,政府在面對「工程」與「人民居住權」之上,確有不同的標準。我們的工程、環境科學,究竟在為誰服務?(圖說、攝影 / 鐘聖雄)

行政救濟?別傻了,法官很忙的。

而此條例草案讓人最不寒而慄的地方,在於第45條:

本條例適用範圍,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本於所有權之作用,請求返還土地而涉訟者,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三章民事簡易訴訟程序。

本條的立法理由這樣寫著:

鑒於土地管理機關歷來為收回被佔用之土地,往往須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土地,但因一般訴訟期程冗長,耗費及大行政成本,故明訂土地管理機關本於所有權之作用,請求返還土地而涉訟者,適用民事訴訟法之簡易訴訟程序,以有效加速收回工作。

按民事簡易訴訟程序的設計目的,在於保證人民程序利益,翻成白話就是「快速處理人民之間在生活中產生的小紛爭」,以節省法院資源、免除人民訟累。然而政府徵收人民土地茲事體大,與一般房東房客吵架、子女爭產等爭議性質完全不同。

從臺灣都市發展史可以觀之,會佔用公有土地的家戶,絕非中產階級或企業小開,多半是窮苦而不諳法律的弱勢住民,公權力強勢介入搬遷的結果,往往造成當事者陷入難以生存之境,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場。

除了那些最冷血的法匠之外,一個負責的政府應當積極介入住民安置搬遷的問題,亦亟需行政法院本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介入,以人性尊嚴的觀點保障弱勢住民,延長談判時間,避免公部門以便宜行事的心態草率搬遷,為何改以民事簡易訴訟程序處理如此重要的爭議?除了方便公務員早日結案之外,這樣的法條讓誰受惠?北市十四十五號公園的冤魂未散,三鶯部落的怒吼未熄,我們什麼時候才能擁有一個不會強制搬遷人民的國家?

臺灣政府在面對勞工權益的作為,完全是個走資派;在此次災後忙著徵收人民土地的嘴臉,又像最冷血無情的那種共產黨,只是懂得用專業而理性的術語粉飾與偽裝。我們何其有幸,能擁有這樣左右共治的政府!而這部法典通過以後,可預見地將在未來的日子裡,成為原住民與其他山地聚落最大的夢魘。

Little Taipei

為何地質脆弱的樂生院可以興建捷運機廠?為何地震頻仍的島國可以蓋高超大樓?為何平地用水不足就要炸山毀林越域引水?台灣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愛護地球」、「復育國土」,到頭來竟都是以「安全」、「環保」之名驅逐弱勢族群,再用「人定勝天」的工程思維,在「不安全」的土地上大興土木。台灣人民何其有幸,擁有這麼會徵收土地、興建工程,照顧財團、補貼造林、優氧河川,又能處處為百姓「安全」著想的政府。在復育國土之前,政府最應該先復育的,恐怕是對土地與人民的良知。(圖說、攝影 / 鐘聖雄)

相關文章: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被囚禁的部落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護地】抵制宏碁、友達排放廢水廢氣污染農田河川1213

中部地區的朋友們,期待你們能參與此次行動!12/13(日) 早上十點半,在台中資訊月-水湳機場展覽館 一號入口,[抵制宏碁、友達排放廢水廢氣污染農田河川] 記者會,我們要表達意見,頒發污染標章給友達、宏碁!

中部地區的朋友們,期待你們能參與此次行動!

時間12/13(日) 早上十點半
地點:台中資訊月-水湳機場展覽館 一號入口
[抵制宏碁、友達排放廢水廢氣污染農田河川] 記者會

延續12/3在台北資訊月的記者會,資訊月在台中,我們也要前往表達意見,再度頒發污染標章給友達、宏碁!

污染標章

現場備有彰化優質農特產: “二林蜜紅葡萄” 與 “芳苑優質鮮奶” 提供各位朋友現場試吃與募款,以及發放”相思榖“ ,

並上演及行動劇的表演,隨後進入廠內舉牌拒買毒害台灣農產品的友達、宏碁產品。

請支持在地優良農產品,一起參與抵制宏碁、友達排放廢水污染農田河川的行動,給在地農漁民一個生存的希望。

(身邊若有斗笠的話,請一起攜帶前往)

瞭解更多訊息請閱讀:http://antictsp.wordpress.com/2009/12/09/501/

12/3 台北 [環團有嘴說到沒口水,呼籲宏碁懸崖勒馬!]記者會新聞稿

守護大地與海洋

優質農特產--二林蜜紅葡萄

優質農特產--芳苑優質鮮奶

留住相思寮的微笑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走入歷史,最後記事

2年多來,在蘇煥智的堅持與臺南縣政府同仁的持續努力下,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終於正式走入歷史,七股潟湖、大潮溝以西、黑面琵鷺保護區及海寮紅樹林保護區等地也正式納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重要的文化及自然資源將永續保存。

2006年6月,我和蘇煥智聯手寫下「黑面琵鷺的鄉愁(續篇)」,為一個長達13年的環境保護運動先行畫下一個小小的句點。

2年多來,在蘇煥智的堅持與臺南縣政府同仁的持續努力下,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終於正式走入歷史,七股潟湖、大潮溝以西、黑面琵鷺保護區及海寮紅樹林保護區等地也正式納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重要的文化及自然資源將永續保存。

此刻起,句點總算真的是句點,懸在心中的那顆石頭也得以放了下來。延續「黑面琵鷺的鄉愁(續篇)」,我把這2年來的點點滴滴給記錄下來,向大家報告,也向大家致意。因為有大家的努力,我們才得以共同寫下歷史。

1994年12月5日,東帝士與燁隆集團以工業興辦人名義(以下簡稱「開發業者」),將「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及「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說明書」遞交台南縣政府、層送經濟部以1995年5 月2 日經(84)工字第84800648號函分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及內政部審查。

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估,先於1996年 5月6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作成有條件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再於1999年12月17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作成27項應辦事項,8項應補正或修正意見,以及9項附帶決議的結論。

至於「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定稿作業,則在開發業者與環保署一來一往間,遲至2006年1 月19日始由環保署以環署綜字第0950006595D 號函認可,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第3 項規定公告。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被內政部退回!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評估報告書定稿期間,反對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的蘇煥智於2001年底當選臺南縣縣長。2003年,臺灣鹽業公司辦理減資,原屬臺灣鹽業公司管理、開發業者申請編定為濱南工業區的公有土地,經變更以台南縣政府為管理機關後,臺南縣政府即表示反對所管領的公有土地編定為濱南工業區用地。

2006年11月9日,內政部召開的第19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以「本案可行性規劃報告無法反應現今土地權屬現況,工業主管機關意見亦未能整合,本案申請程序,因涉時空環境變遷,計畫內容不符地方未來整體發展方向,且其中縣管土地未獲縣府之同意,影響陸域使用配置甚鉅,使後續審查程序無法進行」為由,決議退回「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案。決議內容抄錄於附件A

2006年12月4日,內政部依區域計畫委員會第193次審查會議決議,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退回開發業者所遞交的「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予經濟部,再由經濟部以2006年12月22日經工字第09500191070 號函將「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退回臺南縣政府,並副知開發業者。臺南縣政府亦依法以2007年1 月5 日府經工字第0950276205號函將申請報編工業區案退回開發業者。

開發業者提起訴願,被駁回!

稍後,開發業者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193次會議結論有重大瑕疵,且未予開發業者限期補正的機會等為由,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於2007年10月18日作成「內政部2006年1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部分訴願駁回。其餘部分訴願不受理」的訴願決定(院臺訴字第0960092243號)。訴願決定內容抄錄於附件B

開發業者提起行政訴訟,獲勝!

在訴願決定駁回後,開發業者再提起行政訴訟,聲明:(1)訴願決定及內政部等所為退回函均撤銷;(2)內政部應就所送可行性規劃報告,作成審查並同意的行政處分;(3)被告經濟部應作成准予「台南縣濱南工業區申請報編工業區案」核定編定為工業區的行政處分,並予以公告。

行政訴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於2009年1月21日判決:(1)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2007年10月18日院臺訴字第0960092243號訴願決定及內政部2006年1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經濟部2006年12月22日經工字第09500191070號函均撤銷;(2)內政部對於開發業者提送審查的「台南縣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報告書」案,應作成決定;(3)其餘之訴駁回(96年度訴字第4176號)。判決書內容抄錄於附件C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重新討論,限期補正!

在行政訴訟判決後,2009年4月9日召開的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51次會議,作成「請開發業者補充修正後,於三個月內送營建署,提區域計畫委員會討論」的決議(附件D)。

2009年 5月8日,內政部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4222號函送「非都市土地變更申請案件區域計畫擬定機關限期補正通知書」予開發業者,限期於文到次日起算3個月內補正完成。

逾期未補正,內政部宣布程序終結,建請經濟部予以駁回!

依照內政部2009年 5月8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4222號函令,開發業者並未於補正期限2009年8月17日將補正的書圖文件送達營建署。

2009年9月1日,內政部依據《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2第2項規定:「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辦理許可審議時,如有補正事項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為駁回之處分。」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8544號函建請經濟部予以駁回,並宣布濱南工業區土地申請報編案於內政部的處理程序業已終結,未來如再送審查,將視同新案件處理。

2009年9月4日,經濟部復以工地字第09800669500號函請臺南縣政府轉知開發業者,若仍有意願,請其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將可行性規劃報告層送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若已無續辦的意願,亦請函知工業局,以便辦理結案。

「台江國家公園」,我國第8座國家公園成立

2009年6月29日,內政部召開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83次會議,審議「台江黑水溝國家公園計畫」(草案),經討論後通過該計畫並修正名稱為「台江國家公園」。

「台江國家公園」範圍涵蓋海陸域,計畫總面積為39,726公頃。其中,陸域面積約5,321公頃,包括台南市鹽水溪至曾文溪沿海公有地及台南縣的黑面琵鷺保護區、大潮溝西側及七股潟湖等範圍。海域範圍面積約34,405公頃,以漢人先民渡台主要航道的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為參考範圍,是全國第一個兼具歷史、生態、產業等資源特色的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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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內容包括地理環境、資源現況、遊憩活動、發展現況、課題與對策、實質計畫、經營管理計畫、國家公園事業等部分,並依資源特性,適度劃分區內土地為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等分區。

其中,生態保護區包含黑面琵鷺保護區、七股海寮紅樹林保護區、高蹺鴴保護區、北汕尾水鳥保護區,計4處,合計面積約635公頃;特別景觀區包含七股外圍沙洲區(青山港、網仔寮)、頂頭額沙洲區、七股重要野鳥棲地區、城西、北汕尾、高蹺鴴濕地景觀區等,計6處,合計面積約1,342公頃;史蹟保存區包含南、北竹筏港溪區及四草砲台區,計3處,合計面積約20公頃;遊憩區包含六孔碼頭服務區、南灣碼頭服務區,計2處,合計面積約48公頃;一般管制區包含七股潟湖、七股魚塭區、大潮溝西側魚塭區、大潮溝區、城西保安林區、城西魚塭區、鹿耳門溪沿岸區、鹽田生態文化村及四草魚塭區等,計9處,合計面積3,276公頃。

「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等同於宣告「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已經結束。

結案,走入歷史!

2009年9月16日,臺南縣政府遵照經濟部工業局的指示,以府經工字第0980212805號函轉知開發業者。

2009年10月14日,經濟部工業局依據水利署2009年10月7日經水源字第09853177541號函,再度叮嚀臺南縣政府。

由於開發業者並未就是否續辦函覆臺南縣政府,臺南縣政府復於2009年10月21日以府經工字第0980248444號函請開發業者,於發文日起10日內函復經濟部與臺南縣政府。

在未見開發業者回復下,臺南縣政府終於2009年11月6日以府經工字第0980269811號函檢附開發業者郵件收件回執單,請經濟部工業局逕依規定辦理。

經濟部工業局最後這一招,是「依法行政」嗎?就當好事多磨!

是落幕的時候了!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已經終結,正式走入歷史。

(作者為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教授,反濱南工業區運動長期參與者)

[關西四寮溪河岸多樣性] 生物探索教育全紀錄

這是協會第一次承辦新竹縣河岸多樣性生物探索教育推廣活動,這次所排定的課程就是希望學生能透過走訪、實際參觀溪流環境及與溪流週邊的動、植物生態,期待透過這樣的教育方式,下一代認識溪流環境…

文章背景介紹新竹縣河岸多樣性生物探索教育推廣活動是由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與新竹縣政府農業處主辦、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協辦,並由新竹縣關西鎮釣魚暨環保協進會(簡稱「關西釣保協會」)規劃與承辦。

生物探索教育推廣活動之主要目的在於,讓新竹縣境內之國中、小學生藉由實際參觀並觀察既豐富、又具多樣性的關西鎮四寮溪及其溪流週邊之實境,使學生清楚認識溪流環境及其週邊的生態,進而達到推廣健全河流生態與永續環境保護的教育目的。

此系列的河岸多樣性生物探索教育推廣活動自9/10開始舉辦、並於10/31圓滿結束,活動期間計有新竹縣境內之三所國中、七所國小,共有十一個梯次,約500名師生參加。

【戶外教室】課程規劃

(地點:關西鎮四寮溪溪流生態戶外教室)

探索教育全由關西釣保協會的講師群為參與此活動的師生導覽四寮溪溪流環境。戶外課程講解之標地主要重點有:

(1)溪流棲地 (潭區、淺瀬、急瀨、落棧、曲流、平瀨) 之現況;

(2)溪流地理(砂岩壺穴、四寮石火山集塊岩、低日照苔蘚、高日照水中藻類與水中動物之影響)介紹;

(3)四寮溪棲息環境改善工作之主要標地;

(4)區域性植物(如:印度象草、綠竹或長枝竹、野薑花、赤車使者、闊葉樓梯草、黃花鼠尾草、大花曼陀螺、青剛櫟)介紹;

(5)週邊常見之動物生態(珈蟌科、蛇目蝶科、象鼻蟲科、蜘蛛)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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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導覽解說四寮溪溪流棲地現況與溪流地理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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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導覽解說溪流週邊常見的動、植物與其生態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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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導覽解說水棲昆蟲及其棲地環境與相關生態之情形。

戶外教室主要的教育功能要讓參與活動之學生對溪流環境與其週邊生態先有個初步之概念與認識,當戶外活動結束之後,接著移動至金廣成文化館,進行室內課程活動。

【室內教室】課程規劃

(地點:關西鎮金廣成地方文化館)

室內課程規劃有:

(1)生態投影片解說;

(2)生態圖片導覽、水蠆褪殼展示與活體展示;

(3)趣味釣魚活動;

(4)有獎問答等四個部份。

首先是室內生態投影片解說。室內投影片解說教育主要目的在給參與學生一個靜態、全面性的介紹溪流週邊常見的生態為主。

此課程的重點內容主要有:溪流週邊常見之蝴蝶(如:林蔭下之蛇目蝶科、河岸溼地吸水之鳳蝶科及粉蝶科、吸食石上或葉面上鳥糞汁液之小灰蝶及弄蝶、濱溪植物為食草之各種蝶)、蜻蜓豆娘、蜘蛛(長腳蛛科、狼蛛科、跑蛛科)、蛙類(日間可見之日本樹蛙、澤蛙及盤古蟾蜍,夜間最常見之褐樹蛙、拉杜希氏蛙吉斯文豪氏蛙)、爬蟲類(赤尾青竹絲、紅斑蛇、斯文豪氏攀蜥及印度蜓蜥)及相關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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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國小學生上室內課程之情形。

室內投影片解說課程完畢後,大夥已飢腸轆轆,也到了中餐時間。豐富的中餐是由負責管理金廣成文化館的東山社區媽媽教室成員所準備的美食,而且為因應環保,所有參與師生皆自備碗筷及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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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時學生排隊打菜情形。

用完中餐後,接著是生態圖片導覽、水蠆褪殼展示與活體展示課程,此段課程安排是要讓學生觀看由關西釣保協會所準備之實體生物,以增強學生對溪流及其生態之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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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圖片導覽依溪流現況設計,其中內容為常見溪流魚類、蝦蟹、水棲昆蟲等。

活體展示常見之螺類及蝦蟹,主要以瘤蜷、川蜷、網蜷、囊螺、石田螺、福壽螺、台灣類扁蜷、台灣蜆、粗糙沼蝦、多齒新米蝦、拉氏清溪蟹、日月潭澤蟹、明潭吻鰕虎、短吻紅斑吻鰕虎等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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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解說所展示的活體蝦類之分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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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解說所展示的活體溪蟹類之分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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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講解所展示的水蠆褪殼之分辨方式。

此外,為增加探索教育活動之趣味性,我們規劃趣味釣魚活動給參與學生來試試釣魚的身手,這個課程也是所有學生參與度最踴躍的活動。

在此要說明的是,目前關西四寮溪正實施封溪護漁中,因此趣味釣魚遊戲過程裏被釣的魚非優游於四寮溪中被保育之活魚,而是由關西釣保協會會員們所製作的紙板魚!學生以釣竿垂釣釣獲紙板魚後,還需要正確回答自己所釣獲圖卡上的魚名,方可獲得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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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釣魚活動情形。

最後一個課程活動就是有獎問答,只要答對問題,就能將紀念品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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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獎問答情形。

【後記】

這是新竹縣關西鎮釣魚暨環保協進會第一次承辦新竹縣河岸多樣性生物探索教育推廣活動,協會這次所排定的課程就是希望學生能透過走訪、實際參觀溪流環境及與溪流週邊的動、植物生態,對溪流環境及其週邊的生態能先有個初步的認識,接著便回到教室強化學生這方面的知識。

我們也期待透過這樣的教育方式,可以讓台灣的下一代更清楚認識我們生長的溪流環境,進而能擴大關心我們所處的生活環境與自然生態。很高興的是,幾乎所有參加過探索教育課程的師生在活動結束後,都對這次的探索教育課程作出正面且良好的回饋與反應。

另外,要告訴釣魚協會的夥伴們:

您們送來的成果照片光碟,非常豐富。非常感謝!

更感恩您們的用心,為孩子們安排一趟豐富的生態學習之旅。

請代為轉達我們誠摯的謝意!

祝福大家平安喜樂! 石光國小校長劉秀雲98.09.13晚

衷心期待台灣這一片土地能永遠是如此的美麗,讓生長在台灣的每一世代都能享有好山好水的好環境。

(關西社大公民新聞寫作班、廣泰成田野工作室協會會長、新竹縣關西鎮釣魚暨環保協進會會員)

芎林鹿寮坑溪,自然生態工法

鹿寮坑位在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五華工業區內),河川護堤目前已不像三、四十年前那樣的面貌了,小時候河川護堤都是以溪中的圓鈍礫石為主。魚、蝦、蟹及其他小型水中生物到處都有可以躲藏的地方…

鹿寮坑位在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五華工業區內),河川護堤目前已不像三、四十年前那樣的面貌了,小時候河川護堤都是以溪中的圓鈍礫石為主。魚、蝦、蟹及其他小型水中生物到處都有可以躲藏的地方,而目前可以看見的都是以混凝土作護坡、攔沙壩、人造魚梯,導致河川中的魚、蝦、蟹及其他水中生物幾乎沒有太多可以躲藏及棲息的地方,來繁衍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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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芎林鄉華龍村區域圖

根據當地耆老(前村長)馮先生提到,以前河川大都是卵石護堤或是土堤,後來因洪水沖刷損壞,才改為混凝土護坡。因為全省河川護堤樣式大致都是混凝土護坡,而且都是垂直或斜坡來灌漿施作。

但在一般民眾眼裡,這樣的施作工程如遇大型洪水一來,反而會造成護坡更大損壞以及生態的浩劫,才改為混凝土護坡外側再加一些卵石護坡。這會變相增加社會的成本,也連帶威脅到附近民眾們的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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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護堤外加圓鈍礫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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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護堤外加圓鈍礫石(二)

三、四十年前混凝土使用率並未盛行時,土堤、乾砌石及蛇籠是常用在擋土牆的自然工法及材料,這種就地取材與整地填土方式,使各地之擋土牆雖工法大同小異,然取材不同而呈現各地不同之工程風貌,因塊石、卵石與頁岩等不同材料疊切之石牆,均能與當地之地貌融合在一起,且提供了當地動植物良好的棲息與生活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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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圓石護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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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鈍礫石護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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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鈍礫石護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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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旁之石籠擋土護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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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護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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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護堤(二)

所謂生態工法,便是指基於對生態系統之深切認知與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發展,而採取以生態為基礎、安全為導向的工程方法,以減少對自然環境造成傷害。

然而,近幾年來,每到夏天民眾都喜歡到河川邊戲水、消暑。如果是在混凝土護坡施作的河川戲水,到了午後萬一遇到雷陣雨,溪水暴漲民眾就無法順利逃生,而危及民眾的生命安全。因為有些護堤施作時,並沒有考量到每隔一定長度要做一條階梯,可供民眾能上下河床。

例如:在民國九十六年夏天,新竹縣關西鎮東山里四寮溪就發生一件不幸的溺斃的事件。三位民眾到河川戲水,結果山區下大雨,溪水突然暴漲。民眾並不知道危險已經到了身邊,因為附近護坡沒有階梯,導致來逃生不及,遭洪水滅頂沖走,還浪費重大社會成本。

人類因工商建設之需求而對國土過度開發,河川野溪遭受嚴重破壞,每逢颱風、豪雨來臨,山區土石崩落、產生土石流,人民生命財產飽受威脅。

因人類大量的開挖山坡地、河川砂石盜採嚴重,造成山坡地及河川不穩定土質鬆動。而水泥噴漿扼殺坡地自然生態,型框植栽增加坡地負荷。另一方面,在河川區域興建攔砂壩影響魚類回游、大量使用混凝土護堤影響景觀生態,截彎取直改變河川多樣性與蜿蜒性,而造成都市洪災。

「近自然工法」雖具創造力、彈性之特性,但大眾對於近自然工程品質及安全性信心不足,近自然工法耐久性也遭受民間許多質疑,久而久之就會對自然工法失去信心。

河川治理為民生早期至現今就是一大問題,從早期傳統卵石鋪設;中期以混凝土工程建設,到現代趨勢已結合水利、生態、景觀、人文與社區等不同功能機制需求,亦不能再單向、片面、局部性考量及過度之人為建設為主。

必須以水系流域為整體之水、土、景觀、生態等多方位思維重新規劃,更不是以「人定勝天」之概念來統籌模式,而是順應自然形勢合理發展,人與自然合諧共存共榮。

(作者為關西社大公民新聞寫作班)

彰化人:中科四期 毒害全民

中科四期進來之後,彰化是農漁牧大縣,將來數10萬的農漁民何去何從?彰化(中部)沿海還會有漁業資源嗎?VOC日夜薰陶稻米、蔬果、牛奶、漁產,將影響全國第一大(西螺)及第二大果菜市場(溪湖)的蔬果來源…

近日美國牛肉、戴奧辛毒鴨、鉻米、汞污泥、RCA事件、六輕毒氣外洩、毒鮑魚、毒茶、工業鹽…。人心惶惶,驚覺立身之處,已不是「美麗之島」,已成為「科技毒島」。RCA電子遺毒、污泥、重金屬污染、毒氣等,高污染高耗水產業,在台灣現有一光鮮的避難名稱,名喚「科技」。

一、毒害「台灣米倉」及「兩大果菜市場」;無毒農業 成空談

中科四期位於「稻米產銷專區」,供應全國稻米、蔬果、牛奶、雞蛋、雞肉、豬、羊…等最多的產區,素有「台灣米倉」之稱。新竹香山綠牡蠣、霄裡溪受面板廢水污染飲用水、中科台中基地砷污染、中科后里園區導致河川毫無生態及污染農田。中科四期有誰能保證不會發生污染事件嗎?

彰化是農漁牧大縣,將來數10萬的農漁民何去何從?彰化(中部)沿海還會有漁業資源嗎?VOC日夜薰陶稻米、蔬果、牛奶、漁產,其將影響全國第一大果菜市場(西螺)及第二大果菜市場(溪湖)的蔬果來源,毒害國人食物安全之虞。

二、全國最大 年下陷速率8.4公分 地點在「二林」;中科用地下水「二林」變「林邊」

96年水利署資料顯示,全國地層下陷最嚴重的地區是「二林鎮」。彰化自來水98%抽取地下水,二林區更是100%抽取地下水。83年起政府明令禁止抽取地下水,卻讓中科四期每日使用16 ~ 20萬噸的地下水;八輕國光石化更高達每日40萬噸,其超抽量為本地民生用水的百倍以上。

三、大量有毒廢棄物如何處理?

中科四期環說書提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的排放量為:約1593公噸/年;

其他空污量:約332.25公噸/年;事業廢棄物:一般約1714公噸/日、有害約336公噸/日;污水更不用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污泥約400公噸/日,重金屬污泥約21公噸/日,要如何棄置呢?健康成本不重要嗎?連呼吸都會增加罹癌率。

四、政治介入環評行政命令凌駕一切

無數次的環評及專家會議,都無法決議的廢水排放問題,吳揆一道命令凌駕一切,中科在地方說明會上,竟採用未經環評的吳揆決議,不知環評委員有何感想?

五、廢水排放要10萬漁民斷生計

吳揆的「奇想」,卻是100%的傷害到彰化沿海的養殖業,因為八輕的預定地就在二林溪南岸,北岸起是永興、王功及漢寶等三大養殖區,其外圍從芳苑到鹿港綿延數十公里的蚵園。潮水由南往北,將有毒廢水送到魚蝦、貝類的棲息地,將來沿海還有漁業資源嗎?

六、浮濫徵收民地使人無家可歸;陽光彰化雙月刊 卻說 人民一廂情願

區委會中,相思寮的阿公阿嬤哭喊:政府強徵民地,害其無家可歸。三年後又失去農保,政府有如土匪般,我們平靜的生活,要縣府這樣照顧嗎?

但彰化縣府主編『陽光彰化雙月刊』No.10,提到「人和:地主為了繁榮地方,更為下一代的將來著想,願意將他們畢生心血灌溉的土地納入科學園區範圍」;對照相思寮居民的眼淚,覺得對政治人物睜眼說瞎話的能力感到火冒三丈…。

七、「八輕」來了! 是否步上「六輕」周圍5鄉鎮癌症暴增呢?

八輕預定地在大城、芳苑二鄉,設立4000公頃的石化工業,與六輕隔濁水溪南北兩岸,恐將成為世界最大的石化區。六輕設廠尚未10年,由學者研究報告得知「六輕與癌症顯著相關」。六輕在『麥寮』,但罹癌暴增最嚴重的地方在『台西』。因風向、煙囪高度會影響落塵的方向及遠近,通常最污染的地方,不是當地,而是周圍鄉鎮。

20多年前宜蘭縣長陳定南:「六輕是超級污染若建在宜蘭,我將成宜蘭千古罪人」。

王永慶:「沒有污染,可以做得非常好」,事實證明…。彰化縣長您呢?彰化發展的契機嗎?請問麥寮週遭的5鄉鎮,有找到縣長說的「發展契機」嗎?

八、工業污染 照顧農漁牧大縣 荒謬之論

中科四期、八輕、加上彰濱擬設「火力發電廠」(因應電力不足),彰化的農漁民及居民有福了?報載中科四期,將照顧農漁民生計,令人不解的是「空污、有毒廢水」可以促進農漁牧業增產嗎?縣府聲稱中科四期及八輕為其政績,促使彰化西南角成為鑽石角,或許回顧麥寮六輕、台西等地,就可獲得答案。

九、區委會的投票制度有重大瑕疵

委員中,官方代表有10人,學者專家有7人。大家應猜得出結論吧!關起門來,可想而知必然會過。但問題是,高污染高耗水的產業,建在台灣農漁牧最精華的地區,可以嗎?要在全國下陷最嚴重的地區超抽地下水,可以嗎?廢水流入沿海三大專業養殖區及大片蚵園,可以嗎?重大爭議皆未釐清,且攸關數10萬人生計。

這些問題,不是多數決的問題,而是「飛機鬆脫最重要的螺絲下,可以飛嗎?」。

中科四期環評,明顯違法,且不顧環委建議進入二階環評或撤案(詳見會議記錄98.10.13),對人民的聲音,更是不屑傾聽,竟不顧一切強行通過,毫無正當性可言。

台灣最精華的農漁牧區,供應最大果菜市場(西螺)及第二大果菜市場(溪湖)的稻米、蔬果、牛奶及漁產之台灣米倉,將受中科及八輕的VOC日夜薰陶及廢水毒害,國人健康,將在政治豪賭下宣告死亡,成為政客的短暫政績,卻成為數十萬農漁民及居民,乃至於國人健康永遠的痛。

「成就一人,毒害萬民」,難道這就是台灣的「國土規劃」嗎?能永續經營嗎?肯定的說:「美麗之島」又增加一片「科技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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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chengintong,圖片引用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

(本文為讀者投稿)

一網打盡漁民生計-全面禁止雙拖快速網撈,保護海洋資源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指出,漁業署都承認,底拖網是所有魚法中對海洋生態傷害最大的魚法之一。滾輪經過過的海床立刻變成平地,驚嚇的魚蝦貝類,在猶如地震般恐怖的巨響下,來不及逃走…

「全面禁止雙拖快速網漁撈作業,保護海洋漁業資源」

訴求:

一、全面禁止雙拖快速網漁撈作業行

二、即日起停止42艘拖網漁船之試驗調工作。

三、海巡署應加取締違規拖網漁船。

陳情抗議緣起:

農委會以88年11月24日(88)農漁字第88685344號公告,明定50噸以上之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12浬內作業,今農委會漁業署卻假藉實施海域調查名義,指定計42艘(高雄市籍36艘、基隆市籍3艘、台中縣籍2艘、高雄縣籍1艘)CT4漁船(噸數為70-100噸),自98年9月7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將近1年),同意於台中縣(北界)以南、台南縣(南界)以北距岸3至12浬間海域進行表、中層拖網漁船試驗研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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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漁民前往海巡署將軍安檢所抗議未依縣府以「漁港法」函示禁止拖網漁船停靠將軍漁港,表達憤怒(圖片引用20091125自由時報,記者楊金城攝,原始出處請點選這裡)

陳情抗議理由:

一、日本已禁止使用雙拖快速網具

原由日本研發之快速拖網漁具(俗稱快速網),日本政府認為對於漁業資源及海洋生態將產生嚴重破壞,已公告禁止使用,並由日本商家轉售大陸漁民使用。後來由本國漁民自大陸引進使用。目前本國雙拖網漁船皆使用該漁具從事底拖捕魚,主要之漁場於本省西南海域,為台中縣以南至台南市以北之海域。

數年來,雙拖快速網之漁撈行為,已造成本省沿海漁業資源枯竭,其他漁民補不到魚,嚴重影響其他漁民之生計。

二、雙拖網具海洋生態殺手

根據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漁業生產與管理教授陳朝清指出,目前對台灣海域傷害最大的捕撈方式是「沿近雙拖」,網子寬約200公尺,深40公尺,範圍幾乎從水面到海底,補2-3小時,就可以抓一噸的魚,但是80-90%都是下雜魚(幼魚或非成魚),對於永續漁業的衝擊非常大。

陳朝清認為,若要減少對海洋生態的傷害,就要減少「By catch」(混貨,意外捕獲),採用「釣」或「籠子」方式,可降低海洋生態的衝擊。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指出,漁業署都承認,底拖網是所有魚法中對海洋生態傷害最大的魚法之一。

底拖漁船排列在海上,每一艘都有一張數十公尺長寬的漁網躺於海床上,漁網底下附上滾輪。當所有船機引擎一開動,數百公尺的底拖網開始轉動,凡滾輪滾過的海床立刻變成平地,驚嚇的魚蝦貝類,在猶如地震般恐怖的巨響下,來不及逃走,不論大小通通入袋。起網後,海底一片死寂

通常底拖船會在同一地點拖上數次,然後揚棄這個漁場,再去他處尋找下一個漁場。20年前東北角、澎湖和台灣的西海岸,海底豐富的海洋資源與生物多樣性就是這樣消失的,至今根本無法恢復。況且,被底拖上來的漁貨絕大部分都是無經濟價值的無脊椎動物,具有經濟價值的魚蝦在船上被取走後,大部分生物屍體則被丟回海裡。

三、美國禁止西部距岸200英哩以內海域禁止底拖網

美國北太平洋漁業管理委員會(RC)於2005年禁止該國西部海域底拖漁業,範圍從加州至華盛頓州距岸200英哩以內,包含珊瑚礁及海綿棲息區域及海山在內的25萬平方英哩區域。阿根廷為保育海洋生態,2008年9月下令該國南端外海136浬「柏伍德岸堤區」海域劃為永久禁漁區。

四、部分公海已禁止底拖作業

南太平洋地區澳洲、智利及紐西蘭於2005年發起成立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於2007年第三屆籌備會決議:自2007年9月30日不允許未受規範及具破壞性底拖漁船於南太平洋公海上捕魚。

範圍為赤道以南的紐澳與南美洲西岸間海域。簽署協定的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智利、中國、哥倫比亞、庫克群島、厄瓜多、歐盟、密克羅尼西亞、法國、日本、紐西蘭、尼威、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秘魯、俄羅斯、韓國、烏克蘭、美國及萬那杜等21國。

另2005年2月,地中海一般漁業委員會(GFCM)通過建案,要求其會員禁止於水深1,000公尺處從事挖採及拖網漁業。西北大西洋漁業組織(NAFO)於2006年9月年會時,通過禁止於西北大西洋海山水域(sea mounts)從事底拖;東北大西洋漁業委員會(NEAFC)及南極海洋生物資源保存委員會(CCAMLR)也採取措施管理底拖漁業對海洋生態之影響,業界也開始主動保育敏感棲息地。

近年來環保團體推動兩重大訴求,要求聯合國通過決議「禁止深海大型底拖網漁船作業」及要求「禁止鮪延繩釣漁船公海作業」,其中成功將「禁止深海大型底拖網漁船作業案」推向聯合國大會討論。雖然聯合國持續推動全面禁止公海底拖作業,但尚未達共識,目前尚未全面禁止公海底拖作業。

五、中華白海豚面臨威脅

農委會於2008年7月2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中華白海豚屬被列為第1級之「瀕臨絕種野生動物」,顯示中華白海豚之保育條件,特別是臺灣西部沿海,由苗栗到臺南之子群,已經遭逢非常大之生存威脅,必須加以正視及面對。

依據中華鯨豚協會表示,中華白海豚分布於暖溫帶及熱帶沿岸海域,主要出現於印度洋及南中國海。出生時體長約1公尺,雄性及雌性成體,分別約為3公尺及2.5公尺,體重大約150至200公斤。臺灣西部沿岸之幼豚,體色成深灰色,少年體色轉淡且多斑點,成年則為白色或粉紅色,斑點逐漸減少。

有關族群結構以1-6隻最常見,偶爾會聚集達20隻以上,是屬於高度流動性的族群結構。因其棲息環境以沿海水深3至23公尺,以及離岸距離100至3,000公尺之區域範圍為主,偶爾會進入河道,不過,仍屬鹽水性生物(如表一)。因與人類活動範圍較為接近,故亦造成保育工作推動之瓶頸與困境。

表一、臺灣西海岸中華白海豚分布範圍(中華鯨豚協會整理)

區域 港口 河口
苗栗 龍鳳漁港、公司寮魚港、白沙屯漁港、通宵漁港、苑裡漁港 冷水溪口、後龍溪口、苑裡溪口
臺中 梧棲漁港 大安溪口、大甲溪口、大肚溪口
彰化 王功漁港 後港溪口
雲林 台西漁港 新虎尾溪口、北港溪口
嘉義 布袋漁港 八掌溪口
臺南 將軍漁港 將軍溪口

為何要特別重視中華白海豚之保育工作?

中華鯨豚協會表示,中華白海豚之性成熟時間大約需要7至8年,懷孕間隔約3至4年,1胎僅懷1子,壽命約30歲左右。壽命最長之中華白海豚約38歲,係於香港發現。依據近年調查,2005年於大肚溪口發現1對母子,2006年於外傘頂洲及布袋沿海發現5對母子,2007年發現6對母子,顯現繁殖棲地包括大甲溪至大肚溪沿海,以及外傘頂洲至布袋沿海,因生存及繁衍環境為近岸淺水區,故可作為海洋生態系統的健康指標。

目前中華白海豚所面臨之生存威脅,中華鯨豚協會認為棲地破壞、環境汙染、漁業衝擊、行為干擾等4大面(如表二)。

表二、中華白海豚面臨之生存威脅(中華鯨豚協會整理)

威脅面向 主要課題
棲地破壞 海岸開發、填海造地、河川截水、棲地破碎化
環境汙染 水質污染、噪音衝擊
漁業衝擊 漁民與海豚爭食、誤捕傷害
行為干擾 船隻交通、開發工程

臺灣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周蓮香所做的「中華白海豚生態調查」,2006年至2008年間在台灣西海岸沿海,辨識出非嬰幼兒的中華白海豚數量僅103隻,呼籲大家重視中華白海豚的保育。

台南縣生態保育學會生態研究組長黃永豐等人,在98年8月26日前往北門濱海地區進行調查時,在王爺港附近發現8隻少見的中華白海豚,讓保育人士相當興奮。黃永豐表示,每年3月隨著媽祖生日接近,西海岸會開始有一些白裡透紅的海豚出現,彷彿是趕著來祝賀媽祖的生日,漁民將牠們稱為「媽祖魚」。

成功大學海洋生物及鯨豚研究中心教授王建平表示,中華白海豚在台灣沿海的生態紀錄並不完整,但根據觀察紀錄推測,族群在3月到5月出沒於雲林以北,6月到8月集中出沒在雲林嘉義之間,8月到10月整個族群又往南移動,才會出現在台南北門。台南縣生態保育學會呼籲中央應重視台南縣政府與漁民反對開放大型拖網漁船到近海作業的訴求,以免危害中華白海豚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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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部沿海活動的中華白海豚(圖片引用自「粉紅色的海洋印記」,作者廖律清)

六、開放後本縣漁民魚貨量急遽減少,嚴重影響漁民生計

根據台南縣將軍漁港拍賣市場所提供97及98年9-12月漁獲量得知(表三),農委會開放拖網進入12浬內作業,導致本縣漁民補不到魚,魚貨銷售金額急遽減少,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因抓不到魚,幾乎在港休息,一個月30天,實際出海不到5天,目前係屬漁迅期,為捕魚旺季,漁民怎會自願在港休息呢?

表三、將軍漁港拍賣市場流刺網97989-12月魚貨銷售金額統計表

月份 97年魚貨銷售金額(元) 98年魚貨銷售金額(元) 同期增減(元) 98年度銷售金額佔97年度(%) 說 明
9 2,423,189 3,084,354 (+) 661,165 127.28% 98年9月7日剛開放,42艘拖網尚未全面進入12浬內作業,對本縣流刺網影響還小,故98年9月銷售量仍高於97年度同期。
10 4,328,262 1,844,373 (-)2,483,889 57.38
11 5,877,190 1,375,631(98.11.22止) (-)4,501,559 23.41
12 6,457,584

資料來源:南縣區漁會

七、調海域本縣漁民作業漁場,易生漁事衝突

台南縣市及嘉義縣籍之漁船屬小型漁船,多為20噸以下之小船或漁筏,網具為流刺網,捕撈之漁貨為位於海域,表、中層之魚類。漁業署核准之42艘拖網漁船都屬雙船拖網,船速快噸位大,不管是底層、中層或表層之魚類,皆可捕撈,一網打盡。

原本該海域為台南縣市及嘉義縣籍小型漁船作業之場所,現在卻開放讓船速快、噸位大拖網漁船作業,未來將引起更多漁事糾紛,衍生更多問題。

八、農委會無法管控42艘調

漁民反映42艘拖網漁船每航次並未派觀察員隨船監督,僅由6位觀察員輪流值勤,每位觀察員每月僅上船觀察2航次,於督導人力不足之下,第四海巡隊在農委會開放調查後,分別(1)98年10月14日21時50分,於台南縣國聖港外海2.1浬取締高雄市籍「滿億昇CT4-1273」及「滿億昌CT4-1245」2艘。

(2)98年10月19日19時50分,於台南縣七股外海2.53浬,取締高雄市籍「連振發CT4-1648」及「新昇豐CT4-1238」2艘。

(3)98年11月10日19時10分,於高雄縣興達港外海5.3浬,取締高雄市籍「豐穩一號CT4-2116」及「穩豐二號CT4-1460」2艘。

(4)98年11月11日20時00分,於台南市安平港外海6浬,取締高雄市籍「豐穩六號CT4-1825」及「穩豐八號CT4-1199」2艘。

共計取締8艘為農委會指定之調查船,顯示農委會無法管控調查船作業情形,漁民擔心的問題已呈現。

九、調船數過多,變相開放

農委會曾於去年97年12月1日起至98年1月31日止計2個月,由漁業署派遣觀察員隨高雄市籍拖網漁船計(17組)34艘,實施相同海域台灣西南海域距岸12浬內拖網漁船作業調查試驗。去年底已實施該海域拖網漁船調查試驗,應有詳細之資料可供學術單位研究,應無須再次辦理調查必要。

調查船數過多,已變相開放,調查船數應可限制於1至2組(2-4艘)為恰當或委由學術單位與1至2組(2-4艘)拖網漁船簽訂契約從事調查。

十、罔顧民意,開保育倒車

據報導馬總統的農業政策白皮書在「活絡漁業經濟」上表示「將三浬內全面禁止拖網漁船捕撈之規定,放寬為季節性開放」。漁業署也曾承諾將針對各區域漁港作業特性和季節性,協調開放拖網時間。故農委會漁業署曾於97年12月19日辦理「三浬禁止拖網管理規定公聽會」,除拖網漁船業者外,大多數與會之漁民、學者或漁會,皆持反對開放3浬拖網作業之立場。

因三浬內放寬季節性拖網作業,無法獲得大多數人之支持與認同,導致總統政策無法兌現;為彌補對拖網業者承諾,及受高雄市拖網業者之壓力,才假藉調查試驗之名,指定42艘拖網漁船實際從事底拖作業,罔顧民意,開保育倒車。

十一、提供試驗調資料無法顯示實性

農委會派駐於台南縣將軍漁港之人員為招募之臨時人員,渠等人員並未長期受過與漁撈有關之訓練或講習,對以拖網作業及所捕獲之魚貨種類,應是不清楚與不瞭解,部分魚貨資料係參酌將軍漁港拍賣市場的拍賣資料。

另調查試驗的拖網漁船進入將軍漁港,大多數之魚貨並未進入將軍漁港拍賣市場,係以卡車直接外運,駐港人員雖於現場察看,但漁獲數量及種類,係於事後由漁船主提供,故駐港人員所提出之拖網漁獲資料可信度有疑義。

退耕還河?枋山溪現場會勘『見聞錄』

搶救河川,真的需要你!11月11日檢舉枋山溪生態危機,山崩路斷河毀。今天11/23公部門才安排現場會勘。原本應於98年12月底就到期的河川租約,竟在10天之內被用筆直接塗改成101年到期,看到這裡幾乎讓人腦充血。

11月11日檢舉枋山溪生態危機,毛蟹迴流路慘遭掩埋,山崩路斷河毀的現場,至今天11/23公部門才安排現場會勘。 (閱讀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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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1/11現場將自然河道掩埋的慘況

來的單位有屏東縣政府原民處、水利處、環保局、獅子鄉公所、水保局等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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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寫下來與朋友分享今天的『見聞錄』吧

現場公務人員的表現可說是為勘查而勘查,光是要區別管理單位就花了許多時間,水利處與獅子鄉公所對於何處歸誰管轄河段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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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既是會勘,竟然只有水利處關河段有圖籍可查,雖然明顯超挖,張姓『河川駐衛警』竟然說,業者只要補申請即可。天啊!我們的公務人員『愛民親民』到這樣的地步耶。真該頒獎給他:屠殺河川不遺餘力獎。而且,這是有差別待遇的哦。今年有合法承租業者,未申請整地即開挖,還被被水利處告發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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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鄉公所總共承租約80公頃,但是不知何處誰租?不知何處誰違法開挖?(因為沒有地籍圖!???)承辦說不知他們怎麼會改變河道?承辦人員一幅無辜樣的說:有要求他們不能改變河道阿。『會要求他們改善啦!』這是公務人員面對嚴重破壞河川生命的『最溫柔』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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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圖分別是11/11與11/23的對照,因為公務人員的推託。原有毛蟹返鄉之路又慘遭全斷。我也不知如何控訴了!可憐不會講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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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付出的生態、環境代價。就是這般公務人員心態的傑作。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11/12向原民處承辦檢舉時,他明明統計出,有20位左右是今年12月到期,只有3位是明年到期。

(就是因為90%今年12月到期,輝祥才向承辦表示:如果縣政府、鄉公所需要這筆錢,我們會籌來將承租權拿下,但不開發。希望縣政府不要再承租出去。)

結果書面資料竟然呈現出98年 12月到期的全部改為101年12月到期。將原來98年的字樣槓去,用筆直接寫上101年到期日的字樣。

看到這裡,我幾乎要腦充血而死。立即開罵。縣政府承辦才緩頰說:這是鄉公所報上來的,縣政府還沒批准。(但是矛盾的是,承辦說過這一段是現政府授權給鄉公所決定的)。我立即回應:今天我們來現場會勘,都見證了河川的慘況,重機械好像在支解大自然一般,如果縣政府將來真的核准,我們就將矛頭對準縣政府。

(檢舉後,在這十幾天時間內,書面資料竟然已經補足了程序,將98年12月到期改為101年12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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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圖分別是11/12與11/23的對照,地點在新枋山溪橋,為枋山溪中的一條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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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官』字兩個口的意思嗎!這現場就是最好的解釋吧。

一路上,獅子鄉公所承辦一直說:只租到那裡啦,上面沒有了,可以寫會勘紀錄了吧!但是我一直堅持要看完全程。也一路不斷向上游證明違法開發的慘狀,沒有任何一個獅子鄉管的河段是不被開挖的。也不只是承辦人員說的『那裏而已啦』。

看來,自己審查自己是永遠不會有錯的啦。錯在於我們環保團體吃太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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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11/11與11/23對照。左邊是林務局回收的部份,右邊是獅子鄉公所管的河段。這就是執法的差異!

屏東縣政府、獅子鄉公所,應該不缺區區50萬吧!公務主管大人啊!看了今天的情況,你們是否還睡的著!

最後帶到上游處歸林務局管河段。也是勘察的盡頭。一張現場11/12日貼的公告給大家看(當天也是媒體播報相關消息日)。是我今天唯一堪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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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林務局接受我們的檢舉,早於2007年6月就將其管轄的河段收歸,不再出租。自然河道與生態正在復原中。中下游段呢!同樣是公務人員不是嘛!哪ㄟ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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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河道與生態恢復中的上游景觀。我們期許『光復河川』能讓他一直延伸到出海口!朋友們!救河川,真的不能沒有妳(你)!

(本文轉載自「屏東環盟」部落格)

毒物島十年省思-死了一萬隻鴨後

不只是大竂養鴨的單一個案,而是政府正在做一件不負責任、遺害子孫的事──由於每年煉鋼業所產生的爐渣太多,根本沒辦法要求業者處理,於是就把這些原本有毒的廢棄物,立一個法說是沒毒的,可以當建材…

近日,台南社大黃煥彰教授、晁瑞光先生所揭露的爐渣養鴨、農田污染事件,正持續延燒中,引發媒體關注的是食品安全的危機。

但黃教授等人一再聲明的是

政府創造了一個資源再利用法,美其名是零廢棄,但卻是將有毒廢棄物包裝成資源物再利用,致有害物質慢慢都跑進環境中──必須要檢討資源再利用法和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爐渣的管制。」

簡單說,黃教授關注的不只是大竂養鴨的單一個案,而是政府正在做一件不負責任、遺害子孫的事──由於每年煉鋼業所產生的爐渣太多,根本沒辦法要求業者處理,於是就是把這些原本有毒的廢棄物,立一個法說是沒毒的,可以用來填馬路、當建材,聲稱這樣是資源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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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全台毒物場處理進度牛步,新污染場址則源源不絕(圖為十年前仁福村抗議毒物場,以及鯉魚山汞污染的畫面)

台灣事業廢棄物的問題牽連甚廣,筆者嘗試整理相關脈絡,提供各界酌參:

戴奧辛鴨只是冰山一角,要檢討電弧爐產業

我們先談這次的主角:爐渣和集塵灰。

煉鋼業依其使用之原料與生產設備,可分為鐵礦砂為原料之高爐(中鋼、中龍鋼等一貫作業煉鋼廠),和以廢料煉鋼的電爐煉鋼廠兩類型。煉鋼過程主要產生兩類廢棄物,一是毒性較弱的爐渣,被歸類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另一是含戴奧辛劇毒的集塵灰(燃燒後產生的粒子和灰塵),被定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一般而言,高爐衍生的水淬爐石問題較小,但電爐業者的原料來自成份複雜的廢鐵、廢五金、甚至含放射性的廢料,其產生的爐渣未必毒性低,嚴格說來還是應該被納入有害事業廢棄物,然而,環保署卻允許業者以各種再利用名義做為道路級配、建材等,埋下恐怖的毒害危機。

電弧爐業者每年產生的爐渣高達100萬噸左右,環保署說:台灣早在1960年代就有鋼鐵廠熔爐產生的廢爐渣,但直到2008年才要求廠商上網申報爐渣,並以衛星定位儀管控最終流向,2009年4月開始,才管制爐渣傾倒農地。此意味著過去幾十年下來,被污染的水土不知道有多少?

集塵灰則是法定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單單在南部,就有149家會產出集塵灰的業者,每年所產生的集塵灰至少16萬噸之多[1]。這些集塵灰是如何被處理?

還記得線西毒鴨蛋事件的元凶──台灣鋼聯公司嗎?

台灣鋼聯就是台灣十二家電弧爐工廠集資成立的集塵灰處理廠[2],其許可年處理量為59,000噸。由於戴奧辛毒鴨蛋事件,台灣鋼聯被勒令停工至今,環保署表示:截至98年9月底國內鋼鐵工業之集塵灰累積暫存量約達49萬公噸,這是另一個未爆彈。

經過台灣鋼聯處理的集塵灰還是產生了毒害,那沒處理的跑去那裡了?非法棄置?還是混入爐渣中處理掉?

結論是:電弧煉鋼業是高污染的產業,爐渣和集塵灰僅能做到局部的管理,數十年來大部分被非法棄置、合法(未必合理)再利用,正毒害著人民和後代子孫。如果不從源頭檢討電弧爐煉鋼業[3],毒鴨、毒魚必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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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駱駝山隨處可見集塵灰造粒而成的大小「毒珠」。但政府始終不聞不問。(2005.1.16攝)

二、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數十年如一日

近日的媒體報導,環保署列管的175處非法棄置場,其中21處屬於甲級、乙級重度污染,154處為需要監控的丙級和丁級中度污染。而這次爆發戴奧辛鴨風暴的養鴨場,並不在這175處中。

其實這已經是十年前的資料,當年由於台塑汞污染事件引爆,檢警調全台追查非法棄置的問題,這些場址才一一曝光,但台灣究竟有還多少非法棄置場址?答案是「不知道」。

事業廢棄物一直是龐大但隱晦的課題,前環保署長郝龍斌曾為文[4]提到台灣最棘手的環境問題就是事業廢棄物他寫著:「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為往生的人找一塊墓地已屬不易,哪裡有這麼多土地可以做為年復一年,每年2,000萬噸的事業廢棄物處置廠?」

其實,每任署長都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但很可惜,不論是每年出版的環境白皮書或是官方網站,環保署都未真正公開這些資訊,郝署長的真話竟只能從一些非官方文件找到蜘絲馬跡。

即使我們把問題限縮在有害事業廢棄物來看,問題同樣令人心驚。

2001年,我們遊說立委召開了一場公聽會,環保署和工業局提出的資料顯示,當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預估有171.4萬噸,但是處理量卻只有1.55萬立方公尺,意味著當時可能就有高達170萬噸被非法棄置

另外,工業局預估2002年可處理5萬噸;2003年可處理23萬噸;2004年可處理96萬噸,這些是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理方案(2001),打算在大發及龍崎工業區(南)、彰濱工業區(中)、榮工公司(北)設置大型的廢棄物處理中心,以及許多配套才能達到的目標,但據了解該方案根本沒有按進度達成,以致於實際處理量增加有限。

2001~2004有害事業廢棄物產量與處理處置設施預估

年份 環保署.預估年產量 工業局.預估處理量
2001年 171.4萬公噸 15,500立方公尺
2002年 180.9萬公噸 5萬公噸
2003年 191.1萬公噸 23萬公噸
2004年 202.1萬公噸 96公噸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2001.6.13(立法院公聽會)、環保署廢管處1999.3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胡思聰副研究員(2003)統計工業局和環保署的資料後,得出的答案是:每年「待處理」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為120萬噸,若以密度0.1估算淨體積,合理的堆疊高度為2.5公尺,每年至少必須有50公頃的貯存場面積。

在最終處置場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非法棄置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即使是合法的業者都可能喪盡天良,

2000年昇利化工接受竹科委託處理後,竟把有毒廢溶劑倒入高屏溪;

1998年台塑把一部分汞污泥以廢水泥塊名義輸出到柬埔寨,

1999年在屏東鯉魚山也發現了疑似台塑公司的大量汞污泥,這些都是典型的案例。

因此,台灣非法棄置的場址必然不僅官方宣布的175處,山谷、河川、農田、魚塭、建築地基裡,都可能被填埋有毒事業廢棄物,紅蝦山、大坪頂已被棄置數十年,政府就是不聞不問,非得出現毒鴨、毒魚、毒木瓜[5],甚至毒死人才不得不處理。

處理事業廢棄物的難題

有害事業廢棄物主要的來自電機電子業、化工業、金屬工業,這些正是台灣的三大產業,如果要求100%的處理率才能營運,大部分工廠大概都得關門大吉,因此,我常說:如果認清追究事業廢棄物的問題,將會動搖國本。

環保署所做的事,只是要求業者自行上網申報數量,然後加強稽查,這種小官兵要抓大強盗的事,無論如何都做不好。

不論是民生的垃圾焚化爐、掩埋場都是人人不愛的嫌惡措施,而事業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更是難找,如果要設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地點一公開,其遭遇的民意挑戰將不輸給核廢料。

環保署和主流媒體都說,戴奧辛鴨是工業發展過程的「歷史共業」,把責任推給「歷史」,真是不負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本該停止高污染產業的擴張,先把舊的問題處理好,但遺撼的是,政府和業界從不考慮環境的承載量,還是持續推動煉鋼、科學園區、石化等高污染產業,創造新的污染,難道屆時再推給「歷史共業」?

產業轉型喊了一、二十年,卻始終停留在口號層次;清潔生產、從搖藍到搖藍的工業設計盡管成為時尚觀念,但絕大部分工業界還是選擇把污染成本外部化,留給了當代及後代子孫承受惡果。

非法棄置場或污染場址,不僅威脅食品安全,也威脅著居住人民、就學的孩子。根據美國的「社區保護兒童運動」曾公布一項報告指出:全美至少有上千所公立學校建在有毒廢料污染場地上面,或是相距甚近的地點,使得數十萬學童較容易罹患氣喘、癌症、學習障礙及其他與環境污染源有關的疾病。(2002.1.21,世界日報)

在台灣,尚無人統計到底有多少學校位於污染場址附近,但是,紅蝦山附近的學校如昭明國小、金潭國小已飽受直接的威脅,另外,高雄地區許多新的建築開發案更是緊鄰污染場址。政府實應進行全面的評估,展開健檢與流行病學追蹤。

事業廢棄物的問題沈寂了十年,在台南社大黃煥彰、晁瑞光等環保鬥士揭露毒鴨、毒米後,總算再度獲得國人重視,但願能在見樹又見林的狀況下,徹底整頓被毒害的山河大地。

延伸閱讀:

十年前,筆者剛進入環運界,此時連串爆發非法棄置毒物的事件,深受刺激和啟蒙。高雄縣的仁福村、紅蝦山(昭明、新厝村)的毒物場、屏東鯉魚山的汞污泥、餉潭的五氯酚等地,是曾經勘查過的地點。其中有部分和本事件有關,請讀者參閱 李根政部落格


[1] 事業廢棄物常出現各種不同數據,即使環保署也無法給個正確的數字,2008.3.21的新聞稿說,南部地區96年間工廠產生的集塵灰將近有16萬噸之多;2009.11.13,環保署說,近年鋼鐵業因景氣不一,全國集塵灰年產量約為13~15萬公噸。[2] 這十二家廠商是:東和、豐興、海光、協勝發、建順、慶欣欣、世家興業、龍慶、聯成、威致、易宏興、漢華等。[3]有關電爐業的其他問題,請參考林聖崇,李根政,2005。〈從電弧爐產業看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的外部成本

[4]出自《綠色資本主義》郝龍斌序文,天下雜誌出版。

[5] 2001年屏東縣許姓農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花了二百萬元租到一塊被埋有毒廢棄物農地種植木瓜,要收成時才被檢測出木瓜含銅、鉻量超標,只好全數銷毀。

(作者為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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