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屋計畫系列(3)混亂的政策與衝突的法令

受災部落目前最焦慮的就是:重建政策不清楚,資訊混亂。記者收集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新聞稿、新聞局網站,以及媒體報導為資料基礎,再加上災區自救會接收到的資訊,交叉比對之下,大概整理出以下幾個政策和法令,出現混亂、矛盾的部份,也有政策渾沌不清的情況。

新聞背景說明:受災部落目前最焦慮的就是:重建政策不清楚,資訊混亂。

記者收集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新聞稿、新聞局網站,以及媒體報導為資料基礎,再加上災區自救會接收到的資訊,交叉比對之下,大概整理出以下幾個政策和法令,出現混亂、矛盾的部份,也有政策渾沌不清的情況(請見附錄)。

期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儘速說明政策,以及釐清法令解釋,並協助災民了解政策和法令。

問題一:受災區的安全鑑定與重建區域整體計劃還沒啟動,永久屋已起跑

決定遷村計畫之前,有兩項重要的作業,第一項是必須對新遷入地區與受災部落原址,都進行安全鑑定。第二項是在家園重建計劃之上位計畫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這是經建會必須要負責擬定的計畫(註1、註2)。

(1)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未出爐

所謂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是經建會根據災後重建條例第三條規定,在內政部畫定災區範圍之後,經建會在災區內劃定重建規劃區,並訂出重建區域整體計畫。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就說,經建會訂出的重建計畫原則只是上位計畫,因為必須要先確保當地環境安全無虞後,才能討論後續要做什麼、如何做,而災民如果想參與,可以在各縣市主導的地區重建計畫或部門重建計畫中表達意見。(註2

實際上,經建會負責擬定的重建區域計劃草案,在9月1日是宣布一週之內要出爐。截自目前,尚未看到草案,也沒有出爐。永久屋計畫不應該搶先在重建區域計劃草案都沒有出爐之前,就要部落決定是否遷村。

(2)安全鑑定報告才開動,尚未有結果

受災區的安全鑑定報告已經開始進行了嗎?答案是,剛要開始。總統馬英九8月底面對災民質問,當著民眾飆官員,而馬上下令,七日內要作完安全鑑定報告,列出2009/9/2要限期完成的口令(註3)。實際上,到9月2日的期限日到了,安全鑑定工作並未真正展開。

直到9月5日,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舉辦第七次重建工作會議,閣揆劉兆玄宣布,三週內要完成受災地區的安全鑑定,屆時遷建社區可定案(註4)。因此可見,安全鑑定才剛剛要展開而已。

反觀,行政院在9月4日、5日就急著宣布三大永久屋計畫,要規劃民族村遷入慈濟和鴻海協助興建的杉林國中月眉農場地段,要小林村遷入紅十字會協助的五里埔,以及好茶部落和達瓦蘭部落遷入世展會協助的瑪家農場地段。

除了好茶部落的瑪家農場遷村案,是成熟的計畫之外,其受災部落都還不知道家園土地的受災情況,建築物是否安全、農地是否適合復耕、部落附近環境是否安全、對外交通是否是否能恢復或將採取休養情況。

因此,重建區域計劃、受災區安全鑑定報告出爐之前,實在不宜要災民簽署遷村意願書,也不適宜作任何遷村意願調查。

在受災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完成之前,政府和慈善團體就已開始"鼓勵"遷村,造成的問題是讓受災部落陷入兩難,陷入猶豫,陷入不安,甚至陷入分裂,部落雖然能夠領受慈善團體的好意,畢竟是在資訊完全不充分、受災安全鑑定資訊匱乏的情況,貿然要決定接受遷村,讓部落族人意見分歧,極為惶恐不安。

由此可見,政府的施政程序,不能跳過安置階段,必須透過安置階段,爭取出行政的工作時間,完成受災區的安全鑑定,經建會規劃出全盤的區域計畫,才有可能進一步提供必要資訊,進入遷村的討論和思考。

(3)七天或三週趕工的安全鑑定報告,哪ㄟ甲緊?

總統馬英九8月底面對災民質問,直接下令在場官員,七天內完成安全鑑定報告。閣揆劉兆玄在9月5日,宣布救災告一段落,要6日起將進入重建階段,工作報告第一項,就是要要三週之內完成,不管是七天或是三週,災民部落都擔憂地問:這樣短時間的安全鑑定報告,真的夠專業嗎?能夠真正保證安全嗎?會不會滲入政治考量,就是要逼大家搬下山呢?

有必要呼籲政府:

(1)資訊公開:必須公開安全鑑定的相關資訊,對外公開安全鑑定團隊的名單,以及安全鑑定機制,並且對外說明和報告安全鑑定的內容。

(2)部落參與:安全鑑定不能是黑箱作業,更不能只限於專家團隊,必須由部落參與安全鑑定,並且開放經建會和地方政府擬訂重建區域計劃的參與管道,讓部落能夠參與安全鑑定,表達意見,並且了解和參予區域計劃的擬定。

問題二:政府應該公告正在規劃的重建區土地地塊

受災部落目前都是片面被動被告知只有一個土地地塊的遷村選項。到底,中央政府規劃多少處土地可以釋放出來做為重建之用呢?閣揆劉兆玄說27處(註5),行政院對外宣稱有13處(註6),經濟部長尹啟銘說要建100戶以上的有7處(註7)。到底是多少處?

目前都找不到官方網站或主流媒體公佈所有重建區土地的地段清單。受災部落根本不知道政府更在構想哪些土地地款可以作為重建區。

中央政府的操作模式,是私下找慈善團體和企業,進行「分配」各個重建地段,再規劃出將遷入的安置部落。政府應該要公告這些正在名單中的重建土地,運作和規劃的地段,讓受災部落可以參考。

建議遷村覓地的機制,應該是以受災部落為主體,在部落傳統領域之內,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概念,尋覓部落認定安全和適合居住、生活和保存文化的土地地塊,由政府協助徵收土地。而不是只能挑選政府的口袋名單土地。

問題三:永久屋是否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權或長期租用權,房子又為何不能買賣?

考慮遷村的部落最想要知道的是,搬入永久屋,到底能不能持有永久屋的所有權呢?能不能取得永久屋的土地所有權呢?政府的政策訊息,災民目前也霧煞煞。

比較媒體和官方的版本,發現:媒體根本沒有亂報導,反而是行政院以繞口的、詭異的、專業的法律術語包裝,讓災民霧煞煞。

行政院閣揆劉兆玄的對外說法是: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註8)。行政院一堆使用權、所有權的名詞,讓人眼花撩亂。

媒體終於點出重點了,房子可以繼承、不能買賣,無法取得土地。(註9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的說明,也比較詳細,直接點出房子不能繼承(註10)。

用白話來說,就是災民取得永久屋的房子,可以保有(所有權),但保有的權利是受到限制的,只能繼承、不能買賣。房子所在的土地,無法持有(所有權),只能使用(使用權),土地仍屬於國家、國營企業等原本物業的地主。

房子幾十年之後萬一破舊了,需要重建,那還能夠繼續保有房子嗎?可以繼續在當地生活嗎?萬一土地地主有其他用途,打算收回土地,部落又怎麼辦?

閣揆劉兆玄在介紹慈濟+鴻海主導的台糖月眉農場新聞記者會講了一句話說,部落未來要發展農業,台糖不只可以作為土地提供者,還可以參予者。(註11)這就講得很清楚,這塊土地沒有要變更給遷入的民族村族人,地主仍是台糖公司,還希望台糖能夠協助族人未來發展農業。這也顯示了居民並無法自己決定土地的使用方式,地主─台糖仍有參與的權力。

事實上,保障居民使用該塊土地的措施,除了產權徹底轉移之外,還有很多可能性。例如在921之後,中寮鄉清水村12鄰居住地走山,後來決議要搬遷至縣府的苗圃用地來重建,為了確保村民的權益,雖然沒有將土地轉移給居民,但是縣府和居民之間,簽了長達50年的租用同意書,並言明租約到期後將有優先權利續租,這都是保障居民權益,也能解決土地產權的模式

問題四:原有的山林和部落,是否會被強制徵收呢?

重建條例讓人最擔憂的就是第20條強制徵收條文,在民間團體努力之下,列入「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的但書。

總統馬英九講的是:「如果災民居住地方真得很危險,政府還是非要採取行動不可。馬英九強調,該遷就遷,絕不能軟弱,這不是所謂的滅村,而是防止二次滅村。」(註12

這番言論,當然引發大家的不滿,閣揆劉兆玄去探視安置營區,已經改口為:「如果要遷村的話,是不是會被政府徵收,我們一定不會徵收,除非你們同意、願意,你們提出申請,政府才來徵收。」(註13、14)

經過部落幾天的反應民情,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在9/5日,已經可以說出,遷村計畫,首先是要考慮安全,其次是依照災民「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意願,若都不符合,才會另則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註15)

實際上,馬英九跟劉兆玄兩個人對舊部落強制徵收的落差極大馬英九實際上完全符合重建條例,就是該徵收還是得要徵收,這就是大家對重建條例最為擔心的部份。相反的,劉兆玄提出,部落主動提出徵收意願,政府才會徵收。兩個人之間有極大的落差。劉兆玄如今又下台了,令人更加擔心。

由於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躲在背後,這項政策的轉折,最明顯的就是在慈濟永久屋意願書可以看到兩次大轉折,慈濟在8月底發給受災部落的永久屋意願書第一版本,寫下接受永久屋的但書是「承諾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經過大家抗議和質疑之後,慈濟9月初版本,已改為「其所有山地保留地,不得從事破壞水土保持之使用」,迴避徵收與否的問題。

慈濟永久屋意願的前後轉折,其實就代表政策的前後轉折,畢竟慈濟沒有公權力,不能要災民放棄既有山林。

強制徵收既有部落山林,是極為重大的政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慈濟貿然把「承諾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寫在永久屋意願書,造成受災部落對慈濟的極大反彈,這剛好突顯慈濟照章行事、照政策行事,與政府合作,卻無法跟災民站在同一邊,無法符合災民需求的嚴重落差。

此外,這也突顯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躲在幕後,災民面對永久屋意願書對強制徵收政策滿腹疑惑,卻找不到官員來對應的龐大無力感和困境。

附錄:永久屋新聞資料整理

問題一:受災區的安全鑑定與重建區域整體計劃還沒啟動,永久屋已起跑

(1) 經建會:「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 一週內提出 (2009/9/1,中廣新聞網)

內容摘要:攸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表示,將在一星期內,提報災後重建委員會。黃萬翔表示,這份草案中,會先對重建區域進行環境分析,並且擬定策略,協助災區進行家園和產業重建工作。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中南部重大災情,依照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三條規定,在內政部認定災區後,經建會將在災區內劃定重建規劃區,並且訂出重建區域整體計畫。

對於傳出有災民認為災後重建、政府應該多傾聽民間的聲音,黃萬翔表示,經建會訂出的重建計畫原則只是上位計畫,因為必須要先確保當地環境安全無虞後,才能討論後續要做什麼、如何做,而災民如果想參與,可以在各縣市主導的地區重建計畫或部門重建計畫中表達意見。

「這安全了、你還要去溝通,不一定安全了、他就願意來,但起碼你不能拿一個危險的去跟他們溝通,所以第一步就先確保安全,第二步才是說如何做,然後大家來談判。」黃萬翔表示,這份重建計畫,不只是消極的避免再度發生災害,也希望把舊的恢復成新的、甚至擴大建設的效益,以達到加值的效果。

(2) 災後重建 土地將分三等級(2009/09/02,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 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本周日首度召開,討論經建會研擬的災後重建計畫。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由於這次風災產生很多新崩塌區域,未來將畫為「保育區」;其他不在地質敏感地帶土地將分成重建區與減量區,讓災民重返家園,有限度利用。

《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本周火速三讀通過,行政院依法召開「災後重建委員會」,陳添枝表示,莫拉克過後,旗山溪、荖濃溪等河川河床寬度增加了三、四倍,兩旁農地與建築物都被土石流吞噬,處處看到土石流畫過的光禿禿山壁。

根據經建會災後重建計畫,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將依地質敏感程度,將災區土地分三等級,分別是重建區、保護區/保育區、減量區。陳添枝說,除了國有林地等法定保育區,這次風災新增的崩塌地,例如小林村、六龜新開等,也將列為保育區限制土地開發。

(3)劉揆:完成救災慰助階段性任務,明起正式展開重建工作(2009/9/6,行政院新聞稿)

內容摘要: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今(5)日舉行第七次工作小組會議,各相關部會在會中報告了自8月15日重建委員會成立至今的救災慰助工作成果。完成第一階段任務之後,自明(6)日起重建工作將正式展開,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會議中有以下指示:一、 於3週內完成災區地質安全鑑定,並以高雄縣五里埔永久住宅興建基地為優先。災區鑑定部分如仍有道路無法搶通,必要時請國防部派直升機支援搭載鑑定專家進入。

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於南部辦公室舉行記者會表示,重建推動委員會8月15日成立後,經7次工作會議、4次專案會議與座談,明(6)天開始將進入重建工作,包括以國土保育為上位的區域計畫與家園重建等。他說,劉兆玄指示3週內要完成受災地區的安全鑑定,屆時遷建社區就可定案。(2009/9/5,中央社)

(4)原居地安全鑑定 馬令七日內(2009/9/3,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

針對家園是否安全、能不能繼續居住,相關單位因交通中斷,至今仍未實地會勘。馬英九總統二日指示內政部加速安全評估,七天之內公布初步鑑定報告,讓原住民安心。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國土安全的科學資料庫已建置完成,營建署今日將率鑑定小組南下高雄縣桃源鄉,一周內會公布結果。

林中森表示,鑑定報告出爐後,會與災民做溝通。如果原居住地不安全,會提供幾個遷移的地點供災民選擇,完全尊重災民的意願,不會強制要求災民搬離原居住地。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回應表示,必須等到山區道路搶通後,才能請學者專家進行實地會勘,近日將召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就地質及土石流狀況進行會商,但未明確交代何時可公布鑑定結果。

馬總統聞言略顯動怒,當場要求內政部訂出一個期限,好讓急著想知道家園可否繼續居住的災民能夠安心。最後,他乾脆直接指示內政部,九月九日前必須提出初步的安全鑑定報告,並將未來是否原地重建的條件一次說清楚。

(5)劉兆玄說:政府選定27處土地,做為重建地點。

內容摘要:行政院長劉兆玄今(2)日訪視高雄仁美營區及屏東龍泉營區鄉親安置情形時表示,政府已經選定27處土地,做為未來可能遷村重建的地點,但也歡迎原住民朋友提出更合適的地點進行勘查,政府一定會充分尊重原住民朋友意願,但是一定要以安全為優先考量。(2009/9/2,行政院新聞稿)

(6)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說:已擇定13處土地,可興建3645戶永久屋。

重建/擇定13處土地 建3645戶永久屋,選八名災區代表進重建委員會

內容摘要:

行政院經土地勘查,已擇定13處共約261公頃安全土地可供興建永久屋,預計可提供3645戶災民居住。(2009/9/6,中央社)

(7)經濟部長尹啟銘說:7個要興建100戶以上的重建區。劉揆進駐災區11天 完成階段性任務 

內容摘要: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邀民間參與興建永久屋,目前計有7個安置超過100戶以上的大型重建區。(2009/9/6,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問題三:永久屋到底有沒有所有權?

(8)行政院長劉兆玄說,災民可以取得永久屋的所有權。(2009/9/2,行政院新聞稿)

內容摘要:

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注意!!新聞稿刻意不提,不能買賣)。

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

(9)蘋果日報:永久屋只能繼承,不能買賣 (2009/9/4,蘋果日報)

內容摘要: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承諾:除經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山上土地;遷村後會替災民興建永久屋,災民也可免費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坐落土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但無法買賣。

(10)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說,只能繼承,不能買賣。(2009/9/5,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初步規劃第一優先是高雄縣660戶房屋遭大水沖走的災損戶,先展開災民意願調查為期2週,只要有意願,第一期就動工,隨後視災民需求分區分期開工;自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公布施行後半年,災民都可表達需求。

林中森說,永久屋將以災民需求為導向興建,房屋可繼承但不能買賣。

林中森指出,政府於2週內處理變更土地使用等事宜,排除各種困難。未來2口以下可分配到14坪永久屋,3到5口28坪,6口以上34坪,若1戶內有很多人口,比照921地震前例,只要戶內人口有獨立生活情況,就可分配好幾戶。

(11)閣揆劉兆玄:說明山杉林國中月眉農場永久屋計畫(2009/9/5)

內容摘要:

規劃最成熟的是在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土地有58公頃,規劃中有800-1000戶,還有足夠的空間在附近發展產業。要發展成一個平台,裡面有好幾個界面,一是興建者慈濟,慈濟有完整的規劃。二是後來要進來,做產業或教育或高科技服務提供的是鴻海,鴻海有自己的規劃。政府在後面,協助他們突破法令規章,窒礙難行。

災民意見是主要因素。

將來在農業的發展當中,台糖,不只是土地提供者,也可以做為參與者。

這個計畫非常樂觀,也有初步往下推動的雛形,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景象、完全不一樣的理念,讓住進來的朋友有完全不一樣的未來。

問題四:原有的山林和部落,是否會被強制徵收呢?

(12)總統馬英九說:防止二度滅村,該遷就遷(中國時報,2009/8/31)

馬英九說,是不是要遷村,必須根據兩個因素,客觀因素是災民原來居住地方,從科學證據來看是否還適合居住,如果不適合居住了,就應該遷村;主觀因素則視災民意願而定,一定會充分尊重災民意見,災民達成遷村共識,政府才會進行遷村作業。

不到最後關頭 絕不輕言遷村,馬英九強調,政府絕對沒有趕大家離開家園的意思,但是,如果災民居住地方真得很危險,政府還是非要採取行動不可。馬英九強調,該遷就遷,絕不能軟弱,這不是所謂的滅村,而是「防止二次滅村」。

(13)閣揆劉兆玄說:政府一定不會強制徵收 (2009/9/2)

內容摘要:

很多鄉親擔心,原來的土地、祖靈地、生活地方,如果要遷村的話,是不是會被政府徵收,我們一定不會徵收,除非你們同意、願意,你們提出申請,政府才來徵收。

重建是政府提供土地,讓紅十字慈濟世展會等公益團體來興建,讓企業界專業人士來規劃,建好,大家將來的就業就學等等就可以獲得保障,甚至很多很多很好的新觀念,都會放入社區,會建造更好的家園。

另外,大家想要知道的是,斷路斷橋何時能搶通,大家可以回家去看看,跟大家報告,我們修路修到哪,打通到哪,都可以不斷告訴大家。(980902-劉院長訪視高雄屏東安置鄉親情形)

(14)行政院新聞稿:遷村後原有土地 非經同意不會強制徵收(2009/9/3)

內容: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發新聞稿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

(15)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先考慮安全,其次依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意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下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災民永久屋興建地點首重安全,其次依災民「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意願,若都不符合才會另擇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2009/9/5,中央社)

(本文為公民記者summer 製作之「永久屋計畫系列報導」)

延伸閱讀:

永久屋計畫系列(1)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

永久屋計畫系列(2)瑪家農場與屏東縣的部落難題

永久屋計畫系列(4)外界有大愛,居民有為難

不下山的人這樣想….

他們現在好像就是要大家遷村,遷去台糖杉林那塊地,那塊地是很好,很漂亮,如果要給我們住又可以給我們耕作,當然是很好,但是台糖的地是政府的,他現在只是給你住,短期給你種,可以種到什麼時候根本不知道…

編按:以下內容為那瑪夏鄉民生村大光巷居民馮先生口述,陳硯記錄。

馮先生住在那瑪夏鄉民生村的大光巷,那裡有100多戶沒下山,作者用電話請教了山上的人一些想法,感謝分享於此。

另外,文章中提起民權村0907下午探勘情形,他有再打電話跟村長確認,內容補記如下:

(1)老民權本來就是過去祖先選擇的地,比較高也比較安全,居民比較想選擇這個方案,但是不知道政府如何決定。

(2)台糖那邊的地沒有產權,現在可以使用,但是過了幾十年之後,房子壞掉了,誰都不知道還能不能夠修理,因為地不是你的,到時候換了誰執政也不知道,人家可能就說你沒有產權,把你趕走了。

(3)現在政府沒有出面談,而是委託財團法人慈濟來談,但是慈濟不能給我們保障跟承諾,政府又沒有出面講清楚土地的問題,所以我們都不敢決定要搬去那裡。

(4)永久屋的方案中,都沒有白紙黑字的保障,只有一個意願書要簽,是慈濟的,上面是說要「承諾未來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除繼承外,不移轉他人,且其所有山地保留地,不得從事破壞水土保持之使用」,但是政府都沒有給文件說,我們有什麼權益,所以大家很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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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瑪夏鄉民生二村的馮先生口述採訪

我住在那瑪夏鄉達卡努瓦村的大光巷,我們這裡有100多戶在山上,沒有準備下山,很多人被接下去到仁美營區,或是燕巢兵工營區,內門都有,就是所謂的「災民」,我們沒有要下去成為災民。

民生村比較大,分成兩邊,我這裡是民生二村,一村比較危險,二村比較安全,現在糧食是由直昇機空投下來,有組成了志工去接,但是電沒有通,路也沒有通,總統官員都來看過了,說答應幾天之內電要來,路要來,已經一個月了都沒有來,感覺是應付一下,過幾天之後就不理你了。

他們現在好像就是要大家遷村,遷去台糖杉林那塊地,那塊地是很好,很漂亮,如果要給我們住又可以給我們耕作,當然是很好,但是台糖的地是政府的,他現在只是給你住,短期給你種,可以種到什麼時候根本不知道,也許過兩三年後就收回來也不一定。而且,也沒有產權,現在說說,以後隨時都可以反悔。

郭台銘說要來發展有機農業,說起來好像是很好,要輔助你就業,但是國家並沒有保證說,可以讓我們永久使用台糖的地,如果真的願意把地給我們,我們就下山,但是如果只是給房子住,那我們還是要繼續在山上。

將來如果政府真的不管我們,不來修路不維護了,那我們只好自己搶救自己的道路,自立更生。因為房子田園都在這邊,除非有保證有地可以用,否則還是要守住原來的家園。

那瑪夏這次三個村當中,我們民生比較好一點,民族就很慘,死了40幾個人,房屋都被衝掉了,一樓都是土石流,所以他們就都下去了,但是我聽說他們也怕台糖那邊地不能永久使用,所以還在協商。

民權這邊今天很多人上上來勘查,來了很多內政部官員,專家學者,因為民權上面有一個「老民權」,是他們老祖宗住的地方,那裡地勢比較高,如果那裡安全的話,他們想回去山上住,還是有自己的家比較好。

鄉公所這邊沒辦法處理這些事情,看鄉長去台北開會,說什麼都聽不清楚,只有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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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瑪夏的民族村傷亡慘重,不同村落狀況不同 ,應有更細緻規劃。

六龜子弟對莫拉克風災與故鄉重建的意見書

大風大雨連續四天,無法發動救援行動,待風雨稍緩和之後,急速採取救難行動。有人歸咎於救援太慢,為非親身經歷此次災難區域的人的天真語言,第五天開始進行救難行動,實無可厚非。此次風雨災害,通報系統似乎完全失效…

編按:

以下文章,是由兩位六龜子弟,也皆是東京農業大學博士的楊平安、楊蓓涵所提出對莫拉克災情與重建所提出的完整意見,感謝作者願意發表於小地方,與更多六龜鄉民、外出子弟以及關心的朋友分享。

如果有其他災區朋友,對故鄉重建方式有想法見,敬請把您的意見盡量的寫出來,除了刊載激盪更多想法,我們也可以代轉給政府機關或相關團體,讓資訊更充分的交換。來信請寄:dfunnew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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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莫拉克颱風災情慘重因素,我們的看法如下:

1、大風大雨連續四天,無法發動救援行動,待風雨稍緩和之後,急速採取救難行動。有人歸咎於救援太慢,為非親身經歷此次災難區域的人的天真語言,第五天開始進行救難行動,實無可厚非。若在強風豪雨中強行採取救援行為,將犧牲更多無辜的救難人員的生命。

2、此次風雨災害,通報系統似乎完全失效,通訊、道路、橋樑幾乎中斷,災情無法傳遞,每個村落與部落變成孤島,既無法聯繫,外面的人進不去,裡面的人也出不來。

3、開發過當雖然被交相指責,但是我們認為災害來自於雨量太大,有更多未開發之處,也遭受山崩、地滑的災害。

災害發生因素:

一、土石流、崩塌、地滑地點:

1、急傾斜地

2、微地形的小山溝處的涓涓山澗小流水,積少成多,匯集多處小水流變成大流水沖刷,導致表土流失,終於爆發土石流。

3、民間流傳一種說法,曾經發生過土石流的地點,因為能量被釋放過,不容易再發生。這次崩塌地點,觀察六龜鄉周圍山區,幾乎都是新的崩塌地點。因為過去百年來,居民三代經驗未曾發生過崩塌與地滑,所以警覺性低,依據過去經驗法則,認為應相安無事,以至於造成許多生命財產的損失,甲仙鄉小林村、六龜鄉新開、寶來地區均為如此。

4、這次許多的新崩塌地與開發無關,肇因於雨量過大,未曾開發地區,也因土壤含水量飽和,無法負載而產生山崩、地滑。若歸咎於人謀不臧,也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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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皆為新崩塌地

二、造成災害地點的特性:

1、寶來溫泉位於2條溪流的交會處;

2、新開溫泉位於山麓下側,也位於2條溪流的交會處,緊逼山側;

3、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亦位於2條溪流的交會處;

4、邦復溪與荖濃溪交匯處,也沖倒房舍,停車場流失。

5、甲仙鄉小林村位於兩山谷之間;

6、台27線(六龜〜大津道路)位於山麓下側,緊逼山側;有山澗流水處均造成重大災害。

7、兩條溪流匯流處,因為水流受阻礙,宣洩不及,而引起溪水迴流上漲,導致淹沒兩溪流交會處四周的土地、房屋、道路,甚至於被席捲而流失殆盡。

對策:

1、兩條河川溪流交匯處,鄉鎮公所應劃出潛在危險區域,通知警察單位及各村村長、理事長。若村民居住於這類地點,豪雨預報時,為撤離避難的優先對象。

2、兩溪匯流處附近,若不能禁止人民居住,應興建堅固的堤防,若考慮景觀不雅,可以作成階梯式堤防,在堤防表面設置小植栽槽,既不會妨礙水流,亦可達到景觀效果。學習日本超級堤防的部分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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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邦復溪河川匯流處,因水流受阻礙,河水高漲,容易引起災情。(右)茂管處也在兩溪流匯流處,被沖毀流失(王鵬字攝)

三、橋樑:

1、因河川暴漲,挾帶土石流,凡有橋柱橋墩者,幾乎都應聲而斷,每次颱風來,斷了又斷,修復再修復,浪費民脂民膏。

對策:

1、山區橋樑應使用懸吊系統,將跨距拉長,盡量避免使用橋柱,以免阻礙水流,雖然一次耗費成本較高,但是以長期來看,仍然划算。

2、中國鋼鐵公司捐助六龜育幼院的鋼骨懸吊系統的東溪大橋,此次成為中興村與興龍村唯一的維生管道及通報道路。

3、橋樑建設應考慮台灣的河川特性,採取一勞永逸的作法,勿再因循苟且,應付了事,勿再施作傳統式橋樑。

四、堰塞湖:

1、台灣山區峽谷狹窄,一旦遭遇豪雨,容易爆發土石流而造成堰塞湖。

2、堰塞湖以空中照相或人為監控,是一種消極的做法,一旦發現堰塞湖崩潰,才緊急疏散下游居民,使下游居民人心惶惶,提心吊膽過生活。

對策:

1、堰塞湖應請河川局評估其安全性,必要時責付空軍在其霸頂炸出一條水道,把水導引出來,四川大震災時有前例可循。

災害發生及緊急救難期間檢討:

一、應建立四個複式通報系統:

1、電信局無線上網系統:

偏遠地區每遭遇地震、颱風豪雨災害,往往造成電信光纖斷裂。偏遠山區應發展無線上網機能。鄉村人口數較少,電信局可能認為投資不成比例而不會積極投入此設備,中央政府應給予補助與支持,以維護偏遠地區的人民居家安全。

2、警察局無線通報系統:

警察局應設置無線通報系統,各派出所分布在各地,可以立即通報災情,即使電力中斷,也可以發出救援消息,切勿再依賴一般的市話有線通訊功能。

3、救難大隊無線通報系統:

偏遠地區各鄉鎮的救難大隊(原住民鄉的山青隊,六龜鄉的飛鷹大隊等),內政部應編列預算,緊急給予無線電救難通報系統,電池供應6日份。

4、行政系統無線通報系統:

偏遠地區各鄉鎮公所,各村長,各社區,內政部也應編列預算,提供無線電訊發報系統,電池供應6日份。

上述只要其中一個系統發揮作用,就可發揮求援作用。

於氣象局播報颱風來臨時,立即通知各村落相關人員,充滿電池,並垂直(鄉與村)與橫向(村與村)測試各村落之無線電訊發報系統是否正常。

二、建立「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與「警察廣播電台」的收訊系統:

1、建立「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與「警察廣播電台」的發射站

災害發生時,使用電池收聽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與警察廣播電台,為災區唯一能接受外部資訊的管道。但是六龜地區收訊不良,中央政府應編列預算,建立該兩電台的中繼站,確保偏遠地區每鄉鎮、每村落能收到訊號。

2、災害發生期間,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與警察廣播電台應每15〜20分鐘定時播報災情現況,特別是危急告知,並指引災區民眾應採取的避難行動,並安撫災民情緒。

3、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與警察廣播電台應給災民立即而正確的資訊,讓身處受災地區的居民知道四周埋伏潛在的危險(例如堰塞湖),居民們都清楚自己居家的附近地形,得知危機消息後,會採取自行避難的行動。

4、「中國廣播公司新聞網」是台灣唯一24小時播報新聞的電台,「警察廣播電台」為公設機構,有能力與有義務承擔此項任務。

三、救援據點:

1、學校操場為直昇機緊急降落場地,不得植樹或設置固定設施物。

四、救援物資:

1、運補物資必須以村落與部落為單位

運補物資(直升機或陸路運輸)必須以村落與部落為單位,因為每個村落與部落淪陷為孤島狀態,無法相通。

2、應採購運補用直升機

進入旗山的物資太多,但是進入災區的物資運補速度卻不成比例。國軍直昇機運輸能力有限,依我們目睹所見,一次大約只能運輸約20箱物品,約250〜300公斤左右,無法快速運補物資。國軍直升機本來就非作運補物品用途,此次承擔運輸補給任務,已是權宜之計,我們感念國軍官兵及救難人員的辛勞,但是採購新型直升機有緊急必要。

3、應採購救難用直升機

救難用直升機目的為救助病患送醫,直升機上應有醫療設備,救援設備,為緊急救難用途。

4、「緊急救援物資」首推:

(1)水、罐頭、食品、乾糧(維生必須)

(2)手電筒、電池、蠟燭、打火機(災區夜間完全漆黑,無法行動)

(3)汽油柴油(生活聯繫,救難,通報消息,運補生活泉水用)

(4)收音機(資訊接收唯一管道,每戶一台)

(5)發電機(集落、部落、公共空間使用)

(6)雨衣、毯子、衣物(房舍損失無家可住的人)

6、在北、中、南三個軍團各設置救難倉庫

在北、中、南各軍團設立救難倉庫,每年採購與儲備2000人份•3日份的「緊急救援物資」,如未使用,一年後拍賣,以保持「緊急救援物資」在新品狀態,學習日本作法。

災難一旦發生,由國軍立即運補輸送,北、中、南軍區物資相互支援,同時發動民間救濟,即可源源不絕的持續供應。救難倉庫選擇在各軍團,是考慮軍團土地夠大,災難發生時,也只有軍團有能力運補物資。

善後處理:

一、災民安置

1、運用當地閒置空間,變更都市計劃,永久性安置災民。(調查災民意願)

二、六龜地區的災後復興:

1、盡速興建荖濃溪六龜鄉沿岸堤防

目前法令規定,不得使用公款在私有地興建堤防。但是私有土地流失,等同於國土流失。荖濃溪河床在六龜境內十分寬廣,問題不在於河川是否寬廣,而在於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河川流向的改變,任其左岸、右岸不斷的挖掘與侵蝕,造成國土流失、道路毀損與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傷亡,實有修改法令之必要。幾千萬年發展下來的的六龜河階台地,現在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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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河水往右岸沖刷,導致外環道路與茂管局六龜遊客中心流失。(右)相同地點,位於左岸的河床工寮卻安然無恙,顯示河床寬度足以支持其流量。

2、盡速興建興龍村兩側荖濃溪堤防

興龍村有百餘年歷史,但位於地勢較低地帶,最近30年來,左岸已被流失與河川橫斷面約近200公尺腹地的土地。這次豪雨流向右岸,若不興建堤防,興龍村土壠部落未來亦將陷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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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興龍村公園位於左岸河床,但因河川流向右岸,得以保全。(右)興龍村公園作為國軍直升機運補救難物資,載運洗腎病患緊急送醫,發揮多次極大功效。

3、盡速興建育幼院東溪大橋兩側堤防,以保護該鋼構大橋

育幼院東溪大橋在此次豪雨災害中,承擔中興村與興龍村兩村數千人的維生系統,但東溪大橋左岸上側已被掏空,右岸也部份損毀。為保護該橋樑,應盡速先施予拋擲消波塊,再興建護堤,愈快愈好。以防止洪水侵蝕到橋樑兩側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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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東溪大橋右岸上側被局部掏空,也使步道塌陷,道路毀損。(右)東溪大橋左岸上側被掏空直徑約50米圓形窟窿,即將危害橋基及台27線道路。

4、盡速興建台27線沿線堤防

省道台27線多處地點緊貼山麓通行,若再不興建堤防,不僅將無路可走,甚至於一旦河水侵蝕左岸山麓,整座山都有逐漸崩塌的危險,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就不必歸咎於天災,而是典型的人禍。興建河堤,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台27線道路,甚至於保護山體,以免釀成更大的災害。一旦山體逐漸崩潰,新威村、高樹鄉以下所有鄉鎮的下游居民將傷亡慘重。

5、盡速興建寶來地區兩側堤防

寶來位於兩溪交匯處,興建堅固的河堤,可以使寶來恢復生機。此次豪雨產生的災害為氣象上的特例,不會經常性的發生。寶來興建堅固的河堤,仍可繼續運營溫泉事業,切勿輕言放棄。

6、盡速興建邦復溪出水口兩側堤防

就目前沖蝕現狀,興建邦復溪出水口兩側堤防,防止兩側繼續輪流的被河川侵蝕挖掘。邦復溪流域小,流量有限,興建護堤,以維持其日常功能。

7、荖濃溪河川必須盡速疏濬

河川帶來的沖蝕、挖掘、搬運與堆積,帶來大量土砂,使下游河床提高,改變了原來的河川樣貌。河川局應找出原來河川的高程圖,盡速疏濬,導引水流,恢復原來河川樣態,以承受下次颱風來時的再堆積。

8、以興建河堤工程的水準,興建隧道的外環道路

被流失的隧道外環道路,當初施工時,即發現似無深入而堅固的地基。六龜仍有興建隧道外環道路的必要。再次興建時,河堤兩側應採用相同工程水準施作,以防止堤內被迴流水掏空,並可使車輛行駛在堤防上。

9、生態工法有其侷限,堅固的堤防才能保護居民安全。

生態工法僅適用於流量小,水流穩定的區域,並不適合類似荖濃溪等山洪暴發的地方施作。生態工法施作地點應審慎評估,日本使用生態工法的地點非常慎重,而現代生態工法的鼻祖德國年降雨量少(約500〜1000豪米),施作不易出問題。國情不同,氣候不同,降雨量不同,學習別人的優點時,要先考慮本身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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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河水一度漫過河堤,流向六龜街道,堅固的河堤成功的保護了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右)六龜堤防雖有部份破堤,但是幸好未造成更大災害。水泥河堤是面的保護,生態工法多傾向於點的保護,像骨牌一樣,一點被擊潰,餘皆應聲倒地。

10、寶來村與新開地區山坡地,應以森林涵養水源為主(含六龜鄉、桃源鄉全部)

寶來村與新開地區,山坡地應以森林涵養水源為主,請鄉公所勸導農民切勿再於山坡地區施以農作(如梅園)。雖然森林水土保持功效也有其極限,但是其水源涵養量、深根性的優點,總比農作物強許多。若設計得當,導入森林美學概念,造成美麗的山林風景,其經濟效益,可能比梅園收入更好。

11、崩塌地點如路基未遭受毀損,以涵洞隧道的方式修復,以免落石匝傷路人。

崩塌地點需要數年時間才會趨於穩定狀態,但是颱風、豪雨以及山區的地形雨,卻季節性的發生,未免鬆動落石匝傷路人,應迅速提出方案,以維護行人安全。

12、崩塌地點盡速進行植生復育

崩塌地點應盡速實施植生復育,如人工無法施行,請直升機予以先洒播草種,進行地被養護,再進行陽性先驅樹種的復育。

三、國軍救難、防災訓練與建立各種緊急作業標準程序

1、在兩岸相互交流的政策下,台灣遭遇中共軍事威脅機會漸小,但是台灣颱風災害卻每年常態性的發生。國軍具備人力、物力與機具,且具備陸海空軍的支援,每年天然災害發生時,無不仰賴國軍施以救援。因此,國軍每年應進行沙盤推演,想定地震、颱風、豪雨災害時的處理程序,分別建立各種救援的標準作業程序,尤其針對偏遠山區,海邊淹水地區,海嘯發生時的沿岸地區。

2、地震災害時的緊急作業程序

3、豪雨發生,山崩、地滑、土石流的緊急作業程序

4、海水倒灌時的緊急作業程序

5、海嘯發生的緊急作業程序

6、都市遭受大規模災害時的緊急作業程序(戰爭或地震)

7、大規模失火時的緊急作業程序(都市地震失火、山林大火等)

8、以上各種災害同時發生時的緊急作業程序

(本文作者為六龜子弟,東京農業大學博士)

現場紀實: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0827三讀通過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昨天經立院三讀通過,重建預算上看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各級政府得依規定遷村、遷村不受環境保護法令限制,民間團體得知後,震憤得無言以對。備受關注的遷村問題,條例規定…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昨天經立院三讀通過,重建預算上看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各級政府得依規定遷村、遷村不受環境保護法令限制,民間團體得知後,震憤得無言以對。

立法院表示,重建工作將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主導,行政院長、副院長擔任委員會正、副召集人;委員會中,災民及原住民代表不得少於1/5。

備受關注的遷村問題,條例規定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的土地」,與「原居住者」諮商取得共識,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迫遷居、遷村,並給予適當安置;而災民安置只要經土地使用、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及水利等機關會勘、認定安全無虞後,土地變更、開發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限制。

那瑪夏鄉民族村民族國小老師打亥直嘆:「對政府重建政策無言以對」。打亥曾在小林國小服務3年,後到民族國小服務。打亥說,事發後他在電視上比對小林倖存者的臉孔與名單,「結果我熟悉的孩子的臉孔只有3個!」他痛哭失聲地說,「接著則必須找我的族人、家人,我們這兩個村莊為什麼會這樣?」

打亥憤怒地說,3、40年前,國民政府一卡車一卡車地將山林砍除送出,「2年前,又每天為了越域引水工程炸山!」這些錯誤的政策造成那瑪夏鄉與小林幾乎遭受滅絕,「現在還想強制遷村!」

昨天重建條例通過前,災區部落的代表與民間社團前往立院靜坐抗議,要求條例不得強制遷村、需與居民溝通、重建委員會內必須有部落同意的代表,但沒有任何一位立委出面接收訴求。

部落族人在立院外頂著陽光等待近中午,才終於進入立院請願室,但與會立委包括廖國棟、林益世等人並未聆聽族人需求,只說:「妳們想要的我們知道,遷村問題已在條文中修改為:『需與原住居民協商後取得共識』才能進行。」完全不理會南方重建部落聯盟召集人阿布娪要求「強制遷村」應拿掉,以及「應取得部落同意」的訴求。

由於溝通不良,部落族人氣憤離開立院,立委陳瑩此時著急地趕來對族人說:「最新協商版本又將取得共識拿掉了!」陳瑩並拿出林益世讓非災區的台北牧師簽下有強制遷村的同意書,以做為部落支持強制遷村的意見,讓族人非常憤怒。

部落族人在遷村條文表決過程時,在立院議場旁聽席上高喊抗議強制遷村,但隨後被立法院長王金平罕見地動用警察權,把族人趕出議場;不過經壓力,協商表決後,取得共識條文,以及原住民基本法已被列入條例內。只是未來實際執行恐怕仍有困難。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質疑:「安全無虞到底是什麼意思?誰能來界定?」廖本全指出,政府雖有對國土的基本調查,但缺乏界面進行整合,意即目前的資料無法完全確認哪些土地不適開發,「因此誰能來認定、誰敢認定安全無虞?」

廖本全痛批,重建條例中的遷村完全「完全由上而下」,政府比共產黨還共產黨。廖本全表示,重建是災民凝聚社區意識的機會,原住民的文化層面可望再發展整合,但整部條例完全忽略這件事;更重要的是,遷村後的開發完全沒有保育策略,「過去錯誤治山、治水的思維會再複製一次」。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拔尚說,條文中放入取得共識,已比原本的版本好,「但重建委員會要如何取得共識才是重點」;他認為既然無法將強制遷村的字眼移除,至少政府在另定辦法時,重建委員會「取得共識」的方式,應要與部落會議討論才行。

拔尚感嘆,部落對重建條例通過並沒有欣喜,「馬英九一直說做太慢會被罵,但請他急是急救災,救災都做不好,重建急什麼?」拔尚表示,救災要快、安置要準確,重建則要有全盤性的了解跟溝通,重建條例草率通過,真的是一場災難。只能期待政府真的落實與部落取得共識的承諾,否則原住民將承受二次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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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2009年8月28日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圖片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作者為線上記者,本文轉載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

我們要一條回家的路!

『我們要求的不多,只求給我們一條回家的路!』。8月24號上午10點,在旗山召開的記者說明會,斗室之間坐滿來自那瑪夏鄉、桃源鄉等災區的住民。他們自88水災發生以來,便每日焦心期盼能夠早日回到部落的土地上…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88災後記者會現場紀錄

『我們要求的不多,只求給我們一條回家的路!』那瑪夏鄉民生村自教會代表林正氣說。8月24號上午10點,在旗山鎮中正路南方部落重建聯盟辦公室召開的記者說明會,斗室之間坐滿來自那瑪夏鄉、桃源鄉等災區的住民。

他們自88水災發生以來,便每日焦心期盼能夠早日回到部落的土地上重建家園,而立法院即將在未來審議通過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不但無法在其中看到對災民返回原鄉的保障,也未見在條例中賦予在地災民自治組織應有的參與災後重建決策過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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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各部落代表表達公部門在救災與重建措施的失當記者會中,幾位部落組織代表都提到行政院版本的重建條例草案缺乏災民參與的機制,比起921重建條例中保障各個委員會必須至少五位委員名額保留給災區代表,是嚴重的退步。

此外,24日同時是立法院對重建條例草案召開公聽會的日子,部落代表質疑為何公聽會要求災民北上到台北進行,而非直接在災區與災民面對面的進行討論。

『在旗山我看到族人驚慌的眼神,因為族人們坐上直昇機後會去哪裡,他們也不知道,尤其是部落的老人們不希望被拆散。』南方部落重建聯盟的總召集人阿布娪說。由於各部落的住民被分散到高雄地區24處不同的安置中心,甚至有雙親與小孩被安置在不同安置中心的情況,不僅使得部落族人之間失聯,更造成災後重建的相關討論及行動難以凝聚。

「政府救災緩慢,安置災民的過程草率,重建胡亂。」高雄市綠色協會代表李重志表示。

那瑪夏鄉民族村自治會代表李惠民說:「最近幾天政府的人一直來鼓吹族人購屋、租屋,但是我們有錢嗎?」內政部的補助措施在租屋、購屋方面以賑助金大力鼓勵,但不給付任何賑助金給選擇居住在組合屋的災民,忽略了災民們想要回部落重建家園的心聲,並且也突顯出政府對部落文化的漠視。

記者會到場的不只是高雄當地的災民,屏東魯凱共和國的代表台邦、撒沙勒指出,許多人以為好茶村是一個原住民遷村居住的好例子,但實際上好茶居民在聖帕颱風後就被晾在安置中心,至今,原地流亡的日子已經兩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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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邦表示好茶村正是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許多民眾或許會有誤解,認為88水災受災居民其原居地現在受天災影響,不宜返回而應該聽從政府的疏導,或者認為現在的災情成因一部分是因為原住民濫墾山坡地。

實際上,寶山村的村民指出,林務局藤枝森林遊樂區對山地的開發才是導致水土保持失效的真正原因,並且村民的生活也因居地大部分受到林務局管轄管而也所限制;而水利署越域引水的建設方針錯誤,也極可能是災情惡化的來源。

長期投入921災後重建工作的蔡培慧表示,目前災民所需要的是一段時間的調適,並且思索部落的未來。目前公部門要求災民必須在短時間內選擇安置方案,並沒有考量到災民目前的情況。事實上,自從風災開始至今兩週的時間,災民仍不斷的在處理全家大小的生計,子女的教育,以及周旋在各種繁瑣的行政程序之中,根本沒有時間好好的思索對於部落未來的規劃。

政府在受災部落需要良好安置,並且族人需要一段時間討論出重建共識的階段,匆匆訂出諸多條例,是否應該重新檢視是否將災民的主體性放在第一位置,是否顧及部落自主的基本權力。

建立 [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 (2)民間先行,政府虛心跟進

我們當瞭解真正要幫助災區居民重建,先以「人民即是政府」自我看待,搞清楚權責歸屬,也釐清行政層級該負責為何?協助政府的重建團隊進入狀況,才有迅速重建的機會與品質。要政府虛心跟進, 是因我們人民明確…

參與”莫拉克之後”的NGO伙伴好:

為了要「透過反省思考,探索災難成因,找出與環境共存之道」,則需要更多的NGO結合社會各界,靈活的在政府之前提出具體建議,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邁向重建。

我們需要–

在政府: 有以公務員為主的建置,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以免政黨輪替如此刻般, 又亂成一團;

在民間: 有以NGO在各地形成,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

但是,要體認民間組織必然是走在政府之前,「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不分藍綠選民,歷經政黨輪替後,大都明白,所選的領導能做出什麼決策?痛定思痛還是回歸,人民的集體水準的提升上,那共同的一步,如何步步扎實?點滴扎根?反省不脫朝向自己所能!找出進路不離他人所能!

完整的制度向來不會是一蹴可及,而是靠對話再對話,統整再統整,集結眾人無私的思維與經驗,通力合作跨越本位立場、尊重各自專業分界、傾聽當事者需求與期待,民間先行,政府虛心跟進。

民間先行是為重建品質之關鍵

組織NGO、 對話平台、 資訊平台、 需求分類、 資源整合、 分工分配、 決策研議、參與決策、、、關鍵是民間先行示範於前,切莫等待遲疑。

組織NGO分為兩個向度,一為組織受災區居民, 一為進入服務或能夠分階段支援的NGO

組織受災區居民其實很難也容易,難的是這些人大都少有社團經驗,要組織起來委實困難,自顧不暇又要代表集體,但是自救會本身才有對話的正當性。這樣的代表性難以替代,故再難也要組織起來。說容易是第一時間,居民提出的通常是直接、迫切而單純的需求,如果時間久了居民想太多,欲望也就複雜起來,很不容易整合意見。

迫切而單純的需求,多數容易解決,如同921在新莊博士的家,協助組織自救會般,雖然花了近三天組成,但一週內因與縣政府的溝通平台架設在社會局,故殯葬需求都能透過社會局迅速安排妥當。生者的安置,因有自救會的溝通管道,縣政府迅速安排進駐營區現有兵營,政府與人民的合作無礙,蘇貞昌縣府團隊主持有效率與建商的對話,讓重建成為可能的任務,實質受惠到的才會是受災的人民。

反觀台北東星大樓,一是人民組織的時間點,一是政府辦事的能力,重建遙遙無期令人扼腕嘆息。台灣人民從小到大,真的需要學習參與不同型態的組織,以歷練&提升組織能力。這真是要列為長期而重要的教養目標,來學會表達需求與意見、練就統整與分析問題的能力、懂得與別人溝通合作。人民素養如此,政府素養也將復如是。

筆者有幸921在新莊服務到安置退場,當年幸好因係北縣婦權會委員與書香協會的NGO立場與身份,故能獲得政府與自救會的信任。不過,當921在光華活動中心與居民共同渡過首夜時,因陪伴而和警員取得共識,共同拒絕過那帶著記者與拿著救濟物資,想要與受災居民共同合照的團體。這樣的情事也在930進入南投時常常看到。讓筆者感概於NGO到底要做什麼樣的NGO?站在災難的現場,一覽無遺。

莫拉克之後,重建的此刻,最緊急的是從自救會的需求如何聯結資源?資訊的平台如何迅速將需求分類?NGO如何任務分工而不重曡?

由於和921差異的是災區幅員遼闊,這更需要NGO進場協助居民,從居民的對話到與地方政府對話,跨區自救會團結起來,共同與中央政府對話,這過程會讓屬性不同的重建責任,各有歸屬。何事歸居民?何事歸地方政府?何事歸中央政府?問題與需求才能各有所解。這部分可參閱賴青松所著的《走過阪神大地震-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註2)。

我們當瞭解真正要幫助災區居民重建,先以”人民即是政府”自我看待,搞清楚權責歸屬,也釐清行政層級該負責為何?協助政府的重建團隊進入狀況,才有迅速重建的機會與品質。

政府虛心跟進, 是因我們人民明確而具體的要求,這才無各級政府與各部門,含混的空間與可能。

~~~ 在高貴與醜陋的急難現場,唯有無私是邁開重建步伐的起動力~~~

閱讀「建立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1:定期對話機制」,請點選這裡。

註1:

因為新災又會再來臨,以全球的溫室效應看,這樣的災難只會增不會減。

我們一起努力吧!個人願將許多參與建制的經驗陸續整理與分享。必然有個人之限,僅祈願能有磚拋之效。

註2:

《走過阪神大地震-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係 賴青松 自費與募款出版

以知識份子的責任自我期許,其遠渡日本收集資料編寫的心情,令人敬佩。將巨細靡遺災後重建的一千個日子,日本的政府與民間如何合作邁開重建之路寫得深入,值得台灣借鏡與學習。

(本文作者 曾任: 921南投安置工作站召集人、2001~2009行政院婦權會民間委員、婦運人士,現任: 桃園縣大溪鎮愛鎮協會顧問、婦權基會普照政策研議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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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不同NGO的經驗可以引領重建品質更好(圖片引用自「環境報導」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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