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藏巖的明天,居民的未來?

寶藏巖幾度面臨改建、拆除的命運,終於在公告定為歷史建築後,寶藏巖才朝著「文化保存」的方向進行,並推出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寶藏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

編按:

此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文化資產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並由小組成員共同撰寫,原報告名稱為「寶藏巖變遷過程之居民角色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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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巖與共生聚落之遠景,20090518。

「寶藏巖」背景介紹

「寶藏巖」主要包括了寶藏巖寺、寶藏巖塔及其週遭所組成的聚落,也就是福和橋下與汀州路所圍成的地區。

以自然地形劃分來看,北倚觀音山,南望新店溪,是一個以觀音山為主所形成的自然邊界區域,同時也是後來不論是自來水水源區設置,或是成為主要軍事重地劃區最主要的原因。與外界交流的重要窗口就是現今所見寶藏巖主要入口道路──汀州路三段230巷。

早期寶藏巖聚落總是處於一個變動的形態,在開墾與種植果樹的名義下整地,屋體則是於先茅屋、後板屋、再磚屋的過程中,還要冒著被拆毀的風險,才能逐步完成。

1980年因應都市景觀公共工程,計劃將寶藏巖地區由保護區變更為「中正297(永福)公園預定地」,揭開了接下來歷經十多年來相關違建拆遷、安置與保存等爭議及社會運動。最後在2004年經臺北市古蹟審議委員會決議,由臺北市政府公告寶藏巖為臺北市第一處聚落型態之「歷史建築」。

寶藏巖幾度面臨改建、拆除的命運,終於在公告定為歷史建築後,寶藏巖才朝著「文化保存」的方向進行,並推出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寶藏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領取賠償金約72萬元後離開,或是留下共同開發藝術村。

問題是:居民肯不肯搬出來?是否搬回去?保障及發言權為何?

對於政府每隔一段時期就提出一個不同的方案,除了陳情之外,他們對於寶藏巖的感情,面臨留不下也離不開的困境,在這樣的弱勢情況下,居民如何重握自治權,以及究竟該何去何從,將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政策計畫評估

政策評估將以寶藏巖公社、寶藏巖文化村協會以及政府單位三方為主,簡述其對政徹的影響以及其述求。

寶藏巖公社由藝術家和學生組成,成立原因,一為不滿臺北市政府對寶藏巖的政策規畫,二為協助捍衛寶藏巖居民的權益;寶藏巖公社積極地讓媒體、社會大眾關注此項議題,在藝術家駐村期滿後,寶藏巖公社繼續抗爭,不願讓市政府拆遷寶藏巖,此一事件讓許多媒體大篇幅報導(註1)。

然而,事實卻是寶藏巖當地原住民大部分已答應遷出,導致寶藏巖公社的抗爭,已失去立足點,且公社藝術家私自帶入外地藝術家,以及招攬學生入住造成居民困擾也是事實-抗爭並非原居民所希望,雖突顯以原住民為主體之出發點,不過,在執行過程中卻演變成佔屋者,姑且不論誰是誰非,寶藏巖公社之佔領計畫,顯然是沒有成效。

至於政府一端,一般認為是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The Organization of Urban Re-s,簡稱OURs)全權規劃,產生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這樣的概念(楊芷茜,2008),分為「寶藏家園」、「藝術行動者駐村」、「國際青年會所」、及「生態環境學習基地」四個發展面向。

然而,實際上之計畫內容,吸納來自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簡稱臺大城鄉所)的建言(註2),以及寶藏巖文化村協會居中與居民不斷協調後的結果,政府於2004年定調寶藏巖將朝歷史文化保存發展,並於2007年開始招標營建工程,將約16戶居民先安置於中繼住宅,並非外界所言政府完全站在強勢一方強行介入(楊芷茜,2008)。

不過,臺大城鄉批評「未原地居住」與「未保存原民文化」,寶藏巖公社也以「土地取得」、「藝術政策適用性」、「居民處置」、「藝術家待遇」等(註3)表達自身立場,並落入各說各話與各表立場,也造成原居民的真實聲音,似乎快被湮沒,為政策執行不順利之一大原因。

政府以原地居住不適當性為由,將居民安置到中繼住所,臨水區的四十餘住戶除了外面自有屋舍者外,其餘被安置在單身國宅(劉益誠,2002),至於寶藏巖公社隨意占領原住民的空屋,並未進行處理,此亦導致工程遲遲無法動工(徐聖情,2007)。

寶藏巖居民,何去何從

在整體外觀不甚討好的情況下,幾度面臨改建、拆除命運,完全無視於居民的心聲、忽略居民的需求,相關政府部門提出幾個不成熟的方案就要居民遷出,後續也缺乏具體配套計畫,逼迫原本安居於此的居民跳出來陳情協調,2004年5月14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登錄全區為「寶藏巖歷史建築」後,最後結論是:保存寶藏巖,但是所有居民都得搬去河邊草地的臨時房屋,整個木屋區因安全問題大規模重修,2年後再讓居民搬回去;

關鍵問題是:政策規定房屋修好後屬於政府,公屋只可住9年,寶藏巖居民可住12年,這樣的決定,對於政府而言,是否也算是對於居民之特別照顧?此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領取賠償金約72萬元後離開,或是留下共同開發藝術村。

問題是:居民肯不肯搬出來?是否搬回去?保障及發言權為何?十多年來,這地是拆是留,一直令人困擾,居民很沒安全感,是搬到臨時屋2年後再搬回來,還是馬上領取償賠金後離開?在如此不明朗的時候,怎麼還會和藝術家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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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巖聚落一角,目前正進行施工重整中,左前方的風車為先前夢想社區所贈送的形塑地標,20090518。

寶藏巖之當地居民為了基本生存而選擇於此落地生根,靠著自己的力量,以就地取材方式,運用各式建材於顛崎不平的山坡上築起了小小的避風港,或許外表和城市之標準化大樓無法比擬,裡面的裝設也與現代裝潢的整體風格大有落差,但這就是陪著大半居民走了大半輩子的窩,對他們來說除了回憶外,亦存在著濃溢的感情。

多位居民20年來搬進搬出3、4次,最後還是選擇在寶藏巖建構自己的家,其中有位80多歲的朱伯伯因為對家園的濃厚情感,堅持不願離開住了幾十年的窩。寶藏家園的居民們,對於政府每隔一段時期就提出一個不同的方案,除了陳情之外,他們對於寶藏巖的感情,面臨留不下也離不開的困境,因為,對於寶藏巖的未來發展,沒有發言權,在政府大刀闊斧、各種團體協調、奔走與介入的,卻是他們長久居住的家園啊!在這樣的弱勢情況下,居民如何重握自治權,以及究竟該何去何從?

寶藏居民的未來?!

仔細檢視各單位所提出之寶藏巖規劃方案,究竟有多少意見是居民所提出的呢?是否真正了解「共生聚落」的重要意涵?希望藝術家或其他觀光客進入寶藏巖嗎?目前住在中繼住宅的居民,多為年事已高的老兵,當新的規劃案執行完畢後,會願意回住嗎?若原居民回住率不高,還能稱寶藏巖為「共生」聚落嗎?

許多失落的角落,長期未受關注,但是,卻因為新聞報導而沸沸揚揚,公權力與發聲團體間的爭執,讓身處其中的居民無所適從-他們並沒有要求什麼,只是眷戀這個充滿回憶與記憶的地方;目前寶藏巖重建規劃正在進行當中,政府未依原訂進度執行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導致寶藏巖居民久久無法看到完工的一天。

既然現狀已經無法改變,只能放眼未來,有關未來共生聚落之營運模式,仍然不甚明確,未來「寶藏家園」的住民,會是那些眷戀著寶藏巖的原生居民嗎?也仍不得而知。當居民大多已選擇領走72萬離開此地,搬移至其他地方居住,中繼住宅僅剩零落的幾位居民,他們還有機會或還願意重新搬回來嗎?

或許,現在討論「當初」已經太晚,不過,究竟有多少規劃內容是多數居民能接受的?又有多少是都市規劃者或地方領袖所提出與支持的?也許是此案必須面對與思考之重要議題。

綜觀與本案相關之多方意見及執行歷程認為,政府既已介入,並運用公權力改造寶藏巖為歷史聚落,就應該盡全力讓寶藏巖擁有最原始的樣貌,原居民是寶藏巖之所以豐富、特別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已提供中繼住宅給無處可去之寶藏巖居民,針對經濟能力較寬裕或有地方住處之居民經費補助,另策劃活動讓大家可以定期聚會聯絡感情,諸如過往之一家一菜,讓居民有維持情誼之交流平台;展望未來,原住民應凝聚內部意見,並以寶藏巖文化村協會為管道,向政府進行意見傳達,並促成雙向性之對話及互動,另審慎評估「寶藏家園」、「藝術行動者駐村」、「青年會所(寶藏巖驛站)」、「生態環境學習基地」之4大方向,應有細緻配套措施,才不會讓寶藏巖因注入大量新血,卻失去過往文化地貌,甚至因為過度商業化,而失去以原住民為主體之重要價值與內涵。

註1:參考寶藏巖公社官網資料,包括:〈搶救寶藏巖連署聲明書〉、〈北市文化局對於寶藏巖社區的處置爭議〉、〈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等,網址:http://blog.yam.com/treasure_hill。

註2:同註腳1。

註3:同註腳2。

參考文獻

徐聖情,2007,〈拒絕再做軟柿子,新市府請硬起來〉,破[POTS],2007年1月1日,http://pots.tw/node/448

楊芷茜,2008,〈公館寶藏巖 打造國際村〉,聯合新聞網,2008年4月5日,http://www.udn.com/2008/4/5/NEWS/DOMESTIC/DOM2/4287452.shtml

劉益誠,2002,〈從寶藏巖出發,然後我們回到城鄉所--從精神分析角度探討都市底層社區保衛運動下的專業自省〉,文化研究月報第20期,2002年10月15日,http://hermes.hrc.ntu.edu.tw/csa/journal/20/journal_park135.htm

回首觀霧-災後的山林開發政策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

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的花開葉落,壯闊的四季容顏,營造觀霧獨特的美感。

但是災害,讓觀霧開始深鎖山間,永不再現。

2009年,觀霧重新開放,在初冬時刻帶著家人開車上山,重返觀霧,一圓心中的深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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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土場災變現場。】

2004年艾利颱風來襲,讓美景變煉獄,土場的山崩土石流災害,一夕奪走二十四戶十五位罹難者的生命,災區中怪手在泥流的土層中,尋找失蹤者的下落,清泉以上道路嚴重毀損,觀霧變成遺世獨立的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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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心裡很明白,觀霧有朝一日一定路通,不僅因為它是林務局的遊樂區,更重要是觀霧附近還有軍方的樂山基地,在政府的山林開發邏輯,只要有重要公共設施存在,就像中橫的青山電廠,道路再如何險峻,一定都會修通,讓公務車、工程車能夠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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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土場–觀霧道路搶通。】

山區修路,一直為人詬病,認為破壞山林,造成基腳淘空形成崩塌,但是所有責難,成為一個價值選擇問題,如果山區某地適宜也允許人們居住,修築一條道路成為必須的建設,應該控制的重點,在於何種等級的道路,以及維持原路不再擴張擾動山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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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之後,政府遷村問題搞不定,最後一樣祭出「以路封村」的策略,想以不修道路迫使居民下山,問題是這樣的作法相當粗魯,甚至擺明就是觀光區、國家公園、林務局、水庫等重要旅遊、水利設施所在處,一定維持道路暢通,至於小部落就是放著擺爛,不負責任的變相迫使遷村。

對於原鄉重建,人人看法不同,幾年前在武陵雪山登山口,遇上一群山友,聊起山區災情,他們氣憤直呼山區道路不要再修,該讓山林回歸自然,但是看著他們裝備放上休旅車,準備一路飆回家,心裡想著他們下一次登雪山,該從宜蘭大同或台中東勢開始步行,不要舒服開車到登山口算福利,部落居民想要有條路回家就是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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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滋賀縣的山林部落樣貌】

價值選擇,一直是山區開發的問題,對於台灣多山地形,管制重於禁止,未開發區域嚴禁開發,已開發區域高度管制,才是一個多山國家的治山之道。一如日本,同樣山區地形,適度的道路、安居的村落,規劃的農業,山林不是完全不能利用。如果在長期軍管海禁之後,現今又想以山禁治山,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只是凸顯政府的無能自私,無能管制山區超限濫墾的不當開發,自私只讓財團、國家機構獨享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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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三月櫻花盛開時。】

觀霧,該存在的,或者不該孤絕於世,山林對於人類,不僅是眼前美景的旅遊勝地,更是一種洗滌心靈的自然回歸,但是必須認清山林屬於萬物共享,人類應該更加謙卑。

封園多年,進入觀霧的道路也是修了再壞,至今維持簡易的暢通,山路的狹小顛簸,變成一種入山的代價,一切值得,也是災難多年之後,應該學習到的居山經驗。幾年來,觀霧維持單線車道的小車通行,就算成團觀光客,也是以24人小巴士,在山區穿梭,真的不必再為了引入大量遊客,寬開二線道路,方便大型遊覽車行駛,以道路限制遊客人數,其實也是很好的山區總量管制,甚至走向申請入園才能入山的策略,都是不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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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橋墩、木橋面,就地取材的生態工法。】

幾年來,雪霸國家公園緩慢整修園區,許多崩毀的步道,以自然的生態工法修建,前往巨木林區的步道上,幾座小橋以石頭壘起橋墩,鋪設木板橋面,台階以木片間隔,山徑盡量保持自然,都算去除水泥化的減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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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完成的巨木檜木林區】

進入巨木區,修築觀看平台,除了控制行進的動線,更重要是避免遊客踩踏巨木根部,或是在巨木上刻字,造成破損引起病菌侵入的危害,畢竟這些巨木都算國寶,不能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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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美自然的山徑步道。】

看巨木,其實只是一個前進的藉口,重要是一路山徑前行,體會山林之間的寧靜,反思人與自然的關係。一路上,落楓染紅小徑,針葉鋪上黃毯,藍天、綠樹、紅楓、黃徑的山林原色,就在眼前展開。接近自然,才能愛護自然,在災難時刻,該學得是和自然共生的智慧,而非封山避難,視山如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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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開發、空間使用效率偏低的公共建築。】

回到觀霧的開發區域,其實觀霧有兩個單位存在,在台灣許多山林地區都是如此,一個是早期的林務局遊樂區,一個是晚近的國家公園管理站,通常備受山區居民指責,山裡限建開發,但是政府單位建築蓋得最大。其實這樣指責一點沒錯,扣除早期設立的山屋、木屋,新建的辦公廳舍,常常是山區裡的大建築,但是仔細計算建築裡的空間使用,少數的駐守人員,有限的教學、會議空間,其實整棟建築根本可以縮減,根本不需在山上蓋起高樓,破壞地理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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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具有歷史感的老建築。】

綠建築的推廣,不只是節能,更該是在山林裡,應以舊建築再翻修的方式,降低對自然區域的再破壞。林務局有計劃將觀霧BOT出去,沒人反對BOT,但是一旦採取重建的高度開發方式,或是營運又成高價私樂園,另一場山林的反BOT、ROT風暴,將會到來。

今年四月,新竹縣府和林務局已經規劃,從清泉到觀霧設立高空覽車,如果放棄道路,只以覽車進出,也是好事一樁。但是實際上從居民進出,加上樂山基地的運補,根本不可能廢棄原有道路,高空覽車反成觀光噱頭,一項多添的山區工程,又是考驗地質危機的新建工程。更糟是,台灣許多覽車設計,根本像是山區的高架道路,只從起點到原點,越過原有道路上的部落,只是帶遊客進樂園,讓部落面臨被孤立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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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土場災變現場。】

下山,一樣長長的山路,順路前往土場部落探訪,四年光陰草木遮蓋,已經看不出災害地景,滑落的山坡依舊整治,部落中依舊有人居住,災難加深部落原有的凋零。當初災害發生,政府也是高喊遷村,但是歷年災害之後,從來沒有真正完善的遷村計畫,政府所做,精確的說是受災戶遷居,有受災的才有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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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隱蔽路旁的土場部落。】

八八水災也是如此,大家擔心遷村,問題是只有少部分受災戶能遷居,大多數都重新回山,根本沒考慮找尋安全居地,協助部落重建,居民就在亂石堆、殘破路的環境裡,一年渡過一年,賭著下一場災難不會受害。談遷村敲鑼大鼓,有空回到土場看看,就知道無情政府的遷村,根本是逼急了,才撈一些送進組合屋當遷村樣板,絕大多數原地放生,根本沒有重建計畫,任部落走回老路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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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優美,高度發展民宿的白蘭部落。】

離開土場,繞經白蘭部落,這裡是原住民的希望所在,因為大家都在觀看,這幾年白蘭部落的原住民民宿部落發展,能不能走出一種風格,開創部落的經濟。

當原住民不必當人頭,租售保留地給外人,自己能在原鄉發展,的確是守護故鄉的美事,但是一旦複製高度開發的思維,大肆開發破壞水土保持,失去山林共生的謙卑,政府就必須有所管制,不能因為原住民身份,就可以置身法外破壞生態,居山都該愛山,是祖先智慧,也是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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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之後,災區進出,一堆悲傷事,看到煩愁,對於長期忽略部落,只會蓋工程做表面的政府,一旦災害發生,居民擔心遷村是假問題,切記法令上只有受災戶有樣板房舍,真正的問題是大多數人回鄉之後,如何面對一地的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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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觀霧,一個急欲重訪美景的心願,也重看一個老災區,反思災後重建,政府終究幹了什麼?

政策如觀霧,讓人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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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昔日為纜車預定地,今日被評不安全─寶山遷居預定地

別的專家來看的時候說,這裡環境那麼好,是上天賜給我們的福地,以前縣府也要在這裡建纜車,但是你們現在說不安全,為什麼不能調那時候的資料來看看呢?寶山村的老村長趕到現場,用布農語說出心聲…

寶山村部落與遷居地評估之背景說明

桃源鄉寶山村內有三個部分:寶山部落、二集團部落、新舊藤枝部落,於莫拉克風災中皆有受損。寶山村如果被評估為不安全,就得面臨遷村命運,而即使遷村,部落也希望能夠尋找附近安全土地,希望能夠離災不離村,繼續在熟悉的山林中生活。

寶山村的布農族人也做過內部的評估,他們認為新舊藤枝部落的確是有危險,但是寶山部落(本部落)以及二集團部落,應該還算安全。而如果真的要遷村,那麼「藤枝38甲」(155-2),是非常適當的,這塊地先前曾被高雄縣府規劃為纜車興建處,所以不論是從居民的常識判斷,或從縣府曾做的規劃來看,這塊地都是安全的,足以作為萬不得已的遷居之地。

11/8日,原民會安排的寶山村安全複勘中,現場專家學者的口頭結論為寶山部落安全、二集團部落有潛在危險需補強、新舊藤枝部落危險。(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同時,專家也初步認為「藤枝38甲」地(155-2號地)是安全的,因此,11月8日當晚的寶山村民大會中,也決議要請政府在來復勘,確認「藤枝38甲」地安全無虞後,也願意做遷居的準備(當晚會議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但是,在12月14、15日,專家分別針對寶山村原居地,以及「藤枝38甲」(155-2)號地勘查後,卻得出與過去不一樣的結論,因為上一次的分類標準是:「安全」、「t條件性安全」、「不安全」,這一次卻把分類標準變成:「安全」、「潛在性危險」、「不安全」,

寶山原部落也就從「條件性安全」變成了「潛在性危險」,被歸類到危險區域後,村民繼續的居住權,以及是否會被降限使用,就成了很大的問題,讓居民十分不能接受(12月14日探勘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除了原聚落意外的被評為不安全,原先看好的遷居準備地─藤枝38甲(155-2號),也於12月15日的探勘中,被專家視為有很多問題,但是居民與專家對於該塊基地的看法並不相同,例如專家擔心該塊地邊坡需要處理,恐將無太多部分做公共設施,例如市場等,但居民表示,族人都自己種菜,並不需要菜市場,只要能繼續住在山上,並不要求什麼公共設施。

以下即為12月15日現場會勘的情形,以及專家和民眾之間的對話記錄。

藤枝38甲地(155-2號)是最後的希望

12/15營建署協同專家學者,來到寶山村為將來可能遷村地點155-2地號做複勘。在居民們屬意的38甲公有地中,上次155-1地塊經複勘被認為不安全後,村民們滿懷期待迎接這次的會勘。

「這是最後的希望」。許多人放下手邊的農事,在平地有工作的請了半天假趕上山來,參與現場勘察,急著想了解情況。

會勘由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簡鑑章隊長領勘,參與會勘的包括來自農委會水保局、經濟部地調所、營建署建築組、縣府、鄉公所及具備大地工程、水保、地質專業的專家學者黃富國教授(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王承德技師、王威升技師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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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和專家學者們會合前往複勘地點。 核對比照地圖資料。專家學者們手上各有一份,現場卻未備給自救會幹部或其他村民們參考。(攝影/鄭淳毅)


(上)從停車場(纜車預定地)通往涼亭。(下)藤枝38甲地之 較平緩的一面。鄉公所在此種植櫻花,原規劃為觀光用地(攝影/鄭淳毅)。

環境優美空氣好 村民屬意

會勘地點藤枝段155-2地號,屬原民會經管,真正的擁有者為鄉公所,在此種植櫻花,有意發展為觀光區。總面積有23.6甲,據營建署一公頃最多可容納40戶居住的規定來說,村民們認為讓目前確定有意願遷居到此的60到70戶人家蓋房子是沒問題的。

而對面就是美崙山,是許多村民的果園、茶園的所在地,過去車程只要十五分鐘,要去整理園子也很方便。兩邊都有路通到二集團部落,離相距最遠的藤枝,也不過十幾二十分鐘的車程。不少村民十分屬意,認為不論環境或安全性都是可供選擇的地塊中最適宜的。

「我們都喜歡往高的地方住啦!你看這裡的風景多好,晚上還可以看高雄的夜景。」一位二集團居民微笑指著對面的美崙山:「你看那是我們種的茶樹,多漂亮!」「我們喔,就是喜歡住山上,我七十幾歲了啦,叫我住到山下我不習慣欸。」

居民說:「我們喔,就是喜歡住山上,我七十幾歲了啦,叫我住到山下我不習慣欸」(攝影/鄭淳毅)。

專家複勘 考量安全性與生活機能

上午與會勘的專家學者們會合後,由自救會長成員及當地居民們陪同,核對圖資上的方位。會勘從停車場徒步到上方的竹林附近的涼亭,然後在涼亭當場展開小說明會,討論各方意見。

簡隊長:「我們這次複勘,主要是考量到安全性、生活機能,還有聯外交通。這塊地有23甲,範圍從下面的停車場到這邊竹林。那就請各位專家說明一下自己的意見。這不是結果,只是請大家說明。」

王技師首先說明:

「因為希望這是一塊永久地,也希望大家住進去之後一直就是安全的,不要每年颱風還要擔心,所以會比較慎重的評估。這裡是一片坡地,有其潛在的問題。像我們一路看到樹木的彎曲,表示它是有一點往下滑動的現象。雖然很緩慢,但就不能保證它完全沒問題。

還有我們從這裡看過去,對岸有河流侵蝕的現象,雖然在我們這裡看不到,但我相信我們這一邊也是有一樣的現象。這在平常降雨的時候,可能不會怎麼樣,但雨量大的時候,比如像這次(莫拉克颱風)一樣大的話就很難說。」

大地工程技師工會技師表示:「這一塊地,有的部分適合有的不適合。像坡度高一點的就不適合。停車場附近就適合。不知道你們想開發的範圍多大。」

居民回答,我們大約六七十戶(會住在這裡)吧。

大地工程技師公會韓技師認為:「下方的坡地不建議使用,要用的話要再加強水土保固。」

地調所表示:「建築考量上,只能低密度使用,避開一些凹谷源頭,因為這些通常都會往上發展。邊坡比較陡的地方就保持安全距離,不要開挖。」

水保局蔡正壽贊成以上兩位看法:「其實這兩邊是山,中間是集水區,停車場那一帶是集水出口,要做好排水。附近有裸露的地表,最好種樹覆蓋。整地牽涉到邊坡的水土保持,最好不要開挖太快,盡量往停車場那邊找地。」

營建署建築組:「我們沒什麼意見,主要就是如果遷進來的話,第一個是基礎設施,水、電,另外就是生活機能,學校啊,市場等等。」

此刻居民交首議論:「我們本來就沒有市場啊。」「我們都自己種菜,到處都嘛是市場。」

對於「生活機能」的定義,居民與營建署並不一致。

有學者認為,本地塊仍有受土石流衝擊的危險,因為附近有河流。村民問道:「哪裡有河流?」學者在地圖上指出後,大家紛紛議論:「那麼遠,從這裡走過去一天都走不到」、「「開車過去起碼要半個小時」。

營建署人員表示,由於專家建議邊坡附近不要開挖,整塊區域實際上可用的面積不大,「只准許低度開發,這樣的話,六七十戶可能就不是低度開發喔!」


涼亭中的小說明會(攝影/鄭淳毅)。

(上、下)居民凝神傾聽(鄭淳毅)。

(上)專家表示意見。(下) 自救會幹部發表意見

守住最後一塊希望

眼看專家學者們的態度愈趨保留,村民們感到憂心,深恐可能會失去這塊「最後的希望」。

自救會幹部文主任首先提出:「這是兩批專家兩種說法。那時候別的專家來看的時候,說這裡環境那麼好,是上天賜給我們的福地。縣府想在這裡建纜車的時候,都來勘查過,那時候38甲地都是安全的。為什麼不能調出那時的資料看看呢?」

村中婦女表示:「你們說的路的問題,我們有很多路可以走,沒有什麼生活機能的問題。」

「那時候我們面對面和縣長說,縣長當場答應了,只要中央的專家學者來看說這塊地可以,馬上為我們做後續的處理,水土保固啊,基礎的建設啊,所以拜託你們,一定要幫我們寫好一點。」

一位學者表示:「其實我們到這裡也是希望幫助大家找一塊真正適合居住的地啊,你們可以趕快再找找有沒有更理想的。」

村民:「沒有更理想的了,就只剩下這一塊了。」

寶山村的老村長趕到現場,用布農語說出心聲,請自救會長翻譯:「專家學者,你們很辛苦的來到我們這裡,但請了解我們也很痛苦。」、「我們原住民喜歡居高臨下的生活環境。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生活。」、「拜託你們了,給我們一次機會。」

場外,有的婦女因為焦急和失望而悄悄落淚,憂心的是村子的未來。

「我們只想留下這塊地,不然很多人會成為流浪漢。現在申請慈濟永久屋的,很多沒有通過的資格。如果沒通過,那邊(原本的村子)又不能回去住,想想會有多少流浪漢,叫他們去哪裡。」

「這是天災,不是常常發生的。這麼大雨量放在台北市,台北也一樣淹掉,難道把台北整個遷走嗎?」

文主任表示:「各位專家學者們,我們都知道你們有你們的專業。可是請你們在專業之外,能了解居民的心情。如果離開這裡,我們無法交代祖先和土地。因為祖先說了,我們註定要當這裡的鬼。」

最後,由簡隊長做總結,同意學者專家雖認為有潛在風險,但不排除可居住的可能。只要邊坡的水土保固能處理,並建設排水設施,仍可再做評估。同時將村民們想要留在土地上的心聲一並寫入報告中傳達給上層知道。

下午本有安排繼續勘察另一塊位在美崙山的候選地塊的行程,村民因失望而沒有隨行。「這麼好的地(155-2)都已經說不行了。」

(上、下)對於勘察結果感到不樂觀的村中婦女(攝影/鄭淳毅)。


老村長趕來說明自己的心聲後又離去(攝影/鄭淳毅)。

(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贊助)

樹谷基金會LOGO

安全不安全,每次都不同?寶山村之寶山部落復勘

11月8日,寶山村安全復勘,當時專家口頭報告結果為安全,但12月14日再度復勘,卻將寶山與二集團同列為「潛在性不安全」,新、舊藤枝部落不安全。寶山部落的結果與村民所知落差太大,現場一片嘩然。

前言:

11/8日,原民會安排的寶山村安全複勘,現場專家學者的口頭結論為寶山部落安全、二集團部落有潛在危險需補強、新舊藤枝部落危險。(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12/14在原民會的陪同下,當日參與現場會勘的專家學者們來到二集團部落的活動中心,向大家報告並說明複勘結果。與會者包括營建署官員、原民會秘書、原民處處長及主任、寶山自救會各幹部及寶山村各部落居民。

專家報告結果,寶山與二集團同為「潛在性不安全」,新、舊藤枝部落不安全。寶山部落的結果與村民所知落差太大,現場一片嘩然。

專家到來前,村民們在活動中心集 合,自救會長告訴大家得到了寶山部落「不安全」的消息,村民交頭接耳的討論。(攝影/鄭淳毅)

政府改變分類,原「條件性安全」成為「潛在不安全」?

這次複勘,把原訂為安全、條件性安全、不安全的三個層級改變為安全、潛在不安全、不安全。條件性安全」與「潛在不安全,」兩者的判定基於差不多的考量,但危險層級大不同。「條件性安全」傾向歸類為「安全」,只要做好排水、護堤等小型工程補強;但「潛在不安全」就被歸類為「不安全」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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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安全變為潛在性不安全說明(攝影/宋小海)

對此,原民處主任的說法是:「我們是為了讓大家的選擇自由一點。如果我們直接說『安全』,那政府就會說安全了,不用撥款(做補強工程)了嘛!如果是不安全,就比較有彈性,申請經費比較容易,要遷村的也才能遷村。」

村民:「可是之後政府要劃定特定區域,都是拿著你們這份報告啊!你現在說不安全,我們以後呢?」

原民會秘書劉說,安全不安全還要大家同意才行,遷村也是,根據莫拉克條例,大家不想走政府沒辦法把你遷走的。

「那國土復育條例呢?」

「國土復育條例還沒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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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心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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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源侵蝕」 寶山部落判為不安全 村民強烈反彈

上次參與會勘的專家表示,當時現場口頭說寶山部落「安全」,是因為沒有看到週邊全部情況。「我們承認這裡是我們的疏失,因為我們在那裡才停留三十分鐘,時間太短。」

「我們有現場評估和回去後的室內評估。」從室內評估中看到空照圖,部落下方有一道裸露出地表的深溝,「這是向源侵蝕,這道侵蝕,根據判斷以後還會往上走。」因此最後認為寶山部落有潛在性不安全問題。

這個結論立即引起村民們群起反對。一位村民表示:「你說這是向源侵蝕,向源侵蝕是有水流過侵蝕過才叫向源侵蝕,這裡根本就沒有水嘛!這個痕跡是這次降雨量太大,上面的排水函管太窄,造成水淹出來沖刷成的,怎麼會是向源侵蝕!」

「這個排水就是林務局做的,是林務局道路設計不當造成的!」林務局在部落上方開闢森林遊樂區,觀光道路的排水工程卻不完善,做排水系統時也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導致處在下方的部落,一遇颱風季,年年淹水。村民們認為這次降雨量太大,終於造成水流往下衝出,在部落下方沖刷出一道山溝。

而此刻居民們為了勘地、遷村、安全與否的問題焦頭爛額,林務局則置身事外。

對於專家表示在複勘當下未注意道周邊環境的問題,自救會幹部洪英雄說,「這個(被認為是向源侵蝕的山溝)是他們(當時複勘的專家學者們)自己不去看。我有說要騎摩托車帶他們下去看。他們一看,太遠了,不會影響到什麼,就說不去看了。」

村民們認為,專家們會勘草率,結論反覆,第一次的會勘「只在邊邊看一下,就說不安全,進去都沒進去」,第二次也只停留了半小時,卻要與在這片土地上住了幾十年、熟悉所有一草一木的寶山居民談論村子安全與否。

寶山自救會會長陳清榮:「之前專家來看寶山的時候,現場就說這裡很安全,我們大家都很高興,當場鼓掌,現在又說不安全了!你們是怎麼回事嘛!」

村民:「我們是從小這裡長大的,我們知道哪裡容易崩塌,哪裡可能流失。你們卻跑過來勘地勘來勘去,弄得我們人心惶惶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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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爭議的寶山部落向源侵蝕空照圖(攝影/宋小海)。

場外,寶山部落居民敘述每年颱風淹水情形。「林務局颱風的時候就下山,等到風和日麗才回來。路上的土石只要發包工程清掉就好,一樣開業。」

我們不要這麼多程序:我們要比照寶來

眼看現場情緒越來越沸騰,原民會劉秘書出面緩頰:「其實複勘的結果都要你們同意才算數。像是勤和,複勘之後,還可以去勘察樂樂段,適不適合居住…..」

對於政府說法反覆已充滿疑慮的村民們,立即表示:「我們不要這麼多程序!」

「幹嘛要比照勤和,幹嘛不比照寶來。他們也土石流啊,但是什麼事也沒有,政府幫他們防護堤啊什麼的都弄得好好的,馬上可以住人,可以營業。」

政府雙重標準,令村民感到不平。風災發生到現在已四個月,反覆的勘地、說明、開會,村子的何去何從卻始終下不了定論,也令部落焦慮不安。

我們對政府越來越無法信任

村民們深恐因被認為不安全,將必須遷村,及影響將來特定區域的劃分。若劃定特定區域時被列入「紅色危險區」,地塊與道路使用都要降限。對此,政府官員回應道:「大家可能不知道,其實是可以分開劃定的。像這一區的人想遷村,我們就把他們劃出來。以後你們住一住覺得不安全了,我們可以再劃一塊出來。」

自救會幹部洪英雄立即指出:「那為什麼一定要劃定?為什麼不是避難屋就是永久屋?給我們中繼屋,政府替我們做工程補強不安全的地方,觀察個三、五年再說嘛。看看會不會變安全,或者變得更危險。」發言受到居民們群起贊同,紛紛表示要中繼屋,不要劃定。

「要林務局、水保局把道路、排水做好。」

「現在如果不安全,就用工程補強,不就安全了嘛!」

結論

經過一個下午的討論,村民們對於政府態度的不信任感加深,專家們的「不安全」判斷無法取得共識。大家希望19號的劃定特並區域行程暫緩,並拒簽會議紀錄。原民處處長谷縱表示,將找原民會申請道路和排水系統的補強。「等工程做了再看看。」

(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文化基金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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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立柱與che-me-ke-chek(立基石安置惡靈儀式)

立柱這個新的名詞,在排灣族的傳統文化裡是陌生的,但在主辦單位的安排下,首先由印尼籍天主教神父舉行彌撒禮,其次,再由部落祭師王春月si-ya,在青年會會長林志祥se-djam下,以母語及豬頭禮肉祭告祖靈。

前言:

台東大鳥部落的中繼安置屋,已於11月28日立柱動工,88新聞網曾經轉載由台東縣社造中心廖中勳撰寫之文章,以下文章為排灣族頭目─愛鄉‧巴伐伐勇與88新聞網記者楊念湘共同撰述,詳細介紹儀式過程以及族人對重建的想法,感謝兩位作者,讓讀者瞭解更多。

立柱與che-me-ke-chek(立基石安置惡靈儀式)

在寒風徐徐襲人的11月28日上午,位於台東大武大鳥村大鳥國小下方的一塊空地上,由世界展望會募款協助興建,為了中繼安置莫拉克八八水患災民而建的組合屋,舉行了立柱禮式。將安置從8月8日莫拉克風災後,住帳篷到現在,中繼屋終於開始動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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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籍神父正在進行彌撒禮(攝影/胡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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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青年會會長林志祥se-djam與祭司王春月si-ya正在祈福、祭告祖靈(攝影/胡愛人)

立柱這個新的名詞,在排灣族的傳統文化裡是陌生的,但在主辦單位的安排下,首先由印尼籍天主教神父舉行彌撒禮,其次,再由部落祭師王春月si-ya,在青年會會長林志祥se-djam下,以母語及豬頭禮肉祭告祖靈,傳統上,新部落的建置或家屋的搭建,需要經過通靈巫師(pu-li-ngau)舉行儀式:

全族人需停工一天,共同立下一塊基石,建置一個石板屋穴,宰殺豬隻,用禮肉、檳榔、鐵屑及琉璃珠,進行驅邪與祈福,透過儀式,將在地不好的惡靈請走,好言相勸,安置在石穴屋裡,透過儀式,誠心的祈求祖靈、神靈祝福這塊土地,保佑後人能夠在這裡平安、傳承、繁衍,這樣受過祝福的土地,才能讓族人安心入住,經過豬隻禮肉分食後的族人,其血緣關係才得以尋回,共同的歷史記憶才得換回,這個儀式叫che-me-ke-chek(立基安置惡靈儀式),只是部落經過文明衝擊,只會聽命、只知道基督信仰、只注意現實、只剩下形式。

是日,參與立柱儀式的台東縣原民行政處,本身是排灣族的高真健副處長表示,最快的話,災民在12月底前,就可以入住安置屋,至少希望可以在過年前入住。

一直致力在協助災民爭取權益,同時自己也是災民的大鳥部落頭家王中山也說:「今天所有的成果,不是我的功勞,我不是英雄,只是做對事情,今天,看到災民們將入住安置屋,是最幸福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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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族人建屋祈福舞蹈(攝影/胡愛人)

協力造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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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展望會副會長陳偉仁(攝影/胡愛人)

在立柱儀式的過程中,世界展望會副會長陳偉仁發表感言:

「在重建上,協力造屋(災民協力自己蓋家園)是非常重要的,重建,不只是蓋房子、不只是硬體上的,而是在重建的過程中凝聚部落意識、部落重建、部落營造、部落更新,這次重建,原住民才是主體。」只是,原住民失去了傳統棲息的山林,無法再上山砍木頭、竹竿、藤條、茅草,集體自力造屋,原住民成為主體得說詞是諷刺的。

副會長私下也表示:「在協力造屋、以工代賑的部分,災民建屋的薪資,希望政府以八八水災多元就業的方式,與世界展望會各出一半,如果真沒辦法,世界展望會也會全額負擔。」

但以工代賑的方式,使依賴土地從事生計的自然民族,將被迫開始被雇用,工作時間被固定,失去了部落族人最珍惜的自由閒適,固定的工作內容,會讓失去了原住民最重視的心靈創意,生活就是工作,工作就是生活的美感將徹底消失。

謝英俊的合力造屋

互為主體的協力造屋,是謝英俊建築師提出的概念,也就是擺脫以建築師的專業想法為主的建築,而是要將災民視為主體,正視、尊重他們的意見,在建築師與災民充分溝通之後,建築師提供一個基本的建築框架以及建築技術的教學,讓災民自行建造屬於自己的家園。

當天也參與立柱儀式的謝英俊建築師表示,雖然盡快入住安置屋很重要,但是協力造屋所帶來的效應,比12月底前入住更為重要,建造安置屋,當然可以外包給專業的廠商來作,也比較快,但讓災民協力造屋,帶來部落內部的互動、部落的凝聚,原本不相往來的人,開始熱絡起來,並讓災民用自己的力量、想要的方式,蓋自己的家,更形重要的。

儘管協力造屋概念美善,也是實際可操作的,但並不容易推行,謝建築師表示,因為這影響到許多專業建築師、廠商與政客的權力與利益。一方面,推行協力造屋,會影響到「蓋房子只能讓專業的人來做」的主流觀念,動搖到建築師的專業權力結構,另一方面,讓災民蓋自己的家園,也影響到了建築師、廠商與政客的利益結構,減少他們藉由工程賺取利益的機會。

因為這些原因,協力造屋也會遇到不少的反對聲音,譬如說謠傳災民抱怨施工太慢,或是說不懂建築的災民,在工程中受傷了誰要負責等,但謝建築師舉例了921大地震與大陸汶川地震的災民的協力造屋的成功,災民蓋自己的家,確實是可行且安全的,災民是有那份潛能與動力,去建造屬於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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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英俊建築師(摘自http://www.nddaily.com/cama/200811/t20081128_923596.shtml

還是存在的安置問題

儀式中,台東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高副處長也發表了感言:「這次莫拉克的災害,是921的3倍,原住民受害最深,這是一個新的狀況,法令可能不適用、或是根本跟不上,沒辦法照過去的方式,災民的處境非常多樣性,沒辦法照顧到所有人,災民非常的辛苦,感謝世界展望會,免費提供房屋,也感謝謝英俊建築師協助重建造屋,他的方式,其實很辛苦。」

儘管期待已久的立柱儀式終於來了,但還是有許多安置的問題存在著,台東縣政府原民處王明合技士表示,現在要蓋的14棟房屋,其中有9棟是給大鳥的災民安置用的,另外幾棟,即將於98.12.21進行劃定特定區域後,分配給在危險區域內的住民安置,而往後將依據特定區域內的戶數,再加蓋中繼屋。

由於大鳥用地經內政部營建署勘查後,並不建議當興建永久屋用地故本府方請世界展望會興建中繼屋,由於世界展望會也要備料,故組合屋於11月初整地埋設管線.98.11.28立柱,預定99.01.31完成,儘管如此,畢竟中繼屋是有使用年限,幾年過後,若堅持離災不離鄉的原則,大武鄉的災民未來還是得面對永久屋用地一地難求的處境。

而當初災害時,無自宅而租他人房子的受災戶,仍然沒有機會取得中繼屋,安置不完全的問題將繼續存在。

另外,除了自救會的災民外,大鳥村內其它可能居住在危險區的淹水戶,目前都得等待劃定特定區域後,才能知道自己未來的去留,如果到時候自己的舊屋所在,沒有落在特定區域,那還是得繼續住現址,當大雨時,隨時就有被土石掩埋危機的房子內。

大武鄉公所的災民優先服務去哪了?

能夠看到災民終於要有家了,大鳥自救會總幹事張琇櫻表示很開心,之後要關注的就是產業發展的部分,但另一方面,總幹事也質疑了大武鄉公所在處理災民問題的疏失。

譬如,雖然大武鄉公所對外雖然口頭上都說以災民為優先,但在因應這次莫拉克水患從救災到安置,政府提供了災民八八水災多元就業方案,1個月22天,1天800元的就業機會,但並不是所有的災民都能申請到,甚至有的不是災民,還優先可以申請到這個工作,另外,原本規定一戶災戶只能有一個人申請,但是有的一戶就有兩個人在做,總幹事質疑這是與官員有親戚關係或是有選票考量,以災民為優先的服務去那兒了?對社會大眾的公平性顯然不見了。

他又接著說,申請到工作的人,大武鄉公所要求就業災民每天上班,要先到鄉公所簽名,再由鄉公所分配當天的工作,但問題是,大武鄉公所所在地尚武,離大鳥村有一段距離約有十公里,有些年紀大的災民老人家表示,他們根本不會騎機車,沒有其他的交通工具,鄉公所又這麼遠,他們真不知道要怎麼去上工,既然狀況是這樣,是不是應該派人就地作簽名動作,分配工作以在地工作為主?

以此為例,雖然鄉公所口口聲聲說以災民為主,但這樣的表現,明顯的根本沒有以災民為主,政府何時才能確實落實,以人民為主的政策,而非以官員、政府為主的政策呢?自救會常陷入這種不真實、無誠意、非人性的官僚處遇中,令災民寒心,不難理解前任鄉長落選的原因。

行政程序的緩慢牛步化

張琇櫻總幹事接著又說了另一件事,台東縣政府早在10月22日行文到大鳥自救會,針對自救會災民缺乏糧食的狀況,公文明說將由中央政府與縣政府各出一半資金,補助自救會災民每戶每人一天135元的糧食津貼,但直到今日,一個半月過去了,災民還是沒有拿到補助,政府的行政效率的緩慢令人困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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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讀書會】漂移北迴歸線上的歷史印記1221

嘉義縣因北迴歸線經過與特殊地理位置所形成豐富的山、海與平原等地貌景緻,諸山羅列屏障著整個嘉南平原;因此水源豐沛而美化了整個嘉南平原,美化了都會容顏;三百多年以降,蜿蜒北回歸線寬廣的美麗軸帶,而本次將以…

成功大學的標竿計畫所屬的台灣文化的流變與創新,將於12/21星期一下午2~5點於成功大學舉辦讀書會講座,過去讀書會分別由社會學、人文地理學、人類學、文化產業、社會運動、維基、社區營造、民俗學、都市計劃、社區文化資產以及環境生態的觀點來探討地方社會與地方知識的形成。

嘉義縣因北迴歸線經過與特殊地理位置所形成豐富的山、海與平原等地貌景緻,諸山羅列屏障著整個嘉南平原;因此水源豐沛而美化了整個嘉南平原,美化了都會容顏;三百多年以降,蜿蜒北回歸線寬廣的美麗軸帶,而本次將以此北迴歸線的地理生態談道將圳的前世與未來。

此次讀書會講座邀請楊清樑老師帶領我們與地方團體之間進行對話討論,精采可期。在此,誠摯邀請大家共襄盛舉!

讀書會資訊如下

◆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
◆時間: 2009年12月21日(一) 14:00-17:00
◆地點:成功大學建國校區醫學院四樓餐廳第二研討室
◆報名費用:免費參加

◆報名方式:事先與聯絡人報名或 當天直接入場
◆主持人: 王昭文(屏東科技大學國科會計畫博士後研究)
與談人: 楊清樑(嘉義市道將圳文化學會)
◆進行方式:由與談人以 60-90分鐘簡介,之後開放與會者討論。
◆交通資訊:http://www.ncku.edu.tw/ver2006/ch/ncku/map/howto.htm
◆聯絡人:周揚珊(0912681970、imagin92@gmail.com

參考書籍

1. 大溪厝:港底情懷 .2008/楊清樑作 .–嘉義市:嘉市道將圳文化學會, 2008.11 [民97]

2. 發現道江圳生命力 .2008/楊清樑作 .–嘉義市:嘉市道將圳文化學會, 2009[民97]

參考網站

1. 道將圳文化學會

http://140.130.111.202/~dao/html/modules/news/

2. 道將圳文化學會Blog

http://tci-waterway.blogspot.com/

3. 台灣社區通社區影音相簿集

http://sixstar.cca.gov.tw/frontsite/video/videoAction.do?method=doViewVideo&videoRecordId=MTEz&menuId=MzAx&ids=MTA5$MTE3$MTEw$MTEx$MTEy$MTEz$MTE2$MTE0$MTE1

梅山口,傳歌聲

隨著高雄縣桃源鄉勤和以上部落開始通電的消息,11日夜裡開始,梅山口也通電了,終於結束了風災以來的「黑暗部落」狀態,災後第124天,梅山口的燈,終於亮了。

災後第124天,梅山口的燈,終於亮了。

梅山口是位於玉山國家公園入口,與梅山遊客中心為鄰,屬於梅山村。這次莫拉克風災,部落後方發生土石流,壓垮了三戶民宅,所幸人員不在屋內,無人傷亡。然而部落全數被強制驅散下山,至今多數人留在營區,僅少數鄉民自行回鄉,或者從事八八零工,或者自行整理家園。

隨著高雄縣桃源鄉勤和以上部落開始通電的消息,11日夜裡開始,梅山口也通電了,終於結束了風災以來的「黑暗部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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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人家的孤燈透暖意(攝影/土豆)

「營區住不習慣啦,每天吃飽睡、睡飽吃,不知道要做什麼」。麗花姐是在梅山口經營小小遊客餐館生意的布農族婦女,她在災後一周後便自行由桃源村跋山涉水步行返家。雖然幾個月來斷水停電,但是她寧願留守家中引水燒柴,整理環境。

一復電,麗花姐趕緊地將閒置許久的冷藏櫃清洗乾淨,出門到梅蘭去採買食材,等藏櫃開動,店裡的「重建」大致底定。看看餐館恢復秩序,心裡舒坦了一些,打開供客人唱個用的卡拉OK試個效果,部落裡的年輕人聞聲而來,「也讓我們唱一唱好不好?」

因此,當我們尋路前行走到梅山口的時候,傍晚時分天光微暗,已經有了燈光、炊煙,與迴盪山巔的歌聲。馬路旁,一片豐富的菜園子,小白菜、清江菜、菜豆苗等綠油油地招展著安適的嬌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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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口街景(攝影/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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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了不忘洒上菜種(攝影/土豆)

只有通往後方社區的柏油路,還留有一些土石走過留下的斑駁痕跡,以及路盡頭通往社區水塔的路,仍被走山覆蓋,挖土機正伸展著老長的獨臂,一勺勺地將土挖到砂石車的車斗上,載滿、開走,下一輛空車補上,再挖。路旁\堆積著好幾輛載土石中挖出的小轎車,已經被揉碎變形,以及仍舊吃滿積土的房子,靜立一旁等待處理。

砂石車司機看到我們,忍不住嘀咕,「國家公園管理處發的包,是只要挖18000平方米的土石,這幾車再裝一裝,達到數量我們就走了,你們要告訴社區居民,這樣(還沒有挖完)很危險,叫他們要跟國家公園管理處反應」。

看看已經清出來的地方,還不到整個土石流堆積的1/10,再下一次雨,可預見這9/10的土方便會繼續往下滑落,恐將埋掉前一排倖存的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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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後方的清除土石工程僅「作半套」,安全嗎?(攝影/土豆)

往回走幾步路,一個男子蹲在自家門前抽菸,只有一隻老狗相陪。再隔兩戶是一位老婆婆在升火煮水,整條十餘戶的住宅,看起來只有這兩戶人煙。他獨自回來做八八臨工「我的家人都在營區,一個人,真的很無聊」。

說到農路剛剛打通,那田地有沒有怎樣?「我種了一些芋頭、梅子,很幸運,上天有保佑我,隔壁的田都流走了,不過我的地還在」。

回到已經在洗米煮飯的麗花姐家,青年仍在唱歌,問他們知不知道這個月底,預計23日,重建會官員就要帶著「專家學者」去梅山口作劃定特定區域的動作。「不知道咧,都沒有通知」。

便道才剛打通沒有幾天,大多數人都還沒有回來,村長家也大門深鎖。村民說,「他們官員都是偷偷的作,上一次來勘查部落安全,也沒有通知我們,官員帶著學者來,以為這樣就是他們最大;官員和專家學者自己在開會」。

學者專家?村民指著屋前的作給遊客看的涼亭屋頂,已經扭曲變形;「國家公園管理處花了500萬,作了這種變形的涼亭,還不是有學者專家來背書驗收」。沒有民間監督的力量,專家學者也可能淪為政策背書的「訓練有素的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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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破爛屋頂也是「專家學者」曾經背書驗收的喔(攝影/土豆)

整個梅山村360多人,目前回來的人還不到百人,其他人分散在平地住營區或者租屋居住,究竟到時候官方要跟誰諮商呢?對於家園的安全性問題,部落人自有其看法:「學者肉眼看,就要判我們的生死,憑什麼?數據在哪裡咧?要用眼睛看的話,我也會看咧」。

天色已暗,由於大多數婦女孩子都在營區,部落中留守的人都零星走到麗花姐這邊來報到搭伙,家人分隔兩地總是不便,為什麼不叫孩子們回來?「我叫他們先不要回來,路這樣,回來幹什麼」?

政府一意強推劃定特定區域政策,眼見一周後就要來做現勘、審議跟諮商了,部落的人卻音訊阻隔,沒有得到隻字片語的說明;風災後125天了,雖然溪底便道暫時打通,溪水已漸穩定清澈,但是劃定特定區域的行政災繼續在各部落中延燒蔓延。布農人回家的路,仍然顛簸難行。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好茶劃定特定區域,暫停!

「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當初的政府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著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政府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忽然收到要來劃定特定區域的公文

「莫拉克颱風災後劃定特定區工作審議小組」十二月九日一早到好茶部落進行勘查,並且會同好茶部落遷建推動委員會委員及部落人士到好茶部落受災區域進行勘查。

好茶遷建推動委員會會長陳再輝表示,遷委會前兩天才收到公文知道要到部落來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對於政府未召開任何說明會或公聽會就要劃定特定區域的事情,感到氣憤及莫名其妙。

但由於事關重大,部落於八日晚上臨時召開遷建委員會臨時會議討論有關「劃定特別區域」事項,臨時會議中達成共識「只願意受到災害的部落建地被劃定,而其他原來部落其他原本所擁有的農地、林地及其他傳統領域皆不能接受被劃定」。

而九日劃定特定區域工作小組勘查部落受災區域之後,也尊重部落決定,在11日下午兩點於好茶隘寮安置中心召開諮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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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這就是官方的安全勘查,帶者幾張圖與幾位學長以及敏銳的雙眼,就可以檢測出區域的安全性,「達挖了歌了」是新好茶的魯凱地名,祖先早就說這此地不宜居住,是你們當初的官員,半強迫式的讓我們遷到這裡,也是帶者幾張圖與敏銳的雙眼來勘查,那這次你們還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我們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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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現在說明的人,是我們部落的遷建會會長陳在輝,我相信他說你們都同意,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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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茶地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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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93年前美麗的好茶村
(下)風災後的好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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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紅框內為好茶部落的建地,只能用這樣才知道是建地還是河川
(下)大家坐在以前的家園上,討論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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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不足,只能「討論」,不算正式開會

但好茶村民認為召開劃定特定區域諮商會議,茲事體大,攸關後續部落土地所有權及使用問題,要求需達到全村戶數177戶之一半戶數才能進行會議。由於召開會議的時間倉促,又擺在禮拜五的下午,多數村民因為工作無法到達,參與開會的戶數代表僅76戶,所以此諮商會議並不能決議任何事項,只能以討論方式進行。

會議中村民也表達對於政府急就章的政策感到無奈其氣憤,好茶長老教會鍾牧師說:「政府對於劃定特別區域並沒有召開任何的說明會,突然間就要跟村民協商劃定我們的土地,很多人對於劃定之後的厲害關係並不清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要我們做決定,我們要拿什麼跟政府對談?」

大多數族人都表示希望政府能夠對於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續影響問題做過充分的說明之後,再來討論劃定的事情。族人也表示希望政府能夠開放開挖受災區域,八八風災之後,好茶所有人的財產皆遭受沖毀,但還是希望可以開挖,讓損失達到最小。

好茶遷村事宜迫在眉梢,族人期盼政府儘速遷村,不想再讓老人小孩受苦,會長陳再輝詢問工作審議小組:「劃定特定區域到底跟好茶的遷村進度有無直接關係?」

好茶遷村與劃定特定區域的關係?

劃定特殊區域小組執行長表示,根據內政部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十條之規定,申請政府興建之重建住宅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二、災區房屋位於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劃定特定區域之遷居、遷村戶。三、依本條例被徵收土地上合法自有住屋之拆遷戶。

而好茶全村已經符合第一項條件,依法已經具備申請永久屋之資格,所以與劃定特定區域與否並沒有直接關係,好茶部落已經具備第一項之資格,所以對於好茶的特定區域劃定的必要性,小組還會再做討論。他也表示是否劃定特定區域,絕對會經過諮商會議,取得部落族人共識後才會執行。

由於11日之諮商會議並不能做成決議,好茶村人表示要在了解劃定特定區域之厲害關係而達成是否要劃定特定區域之共識後,再來作劃定特定區域的諮商會議。

好茶安全區域諮商會議的結論:

(1)經確認會議現場人數未達咨商會議法定人數,本次會議僅做為雙向溝通。(即本會議非咨商會議)

(2)本案好茶村全村房屋毀損不堪居住,得依「莫拉克颱風災區畫定特定區域暨安置用地堪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申請重建住宅。需否畫定特定區域請好茶村內部討論取得共識後再識需要召開。

(亦即到底要用第一款或第二款請部落內部討論後再召開咨商會議;若使用第一款則不需再召開咨商會議。)

(3)災區國宅貸款戶權益疑慮請內政部儘速函覆屏東縣等災區地方政府轉知相關部落。

(本結論摘致好茶部落無名網站)

陳再輝(遷委會會長)建議:

畫定小組資料是否留給部落參考?小組可畫定區域只有部落紅框區內,其它農耕地不在其中,本部落也拒絕畫定農耕地。

希望以後參與代表能派可以直接解決部落疑慮的長官蒞臨,即時回應部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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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壯年人,一生要忙兩次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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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蔡信登長老,剛剛落成的美麗房屋,在這場風災後已不復見,結果要換回的,是所謂不是永久的永久屋,這樣不符合比列原則對換。

(右)部落的傳統領袖柯光輝,最後一個在好茶辦理落成的人,隔沒幾個月後,八八風災就來,所有傳統的寶物,就在這場風災所藏了起來。但他還是期望能開挖,不放棄任何可能找回的機會,雖然學者專家說,挖到的機率,就像大海撈針一般,還是抱持者僅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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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
一生都在忙房子
這樣意識
其實就是魯凱男人的本能
魯凱族是很注重家屋的民族
所以每一家都有家名
並以家名為姓氏
若一個魯凱男人
擁有一個自己屬於自己的家屋
是很一生中榮耀的事

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

「國土復育條例」實與國土新憲法無異,幾乎斷絕人民行政救濟可能。政府以近乎違反行政分權的規定,包裝對原住民的偏見,現在更以公權力強制圈地,送這些「破壞山林的元兇蕃」下山。

挾著八八水災的震撼,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在立法院悄悄地前進著。事隔災後半年,全臺攜手救災的熱情早已不復見,殘存的渣滓卻方便兩黨團以「國土復育」之名,行污名原民、強取豪奪之實。

12月9日早上,立法院的公聽會裡發下的兩份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充分展現了這種心態:你們這些蕃人在山上種的芒果、土豆才是破壞山林的原凶,你們的聚落最好趕快離開台灣脆弱的山地心臟,免得大難再次臨頭!

你說政府的公共工程,以及政府重點扶植的事業破壞生態?你搞錯了吧,政府和企業人很nice的,這其中必定有什麼誤會,法案裡完全不會檢討他們。

這份條例名曰「條例」,看起來威力不強,但若按國民黨團推動的版本,其效力實與臺灣國土新憲法無異;而兩黨草案中均明定以民事簡易訴訟程序處理本法可能衍生的所有爭議,更幾乎斷絕人民行政救濟之可能。以狂妄至近乎違反行政分權原則的程序規定,包裝對原住民山林文化充滿偏見的意識形態,政府不但深信「朕躬無罪,罪在蕃人」,現在更要以公權力強制圈地,送這些「破壞山林的元兇蕃」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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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鐘聖雄

臺灣新國土憲法萬歲

國民黨團版的國土復育條例草案最令人膽戰心驚之處,在於第一條第二項便開宗明義寫著:

其他法律有關本條例實施範圍內土地之許可開發程度、管制事項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

其立法說明更寫道:

為避免本法實施範圍內土地之開發、管制事項於現有法律中有較本法寬鬆之規定,產生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規定不溯既往原則之適用爭議,爰依本法之立法精神與目的,明文廢止或禁止其他相關法規之適用。

也就是說,若國民黨團的版本順利通過,國土復育條例將成為臺灣國土規畫的新憲法,其位階僅次於中華民國憲法。而這部法典所隱含的偏見、賦予行政機關的搬遷武器、對原住民的層層枷鎖,也將在本條的規定之下重重地壓在全臺灣所有山坡地住民身上。

雙重標準,殺原住民一記回馬槍

除了上述第1條規定是國民黨團特有的創見之外,其餘的內容兩黨版本均大同小異,所隱含的種種問題亦一無二致。例如在草案23條,兩個版本都堂而皇之地寫著: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及設施之設置。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一、 既有原住民部落之設施

二、 生態保育或研究有關之設施

三、 林業保育必要之疏伐作業

四、 必要之水土保持設施

五、 國防設施

六、 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設施

乍看之下,對原住民權益已有保障與尊重,實則不然。其後的第25條馬上殺原住民一記回馬槍: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內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安全堪虞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擬定安至計畫,限期遷居。

於此邏輯之下,23條保障原住民居住權益的規定僅僅淪為宣示,政府依然享有隨時強制搬遷原民聚落的法定權力。最奧妙的是:23條第六項中的公共設施與公用事業設施會不會成為破壞山林的兇手?若該設施與建築破壞山林,政府會不會限期遷移?

從立法理由來看,答案是否定的。

從這個否定的答案,我們已經可以看見這些漂亮理性的法律文字背後,隱藏著多麼傲慢的邏輯:政府無罪,罪在蕃人,都是你們這些番仔在山上居住,破壞了美麗的山林,而國家的公用設施與公共工程絕對符合生態保育原則,無須檢討,亦無須法律強制遷移!

專家邏輯:全臺灣國土均安全堪虞,為何獨搬遷原民聚落?

而再看一次第25條的「安全堪虞」四字,表面上似乎感受到立委諸公對人民的愛護與關懷,卻只讓我想起一個老故事:

2007年,樂生保留運動正方興未艾,各方專家相繼提出「捷運新莊機廠地質堪慮、不適合大型開發」的質疑,捷運局卻來個相應不理。一次會議前的空檔,學生抓住機會向台大土木系教授,也是各方耳語中的「土木界地質大老」洪如江請益,在樂生院的山坡地上興建捷運機廠,到底會不會讓整座山坡滑動、崩塌呢?

洪教授以溫文儒雅、循循善誘的姿態向學生說出了一個饒富禪意的答案:「站在工程科學的立場,我們不能保證任何一個公共工程是百分之百安全的,所有開發都有它的危險性,所有工程都有它的意外。你們問我這個問題,我是無法回答的。」

在眾人一片譁然中,洪教授更追加一句:「像捷運北投機廠每年都在下陷,他們每年都要請我去解決機廠結構因地層下陷而破壞的問題,你說這樣安全嗎?所以,你的質疑是沒有意義的。」

兩年後的今日,樂生院那群笨蛋終究是無力全面挑戰工程霸權,捷運工程依舊挖斷了院區的大門。

我們卻只想再問洪教授與其他「學者專家」:以各位豐富的學識與經驗,既然願意長年替「安全堪虞」的公共工程補破網,未來是否也會留一條活路給「安全堪虞」的高山聚落,以盡力修復補強代替草率的強制搬遷?既然臺灣全島均地質脆弱、需要呵護,為何以最嚴格標準對待低度開發的原民聚落,卻以最寬鬆仁慈的態度對待大型公共工程開發?

讓我們再換個方式問同樣的問題:國土復育條例通過以後,樂生院門口的山坡地會被畫為國土復育地區嗎?捷運新莊機廠會被限期遷移嗎?如果答案如此明顯,我們該相信哪一套科學?而這個國家的科學,又為誰服務?

鐘聖雄 (77)

除了以「文化資產」、「家園保留」為訴求外,樂生院民近年也頻頻以「地質堪慮、不適合大型開發」為由走上街頭抗議,要求政府不要在位於斷層擾動帶上大挖山腳,但政府卻以「所有公共工程都有風險」為由,拒絕停止施工。同樣是「安全」,政府在面對「工程」與「人民居住權」之上,確有不同的標準。我們的工程、環境科學,究竟在為誰服務?(圖說、攝影 / 鐘聖雄)

行政救濟?別傻了,法官很忙的。

而此條例草案讓人最不寒而慄的地方,在於第45條:

本條例適用範圍,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本於所有權之作用,請求返還土地而涉訟者,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三章民事簡易訴訟程序。

本條的立法理由這樣寫著:

鑒於土地管理機關歷來為收回被佔用之土地,往往須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土地,但因一般訴訟期程冗長,耗費及大行政成本,故明訂土地管理機關本於所有權之作用,請求返還土地而涉訟者,適用民事訴訟法之簡易訴訟程序,以有效加速收回工作。

按民事簡易訴訟程序的設計目的,在於保證人民程序利益,翻成白話就是「快速處理人民之間在生活中產生的小紛爭」,以節省法院資源、免除人民訟累。然而政府徵收人民土地茲事體大,與一般房東房客吵架、子女爭產等爭議性質完全不同。

從臺灣都市發展史可以觀之,會佔用公有土地的家戶,絕非中產階級或企業小開,多半是窮苦而不諳法律的弱勢住民,公權力強勢介入搬遷的結果,往往造成當事者陷入難以生存之境,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場。

除了那些最冷血的法匠之外,一個負責的政府應當積極介入住民安置搬遷的問題,亦亟需行政法院本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介入,以人性尊嚴的觀點保障弱勢住民,延長談判時間,避免公部門以便宜行事的心態草率搬遷,為何改以民事簡易訴訟程序處理如此重要的爭議?除了方便公務員早日結案之外,這樣的法條讓誰受惠?北市十四十五號公園的冤魂未散,三鶯部落的怒吼未熄,我們什麼時候才能擁有一個不會強制搬遷人民的國家?

臺灣政府在面對勞工權益的作為,完全是個走資派;在此次災後忙著徵收人民土地的嘴臉,又像最冷血無情的那種共產黨,只是懂得用專業而理性的術語粉飾與偽裝。我們何其有幸,能擁有這樣左右共治的政府!而這部法典通過以後,可預見地將在未來的日子裡,成為原住民與其他山地聚落最大的夢魘。

Little Taipei

為何地質脆弱的樂生院可以興建捷運機廠?為何地震頻仍的島國可以蓋高超大樓?為何平地用水不足就要炸山毀林越域引水?台灣政府口口聲聲說要「愛護地球」、「復育國土」,到頭來竟都是以「安全」、「環保」之名驅逐弱勢族群,再用「人定勝天」的工程思維,在「不安全」的土地上大興土木。台灣人民何其有幸,擁有這麼會徵收土地、興建工程,照顧財團、補貼造林、優氧河川,又能處處為百姓「安全」著想的政府。在復育國土之前,政府最應該先復育的,恐怕是對土地與人民的良知。(圖說、攝影 / 鐘聖雄)

相關文章: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被囚禁的部落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草根民主的危機?從國際經驗看鄉鎮市長官派-座談會紀實

在吳勁毅展示的相關照片裡,有德國民眾在牆上以便利貼留下的、密密麻麻的地方市政會議紀錄,讓人感到公民參與的熱度──除了鎮長願意推動公民參與的公開程序之外,當然這也要歸功於他們擁有完整的自治權…

前言:

台灣綠黨於12月7日下午二時假「洪健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舉辦「草根民主的危機?–從國際經驗看鄉鎮市長官派」座談會,邀集中央研究院政治所助研究員徐斯儉、德國慕尼黑工業大學博士候選人吳勁毅、前日本「生活者協會」會員高嬡惠、土城市市民代表楊木萬、深坑鄉鄉民代表李佩珍,分別就制度研究、國內外經驗等角度,討論鄉鎮市長官派與否等地方自治議題。與會人士皆積極分享自己所見所聞,會後又欲罷不能地各自續談了一小時餘之久。

 鄉鎮市長官派相關文件的正反論點

中研院學者徐斯儉首先整理了鄉鎮市長官派相關文獻的正反論點,包括官派能否消除黑金的辯證、財政考量、人民需求等。再進一步提出自己的見解:

一、沒有自主財政,鄉鎮市無以增加地方自治的實質內容,提高民眾參與動機。

二、過小的鄉鎮市規模應予調整,緩解資源過度分散的問題

。三、選風敗壞非因選舉,而是因為鄉鎮自主財源有限,必須向上另外爭取各種項目性和統籌性分配,導致由上而下形成平日的財政分配過程中,充滿了不透明的過程。

所以,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用官派這樣的鴕鳥政策,應增加公共資訊透明度,深化民主改革,提高公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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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只有設蓮蓬頭沖澡的社區「游泳池」(圖片提供/吳勁毅)。

德國的地方自治經驗

留德博士候選人吳勁毅接著分享德國幾個地方自治成果豐碩的鄉鎮,推動綠能、美化民房、土地交換以利還地於河、降低住屋成本解決少子化問題等不一而足。

在吳勁毅展示的相關照片裡,有德國民眾在牆上以便利貼留下的、密密麻麻的地方市政會議紀錄,讓人感到公民參與的熱度──除了鎮長願意推動公民參與的公開程序之外,當然這也要歸功於他們擁有完整的自治權,包括立法、人事、都市計畫、財政、徵稅等,以及充沛的預算資源。

「這是他們鄉鎮想要的游泳池,一個天然池塘,就很簡單,沒有建設,只有設一個蓮蓬頭沖澡而已。台灣的話就會弄得很豪華。」吳勁毅點出了台德雙方對於建設思維的不同(如上圖)。

日本共同購買─消費是手段,社會改革是目的 

除了思維不同,還有理解不同。前日本「生活者協會」會員高嬡惠一開口報告,就先解釋日本「共同購買」的精神:「消費是手段,社會改革才是目的。」

她繼續解釋,「共同購買」源自岩根邦雄於1960年代反美日安保運動抗議中,眼見學生被警察打死,才決心從事社會改革,而且他選擇了一條不同的路:揚棄暴力抗議,以消費手段改革。

日本共同購買對會員要求很高,要求產品預約整批購買、定期小額捐款與開會、消費議題宣導、入股民生用品公司以求產品安全,組織工作做得相當紮實。至今類似組織已有五百家,社員人數超過2200萬人,佔日本總人口五分之一強,成為相當可觀的社會改革力量。

台灣地方自治經驗─深坑鄉,土城市,中永和

分享完國外美好經驗後,現場回到台灣的在地現實處境。深坑鄉鄉民代表李佩珍與土城市市民代表楊木萬,分別就自己擔任第一線地方自治民代角色,提出他們的觀察與建言。李佩珍報告了許多政黨政治和地方自治糾結的實況:「先前縣長是民進黨的時候,選前鄉長挺國民黨就完全沒經費。」

楊木萬則感於地方上貪污等等的黑暗面,納悶年輕人為何不多投入選舉:「憑良心講,你會比你家里長差嗎?公務員一個月三四萬一堆人搶,里長待遇好得多怎麼沒人搶?」兩位來自不同地方的民代,有交集也有歧異,例如楊木萬認為里長的功能過時時,李佩珍補充說在偏僻地區鄰長仍有其作用,提供不同位置的地方自治觀點。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則就近期中永和四號公園的經驗,報告地方政府跟民意的巨大落差情形。

「民眾打電話到市公所問不到任何規劃內容,跟他們講資訊公開法去要資料,好像還第一次聽到的樣子。」「台北縣升格新北市,四號公園及鄰近七個要歸永和市,也是懂房仲的民眾來講才知道的,民代與市長對於『非我選區』的議題不想管卻不明講,市民也完全不曉得行政區域重劃變了。」

儘管台灣地方自治問題重重,吳勁毅還是以德國經驗的長期演化過程,與台灣現下的狀況已有進步來勉勵大家,不必過於悲觀。

小結

雖然整個座談會於四點二十分左右於台上結束,但由於啟發甚多、話題精彩,會後眾人又各自自然形成不同議題的小討論圈。

同樣到德國參訪過地方自治的綠黨中評委彭渰雯,繼續和徐斯儉、吳勁毅等人交換意見;報導過日本性少數政治與綠色政治關連的綠黨企劃組長則繼續和高嬡惠請益台日「共同購買」運動的不同;有雜誌記者向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探問國內幾位欲突破地方政治困境的第三勢力候選人...

大夥兒直到天色昏暗、已近晚餐時分才陸續離開,才真正結束了這場關於地方自治的討論。這次座談顯然台上台下意猶未盡,期待各方高見能有再交會的一天。

(本文轉載自「台灣綠黨」網站)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