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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 – 小地方新聞網

相思寮爭議新方案─政院承諾原地保留

台灣農村陣線詹順貴律師表示,相思寮的爭議突顯出中科四期開發案在規劃、徵收等程序的草率,若當初能更謹慎地做好各項規劃與評估的工作,就不用耗費這麼多社會成本。

相思寮、萬合農場、農場巷居民代表、相思寮後援會與台灣農村陣線成員,昨(13)日應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之邀,與吳院長會面協商相思寮保存事宜。

中科管理局提出最新版的相思寮保存方案,正式確定原地保留相思寮、萬合農場聚落,並且在相思寮聚落週遭之國有土地劃設農地保留區,由中科管理局與彰化縣政府負責囤土、做好農水路後,辦理專案讓售與農民以相同面積換地。

針對政府提出的新方案,與會的相思寮與萬合農場聚落代表認為這個方案已經展現政府保留相思寮等聚落的誠意,但保留方案的細節仍不明確,保留方案是否能確實落實,也都令他們擔心。

在種種細節都未確認的情形下,吳敦義院長要求居民代表需現場簽署會議結論同意今日的方案,否則事情會回到原點。現場居民代表陳文忠即刻提出要求,他們雖然覺得行政院很有誠意,但居民代表今天第一次看到最新方案,其他居民還沒看過新方案內容,應先讓居民共同討論。但吳院長斷然拒絕此建議,要求居民代表現場簽字,沒有集體討論的餘地,居民代表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形下,簽字同意今天的會議結論。

位在友達廠區預訂地內的農場巷聚落代表陳正宗則反映,今天的方案還沒解決農場巷跟其他散戶的問題,陳正宗當場要求,會議結論應該加入農場巷等散戶應專案儘速解決,但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與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皆拒絕寫入會議結論,只願意口頭承諾會專案協助處理,換言之,農場巷聚落等散戶的居住權問題,今日仍無明確的解決方案。

另外,陳黃媛阿嬤則表示,最近中科管理局一直派人到家裡遊說,其中黃姓職員甚至威脅說:「以後中科設廠會有污染,你們確定要住在這裡嗎?」陳黃媛阿嬤說:「污染的問題你們本來就要好好處理」。相思寮後援會成員林樂昕表示,除了聚落保存外,中科也應該依環評法儘速進入二階段環評,確實保障在地居民與全體社會的最大利益。

台灣農村陣線詹順貴律師表示,相思寮的爭議突顯出中科四期開發案在規劃、徵收等程序的草率,若當初能更謹慎地做好各項規劃與評估的工作,就不用耗費這麼多社會成本。徐世榮教授則表示,今天行政院處理相思寮的方式,顯示政府官員已經開始面對問題,但大埔的問題還未解決,相思寮問題政府是否會落實承諾也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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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在相思寮居民抗爭中,總統與行政院長參加中科四期動土典禮,2010年8月,終於聽見人民訴求,提出相思寮原地保存方案(攝影/胡慕情)

是誰造成中科三期的大災難?

前環保署長陳重信下台那天,致詞時也說:「不要欺負我們細漢ㄟ」,因為很多政策都是行政院決定,美國環保人士都是去白宮抗議,他嗆環保團體:「你們應該去包圍總統府」。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分別裁准對環保署「假處分」、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停止執行」,七星基地應立即停工。環保署今天表示會照裁定文辦理,收到文後7日內,逕命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在七星基地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直到重新通過環評為止。

而所謂「停止開發行為」,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說,指的是環評法第4條規範的開發行為,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的使用」,也就是七星基地內已營運的旭能光電、等待裝機的友達,以及一切工程都要停工。

葉俊宏表示,只能將裁定文轉給國科會,至於依國科會如果不停工,環評法也無權過問,但法院可強制執行。

環保署、國科會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但即使提抗告也要停工。

緊緊咬住環評法第14條的自我解釋

環保署再度緊緊咬住環評法第14條,且出示法務部公文支持環保署對條文的解釋。這個解釋與之前的說法無異,就是:環評法第14條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書未經認可前,石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葉俊宏說,從8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環保署對此條文中所謂「未經完成審查或認可」的見解是「自始未經環評審查」。中科三期「已完成審查且公告結論」,所以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沒有「其經許可者無效」這回事。

環評法第14條猶待歷史大辯論

不過有關環評法第14條的解釋已成公案,不是環保署說了算,猶待歷史大辯論。

事實上包括高等行政法院、許多法律學者的見解是:環評法第14條第1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經許可者無效。」這句話再明白不過,意思就是「環評審查沒通過的案子不能核發開發許可」。

法官在裁定書中指出,「許可」的前提是受環評審查結論之拘束,環評未經完成審查或未認可,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否則許可無效,而且「行政處分之無效為自始、當然、絕對無效。」故環評審查結論,直接影響開發行為之許可與否。

法官認為,立法者藉此條文將開發行為之許可效力與環評審查結論的效力互相結合,明揭「無環評、無許可、無開發」之意旨。如果說,環評審查結論撤銷後已核發的開發行為許可只是違法而得撤銷、尚非無效,則根本就不需要設這一個規定。以此立法意旨,國科會所核發的之原處分(許可)係屬無效。

行政程序法的「公益」誰來裁量?

葉俊宏說,法院撤銷環評結論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核發的許可,不能解釋為「當然無效」,而只是得撤銷。至於是否撤銷許可,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裁量,考量因素是「信賴利益與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孰輕孰重。

雖然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健康風險評估還在環評審查階段,但環保署新聞稿已說:國科會衡量健康風險初步評估結果、經濟發展、廠商權益及促進就業等整體公益,暫不撤銷。

然而,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是指:原處分機關(國科會)「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也就是說,這個「得依職權」只是授權主管機關的作為,並不是說主管機關可以不顧民意,自己任意決定。

也就是說,所謂「信賴利益」與「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孰輕孰重必須由公眾檢視,不是官方說了算。請問國科會,在做此裁量時,問過「撤銷後所卻維護之公益」那一方嗎?

是誰造成「中華民國的大災難?」

今天葉俊宏用「中華民國的大災難」來形容七星基地的停工。他說的沒錯,這的確是一場災難,但究竟是誰造成這場災難?

前環評委員徐光蓉指,七星基地環評是史上少見相當審得最快的案子,95年3月才送審、6月就通過、7月公告。而且此案也在環評會中動用表決權,在官派代表到齊下此案表決過關(多數學者專家委員投反對票)。

官派委員是環評的大災難

如果環保署要一再強調「環評會是多數決,公正客觀的審查」,請先修改環評委員遴選辦法,取消官方代表7名,全數由民間學者專家擔任。今天葉俊宏數度強調未來要修環評法,免得重演中科三期環評被撤的災難。

如果真要修,就先把官派委員取消,因為這才是造成這場災難的源頭。然後遴選委員時不要像現在由環保署長勾選,應像專家會議一樣由各方推薦。

行政院是環評的大災難

國、民兩黨都一樣,只要是行政院跟財團喬好的「重大開發案」,就一邊強調不能不開發,一遇到質疑立即強調:「只要環評通過就開發」。可憐環保署,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怎麼辦?任誰都會選擇聽長官(行政院)的話吧。

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審查時鬧出前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關說環評委員,如今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是,環評委員都還沒決定中科四期廢水排那,他就先喬好海洋放流的方案。而國光石化還在審,經濟部長竟然可跟業者手簽手舉行記者會說:「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

一位官員私下跟環保團體抱怨:「這種案子你們要擋就到行政院,到我們環保署、營建署都沒有用了啊,只是為難我們而已。」

前環保署長陳重信下台那天,致詞時也說:「不要欺負我們細漢ㄟ」,因為很多政策都是行政院決定,美國環保人士都是去白宮抗議,他嗆環保團體:「你們應該去包圍總統府」。

所以,如果行政院不停止指使環評會,那就像葉俊宏今天說的,修掉環評法中的否決權。不要再假民主程序搞真護航,這樣官方、民間都很累。

環評法是環評的大災難

行政程序法的存在,就是讓人民有機會挑戰政符錯誤的行政處分。就像個人或企業被開罰單,如覺被開得無理,當然可以尋求訴願、訴訟等方法替自己討回公道。

環評結論也是一樣,如覺環評通過無理,人民當然可以依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追究。但葉俊宏今天說,如果蓋了房子事後,法院判許可無效變違章,要拆房子,可以這樣嗎?這不是大災難嗎?

問題是,如果是違章,當然要拆不是嗎?不然國家設行政程序法用意何在?如果法院都判了違章還不用拆,那台灣還要政府嗎?
會把環評法第14條解釋成「自始未做環評才適用」的環保署,請問要不要乾脆修法時一併廢除環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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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環保署還是總統府該為政策負責?(攝影/munch部落格)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謙卑面對中科四期行政訴訟裁定

細看訴訟代理詹順貴等律師的聲請狀、理由狀,以及行政法院的裁定書,心中益發感觸,總認為政府及所有有志之士,確有必要以更謙卑的態度,在裁定書所要強調的理念下尋求出路,而非僅拘泥「勝敗」的裁定…….

編按:近日法院連續裁定中科四期、三期因環評瑕疵,需停止開發,引起社會各界震盪。本文作者從行政訴訟裁定的角度,探討此次事件值得深入思考之處,盼引發更多對話(閱讀法院裁定請見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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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相思寮農民)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簡稱『中科四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公告(98年11月10日環署綜字第 0980102814號)後,認為中科四期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的合法性有疑義,先於12月9日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請求撤銷原處分,再於12月 31日於同一訴願案中申請停止執行。

在訴願受理機關遲未處理下,聲請人有感於程序及實體權益被剝奪,並恐後續的執行將有難以回復的損害,故於99年2月1 日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規定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7月30日裁定:「相對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98年11月10日以環署綜字第0980102814號公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之行政處分,於聲請人……對該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事件裁判確定前,停止關於開發程序之續行。

至於眾所矚目的相思寮土地徵收部分,行政法院認為徵收作業程序已於99 年4月28 日完成,所有權人業已登記為中華民國,而「停止執行」的裁定是現階段現狀的暫停,並非回溯原處分之執行,故徵收程序在客觀情形下已無暫停的必要,自不在停止程序續行的範圍內。

細看訴訟代理詹順貴等律師的聲請狀、理由狀,以及行政法院的裁定書,心中益發感觸,總認為政府及所有有志之士,確有必要以更謙卑的態度,在裁定書所要強調的理念下尋求出路,而非僅拘泥「勝敗」的裁定,「抗告」與否的後續動作。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終局決定與停止執行

暫時權利保護制度是整個行政作用與行政救濟的一環,其目的在給予當事人「暫時性」的保護,並非要對主要的問題作成「終局」性的決定。本案係以「排除不利益」為訴求,故其暫時權利保護為「停止執行」,目的在於避免漫長的訴訟過程,當事人的損害可能由危險成為實害,或已經發生的實害可能擴大或加重。

環評事件停止執行的權衡重心

《行政訴訟法》的例外規範設計,並非表示每一種類型的行政處分,在面對「停止執行」時都要使用同一判準,而是得回頭去審視行政處分的實體規範結構。

裁定書以「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作為對照,認為「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審查」欠缺完整的規範結構,因此在面對暫時權利保護制度(停止執行)時,所要權衡的重心,就是要捨棄行政處分達成目的效率,而傾向不同利益的平衡。

而且所謂的「有條件」,其實質內容是傾向效率的追求?還是利益的平衡?因此「條件」是解讀「有無重大影響之虞」的判準。

關鍵在「條件」

行政法院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開發計畫」(簡稱「中科三期」)作為對照,認為「中科四期」比已經撤銷確定的「中科三期」(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30號),其相關條件是「精細、科技且需要嚴格控管」的,「中科四期」比「中科三期」不單純、繁複,且不良影響的成分較高,「將發生難於回復的損害」的急迫性顯然較高,「保全急迫性」的需求也相形較高。

符合期待的裁定

在「中科三期」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審查被撤銷且判決確定下,「中科四期」以更繁複的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審查,當然更有「停止執行」的空間。因此行政法院經調查程序後,在訟爭「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或「給予機會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裁判確定前,權宜性地決定先給予當事人暫時權利的保護「停止原處分續行」,自然符合願意謙卑看待爭議者的期待。

撤銷難免,用心找出路

「中科三期」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審查的行政處分既已撤銷且判決確定,附帶條件更為繁複的「中科四期」第一階段環評審查,看來是難以迴避被撤銷的判決。又,行政法院認為第二階段環評是更細緻化的公民參與程序,效率當然不如第一階段環評程序,但所彰顯者卻是不同意見的整合,其協商成本雖高,然達成的共識會更細緻,之後的履行成本就會降低。相對的,若僅為尋求效率化的達成共識,不願投入協商成本,爾後面對履行的阻力自然就很大。

因此用心體會裁定書所強調「協商越完整,達成共識的細膩度將越完整,履行共識的阻力也將越小」及「效率的實質考量不是在達成共識,而是在共識履行的順遂」的理念,在追求效率與經濟發展之餘,謙卑面對臺灣土地,重新審視第一階段環評審查,並坦然接受第二階段環評審查的必要性,才是解決之道。

附錄:

990730中科四期-停止執行裁定(重掃)1.pdf

http://docs.google.com/fileview?id=0BxkOfOxDOPgvZjE3OTY4MzAtMTAzOS00ZTU3LWI3ZDQtYzUyZWRlYTFiODgz&hl=en

20100802-中科三期(&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停止執行裁定.pdf

http://docs.google.com/fileview?id=0BxkOfOxDOPgvYWE4ZmVkNDktMWRhMi00MDM1LTkxNTUtN2MyNDdlMjU2YjE5&hl=en

20100802-中科三期(&環保署&中科管理局)-假處分裁定.pdf

http://docs.google.com/fileview?id=0BxkOfOxDOPgvN2VjN2ZkYWUtMmYwZi00ZWNlLWJiNGMtZjgwNDUxMGNmNjNi&h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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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按照程序的行政工作,造成土地人民產業三輸局面(攝影/munch部落格)

土地徵收之沒有人性

灣寶農民陳幸雄曾說,去年在完全不知情下接到苗栗縣政府雙掛號指要地上物查估,他在一個月內暴瘦8公斤。其他農民也都七、八十歲,聽到土地要被徵收,那一個不是憂心到吃不下、睡不著。

昨天竹南大埔的朱女士仰藥自盡,疑似因土地被迫遭苗栗縣政府徵收,失望傷心而輕生。事實上這絕對不是個案,包括苗栗灣寶、竹南大埔、中科三期后里、中科四期相思寮這些也遭土地徵收迫害的居民,也曾多次反映「聽到徵收,昧吃昧睏」。

但政府曾幾何時重視過這些居民的心情、意願?朱女士的不幸,是以身見證台灣政府土地徵收的沒有人性。

就在昨天下午,后里居民北上舉行記者會,中科三期七星基地謝龍雄家的0.8公頃果園被徵收做為聯外道路。謝龍雄的媳婦王婉盈說,土地徵收後,有一天她的公公把自己反鎖在自己房內一整天,家人發現他消失後破門而入,看到謝龍雄躺在床上不動,兩眼無神說:「我這輩子的心血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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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雄媳婦王婉盈替公公控訴環保署

謝家的梨園已傳了四代,中科一來什麼溝通都沒有就徵收了土地,而且每株才賠償3850元,謝龍雄的兒子謝元斌說,一株梨每年收成二到三萬,一株梨的生命長達幾10年,全家都靠果園生活。果園被徵收後中科圍起高堤,他們家隔璧僅剩的0.2公頃也因空間受阻而無法生長,「多次反映也沒人理會我們」。

聽到中科暫時停工,謝龍雄沒有高興,走到田裏只說:「這果園已經被整得亂七八糟」。土地已開路,就算還給謝家也已經無法回復耕作。

灣寶農民陳幸雄曾說,去年在完全不知情下接到苗栗縣政府雙掛號指要地上物查估,他在一個月內暴瘦8公斤。其他農民也都七、八十歲,聽到土地要被徵收,那一個不是憂心到吃不下、睡不著。灣寶農民多次北上台北,都是清晨一大早,頂著37、38度高溫,這樣內外交相迫,長久下來不生病都很難。


蔡閒花阿嬤說,只要收到縣府公文就昧吃昧睏

相思寮的陳黃媛阿嬤、蔡閒花阿嬤都不識字,日前彰化縣政府在二林園區辦公室舉辦安置說明會,她們沒有去拿說明書,「看嘸啊,拿也沒有用」。這些不識字的老農,政府是如何跟他們溝通土地徵收的呢?

蔡閒花阿嬤就說,「信一直寄來啊,又看不懂,只要收到縣府的信就昧吃昧睏。」縣府、中科都只公文往返,那會知道這些一生守著家園的老農在想什麼?

黃玉洲阿伯的大兒子去年在區委會第一次審查中科四期時就到場說過,政府都沒有派人去跟相思寮的老人家溝通,何時徵收、如何徵收,任由他們擔心不知所措。有環評委員、區委會委員一再提醒環保署、營建署要重視農民的安置,結果有誰把農民的眼淚當回事?

遠的不說,717老農夜宿凱道,凱道上滿滿躺著的都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家,有那個官員過來問一下,要不要流動廁所、要不要準備緊急救護設備…。

台灣土地徵收的制度不公已眾所周知,但土地徵收的沒有人性卻更令人悵然。如今朱女士的死,如果官員看了都沒什麼感覺,那不只是土地徵收的沒有心性、工業開發的沒有人性,更是台灣政府徹徹底底的沒有人性。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吾土吾民之灣寶聚落

對於承襲祖先渡海移墾後龍灣寶,長年堅守農事生產的灣寶農民而言,徵收可耕農地作為污染工業的生產基地(偽稱科學園區),無疑是生命中最大汙辱!

編按:內文所有藍色字都可以點選延伸閱讀,請大家自助閱讀,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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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聚落」位於苗栗縣後龍鎮西北端台9線(龍山路)大山國小後方一帶,與「埤仔頭」、「六甲」、「百三」、「圪仔內」等村落共同組成「灣寶里」。走3號高速公路由大山交流道下,走明山路往西即進入後龍鎮灣寶里,明山路右側往北3百多公頃農、林地面積,即為此次苗栗縣政府預定創造40000個工作機會,「偉大的後龍科技園區」預定地。

古灣寶早期受中港溪沖積,大量溪水泥沙流入淤積而成沙洲平原,又位於出海口附近受東北季風吹襲,常年塵土彙積成為「土坵」,在灣寶稱為「大山」,在西南沿海的彰化大城沙崙雲林縣二崙鄉崙背鄉等地則稱為「崙」,難得的在灣寶仍保有在「大山」群居的地貌。也因為縣長劉政鴻的執意,才讓大家見識到「灣寶」捍衛鄉土的意志。

灣寶聚落一帶多為沙質土壤,種植水稻收穫並不理想,但在1960年到75年間進行移土改良土壤工程與農地重劃,並引大潭水庫灌溉供水,而讓灣寶農作趨於多元化而豐富,並規劃「農業特定區」。由於覆土部份為紅色黏土,在部分水稻田中仍可見紅色黏土,成為此地特殊的農作景觀。灣寶農作有三寶:「地瓜」、「花生」、「西瓜」,其中以西瓜最負盛名,讓灣寶人引以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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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寶聚落的豐富歷史文化

「灣寶聚落」群居在「土崙」偏西南坡度平緩處,可以閃避冬季強烈東北季風,移墾先民大都來自福建泉州一帶,經由金門再渡海移入,宗族觀念極為強烈,以、洪、、黃及吳等五大姓,各姓氏以親族血緣作為群聚的生活圈,均延著山崙成帶狀分佈,領域分明,從目前聚落中僅存古厝群的分布,依稀可以瞭解昔日各宗族群居的狀態。

「灣寶聚落」中姓氏親族最龐大為楊氏宗族,日治時期擁有大面積耕地外,並擁有小型魚船在中港溪南岸沿海放網,村人(罟仔腳)再協力拉網回岸而取得魚獲(牽罟),村人稱「楊仔罟」,與庄內洪姓的「洪仔罟」常有較勁與械鬥。當然,這是先民拓墾奮鬥的故事,現在則是各姓氏宗親同心合力對抗官廳的壓迫。

楊氏古厝宅群,位於庄中心位置,有兩幢雙併式多護龍三合院,前方並有錯落磚造平房,據悉為楊水牛的三個兒子楊天合、楊萬和、楊萬富分別興建,大哥楊天合居左幢三合院,在格局、佈局均較其他房舍雅致,而宅群前後棟距形成古韻幽長的巷弄偶有電視劇來此取景

楊氏古厝宅群坐落在低凹的地勢上,猶如寶座般,除有防風因素更有風水上的考量,楊老先生說古厝以前在正廳會有泉水湧出,但戰後實施耕田放領與三七五減租後,家勢式微後即沒再看見過湧泉。而楊家古厝後方有棵百餘年老莿桐樹,見證楊家興衰與灣寶聚落開發史。

古厝群均為磚木結構,位向朝西南偏西,左右兩幢正身均為七開間,正廳門樘上有「弘農堂」堂號,出挑簷廊,牆體為斗子砌,正廳與次間屋頂已塌陷,但內部留存承重磚牆為戰後生產磚塊規格,研判在戰後曾經翻修內部與屋頂,但保留外部斗字砌牆體,若從建材與裝飾推估,古厝可能建造於1930年間,之後陸續増修。左右內外護龍不同的馬背造型與山牆墜飾,寓意深遠,十分引人注目。

左幢(楊天合)的宅院應較早興建,右幢宅院次之,前方平房則是居後。左幢院門採內凹環抱形式,門柱上以迴紋雕飾右幢門柱則以洗石子瓜形裝飾,左右先後呼應。比較特別的是,左幢左外護龍過水廊間上改以露台方式,讓中規中矩的的三合院,更增添幾分情趣

楊氏宅群前方近百公尺附近,另有一幢楊家古厝(灣寶庄96-1號),仍為楊水牛宗族後世所建,獨幢式合院,格局為一條龍形制,面寬七開間,設置院牆門柱柱頭以簡單十字錐星泥飾,建於戰後1960年間,工構嚴謹,水形曲、火形銳、木形直馬背,意象和層次分明,雖無華麗裝飾,但清新又充滿親切感

楊家古厝左上方處,為吳家古厝(灣寶庄103號),為傳統三合院格局,正身為五開間格局,院牆中崁水泥模造花磚,亦為戰後建築典型裝飾,樸實儉約,院邸充滿寧靜祥和的氣氛。

「龍雲宮」為灣寶的信仰中心,位於聚落北端,於2005年重建啟用,共花費4600萬,經費來自聚落族親與附近村民捐建,也成為里民活動與議事中心。而「後龍科技園區」規劃的的地界就沿著「龍雲宮」左側產業道路,果然「神明」還是比較有影響力。

沿著產業道路(後龍科技園區地界)左側山崙下驚見一幢古厝,堂號為「頴川堂」,原以為是「鍾氏古厝」,但詢問後才知道是修復古厝的彩繪師父擺烏龍,將陳氏堂號「穎川堂」誤寫為鍾氏的「頴川堂」,陳家後代於事後發現有誤,但因無傷大雅,就選擇尊重歷史錯誤的存在,從此「頴川」即融入「穎川」之中,充滿樂趣。

「科技」追求極致的精準與速率,「穎川」變「頴川」的就像程式中的「臭蟲」(Bugs)一般,不允許出現的錯誤,更不會讓「頴川」融入「穎川」之中。或許,這就是「科技」與「人文」的差異。

1994年起,不斷表達拒絕被劃入科學園區的意願

其實,灣寶對於被劃定為「科學園區」的抗爭,早在1994年國科會為因應新竹科學園區擴充需求,即所謂的「竹科四期」就與竹南、銅鑼兩地列入評選基地,1995年選中後龍灣寶,園區幾近整個灣寶里,灣寶庄民隨即組成「苦苓腳地段權益保護委員會」表達堅決反對科學園區的設置,不惜發動大規模抗爭,並舉發民意代表之私心圖謀,同步行文國科會、縣府、省府、中央表達嚴正立場。

1996年政府宣布放棄「後龍科學園區」的規劃,轉往竹南設置竹科四期。這也是2004年竹南基地擴大徵收大埔農地,造成2010.6.9大埔抗爭自救事件的歷史原點。

這一任的苗栗縣長劉政鴻,又依樣劃葫蘆,但這次劉政鴻耍「陰」的,一方面籠絡鎮長與民意代表,以隱瞞、蠻橫的方式企圖以「暗渡陳倉」企圖闖關。聚落村民再一次聚集成立「灣寶愛鄉自救會」,堅決反對開發與徵收,捍衛聚落與自己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對於承襲祖先渡海移墾後龍灣寶,長年堅守農事生產的灣寶農民而言,徵收可耕農地作為污染工業的生產基地(偽稱科學園區),無疑是生命中最大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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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聲請停止執行成功 人民的重大勝利!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被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是司法再度對環評制度發出挑戰之聲。法官認為,決定是困難的,最終評估結果要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不是任何一方說了就算。

台北高等行政院法院今天裁准由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民眾聲請的「停止執行」,在行政訴訟裁判確定前,「停止開發程序之續行」。也就是說,在民眾另向行政法院提起的撤銷環評結論判決前,中科必須停止一切進行中的開發行為。

而且這個判決與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不同,中科三期是「撤銷環評」,而不是直接「撤銷許可」,因此給了環保署在「撤銷環評與許可之間」有了操弄的餘裕。中科四期的判決則直接挑明「許可」,所有許可都應暫停。

據了解,環保署、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於稍晚開會,初步決議,這個判決已無可迴避,會尊重司法暫停二林園區開發行為。

這次判決是人民的一次重大勝利!

雖然這只是「暫時性的保護」,而不是最後行政訴訟的結果。然而,有了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的前例,環保署即使官司輸了,還是可以自我解釋法令,不命七星基地停工。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今天公開呼籲政府應守法。

不過無論如何,這個判決是在最近六輕大火、國光搶地、土地胡亂徵收的混濁氛圍中,稍稍讓人感受到的一股清涼微風。

可以保住相思寮?土地徵收已完成,不須暫停

至於眾所矚目的相思寮居民能否保有自己的家?目前還言之過早。

雖然依法中科應暫停整地,但法院判決書也言明,相思寮居民的土地,彰化縣政府已於今年4月28日完成徵收程序,目前土地屬於國有,「暫時權利保護只是暫停」,不會改變土地已被徵收的事實,徵收程序也不會因此而暫停。

律師詹順貴表示,如果居民另向行政法院提起的撤銷環評訴訟勝訴,居民的土地所有權才有機會再移轉回到民眾手上。不過彰化縣政府已發文要求相思寮居民年底前拆遷,居民是否會勝訴、勝訴後環保署是否又會重演中科三期七星基地,輸了也不停工的戲碼,一切都是未知數。

不過就像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的:「這是一件好事」,環保署在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被撤後不到半年,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環評撤銷訴訟中,又被法院裁定「停止執行」,是司法再度對環評制度發出挑戰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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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清楚表示,不願割讓歷史傳承土地(攝影/munch

居民分別向環保署、內政部提起行政訴訟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開發者是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分別於去年通過環評審查,向國科會取得開發許可。又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取得農地變更工業用地,以及土地徵收許可。

事後律師詹順貴代理106位居民同時對內政部、環保署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應撤銷環評結論、區委位結論,以及所有的許可。今年5月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3項提定聲請停止執行。

行政程序法第116條規定,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就不會停止,但如果「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就可例外停止。

法院認為,此案符合「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的要件,因為中科四期開發所造成的汙染及其他損害,對於居民生命、身體、健康、都將造成無可回復之損害。「暫時性權利保護的機制」可以彌補、緩衝錯誤開發決策的衝擊力,使原處分有受司法審查檢驗的機會,以免違法處分繼續執行造成損害無限擴大、難以回復。

當然包括環保署、中科管理局、內政部都提出抗告,但最後法官在文中說了一段相當感人的話。法官認為,決定是困難的,但認為最終評估結果要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而所謂「社會最大利益」,不是中科說了算,也非環保署說了算,也不是環保團體或居民說了算。

而是任何工業區開發有正向因素,但也有環境負向影響,環評的核心問題就在「增加正向影響、減少負向影響」。

其實這就是環評的精神,環保署自應奉此為環評最高原則,何故要經由民眾辛苦訴訟、由法官口中說出?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請中科四期轉個彎,給相思老農有個家

在日本國家要徵收土地,地政公務員是千拜託萬拜託,甚至長跪門口,請求地主一定考慮,只有台灣政府是用搶奪式徵收,換成農民千拜託萬拜託苦苦哀求,請求政府留下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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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到無力,對於相思寮的廣大農地,已經失守。無力再保護彰化最美的那一塊農地,一望無際平坦的綠,綠到醉人,綠到痴心。

在台灣,除了灣寶、相思寮、田中以及花東等地,要找到這種沒有工廠,沒有工業區,沒有紛雜農舍的一望無際田野,真的沒有幾處。

農地,不是一塊面積,而是包含水源,空氣,土壤,甚至生物等要項構成的複雜生態系統。我們都市人從不知,種出好農作,除了水、土、空氣,還包含蟲鳥授粉、蚯蚓鬆土,農作不是插下去就會活,在一望無際的綠裡,藏著許多看不見的奧秘。

這也是為何灣寶、相思寮珍貴之所在,當官方統計全台全台農地面積80多萬公頃,稻米種植面積30多萬公頃,千萬別被數字騙了!這些數字裡的農地碎裂,散佈工廠、道路,甚至已經成為新市鎮的邊緣,早晚面臨開發。台灣農地,已經沒有多少一望無際的綠,甚至在雜草叢生、土地龜裂、或是污水四佈下,讓人懷疑這還算是農地。

相思寮最美的廣大田野,在去年中科四期通過環評,就已經失守,開發最喜歡找這種珍貴農地,台灣又失去一塊一望無際的綠。

現在唯一剩下的就是相思寮以及萬合農場的農戶們,期望留下一小片的綠,為台灣農業留點希望。

這樣的希望,已經夠卑微的,從要求保留大面積農地,為台灣生態永續留些希望,到現今只能期望政府、財團高抬貴手,讓農民在自己土地上生存。

這樣的訴求,已經夠荒謬,就像自己的東西,不能理直氣壯的珍藏,還要請求別人不要強行奪走。

朋友傳來一篇文章,說明美國一棟釘子戶的故事。

西雅圖有個老太太,叫伊蒂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生於1921年,1966年搬進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的一個兩層樓的小房子,有兩個臥室。

2007年,開發商計畫在那個地帶建造商業樓,征地拆遷進行順利。但到了老太太這裏,卡住了。老太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歲了。老太太已經在這個設備齊全的舒適蝸居裏,住了40餘年,對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願搬離。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大問題”。開發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賠償金額,最高達到100萬,超過市值好幾倍。根據市值,老太的房子的地皮值12萬,房子值8 千。老太不為所動。英文西雅圖時報聞訊採訪她。她說,“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錢。錢並不意味著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me an anything.)

老太沒有請律師,沒有寫信到有關部門,沒有上首都華盛頓討個說法,更沒有自己製造燃燒彈或以自焚抗議,只是對開發商說一個很簡單的詞“No”。

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得修改圖紙,商業大樓修改設計圖,忍痛挖掉了老太太這一塊地方,留下這張象徵尊重人權國度的照片。

在日本國家要徵收土地,地政公務員是千拜託萬拜託,甚至長跪門口,請求地主一定考慮,只有台灣政府是用搶奪式徵收,換成農民千拜託萬拜託苦苦哀求,請求政府留下一條生路。

美國的SAY NO!日本的苦苦哀求,換成台灣,場景極其粗暴,強權的政府,竊喜的財團,鐵血的公務員,以及冷漠的社會,構成異樣的冷酷社會。

今年初,立院一場協商會,看到讓人心碎,那有私有財產的主人,苦苦哀求保護自己財產,政府官員是如此虛應冷酷,大家感受一下,至少該讓這個無情政府,再少個五萬票。

發展,建立在別人苦痛之上,不該是文明國度所為。更扯是強徵民地開發,蓋的不是萬民共享的公共建築,而是財團發財的私人工廠,這種公共利益,簡直是國家資本主義的極致,以國家之力維護財團利益。

相思寮,那一片一望無際的綠,漸漸消逝,期待保留優良農地的初衷,已無希望,現在僅剩的只能堅持人權的尊嚴,當老農SAY NO!,中文說就是我家不賣!簡單明瞭,那來怪手警察的強徵豪奪。

一件幫助財團徵地設廠的偽公共利益案,吃掉環境的公共價值,別再毀損尊重人民財產權的普世價值。

相思老農的淚光,只不過要在強徵的600多公頃土地上,保留28公頃人民的家園、農地,留下一絲生存的希望,而如此無奈的請求,不是拆工廠,只不過讓路轉個彎,別讓社會看見心碎的淚光。

官啊!只不過讓路轉彎,讓人民過活。如果還是強橫到底,讓社會想起那一片一望無際的綠,以及土地裡的真正價值,到時民怨沖天,在上街要的是歸還600公頃農地,以及讓一個無情政府,永不復生。

綠意抹成灰,相思淚婆娑。為何一個政府,總愛讓人民哭泣,財團心喜!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原標題為「中科四期要轉彎–官啊!只不過讓路轉個彎,給相思老農有個家」

相思寮限期遷移,需要你的支援

烽火連天!相思寮今天收到限期遷移的公文,雖然相思寮沒有領取補償金,但徵收程序已完成,地權移轉為國有地,要求一個月內遷移,年底前自行拆除才能多領取 50%獎勵金,這種制度設計把必須自求後路的農民逼得兩面為難…..

烽火連天!相思寮今天收到限期遷移的公文,雖然相思寮沒有領取補償金,但徵收程序已完成,地權移轉為國有地,要求一個月內遷移,年底前自行拆除才能多領取50%獎勵金(詳細內容請見附檔公文),這種制度設計把必須自求後路的農民逼得兩面為難,不過他們仍然不放棄任何可能改變現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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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周六相思寮有六人會北上參加626 反ECFA 的遊行,我們想組相思寮小隊,訴求的是不只有自由貿易會對農業造成傷害,近來浮濫畫設又巧立名目的工業區開發更是毀滅農民與農地的元兇。

大家的支持相挺對相思寮很重要,歡迎大家一起參與及討論後續的行動,烽火連天,大家一定要撐住,一起加油!!

集合地點:6/26日4點半凱道集合。請跟小八0922-696075或博任0986-611914連絡。

徵人:我們想徵求人體彩繪師、與自願在肚皮或頭上彩繪西瓜或南瓜的朋友。

拆遷公文

國光石化不能說的秘密–跨海的臍帶關係

台灣耕地面積不大,但是食物種類多樣化,農業技術優良,發展精緻農業體系,利潤不見得比工業低,工業污染帶來的社會成本,常常是在工業利潤上,沒有被計算進去的成本。未來只有更廉價的工業產品,更高價的糧食需求…

政府很急!在箭靶全射向國光石化之際,政府卻急著盤算大城海埔地工業區,背後帶來的非凡意義。

國光石化設廠,從屏東南州到雲林台西,頂著官民合營的身份,一路走來都算單打獨鬥,政府並不是那麼強烈的支持,到了現今態度轉硬,一幅非建不可的決心,行政院在2009年3月核定國光石化投資計畫,並且訂出目標時程,希望在2015年6月開始量產,甚至期待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環評程序。

很急!這種限期完成的要求,讓環評變得有點諷刺,能夠不通過嗎?

國光石化急著建廠,石化財團有擴張的考量,就像環說書開宗明義,建廠原因是中油和台塑石化產業的競爭關係。在台塑麥寮六輕廠運轉多年,以及中國寧波建立石化下游工廠後,中油的壓力劇增,轉投資的國光石化加上合資的民營石化業者,組成一股抗衡台塑的力量,規劃在大城工業區設立年產120噸乙烯的國光石化,並由石油公會招募石化財團,前往中國海西台灣石化專業區,積極爭取設立年產100萬噸乙烯的輕裂廠。

財團急,有著商業競爭的壓力,尤其中國年產一千二百萬噸乙烯,未來還有高度成長空間,目標希望達到年產二千萬噸的能量,台塑麥寮、國光石化在這個背景下,個個磨拳擦掌想爭第一。

財團的拼鬥,有著商業競爭的壓力,那政府急什麼?就只為吸引投資創造財富,恐怕道理沒那麼簡單。

對於政府,國光石化的建造,重點不只是石化產業,而是二岸經濟臍帶的連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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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算計

中國高度成長,作為國家基礎工業的石化產業,有著急迫的需求,台灣石化業者清楚巨大的商機,中國當然也清楚台灣石化業者,想要前進中國的心理。但是在中國的算計下,早期以產業的思考,引入國外石化產業,打造中國的石化產業基礎,要求的是石化業必須在中國建立上下游產業,完成中國境內石化產業垂直整合的目的。

台塑海滄案,算是第一次石化西進的衝撞,在政府戒急用忍下,面對中國頻頻招手,台塑石化上游的輕油裂解不能放行,結果換來雲林麥寮工業區的開發,台塑只能在台灣煉油生產,前往中國寧波設立中下游產業。台塑的擴張,能量達到年產三百萬噸的乙烯,中油卻只有年產一百多萬噸的能量,於是官民合組國光石化,希望找地生產,追趕台塑。

中國知道台灣石化產業的競爭,再度規劃福建海西石化專業區,吸引台灣石化產業前往設廠。但是這次情勢已有不同,過去台塑海滄案,中國希望取得石化產業的關鍵技術,要求在中國垂直整合,到了現今中國生產技術精進,不乏國際大廠早已在中國設廠生產,現今吸引台灣石化業者前往設廠,目的不在技術,而在建立二岸的臍帶關係。

2009年中國提出「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明確的定義,將台灣納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一環,福建海西區將是一個經濟特區,不只在石化業上先行整合,未來相關產業也會陸續整合,讓海峽二岸自由通航,甚至建造跨海大橋,挖通海底隧道,都是將台灣連結到中國地區經濟的算計。

台灣的拙計

中國想產業通吃,讓台灣變市場,但是對於台灣,面對石化業者出走壓力,政府算計的是石化上游根留台灣,中下游前往中國加工,成品銷往中國或轉口東協,建立跨海生產鍊,形成一個海峽兩岸的產業合作模式。

中國設立海峽西岸經濟區後,政府想在二岸經濟架構下,完成上游台灣,下游中國的跨海產業整合,透過政策管制不肯放行,依舊規劃在台灣設立石化上游產業,期待在ECFA通過後,石化列為早收名單,在二岸跨海合作生產下,原料台灣生產,免關稅進入中國加工,再銷往中國市場,甚至銷往東協,建立上下游分工的整合經濟圈。

於是,國光石化有其緊迫性,不只是產業的擴張,更負有因應中國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成立,台灣建立海峽東岸的產業區,形成跨海生產鍊下,扮演上游產業的定位角色。

所以,國光石化的興建,政府很急,急的不是產業,而是二岸關係。

但是中國態度很清楚,根本不考慮台灣一廂情願的盤算,在兩岸臍帶關係裡,石化產業必須在中國境內上下游垂直整合,台灣成為澈底依賴中國的市場。當台灣火速審查國光石化在大城濕地設廠案,中國在日前沒有批準台灣石化公會在海西區申請的設廠案,目的就是對台灣石化業者給予壓力,石化上游產業必須在中國設立,沒有台灣上游生產、中國加工的道理。

這個舉動,無異震撼彈,讓國光石化中多數想前往大陸投資設廠的民營業者,必須表態選邊站。因為中國的目的,已經不是石化設廠,而是在二岸臍帶關係中,扮演支配者與供應的角色,台灣只能對應海峽西岸的地區經濟,配合港口園區的設立。

財團的心意

這也是國光石化的真實問題,一旦中國擺出強硬姿態,縱使在政府依舊管制下,這些財團都開始會有不同盤算。換句話說,國光石化的開發有變數,不是環評的困難,而是中國要求前往設廠的壓力。

其實,石化業出走,已成遲早的定局,大情勢不利台灣,石化生產財團都想走,不僅市場中國大,土地投產中國便宜,勞工中國廉價,甚至石化產業在中國形成的國際聚合,都讓台灣石化業者天天算計想走。甚至石化業者精算到,一旦政府受不了壓力,開放石化上游產業,能夠前往大陸設廠,只要拆掉台灣工廠到中國重組,三到四年就能投產,比建設新廠需要五到六年,都能快速投產搶攻市場。

這種出走態勢,不只石化產業,鋼鐵、晶元、面板等產業,都有相同壓力,讓政府大量開發工業區,設立產業上游工廠,期待建立跨海上下游生產模式,最後在財團群起出走中,終成幻影。

台塑算得很精,一直想將麥寮工業港轉為綜合商業港,就是準備一旦產業外移,就能讓麥寮港成為二岸經濟圈中,扮演進出口的自由貿易港,甚至國光石化中,開發大城工業區的專用港,都是盤算在產業出走後,從工業港變貿易港,扮演二岸運輸的角色。

國光石化會是一個夢,如果中國強硬讓石化業者選邊,商人當然是追逐利益,政府期待簽定ECFA後,台灣掌握上游產業,前往中國加工銷售,終究會成為痴人說夢,政府心知肚明。

台灣石化生產內需已足,再增加的產量幾乎都是外銷為主,但在中國強力要求海峽西岸經濟區內的垂直產業建立,加上2015年量產早已錯失商機,台灣石化業者巴不得國光石化環評不過,台灣生產澈底破局,政府全面開放西進設廠。

政府不願,除了還有跨海產業整合的幻想,更想讓一些早想走的重大投資,發揮衝高成長率的選舉效用,形成民眾拒絕污染,財團為利想走,只有政府強行設立的一廂情願。

如果今天政府宣布全面開放,不僅國光石化會撤資西進,甚至台塑也會整廠遷移,就連許多產業也會相繼出走。

找尋贏的策略

其實政府必須面對,中國已非二十年前的落後,在經濟發展、國際合作下,他們根本無需依賴台灣技術,那種一項情願的台灣生產、中國加工跨海產業鍊,根本不可能實現,早期中國還要台灣的傳統產業,到現今已經看中台灣的主要工業,不斷設立特區壟斷生產線,財團見利選邊站,台灣和中國拼工業生產,實在已無本錢。

其實面對工業中國的強勢崛起,台灣必須認清競爭態勢,反而利用此一時機,進行產業轉型,像歐美先進國家一般,排除污染產業,在創意、管理、貿易與行銷等知識產業上精進,找出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這是中國之弱,也是台灣真正優勢所在。

甚至在產業分工下,讓中國拼工業,台灣重拾農業生產的優勢,無需在工業生產和中國纏鬥,而是以農業優勢進軍缺糧的國際市場。工廠可以搬,但土地不會走,在糧食爭奪戰一書中,指出經濟高度發展的中國,耕地面積越益減少,農民棄田從工,國民對食物多樣化的需求日益提高,世界要賺中國的錢,未來最重要將是糧食交易。

中國以工業所得彌補農業不足,在國際上四處購買糧食,常常是高價購買造成缺貨,轉變成為一個農業依賴輸入的國家,東協中泰國等國都準備以糧食來大賺中國錢財。

台灣耕地面積不大,但是食物種類多樣化,以及農業技術優良,發展精緻農業體系,利潤不見得比工業低,尤其工業污染帶來的社會成本,常常是在工業利潤上,沒有被計算進去的成本。未來世界,只有更廉價的工業產品,卻是更高價的糧食需求,台灣作為一個物產豐富之島,實在不該再毀損污染土地,追求已經走下坡的工業開發,等到發現糧食產業的重要,卻是面臨破壞污染,無法使用的土地。

臍帶不是絞刑索

國光石化,不只是一項投資案,背後有著二岸建立臍帶關係下,台灣未得養分,反而失血受傷的問題,失血的不只是工業外移,更有土地被破壞的問題,以及產業策略徹底崩潰的憂慮。

在台灣,未來願景失去方向,常常是財團因競爭、因無奈,開口要開發,政府一場內部會議,就全力配合興辦,完全失去投資政策的評估與審核機制。於是脆弱的環評,竟然成為產業不當投資的最後防線,而這條防線常常不太靈光,因為它頂多可以證明對環境有危害,卻無法指控一個投資案根本從頭就是錯,甚至為錯誤的治國政策背書。

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的廠商,都有前往中國生產的壓力,整個問題的核心,不是環評過不過的問題,而是這種準備出走的投資案,根本不該被同意,該群起反對的民眾,不該只是環境守護的人士,而是關心二岸經濟發展中,政府的態度和台灣定位的所有國民。

當政府呼應中國海峽西岸經濟區設立,以國光石化作為連結的臍帶關係,該反對的不只是環境破壞的問題,而是為了短期可見的投資效益,執迷這種包走包輸的工業角力,倒底台灣面對中國強勢,真正的願景和戰略是甚麼?

(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政大中科週】關心台灣母親4/23~4/30

法院判決「中科三期」環評違法,法律伸張了正義,政府以不變應萬變;強制徵收「中科四期」彰化基地,村民流乾了眼淚,政府無情不為所動。后里的七星農場,與二林的相思寮,經濟的汙濁泡沫,傾覆在這片土地的源頭活水,天光雲影不再徘徊,烏煙瘴氣長相伴…

民國八年,德先生與賽先生叩響門環,踏入國門!

他們倆跌跌撞撞的,陪著我們走了九十餘年,

到了建國一百年前夕,

賽先生震撼登場,

但德先生的腳步是否跟上?

法院判決「中科三期」環評違法,法律伸張了正義,政府以不變應萬變;

強制徵收「中科四期」彰化基地,村民流乾了眼淚,政府無情不為所動。

后里的七星農場,與二林的相思寮,

經濟的汙濁泡沫,傾覆在這片土地的源頭活水,

天光雲影不再徘徊,烏煙瘴氣長相伴,

低頭不見水中天,而是撲鼻的戴奧辛。

如今,「透早」就出門,不是走到田中央,而是走上街頭;

彎下腰,不為把青秧插滿田,而是要用堅硬的背脊,抵抗科學怪獸的張牙舞爪,

用結滿厚繭的雙手,守護每一寸肥沃的土壤;

農民不驚田水的冷霜霜,卻必須害怕政府的陰森森!

科學園區真的帶給我們科學了嗎?

我們還需要多少科學園區?

難道我們真的別無選擇,要用毒害淨土的方式,來換取不可逆的工業區?

或許十年後,我們只能在變調的相思寮,追憶似水的農村年華;

但是現在,我們不妨來政大中科週相思,聊聊遺失的人情美好!

*中科爭議靜態展*

4/12()4/23()

@中正圖書館一樓大廳

*紀錄片放映遮蔽的天空*

4/23()

@綜合院館北棟270104

(18:30入場,19:00開始)

主講→ 紀文章導演

*台灣母親妳要帶阮去兜位?農村搖滾演唱會*

4/26()

@行政大樓前廣場

(18:00開唱!)

主唱→阿達

農村武裝青年主唱

主講→ 阿烽

紀錄片工作者

*主流之外帶你(妳)看見到不了的地方*

4/27()

@綜合院館北棟270306

(18:30入場,19:00開始)

主講→ 胡慕情 *邀約中*

立報記者,部落格《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

*永不妥協仗劍而戰的環保律師*

4/28()

@綜合院館北棟270103

(18:30入場,19:00開始)

主講→林三加律師

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

主講→蔡雅瀅律師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

*天生反穀那是我們的來處,也是去處*

4/29()

@綜合院館北棟270104

(18:30入場,19:00開始)

主講→ 廖本全老師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奇蹟背後傾聽一段血淚交織的故事*

4/30()

@綜合院館北棟270104

(18:30入場,19:00開始)

主講→ 工傷協會成員

大地之母,究竟妳會帶我去哪裡?

我雖然不知道,但我的身影會緊緊依畏著妳,

因為在遮蔽的天空外,除了科技之夢,還有我們胼手胝足創造的奇蹟,

奇蹟背後,為什麼會有廣大的同行者共同守護著沃土?

因為那是我們的來處,也是去處!

政大中科週邀您一起去感受、關心撫育我們的台灣母親!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