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判定,請考量鄉村的邏輯

這幾天我們在新發村幫忙調查在地居民的受災狀況與重建需求,卻發現當我們想從政府法規找到幫助災民的管道時,碰上不少困難。在受災調查部份,房屋受損狀況是以全倒、半倒、無損傷來判定,並依此種分類來做相應的補償…

編按:

清大社會學研究所的學生,日前組成工作隊到高雄六龜地區協助進行地方訪談,本文為工作隊學生王俐文觀察到關於受災判定的標準,在鄉村有其特有的邏輯,提醒相關部門能體貼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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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六龜新發地區的災情

這幾天我們在新發村幫忙調查在地居民的受災狀況與重建需求,卻發現當我們想從政府法規找到幫助災民的管道時,碰上不少困難。在受災調查部份,房屋受損狀況是以全倒、半倒、無損傷來判定,並依此種分類來做相應的補償。然而,實際狀況卻非如此單純。

新發村17鄰有一戶被土石整個掩蓋到房屋後方,水災當天只聽到轟隆隆的聲音,不久被水流沖刷而下的土石將屋子包圍了起來,大門外的泥水一直累積到腰,鐵門根本拉不開,後方的窗戶也被土石衝破開始侵入房屋,最後居民是從窗戶逃出一樓,想辦法到二樓躲避,整個晚上都無法安眠。

災後,房屋後方卻只清出一人能過的距離,大量土石依舊累積在房子後方,若是再有暴雨,這些現成的土石流材料勢必會立即威脅家戶安全。然而,當戶長阿嬤想請怪手來清這些人力無法清除的土石時,卻被告知要請怪手必須自己付錢,對生計已經受到嚴峻影響的這家人無疑是雪上加霜。

因為房屋本身未遭毀損,無法適用全倒、半倒的補償措施,雖然已經形同住在危樓中,這家人卻無法得到任何資源來重建一個能夠安身立命的居住環境。

這樣的狀況並非特例,在新發我們看到許多被土石包圍起來的房子,都因為建築物完好無缺被判定無損,頂多淹水過深判定半倒。現有的判定標準只以家屋內部做為考量對象,卻無法顧及周遭環境變化對家屋造成的影響。

關於阿嬤一家的困境,最後是村辦公室的在地志工做了一張表,寫上已知有類似需求的家戶資料,再請怪手去幫忙。我幫忙填阿嬤兒子的聯絡方式時表上只有兩戶人家,然而有此需求的家戶絕對不只,要是沒人能幫忙反應,居民也不知道該怎麼求援,只能各憑本事或坐困愁城。

幫忙做受災情況調查時,有不少居民都提到農地復育,有一個伯伯提到,房子如果倒了可以重建,但農民賴以生產的土地要是流失,就連什麼希望都沒有了。

土地對農民來說,不僅是家屋坐落的地方,也是重要的生產工具,每日的生計完全仰賴土地長出來的農產,這樣的意義可能不是都市人的產權思維能理解的:生活在都市中可能背了大半輩子的房貸才能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對房屋的感情非常強烈,這並不是說農民對房屋的感情淡薄,而是希望強調在不同的生活環境、產業中,農民對土地的情感必須被重視、並納入重建考量。

土地對農民來說更有文化上的意義,是祖先留下來、自己要代代傳給子孫的產業,有許多居民都提到土地如果無法復育,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子孫或跟祖先交代。然而,現有的損害調查卻是以都市邏輯來判斷農村處境、這樣的判定標準與重建思維是否能適切反應農村需要、進而給予有效補償、為重建規劃提供確切資訊,值得多加考慮。

如同前述,災後的救難階段不能只停在確定建物無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的安全也必須被重視;重建所指的也非只有重新建造房舍,而是要重建一個能安身立命的生活環境,要將在地既有的生活形式、產業納入考量,必須先對在地的狀況有所了解,不能只抽象移植都市思維,否則很可能會對農村造成二次傷害。

永久屋計畫系列(2)瑪家農場與屏東縣的部落難題

採訪兩位部落的代表,目前最大的難題,是兩個部落之間,怎麼去協調在瑪家農場的土地配置,這是屏東縣政府在安置過程當中,意外引發的部落相爭,屏東縣政府卻決定退身,讓兩個部落自行協調。誰都不想失了和氣…

新聞背景:

屏東縣因莫拉克受災的大社達瓦蘭部落,暫時遷入瑪家農場,並由世界展望會規劃永久屋計劃,約93.4公頃土地規劃容納三地門鄉達瓦蘭村,以及等待遷村多年的霧台鄉好茶村村民,其他有意願的原住民部落,日後也將納入規劃。(更多說明請閱讀「世展會」的瑪家農場永久屋計畫新聞稿)

本文為公民記者summer 撰寫之永久屋計畫系列(2),閱讀「系列(1)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請點選這裡。

現狀說明:縣府引發難題,讓部落十分為難

瑪家農場目前具體要遷入的是魯凱族的好茶部落和排灣族的大社達瓦蘭部落等。相對於其他受災部落還處於驚慌失措,才剛剛要討論遷村和重建,好茶部落的瑪家農場遷村案,已歷時兩年之久,行政院甫在七月底拍板,眼看就要即將執行,不料,在莫拉克風災之後,屏東縣政府卻把排灣族的大社達瓦蘭部落先遷入好茶部落早就規劃好的落腳地。

實際上,達瓦蘭部落也討論遷村多年,瑪家農場也的確是排灣族傳統領地,屏東縣政府把大社部落安置在瑪家農場,規劃為大社的遷村之地,好茶部落反而日前透過重新爭取這塊土地,屏東縣政府於是決定讓兩個部落共同遷入這塊土地。

透過電話採訪兩位部落的代表,這兩個部落目前最大的難題,是兩個部落之間,怎麼去協調在瑪家農場的土地配置,這是屏東縣政府在安置過程當中,意外引發的部落相爭,屏東縣政府卻決定退身,讓兩個部落自行協調。兩個部落都不想要失了和氣,卻意外受災於屏東縣政府的規劃失措,陷入難題,仍在協調和溝通當中。

好茶部落推動遷建委員會特別要呼籲,屏東縣政府應該出面,找兩個部落來共同協調,不要讓兩個部落在自相協調中,完全落入衝突和爭執。

以下是兩個部落的採訪整理:

(1)好茶部落推動遷建委員會長陳再輝

行政院雖已宣佈,將由世展會來興建永久屋給好茶部落。不過,世展會到今天為止(9月6日)還沒有正式來跟我們說明和協商,沒有告訴我們土地部落的面積和位置配置。在我們的認知當中,這個規劃案還沒有定案。希望世展會儘快來跟我們做說明和簡報,彼此直接溝通和了解,讓部落可以參與重建的規劃。

瑪家農場原本是好茶部落爭取兩年的遷村計畫,原本我們希望爭取到100公頃,後來因為預算有限,規劃案縮小為36公頃,其他土地都作為未來可以發展的空間,好茶部落的遷村案都已拍板敲定,台大城鄉所已做好規劃,不料,八八水災發生之後,屏東縣政府把大社部落遷入,直接把我們遷村地讓給大社部落,真是叫我們情可以堪。

屏東縣政府現在願意尊重我們的意見,讓我們遷入瑪家農場,可是,卻要我們自己去跟大社達瓦蘭部落協調。我們想要呼籲,屏東縣政府應該積極站出來,找兩個部落來共同協調,不能讓兩個部落之間自己協調,不應該這樣,這會對兩個部落造成衝突,畢竟協商也好,談判也好,部落很容易站在自己的立場,很容易擦槍走火。

畢竟,這個問題是屏東縣政府不尊重好茶部落的遷村案,直接把瑪家農場的土地規劃給達瓦蘭部落來安置和興建永久屋,可是,現在又讓好茶部落可以遷移進去,也會造成達瓦蘭族得又復失的失落感,這中間反反覆覆,會衍生成兩個部落之間的衝突和摩擦。我們希望不要造成族群之間的傷害。

部落的頭目、長老,曾經去拜訪大社達瓦蘭部落,我們現在採取事緩則圓的作法,希望兩個部落能夠彼此理解、共同溝通,不要傷了和氣。

好茶部落遷村到瑪家農場,屏東縣政府最早的遷村規劃案,是有規劃出耕地,不過,現在已經縮限規模,屏東縣長曹啟鴻都已經說了沒有耕地。

目前,到底遷村之後,我們能不能取得永久屋的所有權,能不能取得耕地等等,政策都還不斷再變,隨著變化,我們靜觀其變,我們沒有辦法判斷所有資訊,只能逐步去看。

要特別提出來,好茶部落日前的部落會議,邀請世展會和慈濟來說明永久屋計畫,好茶部落投票婉拒慈濟的永久屋計畫,不是拒絕慈濟,只是因為世展會被分配到興建瑪家農場,慈濟是興建中廣長治分會的永久屋,我們投票,不是要反對慈濟,只是選擇遷村地點是要瑪家農場而已,我們對任何慈善單位都是感恩感謝。

(2)達瓦蘭族人代表李秋月

大社達瓦蘭部落昨天才剛開部落會議。由於大社談遷村已經有三十多年,這幾年都陸續討論遷村議題,只不過,遷村會議無疾而中,部落裡的老人家也知道家園已經回不去了,因此,遷村的共識很高,共識也凝聚得很快。

目前達瓦蘭部落跟世展會的永久屋興建案,是跟世展會的搭配建築師謝英俊團體合作,我們自己做設計和規劃,謝英俊建築師提供技術面,也就是說,設計和生活的樣態我們來主導。我們已經完成初步構建,已經有模型。

不過,目前這個遷村案因為有其他部落也要爭取相同的基地平台,因此,還必須要溝通和協調。

我們跟其他部落希望能夠彼此溝通,就我們的立場來說,很多事情都可以談,兩個部落之間的溝通和協調,也不能完全依賴屏東縣政府,也希望我們之間透過部落的內部溝通,我們也釋出善意,大家可以來對談,不過,大家的進度還不相同,溝通的事情可以慢慢來進行。

畢竟,達瓦蘭屬於排灣族,好茶部落是魯凱族,兩個都是古老部落,社會體制完整,不能完成依賴現行的政治體系,在現行的行政體系當中,部落傳統的部份沒有辦法很適切被表達出來,兩個部落的傳統體制和架構還是在,因此還是可以透過傳統體系來做溝通,彼此協調,只有依賴縣政府,恐怕也會落入次殖民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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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於瑪家農場進行的達瓦蘭排灣族立石儀式,願部落重建順利平安。圖片引用自「聯合新聞網」。

永久屋計畫系列(1)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

行政院於9月6日公布,將由慈濟與鴻海在高雄縣杉林的月眉農場興建組合屋,還有其他的永久屋興建計畫正在進行中。在國土規劃尚未提出,重建綱要計畫預計的調查尚未完成,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出爐的情況下…

0908補記:

作者撰寫之「永久屋計畫系列2-瑪家農場與屏東部落的難題」已經刊出,請點選這裡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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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行政院於9月6日公布,將由慈濟與鴻海在高雄縣杉林的月眉農場興建組合屋,還有其他的永久屋興建計畫正在進行中。

在國土規劃尚未提出,重建綱要計畫預計的調查尚未完成,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出爐的情況下,政府卻將重建的主軸定調在「配合慈善團體快速的興建永久屋」,但是關於永久屋的所有權取得,舊有家園的產權,以及原居住山林是否維護保育等內容,似乎都沒有清楚的答案。

下文為公民記者Summer,針對永久屋計畫進行的的整理與訪調,首篇整理行政院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進行模式,我們期待能聽到更多來自現場的聲音,也請大家持續關注,確保重建能夠在尊重居民的前提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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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劉兆玄(右)6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災區大愛村永久屋計畫,向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左)、慈濟慈善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中)表達感謝。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98年9月6日(圖文來源:中央社)

一、行政院定調:以慈善團體主導,政府配合的永久屋興建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在八月底宣佈,災後重建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政策之後,9月初終於宣佈三大項永久屋計畫,都是以受災原住民部落遷村案為主。被主流媒體忽略的重點是,劉閣揆強調這是永久屋的興建是以慈善團體來扮演主導角色,整合災民、政府和企業三方的平台。

劉兆玄對永久屋的行政操作,真是極大的轉變,值得好好思考和討論。

這是劉兆玄多次政策宣導時,不斷強調的新嘗試,他也不斷強調,這是搭建一個永久屋平台。

所謂「平台」,就是政府先敲定可行的土地之後,找慈善團體來主導受災部落的遷村重建工作,以慈善團體作為主體,慈善團體要做三項工作,一是要負責協調災民、二是引入企業認養工作,三是對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窗口。政府的角色是:就在幕後擔任推手,掃除行政障礙,以最快速度進行重建。

慈善團體縣政府 選擇地段 部落 計畫
慈濟 鴻海+高雄縣政府 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 民族村 58公頃可建800-1000戶分期、分區興建
世界展望會+屏東縣政府 瑪家農場 好茶部落大社(達瓦蘭部落) 93.4公頃
紅十字會 五里埔 小林村 9月23日公告,10月底可取得用地。災民原居地或遷居地的土地鑑定問題,將由經建會作最後的鑑定,最慢在3個禮拜內結果就會出爐。

表格:三大永久屋計畫。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局、中央社

二、值得思考的點是:

1. 政府應該採取以受災部落為主體的模式。

行政院選擇以慈善團體為主導,這是考量到慈善團體的高效率,也希望借用慈善團體手中掌握資源,行事客觀公正,因此認定慈善團體能夠協調災民、掃平行政障礙、引入企業。這卻忽略掉受災部落為主體的可能性。

政府應該要增加以受災部落為主體的行政模式,這是讓受災部落透過部落會議、成立自救會等機制,凝聚重建共識,以部落需求、部落文化、部落思維為出發 點,並且得到政府充分的國土規劃、土地安全鑑定、交通恢復情況等充份資訊,再決定遷村或不遷村的選項,決定遷村土地地塊。同時,也以受災部落為主體,去引 入慈善團體協助、去引入企業資源,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樣可以在背後協助部落主體,掃平政策障礙。

因此,行政院有必要宣示以受災部落為主導的重建平台,有必要多加鼓勵和宣示,給受災部落加油打氣,鼓勵他們自己趕快站起來,共同凝聚部落共識,邁向 重建之路。行政院僅片面宣導和推動這三大永久屋計畫,會讓許多受災部落很惶恐,擔憂自行主導,難以得到官方行政奧援、難以引入企業和慈善團體資源。

2. 政府不能缺席,不能只躲在幕後

三大永久屋計畫,果真的是讓慈善團體主導嗎?實際上,以三個永久屋計畫的前提是,中央政府拿出土地,在既有土地的規劃和安排之下,地方政府以中介資訊的姿態,讓慈善團體出面去找受災部落溝通和協調。

然而,災民當前遇到的問題卻只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夠回答,都牽涉到政策和公權力的執行。受災部落的疑慮是:對政策資訊掌握不清楚,缺乏國土規畫、安全鑑定等行政資訊,質疑跳過安置、反對永久屋只能繼承而不能持有,害怕是永久屋和原鄉土地二選一。

這些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應該挺身而出,做出政策決定,以及透過公共資源應進行的國土規劃等行政作為。

目前在這個平台計畫,部分地方政府偷懶懈怠,慈善團體積極挺身出面,慈善團體淪為政策執行者,災民得不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解決和說明,陷入無所 適從、資訊焦慮的狀態,慈善團體其實也無法去「說明」或「釐清」目前混亂的永久屋法律和政策(請看系列二),甚至無法站在災民立場,去挑戰政策的不合理 性,反而成為災民莫大壓力。

這是慈善團體必須要謹慎的地方,慈善團體必須要反應災民對政策的看法,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不能迴避,出面解決政策的問題。

3. 慈善團體應跟災民站在一起,而不是跟地方政府

興建永久屋的計畫,慈善團體要明確認知到,這是跟受災部落一起重建,合作的對象不是地方政府,應該是站在受災部落的立場,去協調政府、去引入企業和外界的資源。

慈善團體不應該是站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立場,去貫徹施政的政策,更不應該是直接拿出慈善團體自己構想的建築規劃書版本,直接要遷入的部落,接受其計畫書。必須要讓部落逐漸凝聚共識,之後共同參與規劃。

以永久屋計畫為例,其實許多部落都是八八水災災變,首次面臨到遷村議題,目前部落都還身心尚未安頓,對重建和未來惶惶未知,亟欲知道舊有部落土地和山林的情況,無法直接跳入永久屋的計畫案。有必要加以尊重,協助其先進行安置,而不能著急著要說服部落接受永久屋計畫。

4. 以部落為主體的模式,其實法律依據,卻沒有被落實到行政裡面。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是強調原住民災區要以原住民基本法規定辦理,不能忽略掉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思維。引述原住民基本法的相關條文,包括:

第 14 條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及環境資源特性,策訂原住民族經濟政策,並輔導自然資源之保育及利用,發展其經濟產業。

第 20 條 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

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之調查及處理,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其組織及相關事務,另以法律定之。

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第 21 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第 23 條 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5. 跳過安置過程的永久屋計畫,真的可行嗎?

三大永久屋計畫就要馬上啟動,行政院已宣示將在兩到三週之內,進行土地徵收和變更程序。然而,除了好茶部落早在七月底作好遷村具體計畫和準備,其他部落幾乎都是初逢災變,還在身心不安的階段,政策資訊不清。

最上位的國土保育計畫,原鄉的安全鑑定計畫尚未出爐,部落對重建遷村的討論尚未展開,更談不上有任何重建的想像。跳過安置程序,就馬上要部落開始進入永久屋計畫,真的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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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行政院長劉兆玄針對永久屋興建的政策宣示影片與資料

(1)閣揆劉兆玄宣布0828:重建的大案子定案,會趕緊做出政府+慈善團體+企業界的組合,災民會有重要的發言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5Cwv1-fozc

980828-劉院長主持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者會2009/8/23

新聞內容摘要:

這次開會的重點是民間參與重建構想,重建委員會要提出四大方案,一是經建會要提出國土保育和區域計劃,這是上位計畫。第二是基礎建設的重建計畫,要由交通部和經濟部來提出。第三是家園重建,第四是產業重建,這兩項民間參予有極大的可能和必要性,因為民間團體都有很高的意願。家園重建計劃是對政府拿出土地,地上讓民間團體和公益機構來興建永久屋或組合屋。

產業計畫怎麼加入?重建工作不是只有組合屋或永久屋,生活和生計、文化保存的問題,比過去更安全、更有特色的環境,才是重建目的。

發動企業界來做,捐很多善款的企業界,用他們已經捐的錢,請他們再認養,捐出企業的能量和創意,把錢發揮得更好。讓企業餐與使用這筆錢,加入家園重建和產業重建。

重建是政府+公益團體+企業界的組合,組合已經成為複雜,一些大案子定案,就會開始組成這些組合,當然,災民的參予是必然的,災民會有很重要的發言權,推動家園重建和產業重建,更有多樣性,更符合災民需求。

(2)閣揆劉兆玄0905:說明山杉林國中月眉農場永久屋計畫(2009/9/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sbPZwoyZxI

新聞內容摘要:

規劃最成熟的是在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土地有58公頃,規劃中有800-1000戶,還有足夠的空間在附近發展產業。要發展成一個平台,裡面有好幾個界面,一是興建者慈濟,慈濟有完整的規劃。二是後來要進來,做產業或教育或高科技服務提供的是鴻海,鴻海有自己的規劃。政府在後面,協助他們突破法令規章,窒礙難行。

災民意見是主要因素。

將來在農業的發展當中,台糖,不只是土地提供者,也可以做為參與者。

這個計畫非常樂觀,也有初步往下推動的雛形,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景象、完全不一樣的理念,讓住進來的朋友有完全不一樣的未來。

(3)閣揆劉兆玄0905:說明世展會瑪家農場永久屋、紅十字會五里埔永久屋計畫(2009/9/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dvpYvyz1Cw

新聞內容摘要:

紅十字會負責五里埔永久屋計畫,這是小林村遷村案。世界展望會要做瑪家農場永久屋計畫,目前已確定遷入的是好茶部落和達瓦蘭部落,接下來的工作是參加企業就其專長,全力配合。

我做了決定,要建立兩個平台,分別由紅十字會、展望會負責來召集這兩個平台,他們接下來有三個工作,一是繼續跟災民和部落溝通,二是會後跟相關有興趣的產業來協商,看他們怎麼加入,做遷建後的認養工作,三是繼續要跟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窗口溝通,要確定以最快的程序,突破所有行政瓶頸。

三個計畫加在一起,企業對興建好之後,災民後續的生活、生計、教育、就學、就業等,都能做出貢獻。政府完全是在幕後,推動協調解決行政上的問題。這是新的嘗試,根據我的經驗,會做出很不一樣的成果。

(4)劉揆0829:災民安置將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 (行政院新聞稿2009/8/29)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今(29)日於高雄旗山八軍團召開第5次災後重建工作小組會議,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現在採取的災民安置策略將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

劉院長強調,救災要快,重建要細,但對於臨時安置的災民也要讓他們在比較舒適及安全的地方, 如果決定遷村,也希望將災民安置到永久屋,對於有特殊需要的地區,組合屋也可以繼續進行,將正在興建的組合屋繼續完工。未來若有新組合屋的需求,必須向地方重建委員會報准,並轉知中央重建委員會後方能建造。劉院長進一步解釋,若只從供應面不考慮到需求面,每個熱心的公益團體都有興建數千戶的能量,如果未加協調,屆時會發生組合屋過多但無人居住的問題。

重建主計畫出爐 不含遷村名單

災後重建主計畫將於今日報行政院,經建會與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等單位研擬的八八水災災後重建主計畫出爐,將於今日提報行政院。重建主計畫先確定災區依受損程度劃分三大類,並限定使用原則,但因遷村議題複雜…

災後重建主計畫將於今日報行政院,經建會與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等單位研擬的八八水災災後重建主計畫出爐,將於今日提報行政院。重建主計畫先確定災區依受損程度劃分三大類,並限定使用原則,但因遷村議題複雜,重建主計畫中並沒有所謂遷村名單。

據官員透露,災後重建主計畫將災區分為三大類,各分類各有不同使用原則,劃分依據以現有地質所整理的各地方地質情況,以及農委會限定哪些林地可開墾、該區域適合種植哪些經濟作物,加上水利署等資料三方重疊,求取出最大範圍後,再依據行政疆界找出歸屬,最後還是需要專家學者到現場之後再進行研判。

這三大類分別為,第一類屬於高度環境敏感區,現行法令已經限制開發,日後加強執行;第二類為中、低度環境敏感區,中度區域依循減量原則將採有條件開發,低度敏感區則在不違反法令下可以維持原有使用強度;第三類則是在第一類與第二類之外的區域,可以維持原有使用程度,也就是重建主要區域。

官員說,災後重建主計畫為上位計畫,基本分類與原則確定之後,後續就由各負責的部會提出四大子計畫落實,分別為家園重建、產業、生活與工作建設,但主計畫中並沒有提到所謂遷村名單。

官員表示,遷村主要考量還是當地民眾生計問題,但牽涉重大,也必須與民眾溝通,「就好像生病的人,醫生只能給予診斷,但最後決定權還是在病人手上」。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6/today-p3.htm

原民觀點看遷村:請先問問我們要什麼?

日據時代的強制遷村是為了政治目的,日本人擔心部落組織變強大,把部落遷得四分五裂。巴哥說,至今在台東都可以找到許多近親。或是把本來敵對的部落湊在一起,像他現在居住的「來義鄉南和村」就是舊白鷺…

本文為資深記者朱淑娟獨立進行之「莫拉克災後重建」之四:原民觀點看遷村 :請先問問我們要什麼? 更多莫拉克災害重建文章,以及環境深入報導,請閱讀「環境報導」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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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八八水災重創原民之鄉,遷村、國土計畫,成為災後最受矚目的兩大議題。而不論是已通過的「莫拉克重建特別條例」、或是仍在公聽會階段的「國土計畫法草案」,都有「強制遷村、遷居」的條文。

立法或出於善意,因為沒有人願意住在隨時會遭惡水吞噬的地方。但,離開故鄉,不要說原民,對平地人而言,那是何等的大事。原民面對遷村,只能用前程茫茫來形容,文化、生計、教育都是問題。遷村前,政府有必要多聽聽原民的聲音,一番美意才不至淪為暴力,反讓原民承受二度傷害。

遷村,主角是我們

曾經在小林村服務過三年的小學老師打亥,日前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中表示, 「政府如果要遷村,請先問我們要什麼?是我們要用土地,主角是我們。」「不聽我們的聲音,你以為美意的事,但事實上是在做傷害我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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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災後的瑪家鄉,到處是山頭裸露的驚人景象。)

原民終究是要回到部落的

家在屏東瑪家鄉的楊佳平,母親是瑪家鄉人、父親故鄉在中國,她從小在瑪家鄉長大,在高雄短暫工作後又回到部落,現在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服務。她的工作是開車,載小朋友上學、載物資,小女子開大車奔走在曲折的山路間,雙手穩穩握住方向盤,專注直視前方,她說,「原住民終究是要回到部落的。」

車子再往裏開,她搖下車窗,一眼望去到處是崩落的山、滾落的土石,洪水退去後留下的垃圾、殘敗的橋、行水區非法種植的檳榔倒了一地。多年前因颱風被毀的好茶村,指引入村的牌子還矗立在路旁。

至今好茶村的村民還安置在收容所中,家已回不去,遷村也遙遙無期。楊佳平說,「只要天氣好,就會有好茶村的居民偷偷跑回去,死守家園啊。」

即使家鄉被洪水打得七零八落,但楊佳平說,「你們平地人都罵政府,我們原民卻是感謝主。上帝給我們原民是公平的,我們一無所有,但我們有熱情。」


(圖:洪水來時,水都淹到三地橋上,所幸沒有沖斷。)

原民已是驚弓之鳥

「來義鄉久拉卡拉久文化協會」的攝影師巴勒祿戈‧卡甲日班(巴哥)說,如今原民已像驚弓之鳥,每年七、八月都有要撤離的感覺。有立委說要找台糖土地做原住民的市鎮,但原民反映會想家。他認為台糖的地也有不保險的,除非找到合適的地點,先規畫好,讓原民不會有流離失所的恐懼,才能談遷村。

但巴哥接著又若有所思,「年輕一代的原民到了都市,總在縫隙中求生存,原民喜歡靠河聚落,結果被趕來趕去。」

日據時代的強制遷村是為了政治目的,日本人擔心部落組織變強大,把部落遷得四分五裂。巴哥說,至今在台東都可以找到許多近親。或是把本來敵對的部落湊在一起,像他現在居住的「來義鄉南和村」就是舊白鷺、舊高見兩個部落組成的,為了和平刻意取名「南和」。真巧,「南和」與「難和」同音。

原民生活愈來愈受到迫害

小學老師、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總幹事查馬克說,今天是小林、來義,不知下一個會是那個部落?原本很多地區種果樹,政府獎勵造林,幾乎一半的農地都去造林了。先把果樹砍掉,但樹卻還沒長大,「水土保持做好了嗎?」

查馬克說,遷村還有生計的問題,老一輩的人只要還在山裏,自己就有辦法生活。現原民耕作已經不多了,年輕人到外地工作,受到外勞衝擊,經濟不景氣遇到失業潮,很多人又回到部落,未來工作是一大問題。

少數接受高等教育的原民,早已失去耕作技能,查馬克指指自己,「我今年45歲了,退休後要我重新回去適應種地瓜的生活不太可能,我要如何生活?」

遷村,原民教育、文化都受到衝擊

部落學校太少,小朋友每天起個大早,翻山越嶺才能到學校。遇到颱風,路封了、橋斷了,被迫停課。查馬克說,賀伯颱風時,屏東縣許多部落小朋友連續七個月無法上學。即使順利上學,下課後,父母親還在外工作,「原民是要工作才有得吃的」,隔代教養、課輔的問題都很嚴重。

(圖:原民之鄉需要更多的課輔中心)

另外,山區教師很多都是平地人,查馬克質疑,「一周原民母語排一節課、英文排兩節,為什麼?不解。」未來遷村,原民文化會不會進一步流失?

不做傷害土地的事,就是尊重大自然

內政部提出的「國土計畫法草案」,還是從「規劃」的角度來看如何「利用」國土。但巴哥認為,老一輩的原民都知道,不要對土地做傷害,依地型、地勢去耕作。而且,盡量不要對土地做太大的動作,例如你要開一條小徑,遇到一個大石頭,不要去動它,繞過去,「盡量尊重大自然,不要去動它。」

中繼性安置對原住民族災後重建的重要性

讓不管是「組合屋」或是「永久屋」都能夠成為災區部落族人在急難後的長期中繼站,讓它真正成為日後各種可能的家園重建-無論是在地或移地,的穩定基礎。現階段原住民族災後救助重建最重要、最需要的措施…

呼籲:目前急迫需要具有調適、安定生活及防備後續天然災害侵襲等多重功能的中繼性安置,不宜於此時逼迫受災部落作永久性「安置」與是否遷村重建的抉擇。救援與安置應注重時效,重建則需慎重全盤考量,涉及部落族群文化與環境生態長遠發展,不必、不能、也不可急就章!

人對於家,對於鄉土有依戀之情,然而,為了改善生活或逃避災禍,也有遷徙的需要。不同的族群文化,有著截然不同的居住遷徙觀念與方式,其中,以原住民族部落型式生活中所體現的,人與土地生態、與部落群體緊密相依存的文化,是在工業化、國家化、核心家庭化、個人私有化的全球發展趨勢中,一個珍貴的例外,以其獨特地方鄉土的人地關係,維繫著特定地方的文化與生物多樣性。因此,維護原住民族文化成為人類社會學習面對環境惡化、大地反撲的重要途徑。

工業化給人類帶來鉅大的改造環境的力量,都市化的樣貌、居家的型式,橫越千萬里地普同化,自然環境的殊異多樣消失,遷徙已不再是嚴重的地方適應問題,反而成為個人自由的抉擇。

原住民族生活方式是依賴與順應自然環境,部落是相依互助的生命共同體,不是去改造自然環境來獲得生計,也無法脫離部落而單獨生活。因此,其遷徙,是一個適應新環境生態的集體行為,不可能改造環境,也不可能很快地與原鄉斷絕關係,不像非原住民,例如漢人水稻文化,可以在不同地方開發水利,大規模改造地表環境,在異地重建與原鄉一樣的生活、類似的環境。

全球原住民議會於1985年就曾痛心的指出:「除了直接射殺我們之外,最有效消滅原住民的方式便是將我們和我們的土地分開。」在此次莫拉克風災後,原住民也呼喊:我們要回家!拒絕強制遷村!希望在家鄉找尋安全的安身之所,要求政府政策不要混淆過渡性安置與真正的原鄉重建。

對原住民而言,「家」不只是「屋子」加上「家戶成員」,「家」是包括整個部落的生活空間,包括耕作、採集、漁獵的山林河川,「家人」包括部落成員。原住民有著強烈的歸回本族本家的心靈,在他的原鄉才能安身立命,身心靈才能得著釋放,因此,其心靈重建與家園重建密切相關。

由於政府及部份民間團體未能掌握災害救助的階段性原理,使得緊急庇護、過渡安置與家園重建的時效與生活安定的需求混淆,「遷村」「永久屋」的逼迫,使他們面臨喪失家園甚至遷村滅族疑慮的恐懼,對受災原住民部落帶來二次的傷害。有原住民直言,這比土石流還要殘忍!

家園重建的意義為何?這是一個關鍵問題。這次的風災最惹爭議的就是「撤村」與「遷村」混淆的議題。「撤村」是緊急情況作出的暫時性處理,不必然在將來不能返回原居所,「遷村」涉及部落族群文化、歷史、語言與土地關係的重大危機,也是嚴重的人權問題,究竟現有聚落適不適合居住?應如何居住?都必須要長期與這片山林土地相處的原住民的知識來判斷,現代專家可以協助,但是不能專斷主導。

此外,這次的風災有不少人士倡言讓山林休養生息,這個思維是好的,問題是誰來守護與管理?原住民撤出是否增加更多山林破壞的風險?災後,有許多必須真實面對的問題,不能用粗糙的手段企圖迅速解決。

沒有確立在地部落權利主體及參與的災害原因及災後土地調查,無法有效規劃災後重建。冒然遷村重建,只會掩飾人為疏失或掩蓋真正問題。這部份,務必落實「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一條規定:「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展望會所推動的「中繼屋」安置,提供了極佳的範例。政府與民間應該可以有更好、更積極的做法來協助重建,就是:讓不管是「組合屋」或是「永久屋」都能夠成為災區部落族人在急難後的長期中繼站,讓它真正成為日後各種可能的家園重建-無論是在地或移地,的穩定基礎。現階段原住民族災後救助重建最重要、最需要的措施,就政府必需確立中繼性安置階段的政策!方向清楚了,整個情勢才會穩定下來。

(本文轉載自「拉藍的原住民事工站」)

在[重建綱要規劃]、[國土計畫]、[7日安全調查] 之間

如果七日就可以做完安全鑑定報告,那麼重建綱要計畫的「國土科學鑑定報告」意義何在?如果「國土科學鑑定報告」就可以決定哪裡可以開發,哪裡必須限建,那麼「國土計畫法」等上位法源,又要如何發揮?…

規劃層級不明,如何七日內確定安全無虞?

莫拉克災後造成許多地區土石崩塌,或有安全之虞,將來究竟是否可以繼續安居開發,狀況仍不明朗。

然而,在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海岸法等國土三法都還在待審未確定的狀態下,[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卻即將出爐,經建會建議,將全國災區分為十五個重建區,同一行政區且受災狀況類似的區域(甲仙到桃源)列為一區,重建區內,再依據「國土科學鑑定報告」,將土地使用分成三級,分別是禁止開發、限制開發與其他地區。(請閱讀八八風災重建綱要 15重建區 縫補破碎山河

依法來看,「國土計畫法」顯然是屬於上位計畫,總統也宣誓要儘速提出完整版本,在還沒有定案之前,就要以「國土科學鑑定報告」所做的調查來作重建區規劃,而且要依此規劃報告來決定何處可以原地重建,何處必須異地重建,那麼將來如果與「國土計畫法」抵觸,又該如何?

然而,就在「重建綱要計畫」還未出爐,「國土科學鑑定報告」也還沒有開始啟動的時候,馬總統 卻向災民表示,已經指示內政部加速安全評估,七天之內公布初步鑑定報告,讓原住民安心。(請閱讀原居地安全鑑定 馬令七日內完成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也表示,國土安全的科學資料庫已建置完成,營建署今日將率鑑定小組南下高雄縣桃源鄉,一周內會公布結果。 確定哪裡可以安居,哪裡必須遷居。

如果七日就可以做完安全鑑定報告,那麼重建綱要計畫的「國土科學鑑定報告」意義何在?如果「國土科學鑑定報告」就可以決定哪裡可以開發,哪裡必須限建,那麼「國土計畫法」等上位法源,又要如何發揮?(請閱讀「國土計畫法草案─台北場公聽會紀實」、「88水災誰之過─國土復育篇 行政、立法怠惰 國土三法難產」)

居民安遷與否,究竟該如何才可能有合理的答案,是七日就可鑑定?或要等到重建會的規劃?或者要加上國土計畫法的國土觀點?

究竟安全鑑定應該在那個時間點、什麼樣的層級來作決定,政府應當思慮周全再確認,否則恐將有無數次的政策反覆狀況發生。

三則相關新聞

 (1)八八風災重建綱要 15重建區 縫補破碎山河  

  文/林上祚  2009-09-03 中國時報

八八風災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即將出爐,經建會建議,將全國災區分為十五個重建區,同一行政區且受災狀況類似的區域(甲仙到桃源)列為一區,重建區內,再依據國土科學鑑定報告,將土地使用分成三級,分別是禁止開發、限制開發與其他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的「限制開發地區」,指有山崩、土石流、洪氾之虞者,剛好就是八八水災的重災區,未來這些災區是否限制開發,經建會指出,都會先徵詢當地居民意見。經建會官員說,經建會依據災區的行政區域與受災狀況,將全國災區分為十五個重建區,舉例來說,位於南橫軸線上的甲仙、六龜、那瑪夏與桃源鄉,畫為一個重建區,高美橋下方的旗山、美濃列在一區;屏東的佳冬、林邊列為一區。

重建區內,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再依據國土科學鑑定報告,將土地使用分成三級,分別是禁止開發、限制開發與其他地區,第一類禁止區,包括水源保護區、動植物保護區、洪氾區;第二類限制開發地區,則是山崩、土石流、洪氾機率較大、或地層下陷較嚴重區域;剩餘地區則照現有法令,允許災民原地重建。

「簡單說,第二類就是有危險,但法令未禁止開發的土地」經建會官員強調,重建條例雖然簡化了災區土地開發限制的公告程序,但仍要求政府需與當地居民溝通,因此,中央重建委員會,在公告限制土地開發之前,一定會先進行地質調查,並與當地居民溝通,換言之,畫入限制開發區後,並不代表將來不得開發。

經建會官員表示,重建綱要計畫將全國災區分成十五個重建區,目的是讓所有重建物資,能在一個共同平台上整合使用,這次參與重建認養災區的企業,也將畫編到各個重建區,舉例來說,台積電就將認養南科鄰近淹水鄉鎮小學。

在完成重建綱要計畫後,重建計畫的四支腳-家園重建、基礎設施等部門重建計畫,也將由內政部與交通部負責研擬,經建會官員表示,相關部會匯整十五個重建區資源需求後,將會提報相關預算送行政院審查。

(2)原居地安全鑑定 馬令七日內完成  

 文/ 林宏聰、羅暐智/綜合報導 2009-09-03 中國時報

「我們何時能回家?」入住國軍營區的災民不願輕言遷村,不時詢問能否回到祖先傳承下來的部落。但針對家園是否安全、能不能繼續居住,相關單位因交通中斷,至今仍未實地會勘。馬英九總統二日指示內政部加速安全評估,七天之內公布初步鑑定報告,讓原住民安心。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國土安全的科學資料庫已建置完成,營建署今日將率鑑定小組南下高雄縣桃源鄉,一周內會公布結果。

林中森表示,鑑定報告出爐後,會與災民做溝通。如果原居住地不安全,會提供幾個遷移的地點供災民選擇,完全尊重災民的意願,不會強制要求災民搬離原居住地。

馬英九昨天上午前往陸軍官校,與一千多名桃源鄉災民座談。會中有人表示,原住民很重視祖先留下來的土地,盼政府盡快確定原來的家園能否繼續居住,再來討論後續重建或遷村的問題。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回應表示,必須等到山區道路搶通後,才能請學者專家進行實地會勘,近日將召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就地質及土石流狀況進行會商,但未明確交代何時可公布鑑定結果。

馬總統聞言略顯動怒,當場要求內政部訂出一個期限,好讓急著想知道家園可否繼續居住的災民能夠安心。最後,他乾脆直接指示內政部,九月九日前必須提出初步的安全鑑定報告,並將未來是否原地重建的條件一次說清楚。

「馬總統,您真的錯了!」勤和村自救會總幹事劉行健昨日當面向馬英九表示,桃源鄉民都很擁護他,但受災當晚村民是因媒體報導越域引水、工人遭沖走,才被外界發現原來還有個桃源鄉。他質疑馬英九未發布緊急命令儘速救災,才讓災民驚恐無助。

馬總統重申,《災害防救法》可取代緊急命令的所有功能,相關規定甚至更加完備。外界質疑他是「法匠」,但正因為他確實了解法律內容,才決定沒有必要發布緊急命令。

(3)88水災誰之過─國土復育篇 行政、立法怠惰 國土三法難產  

文/ 王莫昀、黃馨儀、林如昕 2009-09-03 中國時報

八八水災之後,「山上還能住人嗎?」已成為國人最大疑問,各界關切國土保育聲浪高漲,但在行政、立法單位怠惰,利益團體、原住民團體夾擊下,擘畫國土保安、保育的重要法案──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海岸法等國土三法根本無法跨出立院大門!

「許多人將矛頭指向政府沒有做好國土保育、保安工作,但政府各單位根本沒有機會對國土利用、保育做通盤、有系統的規畫檢討。」內政部官員無奈指出,國土計畫法規畫至今已十六年,就是無法走出立法院大門。

外界可能不知道,國土計畫法及國土復育條例,除了確保國土保育、保安,也對建設面多有著墨,像是科學園區是否需要各縣巿都設立、高鐵場站有無必要建置那麼多等都是問題,卻無人正視。

由於國土計畫法、國土保育條例影響廣泛,一旦實施,民眾在山上種植高冷蔬菜、高山茶葉,開設觀光遊樂園區案都將受到限制,甚至對潛在危險區,均限制民眾居住。內政部官員私下表示,在利益團體及原住民代表強力杯葛下,相關法案根本無法完成立法。

不過,在陳水扁總統任內重新擬定的國土三法,本身也有定位不明確的問題。計畫法與復育條例有競合之處,海域是否納入計畫法也沒有釐清。國土復育條例更直接衝擊原住民、養殖業生計,還有開發商利益,陳水扁任內不僅國民黨立委和部分原住民委員全力封殺,民進黨立委也並非力挺到底。

民進黨立委張花冠曾在質詢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時強調,老百姓已經用選票表達對於復育計畫的不滿,請經建會重新考慮要不要修正計畫。但張景森相當堅持,聲明就算丟掉選票也要堅持到底。結果,在馬英九政府上台之前,國民黨立委主導在經濟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經建會暫緩國土復育計畫,經建會遂於去年九月發文各部會計畫終止。

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強調,原住民還是反對復育條例,但願意在國土復育和原住民生存之間尋找平衡點,針對山地保留地造林,政府應該提高補助,「只要能活下去,當然可以放棄耕種高山蔬果,大家就來全面造林吧!」

面對國土三法根本無法走出立法院的現狀,前中研院研究員、文大教授楊重信直言,「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遲未完成立法,根本是行政、立法單位怠惰所致。」

楊重信也強調,即使國土計畫法等未完成立法,政府還是有能力做好國土保安、保育工作。像是農委會可依水保法畫定水土保持區,內政部可依區域計畫法畫設國土保安用地,環保署可以對民生用水集水區畫定水質水源保護區,但是沒人敢推動,深怕動輒得咎。

楊重信呼籲,因應氣候變遷,應設立專責機構,指派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協調各部會推動相關事項,如此,即使國土計畫法未過,仍可透過現有機制,加強國土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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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如果倉促形式,就無法預防災難。

國土計畫法草案─台北場公聽會紀實

「國土計畫法」草案從民國82年7月草擬「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草案至今,經過16年、六屆立委任期尚未通過。莫拉克八八水災過後,各界要求政府應重新檢討國土規畫,上周立法院通過「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附帶條件請營建署在一個月內將「國土計畫法」草案…

本文為資深記者朱淑娟獨立進行之「莫拉克災後重建」系列之三:「國土計畫法草案」台北場公聽會紀實報導,更多莫拉克災害重建文章,以及環境深入報導,請閱讀「環境報導」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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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草案從民國82年7月草擬「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草案至今,經過16年、六屆立委任期尚未通過。莫拉克八八水災過後,各界要求政府應重新檢討國土規畫,上周立法院通過「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附帶條件請營建署在一個月內將「國土計畫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今(9月1日)營建署在台北舉行第一場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接下來將在中、南部再各舉辦一場。

(接下來兩場公聽會時間)
9月4日(周五)9:00,台中市逢甲大學第三國際會議廳
9月8日(周二)9:00,台南市成功大學國際會議廳

有了國土計畫法,國土問題就解決了嗎?

莫拉克颱風暴露國土的脆弱,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在一場座談會中指出,「台灣沒有所謂的國土規劃,因為根本沒有國土規劃法。」許多學者也將今日國土利用亂相、引發災難的原因歸於國土計畫法尚未通過。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要問的是,沒有國土計畫法,台灣的國土就無從規畫了嗎?相反地,有了國土計畫法,國土就能長治久安?問題恐怕沒這麼簡單,而且今天政府把水災之過歸於因為沒有國土計畫法,某種程度是在為自己平日的違法以及不作為找藉口。事實上相關法令多如牛毛,重點不是有沒有法,而是要不要執行。

律師林三加質疑,草案明訂,公告後2年擬定全國國土計畫,再4年擬定縣市國土計畫,保障既有權利者還要10年,總計超過16年還可以非法使用。「這個法究竟能發揮什麼功能?」他要求這個保障權利的規定應再檢討。

政府才是國土最大的破壞者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國土根本的問題在破壞者變成管理者,改變政府與企業的觀念才是最重要的。災後重建條例還排除相關法令,未來如何保證不當行政力不會介入?他指出,長久以來政府帶頭破壞國土,像不當的BOT就是最好的例子。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指出,國土計畫法絕對不是萬靈丹,因為國土計畫體制過去就有,現在只是多一個更大的規畫,「問題不在有沒有法,而是要不要作為」。有權力的人介入國土規畫,在不可發展的地區超限利用,導致國土破壞愈來愈嚴重。

廖本全舉例,政府一直要談水系、談淡水河整治,但淡北道路一直要開發,關渡社子島、行義路等都是在不可開發的地區開發。而且,國土計畫法還開了很多「後門」,「不能只談原則,你要告訴我例外是什麼?因為原則之外充滿例外,而很多人就利用這些例外,做出與國土計畫相違的事。」

國土計畫法要加入對行政機關的懲罰性條款

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在災後多次到高屏溪訪查,他表示,高屏溪的泛濫,主要原因是政府長久以來不願面對真相,放任河川地被占用,連縣府也在行水區蓋公園,帶頭做出限縮河道的工程。現行法規如好好執行就足以解決國土問題,例如水利法78條就規定「河川區域內禁止填塞河川水路,以及妨礙河川防護的行為」,但政府有在執行嗎?

陽明山代表指出,迫害者就是法的訂定者,執法者訂一些不合保育的政策,監督的單位也沒有。告到監察院、調查局,得到到答案是,「沒辦法,行政院是我的上司」。如何懲罰這些行政人員?現在台灣是「建商治國」,一定要在國土計畫法中加入懲罰性的條款。

國土保育不是強制徵收、強制遷居

草案中明訂,未來環境劣化地區應擬定復育計畫,「必要時得限制居住或強制遷居」。另外為了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的緊急需要,得強制徵收。
廖本全表示,這種保育計畫不是在談國土復育,而是在談遷移、補償,真要談國土復育,應該談如何「還地於天」,台糖土地、BOT都應凍結開發,重新檢討。潘翰聲表示,強制徵收影響民眾權益,應做為最後不得已的程序。

原住民自治區應納入國土計畫法

原住民代表拔尚指出,對原民來說,台彎全部都是敏感地,「是順應環境,不是規畫他」。即使是開發區也要保育。草案中所謂「功能分區」是不可能的,因為河川在奔流,是人進來後改變了他。

他以石門水庫為例,地表水過度開發,上游保育無法結合。烏來水源特定區,在河岸邊設開發區,現在變「農業工業區」。
拔尚表示,政府只是把原住民當做規畫的對象而已,一再弱化原民,要求應把原住民族自治區納入國土計畫法中。

營建署的層級是否足以整合其他部會?

許文龍表示,國土計畫法是一個上位法,一個指導型的計畫,不能訂得太細,細節等到以後再來訂。他坦承,各部門在執法上的確出現一些矛盾,「這是政府要深切檢討的。」他強調國土計畫法有其必要性,可以阻止一些人「闖紅燈」。

營建署表示,現階段國土規畫面臨許多問題,包括未能落實海洋國家特色、城鄉發展沒有秩序、未落實國土保育與保安、未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等等。同時現行各部會各做的,未能有效整合各項業務。未來則希望有一個協商平台,整合所有的國土計畫。

至於民間質疑營建署層級太低,不足以協調其他部會。廖本全表示,草案中指出,未來如果部會協調不成,請行政院出面,「那這個法就應該由行政院來訂。」許文龍表示,既然政府授權營建署訂定國土計畫法,他就本於職責做好,這些未來可以再向高層反映。

國土計畫應納入民眾參與

草案明訂,未來國土計畫擬定、審議、核定階段,都有民眾參與機制。但潘翰聲質疑,沒看到參與的細節,是主體還是陪襯?例如現行的政府會議(例如環評) 民間到場都只能講三分鐘,決定時還不能在場。(其他部會的會議連聽都不能聽)。

民間團體建議,未來各項國土計畫法實施時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行政聽證會」,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另外,資訊要全程公開,不只資料,還包括地理資訊系統、研究報告。

綠色基金會董事長方儉也主張公民參與應有行政聽政,資訊公開不只議事公開,而是所有國土資訊應全部公開,政府應有更具體的公民參與機制。

林三加認為,草案只納入公聽會,無法體現已進入公民參與時代,有時政府擋不住利益團體,也需要民間聲援,民眾力量是公部門的資源。另外民眾參與也應納入公益訴訟條款。

林三加建議,只在北中南辦三場公聽會太少了,應多一點讓民眾參與的管道,也不一定只辦公聽會,也可以用網路方式讓民眾參與。

屏東,要「污泥噩夢」還是要「石斑養殖王國」?

未來,不論國土計畫法、災後重建條例,政府都必須針對西南沿海的未來發展有所說明。究竟要不要繼續養殖?如果要,那國土以及民眾安危的代價是什麼?如何因應?另一方面,如果不要養殖,又該如何輔導養殖業的生計?

本文為資深記者朱淑娟獨立進行之「莫拉克災後重建」系列之三:屏東, 要「汙泥噩夢」、 還是要「石斑養殖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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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造成屏東縣林邊、佳冬淹水嚴重,汙泥滿城,至今尚未回復。朱淑娟/攝影

今天(8月31日),開學了,屏東縣林邊鄉、佳冬鄉因淹水導致汙泥、積水還沒清完,莫拉克災後20多天,民眾還無法恢復正常生活,政府的民意支持度也深陷汙淖持續下滑中。

災後,正當各界直指超抽地下水養殖,是導致林邊、佳冬淹水的主因,要求政府基於國土規畫、災難調適角度,重新檢討林邊、佳冬等西南沿海是否要繼續養殖。

然而,1200億元的災後重建條例上周才剛過關,如何重建都還沒個譜,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30)日到林邊等地訪查養殖漁業,隨後漁業署即發出新聞稿(請見附錄),提高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且表示不但要在101年恢復石斑魚既有養殖規模。到104年還要達到「產值倍增」,讓台灣持續擁有「石斑養殖王國」的「美譽」。

請問政府是這樣「重建」的嗎?林邊、佳冬民眾究竟要什麼樣的未來?「石斑養殖王國」背後代表的意義是什麼?「產值倍增」又會許這個地區民眾什麼樣的未來?是不是繼續地層下陷、把門前再墊高、然後,祈求下一次颱風不要來…

西南沿海要什麼樣的未來,請政府說清楚

屏東西南沿海從東港到林邊、佳冬、枋寮,近三十年大規模養殖,超抽地下水,尤其抽取受壓含水層,導致地層下陷非常嚴重,最嚴重已下陷高達3.2公尺。這個區域已公告為「地層下陷地下水超抽管制區」。

林邊大橋兩邊地區已低於海平面,又位於林邊溪下游出海口,洪水一來無法外排,幾乎是逢水必淹。莫拉克颱風的大雨固然讓林邊、佳冬淹水比往年嚴重,惡水固然可怕,不當的養殖行為、行政的怠惰,卻無疑是災難的幫凶。

災後重建條例通過後,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國土計畫法送立法院審議,明(1)日將舉行第一次公聽會。

未來,不論國土計畫法、災後重建條例,政府都必須針對西南沿海的未來發展有所說明。究竟要不要繼續養殖?如果要,那國土以及民眾安危的代價是什麼?如何因應?另一方面,如果不要養殖,又該如何輔導養殖業的生計?方案是什麼?

再問一次,政府要給屏東西南沿海什麼樣的未來?不容政客便宜行事,一邊大談國土規劃,一邊又做出反國土規劃的事。

附錄:漁業署新聞稿8.30──

養殖漁業災害低利貸款額度大幅提高,漁民復養信心大增

農委會表示,本次莫拉克風災重創臺灣養殖漁業,為協助養殖漁民取得資金,儘速恢復生產,該會陳主任委員今(30)日於屏東縣沿海石斑主要養殖地區,宣布提高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其中石斑魚類之貸款由原來每公頃1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龍膽石斑更大幅提高至800萬元,顯現農委會重建石斑產業之決心,本項宣布也重振養殖漁民之信心。

農委會說,屏東縣林邊、佳冬、枋寮為國內海水魚之養殖重鎮,更為國內石斑之主要生產地,97年養殖面積達766公頃,產量逾11,000公噸,產值超過新臺幣32億元,本次莫拉克颱風對於全數地區造成百年罕見之災害,損失極為慘重,如無法快速協助漁民復養,臺灣不但將喪失石斑養殖之世界牛耳地位,更將使本地區沿海漁村經濟一蹶不振,因此本會陳主委極為關心本地區之重建工作,已多次前來勘察災情,並與漁民交換意見,瞭解漁民之需求。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石斑魚養殖屬資本密集之產業,每公頃生產所需成本估計超過400萬元,資金能否順利取得,成為產業能否重建之關鍵因素。

在充分瞭解漁民須復養資金需求下,農委會今天宣布對養殖漁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額度大幅提高,「龍膽石班」由每公頃100萬元提高為800萬元;「鰻魚及石斑」由每公頃10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海水鯛類及觀賞魚」由每公頃40萬元提高為300萬元;「其他養殖魚介類」由每公頃40萬元提高為200萬元;「養殖貝類」由每公頃20萬元提高為30萬元,

前開貸款期限最長為7年,該會為減緩受災漁民資金壓力,同時將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由年息1.25%調降為1%,本金可寬緩2年,利息可寬緩1年。

農委會最後表示,石斑魚為該會「精緻農業發展方案」之重點養殖魚種,因此該會為積極協助石斑養殖產業重建,除提高低利貸款額度,協助漁民取得復養資金外,該會亦將協助漁民進行養殖池之消毒,補助種苗之購買,並積極進行養殖區海水進、排水路之整建等相關重建措施,希望至101年能恢復石斑魚既有養殖規模,至 104年達到產值倍增之目標,讓臺灣持續擁有石斑養殖王國之美譽。

現場紀實: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0827三讀通過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昨天經立院三讀通過,重建預算上看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各級政府得依規定遷村、遷村不受環境保護法令限制,民間團體得知後,震憤得無言以對。備受關注的遷村問題,條例規定…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昨天經立院三讀通過,重建預算上看1200億元,得舉債支應;各級政府得依規定遷村、遷村不受環境保護法令限制,民間團體得知後,震憤得無言以對。

立法院表示,重建工作將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主導,行政院長、副院長擔任委員會正、副召集人;委員會中,災民及原住民代表不得少於1/5。

備受關注的遷村問題,條例規定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的土地」,與「原居住者」諮商取得共識,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迫遷居、遷村,並給予適當安置;而災民安置只要經土地使用、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及水利等機關會勘、認定安全無虞後,土地變更、開發事項,不受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限制。

那瑪夏鄉民族村民族國小老師打亥直嘆:「對政府重建政策無言以對」。打亥曾在小林國小服務3年,後到民族國小服務。打亥說,事發後他在電視上比對小林倖存者的臉孔與名單,「結果我熟悉的孩子的臉孔只有3個!」他痛哭失聲地說,「接著則必須找我的族人、家人,我們這兩個村莊為什麼會這樣?」

打亥憤怒地說,3、40年前,國民政府一卡車一卡車地將山林砍除送出,「2年前,又每天為了越域引水工程炸山!」這些錯誤的政策造成那瑪夏鄉與小林幾乎遭受滅絕,「現在還想強制遷村!」

昨天重建條例通過前,災區部落的代表與民間社團前往立院靜坐抗議,要求條例不得強制遷村、需與居民溝通、重建委員會內必須有部落同意的代表,但沒有任何一位立委出面接收訴求。

部落族人在立院外頂著陽光等待近中午,才終於進入立院請願室,但與會立委包括廖國棟、林益世等人並未聆聽族人需求,只說:「妳們想要的我們知道,遷村問題已在條文中修改為:『需與原住居民協商後取得共識』才能進行。」完全不理會南方重建部落聯盟召集人阿布娪要求「強制遷村」應拿掉,以及「應取得部落同意」的訴求。

由於溝通不良,部落族人氣憤離開立院,立委陳瑩此時著急地趕來對族人說:「最新協商版本又將取得共識拿掉了!」陳瑩並拿出林益世讓非災區的台北牧師簽下有強制遷村的同意書,以做為部落支持強制遷村的意見,讓族人非常憤怒。

部落族人在遷村條文表決過程時,在立院議場旁聽席上高喊抗議強制遷村,但隨後被立法院長王金平罕見地動用警察權,把族人趕出議場;不過經壓力,協商表決後,取得共識條文,以及原住民基本法已被列入條例內。只是未來實際執行恐怕仍有困難。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質疑:「安全無虞到底是什麼意思?誰能來界定?」廖本全指出,政府雖有對國土的基本調查,但缺乏界面進行整合,意即目前的資料無法完全確認哪些土地不適開發,「因此誰能來認定、誰敢認定安全無虞?」

廖本全痛批,重建條例中的遷村完全「完全由上而下」,政府比共產黨還共產黨。廖本全表示,重建是災民凝聚社區意識的機會,原住民的文化層面可望再發展整合,但整部條例完全忽略這件事;更重要的是,遷村後的開發完全沒有保育策略,「過去錯誤治山、治水的思維會再複製一次」。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拔尚說,條文中放入取得共識,已比原本的版本好,「但重建委員會要如何取得共識才是重點」;他認為既然無法將強制遷村的字眼移除,至少政府在另定辦法時,重建委員會「取得共識」的方式,應要與部落會議討論才行。

拔尚感嘆,部落對重建條例通過並沒有欣喜,「馬英九一直說做太慢會被罵,但請他急是急救災,救災都做不好,重建急什麼?」拔尚表示,救災要快、安置要準確,重建則要有全盤性的了解跟溝通,重建條例草率通過,真的是一場災難。只能期待政府真的落實與部落取得共識的承諾,否則原住民將承受二次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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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2009年8月28日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圖片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作者為線上記者,本文轉載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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