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漫刊-嘉義東市場

目前東市場內仍有許多特色攤商,其數十年累積的豐沛人脈與經營實力仍具有相當競爭力,加上具文化資產價值的木構架市場空間,或許從既有的特質之上,來保存傳統市場的文化與開創新的活力,東市場的再生…

今日東市場的所在位置,其實是清代諸羅城的縣署,也是城內生活的核心位置。根據我們跟東市場一些攤商的訪談中發現,有些攤商家族的經營歷史甚至較東市場更早!也就是說,在東市場於日治時期興建之前,此地就已經有市集存在。嘉義市的發展歷史已超過三百年,長期以來即扮演著平原上物產交流中心的角色,附近區域的物資在此地進行交易流通。

此外,因區位上靠近山區,許多山區居民下山後會來到嘉義城,也因此東市場的傳統客群中,來自「內山」的不在少數。再者,東市場所在的區塊,正位於嘉義城內最主要的街道「十字街」附近,加上鄰近嘉義城隍廟香火鼎盛,因此逐漸形成了聚集交易與消費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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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市場主要入口設置於光彩街與忠孝路交叉口處,從老照片上可看出立面牌樓約有四層樓的高度,上頭寫著「嘉義東市場」等五個大字與巴洛克式風格的裝飾。(資料來源:《嘉義寫真》第一集)

日治時期以後,在既有城內市集的基礎上,東市場的發展十分蓬勃,消費市場設立的帶動之下,附近連帶的出現一些「販仔間」(即後來的旅社)提供山區居民來到東市場採買時的臨時住宿場所,並且在市場內形成為數眾多的熟食小吃攤,提供這些外地顧客的飲食需求。

除了與舊城的區位關係之外,另一個與東市場密切相關的發展因素,則是附近歷史悠久的兩大廟宇,分別是香火鼎盛的嘉義城隍廟,以及嘉義城第一間漢人廟—雙忠廟。仔細觀察一下廟宇中捐獻信徒的分佈,可以輕易發現東市場的攤商,在這兩座廟宇的信仰圈中,扮演相當吃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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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徒捐獻的密度,可見東市場與附近廟宇關係之密切。

日治時期以後,市場的設置原本是為求衛生的管控,而後演化形成以商業為主體的社會事業。日本政府初期於嘉義市共設置兩個消費市場,分別是設置於原嘉義城內的「東市場」與設置於中央噴水池附近的「西市場」(今國華街與忠義街之間)。後因地震損壞重建,於1910年左右設立小賣市場,原本賣店多集中設置於靠近今日吳鳳北路一側。1935年(昭和10年)再次進行增建,當時東市場的賣店已成長至205間,佔地857坪,並設置有腳踏車停車場供採買民眾停放。

當時法令嚴格規範禁止路邊攤販,只有在取得經營許可者才能在市場內設攤,因此當時嘉義市一般市民的消費均集中在東市場與西市場。根據訪談耆老表示,東市場與西市場的主要差別,在於東市場客群有相當多山區居民,而西市場顧客多以市內居民為主,又因西市場有許多嘉義市木材商在消費,故又有人稱之「好額人市」(因消費者多木材商,多為有錢人)。

東市場的百年歷史中,經歷過地震、戰爭與火災,其中1963年與1978年的火災,均造成東市場重大損失,尤其是1978年的火災,更重創了東市場,市場西半部的攤位幾乎燒個精光,當時嘉義市公所決定於原址重建現代化市場大樓,幾經波折重建完成,也就是現在的東市場大樓。但市場重建期間,許多攤商已另覓他處重新經營,市場人氣已不復往年榮景。

目前東市場內部空間,多因歷史歲月而顯得老舊髒亂,有許多攤位甚至已無人經營而閒置。造成東市場內部消費萎縮的主因,據市場攤商表示,因市場外圍街道也設置許多的攤販,因此許多民眾改在東市場外的攤販進行採買,而不會再進到東市場內來消費,這導致東市場內攤商的經營面臨客源流失的困境。

目前東市場內仍有許多特色攤商,其數十年累積的豐沛人脈與經營實力仍具有相當競爭力,加上具文化資產價值的木構架市場空間,或許從既有的特質之上,來保存傳統市場的文化與開創新的活力,東市場的再生,仍然是我們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具相當挑戰性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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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市場內現存木構架空間

註:

這是小地方和嘉義《慢漫刊》(http://chiayimmk.blogspot.com/)合作的嘗試,未來可在小地方上持續看到關於嘉義的書寫,讀者朋友們也可在一些獨立書店看到《慢漫刊》的實體雜誌喔!

紅顏早已白了頭…中科三期七星基地 司法能還人民公平正義?

前環評委員周晉澄表示,當時要求中科提供友達資料時,完全無法得知使用原料的毒性為何,無法評估對人民的健康影響,才會要求一定要做健康風險評估。環評過程中,水資源沒做、水汙染沒做、健康風險沒做,為何政府可以…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七星基地開發案(以下簡稱中科三期),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環保署上訴,撤銷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結論。然而環保署並未依司法判決要求中科停工,鄰近的后里農民今(4)日北上監察院陳情,並到行政院、環保署抗議,指環保署惡意曲解法令,不顧人民生命財產。

台北清晨才剛下過雨,后里農民來到台北時,太陽也出來了。后里農民表示,聽到最高法院判決時,覺得司法終於還人民一個公道,一如雨過天晴。沒想到環保署既不為民眾著想,也賤踏司法,只能再期待監察院的正義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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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環評無效可以施工嗎?

「請問環評無效可以施工嗎?七星基地立即停工!環保署長沈世宏下台!」后里農民高舉標語,從行政院、監察院、環保署、再到立法院,抗議的路走的多麼艱辛。為中科三期奔走訴訟多年的律師林三加,在行政院前當場痛哭,感慨行政賤踏司法,感慨司法竟不能維持社會正義。

林三加表示,97年1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環保署未思考環評出了什麼問題,沒考慮中科三期開發後對水資源、水汙染、人民健康風險等問題。行政機關用戒嚴心態在執政,對法院判決完全不理踩。對此全民要對環保署提出最嚴厲的譴責。

這是有司法的政府嗎?

「環保署違法,行政院違法,立法院違法,所以們台灣人民不相信政府。」后里鄉公館村村長馮詠淮說,一個環保上級單位都不環保,不照顧地方,不愛護台灣這塊土地,你說這可以叫做環保嗎?環保署應改名為垃圾署。」

馮詠淮說,農民是最弱勢的,中科三期的汙水已汙染到農田,反映很多次政府都沒去改善。如今司法單位已撤銷環評,竟然還可以動工、可以營運,「這是有司法的政府嗎?這樣可以取信台灣老百姓嗎?」一個中央單位可以帶頭違法,以後人民做事不用守法,「因為政府在做違章給我們看。」

提起訴訟的六位農民,其中詹德健、廖明田、陳欽全等人今天都北上,要求監察院調查,立即中止中科三期開發,回應后里農民的殷殷期待。

環保署無法無天

前環評委員周晉澄表示,當時要求中科提供友達資料時,完全無法得知使用原料的毒性為何,無法評估對人民的健康影響,才會要求一定要做健康風險評估。環評過程中,水資源沒做、水汙染沒做、健康風險沒做,后里生產的農產品要賣到全國各地,為何政府可以放任業者這麼做?

前環評委員徐光蓉說,環保署竟然批評高等法院曲解環評法規,「環保署真是無法無天」。環保署應像馬總統常講的依法行政,不應自認為高於法令。

環保署「不識字攔兼無衛生」

后里農民及公民團體下午轉到環保署前抗議,送環保署六法全書、衛生紙,因為環保署公然賤踏司法,曲解法令,而且還幫傷害台灣土地的汙染者護航。抗議民眾向環保署丟沾溼的衛生紙團。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馬總統最喜歡談依法行政,但他的子弟兵沈世宏,從台北市環保局長到環保署長,把環評法、六法全書放在地上賤踏時,馬總統應立即撤銷沈世宏的任命。

潘翰聲說,如果一個人不懂我們可以憐憫他,但如果懂還故意做不對的事情,「這是可恥的」,這種人是整個國家的墮落。我們一直在講品德教育,但是當政府官員都不守法,整個社會都應該逼這樣的署長下台。

環保署硬將「環評撤銷」、「是否停工」一切為二

環保署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後,兩度發出新聞稿,今天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首度出面回應,將「環評撤銷」、「是否停工」切割為沒有關連的兩部份。環評撤銷是一回事,撤銷後要不要命業者停工又是另一回事。

綜合葉俊宏的說法,環保署對環評被撤銷認帳,因此會請中科補充法院認為在當時審查時資料不完全的部份,再回到「做成環評結論的那個時間點」再審查(即直接到環評大會,而不是一般認為的環評被撤銷,等於沒環評這回事,理當從頭開始,不是跳過所有審查程序,直接到環評大會)。

 

 

中科三期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

另外,環評撤銷後是否請中科停工或罰款,環保署認為都不必,因為中科三期案不適用環評法14條及22條。不適用的理由是,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

環評法14條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許可者無效。」

環評法22條指「開發單位未經主管機關認可前即開發,可罰款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葉俊宏說,環評法14條及22條的立法原意,是指「應辦環評而沒辦環評」,才依14及22條規定處理。中科三期「並非自始沒有做環評」,而是做了環評以後被撤銷,因此無法適用14及22條規定。

葉俊宏表示,至於在其他行政程序法有沒有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是要由「許可」單位去決定。環保署不便代為決定。

學者:環保署別閙了

針對環保署說法,成大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王毓正表示,「環保署別閙了」。

如果環評法第14條中的「未經完成審查」可以被解釋為「自始未經環評審查」,那是否表示,只要完成環評審查的案子,不論做成什麼結論(包括通過、不通過等)都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

原來以前被認定「不應開發」的開發單位都錯了,只要完成審查、通不通過沒關係,只要硬著頭皮去申請許可,一旦許可就咬住「並非自始未經環評審查」,就不會受限於第14條而無效。建議以前被做成「不應開發」結論的開發單位,可以對環保署提出相同的法律解釋。

法律人協會:環保署曲解法令

針對葉俊宏說法,環境法律人協會痛批環保署曲解法令。協會指出,環評結論一經撤銷,所有開發許可都歸於無效,本應依法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主管機關(環保署)應就違法事實開罰,並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命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停工。

而且,依環評法22條規定,必要時主管機關得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其不遵者,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求環保署、國科會不要蓄意曲解法令,在台灣環境史上留下汙名。

政府不被人民信任,企業那敢投資?

葉俊宏強調,中科三期環評審查一開始是通過的,廠商是經合法程序核發的許可,既然是合法的行政處份就有信賴保護問題,而信賴保護問題要如何處理得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如果沒把信賴保護這部份講清楚,只要環評結論一經行政法院撤銷,廠商立即要停工的話,「自此全世界沒人敢來投資。」

不過,行政機關做成的環評結論,讓司法如此輕易挑戰、讓民眾如此不信任政府,恐怕才是讓企業擔心、不敢來投資的主要原因。而且違法的環評就讓撤銷,至於業者如果是無辜的第三者(真的無辜的話),還可聲請國賠。

環保署考慮釋憲

至於司法是否應介入環評審查的多數決結論,葉俊宏表示,環保署在考慮是否釋憲。不過要不要釋憲恐非環保署權限,行政機關只有當院與院意見分歧時才能申請釋憲,因此申請釋憲要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不會支持環保署?)

我們都老了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訪問,全文如下:

我認識后里這群鄉親已經四年,從他們2006年開始北上,今天我又看到他們,發現他們都老了,當然我也老了。

在這四年當中,不只他們老了、我老了、記者老了,其實台灣老的最快的是台灣的土地、台灣的農地、台灣的環境。因為台灣的土地、台灣的農地、台灣的環境,面臨台灣社會最邪惡、最壞、最醜陋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這個案子在2006年6月30日環評大會通過,10票對8票,有8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是環評跨出錯誤的第一步。那時我們都以為是在那個當下錯誤而已,但從2006年演變到今天,發現他是自始至終一路錯到現在,而且更加的錯。所以我要強調,「壞透了」。

環保署可曾自我反省?

2006年環評通過之後,當地農民開始打行政訴訟,2008年1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應撤銷,也就是當地農民獲勝。環保署敗訴後並沒有自我反省,自我檢視為什麼會如此?問題出在那裏?「從來沒有」。

環保署立刻做了一件事情,「上訴」。其實在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後,七星農場還沒動工,透過上訴過程讓中科三期可以動工,讓他成為既定事實。「壞透了!」

到了今年1月最高行政法院再次判決駁回環保署上訴,撤銷中科三期環評,「他繼續使壞」。他說這個案子不需要停工,就算要停工也要由國科會自己決定,我想告訴各位的是,這個

案子已經最高法院判決,現在要回來的不是法律上的爭議,而是公民教育最基本的ABC叫做「停工」。

可是環保署說什麼呢?不必停工,要停工也是國科會決定,然後又說這個案子不用重新環評,只要補資料就可以了。我想告訴各位,從2006年到今天,發現環保署壞、而且更壞,而且整個壞的過程,根本在賤踏台灣的環境、台灣的人民、台灣的司法。

魔鬼終結者變成魔鬼了

這是台灣環境最大的災難。

台灣的環保署,變成環境災難的製造者。

台灣的環保署,不顧民眾,反而變成財團的清道夫。

台灣的環保署,已經變成,台灣環境、台灣土地的屠夫。

延伸閱讀:中科三期環評結論被撤銷 司法挑戰民主機制的多數暴力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安置中的魯凱─等待,刺繡,寂靜

族人住在這裡唯一的功課,就是等待。經過了劃定特定區域的折磨後,心情回歸平穩,好像一切有了答案,有的部落要遷村,而要避難屋的族人,則堅定信念等待後續安排。谷川和佳暮部落則很寂靜,這個寂靜是折磨人的…

屏東午後的太陽,舒服溫和,走在榮民之家,更能體會鄉下悠閒自在的感受,以前在這個地方,看到的是榮民走來走去的運動畫面,現在可以看到小孩嬉戲亂跑的情況,這樣的畫面都要拜莫拉克所賜,經過半年的時間,住在榮家的霧台鄉族人,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步調,準時放飯,看電視,刺繡,睡覺。

環境的整理就交由多元就業來處理,族人住在這裡唯一的功課,就是等待,尤其經過了劃定特定區域的折磨後,許多心情上的轉折,回歸了平穩,這樣的平穩,好像一切的安置有了答案,有的部落要遷村,而要遷村的部落族人,開始積極面對遷村的事由;而要避難屋的族人,也堅定了這樣的信念,等待部落幹部們後續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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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就業的族人在環境清掃

孩子的情形

今年的寒假假期比往年多很多,在榮家的小朋友,沒有特別的活動安排,如果教會有營隊或是部落有安排,才會有學習的活動,今天就有個社團帶小朋友出去玩,但好像有限定部落,如果有一個團隊在寒假好好帶者榮家的小朋友,讓族人的小朋友在這個時間能夠好好玩與學習,其實很重要。

尤其對霧台鄉的小朋友,因為霧台鄉人口外流嚴重,許多小朋友都跟者父母,就在工作地就讀,因為這樣的原因,霧台鄉只有霧台村有國小,其他部落都廢校了,因此霧台鄉的魯凱族小朋友其實很少有機會跟一大群同族小朋友一起玩耍的機會,如果趁此機會好好安排排活動,排文化的課程,不失為一個文化教育的機會,尤其在這魯凱族面對文化存亡之際,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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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廣場嬉戲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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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住所外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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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餐廳嬉戲

大武部落婦女的刺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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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部落安置所交誼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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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部落婦女

婦女一邊刺繡一邊看電視,這個現象就是一種現代與傳統生活的融合,這些婦女接受的很多現代生活的方式,但傳統刺繡的技藝,還是一直維持者,只因媽媽的刺繡衣服穿在女兒身上,是最美的嫁妝,這樣的信念,不會因電腦繡而改變;就像現在大武部落堅持避難屋的需求,因為唯有這樣的堅持,才能延續魯凱文化的命脈。

阿禮部落的手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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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住所交誼廳情況

走進阿禮部落交誼廳,首先聽到的是一陣一陣的縫紉機的聲響,走進一看,原來婦女們在製作手工藝品,仔細一問這些手工藝品,是要拿來義賣的,賣的所得是遷建的基金,因為阿禮部落絕大部分的族人是要搬到平地,因此部落的遷建會開始針對部落的遷建發展,有很多的構想在計畫實行。

可是好像有些需要再修正,像手工做的鑰使圈,竟然賣100元,外面觀光地區賣的價錢,至少200元,且大部份是廉價的大陸製,沒想到部落要拿來義賣的藝品,手工精細的東西,比那只有利益的買賣關係還要低,而且做了這麼多天,成品還未達100件,因此希望部落在自立自救時,不要把自己很廉價,雖然有些人對我們的方式很廉價,我們還是保持我們文化上的驕傲與高貴,因為從我們出來的東西,都是很有故事性與文化性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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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婦女做手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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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婦女做手工藝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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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婦女做手工藝手機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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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禮婦女做手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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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磨的寂靜─谷川與佳暮

在榮家的部落還有谷川與佳暮,目前這兩個部落還在抉擇劃定特定區域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就是遷村不遷村的問題,走到他們的住所,非常寂靜,這個寂靜是折磨人的,沒想到作一個選擇竟然是很痛苦的,而這痛苦的選擇竟然來自政府美好的選項,就好像這半年來,部落族人一直被強迫要選擇,選擇一個連政府都還沒準備好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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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川部落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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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八八風災原鄉撤離的人數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小林自主重建,仍須辛苦奮戰

災後一直努力「自立重建」的小林村居民,目前面臨嚴重考驗,除了遷居五里埔基地的小林村民外,尚有將近200戶村民希望在杉林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儘管已經找了建築師協助設計,也有紅十字會允諾要協助造屋,政府卻始終不願放行,仍然堅持小林村民應入住慈濟大愛園區。

0205增補:

小林居民製作了一支感人的小短片,說明想完整重建家園的心情,請您點選觀看,並多多協助轉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OAH-WV__bQ

前言:

災後一直努力「自立重建」的小林村居民,目前面臨嚴重考驗,除了遷居五里埔基地的小林村民外,尚有將近200戶村民希望在杉林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而非入住「大愛村」,儘管已經找了建築師協助設計,也有紅十字會允諾要協助造屋,政府卻始終不願放行,仍然堅持小林村民應入住慈濟大愛園區。

隨著慈濟大愛園區將於本月(2月)11日進行入厝進駐,堅持「自主重建」的小林村民卻屢遭挫折,以下為公視peopo新聞的報導,小林重建會長蔡松諭表示,希望各界能夠支持,讓小林人可以有機會打造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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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八八風災高雄縣災民的永久屋「杉林大愛園區」, 將在11 號舉辦入厝典禮,不過小林村有150多戶村民, 為大愛園區的設計不符合他們的生活習慣,不願意入住。

今天他們帶著另外委託建築師設計的社區模型, 重建會報告,希望獲得政府的支持, 助他們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

L型的基地,除了住家還有村民的信仰中心「公廨」和學校。

八八風災讓甲仙鄉的小林村滅村,
家園重建後該長什麼樣子?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投入兩個多月的時間做口述歷史,
也請村民畫出社區的原來的樣子,
終於設計出新小林村的模樣。

災後重建,小林村分成五里埔和杉林鄉兩個社區。
五里埔目前已經完成土地變更手續,永久屋即將可以動工,
不過杉林鄉這個部份的重建進度卻停滯,
160多戶村民只有10戶願意入住
政府委託慈濟基金建造的大愛園區。

週三小林村民帶著新小林村模型參加行政院重建會,
希望政府協助他們把社區再蓋回來。

不過重建會以重建工作進度不能延緩為由,
讓村民碰了軟釘子。
重建會表示,依照目前的進度,
特別為小林村另外規劃永久屋的機率不高。

不過村民認為,重建工作不能為了追求效率,
而犧牲災民的主體性,他們會繼續溝通,
希望政府協助他們重建真正屬於村民的小林村。

(本文轉載自公視peopo網站)

南沙魯村兒童的寒假(2)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孩子們的世界是可愛的、單純的,他們勇敢的說出心中的喜怒哀樂,毫不掩飾;他們也許不明白因為土石流,而必須學習分離的抉擇,但是他們當下最在乎的還是,『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沒有衝突的互動應該是最沒有樂趣的世界;孩子們的衝突會產生什麼後果?

以前與五歲的小mai不熟悉,看見小mai長得好可愛的模樣,總是想抱抱她或是捏捏她的小臉蛋;近日走訪營區,第一次看見小mai發怒的樣子,一個小小的觸碰,小mai不客氣的將小拳頭直接飛出,這樣的結果當然是有人哭、有人罵、有人幸災樂禍(活該…..)!

上次談到那幾位台北來的歐巴桑老師們,堅持小朋友要有『三不運動精神』,不打架、不罵人、不說髒話,我在旁邊看著這些老師會如何處理?

老師抱著小mai問:「可愛的小mai你為什麼打人?」

小mai說:因為小吉碰到我沒說對不起!

親愛的小吉:「請問你碰到小mai了嗎?」

小吉認真的說我碰到了,但是我忘記要說對不起。

喔!原來如此!那麼小mai你要小吉用什麼方法表示道歉呢?

小mai說:「我要小吉去拔一根草,然後把那枝草丟掉就可以了!」

一根草就可以解決了?我驚訝的說不出話!

卻見小吉快快衝向操場拔了根草,再把草丟掉!小mai可以握手嗎?

小吉與小mai就這麼容易解決了二人的碰撞衝突。

而小勳與文文又會如何解決他們的衝突呢?

他們說:我們喜歡說三聲「對不起」就可以了。

這一天平日表現沉穩的小姊姊(小一),坐在地上放聲大哭;既痛苦又生氣,只因為小慧要跟他搶車子來騎,卻不小心碰到她的舊傷口,這是二度傷害的痛,看來這二個小朋友要和平解決應該很難吧?卻見小姊姊哭著說:「只要三聲對不起!」

雲雲老師說:「小姊姊平常總是扮演著成熟、穩重的大姊姊模樣,決不輕易掉眼淚訴說委屈;今天小姊姊藉由被撞到發洩心裏的情緒,其實是一件好事。」

原來,小姊姊四歲的妹妹88水災時與外婆一起經歷土石流;雖然毫髮無傷,但是只要爸媽不在身邊,妹妹卻無時無刻都要姊姊在旁邊才可以。三天前大專返鄉哥哥姊姊們結束活動預備搭車回家時,小姊姊沒有先向妹妹說明,就衝向哥哥姊姊們的身邊想向哥哥姊姊說再見;沒有安全感的妹妹立刻瘋狂哭著奔向姊姊身邊,一邊捶打姊姊,一邊苦喊著:不可以走、不可以走、……….。

妹妹毫無理性的將姊姊頂在牆角,「不可以走、不可以走、……….」,只見姊姊無辜又無奈的說:「姊姊已經沒有路可以走了,怎麼走?姊姊不會走!」眼睛一下看著哭泣的妹妹,一下無奈的望著即將離去的哥哥姊姊們。

這是一道該如何說明的場景?

雲雲老師說:「沒有經歷過生、離、死、別,你很難讓一個四歲或七歲的孩子去說清楚,他們曾經經驗過的生命歷程。」其實每一個孩子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哭,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將他們緊緊的抱在懷裡。我什麼也不想做。

小姊姊自從那天的哭泣之後,常常會向老師撒嬌說:「老師抱我,因為我的腳會痛!」雲雲老師說:「事實證明,姊姊雖然沒有實際經歷土石流,但是姊姊也需要有人好好擁抱她。」

最會跑步的小志,總是喜歡邀喝大家一起來賽跑;不清楚小志的明白,這群返鄉哥哥們熱心配合小志的邀約,眼看一個又一個哥哥超過小志,快到終點線的小志忍不住失敗的現實狀況,也留下傷心的男性眼淚。這下贏了面子的哥哥們可真的嚇壞了,怎麼辦呢?大家合起來買一瓶飲料可以嗎?只見小志眼淚流滿臉的答應了。

孩子們的世界是可愛的、單純的,他們勇敢的說出心中的喜怒哀樂,毫不掩飾;他們也許不明白因為土石流,而必須學習分離的抉擇,但是他們當下最在乎的還是:

『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玩在一起,讓我們很容易就會忘記剛剛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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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木頭人,其實我們都是想做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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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鞋子只要二個正面都朝上就算是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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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喜歡擠在一起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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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賽跑,誰是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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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馬打仗會摔倒,拍拍泥土站起來就可以繼續玩了。


我喜歡爬到樹上,有一種回到山上的感覺


我們雖然有吵架,可是我還是想與你生活在一起。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真一寺面臨重建─斗六珍貴史蹟即將消失

真一寺因年久失修、漏水嚴重,寺方決定要拆除重建,跟真一寺一起成長歷經數十年歲月的斗六地方人士得知後雖極力爭取保存但卻使不上力,因為真一寺屬於私人產業,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外人無法干涉。

編按:

斗六百年古剎真一寺,面臨廟身安全與文化保存的兩難,於地方引起爭議。以下文章為雲科大同學對真一寺的介紹,目前縣府文化處與相關專家學者,於今日(2月4日)與寺方討論真一寺未來命運,唯目前尚無具體結論(今日協調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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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真一寺牌樓及外貌

斗六市的百年古剎真一寺(原名:真一堂),是斗六市區內唯一僅存的一座齋教寺廟,廟貌古色古香的真一堂創立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歷史,如今卻面臨拆除的危機,地方人士均感極為不捨,而雲科大的師生們聞訊也都相繼前往關心及記錄。

位於斗六市永樂街底的真一寺,創建於清同治十三年(1874),供奉觀音佛祖,原名真一堂,日治時期改名為「真一寺」,屬於齋教先天/龍華派。原本初創時的位置是在斗六圓環附近,日治時期香火鼎盛信眾日多,宣教場所漸感不敷使用,遂於日治昭和十一年(1936)遷建於永樂街現址。如今的真一寺主體建築已有七十多年,廟內還保留著日治時期三合院建築形式以及牆壁浮雕、剪黏彩繪等傳統建造工法技術。

真一寺日治時期浮雕彩色面磚00
真一寺後殿石碑底座的彩色浮雕面磚是日治時期的建築材料

真一寺前殿樑柱上的彩繪,取材自西遊記的「火燄山下」
真一寺前殿樑柱上的彩繪,取材自西遊記的「火燄山下」

據真一寺劉秘書說:「當初興建真一寺是因為地主張長源先生想給沒嫁娶的子女一個養老的地方,讓他們可以不愁吃住直到百年,張老爺並捐出私人土地做為寺產。以前極盛時期,真一寺內曾經有一百多位出家與在家眾一起吃大鍋飯的場面,現在寺內連住持僅剩下兩、三個人。」從當初鼎盛的狀況到現在寥寥無幾的景況,景物依舊人事已非,劉秘書言談間也不勝感慨。

劉秘書進一步解釋,真一寺歷年來多次大地震造成損壞,因而殿堂經過多次整修而成今貌,但常因下雨而屋頂漏水且日益嚴重,寺方多次請人修繕,但成效不好,因而決定啟動重建工作。

真一寺後殿前方的佛像據說是日本人留下來的
真一寺後殿前方的佛像據說是日本人留下來的

劉秘書為我們這批前來關心真一寺的雲科大學生作導覽簡介,真一寺格局分為前殿與後殿,前後殿間內埕兩側則是類似民宅的廂房建築,廟右廂後方則是信眾安置的祖先塔位。一進前殿兩邊各有九位羅漢雕像,合在一起則為「十八羅漢」,在羅漢像下方各多供奉了一尊神像,劉秘書表示,齋教屬佛教中的一支,寺中供奉的神祇都是從中國大陸傳過來,但在大陸寺廟中可能沒有供奉這兩尊神像——土地公跟灶神,真一寺就像家族大融合一樣,台灣齋教融入了當地的民間信仰。

真一寺後殿前右廂房是傳統的閩式建築
真一寺後殿前右廂房是傳統的閩式建築

日治昭和十一年(1936)起,日本在台灣實施皇民化運動,除了廣建日本神社外,並開始催毀台灣傳統信仰及拆除各地廟宇,並將之美名為送神佛上天,台灣各地方郡守因對地方感情不同而執行拆廟政策時也寬嚴不一,有的嚴格有的寬鬆,斗六沒那麼幸運,在斗六郡守中松乙彥嚴格執行下,斗六郡拆廟達成率是百分之百,幾乎所有的舊廟宇都被拆光了,當時因為日人信佛,只要是掛上「佛寺」名稱的廟宇建築就不會被拆,真一寺因而得以在皇民化浩劫下保存下來。因此在斗六要找出一座比真一寺更古老的的廟宇真的很難,斗六郡寺廟多是在光復後重建,光是這一點真一寺就值得加以保存。

真一寺劉秘書在前殿為同�導覽解說
真一寺劉秘書在前殿為同學導覽解說

真一寺因年久失修、漏水嚴重,寺方決定要拆除重建,跟真一寺一起成長歷經數十年歲月的斗六地方人士得知後雖極力爭取保存但卻使不上力,因為真一寺屬於私人產業,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外人無法干涉。

對於搶救保存真一寺這件事,同學們站在歷史古蹟保存的角度,都希望真一寺可以原樣原地保存不要重建,但劉秘書也無奈地表示:「學佛的,就是要想開一點,不可執著。」劉秘書並告訴同學,歡迎大家有空來真一寺參觀並拍照、攝影或寫生作記錄,因為再不久可能就看不到真一寺目前的面貌了。

(作者陳玉卿為雲科大營建系二年級學生)

小林村致災報告-只是雨量闖的禍?

小林村致災報告出爐,將原因歸咎雨量過大,土石飽含水分而崩落。在這份報告中,排除水利署越域引水工程的責任,也連帶排除林務局造林政策的責任,讓可能致災的政府單位脫罪於加害者的身份。

小林村致災報告出爐,將原因歸咎雨量過大,土石飽含水分而崩落。在這份報告中,排除水利署越域引水工程的責任,也連帶排除林務局造林政策的責任,讓可能致災的政府單位脫罪於加害者的身份。

換句話說,在法律責任上,政府無過失,小林村從受害者變成受難者,再也無法以不當工程造成危害,要求國家賠償,只能成為因為天災受害,接受政府的協助。

不過報告中,撇清政府致災的種種可能,唯一沒撇清的,就是村民坡地超限爛種破壞山林的說法,讓整件事有著伏筆。

對於這份公式一堆,學說一堆的專業報告,不是地質專業者,還真的不知如何辯駁。

但是,對於這份致災報告,心裡總是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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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雨量過大導致山崩,會是甚麼的樣貌?

雨量過大導致山體崩落,在學理上坡度以20-30度為最多,其次是30-40度坡度其次,這樣因為土壤飽含水量的山體崩落,崩落的切面總是相當平滑,二張分別是2004年土場崩山與2008年豐丘崩山的照片,致災原因都確認是土壤飽含水分而崩落,但是崩落切面相當平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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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土場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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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豐丘崩山】

問題是小林村的崩山,半座山崩落下來,整個崩落坡面碎裂,山體如同碎解,不似因飽含水分的崩落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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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小林崩山】

再看1999年921地震的九份二山,崩落山體的樣貌相似,九份二山不是因為雨量崩落,而是因為震波所造成,為何九份二山崩落的坡面,相似小林村的崩落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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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九份二山崩山】

第二、隧道使用炸藥,問題只是震動?

在報告中,強調炸藥使用量小,影響不會比地震大,震動沒有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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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裂的石頭】

但是,炸藥不一定直接造成走山或地盤移動,卻可能作用於岩石,造成裂隙。挖礦的老礦工說過,炸藥不是炸洞,而是將土石炸鬆,方便進行挖掘。查了一下學理,這是炸藥的裂隙作用,讓炸孔氣壓通過粉碎區後,讓爆震破作用與岩石,爆破震波與高熱氣體造成岩石裂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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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裂的石頭】

問題是,炸藥的作用力是放射性傳佈,它能擴及多遠,造成多少的岩石裂隙,是否成為埋下山體鬆解的因子?

第三、山體崩解,只是因為一場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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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口的溫泉】

開挖隧道,最大的問題是地下水的湧出,雪隧開挖為了地下水出過多次事故,越域引水也不例外,在整個工程中,不只有地下水,還有溫泉水,在東引水道西洞口旁有著一池溫泉水,那是開挖隧道所得,有人說溫泉水脈來自勤和村,一個越域引水工程,讓那瑪夏多了溫泉觀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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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的地下水】

到問題上,這些冷的熱的地下水脈,在開挖隧道時,成為地底湧出的水體,一旦作用與爆炸形成的的岩石裂隙,會不會就像水刀,在地層裡四處切割,一旦降下豪雨,山頭的重量,就將早已切割碎解的山體,一夕拉下,形成震爆式的崩落坡面。

地質有其專業學理,但是看著雨量過大導至山崩的結論,總是想著不似以往所見,因此提出一些疑惑,希望進一步查明,讓枉死的小林村民,不會成為悲傷的幽魂。

在法律上,如果工程破壞在先,大雨只是致災的加工手段,就像把人推倒在鐵軌,火車接著碾過,兇手不會是過重的火車,而是推人在地的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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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的隧道工程】

幾年來,災害不斷,搶救、安置、重建之後,對於致災的原因,多數推責天災,忽略人禍的部分,讓許多受災居民無法究責,要求國家賠償,嚴懲失職人員,就像這次部落受災,有多少是社區排水防洪的公共工程問題,但是為求搶救,災區重建,許多現場證據完全消失,人為禍端從不追究,於是災難就怪異的一再重演,在災難的慌張裡,總是看不到人禍。

小林村致災報告,不該是一份終結報告,只能算是專家證言,對於受害者為求公義,應該集體透過法律訴訟,蒐集更多精密證據,在正反交互辯論中,找出事實的真相。

或許,時光會很漫長,或許,結論仍是一樣。但是,對於真相的公義,對於責任的釐清,小林村人該是踏出這漫長的一步。

附件:節錄小林村致災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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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報告內容,請點選以下閱讀

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及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報告摘要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及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期末報告簡報下載(pdf)

魯台營先生針對政府報告的回應,請點選這裡閱讀

(本文轉載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在瓦礫堆上跳舞─三鶯部落重建啟示

三鶯族人在都市邊陲,雖然不用擔心土石流,但怪手與政客的迫害卻更加恐怖,但他們還是走了過來。願所有人都能像三鶯部落一樣,無論面對怎樣的險境,最後總是能在瓦礫堆上跳舞。

前言:

三鶯部落是臺北都會區都市邊緣的原住民部落之一,位於橫跨大漢溪的三鶯大橋下,處於三峽鎮鶯歌鎮交界處。居民多為阿美族人,通行阿美語華語。原址曾有平房為漢人所居,1984年海山礦坑爆炸,許多族人輾轉遷徙至大漢溪河灘高地,自力造屋維生,遂形成一個都市邊緣的原住民部落。成年人口多以打零工、種菜維生,老邁的族人大部分原為海山礦坑的原住民勞動者。

由於部落位於大漢溪行水區內,臺北縣政府歷年來多次拆除房舍迫使族人遷移,但政府的迫遷政策無法解決族人的居住、營生問題,三鶯部落屢遭拆除,居民又多次原地重建(上述文字引用自「維基百科」,閱讀三鶯相關新聞,請點選這裡)。

最近三鶯部落又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但不是因為拆遷抗爭,而是總統讀了苦勞網特約記者江一豪撰寫有關三鶯部落被國家迫害的文章後,十分感動,原本從國務機要費中撥出20萬要捐給苦勞網,但苦勞與作者均拒絕該項捐贈,而後苦勞網詢問三鶯部落,是否願意接受這筆捐款,三鶯部落表示:他們不接受這項捐款,只盼馬總統說話算話,「真的把原住民當人看」。

這樣一個不斷在考驗中重建的部落,捱過了最近的一場迫遷,並在今年(2010年)1月30日舉辦了「抗爭尾牙」,感謝一路相挺重建家園的朋友們。本文為作者參與活動後的紀錄感想,與此刻面臨挑戰的莫拉克受災族人,分享三鶯的重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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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看上去不超過5歲,問他需不需要幫忙,他則表現得一副沒空理我的樣子,只專心拼命地想把他的腳踏車從瓦礫堆中立起來,然後再努力把車子給拖出這困 境。我看了看他的小腳踏車,生鏽的鏈子完全都掉了,和地上的石頭攪和在一起,車頭也根本就歪了,難怪這小子根本就拖不動這小車。我看著他一陣子,先是覺得 好笑,後來不知怎地覺得好感動,終究走開了。

那天下午在三鶯部落,我無法停止為這個看起來無比貧瘠卻又無比富有活力的部落感到開心;連這麼小的孩子都能在瓦礫堆上,為了一台小腳踏車所能帶給他的種種可能拼博,不斷跌倒又不斷站起來,這個部落,這群人,未來還懼怕什麼?

說來慚愧,其實這是我第二次到三鶯部落;上一次,正好是去年的尾牙(好窘,但我真的不是來吃東西,也不是樂團粉絲啊)。2009年1月17日,三鶯部落為了答謝在「保留家園」運動中,一路相挺的各界「朋友們」,於是舉辦了第一次的「抗爭尾牙」。說起來,其實我並不記得那天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只依稀記得,那晚在營火旁在歌聲中,瀰漫著一股「壓抑的歡欣」;即便明日晴雨尚不可知,但我們僅管在今夜放聲大笑喝酒跳舞取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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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三鶯抗爭尾牙時,群眾圍在營火旁取暖的場景,不知為何深深烙在我腦海中

今年則很不一樣。兩年都義務擔任三鶯尾牙PA工作的志寧,在空檔時與我在舞台旁閒聊時,談到兩年尾牙的比較。我說,比較之下,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比較喜歡去年人不多,但大家圍在營火旁烤火的感覺,大概就像是因為寒冷,所以人們得靠得更攏取暖的感覺。志寧則說,去年的氣氛比較像「歡樂中帶點壓抑」,今年則是純粹的歡樂,這也沒什麼不好,很開心啊!

我後來想想,的確是,純粹的開心有多麼難得。而且,這份純粹還是經過種種危難、險阻淬煉出來的,歷經了多少街頭抗爭還有與理盲官員的抗辯,才能走到今天。是啊!有什麼理由不開心呢?三鶯部落在近30年來,總共被拆了7次,卻總能每次在一片斷垣殘壁中,重建家園,踩出更穩健的腳步,有什麼比這更鼓舞人心,更值得開心的呢?

於是,那晚最後,我終於牽起身旁朋友的手,和三鶯的族人一同跳起了舞。這群流離水泥叢林的阿美族人,總能在瓦礫堆中重新站起來,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和他們一起在瓦礫堆上跳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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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到底」這4個字,似乎是東菱電子關廠工人送給三鶯部落的話,後來又藉由三鶯的手,傳給了崁津與薩烏瓦知部落。站在布條前的女子,懷抱著的是在秋鬥當天出生,被三鶯部落族人稱為「秋鬥寶寶」的三鶯第三代子孫。平地漢人的弱勢抗爭,因緣際會地與原住民的弱勢抗爭結合在一起,足見無良政府對弱勢的壓迫無所不在;今日你不為「他者」發聲,只怕明日你也會跌出既得利益者的小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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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斷垣殘壁中重建的三鶯部落,幾乎全部都是就地取材,或是去撿拾別人不要的木板、門版來自力重建。你說它破爛不堪嗎?我說它的確破爛,但卻又堅韌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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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上的塗鴉,既精準又諷刺無比地點出當前土地商品化的現象,公權力的鴨霸,以及在土地上生存的「主人」,心中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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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的孩子啊,即便未來仍是逆境,但希望你仍能保持這股莫名的拼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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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翻了去年的舊照片,無意間發現這小女孩一年之間沒多大改變。(上圖攝於三鶯2009年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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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牽起族人的手,跳起迎賓舞歡迎所有來參加尾牙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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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才國小三年級,但跳起舞來也是有模有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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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舞蹈表演時間非常地長,可見族人真的非常用心準備。據說因為去年的尾牙反應非常熱烈,所以今年族人足足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準備這次的尾牙,只為了讓所有到部落的朋友,都能感到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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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非常用心地準備菜餚,真的是超~~豐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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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這陣仗,就知道當天尾牙到底有多熱鬧。估計當天進進出出的人潮,可能不下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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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網特約記者,同時也是搬家工人江一豪,一路上陪伴三鶯部落抗爭,讓感動的族人,特地為身為漢人的他,取了個阿美族名字Gang Gang,意思是「耕作」與「勤勞」。馬英九說,他在看了《我的小革命》對一豪的報導後,深受感動,所以希望捐20萬元給苦勞網,希望可以盡一點心力;後來,苦勞網與三鶯部落都拒絕的這筆捐款。我除了很感動苦勞網與三鶯部落的決定之外,也很想對「把三鶯部落族人當人看」的馬英九說 – 不,你根本沒看懂那些文章!

去年有參加三鶯尾牙演出的吳志寧、拷秋勤、農村武裝青年和黑手那卡西,今年同樣也來共襄盛舉(可惜志寧同時要 PA又要演出實在太累,所以今年只有協助PA),還多了台東都蘭阿美族歌手,同時也是圖騰樂團主唱Suming還有薄荷葉樂團。

更棒的是,今年三鶯第一代的族人準備了行動劇、第二、第三代的族人也準備了舞蹈表演(超超超超超嗨的「一起山胞舞」),真的可以看出三鶯對這次尾牙的重視!

(因為照片實在太多了,放進來會超過超爛無名文章限制長度,所以請大家跳轉相簿Flickr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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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勁歌熱舞之外,摸彩與拍賣也是三鶯尾牙的重頭戲。今年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楊儒門捐出兩包他在觀音山所種的有機米,包裝罐上頭還寫著「土地不是商品,三鶯抗爭紀念」,不但很符合三鶯抗爭的主題,更凸顯人與土地的關係,並不只是居住與建設、開發,更應該是永續的「共存」與「生活」關係。

最後,我想以Panai(潘阿金)的故事為這篇文章作結。

自從三鶯部落在該地落腳開始,Panai就住在這邊了。將近30年的歲月中,三鶯部落遭逢了7次政府拆遷,但房子總是毀了又建。我沒有辦法想像Panai到底具備了怎樣的韌性與勇氣,才能在這種環境中不斷站起來,並繁衍第二代、第三代三鶯人。

我經常聽山上部落的朋友說,原住民只要住在山裡,有土地就能生存,但三鶯族人在這樣的都市邊陲,住的土地不比山林肥沃(甚至是被鶯歌陶瓷業者視為垃圾場,非法傾倒垃圾的地點),雖然不用擔心土石流,但怪手與政客的迫害卻更加恐怖,但他們還是走了過來;一次又一次被摧毀,卻也一次又一次地重建起家園。

我認為這樣的精神與勇氣,在台灣山林、部落受到莫拉克風災重創的此刻,非常值得所有災民學習。不要害怕命運中所有的不公義與考驗,而要害怕你從未去爭取你應得的。

願所有人都能像三鶯部落一樣,無論面對怎樣的險境,最後總是能在瓦礫堆上跳舞。

魯台營:駁斥令我不齒的所謂學者!

行政院日前公布「小林村及那瑪夏鄉、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將致災原因歸咎於「超大雨量」,引發各界譁然。魯台營痛批調查計畫主持人李咸亨刻意引用錯誤資料,得到可以讓政府卸責的調查結果,「行為令人不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公布「莫拉克颱風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及那瑪夏鄉、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將致災原因歸咎於「超大雨量」,引發各界譁然。高雄市綠色協會總幹事魯台營今日以《駁斥令我不齒的所謂學者!》為題,發文重砲轟擊計畫主持人李咸亨,並認為該調查無論在成員組成、調查過程以及調查結果都教人無法接受(魯台營先生製作了完整的簡報檔案,請點選這裡閱讀)

魯台營強調:「這是一份偏頗、不完全的報告!」他表示,調查團隊宣稱1856mm超大雨量是導致小林村上方獻肚山順向坡地滑的原因,但1856mm事實上是從8/7~10共72小時的累積雨量,小林村被土石掩埋的時間點是8/9上午6:09,當時累積雨量應以48小時計算,不但不可能超過1500mm,也不可能到達1700mm的災害雨量臨界點,足見該調查報告並不具說服力。

魯台營補充,李咸亨在報告時引用御油山觀測站與甲仙觀測站所測得的降雨資料,但這兩個觀測站距離小林村都太遠,就算是取用48小時資料,也不準確。魯台營在簡報中引用可能已罹難的水保局防災專員陳漢源與劉金瑛,在8/8晚間8:31時,於小林村所回報的資料,當時累積降雨量僅1100mm,就算根據調查團隊計算,每小時有40mm的降雨量,到8/9小林滅村時所累積的雨量,也不會超過1500mm。

魯台營痛批,李咸亨刻意使用不恰當的數據,將致災原因推給降雨量,用意就是要為委託調查的政府背書,「怪不得20年前楊秋興就當面嗆他(李咸亨),說不屑與其為同學」!

「整份調查團隊中沒有爆破、岩盤、斷層地質專家,更沒有詳細的災區地質資料,這些人連那裡有什麼斷層、是連續還是非連續斷層,全部搞不清楚,就掛上專家的名號發表調查結果,這根本就是骨頭有問題,卻去找皮膚科看診一樣!」

魯台營認為,該調查團隊不但專業不足,就連民間代表的代表性也令人質疑。他指出,該調查說是要探討小林村致災原因,找來的小林村代表卻是甲仙鄉人,而不是小林村重建協會的成員,光從這一點來看,就證明該調查不打算面對問題。

魯台營表示,去年10/11民間團體向行政院長吳敦義陳情時,就曾提出希望政府採用「公民審議」的形式調查致災原因,例如小林村有法扶基金會的協助,就能當正方提出意見,再讓政府自己找學者當反方,用辯證的方式釐清真相。

「很可惜的是,政府最後也只是委託學者調查,最後才會得到這份充滿『專業傲慢』的調查結果。」魯台營認為,如果這些專家真的是專業,一定也會贊成使用陪審團制度進行真相調查。他說:「畢竟真金不怕火煉,而不是只會放話。」

此外,魯台營也質疑,該調查在正式報告未出爐前,就大動作舉辦記者會,可能也別有用心,不排除是在為越域引水工程復工提前做消毒動作。

魯台營先生對該項報告的駁斥,因為簡報檔案,放在網站上直接閱讀不易,請點選這裡下載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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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咸亨團隊的莫拉克風災致災調查分析,引起各界譁然(調查報告局部內容)。

完整的報告內容,請點選以下閱讀

2010 0203 小林等地區致災調查報告。發佈單位:行政院工程會全球資訊網

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及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報告摘要

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那瑪夏鄉及桃源鄉致災原因調查期末報告簡報下載(pdf)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寶藏巖-藝術介入空間的公共性

藝術介入空間在臺灣不是新的概念,也不是剛開始被使用的文化策略,但是目前不論產權是公有或非私人,政府皆是最終的裁決者與所有權的擁有者,而藝術介入空間似乎淪於一種爭取及獲取注意的手段,華山與寶藏巖個案皆是…

寶藏巖從一開始的非合法性但是自然的聚落形成,到中期政府劃為公園預定地,導致欲拆除聚落所引發的一連串抗爭行為,到後來公部門對於抗爭行動有所回應,最後北市府指定寶藏巖為歷史聚落(建物不得隨意更變),並將所有權收歸為國有,決定在經過必要的工程建設後,讓原居民繼續就地居住。就目前發展而言,寶藏巖將成為藝術與文化共生的人文聚落(文化創意園區),臺北國際藝術村將成為此計畫初期執行的第一個經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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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被藝術家佔領作為藝術介入空間基地的空屋 2009/5/18拍攝

藝術介入空間所扮演的角色

觀察此項研究個案,藝術介入空間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曾經參與寶藏巖發展的團體中,有許多的個人與團體,或多或少的都以一種藝術介入空間的方式在寶藏巖中運作,例如各種形式的創作、或是藉由活動與事件的發生所帶入的藝術理念等等,如寶藏巖公社就是其中一個以藝術介入空間作為參與方式的主要團體。

研究小組認為寶藏巖公社與其他團體、個人,以藝術介入空間參與寶藏巖的討論過程,進而使社會大眾與各參與其中的參與者,能重新以諸多不同的角度和觀點去進行互動─換言之,透過藝術在空間與場域中的作用,使人們能對於當下的寶藏巖進行情感的連結與理性的討論,造成後來寶藏巖以一種歷史聚落的型態、並且原居民能居住其中的方式被保存,有很大原因可歸於藝術介入空間在過程中所發揮的功能。

就目前臺北市政府所明定之寶藏巖未來規劃,寶藏巖之後將成為結合文化藝術之共生聚落,內容包含了寶藏家園、藝術行動者駐村、國際青年會所及生態環境學習基地等四個方向。

若與另一個著名的閒置空間再利用及藝術介入空間案例-華山文化創意園區進行對照,寶藏巖共生聚落將原居民納入考量,這與一般的文化創意園區相比,多了一種有機化的內營性的功能特色。未來寶藏巖也將扮演臺北市或鄰近都市地區的公民廣場,而如何讓一個地方/空間發揮都市中公民廣場的功能呢?這在後文中會詳細解釋。

為什麼需要這樣的寶藏巖?

也許有些人會問,都市中有那麼多的廣場與藝術文化空間,老舊社區也不是只有寶藏巖一處,為何要保存寶藏巖這個走向夕陽的老舊社區作為藝術文化用途,並以發揮公民廣場為目的之公共空間?這個根本的問題可以分為兩個部分進行探討:一是拆除老舊空間後空間用途的轉化為何?二是具備公民廣場功能的公共空間該如何被創造?

針對寶藏巖這個個案,在早期居民非法聚居而產生聚落的過程中,公部門是沒有對於當地有任何的規劃與建設,那時的情形就是一群人在一塊使用用途劃分不明的土地上,自立自營的建立起聚落,並且自然的擴展其規模。後來公部門在都市計畫中將寶藏巖一帶劃為公園預定地後,才依照相關法規欲拆除這些非法的建物,而衍生後來一連串對於寶藏巖存續與否的種種行動。

就這個方面來解讀,如果當時拆除寶藏巖的原因,撇開當地建築群是不合法理(但一般認為通情理)的違建外,若是為了在拆除違建後將當地改建為公園使用,就顯得多此一舉-因為依照目前情形來看,寶藏巖聚落(包含建物及居民)以共生聚落的概念使其存續,完全就可以發揮公園所具備的功能,而且絕對能產生比公園更多更大的場所機能,所以,當初欲拆除寶藏巖是因為當地是公園預定地,而新建一處公園,如此完全不符效益、不明智、也不必要。至於在法理上認定是違建而拆除,就暫且不予討論。

如何創造公共空間?與藝術介入空間的關係?

另一方面而言,如何創造具備公民廣場功能的公共空間,Catherine Grout在其著作《藝術介入空間-都會裡的藝術創作》中指出:

一個具備公民廣場功能的公共空間,並非只是在硬體上具備一個廣場就必然能成為公共空間,它是必須由實際運行中的互動、以及分享關係網路所形成的,簡言之,真正的公共空間不是一個實體的空間,而是人群的動員,以及這些行動、發言的人,他們為此目的所拓展使用的空間,這樣的公共空間建立了每個人與世界、與他人同在的可能性,並且使彼此能夠自在地交流(Grout,2002)。

如何創造出這樣的公共空間呢?藝術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答案。Catherine Grout接續提到:

藝術由於一種超越迫切利害關係的社會角色,所以最容易在空間中形成一種非強制性的互動與分享彼此關係的條件,簡單來說,藝術就是在公共空間中促使每個人與彼此間、與世界間互相交流的媒介,而藝術家的自由與創意、以及在社會階層中所處的位置,恰好能夠讓藝術家創造一種對平常而言不尋常的時間與空間的相互關係,藉由作品與場域間的連結,使各界引發各種不管是感性的羈絆或是理性的批判、討論等等事件和精神的發生(Grout,2002)。

從Catherine Grout的論點看來,藝術是作為公共空間發揮其公民廣場功能的媒介,而藝術家則是對時間與空間兩者的觀察與思考後,並且創造出這些媒介(藝術)的重要角色,這樣的觀察脈落,明確地敘述了藝術介入空間與公共空間之間的重要關連性-藝術介入空間是公共空間,發揮公民廣場功能的一種有效且有利的方法

而在了解藝術是創造公共空間的良好策略後,回到最開始討論的核心:為什麼要以藝術介入空間來保存寶藏巖,使其成為都市中的公共空間?

對於這個問題,也許可以放到大環境的時代演變與趨勢來討論,在現今的時空背景下,以後現代的概念與精神來說,從保存建物(群)本體、並以其作為藝術與公民參與的場域,來開始進行對於記憶與情感的保存與凝聚(Grout,2002),這樣的邏輯對於公共空間的營造、與空間再利用的方式來說才是適當的,並且也與本文所主張的論點相同,這也是現今國內外有關空間保存或再利用的案例中,對於公共空間創造之共同認同的主要論述。

此外就現實面來考量,現今都市從無到有地創造一個人工性的公共廣場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太難成功達到前文提到有關於公共空間應有的功能性,並且沒有現成的檢驗方法可以保證創造出來的嶄新公共空間能被大家所認同,就這一點來說,以人群過去生活在其中而自然建立起的場域,作為公共空間的轉化,如此的作法在上述的觀點中,某種程度地可以彌補其潛在的風險。

藝術介入空間在臺灣

藝術介入空間在臺灣不是新的概念,也不是剛開始被使用的文化策略,但是目前不論是何種(產權非私人擁有)閒置空間再利用的個案,藝術團體不論在哪種階段之介入與參與,政府皆是最終的裁決者與所有權的擁有者,而藝術介入空間似乎淪於一種爭取及獲取注意的手段,華山與寶藏巖個案皆是如此。

當然這與目前公部門對於藝術之於空間的各種現行法令規定有關,然而,應該努力思考的是,藝術介入空間不只是、也不應該只成為一種抗爭的手法或是嘩眾取寵的技巧-藝術介入空間的手段化與表面化,通常並非單方面或某團體所刻意為之,多為遭遇現行環境尚未突破的瓶頸所造成。

若能運用「延長場域的空窗期」,換言之,在政府最終要收回或裁決該空間的權利與未來規劃之前,如果沒有立即性的必要,希望能拉長各領域的團體在空間中所能參與的時間,給予更多的時間去創造更多可能-寄望這些可能性,能夠解決臺灣目前藝術介入空間與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於公共化所碰觸到的根本癥結,也期待寶藏巖共生聚落能讓都市及生活更加美好。

文獻參考

Grout, C.(姚孟吟翻譯),2002,《藝術介入空間》。台北:遠流。


(本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文化資產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除撰稿者外,小組成員尚包括林弘舜、林冠宏、張韻萱、顏華志、蔡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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